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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环境保护,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事关江苏“两个率先”全局,是造福当代、惠及子孙的大事。江苏历届省委、省政府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始终高度重视做好环境保护工作。20世纪80年代,在发展乡镇企业、推动工业化过程中,提出“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把保护环境摆上重要议事日程;90年代,在发展开放型经济、推动城市化进程中,把可持续发展确立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战略之一,环境保护工作得到加强;进入新世纪,在经济社会整体上进入工业化转型、城市化加速、国际化提升、市场化完善的新发展阶段,在全国率先提出了环保优先的方针,就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省建设、打造绿色江苏和发展循环经济等作出一系列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力度进一步加大。一是环保投入明显增加。“十五”期间全社会环保投入1468亿元,是“九五”时期的2.9倍;去年全社会环保投入423亿元,占当年GDP的2.3%。建成了一批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生态清淤、引江调水、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重点工程,环境保护能力、监控监测水平得到提高。二是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取得成效。组织实施太湖、淮河、长江水污染防治计划,提高环保准入标准,集中整治污染企业,从源头上减少污染排放。太湖湖体水质、淮河国家考核段面水质、南水北调水质都有所改善。三是工业污染排放强度有所下降。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关停污染严重的“五小”企业,努力减少排污总量。2005年全省万元GDP的COD(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比2000年下降了31.7%,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了28.9%。四是生态建设和环保创建成效显著。“十五”末森林覆盖率达到14.8%,比“九五”末提高4.2个百分点。建成15个国家环保模范城市、48个全国生态示范区、51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分别占全国总数的1/4、1/5和1/3。国务院批准公布的首批6个国家生态市,我省张家港、常熟、昆山、江阴4市名列其中,占全国的2/3。从全省看,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控制,部分城市和地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重点流域、区域环境整治有序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得到加强。在经济加快发展、资源消耗大幅增加的情况下,这样的成绩来之不易。
但是,由于我省人多地少、资源相对不足、生态环境脆弱,单位面积污染负荷居全国各省区之首,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还相当突出。据统计,我省许多重要能源资源的人均占有量不仅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而且还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人均耕地、人均林地面积、人均矿产资源保有储量潜在总值均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80%的一次能源需要从省外调入。根据中国科学院《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江苏可持续发展的总体能力列全国第5位,但环境支持能力指标位居全国第12位,区域生存禀赋指标居全国第17位,区域环境水平指标居全国第24位。“十五”期间,我省经济发展的各项指标大多超额完成,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没有完成,COD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还继续上升。水和大气污染问题突出,农村环境状况恶化。总的来说,当前全省环境形势依然严峻,既要解决工业污染、生活污染、机动车污染等第一、二代环境问题,又要解决化学品污染、有机毒物、电磁辐射等新一代环境问题,发达国家上百年逐步出现、分阶段解决的环境问题,江苏省在20多年的快速发展中已经集中产生,呈现显著的结构型、压缩型、复合型特点。
“十一五”期间,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也是加强环境保护、改善环境状况的关键时期。国家“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减少10%,下达给我省的具体削减指标是,二氧化硫削减18%,化学需氧量削减15.1%,而同期我省地区生产总值将达到29000亿元左右,年均增长10%以上,经济高速增长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度削减的矛盾突出。因对,对我们江苏来说,树立环保优先指导方针,加快生态省建设,推进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环保优先,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把环境保护作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把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作为优化经济增长、转变增长方式、增强区域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在加快发展与保护环境发生冲突时,自觉服从环境保护的要求,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发展,做到经济建设与生态建设一起推进,产业竞争力和环境竞争力一起提升,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一起考核,物质文明与生态文明一起发展,努力实现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最近,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环境保护大会。这是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研究部署江苏环境保护工作的一次全局性重要会议。会议出台了《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环保优先促进科学发展的意见》、《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对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我们要认真贯彻全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持环保优先方针,以生态省建设为载体,以环境保护促进科学发展,以科学发展推进环境保护,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发展循环经济为核心,构建环境友好的产业体系。发展循环经济是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途径,是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经济基础。要积极开展循环经济建设试点,出台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地方法规、优惠政策、评定标准和评价体系。在企业层面,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尽量采用清洁生产技术。目前,冶金、化工、纺织、造纸、电力五大行业的工业增加值占全省GDP的15.7%,而废水排放量占总量的74.3%。要重点督促这五大行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推进产业的生态化改造,大力发展生态工业、废弃物再利用产业。在区域层面,鼓励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实行产业链招商,园区内部企业之间互换产品和副产品。把工业和农业、城市和农村、生产和消费、理念和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建设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市、县(市、区)。
二、以生态省建设为载体,构建环境友好的社会支撑体系。做好全国生态省建设试点工作,加快实施生态省建设八个方面的重点工程项目,分解落实生态省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改善生态环境、普及生态文化。以城镇污水处理厂和电厂脱硫工程为重点,加快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全省环境安全大检查,加强化工园区开发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着力解决小化工污染问题。积极推动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认证推广工作,加强饮用水源地的规划建设和保护,让老百姓吃上放心的食物、呼吸新鲜的空气、喝上干净的水。积极推进沿江、沿海、沿河、沿湖、沿路等生态林网、经济林网建设,加快植树造林,努力建设青山常在、碧水长流、蓝天白云、空气清新的绿色江苏。
三、以优化生产力布局为抓手,构建环境友好的区域发展体系。生产力布局要充分考虑各地的资源禀赋、环境容量。在经济发达、环境容量有限、自然资源不足的地区实行优化开发;对发展潜力大、环境容量较为宽裕、资源比较丰富的地区实行重点开发;在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实行限制开发;在自然保护区和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地区实行禁止开发。要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的市场化改革进程,研究建立和完善资源开发与生态补偿机制,促进区域合理分工,实现协调发展。根据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在加强城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同时,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组织实施以“六清六建”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小康环保行动”,着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切实改善村容 镇貌,保障农民身体健康,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四、以目标管理和责任考核为手段,构建环境友好的决策保障体系。加强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指标体系中环境质量指标的考核,研究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环保实绩考核办法,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克服单纯追求GDP的倾向,以科学的发展观引导正确的政绩观。对各地主要资源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统计监测,定期向社会公布指标的完成情况。开展“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试点,将发展过程中的资源消耗、环境损失和环境效益纳入经济发展的评价体系。在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政策、法规、规划、计划涉及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进行深入分析预测和科学评价,从源头上控制大面积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发生。
五、以倡导绿色消费为主要内容,构建环境友好的消费体系。大力倡导适度消费、公平消费和绿色消费,反对和限制盲目消费、过度消费、奢侈浪费和不利于环境保护的消费。通过环境友好的消费选择向生产领域发出价格和需求的激励信号,刺激生产领域清洁技术与工艺的研发和应用,带动环境友好产品的生产。制定有利于环保的价格、税收、信贷、贸易和政府采购等政策,建立环境友好型行为的外在动力和内在利益机制,推动环境标志产品、有机食品、节能产品的认证,扩大绿色产品的市场需求,促进全社会采取环境友好的消费方式,从而引导和规范社会消费行为,形成绿色消费与绿色生产之间的良性互动。
六、以公众参与为途径,构建环境友好的道德体系。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需要新的环境伦理观和社会价值观。要通过公众参与,促进全社会树立尊重自然的价值观、文化观和道德观,使人与自然和谐的观念成为全社会的主流思想和奉行价值,培养公众的环境危机意识,使人们自觉地以自然法则为标准,逐步改造自身的生产生活方式。促进生态旅游等绿色服务业的发展,建设生态建筑和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等。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依法维护公众的环境权益,扩大环境信息公开范围。对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应通过听证会、论证会或社会公示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妥善化解因环境问题而造成的社会矛盾,为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营造和谐的社会基础。(责任编辑:戈尚达)
但是,由于我省人多地少、资源相对不足、生态环境脆弱,单位面积污染负荷居全国各省区之首,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还相当突出。据统计,我省许多重要能源资源的人均占有量不仅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而且还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人均耕地、人均林地面积、人均矿产资源保有储量潜在总值均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80%的一次能源需要从省外调入。根据中国科学院《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江苏可持续发展的总体能力列全国第5位,但环境支持能力指标位居全国第12位,区域生存禀赋指标居全国第17位,区域环境水平指标居全国第24位。“十五”期间,我省经济发展的各项指标大多超额完成,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没有完成,COD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还继续上升。水和大气污染问题突出,农村环境状况恶化。总的来说,当前全省环境形势依然严峻,既要解决工业污染、生活污染、机动车污染等第一、二代环境问题,又要解决化学品污染、有机毒物、电磁辐射等新一代环境问题,发达国家上百年逐步出现、分阶段解决的环境问题,江苏省在20多年的快速发展中已经集中产生,呈现显著的结构型、压缩型、复合型特点。
“十一五”期间,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也是加强环境保护、改善环境状况的关键时期。国家“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减少10%,下达给我省的具体削减指标是,二氧化硫削减18%,化学需氧量削减15.1%,而同期我省地区生产总值将达到29000亿元左右,年均增长10%以上,经济高速增长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度削减的矛盾突出。因对,对我们江苏来说,树立环保优先指导方针,加快生态省建设,推进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环保优先,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把环境保护作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把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作为优化经济增长、转变增长方式、增强区域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在加快发展与保护环境发生冲突时,自觉服从环境保护的要求,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发展,做到经济建设与生态建设一起推进,产业竞争力和环境竞争力一起提升,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一起考核,物质文明与生态文明一起发展,努力实现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最近,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环境保护大会。这是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研究部署江苏环境保护工作的一次全局性重要会议。会议出台了《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环保优先促进科学发展的意见》、《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对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我们要认真贯彻全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持环保优先方针,以生态省建设为载体,以环境保护促进科学发展,以科学发展推进环境保护,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发展循环经济为核心,构建环境友好的产业体系。发展循环经济是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途径,是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经济基础。要积极开展循环经济建设试点,出台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地方法规、优惠政策、评定标准和评价体系。在企业层面,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尽量采用清洁生产技术。目前,冶金、化工、纺织、造纸、电力五大行业的工业增加值占全省GDP的15.7%,而废水排放量占总量的74.3%。要重点督促这五大行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推进产业的生态化改造,大力发展生态工业、废弃物再利用产业。在区域层面,鼓励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实行产业链招商,园区内部企业之间互换产品和副产品。把工业和农业、城市和农村、生产和消费、理念和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建设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市、县(市、区)。
二、以生态省建设为载体,构建环境友好的社会支撑体系。做好全国生态省建设试点工作,加快实施生态省建设八个方面的重点工程项目,分解落实生态省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改善生态环境、普及生态文化。以城镇污水处理厂和电厂脱硫工程为重点,加快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全省环境安全大检查,加强化工园区开发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着力解决小化工污染问题。积极推动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认证推广工作,加强饮用水源地的规划建设和保护,让老百姓吃上放心的食物、呼吸新鲜的空气、喝上干净的水。积极推进沿江、沿海、沿河、沿湖、沿路等生态林网、经济林网建设,加快植树造林,努力建设青山常在、碧水长流、蓝天白云、空气清新的绿色江苏。
三、以优化生产力布局为抓手,构建环境友好的区域发展体系。生产力布局要充分考虑各地的资源禀赋、环境容量。在经济发达、环境容量有限、自然资源不足的地区实行优化开发;对发展潜力大、环境容量较为宽裕、资源比较丰富的地区实行重点开发;在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实行限制开发;在自然保护区和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地区实行禁止开发。要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的市场化改革进程,研究建立和完善资源开发与生态补偿机制,促进区域合理分工,实现协调发展。根据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在加强城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同时,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组织实施以“六清六建”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小康环保行动”,着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切实改善村容 镇貌,保障农民身体健康,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四、以目标管理和责任考核为手段,构建环境友好的决策保障体系。加强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指标体系中环境质量指标的考核,研究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环保实绩考核办法,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克服单纯追求GDP的倾向,以科学的发展观引导正确的政绩观。对各地主要资源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统计监测,定期向社会公布指标的完成情况。开展“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试点,将发展过程中的资源消耗、环境损失和环境效益纳入经济发展的评价体系。在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政策、法规、规划、计划涉及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进行深入分析预测和科学评价,从源头上控制大面积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发生。
五、以倡导绿色消费为主要内容,构建环境友好的消费体系。大力倡导适度消费、公平消费和绿色消费,反对和限制盲目消费、过度消费、奢侈浪费和不利于环境保护的消费。通过环境友好的消费选择向生产领域发出价格和需求的激励信号,刺激生产领域清洁技术与工艺的研发和应用,带动环境友好产品的生产。制定有利于环保的价格、税收、信贷、贸易和政府采购等政策,建立环境友好型行为的外在动力和内在利益机制,推动环境标志产品、有机食品、节能产品的认证,扩大绿色产品的市场需求,促进全社会采取环境友好的消费方式,从而引导和规范社会消费行为,形成绿色消费与绿色生产之间的良性互动。
六、以公众参与为途径,构建环境友好的道德体系。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需要新的环境伦理观和社会价值观。要通过公众参与,促进全社会树立尊重自然的价值观、文化观和道德观,使人与自然和谐的观念成为全社会的主流思想和奉行价值,培养公众的环境危机意识,使人们自觉地以自然法则为标准,逐步改造自身的生产生活方式。促进生态旅游等绿色服务业的发展,建设生态建筑和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等。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依法维护公众的环境权益,扩大环境信息公开范围。对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应通过听证会、论证会或社会公示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妥善化解因环境问题而造成的社会矛盾,为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营造和谐的社会基础。(责任编辑:戈尚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