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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风险社会,是近几年国内学术圈讨论的焦点议题,考虑到中国特有的市场化改革和体制差异现状,中国风险社会从建国初期的“单位制”在规避风险问题所发挥的作用机制,到单位制解体后出现体制内外分化,社会风险的分配和转移呈现“中心—边缘化”的趋势和格局,风险人为再分配的背后是市场化改革不充分和体制内外不公平的结果,打破体制庇护、壁垒和利益垄断是今后体制改革任务的重中之重,也是国家社会责任的体现。
关键词:风险社会;体制壁垒;风险特征;体制差异;风险分配
中图分类号:C9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9-0059-01
一、当前中国风险社会的现状
1986年,德国著名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在《风险社会》(RiskSociety)一书中,首次提出“风险社会”的概念。[1]当时的中国丝毫没有贝克所言及意义上的风险社会表征,在传统单位制的生活下,几乎所有的衣食住行都在单位模式下进行,生活遵循一套比较固定的惯习,单位人的日常行为几乎都由家庭、单位和国家通过各种制度计划和安排,国家通过严格的计划管理牢牢掌控着社会资源的分配。这种秩序下的单位人生活稳定且单一,国家包办一切,个人不必承担社会风险。然而这种制度环境并没有长期存在,1994年全面经济改革,国家逐渐放开手中的权力,对资源管理和分配习惯性大包大揽的单位时代也将一去不复返,从那时起中国社会对于风险的认知几乎与改革步骤比肩并起。风险的集聚区首先是集中在经济改革的核心区域,从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体制外的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再到改革的边缘区内陆和体制内的国企改制,随着市场化的脚步逐渐扩张到中国的各个方面,并通过一系列的医疗安全、食品安全、物价上涨、房价上涨和下岗失业等关乎国计民生的全局性议题突显出来,成为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
二、风险社会特征:基于中国体制视角的观察
(一)风险的人为再分配逻辑。
贝克认为风险社会的风险分配逻辑将会取代以阶级为基础的财富分配逻辑。不过中国要考虑到自己的特殊国情,毕竟在发展进程上要远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温饱问题至今仍然是没有解决的问题。转型期的中国式风险最大的社会特点在于其人为干预分布,[2]以资本和权力的集中者为代表的利益集团完全具备风险危机转移的能力,把风险危机由体制内群体转移到体制外群体,这同时也遵循了以阶级为基础的财富分配的逻辑。因为体制内往往代表权力和财富的中心,体制外群体则是体制边缘化的群体。风险的人为分配很大程度上表现为风险生产和规避的山头主义,利益集团作为风险分配的主导者将风险再分配、分散以及转移。
(二)中国式个体化与原子化。
个体化与原子化是风险社会表征之一,工业化时代集体化向个体化逐渐过渡,西方社会的个体化以高福利和社会保障制度为担保,即使个体化和原子化之后个人所面临的风险也会有国家协助分担。中国自传统单位制逐渐解体后,一直处于个体化的进程中,一方面中国政府在提出市场化改革后,一直将更多的责任和风险从国家转移到个人,鼓励个人自由选择和灵活应对;另一方面国家并没有建立全方位的社会保障和福利制度来分担个人的风险。劳动力市场的就业政策从起初的建国初期的包分配到80年代大批工人被买断工龄和下岗失业,再到现在主要依靠个人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的自由择业和竞争热门岗位。“这样的就业政策也意味着再分配政策,并创造新的不安和不平等。工人从工作中得到一点点自由是以新的束缚和不安全感为代价。”[3]
三、当前中国风险社会的体制差异
体制内国有垄断场域群体在风险感知上明显弱于体制外市场竞争场域群体,而在风险承担能力上强于体制外场域群体。其中国家依据单位的不同行政级别和规模效益,采取体制外市场化和体制内国有化的策略,体制内群体在单位制消解后形成了对单位的新的依附关系,对单位行政级别的权力关系依附和对单位经营效益的生活基础依附,导致体制内外在享有国家资源分配和福利待遇上面存在显著差异,具体表现在职业声望、经济地位、收入水平、福利保障、工作稳定性等等。相对于体制外场域,体制内劳动力市场的安全性系数更高,其中包括工作的稳定性、收入的有保障性和福利的多样性。体制内场域群体所在岗位调动或变化的可能性较小,这里主要强调工作的稳定性,亦即大家通常所说的“铁饭碗”;体制内工资收入更平均、差距小,收入保障的覆盖范围更广,保障了员工获得稳定可靠的收入,员工相对剥夺感低;体制内尤其国家机关的公务员系统和大型国有垄断性企业和部分事业单位除了享有工资收入和基本保障外,还包括公费医疗、住房津贴、年终奖和各种产假、育儿假、病假等多元化福利待遇。
四、议论与思考
我们研究中国的风险社会状况,不仅需要将其放置于世界风险社会大背景下,亦应充分考虑中国发展方式转型和体制转轨的双重转型下特有的运行逻辑和方式,因此本文从中国特有的体制差异视角出发,深入分析了体制内外的风险差异状况。面对当下的体制分化和由此形成的体制内外地位“差序格局”现状,中国社会所呈现的独有的“中心-边缘化”的体制内到体制外的风险分配和转移趋势,权力和资本的高度集中于体制内所导致的体制内外风险承担能力和感知能力的差异现状,值的我们对当下的体制改革和国企改制的成果所深思和反省。毋庸置疑,市场化道路和国企改革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改革将是贯穿“十三五”时期的主线,国企改革无疑是重头戏之一。新一轮的国有企业改革指导意见指出,进一步深化国企改制,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方案、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等,推动国有企业同市场经济深入融合,促进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总之,体制改革需要壮士割腕的魄力,更需要上行下效的执行力,尽管改革的道路阻力重重,但不言自明的一点是体制庇护和壁垒、利益垄断在今后市场化深入改革中亟需被打破。虽然时间紧迫、任务繁重,但不能一蹴而就,而应采取渐进式的改革方式有效转变目前体制差异现状。
参考文献:
[1]乌尔里希.贝克. 风险社会[M].南京译林出版社,2004。
[2]郑永年,黄彦杰. 风险时代的中国社会[J].文化纵横,2012(5)。
[3]林丹著,乌尔里希.贝克风险社会理论及其对中国的影响[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
关键词:风险社会;体制壁垒;风险特征;体制差异;风险分配
中图分类号:C9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9-0059-01
一、当前中国风险社会的现状
1986年,德国著名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在《风险社会》(RiskSociety)一书中,首次提出“风险社会”的概念。[1]当时的中国丝毫没有贝克所言及意义上的风险社会表征,在传统单位制的生活下,几乎所有的衣食住行都在单位模式下进行,生活遵循一套比较固定的惯习,单位人的日常行为几乎都由家庭、单位和国家通过各种制度计划和安排,国家通过严格的计划管理牢牢掌控着社会资源的分配。这种秩序下的单位人生活稳定且单一,国家包办一切,个人不必承担社会风险。然而这种制度环境并没有长期存在,1994年全面经济改革,国家逐渐放开手中的权力,对资源管理和分配习惯性大包大揽的单位时代也将一去不复返,从那时起中国社会对于风险的认知几乎与改革步骤比肩并起。风险的集聚区首先是集中在经济改革的核心区域,从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体制外的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再到改革的边缘区内陆和体制内的国企改制,随着市场化的脚步逐渐扩张到中国的各个方面,并通过一系列的医疗安全、食品安全、物价上涨、房价上涨和下岗失业等关乎国计民生的全局性议题突显出来,成为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
二、风险社会特征:基于中国体制视角的观察
(一)风险的人为再分配逻辑。
贝克认为风险社会的风险分配逻辑将会取代以阶级为基础的财富分配逻辑。不过中国要考虑到自己的特殊国情,毕竟在发展进程上要远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温饱问题至今仍然是没有解决的问题。转型期的中国式风险最大的社会特点在于其人为干预分布,[2]以资本和权力的集中者为代表的利益集团完全具备风险危机转移的能力,把风险危机由体制内群体转移到体制外群体,这同时也遵循了以阶级为基础的财富分配的逻辑。因为体制内往往代表权力和财富的中心,体制外群体则是体制边缘化的群体。风险的人为分配很大程度上表现为风险生产和规避的山头主义,利益集团作为风险分配的主导者将风险再分配、分散以及转移。
(二)中国式个体化与原子化。
个体化与原子化是风险社会表征之一,工业化时代集体化向个体化逐渐过渡,西方社会的个体化以高福利和社会保障制度为担保,即使个体化和原子化之后个人所面临的风险也会有国家协助分担。中国自传统单位制逐渐解体后,一直处于个体化的进程中,一方面中国政府在提出市场化改革后,一直将更多的责任和风险从国家转移到个人,鼓励个人自由选择和灵活应对;另一方面国家并没有建立全方位的社会保障和福利制度来分担个人的风险。劳动力市场的就业政策从起初的建国初期的包分配到80年代大批工人被买断工龄和下岗失业,再到现在主要依靠个人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的自由择业和竞争热门岗位。“这样的就业政策也意味着再分配政策,并创造新的不安和不平等。工人从工作中得到一点点自由是以新的束缚和不安全感为代价。”[3]
三、当前中国风险社会的体制差异
体制内国有垄断场域群体在风险感知上明显弱于体制外市场竞争场域群体,而在风险承担能力上强于体制外场域群体。其中国家依据单位的不同行政级别和规模效益,采取体制外市场化和体制内国有化的策略,体制内群体在单位制消解后形成了对单位的新的依附关系,对单位行政级别的权力关系依附和对单位经营效益的生活基础依附,导致体制内外在享有国家资源分配和福利待遇上面存在显著差异,具体表现在职业声望、经济地位、收入水平、福利保障、工作稳定性等等。相对于体制外场域,体制内劳动力市场的安全性系数更高,其中包括工作的稳定性、收入的有保障性和福利的多样性。体制内场域群体所在岗位调动或变化的可能性较小,这里主要强调工作的稳定性,亦即大家通常所说的“铁饭碗”;体制内工资收入更平均、差距小,收入保障的覆盖范围更广,保障了员工获得稳定可靠的收入,员工相对剥夺感低;体制内尤其国家机关的公务员系统和大型国有垄断性企业和部分事业单位除了享有工资收入和基本保障外,还包括公费医疗、住房津贴、年终奖和各种产假、育儿假、病假等多元化福利待遇。
四、议论与思考
我们研究中国的风险社会状况,不仅需要将其放置于世界风险社会大背景下,亦应充分考虑中国发展方式转型和体制转轨的双重转型下特有的运行逻辑和方式,因此本文从中国特有的体制差异视角出发,深入分析了体制内外的风险差异状况。面对当下的体制分化和由此形成的体制内外地位“差序格局”现状,中国社会所呈现的独有的“中心-边缘化”的体制内到体制外的风险分配和转移趋势,权力和资本的高度集中于体制内所导致的体制内外风险承担能力和感知能力的差异现状,值的我们对当下的体制改革和国企改制的成果所深思和反省。毋庸置疑,市场化道路和国企改革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改革将是贯穿“十三五”时期的主线,国企改革无疑是重头戏之一。新一轮的国有企业改革指导意见指出,进一步深化国企改制,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方案、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等,推动国有企业同市场经济深入融合,促进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总之,体制改革需要壮士割腕的魄力,更需要上行下效的执行力,尽管改革的道路阻力重重,但不言自明的一点是体制庇护和壁垒、利益垄断在今后市场化深入改革中亟需被打破。虽然时间紧迫、任务繁重,但不能一蹴而就,而应采取渐进式的改革方式有效转变目前体制差异现状。
参考文献:
[1]乌尔里希.贝克. 风险社会[M].南京译林出版社,2004。
[2]郑永年,黄彦杰. 风险时代的中国社会[J].文化纵横,2012(5)。
[3]林丹著,乌尔里希.贝克风险社会理论及其对中国的影响[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