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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中国消防历史之悠久,历朝历代均十分重视火政。自周朝政府设立管理火政的官员,汉代的发展,到了唐宋元,消防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明清时期消防达到了相对完善阶段。古代的思想家、政治家、法家和史家,一向十分看重火灾防范。了解古代的消防,对现实有很重要的参考意义。
关键词:古代;中国;消防
火对人类有着巨大的贡献。它是关系到人类生存、发展、繁衍的大事。然而火的出现,火灾的阴影并始终伴随身后,人类抗御火灾经历与人与自然不断协调的过程并组成一个人与火的历史。“消防”一词,系日本语,在江户时代开始出现这个词。火灾与消防是一个非常古老的命题。在各类自然灾害中,火灾是一种不受时间、空间限制,发生几率非常高的一种灾害。这种灾害是伴随着人类的活动而发生;人类随着以防范和治理火灾的管理工作(古称“火政”),也就建立了,并且随着历史发展和人类的活动,管理消防工作的机构和消防机制更加完善。
在我国古代就非常重视消防工作,从历代的典章史籍来看,可以说在世界范围内是无比伦比的,我国历朝历代均十分重视火政。
一、中国古代消防建设情况
周朝是中国古代政府最早建立官员制度的。周朝设有管理火政的官员:司烜、司爟、宫正。司烜的职责是。到汉代,消防处于发展阶段,消防未独立分离出来并设置专门的机构,消防治理与社会治安的各项工作统一由武官“执金吾”负责。
到了唐宋元,消防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唐代京师长安,没有亭,却建有治安消防组织“武候铺”,分布在各个城市和坊里。在全城形成一个治安消防网络系统。在宋朝,管理公众事务的消防治理,最突出的成就在于诞生了世界上第一支由国家建立的城市消防队。宋代火政官有:厢使、防隅官。厢使是宋代开封等地负责地方火禁等事宜的防火官员。宋代的铺兵也叫防隅军、潜火军,他们都经过严格训练,责任心强,其主要任务是夜间巡逻,敦促居民按时熄灭油灯蜡烛等,消除火灾隐患。
明清时期消防达到了相对完善阶段。明朝一些城市还组建了专业的消防部队——火兵。它主要是为了防御敌军火攻引起的火灾和防范其他火患,设在城中心或建筑密集、人员聚居之处,配备救火器具。清朝一些城市有专门的救火兵丁、救火义役、救火夫头。《康熙仁和县志》记载,当时杭州城内居民住宅稠密,经常发生火灾,由于扑救不力,造成很大损失。为此,总督刘公从守城部队中抽出身体强壮、行动敏捷的兵丁组成一支灭火队伍,专门担负城内救火任务。救火义役都有明确分工,并配备各种灭火器具,以便在救火时各执其器。救火夫头是清代负责管理水夫的人。清朝的机桶(火龙)在当时是十分先进的救火器具,也是消防车的雏形。至清朝光绪年间,消防器材装备发展为用人力扛拉的木制抬龙,以及吊桶、铜锣、梯子、警铃、挠钩、号衣、号帽、防火背心等。
二、历朝历代政治家、还是思想家和史家十分重视防范和治理火灾
春秋时期的政治家管仲,就把消防作为关系国家富强的大事之一来抓,并且提出了重要主张“修火宪”。儒家的创始人孔子,在所作的《春秋》还有儒家后代贤人所写的《左传》,记载了火灾23起,这在我国古代所有著作中,在所有记载自然灾害中火灾记录的次数是比较多的。
战国时的思想家墨子,在《墨子》一书中,在防范和治理火灾方面,也有许多独到的主张。他提出许多防火技术措施,既在设置、建造的具体要求,又有明确的数字规定,可以认为,这是我国早期消防技术规范的萌芽。
西汉武帝建元六年(前135年)夏四月,高祖皇帝刘邦的陵墓发生火灾,汉武帝闻听奏报后脱下“龙袍”,穿了五天白素服,反映他对火灾心有恐惧,采取了一种虔诚的自我的遣责的第一道“罪已诏”。自此以后的各代封建王朝的执政者,都延续了这一传统。明永乐朱棣十八年(1420年),紫禁城发生了一场大火,朱棣在“罪已诏”里说明对火灾事故的发生自身应承担的责任。清朝的皇帝也非常重视火灾的防范,乾隆朝的文档中有关火灾的“上渝”,仅《中国火灾大典》中记录就有54起,是封建王朝执政者最多的。清仁宗爱新觉罗·颙琰(二年(1797年)十月二十一日,紫禁城内不慎失火,这时的太上皇乾隆皇帝已87岁,但他仍深深的感到自责,在“罪已诏”中说“皆朕之过,非皇帝之过”,自身要求承担重要责任。
“御灾防患”,自古以来各级衙门的主政官员都把自然灾害防范作为重要职责,并实行“火政”。汉朝的成都太守廉范,唐代岭南节度使杜预、永州司马柳宗元,宋代的户县知县陈希亮,明代徽州知府何歆,清朝的廉吏林则徐等,因大力推行“火政”,造福人民,“民感之”,史家为他们立传歌颂,百姓为他们修碑建祠堂,有些历史遗迹保存至今,并为百姓所纪念。
中國古代的消防,作为社会治安的一个方面,没有独立分离出来设置专门的机构。消防机构同治安机构始终在一起,也就是水火盗贼不分家。这种始终一体的治安消防体制在古代分工相对笼统,到了新中国这种分工才细化,火灾治理有了独立的管理机构,但从国家行政体制来看,消防管理还由公安系统管辖,这可以说是我国的一种历史传统。
回顾中国消防发展历程,中国消防事业从无到有,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火灾也随之增加,而消防治理、消防技术又都与时俱进,不断发展。现代化进程对消防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消防事业必须与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俱进,才能更好地保证社会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
参考文献:
[1]李彩芹.中国消防通史.群众出版社,2002年1月.
作者简介:
王磊(1972— ),男,南阳知府衙门博物馆,馆员,主要研究方向:文博研究、古建筑保护、文物修复、陈列展览等;
张睿哲(1981—),男,南阳知府衙门博物馆,助理馆员,主要研究方向:文博研究、古建筑保护、陈列展览等。
关键词:古代;中国;消防
火对人类有着巨大的贡献。它是关系到人类生存、发展、繁衍的大事。然而火的出现,火灾的阴影并始终伴随身后,人类抗御火灾经历与人与自然不断协调的过程并组成一个人与火的历史。“消防”一词,系日本语,在江户时代开始出现这个词。火灾与消防是一个非常古老的命题。在各类自然灾害中,火灾是一种不受时间、空间限制,发生几率非常高的一种灾害。这种灾害是伴随着人类的活动而发生;人类随着以防范和治理火灾的管理工作(古称“火政”),也就建立了,并且随着历史发展和人类的活动,管理消防工作的机构和消防机制更加完善。
在我国古代就非常重视消防工作,从历代的典章史籍来看,可以说在世界范围内是无比伦比的,我国历朝历代均十分重视火政。
一、中国古代消防建设情况
周朝是中国古代政府最早建立官员制度的。周朝设有管理火政的官员:司烜、司爟、宫正。司烜的职责是。到汉代,消防处于发展阶段,消防未独立分离出来并设置专门的机构,消防治理与社会治安的各项工作统一由武官“执金吾”负责。
到了唐宋元,消防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唐代京师长安,没有亭,却建有治安消防组织“武候铺”,分布在各个城市和坊里。在全城形成一个治安消防网络系统。在宋朝,管理公众事务的消防治理,最突出的成就在于诞生了世界上第一支由国家建立的城市消防队。宋代火政官有:厢使、防隅官。厢使是宋代开封等地负责地方火禁等事宜的防火官员。宋代的铺兵也叫防隅军、潜火军,他们都经过严格训练,责任心强,其主要任务是夜间巡逻,敦促居民按时熄灭油灯蜡烛等,消除火灾隐患。
明清时期消防达到了相对完善阶段。明朝一些城市还组建了专业的消防部队——火兵。它主要是为了防御敌军火攻引起的火灾和防范其他火患,设在城中心或建筑密集、人员聚居之处,配备救火器具。清朝一些城市有专门的救火兵丁、救火义役、救火夫头。《康熙仁和县志》记载,当时杭州城内居民住宅稠密,经常发生火灾,由于扑救不力,造成很大损失。为此,总督刘公从守城部队中抽出身体强壮、行动敏捷的兵丁组成一支灭火队伍,专门担负城内救火任务。救火义役都有明确分工,并配备各种灭火器具,以便在救火时各执其器。救火夫头是清代负责管理水夫的人。清朝的机桶(火龙)在当时是十分先进的救火器具,也是消防车的雏形。至清朝光绪年间,消防器材装备发展为用人力扛拉的木制抬龙,以及吊桶、铜锣、梯子、警铃、挠钩、号衣、号帽、防火背心等。
二、历朝历代政治家、还是思想家和史家十分重视防范和治理火灾
春秋时期的政治家管仲,就把消防作为关系国家富强的大事之一来抓,并且提出了重要主张“修火宪”。儒家的创始人孔子,在所作的《春秋》还有儒家后代贤人所写的《左传》,记载了火灾23起,这在我国古代所有著作中,在所有记载自然灾害中火灾记录的次数是比较多的。
战国时的思想家墨子,在《墨子》一书中,在防范和治理火灾方面,也有许多独到的主张。他提出许多防火技术措施,既在设置、建造的具体要求,又有明确的数字规定,可以认为,这是我国早期消防技术规范的萌芽。
西汉武帝建元六年(前135年)夏四月,高祖皇帝刘邦的陵墓发生火灾,汉武帝闻听奏报后脱下“龙袍”,穿了五天白素服,反映他对火灾心有恐惧,采取了一种虔诚的自我的遣责的第一道“罪已诏”。自此以后的各代封建王朝的执政者,都延续了这一传统。明永乐朱棣十八年(1420年),紫禁城发生了一场大火,朱棣在“罪已诏”里说明对火灾事故的发生自身应承担的责任。清朝的皇帝也非常重视火灾的防范,乾隆朝的文档中有关火灾的“上渝”,仅《中国火灾大典》中记录就有54起,是封建王朝执政者最多的。清仁宗爱新觉罗·颙琰(二年(1797年)十月二十一日,紫禁城内不慎失火,这时的太上皇乾隆皇帝已87岁,但他仍深深的感到自责,在“罪已诏”中说“皆朕之过,非皇帝之过”,自身要求承担重要责任。
“御灾防患”,自古以来各级衙门的主政官员都把自然灾害防范作为重要职责,并实行“火政”。汉朝的成都太守廉范,唐代岭南节度使杜预、永州司马柳宗元,宋代的户县知县陈希亮,明代徽州知府何歆,清朝的廉吏林则徐等,因大力推行“火政”,造福人民,“民感之”,史家为他们立传歌颂,百姓为他们修碑建祠堂,有些历史遗迹保存至今,并为百姓所纪念。
中國古代的消防,作为社会治安的一个方面,没有独立分离出来设置专门的机构。消防机构同治安机构始终在一起,也就是水火盗贼不分家。这种始终一体的治安消防体制在古代分工相对笼统,到了新中国这种分工才细化,火灾治理有了独立的管理机构,但从国家行政体制来看,消防管理还由公安系统管辖,这可以说是我国的一种历史传统。
回顾中国消防发展历程,中国消防事业从无到有,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火灾也随之增加,而消防治理、消防技术又都与时俱进,不断发展。现代化进程对消防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消防事业必须与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俱进,才能更好地保证社会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
参考文献:
[1]李彩芹.中国消防通史.群众出版社,2002年1月.
作者简介:
王磊(1972— ),男,南阳知府衙门博物馆,馆员,主要研究方向:文博研究、古建筑保护、文物修复、陈列展览等;
张睿哲(1981—),男,南阳知府衙门博物馆,助理馆员,主要研究方向:文博研究、古建筑保护、陈列展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