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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官僚主义”,大多数人都有印象。当某个政府部门的办事人员端着架子对群众没有好脸色时,人们就会说这是“官僚主义”作风。在世界各地,“官僚主义”都是人人喊打。毛主席当年就旗帜鲜明地反过官僚主义。
有“官僚”才有“主义”,有“官僚制”也才有“官僚主义”。那么什么是官僚?官僚制又是怎么回事呢?
只要有国家,就有统治。人类的天性似乎使得一个社会必须有一种秩序,否则就要乱成一团。而要维护秩序,就需要一帮人有权力,也就是说要产生一批官僚。这是没有办法的事,人类认了。
可是,统治也有几种类型。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认为,进入近代,特别是现代后,最好的一种统治是“法理型统治”——不是一个高高在上、受人景仰的人发出“最高指示”叫大家怎么样,也不是一个人从他老爹那儿继承皇位然后接受“草民”们的跪拜,这两者都是“人治”——国家通过立法程序,制定各种法律、行政法规,来要求大家服从。这就是“法治”。
但要让形形色色的法律、行政法则能够得到执行,要对整个社会进行治理,维护秩序,就需要一个庞大的官僚机构。于是,现代官僚制登堂入室。早在20世纪初,韦伯就向人们揭示,官僚制已降临欧洲,并且将席卷整个世界。
所谓官僚制,就是一种权力分等级的统治—管理制度,它依照各种规章制度来运作,并对社会进行控制。在韦伯看来,官僚制是一种非常有效的管理方法。
在最理想的情况下,官僚不是专门玩政治的政客。有美国人就认为,政府应该只是一个纯形式化和专门的行政机构,它的职能仅在于执行政治所确定的政策,这种执行政策的活动只有一个目标,那就是效率。至于政治,让政客们玩去吧。当然,这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西方都不现实,官僚和政客有时难以区分,美国的州长既可以说是官僚,也可以说是政客。
官僚制有些什么内容呢?我们经常听到“局长”、“处长”、“科长”之类称呼,也见识过很多没有“长”字的一般办事人员。我们的直觉是,他们的权力大小是不同的。这就是官僚制的权力等级化。官僚制要有效率,就必须划分权力等级,一层一层地,最上面的指令可以传达到最下面并得到执行。这也就有了不同的职位和与这一职位相应的权力。而有了职位和权力,肯定不是摆着好看,需要做事的,于是就有了管理职能的划分。我们看到有工商局、公安局、税务局等一大堆机构以及这个办公室那个办公室的区分,就是这个意思。
有了明确的权力和职能后,官僚机构就可以制定出一串令人眼花缭乱的规章制度来让自己的治理和管理行为规范化、程序化了。工商局要对小商贩罚款,不可能说我喜欢叫你交你就交,叫你交多少就交多少吧,那得有依据,还得按程序来。而由于要管理社会,肯定得有一些专门知识,所以官僚机构越来越专门化。一个不懂经济知识的人,你要叫他去商务部玩,那肯定要闹笑话。
正因为对内依赖于各种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对外以一套程序来执行各种法律法规,所以官僚体系在运作时,不带个人的好恶,也排斥好啊坏啊对啊错啊的“价值判断”,看起来好像没有感情,也没有人格。比如,你要去办事,如果时间超过了,那么对不起,办事的那个人有“理由”叫你明天再来的。在死的“规定”下,他要你服从,同样也要他服从。
正是基于这一点,官僚制带来了“官僚主义”。
官僚们要敷衍塞责太容易了,因为被统治或说被治理的民众根本就不清楚官僚制内部运作的信息。而由于官僚组织自成一个体系,与社会脱离,并且对社会具有权力支配,衙门作风也就难以避免。更重要的是,由于官僚制的设计理念只是技术性、形式化、程序化的,完全被规章制度束缚,不考虑在价值上意味着什么,官僚制变得非常的僵硬和死板,机构臃肿,人浮于事。这些,在20世纪70年代后,都遭到了世界各地人们的激烈鞭挞。我国在近期,也正在酝酿行政体制改革,希望锻造一个高效、廉洁的政府。
官僚制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幽灵。这个幽灵不会消失,但人们可以用民主政治的理念来降服它。
编辑/姚晟
有“官僚”才有“主义”,有“官僚制”也才有“官僚主义”。那么什么是官僚?官僚制又是怎么回事呢?
只要有国家,就有统治。人类的天性似乎使得一个社会必须有一种秩序,否则就要乱成一团。而要维护秩序,就需要一帮人有权力,也就是说要产生一批官僚。这是没有办法的事,人类认了。
可是,统治也有几种类型。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认为,进入近代,特别是现代后,最好的一种统治是“法理型统治”——不是一个高高在上、受人景仰的人发出“最高指示”叫大家怎么样,也不是一个人从他老爹那儿继承皇位然后接受“草民”们的跪拜,这两者都是“人治”——国家通过立法程序,制定各种法律、行政法规,来要求大家服从。这就是“法治”。
但要让形形色色的法律、行政法则能够得到执行,要对整个社会进行治理,维护秩序,就需要一个庞大的官僚机构。于是,现代官僚制登堂入室。早在20世纪初,韦伯就向人们揭示,官僚制已降临欧洲,并且将席卷整个世界。
所谓官僚制,就是一种权力分等级的统治—管理制度,它依照各种规章制度来运作,并对社会进行控制。在韦伯看来,官僚制是一种非常有效的管理方法。
在最理想的情况下,官僚不是专门玩政治的政客。有美国人就认为,政府应该只是一个纯形式化和专门的行政机构,它的职能仅在于执行政治所确定的政策,这种执行政策的活动只有一个目标,那就是效率。至于政治,让政客们玩去吧。当然,这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西方都不现实,官僚和政客有时难以区分,美国的州长既可以说是官僚,也可以说是政客。
官僚制有些什么内容呢?我们经常听到“局长”、“处长”、“科长”之类称呼,也见识过很多没有“长”字的一般办事人员。我们的直觉是,他们的权力大小是不同的。这就是官僚制的权力等级化。官僚制要有效率,就必须划分权力等级,一层一层地,最上面的指令可以传达到最下面并得到执行。这也就有了不同的职位和与这一职位相应的权力。而有了职位和权力,肯定不是摆着好看,需要做事的,于是就有了管理职能的划分。我们看到有工商局、公安局、税务局等一大堆机构以及这个办公室那个办公室的区分,就是这个意思。
有了明确的权力和职能后,官僚机构就可以制定出一串令人眼花缭乱的规章制度来让自己的治理和管理行为规范化、程序化了。工商局要对小商贩罚款,不可能说我喜欢叫你交你就交,叫你交多少就交多少吧,那得有依据,还得按程序来。而由于要管理社会,肯定得有一些专门知识,所以官僚机构越来越专门化。一个不懂经济知识的人,你要叫他去商务部玩,那肯定要闹笑话。
正因为对内依赖于各种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对外以一套程序来执行各种法律法规,所以官僚体系在运作时,不带个人的好恶,也排斥好啊坏啊对啊错啊的“价值判断”,看起来好像没有感情,也没有人格。比如,你要去办事,如果时间超过了,那么对不起,办事的那个人有“理由”叫你明天再来的。在死的“规定”下,他要你服从,同样也要他服从。
正是基于这一点,官僚制带来了“官僚主义”。
官僚们要敷衍塞责太容易了,因为被统治或说被治理的民众根本就不清楚官僚制内部运作的信息。而由于官僚组织自成一个体系,与社会脱离,并且对社会具有权力支配,衙门作风也就难以避免。更重要的是,由于官僚制的设计理念只是技术性、形式化、程序化的,完全被规章制度束缚,不考虑在价值上意味着什么,官僚制变得非常的僵硬和死板,机构臃肿,人浮于事。这些,在20世纪70年代后,都遭到了世界各地人们的激烈鞭挞。我国在近期,也正在酝酿行政体制改革,希望锻造一个高效、廉洁的政府。
官僚制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幽灵。这个幽灵不会消失,但人们可以用民主政治的理念来降服它。
编辑/姚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