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与偏见》两个中译本中反讽语的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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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简·奥斯汀是十八世纪的著名英国小说家,她的小说诙谐幽默,富有喜剧性冲突。这其中的幽默之处正是通过反讽的修辞手法来表现的。《傲慢与偏见》作为她的代表作之一,其中幽默又具有讽刺性的语言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因此是否能准确翻译其中带有反讽色彩的语句是极为重要的。
  《傲慢与偏见》在中国有着很高的知名度,七十年来已经有三十三个译本,之中又以王科一和孙致礼的译本最为出众。因此就以这二人的译本为例,探讨他们在处理反讽语句其中所采用的归化与异化策略对翻译反讽语句的作用,为今后翻译具有反讽色彩的文学作品提供一定的帮助。
  关键词:《傲慢与偏见》;反讽;翻译;归化与异化
  作者简介:杨梦婷(1995-),女,浙江湖州人,宁波大学科技学院本科在读,主要研究方向:从归化与异化的视角探讨关于《傲慢与偏见》的两个中译本中带有反讽色彩语言的翻译。
  [中图分类号]:I1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7)-36--02
  一、引言
  为何几个世纪以来,简·奥斯汀的小说那么受人追捧,很大的原因就是她风趣又幽默的语言常常令人忍俊不禁,即使是再琐碎的小事和再不过平凡的人,她也能描绘地栩栩如生。她的小说中充满了讽刺,其中又以反讽这一修辞手法最为突出。众所周知,《傲慢与偏见》既是她的成名之作,也是反讽艺术的典范。小说描写了乡绅班纳特五个待字闺中的千金,主角是二女儿伊丽莎白。她在舞会上认识了达西,但是见他为人傲慢,一直对他心生排斥。几经波折后,伊丽莎白消除了对这西的偏见,达西也放下傲慢,这对有情人终成眷属。
  在这部小说中,奥斯丁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而是用幽默的语言、锋利的笔触以及其独特的反讽手法为我们塑造出一个又一个经典的人物形象,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的英国人的日常生活和人生百态引人入胜。在作者的巧妙运用之下反讽贯穿整个小说,使得小说有着经久不衰的魅力。所以,能否精准地翻译其中带有反讽意味的语句,对于读者在阅读这本小说时是否能正确地体会作者的意思来说非常重要。
  在中国,简·奥斯汀小说的翻译始于七十多年前。1935年,杨斌第一个翻译了《傲慢与偏见》,并且大多数人都认为这个译本非常通顺且忠实。在这之后,有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翻译这个本小说。迄今为止,已经有33个版本了,其中又以王科一(2010)和孙致礼(2012)的版本最为出名最受认可。接下来就以这两人的译本为例,从归化与异化视角来探讨在翻译带有反讽意味的语句时所应采用的翻译策略。
  二、反讽;归化与异化
  在进一步讨论前,有必要对相关概念先做简要介绍。
  (一)反讽
  究竟何为“反讽”呢?在中国古代汉语中,“风”是“讽”的假借,有“用委婉的语言暗示、劝告、指责”的意思。刘勰的《文心雕龙·书记》(1998:236):“刺者,达也,诗人讽刺。《周礼》三刺,事叙相达,若针之通结矣。”古代的讽刺主张以婉言隐语相讥刺。到了现当代,讽刺成为文艺创作中的表现方法之一,用嘲讽的方法表现生活的方方面面(连恩萍,2014:1)。反讽则是讽刺的一种特殊形式,简单地来说就是正话反说,不能单纯地从字面上了解其真正的意思,且真正的意思与字面上相反,使讽刺意味更加强烈。
  (二)归化与异化
  1995年,著名美国翻译家韦努蒂(Lawrence Venuti)在《译者的隐身》(The Translator’s Invisibility)中第一次正式地提出“归化”与“异化”这两种不同的翻译策略。“异化”的英文是foreignization,是指译文迁就原文的遣词用句,表达方式,语言特点,即尽量不打扰原文,能够保留异国特色;而“归化”(domestication)则与之相反,倡导将译文本土化,用地道的目标读者语言来表达,帮助读者更易理解原文的意思。
  归化派的代表人物是尤金·奈达(Eugene A. Nida),他强调翻译的是“动态对等”,在两种语言之间达成功能上的对等的基础上,使源语和目的语之间的转换有一个标准,从而使得译文更加符合目标读者的语言使用习惯,让读者更容易理解。而异化派代表是韦努蒂,他则认为翻译时应更加注重保持源语的真实性来让读者能够切身地体会到源语的魅力。
  三、归化与异化在文中的应用及分析
  在翻译中,译者始终面临着异化与归化的选择。那么在翻译具有反讽特色的语言时,又该如何抉择呢?下面就通过对比带有反讽特色的同一源语在两个译本中,因使用不同的翻译策略而造成的不同的效果进行分析,探讨归化和异化在翻译反讽语时的差异与优劣。
  例1.
  原文:It is a truth universally acknowledged that a single man in possession of a good fortune must be in want of wife.
  王譯: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
  孙译:有钱的单身汉总要娶位太太,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
  这句话是全文的第一句话,为后面的整个故事做了铺垫,也是一句经典的反讽之语。正所谓,好的作品往往开头第一句就会给人留下深刻的影响,《傲慢与偏见》就是如此。这句话非常的深刻又隐隐带有讽刺的感觉,尽管这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社会观念。此外,句末的“in want of”与前面的 “in possession of”构成对称的语言之美。这是一条庄严的真理,然而内容却与世俗挂钩,表现出强烈的反差,突出讽刺的意味。
  因此王科一先生(以下简称王)运用传统的中文句式,使用像“凡是”,“总想”这样词,不仅更加地道,具有中文独有的古典之美,并且更传神地表达出了作者想表达的讽刺意味。相比之下,孙致礼先生(以下简称孙)的翻译就略显平淡,较之王的翻译,讽刺之味也稍淡。在这句话上,归化法更能凸显原文所想表达的嘲讽之意。   例2.
  原文:“You judge very properly,” said Mr. Bennet, “and it is happy for you that you possess the talent of flattering with delicacy. May I ask whether these pleasing attentions proceed from the impulse of the moment, or are the result of previous study?”
  王译:班内特先生说:“你说得很恰当,你既然有这种才能,能够非常巧妙地捧人家的场,这对于你自己也会有好处。我是否可以请教你一下,你这种讨人喜欢的奉承话,是临时想起来的呢,还是老早想好了的?”
  孙译:“你判断得很准确,”贝内特先生说,“而且你也很幸运,具有巧妙捧场的天赋!我是否可以请问:你这种讨人喜欢的奉承话是当场灵机一动想出来的,还是煞费苦心准备好的?”
  文中第十四章,表面上贝内特先生是在称赞柯林斯先生,實际上却是在拿他取乐,嘲笑他的愚蠢,突显嘲讽之意。在对于“judge very properly”这个词组的处理上,孙将其直接按照原文翻译成了“判断得很准确”,而王则异译为“说得很恰当”,用更符合中国人的说话方式,更能表现出柯林斯先生善于溜须拍马,阿谀奉承的形象,更能衬托作者的强烈讽刺效果。在这里归化法更加传神。
  例3.
  原文:“This is a most unfortunate affair; and will probably be much talked of. But we must stem the tide of malice, and pour into the wounded bosoms of each other the balm of sisterly consolation.”
  Then, perceiving in Elizabeth no inclination of replying, she added, “Unhappy as the event must be for Lydia, we may draw from it this useful lesson: that loss of virtue in a female is irretrievable—— that one false step involves her in endless ruin—— that her reputation is no less brittle than it is beautiful, —— and that she cannot be too much guarded in her behavior towards the undeserving of the other sex.”
  王译:“家门不幸,遭此惨祸,很可能会引起外界议论纷纷。人心恶毒,我们一定要及时防范,免得一发不可收拾。我们要用姐妹之情来安慰彼此创伤的心灵。”
  她看到伊丽莎白不想回答,便又接着说下去:“此事对于丽迪雅固属不幸,但亦可以作为我们的前车之鉴。大凡女人家一经失去贞操,便无可挽救,这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美貌固然难于永保,名誉亦何尝容易保全。世间多的是轻薄男子,岂可不寸步留神?”
  孙译:“这件事真是不幸至极,很可能引起议论纷纷。 不过, 我们一定要顶住邪恶的逆流, 用姐妹之情来安慰彼此受到伤害的心灵。”
  她看出伊丽莎白不想答话,便接着说道:“这件事对莉迪亚虽属不幸,但我们也可由此引以为鉴;女人一旦失去贞操,便永远无可挽回;真可谓一失足成千古恨;美貌固然不会永驻,名誉又何尝容易保全;对于那些轻薄男子,万万不可掉以轻心。”
  以上两段话出现在文中的第四十七章,对于妹妹和别人私奔,玛丽却是如此评论,只知道卖弄学问。所以乍一看好像很有道理,但实际却暗含讥讽。且原文中,作者连用四个“that”引导的同位语从句,通过冗长的复合句来表现讽的效果。在处理这句话时,若没考虑到作者的苦心,就会失去原文的那种层层渲染的强烈反差。王之译文将这四个从句处理成了四句话,就失去了原文所有的韵味,而孙的四个排比句,用异化法保留了原文的色彩,略胜一筹。
  通过对上述几个典型的例子进行分析,不难发现,归化法与异化法各有优势,都是翻译反讽语的行之有效的策略。
  四、结语
  反讽使得简·奥斯汀的小说别具魅力,也是她的精髓所在且贯穿全书。通过对比王、孙二者的中译本,不难发现归化法与异化法都对反讽语有很强的指导作用。因此在翻译带有反讽色彩的语言时,译者应该灵活地选取归化与异化策略,学会变通,采用最为有效的手段,既使得译文保留异域风情,不改变原文的风格和语言特色,又能够准确传达原文原意,在内容上忠于原文,即做到内外兼修。总的来说,无论是哪一种译法,只要能做到以上几点,就是可行的翻译策略。
  参考文献:
  [1]Austen, Jane. Pride and Prejudice [M]. London: Wordsworth Editions Limited, 1993.
  [2]Venuti, Lawrence. The Translator’s Invisibility [M]. Lond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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