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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是个体出生后的主要生活环境,家庭教育对儿童的成长、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具有重要影响。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儿童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也越来越认识到发挥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三者合力的必要性。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三者有机结合促进儿童发展,是当代教育的重要发展趋势。
校外教育属于社会教育的范畴,是大教育框架中的组成部分。本文中所说的校外教育机构主要是指隶属于妇联系统的从事儿童校外教育的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或儿童活动中心。
家庭教育一直是全国妇联及其校外教育机构的重要工作内容、特色和优势。早在20世纪50年代,妇联组织就把“教育好子女”作为评选“五好家庭”的重要内容。70年代末,又着力开辟了家庭教育的工作领域。80年代,提出要进一步抓好“帮助家长加强和改进对子女的教育,关心和培养从事儿童和少年工作的人员”,将家庭教育与培养儿童工作者作为其重要的两项工作任务①。21世纪则在相关文件的指引下②,倡导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有机结合,并对家庭教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理论与实践进行了探索③。
为了进一步了解校外教育机构开展家庭教育的现况,我们采用了问卷调查、个案剖析、实地考察等方式对妇联系统校外教育机构开展家庭教育的情况进行了调研。综合考虑地域特点、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在北京、重庆、广东、江苏、山东、湖北、安徽、内蒙、四川、和辽宁10个省(区、市)进行了综合调研,并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地域、经济、规模和类型等因素,从中选取了8家校外教育机构进行个案调查与实地走访调研,共收回调研问卷、省级综合调研报告及校外教育机构的个案分析报告130份。经过系统的整理,现将妇联系统校外教育机构开展家庭教育的情况予以说明,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几点关于校外教育机构如何开展家庭教育的思考。
一、校外教育机构开展家庭教育的现状
1.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家庭教育普及活动,但活动的深度与理论创新不够
调查中发现,妇联系统校外机构重视“活动育人”,突出校外教育实践特色,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家庭教育普及活动,在开展家庭教育、优化儿童成长的家庭环境等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很多省(区)市校外机构开展了诸如家长热线、亲子阅读书屋、家庭育儿讲座、亲子运动会等多种形式的家庭教育活动。一些机构还专门实施了百万家长教育工程,依托自身场地,开展家庭教育知识巡讲、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堂、亲子夏令营、家庭道德宣传实践月活动等,宣传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技巧和方法,提高广大家长的科学教子能力,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的家庭环境。
不过,此类活动主要针对家庭教育的普及指导,活动深度和理论创新还有待提高。一方面,此类活动形式热闹、场面庞大,但到底活动效果如何值得考虑,由于活动组织者缺乏活动前的深入策划和活动后的系统评估与反思,因而活动表现出一定的零散性和弱系统性。另一方面,此类活动多采用一些传统的家庭教育形式,对活动所要传达的先进教育理论、活动所蕴含的深刻教育内涵缺乏深入思考,因而表现出对家庭教育普及活动的理论思考和理论创新明显不够,影响着活动品质和活动形式的创新。
2.重视儿童家庭教育和早期教育,但两者的有机融合有待加强
对家庭教育与早期教育的关注、重视及相关工作的开展,是妇联系统校外活动机构的一大特色,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校外活动机构“白日空”现象,还充分发挥了妇联系统服务于家庭和儿童的功能优势,为广大的家庭科学育儿和儿童早期健康成长发挥了积极作用。调查中发现,不少校外机构关注到了早期教育、学前教育在儿童成长中的重要性,开设了幼儿园、亲子班、早期教育中心,这些机构针对学龄前婴幼儿及家长开展早期教育指导、学习能力训练、亲子游戏活动,在为学前儿童提供健康成长服务的同时,帮助家长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受到家长的欢迎。
但是,儿童家庭教育和早期教育这两项内容还未真正有机融合,存在“两张皮”现象。一方面是早期教育的科学性与特色化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校外教育机构开展早期教育,多是引进一些早教项目或与人合作,原创性和特色化体现不充分。另一方面,早期教育中应有的儿童家庭教育工作没有受到充分重视,儿童家庭教育的工作职能弱化。因此,如何真正将儿童家庭教育与早期教育有机结合,寻找两者的内在联系点,是摆在我们校外教育工作者面前急需解决的问题之一。
3.整合资源搭建家庭教育平台,但家庭教育的公共服务网络尚未真正建立
调查中发现,有的机构还充分利用媒体平台的作用,在开展服务于家长儿童的活动中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益和规模效益。如,有校外教育机构根据当前的形势和家长迫切需求,成立了公益性机构--省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指导中心坚持每周举办一场专家“面对面”免费公益咨询活动;并在《新安晚报》上开辟了一个专栏——“家教港湾”。依托专栏这一平台,家庭教育受众面极大扩展(新安晚报全省发行量60多万份),让科学教子的理念传遍千家万户;此外机构举办的“家教港湾”公益报告会、家长沙龙活动,吸引了数百位家长参与,社会反响好。但是,这种探索还仅限于个案。从整体上来说,家庭教育的公共服务网络尚未真正建立,家庭教育的工作仍表现出个体性、零散性的特点,缺乏立体性、多元性。如何构建一个以儿童为中心、家庭为依托、校外作支持、社会共参与的儿童家庭教育支持与公共服务网络仍是我们校外教育工作者开展家庭教育工作的重要努力方向。
二、关于校外教育机构开展家庭教育的几点思考
基于以上家庭教育的现状和问题,我们认为校外教育机构开展家庭教育,应努力成为家庭教育及儿童社会工作的研究中心、实验基地、服务平台、相关文化产品的研发中心,以及连接各级校外教育机构和家庭教育机构的有效桥梁。从发展上来说,初期的工作重点是建立科学合理的家庭教育框架、抓好重点项目,在高起点上起到示范与前瞻作用;后期的工作重点则是以点带面,向外辐射,追求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
(一)以科研与项目为依托,推动家庭教育工作的创新发展
树立科研先导意识,力争将科研与实践工作有机结合,提高家庭教育工作的科学性与创新性。积极申报各级各类的相关课题和研究项目,采用项目运作方式,抓住家庭教育中的突出问题、典型问题进行研究,如亲子关系疏离、大众传媒对家庭教育的影响、隔代教育问题等。同时,在创办与实践“亲子园”和“家长学校”等教育实体的过程中,边实践、边实验、边研究,探索儿童校外家庭教育的特点、规律、模式、方法及有效实施途径,为促进校外教育事业和家庭教育事业提供理论支持和智力指导。
(二)整合资源,创办高品质“亲子园”,将家庭教育与早期教育有机结合
儿童的早期教育是现代家长关注的热点问题,但是社会上的早教服务机构却有些不尽如人意。同时,在个体成长的各个不同阶段中,家庭教育发挥的作用不同,其影响最为深刻的阶段主要集中在0-6岁学龄前期。因此,我们认为可整合国际国内相关资源,借鉴国内外的先进育儿理念,创办高起点、高品质的亲子园,同时在早期教育中充分重视儿童的家庭教育工作,强化儿童家庭教育的工作职能。如将分龄与混龄相结合、综合课程与特色课程相结合、亲子园活动与家长指导有机结合,即在亲子园创办与发展中,坚持“两手抓”的思路和策略,一方面重视亲子活动课程体系的研发和构建,另一方面则加大力度探索家庭教育支持体系的实践,如“家庭关系工作坊”、“父母减压热线”、“父母角色与儿童发展国际论坛”以及面向农民工家庭的“流动家长学校”。
以“亲子园”为例,初期重点考虑三个年龄层次,7个月-1岁,除开展亲子活动外,重点放在指导初为人父母家长的育儿观念与方法上;1-2岁的重点是为儿童搭建亲子互动大平台和儿童同伴交往大平台;2岁以上则可整合校外教育机构的培训资源,开设早期阅读、科学(生态)、音乐等拓展课程。而3-6岁则可将重点放在家庭教育服务产品与公益大讲座等方面。这样,通过重视儿童活动与家长指导两方面的工作,有机地将家庭教育与早期教育结合起来,突出妇联系统及其校外教育机构的“早期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工作重点和工作特色,探索校外教育机构开展儿童家庭教育的有效实践新模式。
(三)坚持公益性,构建儿童家庭教育的支持和公共服务网络
坚持公益性,坚持“家长是儿童第一任也是最有影响力的教师”、“家长与儿童相互影响、共同成长”的理念,尊重家庭的自主成长与自我教育功能,吸纳建构主义核心内容“支架式理论”的精髓,秉承妇联系统家庭教育的优势,以校外教育机构及其“亲子园”、“家长学校”等教育实体为平台,以专家队伍作支持,以相关媒体和网络为载体,倡导社会共参与,构建一个儿童家庭教育的支持和公共服务网络,如开展针对家长角色与亲子沟通的家庭教育工作坊、开通具有个案跟踪指导功能的家长热线、创设趣味体验式的亲子互动平台等。通过为家长提供教育服务与咨询平台,开发相关家庭教育服务产品,为儿童家庭教育搭建一个“脚手架”,激发家庭的自我教育功能与动力系统,促进家庭教育的良性发展,而且,根据不同需求、不同时期、不同类型家庭教育的特点,搭建适合其“最近发展区”的“脚手架”,为儿童及其家长提供一个连接亲与子、家庭与学校、自我与他人、家庭与社会的桥梁,促进家庭教育可持续、健康发展,促进亲与子两代人的共同成长。
(四)以灵活的家庭教育指导形式促进儿童家庭教育实践
家庭教育是一个跨学科的领域,因此,家庭教育的指导形式也需要多样、灵活。如可将集体指导与个别指导相结合(如家长学校与家长热线)、普及指导与深入系统指导相结合(如家教大讲堂与家长学校)、专业指导与志愿者指导相结合、传统方式指导与通过大众媒介的跟踪指导相结合(如网络、专业育儿电子周刊)等。以家长学校为例,可这样开展儿童家庭教育的实践工作:以家长委员会作为组织保障,以"好家长"评比为激励机制,以家长学校作为培训平台,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开展家长培训,改善家长素质。课程的内容不再是大而空的理论说教,而是具体到儿童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比如以"正面教育孩子的10个步骤"为主题,通过"做中学"的方式,解决儿童的家庭教育问题,更新家长观念,提高家长素质。初期主要针对学前与小学阶段的儿童家长;后期可视情况拓展至中学学生家长,将关注的视线延长至青春期少年儿童的家庭教育,促进儿童及其家长的共同成长。
(作者单位:中国儿童中心科研处)
注释
①1981年5月16日,中共中央以中发[1981]19号文件向各省市自治区转发全国妇联党组《关于两个会议情况及1981年妇联工作要点的报告》的通知。《通知》指出:“一、全国妇联应把抚育、培养、教育三亿以上的儿童和少年,作为自己的工作重点。二、妇联在抚育、培养、教育好儿童和少年为重点开展工作时,要注意抓住六个环节。”其中一个重要环节就是“帮助家长加强和改进对子女的教育,关心和培养从事儿童和少年工作的人员。”
②2004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则特别指出“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具有重要的作用。要把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学校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各级妇联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切实担负起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的责任。”
③全国妇联于2008年11月28日-29日在北京举办的“改革开放30周年中国妇女发展论坛”中,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中国家庭教育学会、中国儿童中心联合举办了“家庭教育与校外教育”专题论坛,专门针对“改革开放与家庭教育”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参考文献
[1]赵忠心.中国家庭教育理论研究三十年的发展历程[J].中国家庭教育,2009(1):4-8.
[2]程洁.上海市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体系中的家长教育,华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年
校外教育属于社会教育的范畴,是大教育框架中的组成部分。本文中所说的校外教育机构主要是指隶属于妇联系统的从事儿童校外教育的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或儿童活动中心。
家庭教育一直是全国妇联及其校外教育机构的重要工作内容、特色和优势。早在20世纪50年代,妇联组织就把“教育好子女”作为评选“五好家庭”的重要内容。70年代末,又着力开辟了家庭教育的工作领域。80年代,提出要进一步抓好“帮助家长加强和改进对子女的教育,关心和培养从事儿童和少年工作的人员”,将家庭教育与培养儿童工作者作为其重要的两项工作任务①。21世纪则在相关文件的指引下②,倡导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有机结合,并对家庭教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理论与实践进行了探索③。
为了进一步了解校外教育机构开展家庭教育的现况,我们采用了问卷调查、个案剖析、实地考察等方式对妇联系统校外教育机构开展家庭教育的情况进行了调研。综合考虑地域特点、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在北京、重庆、广东、江苏、山东、湖北、安徽、内蒙、四川、和辽宁10个省(区、市)进行了综合调研,并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地域、经济、规模和类型等因素,从中选取了8家校外教育机构进行个案调查与实地走访调研,共收回调研问卷、省级综合调研报告及校外教育机构的个案分析报告130份。经过系统的整理,现将妇联系统校外教育机构开展家庭教育的情况予以说明,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几点关于校外教育机构如何开展家庭教育的思考。
一、校外教育机构开展家庭教育的现状
1.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家庭教育普及活动,但活动的深度与理论创新不够
调查中发现,妇联系统校外机构重视“活动育人”,突出校外教育实践特色,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家庭教育普及活动,在开展家庭教育、优化儿童成长的家庭环境等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很多省(区)市校外机构开展了诸如家长热线、亲子阅读书屋、家庭育儿讲座、亲子运动会等多种形式的家庭教育活动。一些机构还专门实施了百万家长教育工程,依托自身场地,开展家庭教育知识巡讲、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堂、亲子夏令营、家庭道德宣传实践月活动等,宣传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技巧和方法,提高广大家长的科学教子能力,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的家庭环境。
不过,此类活动主要针对家庭教育的普及指导,活动深度和理论创新还有待提高。一方面,此类活动形式热闹、场面庞大,但到底活动效果如何值得考虑,由于活动组织者缺乏活动前的深入策划和活动后的系统评估与反思,因而活动表现出一定的零散性和弱系统性。另一方面,此类活动多采用一些传统的家庭教育形式,对活动所要传达的先进教育理论、活动所蕴含的深刻教育内涵缺乏深入思考,因而表现出对家庭教育普及活动的理论思考和理论创新明显不够,影响着活动品质和活动形式的创新。
2.重视儿童家庭教育和早期教育,但两者的有机融合有待加强
对家庭教育与早期教育的关注、重视及相关工作的开展,是妇联系统校外活动机构的一大特色,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校外活动机构“白日空”现象,还充分发挥了妇联系统服务于家庭和儿童的功能优势,为广大的家庭科学育儿和儿童早期健康成长发挥了积极作用。调查中发现,不少校外机构关注到了早期教育、学前教育在儿童成长中的重要性,开设了幼儿园、亲子班、早期教育中心,这些机构针对学龄前婴幼儿及家长开展早期教育指导、学习能力训练、亲子游戏活动,在为学前儿童提供健康成长服务的同时,帮助家长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受到家长的欢迎。
但是,儿童家庭教育和早期教育这两项内容还未真正有机融合,存在“两张皮”现象。一方面是早期教育的科学性与特色化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校外教育机构开展早期教育,多是引进一些早教项目或与人合作,原创性和特色化体现不充分。另一方面,早期教育中应有的儿童家庭教育工作没有受到充分重视,儿童家庭教育的工作职能弱化。因此,如何真正将儿童家庭教育与早期教育有机结合,寻找两者的内在联系点,是摆在我们校外教育工作者面前急需解决的问题之一。
3.整合资源搭建家庭教育平台,但家庭教育的公共服务网络尚未真正建立
调查中发现,有的机构还充分利用媒体平台的作用,在开展服务于家长儿童的活动中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益和规模效益。如,有校外教育机构根据当前的形势和家长迫切需求,成立了公益性机构--省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指导中心坚持每周举办一场专家“面对面”免费公益咨询活动;并在《新安晚报》上开辟了一个专栏——“家教港湾”。依托专栏这一平台,家庭教育受众面极大扩展(新安晚报全省发行量60多万份),让科学教子的理念传遍千家万户;此外机构举办的“家教港湾”公益报告会、家长沙龙活动,吸引了数百位家长参与,社会反响好。但是,这种探索还仅限于个案。从整体上来说,家庭教育的公共服务网络尚未真正建立,家庭教育的工作仍表现出个体性、零散性的特点,缺乏立体性、多元性。如何构建一个以儿童为中心、家庭为依托、校外作支持、社会共参与的儿童家庭教育支持与公共服务网络仍是我们校外教育工作者开展家庭教育工作的重要努力方向。
二、关于校外教育机构开展家庭教育的几点思考
基于以上家庭教育的现状和问题,我们认为校外教育机构开展家庭教育,应努力成为家庭教育及儿童社会工作的研究中心、实验基地、服务平台、相关文化产品的研发中心,以及连接各级校外教育机构和家庭教育机构的有效桥梁。从发展上来说,初期的工作重点是建立科学合理的家庭教育框架、抓好重点项目,在高起点上起到示范与前瞻作用;后期的工作重点则是以点带面,向外辐射,追求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
(一)以科研与项目为依托,推动家庭教育工作的创新发展
树立科研先导意识,力争将科研与实践工作有机结合,提高家庭教育工作的科学性与创新性。积极申报各级各类的相关课题和研究项目,采用项目运作方式,抓住家庭教育中的突出问题、典型问题进行研究,如亲子关系疏离、大众传媒对家庭教育的影响、隔代教育问题等。同时,在创办与实践“亲子园”和“家长学校”等教育实体的过程中,边实践、边实验、边研究,探索儿童校外家庭教育的特点、规律、模式、方法及有效实施途径,为促进校外教育事业和家庭教育事业提供理论支持和智力指导。
(二)整合资源,创办高品质“亲子园”,将家庭教育与早期教育有机结合
儿童的早期教育是现代家长关注的热点问题,但是社会上的早教服务机构却有些不尽如人意。同时,在个体成长的各个不同阶段中,家庭教育发挥的作用不同,其影响最为深刻的阶段主要集中在0-6岁学龄前期。因此,我们认为可整合国际国内相关资源,借鉴国内外的先进育儿理念,创办高起点、高品质的亲子园,同时在早期教育中充分重视儿童的家庭教育工作,强化儿童家庭教育的工作职能。如将分龄与混龄相结合、综合课程与特色课程相结合、亲子园活动与家长指导有机结合,即在亲子园创办与发展中,坚持“两手抓”的思路和策略,一方面重视亲子活动课程体系的研发和构建,另一方面则加大力度探索家庭教育支持体系的实践,如“家庭关系工作坊”、“父母减压热线”、“父母角色与儿童发展国际论坛”以及面向农民工家庭的“流动家长学校”。
以“亲子园”为例,初期重点考虑三个年龄层次,7个月-1岁,除开展亲子活动外,重点放在指导初为人父母家长的育儿观念与方法上;1-2岁的重点是为儿童搭建亲子互动大平台和儿童同伴交往大平台;2岁以上则可整合校外教育机构的培训资源,开设早期阅读、科学(生态)、音乐等拓展课程。而3-6岁则可将重点放在家庭教育服务产品与公益大讲座等方面。这样,通过重视儿童活动与家长指导两方面的工作,有机地将家庭教育与早期教育结合起来,突出妇联系统及其校外教育机构的“早期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工作重点和工作特色,探索校外教育机构开展儿童家庭教育的有效实践新模式。
(三)坚持公益性,构建儿童家庭教育的支持和公共服务网络
坚持公益性,坚持“家长是儿童第一任也是最有影响力的教师”、“家长与儿童相互影响、共同成长”的理念,尊重家庭的自主成长与自我教育功能,吸纳建构主义核心内容“支架式理论”的精髓,秉承妇联系统家庭教育的优势,以校外教育机构及其“亲子园”、“家长学校”等教育实体为平台,以专家队伍作支持,以相关媒体和网络为载体,倡导社会共参与,构建一个儿童家庭教育的支持和公共服务网络,如开展针对家长角色与亲子沟通的家庭教育工作坊、开通具有个案跟踪指导功能的家长热线、创设趣味体验式的亲子互动平台等。通过为家长提供教育服务与咨询平台,开发相关家庭教育服务产品,为儿童家庭教育搭建一个“脚手架”,激发家庭的自我教育功能与动力系统,促进家庭教育的良性发展,而且,根据不同需求、不同时期、不同类型家庭教育的特点,搭建适合其“最近发展区”的“脚手架”,为儿童及其家长提供一个连接亲与子、家庭与学校、自我与他人、家庭与社会的桥梁,促进家庭教育可持续、健康发展,促进亲与子两代人的共同成长。
(四)以灵活的家庭教育指导形式促进儿童家庭教育实践
家庭教育是一个跨学科的领域,因此,家庭教育的指导形式也需要多样、灵活。如可将集体指导与个别指导相结合(如家长学校与家长热线)、普及指导与深入系统指导相结合(如家教大讲堂与家长学校)、专业指导与志愿者指导相结合、传统方式指导与通过大众媒介的跟踪指导相结合(如网络、专业育儿电子周刊)等。以家长学校为例,可这样开展儿童家庭教育的实践工作:以家长委员会作为组织保障,以"好家长"评比为激励机制,以家长学校作为培训平台,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开展家长培训,改善家长素质。课程的内容不再是大而空的理论说教,而是具体到儿童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比如以"正面教育孩子的10个步骤"为主题,通过"做中学"的方式,解决儿童的家庭教育问题,更新家长观念,提高家长素质。初期主要针对学前与小学阶段的儿童家长;后期可视情况拓展至中学学生家长,将关注的视线延长至青春期少年儿童的家庭教育,促进儿童及其家长的共同成长。
(作者单位:中国儿童中心科研处)
注释
①1981年5月16日,中共中央以中发[1981]19号文件向各省市自治区转发全国妇联党组《关于两个会议情况及1981年妇联工作要点的报告》的通知。《通知》指出:“一、全国妇联应把抚育、培养、教育三亿以上的儿童和少年,作为自己的工作重点。二、妇联在抚育、培养、教育好儿童和少年为重点开展工作时,要注意抓住六个环节。”其中一个重要环节就是“帮助家长加强和改进对子女的教育,关心和培养从事儿童和少年工作的人员。”
②2004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则特别指出“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具有重要的作用。要把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学校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各级妇联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切实担负起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的责任。”
③全国妇联于2008年11月28日-29日在北京举办的“改革开放30周年中国妇女发展论坛”中,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中国家庭教育学会、中国儿童中心联合举办了“家庭教育与校外教育”专题论坛,专门针对“改革开放与家庭教育”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参考文献
[1]赵忠心.中国家庭教育理论研究三十年的发展历程[J].中国家庭教育,2009(1):4-8.
[2]程洁.上海市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体系中的家长教育,华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