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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类和他的神
  
  胡晴舫
  据说,海啸发生之前,大部分动物已经本能地测知并纷纷逃走。当三十英尺高的海浪卷到岸边,许多人从没见过这么雄伟华丽的浪涛,竟好奇地奔向沙滩观赏。我们的斯里兰卡司机说,灾难发生时,人类只是让情况更加恶化。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早晨,我们曾计划搭乘火车前往斯里兰卡南方的海边城镇高乐。这列火车天天七点从首都科伦坡出发,紧贴着蔚蓝海岸线奔驰,每每到了涨潮时分,慵懒的海水爬过海岸线,淹漫火车急驰的轨道,整列火车就像在水面上行驶。在旅客的度假心绪里简直浪漫不过。临时发懒,我们决定改租汽车走公路。一念之间。那列火车后来被海浪卷出了轨道,于海水中翻覆,火车上近千名乘客无一生还。
  十点多,快到高乐,一波波人潮如同战争难民般张皇失措朝我们的方向涌来。我们仍继续往前。直到一名警察拦下我们,因为前方的桥梁已断。车辆,人群,乱成一团。没有人晓得自己该往哪里走。只知道要逃。
  汽车只得离开海边,开始沿着山路蜿蜒爬升。电话通讯全断,交通工具短缺,世界又回到了网络还没有被发明出来的年代,徒步的人们携家带眷,身无细软,满脸仓皇,如同夏日搬运食物的蚂蚁紧密地连成长串蠕动,狼狈地寻找新的海岸线。旧的海岸线随着他们匆忙抛至身后的家早已了无踪迹。当时,还没有人知道这是七百年才发生一次的大海啸,也不知道海啸嚣张地吞噬了印度洋的所有海岸线,在短短时间内席卷了至少二十万人的性命,失踪人口最终竟是无从统计。海啸从印度尼西亚地震的震央出发,一路乘风破浪,航经泰国、斯里兰卡、印度、马尔代夫,直到东非海岸另一块大陆挡住它的去路。
  即使在那么戏剧化的庞大时空里,几十万人的性命全部黏在一起,一个个体其实还只是困在他小小的生存意识里。身处于当时情境,人并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你甚至不清楚自己还活着是那么千钧一发的幸运。一个不足为外人道的愚蠢决定,几秒钟内发生的一丁杂念,向左走向右走的莫名冲动;早一点晚一点的分秒差距,决定一个人是否还能喝到隔日早餐桌上的咖啡。
  生命的去留,真正没有一点道理。
  这些思考,都是事后才会随着旭日的光线一点点慢慢显现。当下,卑微的人类浑然不觉自己正与死神擦身而过。
  随着海拔的陡升,山的另一边,便是著名的“猛虎组织”活动区。斯里兰卡的移民来自邻近的印度大陆,其中,僧伽罗人来自印度的西部,信奉佛教,操僧伽罗语,成为岛屿最早的统治者和最大族群。弱势族群泰米尔人使用泰米尔语,来自印度东南的泰米尔省,信奉印度教。一九九一年,猛虎组织为了争取独立,远渡重洋,刺杀了当时的印度总理拉吉夫·甘地;两年后,在科伦坡街上的国庆游行活动中,斯里兰卡总统普雷马达萨再死于猛虎组织的自杀炸弹。虽然猛虎组织决定与当前政府和解,进入国会运作,但二○○四年他们不满意所获得的国会席位配额,维持不过两年的和平再次危危欲坠。海啸发生后,过了好几天,外界才能进入猛虎组织控制的地区帮助抢救。斯里兰卡的电视台不断呼吁人们暂时放弃歧见,尽量以自己的语言向自己信奉的神祷告,携手渡过海啸的悲痛。这些看似理所当然的感情召唤,却引来对政治企图的怀疑。究竟是政府在借机大作政治宣传?或猛虎组织的狭隘心态让他们不愿顾全大局?在经历葡萄牙人、荷兰人和英国人之后,面积不过六十五万平方公里的斯里兰卡总之仍分裂地躺在印度洋上。
  晚间,在电视画面上找不到我们原本要投宿的旅馆。高乐,类似台湾淡水红毛城的历史古城,连着其他海边城市一齐卷入海洋。孩童尸骸,残破屋梁,翻转车辆,混着树木、家具、电视机、佛像,默默无语地曝晒于隔日依旧起早的艳阳下,很快发臭,腐败,不复昨日的光鲜娇嫩。
  同时,蓊郁娴静的山区里,云雾像条轻灵的白龙弯曲着身躯,静静栖息于布满茶园的墨绿山脉的腰间,朴拙的民舍隐藏在白龙的腹部之下。当白龙轻轻呼吸,湿润的空气随即扑面而来。蓝色天空不是散发咄咄逼人的亮泽而是质地温柔的光蕴。锡兰的古老茶园一如往常。海边的骚动似乎发生在另一个世界,与这块岛屿毫无关系。手里捧着汤色纯净的红茶,嘴里嚼着温热的英式三明治,身边环绕着干净茂密的茶树,劫数也好,天谴也好,尸臭也好,都只是发生在电视画面里。人与自然似乎又回到了一个平衡点。
  但,即使是周围的沉默茶树也不是天然的产物。他们不是上帝亲手栽种的。那是人类殖民历史的痕迹。一七九六年英国人来了之后,他们对岛屿的欲望改变了她的自然风景。在沿海丘陵地,他们种植肉桂和椰子,后来由橡胶树取代;中央山地留给了咖啡和茶叶。为了运输这些农产品,英国人在全岛各地架设铁路、开铺公路,随着交通发达,城镇矗起,贸易兴盛,商品种类与数量日益繁多。或许历史会见证,这个曾经在不同时期被不同殖民者喊过不同名字的岛屿就在此时进入了现代。因为,现代的象征即是工业革命,由铁路造成流动,由机器造成量产。
  一场世纪海啸,几百年来精心打造的现代世界在几分钟内摧毁。现代,终究只是人类对自身生活环境一场徒劳无功的战斗?
  灾难,在人类历史上,并不新鲜。然,每当灾难发生,人类便不由自主追问为什么会发生,而“我”又该怎么办。一七五五年,里斯本发生大地震,几千人丧命,全欧洲震撼,他们问,若上帝真的慈悲,所创造的世界果真美好,怎么会让这么可怕的事情发生在的子民身上。当时一名默默无闻的德国年轻人叫康德,有感而发,连续写了三篇论文。在法国,伏尔泰与卢梭打起笔战。年仅六岁的歌德头一次感受怀疑与意识的存在。一场地震,震碎了当时欧洲的文明立基,引发了启蒙运动。启蒙运动代表了人类愿意自己负起思考责任的勇气,和形塑自我生命形态的强烈意愿。十八世纪的欧洲启蒙运动被视为现代社会的开端。之后的人类社会不断向前推进,发现、理解并进而控制我们的生存环境。我们以为我们没有了神。只有自己。我们自顾自地创造了蒸汽机、摩天大楼、汽车、航天飞机、计算机、冷气机、手提电话。我们住在离地八十米高的钢筋水泥建筑中,喝着远方河流经过处理的水,坐在钢铁打造的交通工具里一日跑万里,睡在人造纤维床垫上,吞咽化学调配的高维他命丸,穿上机器缝制出来的百万件制品的其中一件。机械帮助我们超越了人类极限,满足我们日趋精密的生活机能。
  公元五世纪时,刚刚父篡位的斯里兰卡国王在森林里发现了一块平地突起的巨岩。方方整整,硕大高伟,经过人工切割似的岩块有着居高临下的天然优势,像颗上帝的骰子,被丢在印度洋上这块岛屿的中央。害怕因自己滔天罪行而遭受报复的国王喜出望外,立刻叫人在岩顶建立豪华宫殿。岩顶寸草不生,于是人们沿着岩壁凿出连串小洞当作台阶,绳索从顶上抛下用来运输物资,宫廷里的食物饮水都用人工方式运送上来。在这么精巧设计的生活机制下,国王才终于稍微觉得自己的性命受到保护。每天,他站在他的寝宫,他的领地清清楚楚像幅地图摊平在他的脚下,谁在耕田,谁在打鱼,谁在赶车,他尽收眼底。谁想要叛变,谁在收兵买马,谁意图攻打宫廷,老远,他就能见到他们黄尘滚滚的身影,及早准备,等着叛兵自投罗网。
  人类为了生存的周密思虑,终究抵不住历史的荒凉。如今的锡吉里耶只剩下光秃秃的陡峭岩壁,依然从苍绿林木中孤绝地探出头来,傲然邈视这块岛屿。岩顶的王宫遗下逐渐没入泥土的房屋地基和因此滋养茁壮的几株矮树,供后人想像当年旖旎的宫廷风光,那些绮丽的雕梁、讲究的家具、奢华的刺绣、美妙的饮食、细致的衣饰,不过换来头顶乌鸦几声冷笑。
  即使如此荒芜,山下,一池接着一池的翠绿塘水既是美丽的花园景致又具实际的蓄水功能,在夕照之际还是熠熠闪着人类文明的光辉。人类,毕竟是灵巧的生物。我们依靠自然,同时,驯服自然;有时候,像这位斯里兰卡国王,我们自以为创造了自然。
  对一个人来说,所谓自然,不仅仅是生长在他周围环境的花草树木、飞禽走兽及气温天候,还包括他所熟悉的人工环境。他从小一遍又一遍走过的街道,他每天都要喝上一杯的家常饮料,他经常听见、有时也从他嘴里吐出的老生常谈,他必须不断重复才能得到社会长辈赞同的仪式习俗,他观察习来的文化观念与社会制度,这一切一切存在于他生活环境里的点点滴滴,对他来说,都是自然。通过创造自然,不自然的自然逐渐成为一种最自然不过的自然。我们以为我们算计了灾难,便掌握了自己的生存。我们以为,从此,我们都能够如同一位生活于岩顶宫殿的国王般远离烦忧,长命百岁。
  自然却毕竟诡谲无常。一场地震、海啸或战争轻而易举地便改变了人的自然。他从此被迫去面对一个全新的自然。一个对他而言一点也不自然的自然。
  现代化不仅仅是一场工业革命,更重要的其实是里斯本大地震后的那场启蒙运动。面对这些时时改变的自然,想要延续生命的人类必须要学习无论如何都要继续存活下去。人类抛开了上帝,并不是抛开了对自然或对自己理解能力之外的事物的敬畏,而是抛开了对自然情境的深信不疑。开始,他对他的生存自然感到存疑。现代人失去的信仰与其说是对抽象上帝的忠诚,不如说是对自我生存整件事的把握。他终于领悟万事万物皆可瞬间改变,不需时间的累积,不用历史的沉淀,也不必灵性的虔诚。他的生命必须牢牢倚靠的各式条件,并不是那么天经地义。一切自然皆可推翻,也皆可建设。当时钟停止的那一刻,故事能够重塑,身份可以拼贴,回忆容易遗忘,观点总在更动;他学会,生存本身就不是一件非常理直气壮的事情。你只有现在。
  于是,他活在一个失去历史重心的时空里。未来还没有发生,过去已经不存在。就算是当下,也充满了不确定性。他的经验无法累积,因为环境随时在改变,他也期待它会不断改变,“当你想理解一个事物时,你站到它面前,孤立无援。世界的全部过去都将毫无用处。后来事物消失,你的理解也随之消失。”萨特写道。
  这种信仰的空虚往往令人惊慌。现代人认识了怀疑精神,却未必有能力面对这种近似无限黑洞的精神状态。如同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米沃什在他的名著《囚禁的心灵》中谈道,大战结束后,社会身份松动,百废待举,万物等待新的定义,东欧社会于是面临严重的信仰破产,“我们很容易就来到一个社会阶段,缺乏一套共通的社会思想能够有效地结合砍干草的农夫、演算逻辑的学生及在汽车工厂工作的技师”。经过激烈绝望的残酷战争,为了避免直接面对这团混乱,怒气往往成为自我保护的手段。现代人充满了愤怒。他最气愤被欺瞒,因为他其实相信任何事物的真相都只跟个人的主观认知有关。对他而言,这个世界不再是关于挖掘真相,而是关于操纵真相。他不愿意受限于自己的纯真无知。“既然这个世界如此残酷,一个人就必须将一切都减低到最简单及最残酷的元素。”
  缺乏了天真的保护,现代人于是就像早熟狡猾的街童,过早见识世界的残忍,为了在危险街头存活下来,养成一副吊儿郎当的神情,并随时准备对世界嗤之以鼻,以求随时能抽身而退。
  愤世嫉俗的哲学或许使现代人逃开了失望的命运,却引领他到另一个更可怕的危机,即让他成为一个狂热分子。既然世界不可靠,至少他可以形塑一套坚忍不拔的个人哲学作为他航行世界的罗盘。狂热的激情如同强烈太阳直接照亮他整个世界,一切疑虑的阴影立刻无所遁隐,事物少了需要思辨的层次,使一个人的生命顿时有了重心,射箭有了目标,从此夜晚睡觉无须辗转反侧去思考世界的出路。但,狂热是种危险的情绪。当他只相信最直接、最直白、最赤裸的道理,并将之变成他万年不变的准则,他就再也听不进一句异教徒的语言,不能容忍他们在他周围活动的气味,完全排拒端详他们的脸孔。他只相信他相信的。并且以全部的理性极力去支撑他的惟一真理,让整件事情变得毫无推敲的余地。所以,你问,为什么那么小的一块岛屿,孤独地漂浮在印度洋上,斯里兰卡人还能互相仇视厮杀,弄得自己一点生活的空间都没有?
  走在斯里兰卡街上,岛民善良淳厚,对外来人亲切而好礼,热情又慷慨。他们脸上总挂着羞怯的神情,穿着朴素整洁,手脚轻慢,脊梁挺直,在异乡人走过去的那一刻,秀唇皓齿忽然如百合花朵在他们黝黑的脸上绽开,眼睛炯炯有神地对你微笑,下一秒钟,你已身在他们家客厅里。他们简直是天堂的孩子。你会这么想。但是,当他们感觉威胁,拿起他们宗教式的纯粹激情,他们眼中的最后一丝博爱也会消失。
  来自台湾,我太清楚这种纯洁的感情如何转成无情的固执。在一块紧邻大陆的移民岛屿上,经历了复杂的殖民阶段,杂交文化本应是肥沃的社会土壤,执意要在如此基础上去蒸馏出贞烈的善男信女,无异主动弃权参与这个承认变动的现代世界。想起那些似是而非的族群论证、政治纠葛及文化分歧,一个人不难明白为什么愤怒时时浮现于每段对话里。因为怒气是最容易的语言武器,它容许人暂时放下复杂难解的理性分析,让人不用倾听,只须震耳欲聋地吼叫。无需自我辩驳,只要逼着对方表态、澄清、争辩,所有语言都旨在攻击、而不是沟通。仿佛,一个人只要吼得够大声,就可以盖没自己内心那个微弱的怀疑声音。
  到了二十世纪末,斯里兰卡裔加拿大作家麦可翁达杰在他的书里写道,“荣格在一件事情上是百分之百正确的——每个人都受他所信奉的神所主宰,错的是妄想和他的神平起平坐”。
  多少世纪,人类忙着与自我创造的世界搏斗。曾经为上帝所主宰的世界,邪恶不再是撒旦的专利,而是直接出自人类之手。“二战”的犹太集中营、南京大屠杀,直迄不久前的波黑战争、尚未结束的刚果内战、卢旺达的种族屠杀,人类活在其他同类创造的地狱里。宗教、种族、阶级、文化,不是个体安身立命的根基,却是纯粹主义不经思考的方便借口。看似宁静祥和的斯里兰卡,早在海啸席卷之前,就已经裹在自己一手创造的争斗里。专横的政府军队、北方的猛虎组织及南部的左派游击队几十年来将整个岛屿四分五裂,并使之成为自杀炸弹的发明温床。人类启蒙后的理智,为何不是我们的救赎,却成为我们施加在自身的诅咒?
  因为,我们穷力理解了问题之后,却总是以为自己就是解答。我们坚持只有自己想出来的答案才是正确答案,其他人都可以去死。只有我的神才是真神,其他人的神都是虚假的,想像出来的,自以为是的。
  圣诞节过后的第二天早晨,上帝决定反扑。人类逃无可逃。那些主义口号、宗教冲突、种族偏见和政治歧异都泡在咸海水里。
  没有特别一个族群受到上帝的厚爱。
  
  国有资产流失的真与假
  
  姚洋
  郎咸平点名“揭发”三家知名企业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从而引发了关于国企改革的新一轮大讨论。郎教授的“揭发”是否正确,作为对这三个企业毫无了解的局外人,我不敢妄加评论(报纸、网络对此有激烈的争论),只是想说,郎教授的“揭发”已经涉及法律问题。在一个法治健全的国家,媒体上吵得如此纷纷扬扬的事件,检察机关早该介入调查了。可惜,中国是一个法治极不健全的国家,游戏规则不是法律确立的,而是游戏玩家们创立的。其结果自然是,规则成为有权势者自家的家法。股市上庄家的操纵不是特例,而是每个股民每天必须面对的事实。关联交易和资金转移在其他国家是明令禁止的,而在中国,借壳上市成为许多人股市淘金的捷径。如果上市是为企业筹集资金,借壳无可指摘。(谁让我们除上海、深圳两大股市之外再没有像样的资本市场,而我们的上市政策又对民企还有诸多限制呢!)然而,看多了像蓝田这样的皮包公司的伎俩,我们不能不对股市上的概念股打上几个问号。中国至今尚无一部管制关联交易的法律,因此那些左手倒右手的交易才能大行其道。如果左手握的是国有企业,右手握的是自家的私有企业,国有资产的流失自然不可避免。因此,郎教授的“揭发”可能是对的。但是,对错应由法院来裁定。顾雏军已经在香港起诉郎咸平诽谤,香港法庭的裁定也许会为我们判断对错提供一些线索。
  经济学界起初对郎咸平反应冷淡的原因有二:其一,他所提出的问题早已讨论过。关于国有资产流失,一九九八年产权改革大面积展开的时候,就有过一次类似的讨论。也许是因为当时网络不发达的原因,那次讨论只局限于知识分子中间,并没有引起大众和媒体的反响;其二,郎教授由他所认定的三家企业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推导出国企改制的大方向错了,改制应该停止的结论。按照他的说法,国企的表现并不比私企差,国家所有没有错,只要有完善的经理人市场,国企完全可以和私企表现一样好,甚至更好。正如许多经济学家所指出的,郎教授大概是不熟悉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历程。郎教授所开出的药方,我们在二十年前就开始尝试了。从扩大企业自主权开始,承包制、年薪制,我们都试过。但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大规模的改制浪潮本身就证明,这些办法都不起作用,改变所有制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关于国有企业是否有效的理论问题,北大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内部早在一九九六年就有过激烈的讨论,林毅夫和张维迎二位教授各执一词,至今也没有结论。但是,借用一句老话,“理论是灰色的,生命之树常青”,中国过去二十五年的改革实践早已对这个问题给出了答案。在这点上,我很赞同周其仁教授的观点,当我们讨论国企改革的时候,必须要把国企放在中国的现实政治和社会环境中来考察。在这个环境中,国企领导永远是国家干部,国企永远没有最后的负责者,因此我们的国企不可能像雷诺那样进行管理。在中国的法治环境和政治环境下,国企的两权分离要么造成国企经理的恣意妄为,要么让他们成为政府的婢女。两权合一的“原始”经营模式,也许是最适合我们这个时代的模式。对于在数量上占绝大多数的中小国有企业而言,它更是一个不超越的阶段。
  郎教授是有相当学术成就的经济学家,声称当今国内只有他才用数据说话,而别人都是拍脑袋说话,而产权改革就是拍脑袋拍出来的。对于那些亲身经历中国改革的人来说,这自然是极大的冒犯。然而,郎教授自己的数据是否就可靠呢?《国企经营绩效的分析和职业经理人的制度建立》是他关于国企改革的一篇比较学术的文章。在这篇文章中,他举了三个例子来说明国企的表现不输给私企。第一个例子是内地在香港上市的公司和香港的私人企业之间的比较。他的数据表明,内地公司的平均表现比香港公司好。但是,正像他自己在文章中所指出的,在港上市的内地公司表现好,可能仅仅是因为它们具有垄断地位。第二个例子是二○○二年底沪深改制后的上市公司中国有股比例和企业业绩之间的关系。郎咸平将这些企业按国有股的比例分成由低到高的五组,发现这五组企业的净资产收益率的平均数随着国有股比例的提高而呈现一个U型关系,即国有股比例较低和较高的企业的业绩好于国有股比例中等的企业的业绩。但是,这个U型关系是在没有控制其他因素的条件下得到的。对计量经济学略知一二的人都清楚,仅仅比较平均数所得出的结论是不可靠的。郎咸平的第三个例子引用了北大光华管理学院田利辉博士的研究。他这样转述田利辉的研究结果:“当国有股股权比例为零时,每单位资产可以创造二点六元的市场价值。当国有股权的比例从零开始增加后,市场价值随即下降。国有股股权比例到40%的时候,每单位资产可以创造出二点二元的最低的市场价值。但是,当国有股股权的比例超过40%以后,价值随即上升。国有股股权比例增加到80%的时候,每单位资产可以创造出二点五五元的市场价值。”由此,他认为田利辉的研究支持了他的U型关系结论。同时,他认为:“这个研究也表明了国企的经营绩效仍然可以提高到接近民企的水平,这个现象是值得我们关注的。”然而,他没有强调的是,一个企业的国有股比例再高,它的绩效也赶不上完全私有的企业。而且,这个结果和第二个例子中的结果之间是有矛盾的。在那里,郎咸平发现,国有股比例最低的一组的平均利润率是2.26%,大大低于最高一组的5.05%。田利辉的结果是在控制了其他因素的情况下,通过多元回归分析得出的,我们因此更有理由怀疑郎咸平第二个例子中的平均数比较的可靠性。
  我本人在二○○二年参与主持了一项十二个城市近七百家国有企业的改制调查,被调查企业既包括一二百人的小企业,也包括近万人的大企业,调查数据涵盖一九九五至二○○一的七年时间。我们的计量经济学分析表明,在控制其他因素的前提下,当一个企业中的私人股份超过了一定比例时,改制对企业效率的提高具有正面效果。具体来讲,当私人股份介于零和50%之间时,企业的资本利润率比纯国有企业的高二点七个百分点;当私人股份高于50%时,企业的资本利润率比纯国有企业的高一点二四个百分点。在我们的样本企业中,资本利润率各年的平均值在零和-1%之间,而郎咸平第二个例子中的企业净资产收益率在-1.46% 和5.05%之间,因此,上面的差距是很显著的(上面的结果显示,私人控股企业的业绩比国有控股企业的绩效低。这可能是因为我们没有完全控制所有其他因素。比如,国有控股企业能得到政府的支持,它们的技术水平较高等)。此外,我们还发现,在控制其他因素的前提下,改制企业在改制当年比纯国有企业解聘较多的职工,但随后它们解聘的速度低于纯国有企业(在我们的样本企业中,在岗职工比例都在下降);并且,它们的工资增长率高于纯国有企业。这说明,至少就长期而言,改制是一个双赢举措:它一方面减缓了失业压力,另一方面又提高了在岗职工的工资。
  那么,大面积改制过程中是否存在郎咸平所说的国有资产流失呢?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必须意识到,国有和集体企业在改制之前已经存在相当严重的资产流失。国企高管人员的职务消费只不过是露出水面之冰山一角而已,更严重的问题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是国企高管的腐败和犯罪行为,这些行为发生的概率也许较低,但其负面影响不可低估。其二是国企高管的资产转移,通过与子女和亲属企业的关联交易,将国有资产化公为私。其三是国企因经营不善所导致的银行坏账。在目前官方公布的二点四万亿坏账中,绝大部分是国有企业欠下的。这是最大一项国有资产流失。对于全社会而言,前两项流失可能仅仅是把钱从左口袋挪到了右口袋,资产没有灭失;而坏账中的很大部分产生于无效投资。对于许多国企所投资的项目而言,开工之日就是亏损之时,投资永远无望收回。有位美国大企业的经理对中国的国企看得很透,意识到它们比国外企业更愿意冒风险。有人听了这话还沾沾自喜,以为别人在夸自己;殊不知,我们的国企敢冒风险,实在是因为它们的贷款来得太容易,亏了之后又不会受到惩罚,结果是,全国人民必须为他们最后买单。早在二○○○年,我就在《读书》上写过一篇文章,讨论改制先锋顺德的事情。顺德把改制叫做“止血工程”,因为不改制,国有资产就会像血一样从伤口处哗哗地流失掉。改革的实践者们比我们的公共知识分子们更清楚问题之所在。对很多地方来说,改制不是地方政府为了提高效率而有意为之,而是迫不得已的结果。
  那么,改制过程中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呢?回答是肯定的。而且,在目前不规范的情况下,国企高管利用改制空手套白狼的动机还很强烈。由此,我们应该对MBO持有高度的警惕。这不是说管理层持股不对;相反,我赞成管理层不仅要持股,而且要持大股。问题是管理层的钱的来路以及谁来监督管理层的收购。我在成都采访过一位改制企业的年轻经理,问他是否愿意进行MBO。他说,如果他愿意,他立即可以赚几千万元。已经有投资者来鼓动他,愿意借钱给他搞MBO。尽管公司也有董事会,但实际上权力掌握在他一个人手中。他完全可以用借来的钱先收购公司的股份,然后又反过来做些手脚,让公司以高于其收购价的价格回购这些股份,转眼间他就可以赚个满钵。幸好他是一个出身工人家庭的好人,不愿意欺骗厂里的小股东们。但我们不能把希望寄托在人性善上,在制度建设还非常薄弱的情况下,MBO要慎行。在这方面,顺德为我们做出了榜样。顺德的国企和集体企业经理要想买企业,必须自己掏腰包,交纳相当比例的现金。有了这样的要求,企业经理想空手套白狼的动机就会大大降低。
  然而,把国有资产流失的板子全打在国企高管的屁股上,却是没有抓住问题的根本。就我们调查所得到的情况来看,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的主要形式是资产打折,而不是空手套白狼。在某些城市,企业可以以低于账面价值60%的价格出售。资产打折的主要原因,是地方政府想以资产换取就业。从中央到地方,就业是一切问题之根本,因为它关系到社会稳定这个敏感问题。谁都知道,隐蔽失业在国企中是非常严重的问题。我曾在西安一家大型国企的企管办工作过两年。在我去之前,这个办公室只有两人;我去之后,人数直线上升,到两年之后我离开时,已经达到七人。刚到这家工厂时,我还在装配车间里实习过半年。我们班组按编制总共有十二个人,可平时能有一半人上班就不错了,生产却从来没有耽误过。改制本是国企瘦身的好机会,但地方政府总是设法要求企业多留人;哪怕下岗,也要以内退为主。这样一来,企业高管就拥有了很强的谈判能力。尽管各地都有明文规定的资产打折标准,但每个企业都会以情况特殊为由要求更高的折扣。由于信息严重不对称,地方政府往往屈服于企业管理者的要求。改制过程中内部人控制严重也与此有关。内部人比外部投资者拥有更多关于企业资产和人员的信息,因此更可能答应多雇用工人,地方政府选择内部人就是理性的选择了。
  说到底,资产打折和地方政府是否愿意负担起提供再就业机会的责任有极大的关系。可以想像,改制的最佳办法是先将人员和资产剥离,将资产以招标的形式公开出售,然后要求买者必须雇用一定比例的职工,剩下的人由政府负责,安排再就业。这样做的好处有二:其一,它可以最大程度地发现资产的价值。目前以会计价值确定资产价值的方法显然是不科学的,账面价值高的企业可能没有任何前途(如那些开工即亏损的企业),而账面价值为负数的企业未必就不能卖一个好价钱,因为它们可能有较好的发展空间。公开招标出售可以发现那些识货的买主,无论是对社会还是对政府,这都是好事;其二,公开出售割断了资产和人员安置之间扯不清、理还乱的关系,为企业今后的资产重组扫清了道路。然而,在我们所调查的十二个城市中,只有重庆的南岸区计划照以上办法做,其他地方统统将人员安置和资产打折捆绑在一起。这是政府不愿意负担责任的结果。就多数地方政府而言,改制是甩掉国企这个沉重包袱的好机会。一位经贸委主任曾对我直言不讳地说:“改制就是要让工人别到政府大楼前‘上班’。”“上班”是对工人到政府门前静坐的戏称。地方政府的机会主义倾向已经危及政府的威望。其实,何止地方政府,中央政府又好多少?现在的情形是,中央财政好于省级财政,省级财政好于市级财政,依此类推,区、县、乡镇最惨,只好向企业和农民伸手,有些地方的税已经收到二○○七年了!中央现在控制着一百八十七家特大型企业,赢利占所有国有企业的三分之二;各省、市纷纷效尤,赢利企业保留,亏损企业下放。某市一个区原来没有几家国有企业,市里一下子下放三十二家,都是亏损的待改制企业。要全部改完这些企业,需要一点二亿元;对于一个区而言,这是天文数字。
  最后,我想说的是,公共知识分子要做社会的大脑,而不是大众的喉舌。中国的现实是,大众所接受的关于公平的教育和他们在现实中的遭遇完全是矛盾的。我们从小所接受的教育是,我们是国有资产的所有者,我们是国家的主人,我们的要求就应该是国家的行动。但是,现实却是,我们不是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在这个日益分化的社会里,我们的要求也不一定转化为国家的行动。理想与现实的反差造成人们的挫折感和对社会的愤怒。公共知识分子的责任是引导民众缓解挫折感,督促政府改进制度建设和再分配机制,而不是点燃民众的愤怒之火。民粹主义可以图得一时的痛快,但对国家和民族都是一剂慢性毒药。
  
  那一代法学人
  
  吴玉章
  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到九十年代后期,在理论法学领域内,活跃着一批法学理论工作者,他们的知识储备、理论追求和活动,在将近二十年的时间里,在相当程度上影响着改革开放之后中国当代法理学的追求和局限。如今,在这批学人中间,有的改行,有的逝世,而多数则接近或超过了“随心所欲不逾矩”的年龄。看着他们渐行渐远的背影,我们不能不说,我国法理学研究的一个时代已经结束了。
  那一代法学人的理论活动与他们积极参与的学术或半学术的争论是分不开的。当时,动辄数十位法学人就可以展开认真而专注的争论。甚至可以说,学术争论构成将近二十年里法理学自然的“生存形式”(郭道晖、李步云、郝铁川主编《中国当代法学争鸣实录》,湖南人民出版社一九九八年版。以下凡引用此书,只列举页码)。虽然对于每一位积极参加争论的学人而言,他们的发言或论文都是精心思考的产物,但是,从学科发展历史的角度看,它们还没有经过加工,还处于某种“自然状态”,还需要加以思考。不过,初看起来,争论有这样几个特点。
  这一代学人的特点:他们大都出生在上个世纪的二十年代末到三十年代初,又是在新中国成立后成长起来的学人,其中,有的一帆风顺,有的坎坷不平,甚至留下了“抹不掉的心灵创伤”。其次,先后积极参与争论的学人多数都是没有国外留学背景的,而那些曾经留学国外的,则似乎并不那么热衷于这些争论。他们或者撰写自己感兴趣的题目,或者介绍国外法学理论的内容和背景。也就是说,在积极参加争论的学人中间,多数人外语不行,对于汉译名著之外的其他语种的当代学术论著都不知道。这十分可惜!再次,积极参加争论的法学人知识背景不一。有的具有自然科学知识背景,有的具有哲学、政治经济学背景,有的具有新闻学背景等等。不过,他们当中的多数还是法学背景。也许,在那个时代,法学是一个比较容易进入的领域吧。
  讨论问题的特点:在争论中,如下命题都得到过比较深入而广泛地讨论。例如,法律的阶级性和社会性、法律的继承性、人治与法治的优劣、人权问题、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法律体系问题、权利本位问题和民主与法制问题等。就上述争论而言,虽然争论的题目很多,但是争论的实质只有一个,那就是坚持还是反对苏联式的马克思主义法学概念。在当时改革开放的大环境中,法学理论工作者也开始了自己的思想解放过程。学人们怀疑过去苏联传来的一系列不容怀疑的马克思主义关于法律的论述,并根据自己对于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言论的认识而主张重新理解。
  他们讨论问题的方式。就方法而言,争论的双方或多方都以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著作作为争论中克敌制胜的法宝。例如,甲引用马克思的《共产党宣言》的言论为根据而主张坚持法律的阶级性,乙就引用马克思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的言论而主张法律的社会性,丙就引用马克思的《论犹太人问题》而主张自己的意见。而这种方法在当时是学人立论的普遍做法。例如,在哲学界也有类似的情况。胡乔木同志就说过,“如朱光潜认为马克思有时是把意识形态与上层建筑分开来讲的,哲学研究所的汝信引经据典加以反驳。双方都可以从原著中找到根据”(222页)。从争论方法的一致,我们能够体会上一代的法学人生活于其中的知识环境。那时,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是他们能够找到的几乎是惟一的阅读资料,而认真阅读这些著作,在其中寻找有利于自己主张的论点论据也就是他们的主要工作。当然,这并不是说,上一代学人就没有阅读西方启蒙时代思想家著作的。但是,对调查统计资料的重视,对当代西方法学著作的引证,那是从后一代学人才开始的。其次,就争论的策略而言,双方分别以争论的政治性和学术性为自己的主要策略。如果一方强调学术争论的政治性,另一方就坚持说争论属于学术争论,学术争论应该注意“文风问题”,应该把学术问题“放在百家争鸣的范围内去解决,不要轻下政治结论,乱扣政治帽子”(357页)。复次,争论中所使用的术语都是“大概念”。例如,有人认为,法律具有两种规范,一种是阶级性的压迫规范,另一种是社会性的生活规范。对于这些“大概念”的讨论一直就流于表面,很难深入下去。最后,就争论的态度而言,争论的双方都难免“意气用事”。你批评我属于“资产阶级自由化”,我就称你为“五个主义”的俘虏等等。在争论中,除了法律这个术语之外,多次出现的是下列词汇:扣帽子和打棍子、马克思主义、资产阶级自由化、学术与政治、左与右等。在这个大致的词汇“体系”中,马克思主义具有权威性,是各种词汇“合法性”的最终标准,而“资产阶级自由化”则是当代马克思主义不共戴天的敌人。
  争论的代价。它对某些学者而言是比较“昂贵的”。虽然生活在改革开放的年代,但也有一些学者付出了自己的代价。例如,有的学者在参加争论后,因为担心被批判而“血压高”,有的则不能顺利晋升教授职称,有的被自己的工作单位视为“不务正业”,还有的学人尽管可以因为自己“德高望重”而免受什么有形的伤害,但是,他也曾经因为陷入一片“闲言碎语”之中而高度紧张。
  前面我曾经说,学术争论几乎是我国当代法理学在某一个时期的“自然”生存形式。之所以这样认为是因为,这些争论与当时法理学的恢复密切相关。第一,当时法学人似乎愿意争论,相信所谓的真理越辩越明。作为曾经深受“文化大革命”影响的一代学人,他们也许是不由自主地接受了辩论和争论作为学术研究形式的“合法性”。第二,当时的法学人似乎火气大,甚至有几分“好斗”。他们似乎“压”之越久,声调越高,他们敢说,爱说,动不动就争论起来,喜欢争出一个水落石出的局面。第三,文章形式的局限。先说点远的。记得当年袁项城折腾洪宪闹剧时,梁启超先生大作《异哉,所谓国体问题者》为其敲响丧钟。然今日细读该文,不免有“别别扭扭,佶屈聱牙”(唐德刚先生语)之感。可是,当年在文言文向白话文转型之中,此文确乎时髦文体,且风靡全国。我们也会记得,“文化大革命”时期,以及文革结束以后的一段时间里,批判文章几乎是当时惟一有效的文体。人们应该记得什么以“梁效写作组”命名的文章。这类文体有特点,它观点鲜明、语言犀利、词藻华丽,朗朗上口,间或伴随冷嘲热讽和浪漫情怀,据说有很强的“杀伤力”。这类文章不要求深刻,也不要求平等待人,因为被批判的对手早就不能讲理了。它只是强调居高临下,一厢情愿地说明对手的愚蠢,并迅速宣布辩论胜利。
  这些争论现在已经过去了,但是,它们对于法理学学科的恢复和建设具有什么意义呢?第一,学科恢复的环境。可以说,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著作是当时法学人思想和知识的惟一资源。尽管在他们的论著中也有西方法律的介绍和分析,但由于所依赖的大都是一些过时的材料,因而几乎没有什么分量。此外,亲身经历的“文化大革命”,以及从中获得的经验教训是他们要求破除苏联式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最初动力。至于其他国家法学人是如何建立他们的法学理论的,我们不知道。我国法学人开始学科建设的环境看来大致如此。而这一环境促使我国当代法理学的恢复最初来自于脱离苏联式马克思主义法学,使马克思主义法学摆脱严厉冷酷的面貌,改为比较的人性化。我们发现,一门学科的恢复也许并不开始于彻底的改弦更张,因为条件还不具备,而是来自于最初的拉开距离,来自于一种理论上的“退出”(参见阿尔都塞的《保卫马克思》,顾良译,商务印书馆)。
  第二,上述这些争论赋予恢复中的法理学以比较严重的教条主义特点。当时许多学人关注的只是一些“大”的理论问题,是一些大概念之间的基本关系,并得出一些模棱两可的、缺乏针对性的结论。如民主是法制的前提,而法制又是民主的保障之类。由于教条主义的影响,争论既缺乏对于法理学研究中技术性问题的重视,又没有对于我国法律实践具体问题的积极回应。从这个意义上看,新一代法学人在技术问题和法律实践问题上的努力,就是对这一缺陷的弥补。还有,即使关注法学理论,那一代学人也没有建立起自己的理论法学体系,有的只是一些法学概念的“组装”和“编纂”,是不同时期权威法律观点的集合。其次,由于争论主要依赖对于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具体言论的理解,因此,引经据典,抄释这些经典著作的汉译原文就成为议论的内容。然而,尽管争论中的各方都以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的言论为立说的权威依据,但是,他们对于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思想的研究似乎都不深入。与当代西方形形色色的马克思主义者相比,这些研究甚至有些“肤浅”。当然,这是事后看来的“肤浅”,是不应该受到苛求的。值得注意的是,当法学的兄弟学科很快根据现实的法律实践而抛弃了旧理论模式并开始学科建设时,法理学人还在彼此竞赛以认定谁的观点更符合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因而,它被其他法学学科架空或虚置也就是自然的事情了。
  第三,学科的恢复是否充分反映了法律在社会中的真实作用。改变苏联式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要求,固然是更接近于真实的世界了,但是,它是否就是真实世界中法律图像的反映呢?这还需要认真思考。因为,理论争论,其中也包括法学理论的争论,仅仅凭借理论是不能解决的,而解决争论的关键在于是否符合真实世界的法律图像。
  总之,从某种意义上讲,整理或思考上述这些法学争论的意义有些类似于知识的考古活动,其目的是揭示这些争论在当时和在今天的意义,并且在今天的法学知识环境中赋予其适当的地位。当然,标题说那一代法学人可能是夸大了,因为他们主要是法理学人,但是,他们毕竟有代表性。是的,回顾法理学学科的恢复,应该记住当时积极参与争论的学人,因为他们通过自己的努力、付出了代价才实现了党和政府的开放政策,维护了“百家争鸣”的学术环境。
  (除了文中所引的参考书,本文还参考了,李步云:《法理探索》,湖南人民出版社,二○○三年版;郭道晖:《法的时代挑战》,湖南人民出版社二○○三年版)
  
  从莽汉到撒娇
  
  李少君
  在我看来,我们这一代人的经历其实就可以概括为“从莽汉到撒娇”。
  八十年代,我们虽然是大大咧咧,懵懂无知,按“莽汉主义”的定义,“‘抛弃了风雅,正逐渐变成一头野家伙,’‘是腰间挂着诗篇的豪猪’”,我们虽然粗野鲁莽,但总体都不失为一条充满豪情的莽汉,莽汉诗人万夏在一篇序言中如此说:“少年时代,我看见周围的许多人和事皆失公正,遂立志改变。”确实,我们那一代人都有点理想主义,有点浪漫主义,也有点英雄主义。虽然我们一无所有,物质上相对贫乏,却又好像拥有一切,精神上万分充足。是八十年代人性觉醒与思想解放的文化狂飙运动的产物。
  但到了九十年代,经历了理想的破灭与激情的骤然降温,经历了商业化的彻底洗礼与改头换面。尤其是到了九十年代中后期以后,我们年纪不过增加十岁,体重却增加了几十公斤,个个都有点肚皮了,举手投足间有了点成功人士踌躇满志的架势,甚至忽然中产,有房有车甚至有女秘书了,在一般人眼里,也是社会中坚了。
  可是夜深人静之际,半夜梦中醒来,却总觉得还缺点什么,还有很多设想尚未实现,还有很多壮志未酬,于是,又有些不满足,有些暗地里的不安分,但又能如何呢?面对这日益市场化现代化全球化的世界,任何人的力量都无法阻挡。痛苦失望之余,沮丧悲哀之际,我们最多去酒吧狂欢一下,趁着酒意,发发牢骚,玩玩深沉,或者泡泡妞调调情,再厉害一点就冲着高楼林立的都市怒吼几句,看着什么不顺眼的东西臭骂一通,踹他几脚,但充其量不过是撒撒娇。第二天醒来该干嘛还干嘛,该牛头马脸去写字楼的还去写字楼,该赶国内国际航班的还赶国内国际航班,该赴宴会的还赴宴会,照样西装革履,人模狗样。
  撒娇,毕竟只能偶尔为之,玩多了就不可爱了,玩过了就会走向悲愤与绝望,就是和社会过不去了,就是与大众为敌了。但不玩,又不像我们这一代人了。毕竟,我们是从八十年代过来的。内心深处总是有那么一点叛逆种子。莽汉老矣,旧日襟怀还在,往昔豪气尚存。但是,面对铁打的现实流水的人生,面对体制与秩序依旧,不过换了一种形式。人到中年的莽汉虽然尚能饭,却只能撒撒娇了,昔日的彻底的叛逆精神革命性早已荡然无存,不见踪影。只有当年如云的豪情壮志,如今化作丝丝缕缕,似烟似雾在空中萦绕。
  那么,什么是“撒娇”呢?按“撒娇派”的定义,就是“活在这个世界上就常常看不惯。看不惯就愤怒,愤怒得死去活来就碰壁。头破血流,想想别的办法。光愤怒不行,想超脱又舍不得世界,我们就撒娇”。
  在我看来,这就是我们这一代人在当下这个时代里最深刻真实的写照。我们当年的豪情早已烟消云散,按一位昔日诗人的说法,“烟酒泡尽英雄气”。于是,“莽汉”老了,就成了“撒娇派”。
  所以我可以预言,撒娇派在我们当下这个时代将会大行其道,因为可以说,我们如今个个都是撒娇派,每个人骨子里都想撒撒娇,不是想自己和自己过不去,而是不撒娇就觉得人生未免太郁闷,都市未免太压抑,生活未免太紧张,会将人憋坏甚至憋死。而且早已让我们焦虑得神经即将错乱。所以,撒娇其实是透透气、松弛一下精神的法子。
  这一点其实举世皆然。欧美流行所谓“波布族”,是什么波西米亚和布尔乔亚的混合体,流浪汉与中产阶级的综合物。在我看来,那其实就是欧美的“撒娇派”。他们的前身其实是六十年代文化运动中的街头嬉皮士,当年的“洋莽汉”,产下了如今这既“布”又“波”的混血儿。所以,撒娇并不就是毫无意义的。撒娇其实本身就有一种对现实的不满、怀疑与反抗,只是已经寻找不到革命的源泉和必然的方向与目标了。所以,撒娇是以相对温和的、无伤大雅的方式抗议,撒娇是“一种温柔而坚决的反抗,一种亲密而残忍的纠缠,一种执著而绝望的企图,一种无奈而深情的依恋”(撒娇派宣言),这,就是撒娇的意义。
  所以,这种撒娇其实是变相的抗议,这种抗议是有其意义的,不仅是对于生活与时代重压的挣扎与抗议,它更重要的意义还在于对既定的所谓理所当然与势所必然说“不”,这样的抗议,其实是可以促进某种变革的。否则就不会有今日相对的民主、自由、平等与人权进步,就如环保、女权、和平运动这样的撒娇,其实有其伟大的意义。世界经济论坛会场外汹涌的抗议人流,其实是“洋撒娇”的集体亮相。
  所以,请允许我向撒娇派致敬。
  八十年代中国诗歌界最重大的一个事件就是第三代人诗歌运动。在我看来,莽汉其实是最能代表第三代人诗歌运动精神的。而不是被势利的评论界捧得上了天的什么“非非”与“他们”。
  “莽汉”当年宣称:“诗人们惟一关心的是以诗人自身——‘我’为契子,对世界进行最全面地、最直接地介入。”“莽汉”也真正彻底地身体力行实践了自己的宣言。李亚伟等人抛弃稳定安逸的生活,直接将自己投入世界,到处流浪,走遍城市乡村,看遍各地风景,喝酒打架,追逐女性……几乎几年,李亚伟和“莽汉”们都在路上,从南到北,从东到西,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从一个乡村到另一个乡村,到处和诗人们串联,留下大量传奇故事和乃至被警察拘留的斑斑劣迹,如果要谈什么“身体性”,这恐怕是中国当代汉语诗歌最早的“身体性”,而且比起后来那些沉湎于偷情、自慰甚至嫖娼的“身体性”,这倒算是真正的“身体性”——将身体投入社会与无边的世界。同时,他们也把一种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带到了各地。可以说,他们流浪并且写诗,基本是以手抄和复印的方式传播诗歌,以一种真正的地下方式,以至于有人说那才是真正在民间流传最广的诗歌。并且产生了不可估量的深远影响,很多人了解第三代人诗歌运动其实是从听闻“莽汉”等到处流浪、朗诵,甚至打架斗殴之类行动的传言中获得的。是从莽汉那些充满雄性荷尔蒙的莽汉诗歌中获得的。可以说,“莽汉”树立和传播了一种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虽然第三代诗人中很多都自称“反文化”,但多半停留于口头,只有“莽汉”是最彻底的,付诸实践的。也因此,“莽汉”的号召力一度超过其他诗歌派别,评论家向卫国就亲眼目睹过李亚伟的《中文系》在校园里朗诵时引起的近乎疯狂的反应。
  但是,由于莽汉诗人大多主要将精力集中在诗歌领域,专注于诗歌和诗人本身的修炼,不如“非非”、“他们”之类善于社会经营,以各种手段掌握和操作话语霸权,从而达到篡改历史的目的,甚至干脆按捺不住自我编撰,比如最近周伦佑在《非非》上自封大师并排名第一就已成为诗坛笑话。而“莽汉”的创始人李亚伟却一向低调,孤军奋战,至今连一本个人诗集也没出版过,更遑论获奖。在“非非”与“他们”操持的各类评奖、出版、年选、研讨会中,也有意排斥“莽汉”,或降低其重要性,将之边缘化,有意遮蔽;而肤浅功利只认势力而非实力的评论界也有意无意忽略低估莽汉,在关于当代汉语诗歌的各种叙述中,具有重大影响的第三代人诗歌运动,经常被描述成主要围绕所谓的两大派别“非非”和“他们”进行。其实,无论是在当时还是事后来看,真正展开和贯彻第三代人诗歌运动精神和实践的应该是“莽汉”,真正留下了记录和表现第三代人生活与反抗精神的优异诗作也主要是“莽汉”。
  好在历史是公正的,就像金斯堡之于“垮掉的一代”一样,真正能体现第三代人诗歌运动的流浪、冒险、叛逆精神与实践的,无疑是“莽汉”诗派,尤其是李亚伟本人,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李亚伟都可以称为源头性的诗人,直接启迪了“后口语”的伊沙和“下半身”的沈浩波等人。比起“莽汉”真正贯彻的边流浪边写诗的实践,动辄自称创造历史的“非非”不过是一个理论怪圈,而“他们”,大多是矫情的知识分子小资情调——可以说只是因为于坚才使得“他们”让人刮目相看。
  撒娇派也开始于第三代人诗歌运动,但当年它有点先知先觉,是个早产儿,是一些天才们的产物,虽然诗歌本身之精粹与诗艺之高超不在其他任何流派之下。但在革命与激情的年代里,它显得多少有点不合时宜,有点矫情。
  在我看来,撒娇派的时代现在才真正到来!在中产阶级开始弥漫横行的时代,在体制与秩序日益坚固的时代,撒娇派将大有作为,横扫天下。因为人心永远不会轻易屈服,因为人性永远不会轻易就范。而且令人不解的是,撒娇派代表诗人默默的诗也果然越写越好,在历经各种磨难之后,默默好像真的从当下时代取得了真经似的,他突然获得顿悟,几近炉火纯青起来,嬉笑怒骂皆成诗歌,是我所看到的这个时代里最好的诗歌之一。而默默本人,无疑也将以其独特的诗风成为当代汉语诗歌中的一个源头性的诗人。
  莫非撒娇派真的将冠绝天下于今日乎?
  让我们相信青山依旧,正义与诗歌永存。
  
  回到现场,重构历史
  
  杨联芬
  在现代中国的“经典”历史叙述中,晚清一般是作为中国专制社会日薄西山的最后一抹残阳,终于与两千多年的封建历史一起沉下黑暗的地平线。
  晚清的历史,除了与历代相似的为当代统治者刻意讳饰的原因外,还由于其与民元革命及五四新文化之间的微妙关系——众所周知,掌握话语权的“现代”人,是民国革命和五四新文化的后裔,晚清主流知识界在政治上的保守(主张君主立宪,反对革命),在知识和语言上的“过渡”状态,决定了他们在“现代”来临之际便已丧失了历史叙述者的资格——因此,作为一段离今日最近、影响今日最剧的历史,晚清却成为中国历史叙述中真相被遮蔽最多、最语焉不详的糊涂史。以男性为主体的政治史和思想史尚且如此,在中国历史上长期处于“无名”状态的女性,在这一时期的历史面目,就更加模糊不清。
  晚清是中国女性自觉意识萌生、女权运动兴起的时刻,在中国现代史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迄今为止的现代史叙述或女性史研究,大都局限于历史概况的宏观介绍,晚清女性的日常生活状态与处境,新教育、不缠足运动影响晚清女性生活的细节,晚清政治文化运动对女性心理、观念和生存方式的具体影响,初期女权运动发生、发展的详情等,却空疏而几近空白。
  夏晓虹教授的新著《晚清女性与近代中国》(北京大学出版社二○○四年八月版),填补了这个空白。该书从晚清女性的社会生活入手,以微观事件为考察对象,探讨晚清女性被推上急遽变化的近代社会舞台之时生活形态与心理特征的具体情形,探究启蒙话语(通常是男性的)通过误读西方、谬释经典而为中国女性提供现代楷模的细节与渊源,再现晚清女性在社会变革中的具体处境与选择。
  晚清面临中国千年未有之大变局,古老中国自此由封闭自足的专制帝国,被强行拉入全球化淘汰竞争的汪洋大海中,被迫学习西方,实行政治、文化与教育的全面改革。而中国女性,作为一种社会存在,也是在这时才开始“浮出历史地表”的。正如作者所说:“身处晚清,男性涉及的社会问题,女子无一能逃脱;在此之外,女性更有诸多必须独自面对的难题。”更重要的是,晚清的社会政治运动,往往借“女性解放”这个能指,承载远远超出女性解放本身含义的社会文化所指。晚清女权运动中,女性甫由“不缠足”、“兴女学”的史前状态浮出地表,便一下子被推拥为“强国保种”、为男性示范的“女国民”、“女英雄”、“女豪杰”。其角色转换的突兀性与戏剧性,一方面体现了二十世纪初中国启蒙运动的浪漫色彩,另一方面,也显示了中国女权运动与西方迥然不同的发生方式。几年前,夏晓虹曾经在《晚清文人妇女观》中详细介绍过晚清启蒙者为中国女性塑造的西方典范——刺杀沙皇的东欧女豪杰苏菲亚,呼吁解放黑奴的美国女作家批茶(斯托夫人),法国大革命山岳派杰出领袖罗兰夫人等——在晚清一路热销的情形,在《晚清女性与近代中国》中,作者更从细节入手,仔细清理了批茶和罗兰夫人在晚清被误读的详情。一个时代思想与精神的产生,有时就源于人们对历史文本的误读;误读使历史过程具有了传奇色彩,也使历史具有了审美的趣味。历史的“实质正义”,并不意味着全部细节的合乎理性。历史的进程,常常是充满偶然与荒诞的。作者检讨晚清启蒙主义和女权运动的某些荒诞或误区,显示给我们的,是“老大帝国”蕴蓄的“少年中国”的巨大创造潜力——这正是作者长期深入晚清历史而得到的真切感受。该书选取晚清女性及民间个案来叙述,就是作者试图将自己对晚清生机盎然的历史感受,还原为晚清历史的具体场景,以矫正人们在政治史中获得的不实印象;而还原的方法,是占有大量民间形态的历史材料,梳理和辨认细节,考察人物事件的关联,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最终“获致全方位的呈现晚清社会场景的效果”。
  相对于以往历史叙述注重历史演进中的重大事件和结局,作者对历史演进的过程,显然兴趣更大。历史的真相,往往存在于历史的过程中;历史的结局,并不能代表历史的“本然”,当然,更不能取代历史本身。注重结果的历史叙事,向来出自成王败寇的势利而简单的思维;晚清这段历史,之所以在现代历史叙述中被贬低、被减省,甚至被扭曲,正是因为在以成败论英雄的历史叙述中,革命的成功,即意味着晚清的“垂死”;肯定革命,就必须否定改良。夏晓虹以历史细节再现历史过程的初衷与方法,实际上是对我们业已习惯的本质主义历史叙述展开了挑战。只是,作者的挑战,并非剑拔弩张的,而是温文尔雅的;不是简单的“将颠倒过去的历史再颠倒过来”,而是通过翔实的材料考辨,用实证的方法,甚至带着几分幽默,娓娓叙述那些不见于正史、完全被宏大叙事淹没的、充满意味的历史细节与场景,在不动声色的分析与叙述中,努力达到对历史本相的还原。
  《晚清女性与近代中国》,使我们分明感受到一种与惯常的历史叙述迥然不同的方式和语言。阅读这本书,我们就像被一位不期而遇的历史当事人或知情者引领着,穿越尘封的时空,突然之间来到原以为早已远离我们的历史现场。作者对历史现场复活与再现时所达到的出人意外的亲临感,与贯通全书、规约叙述的“情景理性”,共同构筑了一幅具体可感而又真实可信的晚清女性的历史图景。这个结果,是对作者长期的寂寞的知识考古所给予的回报。不用说遍寻全国(乃至世界)各地图书馆查找资料的艰辛,也不必说对千头万绪、散落隐藏的历史资料的寻找、梳理之不易,单是面对大量可能相关也可能错讹的材料进行关系的甄别、互证,就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作者对历史现场的再现,并非太史公式的生活细节的想像,而主要靠大量历史材料的互证、拼接和逻辑推断,在尽可能完全和客观的材料分析中,让历史细节尽可能接近原貌地“复活”。作者抛开以往历史叙述注重官方文献、正史材料、大人物大事件的方法,而采取最能真实记录社会信息、最能广泛反映公众舆论、最具复活晚清政治文化和日常生活原状的民间材料——报刊——展开自己的调查研究。
  对于报刊媒体这一现代社会之公共舆论空间,夏晓虹本人持相当鲜明的肯定态度;而她对自己研究时采信报章文字的信心,也来自其对晚清报刊与中国社会变革关系的深切体察。不夸张地说,中国专制政体在二十世纪初的崩溃,与那个时期报刊(是民间传媒,而非官办)在中国的迅速蔓延、生长,有着至关重要的联系。报纸的大量刊行,意味着民间舆论空间的出现,意味着中国“只有上谕与邸报”的时代一去不返,意味着“官府一统天下,一手遮天”的局面即将结束。晚清舆论对专制政治的冲击,在本书所追踪的秋瑾被害案之后社会舆论的叙述中,充分体现出来。秋瑾案后,媒体一片哗然。在报刊舆论一致强烈的声讨和追究下,几个负责办秋瑾案的“省级”、“地市级”领导及告密者,虽未受到处罚,但从此官运中断,郁郁不乐,有的甚至自杀身亡。通常的历史叙述往往只注意秋瑾被害事件本身,而并不注重此后的其他相关事件。而有了后者,我们才可能对晚清政治现实和社会状况有更清晰的认识。又如江苏沭阳县发生的一件公婆虐待儿媳案。儿媳胡仿兰追慕新学,自愿放足,并要求出门上学,遭到婆家禁闭,胡自杀身亡。在中国,公婆虐待儿媳至死,原本是极为寻常的家庭事务,外界不必干预。但胡仿兰一事被公诸报端,新学界呼吁惩办凶手、维护女权,在全国掀起巨大波澜。报刊的炒作,实际上将一个中国传统家庭的一般事件,变成了维护女权与女学的公共政治事件,对于一般的乡绅、民众,不啻是一场人权观念、新道德伦理的启蒙教育。
  晚清报刊的兴盛,开创了“多元社会力量、多种舆论声音的并存格局,在逐渐消解朝廷权威的同时,也为建立现代社会秩序打开了通道”。其实,正像今天我们已经意识到的网络媒介对我们时代社会生活所具有的巨大的潜在影响力,报刊在晚清作为专制政治无法控制的公共平台,其对中国近代社会民主政治的影响,对中国民众的启蒙,如作者所言,是怎么估计也不为过的。晚清“报刊之深切影响于中国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已为有目共睹的事实;而由其构形的公共空间,对于改变国人的思维、言谈、写作定势以及交流方式,都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报刊文章,何以就是再现历史现场的真实可靠的原始材料呢?正如作者所说,“报纸的逐日印行,新闻的讲求时效,记者的好奇搜隐,使其最大限度地逼近于社会情状的原生态。作为晚清报界主体的民办报刊所代表的公众立场,也注定了其向民间社会倾斜的取向,并为之留下了相当忠实且详尽的记录”。民间的、自由的、自负盈亏的经营形式,迫使报纸只能最大限度地表达真实、反映民情、代表公意,这是公众舆论的性质所定。因此,夏晓虹不采取被汰选过的作家文集、别集,认为那“太干净”而可能失去很多真实的信息;同时,那些“多半出自追述或传闻的野史笔记”,因夹带个人恩怨,失之芜杂差讹,作者认为亦不可信。“惟有精芜并存的报章”之文,因出自民间,记述民间,是众声喧哗中最体现自由与真实的开放文本,因此成为作者重构晚清历史场景时的主要路径,作为一部历史文化研究著作,《晚清女性与近代中国》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它进入民间、以报章资料为路径的研究方法。
  还原历史的真实,必须依靠材料的可信与持论的公允,作者在材料的取舍、运用上非常谨慎,“除个别题目所涉及的话题必要依据激进派报纸杂志的论说”,全书整体的资料是采自“持温和态度的中间派报刊”。例如,为探究晚清新教育所带来的男女社交方式与“文明结婚”风气的开展,作者稽考数十种报刊书籍,引征《觉民》、《江苏》、《大公报》、《女子世界》、《警钟日报》、《时报》、《顺天时报》、《新闻报》、《中国新女界杂志》、《北京日报》、《申报》、《(北京)时事画报》、《北京女报》、《万国公报》、《女学报》、《盛京时报》等十几种报刊,并辅以人物(包括蔡元培、柳亚子等)传记、日记、年谱、自叙等,从不同侧面、若干细节入手,多方考证,全面剖析,最终勾勒出晚清从传统婚姻形式到自由婚恋的演进过程。
  中国的女权运动,最初是从两个方面展开的:一为兴女学,一为不缠足。而女学的兴办、女子教育权的获得,是女权运动得以开展并取得实质进展的首要因素。晚清女学,自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就已开始,但直至十九世纪末,还主要是外国传教士经营。十九世纪末,传教士开办的女学堂在中国各地已有数百所,但由于真正进入这类学校的女孩子,基本上限于下层平民阶层(孤儿和上不起学的穷人),女学没能影响中国上流社会,因此,西方的女权观念未能通过女学堂的形式在中国传播。女学之影响中国主流社会,女学之推动中国女权运动,是十九世纪末维新派人士倡办女学之后。一八九七年梁启超在《时务报》上发表《变法通议·论女学》、《倡设女学堂启》,表彰留美归国的女学生康爱德(康是江西孤儿,由美国传教士领养,后从美国大学毕业回国服务),女权女学的话题,这才进入中国主流社会的视野。一八九八年“第一所”中国人自办的女学堂“中国女学堂”在上海开张(在它之前实际已有个把中国人自办的女学堂,因规模、影响甚微,故一般公认中国女学堂为中国“自兴女学”的开端)。中国女学堂的诞生,标志着中国女子教育和女权运动的实质阶段来临。对此,夏晓虹除了从“学校教育”这个一般的角度去考察中国女学堂外,更从这所学校开办过程中的民主化办学和管理方式,寻找其社会影响力产生的根源。作者考证,中国女学堂,从一开始,便借重报刊媒体大做宣传。从同人“议创”,到各界代表集合筹备;从教员的诗文,到学校的文告;从学校的收支账目,到社会各界对学校的不同意见,主办者让其一一登报公开。夏晓虹敏锐地指出,中国女学创办者的高明之处,是借重报纸所开辟的公共空间,“真正把中国女学堂办成一桩公共事业”。中国女学堂的做法,不仅在当时首开风气,而且对今日的教育,也是极好的借镜。
  处于社会巨大转型的当儿,晚清社会的任何一种变革言论、价值选择、文化运动和思想讨论,都必定带有前现代的混乱与芜杂;作为今人,除了追寻历史事件的真实,还应追问真实后面的肤浅与非真实。而长期体制文化培养出的单向思维,往往使我们并不能充分自觉这一点。夏晓虹的可贵,就在于她始终遵循由材料说话的实证路径,但又始终保持历史研究者的理性立场和超越姿态。一九○五年杭州一位叫惠兴的女士,因办女学堂款资不足、求告无门而自杀一事,当时报纸对于这个事件的解读,几乎都是“以身殉教”,公众舆论自然免不了对惠兴女士的壮举感叹、褒奖。但就在重阅旧报而遭遇历史的那个瞬间,夏晓虹悟出了这个事件背后更深一层的东西——满汉矛盾。清末革命派反对清朝的政治主张,是通过激励在民间素有根基的民族主义情绪(排满)来获得支持的。惠兴是满族人,又居于革命派的老巢杭州,其孤立无援,乃是情理中事,但历来无人从这个角度追问过。夏晓虹的分析,彰显了隐藏于海面之下的冰山,不但为女性研究,也为晚清的民族主义研究,提供了一个特殊的范例。
  班昭《女诫》在晚清女权运动中走红,也是一个令人困惑的现象。本书探本溯源,条分缕析,揭示出晚清新精神传播的旧途径,因而提醒我们,对晚清发生的现代性,不可有想当然的过高评估。民族主义的宣传,往往借助于民间认可和流行的道德模式,在解析晚清革命派如何在明末以来流行的“男降女不降”之说与“不缠足”的现实需求之间找到弥合裂缝的方法时,作者有非常精彩的阐释。清人入关以后,一直反对妇女缠足;以遗民心态降志辱身的汉族男性,为求得心理安慰,便特别看重汉族妇女的缠足风习,并将此风习,与流行于民间的“十不从”道德想像相结合,视女子缠足为保持民族尊严的象征。那么,主张排满的革命派如何兼容不缠足与民族主义这一对矛盾呢?作者正是从逻辑推理的前提,发现了革命派言说中的自相矛盾;而从革命派毫不犹豫的反缠足态度中,作者使我们感觉到,革命派的排满,其实并非真正的种族运动;只是借民族主义之名达到推翻专制政权、救国家于水火的政治目的。
  夏晓虹近十年所致力的关于晚清社会的历史文化研究,不是补正史之缺,而是昭示了一种新的历史观念和研究范式。《晚清女性与近代中国》给人的启示,除了贴近日常、采信民间的叙述方法外,更有叙述者自身所应当具备的谨严、理性与超越。前者可学,后者则关乎个人的秉性与学术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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