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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民族的精神家园
非物质文化遗产又称无形文化遗产,主要指那些依附于特定民族或社区或民间艺人而存在的非物质形态化的风俗习惯、节庆礼仪、传统艺术或工艺技能、民俗技能等,具有民族历史积淀的和广泛突出代表性的民间文化艺术遗产。保护和抢救非物质文化遗产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政府和人民面对的一项重大课题。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对民族文化精神的建设有重要作用。一个民族的凝聚力,主要体现在对本民族人文文化的认同程度上。在人类社会中,无论是个体、群体,还是一个民族,为了决定取舍,决定何去何从,都需要了解自己在现实生活中的位置,即确定自己的现实的、具体的文化身份。一个民族如果得不到其他民族的承认,或者得到扭曲的承认,就会扭曲其角色定位,使其处于虚假的、被贬损的存在方式之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不仅是对一个民族古老生命记忆的延续,同时也是一个对民族生存精神和生存智慧及活态文化存在的认知过程,是一个更具人性发现和理性精神的民族文化整合过程。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强烈的族群特征,正是这种强烈的族群意识唤醒了广大民众的民族认同,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和拯救当代社会失落的群体意识。
作为中国各族人民智慧的结晶,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与传承始终与中华文明的历史进程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这些博大精深的优秀传统文化,铸就了文明古国的民族灵魂,深远而持久地影响着每一个中华儿女,是构成炎黄子孙民族自豪感的源泉之一,也是中国各族人民构筑起来的安身立命的精神家园。
二、教育——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可忽视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投入,有关部门也相继制定了很多的办法和保护规划,对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登记或采取文字、图像、多媒体等多种手段和多种形式建立档案,同时大量收集实物进行保存和展示。然而,这些都远远不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不是将其收藏在博物馆,不仅仅是为世人留下一份可供观赏的“标本”,而应该将其与教育相通相融。
教育是人类文化基因传承的主要方式。教育总是在传递、延续着一种文化,也不断创造着文化,为文化的发展提供新血液、新生机和新的前途。通过教育,人类世代累积起来的生产技术得以继承和发展,人类征服和改造自然的能力不断增强;也正是通过教育,人类的精神生活方式,亦即人之所以为人的文化印记才能够代代相传。因此,也应该把文化遗产教育纳入现代国民教育体系中,尤其是如一些教育学家所呼吁的那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重点在对下一代的教育,即纳入学校教育系统。
教育能使新生一代经济而高效地获取传统文化,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保存和发展。一方面,校园是青少年生活和成长的主要环境之一,学校可以通过课堂教学,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教育的内容和资源向学生传递,让优秀的文化遗产在青少年心中扎下根来,以获得最好的保护与传承,同时让青少年接受蕴涵其中的民族文化特性的熏染和浸润,培育民族文化认同感,以达成学校教育传承与弘扬民族精神的人文目标;另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一定的地域内产生,不仅是特定地域自然生态环境、文化传统、生活习俗、信仰等的产物,也代表了该地域的文化特色。因此,依托本土传统文化,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既是社会的需要,也是学校“应为”和“能为”的职责。
三、如何在学校教育中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将教育导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之域,从教育的视野去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重要途径;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问题,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和传承起到特殊作用。那么,如何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纳入教育体系,建立系统、科学、合理的教育机制呢?
(一)确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学校教育目标
教育目标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出发点和归宿,对教育的各种活动起着重要的制约和导向作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的学校教育目标应该是:弘扬民族传统文化,不断增强学生对民族文化的认同,提高学生的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使每一个学生充分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中华民族、中国文化的重要意义,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的重要性,形成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自主的积极态度,养成自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行为模式。
(二)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注入教学内容
大力开发和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课程,把各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加以选择、整理,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注入学校教学内容,并配以多媒体现代教育技术手段,使学生在娱乐中学到深厚的民族传统文化,掌握一门独特的民族文化技能,知道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无穷魅力。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内容大致包括两大方面:一是民族和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如各种古代语言文字、民族民间传统文学艺术表达形式、传统手工制作技艺、民族建筑设计风格、艺术传统、民俗宗教礼仪、节日庆典、游艺活动等。二是地域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如热带河谷与傣族非物质文化、高原雪山与藏族非物质文化、广袤无垠的大草原与蒙古族非物质文化、苍山洱海与白族非物质文化等,都体现了非物质文化和地域生态水乳交融的意象。
(三)形成多样化的教学活动组织形式
教学活动组织形式主要有开设选修课、建设渗透性课程、开设讲座、成立社团、开展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音乐、美术或艺术活动课作为非物质文化教育教学的主要活动场所,重视语文、历史、自然、体育等学科中蕴藏着的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的内容;请专家解读民族风情以及各种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传统文化知识;组织学生探访民间艺人;成立诸如民间剪纸团、古琴艺术团、民族舞蹈团等,形式多样生动的教学活动才能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学校教育目标。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师资队伍是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学校教育目标的保障。首先,应提高教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素养,这就要求教师必须充实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文化知识,注意自己对不同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的态度、行为和语言,利用多种不同的方式传递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特征,主动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教学策略、课程、教学方法、教学材料、考试和组织模式中等。其次,将民间艺人聘为学校荣誉教师,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校教育。再次,合理运用社会支持系统中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师资人力资源中心,以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校教育的教学质量。(本文为2008年度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研究》的成果内容)
(本文作者单位:兰州理工大学人文学院)
非物质文化遗产又称无形文化遗产,主要指那些依附于特定民族或社区或民间艺人而存在的非物质形态化的风俗习惯、节庆礼仪、传统艺术或工艺技能、民俗技能等,具有民族历史积淀的和广泛突出代表性的民间文化艺术遗产。保护和抢救非物质文化遗产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政府和人民面对的一项重大课题。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对民族文化精神的建设有重要作用。一个民族的凝聚力,主要体现在对本民族人文文化的认同程度上。在人类社会中,无论是个体、群体,还是一个民族,为了决定取舍,决定何去何从,都需要了解自己在现实生活中的位置,即确定自己的现实的、具体的文化身份。一个民族如果得不到其他民族的承认,或者得到扭曲的承认,就会扭曲其角色定位,使其处于虚假的、被贬损的存在方式之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不仅是对一个民族古老生命记忆的延续,同时也是一个对民族生存精神和生存智慧及活态文化存在的认知过程,是一个更具人性发现和理性精神的民族文化整合过程。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强烈的族群特征,正是这种强烈的族群意识唤醒了广大民众的民族认同,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和拯救当代社会失落的群体意识。
作为中国各族人民智慧的结晶,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与传承始终与中华文明的历史进程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这些博大精深的优秀传统文化,铸就了文明古国的民族灵魂,深远而持久地影响着每一个中华儿女,是构成炎黄子孙民族自豪感的源泉之一,也是中国各族人民构筑起来的安身立命的精神家园。
二、教育——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可忽视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投入,有关部门也相继制定了很多的办法和保护规划,对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登记或采取文字、图像、多媒体等多种手段和多种形式建立档案,同时大量收集实物进行保存和展示。然而,这些都远远不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不是将其收藏在博物馆,不仅仅是为世人留下一份可供观赏的“标本”,而应该将其与教育相通相融。
教育是人类文化基因传承的主要方式。教育总是在传递、延续着一种文化,也不断创造着文化,为文化的发展提供新血液、新生机和新的前途。通过教育,人类世代累积起来的生产技术得以继承和发展,人类征服和改造自然的能力不断增强;也正是通过教育,人类的精神生活方式,亦即人之所以为人的文化印记才能够代代相传。因此,也应该把文化遗产教育纳入现代国民教育体系中,尤其是如一些教育学家所呼吁的那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重点在对下一代的教育,即纳入学校教育系统。
教育能使新生一代经济而高效地获取传统文化,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保存和发展。一方面,校园是青少年生活和成长的主要环境之一,学校可以通过课堂教学,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教育的内容和资源向学生传递,让优秀的文化遗产在青少年心中扎下根来,以获得最好的保护与传承,同时让青少年接受蕴涵其中的民族文化特性的熏染和浸润,培育民族文化认同感,以达成学校教育传承与弘扬民族精神的人文目标;另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一定的地域内产生,不仅是特定地域自然生态环境、文化传统、生活习俗、信仰等的产物,也代表了该地域的文化特色。因此,依托本土传统文化,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既是社会的需要,也是学校“应为”和“能为”的职责。
三、如何在学校教育中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将教育导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之域,从教育的视野去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重要途径;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问题,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和传承起到特殊作用。那么,如何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纳入教育体系,建立系统、科学、合理的教育机制呢?
(一)确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学校教育目标
教育目标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出发点和归宿,对教育的各种活动起着重要的制约和导向作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的学校教育目标应该是:弘扬民族传统文化,不断增强学生对民族文化的认同,提高学生的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使每一个学生充分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中华民族、中国文化的重要意义,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的重要性,形成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自主的积极态度,养成自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行为模式。
(二)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注入教学内容
大力开发和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课程,把各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加以选择、整理,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注入学校教学内容,并配以多媒体现代教育技术手段,使学生在娱乐中学到深厚的民族传统文化,掌握一门独特的民族文化技能,知道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无穷魅力。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内容大致包括两大方面:一是民族和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如各种古代语言文字、民族民间传统文学艺术表达形式、传统手工制作技艺、民族建筑设计风格、艺术传统、民俗宗教礼仪、节日庆典、游艺活动等。二是地域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如热带河谷与傣族非物质文化、高原雪山与藏族非物质文化、广袤无垠的大草原与蒙古族非物质文化、苍山洱海与白族非物质文化等,都体现了非物质文化和地域生态水乳交融的意象。
(三)形成多样化的教学活动组织形式
教学活动组织形式主要有开设选修课、建设渗透性课程、开设讲座、成立社团、开展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音乐、美术或艺术活动课作为非物质文化教育教学的主要活动场所,重视语文、历史、自然、体育等学科中蕴藏着的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的内容;请专家解读民族风情以及各种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传统文化知识;组织学生探访民间艺人;成立诸如民间剪纸团、古琴艺术团、民族舞蹈团等,形式多样生动的教学活动才能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学校教育目标。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师资队伍是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学校教育目标的保障。首先,应提高教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素养,这就要求教师必须充实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文化知识,注意自己对不同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的态度、行为和语言,利用多种不同的方式传递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特征,主动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教学策略、课程、教学方法、教学材料、考试和组织模式中等。其次,将民间艺人聘为学校荣誉教师,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校教育。再次,合理运用社会支持系统中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师资人力资源中心,以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校教育的教学质量。(本文为2008年度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研究》的成果内容)
(本文作者单位:兰州理工大学人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