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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经济全球化以不可逆转之势浩荡而来,西方文化紧随其后席卷世界各个角落,每到之处所向披靡均占据上风,本土文化迅速式微,尤其是许多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濒临灭绝,在这样的背景下一方面我们强烈提倡保护文化遗产,一方面我们又对西方为核心的经济文化翘首以盼,这种顾左言它的矛盾心理存在于每个人的心中。在此背景之下,文章就全球化背景之下,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以及具体策略展开了研究,内容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全球化背景;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前言
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有利于培育中华民族精神,弘扬中华文明,讲好中国故事、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文化遗产之一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以人为载体,承载人类社会的多元文明。它具有重要的文化、历史、审美、经济价值,是历史发展的有力见证。这对保护者及传承者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即既要树立正确观念,又要掌握专门技能。
1、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背景
在眼下很多新型词汇不断涌现,有一部分是从国外翻译引进的,比如“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个专业术语真正出现在我们的生活里不是很长,但是很明显,随着时间的推移,它的使用频率越来越高。
在上个世纪70年代,联合国教科文正式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在1989年10月,保护民间创作的建议案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25届大会正式通过。1999年11月,第30届大会决定设立人类非物质和口头遗产代表作名录。在次年6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总部第一次召开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评委会议,正式发起设立“代表作名录”,并为会员国申报工作制定了《申报条例指南》。2001年启动申报工作。第一批确定了19项代表作,在这19项中亚洲就占了4项,中国传统文化瑰宝、古老剧种—昆曲名列其中。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2003年通过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约》。2004年9月,我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此项公约,我国成为此项国际性公约的发起国。这项国际公约目前已经生效。所有这些都引起了国人的普遍重视。
2、当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状态
文化遗产保护较外力因素而言内在因素更重要。西方文化的入侵导致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日渐式微。自改革开放以来,西方经济强势打开内地国门,不得不承认我们的经济日新月异成效显著,但是我们的消费偏好在不知不觉中改变,而消费偏好是受文化偏好影响的,文化偏好与文化有关,这里的文化主要指风俗习惯、价值观、道德、宗教等。例如以麦当劳、德克士、肯德基为代表的西方消费符号充斥在我國每个城市的街头,但是相较而言我们的本土肉夹馍或者煎饼果子生存现状就不能相提并论,同样是快餐,但是大部分消费群体愿意选择西式汉堡,这就充分说明群体在西方经济文化影响下形成的消费偏好。所以随着价值观念的变化,生活方式,消费文化样式也在变化,我们的传统文化或者文化遗产的消费空间也在不断缩小,其现状堪忧。
3、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策略
3.1加强科学技术研发
对数字化技术的应用,相关部门需要投入更多的时间和资金来进行研发,并建立文化遗产基因信息库。首先以科学手段论证和提炼可以永远传承和坚守的文化遗产基因信息的核心元素,如文化遗产的图形符号、典型纹样、时代特征、色彩体系等民族文化基因,以保证民族文化DNA的正确传播与传承,利用图形特征或语义特征创建一种准确、快速的图形图像检索方法,来达到文化遗产基因信息准确检索、高效调用的目的。其次,选择合适的数据库,对储存信息的数据库进行开发,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在数字化领域的信息共享和更准确的搜索定位。最后,建立规范的采集标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录入上,保障其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还可以积极参考国外先进规范的录入标准,制定适合我国历史文化特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采集体系。
3.2发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功能
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的重要原因是它本身的功能性,大家知道无论什么东西或者事情,存在就有其合理性,它自身有功能性,有人们需求的方面,不管是娱乐和生理上都有一定的需求。但是在具体的保护过程中,国家政府的主导,以一概全,没有在不同的民族和地域中去做出不同的改变和策略,没有更好的服务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这样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保护的方面并不完整,另一方面也使大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作出简单化的理解,从而使其作出不利的偏好选择。
3.3加强知识产权意识
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相关规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数字化录入和采集时,对应该保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进行保护,防止其数据泄露。同时加强法律意识的宣传,在实施数字化过程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者和保护单位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防止相关信息的泄露和扩散,有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不受侵害。
3.4加强传统文化的辨别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传统部分,注重对其辨别。数字化保护严格遵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相关规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必须保持其原生态、本真性。同时在数字化保护时要树立“以我为主”的理念,对其中内容的创新上,要在维持原来面目的前提下进行,不能为了迎合现代发展特征就肆意破坏和肢解非物质文化,任何意义上的曲解和随意篡改都是对非物质文化保护的践踏。
结束语:
综上所述,文化多样性的建设意义重大,不管是“非遗”概念的西化以及语境如何、传统与西式的生活方式哪个更适合、未来是否只有一种科技文明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生活的世界需要丰富多彩。那个一面迫切希望守住传统文化的底蕴一面希冀全球经济化早日实现的我们其实不应该矛盾,因为文化遗产是一种文化样式、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我们应该自觉享受其中、一任自然。
参考文献:
[1]李庚.基于传统文化传承的农村非物质文化保护研究[J].人文天下,2017(01):74-77.
[2]郭德法,袁海强.关于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思考[J].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17,33(03):96-99.
[3]杨莉.非物质文化视域下宁夏回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与保护[J].当代体育科技,2017,7(07):177+179.
【关键词】全球化背景;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前言
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有利于培育中华民族精神,弘扬中华文明,讲好中国故事、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文化遗产之一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以人为载体,承载人类社会的多元文明。它具有重要的文化、历史、审美、经济价值,是历史发展的有力见证。这对保护者及传承者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即既要树立正确观念,又要掌握专门技能。
1、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背景
在眼下很多新型词汇不断涌现,有一部分是从国外翻译引进的,比如“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个专业术语真正出现在我们的生活里不是很长,但是很明显,随着时间的推移,它的使用频率越来越高。
在上个世纪70年代,联合国教科文正式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在1989年10月,保护民间创作的建议案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25届大会正式通过。1999年11月,第30届大会决定设立人类非物质和口头遗产代表作名录。在次年6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总部第一次召开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评委会议,正式发起设立“代表作名录”,并为会员国申报工作制定了《申报条例指南》。2001年启动申报工作。第一批确定了19项代表作,在这19项中亚洲就占了4项,中国传统文化瑰宝、古老剧种—昆曲名列其中。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2003年通过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约》。2004年9月,我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此项公约,我国成为此项国际性公约的发起国。这项国际公约目前已经生效。所有这些都引起了国人的普遍重视。
2、当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状态
文化遗产保护较外力因素而言内在因素更重要。西方文化的入侵导致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日渐式微。自改革开放以来,西方经济强势打开内地国门,不得不承认我们的经济日新月异成效显著,但是我们的消费偏好在不知不觉中改变,而消费偏好是受文化偏好影响的,文化偏好与文化有关,这里的文化主要指风俗习惯、价值观、道德、宗教等。例如以麦当劳、德克士、肯德基为代表的西方消费符号充斥在我國每个城市的街头,但是相较而言我们的本土肉夹馍或者煎饼果子生存现状就不能相提并论,同样是快餐,但是大部分消费群体愿意选择西式汉堡,这就充分说明群体在西方经济文化影响下形成的消费偏好。所以随着价值观念的变化,生活方式,消费文化样式也在变化,我们的传统文化或者文化遗产的消费空间也在不断缩小,其现状堪忧。
3、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策略
3.1加强科学技术研发
对数字化技术的应用,相关部门需要投入更多的时间和资金来进行研发,并建立文化遗产基因信息库。首先以科学手段论证和提炼可以永远传承和坚守的文化遗产基因信息的核心元素,如文化遗产的图形符号、典型纹样、时代特征、色彩体系等民族文化基因,以保证民族文化DNA的正确传播与传承,利用图形特征或语义特征创建一种准确、快速的图形图像检索方法,来达到文化遗产基因信息准确检索、高效调用的目的。其次,选择合适的数据库,对储存信息的数据库进行开发,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在数字化领域的信息共享和更准确的搜索定位。最后,建立规范的采集标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录入上,保障其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还可以积极参考国外先进规范的录入标准,制定适合我国历史文化特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采集体系。
3.2发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功能
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的重要原因是它本身的功能性,大家知道无论什么东西或者事情,存在就有其合理性,它自身有功能性,有人们需求的方面,不管是娱乐和生理上都有一定的需求。但是在具体的保护过程中,国家政府的主导,以一概全,没有在不同的民族和地域中去做出不同的改变和策略,没有更好的服务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这样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保护的方面并不完整,另一方面也使大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作出简单化的理解,从而使其作出不利的偏好选择。
3.3加强知识产权意识
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相关规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数字化录入和采集时,对应该保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进行保护,防止其数据泄露。同时加强法律意识的宣传,在实施数字化过程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者和保护单位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防止相关信息的泄露和扩散,有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不受侵害。
3.4加强传统文化的辨别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传统部分,注重对其辨别。数字化保护严格遵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相关规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必须保持其原生态、本真性。同时在数字化保护时要树立“以我为主”的理念,对其中内容的创新上,要在维持原来面目的前提下进行,不能为了迎合现代发展特征就肆意破坏和肢解非物质文化,任何意义上的曲解和随意篡改都是对非物质文化保护的践踏。
结束语:
综上所述,文化多样性的建设意义重大,不管是“非遗”概念的西化以及语境如何、传统与西式的生活方式哪个更适合、未来是否只有一种科技文明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生活的世界需要丰富多彩。那个一面迫切希望守住传统文化的底蕴一面希冀全球经济化早日实现的我们其实不应该矛盾,因为文化遗产是一种文化样式、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我们应该自觉享受其中、一任自然。
参考文献:
[1]李庚.基于传统文化传承的农村非物质文化保护研究[J].人文天下,2017(01):74-77.
[2]郭德法,袁海强.关于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思考[J].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17,33(03):96-99.
[3]杨莉.非物质文化视域下宁夏回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与保护[J].当代体育科技,2017,7(07):177+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