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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在总结有关城中村改造问题文献的基础上,描述了城中村的大背景并进一步明晰了其概念,在此基础上从研究内容与方法两个方面展开分析了城中村改造问题的研究现状,探索了其争论焦点,并提出了对其发展前景的预测,试图通过对已有研究进行较为系统的归纳梳理,为开展在乡村振兴与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下的进一步研究打下基础。
关键词:城中村改造;多元主体;利益平衡
一、城中村的背景及概念界定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现有城市空间已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农村成了城市延伸发展领域、拓宽发展空间的首要对象。因此,大量农村土地被划改为城市用地,大量农村村民也转身成为城市居民。但是,由于考虑到改造农村居住用地比改造农村耕作用地的成本要大得多,一些急功近利的政府便选择绕开村民居住点,只选择获取农村耕作地的办法来进行改造,可这一看似避开矛盾的举措却造成了更多的问题。那些处在城市边缘,还未被归入城市的农村被城市紧紧包围,形成了我们如今所看到的各种城中村。由于城市和农村在经济发展、文化氛圍、社会结构、制度体系等各个方面都有着截然不同的状况,城乡二元对立的模式导致了两者的不相融,各种社会问题在城中村这一灰色地带聚集,并日益成为了城市治理中的一大难题,也引起了学界的广泛关注。
关于城中村的概念,国内诸多学者从各自不同的研究角度切入,做出相应的定义,如李培林从外来务工人员角度指出城中村是外来务工人员融入城市的摇篮与跳板[1],叶继红从空间位置角度指出城中村是被城市包围且少有农用地的处于城市边缘地带的村落[2],李立勋从城乡互动机制与结构角度指出城中村是被城市发展侵蚀、自身结构正在发生变化的村落[3]。虽然学者们对城中村的具体解释存在着细微的差异,但学术界对城中村的理解大多能形成一个共识。在综合各位学者研究的基础上,本文认为理解城中村的概念需要重点关注以下三个方面:(1)从地理位置看,城中村处于城市的边缘地带且被城市以各种形式所包围。(2)从社会功能看,城中村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如外来务工人员、城市失业人员等提供短时的居住场所。(3)从制度结构上看,城中村根源于“城乡二元分割”的制度体系与体制背景。基于以上分析,本文认为城中村是“城乡二元对立”体制下形成的,处于城乡边界并被城市所包围的,集聚弱势群体并为其提供更好过渡到城市的居住地的村落。
二、城中村改造问题的研究现状
(一)城中村改造问题的研究内容
目前学术界对城中村领域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城中村改造问题这一块,针对城中村改造问题的研究,国内学者较为知名的有闫小培、卢福营、周大鸣等。不过,各位学者的研究内容因学科背景与切入角度不同而各有侧重,其中主要集中在描述城中村改造的问题、分析问题出现的缘由、探索城中村改造解决办法这三个方面。首先,城中村改造中出现的具体问题主要有村民违法乱搭乱建形成各种“牵手楼”、“接吻楼”,城乡土地所有制所依据法律法规不一,村改居后居民的权利待遇没有落实,改造中没有考虑到传统文化风俗的保留,操作程序不规范,补偿标准偏低,安置方案不合理,社会治安混乱等等。其次,对于这些问题出现的缘由,大多数学者都一致认为根源在于城乡分裂的社会制度与社会结构和多主体间的利益冲突,具体则可归结于缺乏统一的管理机构,外来人口来源复杂,生活方式变化快人们难以适应,精神文化匮乏等各类包括建筑物的外观形态、人际网络、组织制度、文化传统、生活方式及思维惯习方方面面的主客观原因。最后,在探索解决办法上,学者们针对各个不同主体提出相应对策建议,其中以针对政府提出构建多元利益平衡机制与多主体参与机制[4]为主。
除了以上三块主要研究内容,有许多学者从城中村改造的非正规性角度切入展开研究。如尹晓颖等学者通过分析非正规部门逐步正规化的运作机制,指出非正规部门在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并提出政府应当容纳并逐步规范非正规部门的建议[5];赵静等学者通过探讨不同利益主体在非正规住房中的不同角色和功能,提出了要融合多方参与加强非正规住房管治的建议[6];林雄斌等学者通过把握城中村经济活动、住房市场、行政管理三方面的非正规性,揭示非正规性的特征与成因,并提出相关建议[7]。还有一些学者从历史视角梳理了城中村演变的过程及机制,提出解决城中村问题还需放在历史框架内探索解决办法。[8]以及目前已经有一些学者采取相关科学的计算方法,统计整理了城中村改造问题的研究成果数量及聚焦热点领域,为我们了解该领域的发展状况提供了科学的借鉴[9]。
(二)城中村改造问题的研究方法
在城中村改造问题上,目前采用的研究方法多为单一案例研究法,且案例主要集中在武汉、深圳、广州、上海等较发达地区,如敖文文等学者以武汉市为例探究城中村改造中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10];周大鸣等学者以广州南景村为例向我们展示了城乡结合部的变迁,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综合治理的方针[11];赵晔琴以上海城中村拆违为例,探究了城中村作为法外住房市场的生成与治理逻辑[12];赵静等学者以深圳市城中村为例,探究了 “城中村”非正规住房形成演化的内在机理[13]。案例研究虽然能以小见大,从解析特殊性问题出发来带给我们普遍性建议,具有极强的实证研究意义,但是已有的案例研究多是从静态的角度进行的分析,少有以动态变迁的视角进行的论证。另外,关于城中村问题的研究缺少比较研究的方法,单一的案例研究只能反映某一地方城中村的问题与冲突,具有地方局限性,但是若通过对诸如某地城中村改造前后、城中村不同社会群体以及不同城中村改造模式进行对比的方法,便可有一个更广阔的视角,从差异中也更能辨别出引发城中村问题真正的社会根源,从而提出更有针对性的对策。在这一点上,何力武与刘骥对城中村的同城差异和异城差异的研究[14]和周大鸣的多案例研究[15]做出了前沿的探索。
三、城中村改造问题的争论焦点
当下,城中村改造问题的许多领域已经有了统一科学的论述,但是在某些方面仍存在较大争议。例如,大多数学者虽都认为主要是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造成了目前复杂混乱的城中村问题,但是已有一些学者关注到城中村问题也许不单纯是制度问题,而在于它最终要伴随产权的重新界定和社会关系网络的重组[16],另外还有一些学者指出城中村问题的核心问题是“转制”以后村集体股份制公司的管理以及村民的出路问题和适应外来流动人口需求的城市住房供给问题[17]。也就是说,如今一大争论的焦点在于我们追寻问题的起源,不能仅仅将视角停留在硬性的制度层面与上级政府权威层面,而要将关注点放到构建社会秩序的软环境下,更多地去关心下层其他的主体。并且,在针对解决城中村问题的策略上,我们更是要发挥好基层自治与公众参与[18]的作用,对此,已有相关研究提出新发展理念和新型城镇化战略[19],其中卢福营更是提出了要创建城郊村(社区)自主探索的激励制度[20]。另外还有一大焦点是关于我国国内城中村与国外的贫民窟进行的比较,有学者[21]已经对此进行过分析,但大致分为两派观点,一派是认为城中村完全不同于贫民窟,认为城中村有着其自身的运作逻辑,因此不能采取对待贫民窟的那种简单粗暴的手段来改造城中村,另一派认为城中村与贫民窟相似,主要从地理位置、社会风貌和人员组成结构上来进行类比,认为在进行治理城中村问题上,两者可以相互借鉴,对待城中村一些违法问题就应该予以强烈打击,对待这两者的看法,各位学者也都有着各自的见解。 四、城中村改造问题的发展前景
在城中村改造问题的现象描述、原因追溯和应对措施及模式探究方面,已经取得了非常丰富的研究成果。如今,问题、原因、对策模式的研究已经渐趋成熟,现在更多学者的研究方向转而分为两个方面。一是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融汇多学科的视角,将城中村作为一个大的宏观研究的整体,来全面探究其在城市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与造成的影响。二是以城中村改造为大背景,从中切入某一方面的问题进行剖析,进行应用性研究。本文以为,城中村改造未来可多从动态视角关注到城中村村民的权利待遇问题。在现实中,村改居后,村民们非但没有得到很好的身份转换并享受到城市应有的福利待遇,却面临着逐渐被边缘化的风险。对于边缘化这一现象,也有相关研究从村民市民化[22]与社区治理[23]方面作出过相应研究。事实上,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的核心问题之一是如何保障村民权利待遇与改造后的身份相匹配。但是,城中村村民户籍的非农化与权利转换并没有完全匹配,而是存在着脱轨现象,这一问题将城中村村民与其他市民分割为两个地位与机会、权利与待遇差异显著的社会群体。但是,如今社会大力倡导实现乡村振兴和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因此,深入研究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村民权利待遇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治理建议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这也是未来城中村改造问题一条很好的发展路径。
五、总结
在城中村改造问题日益成为城市治理重要焦点的大背景下,本文通过对相关文献的梳理,进一步明晰了城中村的概念,从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两个方面进行总结,描述了城中村改造问题的研究现状,并提出了相应的争论焦点,最后对其发展前景做出预测。关于该领域的研究已经取得了大量丰富的研究成果,但是城中村改造因其所涉及利益主体之多,所包含社会因素之复杂,势必需要经历一个长期、动态、综合的演变过程,要想彻底解决好该社会问题,绝非一蹴而就之事。同时,在乡村振兴与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的大背景下,政府需要改变迂回退缩和独断专行的治理模式,转而更多考虑企业、村民、外来务工人员等多重主体的利益诉求。因此,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仍需进一步观测其发展变化,继续进行深入全面的研究,并需不断创新研究思路与视角,提出更符合实际需要与现实变化的对策建议。
参考文献
[1] 李培林.从“农民的终结”到“村落的终结”[J].传承,2012(15):84-85
[2] 叶继红.城中村社区居民的空间权利及其实现——以苏州市城湾村为例[J].江苏社会科学,2017(2):35-41.
[3] 李立勋:《广州市城中村形成及改造机制研究》,中山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1年
[4] 周少来.“城中村”改造中的制度纠结与平衡[J].人民论坛,2017(S1):55-57.
[5] 尹晓颖,薛德升,闫小培.“城中村”非正规部门形成发展机制——以深圳市蔡屋围为例[J].经济地理,2006(6):969-973.
[6] 赵静,闫小培.城中村非正规住房供给市场形成原因分析——以深圳市为例[J].城市问题,2012(3):74-78+87.
[7] 林雄斌,马学广,李贵才.快速城市化下城中村非正规性的形成机制与治理[J].经济地理,2014(6):162-168.
[8] 何力武,刘骥.城中村改造:历史起源及行为者分析[J].中国行政管理,2017(03):78-82.
[9] 李倩,许晓东.城中村改造研究热点及趋势[J].城市问题,2018(8):22-30.
[10] 敖文文, 徐彬. “城中村”改造中多主体博弈与冲突演进机制研究--以武汉市为例[J]. 湖北工业大学学报, 2015(6):5-9.
[11] 周大鸣, 高崇. 城乡结合部社区的研究——广州南景村 50 年的变迁[J]. 社会学研究, 2001(4):99-108.
[12] 赵晔琴. 法外住房市场的生成逻辑与治理逻辑——以上海城中村拆违为例[J]. 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4): 124-130.
[13] 趙静,闫小培.深圳市“城中村”非正规住房的形成与演化机制研究[J].人文地理,2012 (1):60-65.
[14] 何力武,刘骥.城中村为何有差异——区分同城差异与异城差异[J].学术月刊,2018,50(7):80-89.
[15] 周大鸣. 论都市边缘农村社区的都市化——广东都市化研究之一[J]. 社会学研究, 1993(6):13-20.
[16] 李培林. 巨变:村落的终结——都市里的村庄研究[J]. 中国社会科学,2002(1):168-179.
[17] 闫小培,魏立华,周锐波.快速城市化地区城乡关系协调研究——以广州市“城中村”改造为例[J].城市规划,2004(3):30-38.
[18] 陶海燕,周淑丽,卓莉.城中村有序改造的群决策——以广州市城中村改造为例[J].地理研究,2014(7):1207-1216.
[19] 卢福营.城中村改造:一项系统的新型城镇化工程[J].社会科学,2017(10):84-89.
[20]卢福营.城郊村(社区)的共享发展与政府治理创新[J].浙江社会科学,2017(4):58-63.
[21] 魏立华,阎小培.中国经济发达地区城市非正式移民聚居区——“城中村”的形成与演进——以珠江三角洲诸城市为例[J].管理世界,2005(8):48-57.
[22] 卢福营.边缘化:近郊村民市民化面临的问题[J].东岳论丛,2013(6):77-81.
[23] 李意.边缘治理:城市化进程中的城郊村社区治理——以浙江省T村社区为个案[J].社会科学,2011(8):84-91.
项目来源: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城中村改造背景下居民权利待遇的变迁、问题与治理创新研究”(编号:2020R427007)
(杭州师范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 浙江 杭州 311121)
关键词:城中村改造;多元主体;利益平衡
一、城中村的背景及概念界定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现有城市空间已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农村成了城市延伸发展领域、拓宽发展空间的首要对象。因此,大量农村土地被划改为城市用地,大量农村村民也转身成为城市居民。但是,由于考虑到改造农村居住用地比改造农村耕作用地的成本要大得多,一些急功近利的政府便选择绕开村民居住点,只选择获取农村耕作地的办法来进行改造,可这一看似避开矛盾的举措却造成了更多的问题。那些处在城市边缘,还未被归入城市的农村被城市紧紧包围,形成了我们如今所看到的各种城中村。由于城市和农村在经济发展、文化氛圍、社会结构、制度体系等各个方面都有着截然不同的状况,城乡二元对立的模式导致了两者的不相融,各种社会问题在城中村这一灰色地带聚集,并日益成为了城市治理中的一大难题,也引起了学界的广泛关注。
关于城中村的概念,国内诸多学者从各自不同的研究角度切入,做出相应的定义,如李培林从外来务工人员角度指出城中村是外来务工人员融入城市的摇篮与跳板[1],叶继红从空间位置角度指出城中村是被城市包围且少有农用地的处于城市边缘地带的村落[2],李立勋从城乡互动机制与结构角度指出城中村是被城市发展侵蚀、自身结构正在发生变化的村落[3]。虽然学者们对城中村的具体解释存在着细微的差异,但学术界对城中村的理解大多能形成一个共识。在综合各位学者研究的基础上,本文认为理解城中村的概念需要重点关注以下三个方面:(1)从地理位置看,城中村处于城市的边缘地带且被城市以各种形式所包围。(2)从社会功能看,城中村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如外来务工人员、城市失业人员等提供短时的居住场所。(3)从制度结构上看,城中村根源于“城乡二元分割”的制度体系与体制背景。基于以上分析,本文认为城中村是“城乡二元对立”体制下形成的,处于城乡边界并被城市所包围的,集聚弱势群体并为其提供更好过渡到城市的居住地的村落。
二、城中村改造问题的研究现状
(一)城中村改造问题的研究内容
目前学术界对城中村领域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城中村改造问题这一块,针对城中村改造问题的研究,国内学者较为知名的有闫小培、卢福营、周大鸣等。不过,各位学者的研究内容因学科背景与切入角度不同而各有侧重,其中主要集中在描述城中村改造的问题、分析问题出现的缘由、探索城中村改造解决办法这三个方面。首先,城中村改造中出现的具体问题主要有村民违法乱搭乱建形成各种“牵手楼”、“接吻楼”,城乡土地所有制所依据法律法规不一,村改居后居民的权利待遇没有落实,改造中没有考虑到传统文化风俗的保留,操作程序不规范,补偿标准偏低,安置方案不合理,社会治安混乱等等。其次,对于这些问题出现的缘由,大多数学者都一致认为根源在于城乡分裂的社会制度与社会结构和多主体间的利益冲突,具体则可归结于缺乏统一的管理机构,外来人口来源复杂,生活方式变化快人们难以适应,精神文化匮乏等各类包括建筑物的外观形态、人际网络、组织制度、文化传统、生活方式及思维惯习方方面面的主客观原因。最后,在探索解决办法上,学者们针对各个不同主体提出相应对策建议,其中以针对政府提出构建多元利益平衡机制与多主体参与机制[4]为主。
除了以上三块主要研究内容,有许多学者从城中村改造的非正规性角度切入展开研究。如尹晓颖等学者通过分析非正规部门逐步正规化的运作机制,指出非正规部门在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并提出政府应当容纳并逐步规范非正规部门的建议[5];赵静等学者通过探讨不同利益主体在非正规住房中的不同角色和功能,提出了要融合多方参与加强非正规住房管治的建议[6];林雄斌等学者通过把握城中村经济活动、住房市场、行政管理三方面的非正规性,揭示非正规性的特征与成因,并提出相关建议[7]。还有一些学者从历史视角梳理了城中村演变的过程及机制,提出解决城中村问题还需放在历史框架内探索解决办法。[8]以及目前已经有一些学者采取相关科学的计算方法,统计整理了城中村改造问题的研究成果数量及聚焦热点领域,为我们了解该领域的发展状况提供了科学的借鉴[9]。
(二)城中村改造问题的研究方法
在城中村改造问题上,目前采用的研究方法多为单一案例研究法,且案例主要集中在武汉、深圳、广州、上海等较发达地区,如敖文文等学者以武汉市为例探究城中村改造中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10];周大鸣等学者以广州南景村为例向我们展示了城乡结合部的变迁,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综合治理的方针[11];赵晔琴以上海城中村拆违为例,探究了城中村作为法外住房市场的生成与治理逻辑[12];赵静等学者以深圳市城中村为例,探究了 “城中村”非正规住房形成演化的内在机理[13]。案例研究虽然能以小见大,从解析特殊性问题出发来带给我们普遍性建议,具有极强的实证研究意义,但是已有的案例研究多是从静态的角度进行的分析,少有以动态变迁的视角进行的论证。另外,关于城中村问题的研究缺少比较研究的方法,单一的案例研究只能反映某一地方城中村的问题与冲突,具有地方局限性,但是若通过对诸如某地城中村改造前后、城中村不同社会群体以及不同城中村改造模式进行对比的方法,便可有一个更广阔的视角,从差异中也更能辨别出引发城中村问题真正的社会根源,从而提出更有针对性的对策。在这一点上,何力武与刘骥对城中村的同城差异和异城差异的研究[14]和周大鸣的多案例研究[15]做出了前沿的探索。
三、城中村改造问题的争论焦点
当下,城中村改造问题的许多领域已经有了统一科学的论述,但是在某些方面仍存在较大争议。例如,大多数学者虽都认为主要是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造成了目前复杂混乱的城中村问题,但是已有一些学者关注到城中村问题也许不单纯是制度问题,而在于它最终要伴随产权的重新界定和社会关系网络的重组[16],另外还有一些学者指出城中村问题的核心问题是“转制”以后村集体股份制公司的管理以及村民的出路问题和适应外来流动人口需求的城市住房供给问题[17]。也就是说,如今一大争论的焦点在于我们追寻问题的起源,不能仅仅将视角停留在硬性的制度层面与上级政府权威层面,而要将关注点放到构建社会秩序的软环境下,更多地去关心下层其他的主体。并且,在针对解决城中村问题的策略上,我们更是要发挥好基层自治与公众参与[18]的作用,对此,已有相关研究提出新发展理念和新型城镇化战略[19],其中卢福营更是提出了要创建城郊村(社区)自主探索的激励制度[20]。另外还有一大焦点是关于我国国内城中村与国外的贫民窟进行的比较,有学者[21]已经对此进行过分析,但大致分为两派观点,一派是认为城中村完全不同于贫民窟,认为城中村有着其自身的运作逻辑,因此不能采取对待贫民窟的那种简单粗暴的手段来改造城中村,另一派认为城中村与贫民窟相似,主要从地理位置、社会风貌和人员组成结构上来进行类比,认为在进行治理城中村问题上,两者可以相互借鉴,对待城中村一些违法问题就应该予以强烈打击,对待这两者的看法,各位学者也都有着各自的见解。 四、城中村改造问题的发展前景
在城中村改造问题的现象描述、原因追溯和应对措施及模式探究方面,已经取得了非常丰富的研究成果。如今,问题、原因、对策模式的研究已经渐趋成熟,现在更多学者的研究方向转而分为两个方面。一是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融汇多学科的视角,将城中村作为一个大的宏观研究的整体,来全面探究其在城市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与造成的影响。二是以城中村改造为大背景,从中切入某一方面的问题进行剖析,进行应用性研究。本文以为,城中村改造未来可多从动态视角关注到城中村村民的权利待遇问题。在现实中,村改居后,村民们非但没有得到很好的身份转换并享受到城市应有的福利待遇,却面临着逐渐被边缘化的风险。对于边缘化这一现象,也有相关研究从村民市民化[22]与社区治理[23]方面作出过相应研究。事实上,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的核心问题之一是如何保障村民权利待遇与改造后的身份相匹配。但是,城中村村民户籍的非农化与权利转换并没有完全匹配,而是存在着脱轨现象,这一问题将城中村村民与其他市民分割为两个地位与机会、权利与待遇差异显著的社会群体。但是,如今社会大力倡导实现乡村振兴和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因此,深入研究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村民权利待遇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治理建议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这也是未来城中村改造问题一条很好的发展路径。
五、总结
在城中村改造问题日益成为城市治理重要焦点的大背景下,本文通过对相关文献的梳理,进一步明晰了城中村的概念,从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两个方面进行总结,描述了城中村改造问题的研究现状,并提出了相应的争论焦点,最后对其发展前景做出预测。关于该领域的研究已经取得了大量丰富的研究成果,但是城中村改造因其所涉及利益主体之多,所包含社会因素之复杂,势必需要经历一个长期、动态、综合的演变过程,要想彻底解决好该社会问题,绝非一蹴而就之事。同时,在乡村振兴与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的大背景下,政府需要改变迂回退缩和独断专行的治理模式,转而更多考虑企业、村民、外来务工人员等多重主体的利益诉求。因此,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仍需进一步观测其发展变化,继续进行深入全面的研究,并需不断创新研究思路与视角,提出更符合实际需要与现实变化的对策建议。
参考文献
[1] 李培林.从“农民的终结”到“村落的终结”[J].传承,2012(15):8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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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尹晓颖,薛德升,闫小培.“城中村”非正规部门形成发展机制——以深圳市蔡屋围为例[J].经济地理,2006(6):969-973.
[6] 赵静,闫小培.城中村非正规住房供给市场形成原因分析——以深圳市为例[J].城市问题,2012(3):74-78+87.
[7] 林雄斌,马学广,李贵才.快速城市化下城中村非正规性的形成机制与治理[J].经济地理,2014(6):162-168.
[8] 何力武,刘骥.城中村改造:历史起源及行为者分析[J].中国行政管理,2017(03):78-82.
[9] 李倩,许晓东.城中村改造研究热点及趋势[J].城市问题,2018(8):22-30.
[10] 敖文文, 徐彬. “城中村”改造中多主体博弈与冲突演进机制研究--以武汉市为例[J]. 湖北工业大学学报, 2015(6):5-9.
[11] 周大鸣, 高崇. 城乡结合部社区的研究——广州南景村 50 年的变迁[J]. 社会学研究, 2001(4):99-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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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陶海燕,周淑丽,卓莉.城中村有序改造的群决策——以广州市城中村改造为例[J].地理研究,2014(7):1207-1216.
[19] 卢福营.城中村改造:一项系统的新型城镇化工程[J].社会科学,2017(10):84-89.
[20]卢福营.城郊村(社区)的共享发展与政府治理创新[J].浙江社会科学,2017(4):58-63.
[21] 魏立华,阎小培.中国经济发达地区城市非正式移民聚居区——“城中村”的形成与演进——以珠江三角洲诸城市为例[J].管理世界,2005(8):48-57.
[22] 卢福营.边缘化:近郊村民市民化面临的问题[J].东岳论丛,2013(6):77-81.
[23] 李意.边缘治理:城市化进程中的城郊村社区治理——以浙江省T村社区为个案[J].社会科学,2011(8):84-91.
项目来源: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城中村改造背景下居民权利待遇的变迁、问题与治理创新研究”(编号:2020R427007)
(杭州师范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 浙江 杭州 31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