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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马克思晚年通过对俄国农村公社的研究得出了著名的“跨越”设想。俄国农村公社的长期存在有其历史原因和自身的特殊性,与当时的社会条件密切联系。充分研究这一理论,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具有重要启示。
关键词:马克思;俄国;农村公社
文章编号:978-7-5369-4434-3(2010)02-028-02
公社(commune)一词有许多含义,最早是指中古欧洲自治城镇的组织,其特色是市民拥有一定的权利,包括财产权、行政权等,彼此之间互相协助。农村公社是一种古老的宗法制结构。在俄国,农村公社是最基本的组织细胞,是农民生产和生活的主要场所。它的名称也经历了从戈伊、维尔福、米尔的几经转换,现在学者比较通用的是“米尔”,俄国农村公社不同与其他欧洲国家的公社,在其社会组织形式上有一定的独特性。
在俄国,公社内所有土地都归公社所有,而土地所产出的产品归农民所有,公社对土地有实际的占有权,按一定的方式将土地分配给公社内的农民,农民对土地仅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而且公社还按规定的年限进行土地的重新分配。公社内设有米尔大会,该会是公社内的最高权力机构,管理公社内的一切事务。公社实行的是连环保制度,以公社为单位统一向国家和地区缴纳税收,公社还负有司法、社会福利以及救济的职能,应该说俄国的农村公社具有“公私兼容、亦公亦私”的特点。
俄国农村公社制度的存在,对马克思研究社会主义理论提供了实践根据。今天进一步分析这种制度对于中国社会主义无疑具有借鉴价值。
一、俄国农村公社长期存在的原因
俄国的农村公社在历史上存在了1000多年,从俄国农奴制度的确立一直到苏联社会主义初期阶段,马克思曾经说过:“俄国是全国范围内把‘农村公社’保存到今天的欧洲唯一国家”[1]。而农村公社在俄国历史上得以长久的存在,也有其一定的原因。
首先,俄国的地理环境和落后的农业生产力。俄国土地广饶,气候寒冷,农业耕作时间短,而人口相对稀少,13世纪以后,俄国的政治经济中心转移到了多是森林地带的东北罗斯。由于其农业生产力的落后,造成了农业生产必须由较多的劳动人口共同协作才能进行,而农村公社这种组织形式恰恰满足了俄国农业生产的需要。
其次,农村公社符合当时俄国统治者和农民的利益。一方面,统治者把公社看作是维护沙皇专制制度的重要手段和工具。他们把公社及其连环制度看作是保障国家赋税及不受地主侵袭的重要手段,正如沙皇大臣维特所说:“从行政警察角度来看,村社更加方便,放一群牲口总比一头一头的放更轻松,这种技术上的方便得到国家显要人物,斯拉夫主义者,以及其他俄国人民历史古董的鉴赏家们的大力支持”[2]。而从1861年到1905年,沙皇政府更是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保障农村公社,因为除了正常的国家赋税,还有政府贷给农村公社的巨额赎金需要收回。另一方面,在俄国当时人口稀少,土地资源充裕、生产力低下、土地价值相对不高的状况下,公社农民对土地平等占有的愿望并不强烈,而农村公社的封闭性还容易使农民产生“小富即安”的小农意识,这种小农意识也是农村公社生存的土壤。
最后,俄国的农奴制度。俄国的农奴制度在俄国历史上存在了近300年,从16世纪末期到19世纪中期,最初俄国统治阶级通过农村公社这种组织形式将农民固定在土地上,防止农民的流失,从而产生了农奴制度。而农奴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了土地重分制度的产生,加强了农村公社内部公有制的倾向,而公有制倾向也是农村公社长期存在的一个原因。应该说俄国的农村公社与农奴制度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农奴制度加强了农村公社的存在,而农村公社也成为维护农奴制度的有力工具。
二、马克思提出这一设想的理论依据
马克思在研究了俄国农村公社的特殊组织形式后,作出了“俄国可以不通过资本主义的卡夫丁峡谷,而直接过渡到共产主义阶段”的这一论断,应该说这与当时的国际和国内环境以及农村公社的特殊性有很大的关联。
一是国际环境。首先是经济环境:19世纪70年代以后,欧洲的资本主义经过几百年的发展,创造出了当时发达的生产力、丰富的物质财富,世界已经进入了稳定的资本主义时代,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把所有的民族都纳入了世界资本主义体系当中,然而,由于资本主义自身的矛盾,随着经济的发展,资本主义也处于一种危机状态。其次是政治环境:法国的巴黎公社失败,社会主义革命进入了低潮,而且由于资本主义采取收买工人的办法,劳资关系较之前得到了缓和,西欧资本主义又呈现出经济繁荣和政治稳定的景象。
二是国内坏境。首先是经济环境:19世纪90年代以后,俄国已经奠定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全部基础。其次是社会环境:由于俄国在俄土战争中的失败,耗损了大量的国力,统治阶级加紧对农民的剥削,农民陷入了极其贫困、无法忍受的状况,俄国随时都有爆发革命的可能性,农村公社面临着瓦解的危险。
三是俄国农村公社的特殊性。在马克思看来,俄国的农村公社既不同于史前社会的原始公社,也不同于西欧封建社会的农村公社,它最大的特点是其具有经济的二重性,一方面公社的土地全部归公社所有,另一方面公社又定期在社员之间进行土地的重分,农民可以用自己的力量来耕种分配的土地,然后把土地产出的产品归为己有,也就是说在公社内部,集体与私有制是并存的。当时马克思断言:“这种农村公社是俄国社会新生的支点”[3],这正式基于对公社二重性的认识。
正是基于以上几方面的原因,马克思认为:俄国农村公社生存在当代欧洲已进入的资本主义社会,在与资本主义所统治的世界市场联系在一起的环境中,假如俄国爆发革命,并能和西方无产阶级革命互相补充的话,那么俄国的土地公有制便能成为共产主义发展的起点。
三、马克思的设想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启示
马克思的这一“跨越”设想产生已经一个多世纪,在这一个多世纪中,世界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东方国家相继进行了革命,俄国建立了第一社会主义国家——苏联,在20世纪末解体。应该说世界社会主义以及俄国社会的发展并没有像马克思所设想的那样,但是我们并不能否认这一设想,虽然这一设想没有成为现实,但它给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还是带来了一些启示。
1、正确看待资本主义,并吸取其优秀的文化成果
在马克思的关于资本主义的著作中,虽然一直在批判资本主义,但是他并没有将资本主义彻底的否定。在研究了俄国的农村公社以后,他认为农村公社在原有的条件和当时的环境下吸收资本主义的优秀成果,就可以做一个“跨越”,进入共产主义,虽然这一设想最终没有实现,但是我们也应该从中看到,资本主义并不是一无是处的。分析资本主义应该像马克思分析俄国农村公社一样,一方面农村公社的存在是其低下的生产力所致,另一方面其内部却存在着公有制这一先进的组织形式。资本主义也是一样,经过500多年的发展,资本主义在经济、政治等很多方面值得我们借鉴。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我们对资本主义的认识不科学,对人类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创造的文明成果采取一种拒绝和排斥的态度,关起门来搞建设。斯大林搞了两个平行的世界市场理论,毛泽东的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在某种程度上成了闭关自守,结果,苏联搞垮了,中国失去了经济腾飞的机遇。
邓小平的南巡讲话和党的十四大都阐发了社会主义一个非常重要的理论观点,即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的比较优势,必须大胆借鉴人类一切的文明成果,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所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
在我国引入市场经济以后,经济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虽然同时也带来的一些社会问题,但是这是发展过程中所必然出现的问题,我们不能借此否认资本主义的优秀文化成果,将其完全排除在视野之外。在批判其有缺陷的一面的时候,我们也应该学习其优秀的一面。
2、在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要勇于开拓、创新
当代社会主义的发展应该说完全超出了马克思当年的设想,社会主义首先从经济落后的国家取得胜利,后来又从一国胜利发展到多国胜利。而这种落后国家所建立的社会主义形态与马克思所设想的由资本主义发展来的社会主义不同,与“跨越”思想中所设想的落后国家建立的社会主义也不同,应该说当代社会主义的发展已经超出了马克思当年的预想。那么我们也不可能再从他那里找到直接的理论依据。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的历史课题,这就需要我们有一种勇于开拓创新的精神,如果我们在社会主义建设中不能开拓、探索,那么也就无法继续发展。所以,在新时代,新环境下,我们应该抓住时代的机遇,在学习外国优秀成果的同时,积极的去开拓、创新,探索一条适合自己发展的社会主义道路。
3、拒绝教条主义、本本主义,走适合本国发展的道路
马克思关于农村公社的这一设想,归根结底是想说明:经济落后的国家不一定非要走和西欧国家一样的道路,每个国家的国情不同,所选择的道路也应不同。
1956年,在中国学习苏联建设经验热潮时,毛泽东敏锐的察觉到了苏联模式存在的问题,试图探索出一条新的不同于苏联的建设道路,《论十大关系》、《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就是其光辉成就,但由于其当时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有很多设想还不够成熟,没有在实践中始终如一的坚持下去,后来又发动的大跃进和长达十年的文化大革命,照抄马克思主义的个别论断,照抄苏联模式,严重脱离了中国的实际,给我们造成了惨痛的损失。
为了更好的建设社会主义,我们必须找到一条适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30年来,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给我们的国家带来的重大的转折。在现阶段,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深刻认识社会主义事业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由于我国走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前列,所以说我国的建设是没有任何模式可以照搬的,所以我们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断探索适合本国发展的社会主义道路。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375.
[2](俄)谢•尤•维特.俄国末代沙皇尼古拉二世 [M].北京:新华出版社,1983:392.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775.
关键词:马克思;俄国;农村公社
文章编号:978-7-5369-4434-3(2010)02-028-02
公社(commune)一词有许多含义,最早是指中古欧洲自治城镇的组织,其特色是市民拥有一定的权利,包括财产权、行政权等,彼此之间互相协助。农村公社是一种古老的宗法制结构。在俄国,农村公社是最基本的组织细胞,是农民生产和生活的主要场所。它的名称也经历了从戈伊、维尔福、米尔的几经转换,现在学者比较通用的是“米尔”,俄国农村公社不同与其他欧洲国家的公社,在其社会组织形式上有一定的独特性。
在俄国,公社内所有土地都归公社所有,而土地所产出的产品归农民所有,公社对土地有实际的占有权,按一定的方式将土地分配给公社内的农民,农民对土地仅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而且公社还按规定的年限进行土地的重新分配。公社内设有米尔大会,该会是公社内的最高权力机构,管理公社内的一切事务。公社实行的是连环保制度,以公社为单位统一向国家和地区缴纳税收,公社还负有司法、社会福利以及救济的职能,应该说俄国的农村公社具有“公私兼容、亦公亦私”的特点。
俄国农村公社制度的存在,对马克思研究社会主义理论提供了实践根据。今天进一步分析这种制度对于中国社会主义无疑具有借鉴价值。
一、俄国农村公社长期存在的原因
俄国的农村公社在历史上存在了1000多年,从俄国农奴制度的确立一直到苏联社会主义初期阶段,马克思曾经说过:“俄国是全国范围内把‘农村公社’保存到今天的欧洲唯一国家”[1]。而农村公社在俄国历史上得以长久的存在,也有其一定的原因。
首先,俄国的地理环境和落后的农业生产力。俄国土地广饶,气候寒冷,农业耕作时间短,而人口相对稀少,13世纪以后,俄国的政治经济中心转移到了多是森林地带的东北罗斯。由于其农业生产力的落后,造成了农业生产必须由较多的劳动人口共同协作才能进行,而农村公社这种组织形式恰恰满足了俄国农业生产的需要。
其次,农村公社符合当时俄国统治者和农民的利益。一方面,统治者把公社看作是维护沙皇专制制度的重要手段和工具。他们把公社及其连环制度看作是保障国家赋税及不受地主侵袭的重要手段,正如沙皇大臣维特所说:“从行政警察角度来看,村社更加方便,放一群牲口总比一头一头的放更轻松,这种技术上的方便得到国家显要人物,斯拉夫主义者,以及其他俄国人民历史古董的鉴赏家们的大力支持”[2]。而从1861年到1905年,沙皇政府更是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保障农村公社,因为除了正常的国家赋税,还有政府贷给农村公社的巨额赎金需要收回。另一方面,在俄国当时人口稀少,土地资源充裕、生产力低下、土地价值相对不高的状况下,公社农民对土地平等占有的愿望并不强烈,而农村公社的封闭性还容易使农民产生“小富即安”的小农意识,这种小农意识也是农村公社生存的土壤。
最后,俄国的农奴制度。俄国的农奴制度在俄国历史上存在了近300年,从16世纪末期到19世纪中期,最初俄国统治阶级通过农村公社这种组织形式将农民固定在土地上,防止农民的流失,从而产生了农奴制度。而农奴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了土地重分制度的产生,加强了农村公社内部公有制的倾向,而公有制倾向也是农村公社长期存在的一个原因。应该说俄国的农村公社与农奴制度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农奴制度加强了农村公社的存在,而农村公社也成为维护农奴制度的有力工具。
二、马克思提出这一设想的理论依据
马克思在研究了俄国农村公社的特殊组织形式后,作出了“俄国可以不通过资本主义的卡夫丁峡谷,而直接过渡到共产主义阶段”的这一论断,应该说这与当时的国际和国内环境以及农村公社的特殊性有很大的关联。
一是国际环境。首先是经济环境:19世纪70年代以后,欧洲的资本主义经过几百年的发展,创造出了当时发达的生产力、丰富的物质财富,世界已经进入了稳定的资本主义时代,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把所有的民族都纳入了世界资本主义体系当中,然而,由于资本主义自身的矛盾,随着经济的发展,资本主义也处于一种危机状态。其次是政治环境:法国的巴黎公社失败,社会主义革命进入了低潮,而且由于资本主义采取收买工人的办法,劳资关系较之前得到了缓和,西欧资本主义又呈现出经济繁荣和政治稳定的景象。
二是国内坏境。首先是经济环境:19世纪90年代以后,俄国已经奠定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全部基础。其次是社会环境:由于俄国在俄土战争中的失败,耗损了大量的国力,统治阶级加紧对农民的剥削,农民陷入了极其贫困、无法忍受的状况,俄国随时都有爆发革命的可能性,农村公社面临着瓦解的危险。
三是俄国农村公社的特殊性。在马克思看来,俄国的农村公社既不同于史前社会的原始公社,也不同于西欧封建社会的农村公社,它最大的特点是其具有经济的二重性,一方面公社的土地全部归公社所有,另一方面公社又定期在社员之间进行土地的重分,农民可以用自己的力量来耕种分配的土地,然后把土地产出的产品归为己有,也就是说在公社内部,集体与私有制是并存的。当时马克思断言:“这种农村公社是俄国社会新生的支点”[3],这正式基于对公社二重性的认识。
正是基于以上几方面的原因,马克思认为:俄国农村公社生存在当代欧洲已进入的资本主义社会,在与资本主义所统治的世界市场联系在一起的环境中,假如俄国爆发革命,并能和西方无产阶级革命互相补充的话,那么俄国的土地公有制便能成为共产主义发展的起点。
三、马克思的设想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启示
马克思的这一“跨越”设想产生已经一个多世纪,在这一个多世纪中,世界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东方国家相继进行了革命,俄国建立了第一社会主义国家——苏联,在20世纪末解体。应该说世界社会主义以及俄国社会的发展并没有像马克思所设想的那样,但是我们并不能否认这一设想,虽然这一设想没有成为现实,但它给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还是带来了一些启示。
1、正确看待资本主义,并吸取其优秀的文化成果
在马克思的关于资本主义的著作中,虽然一直在批判资本主义,但是他并没有将资本主义彻底的否定。在研究了俄国的农村公社以后,他认为农村公社在原有的条件和当时的环境下吸收资本主义的优秀成果,就可以做一个“跨越”,进入共产主义,虽然这一设想最终没有实现,但是我们也应该从中看到,资本主义并不是一无是处的。分析资本主义应该像马克思分析俄国农村公社一样,一方面农村公社的存在是其低下的生产力所致,另一方面其内部却存在着公有制这一先进的组织形式。资本主义也是一样,经过500多年的发展,资本主义在经济、政治等很多方面值得我们借鉴。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我们对资本主义的认识不科学,对人类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创造的文明成果采取一种拒绝和排斥的态度,关起门来搞建设。斯大林搞了两个平行的世界市场理论,毛泽东的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在某种程度上成了闭关自守,结果,苏联搞垮了,中国失去了经济腾飞的机遇。
邓小平的南巡讲话和党的十四大都阐发了社会主义一个非常重要的理论观点,即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的比较优势,必须大胆借鉴人类一切的文明成果,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所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
在我国引入市场经济以后,经济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虽然同时也带来的一些社会问题,但是这是发展过程中所必然出现的问题,我们不能借此否认资本主义的优秀文化成果,将其完全排除在视野之外。在批判其有缺陷的一面的时候,我们也应该学习其优秀的一面。
2、在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要勇于开拓、创新
当代社会主义的发展应该说完全超出了马克思当年的设想,社会主义首先从经济落后的国家取得胜利,后来又从一国胜利发展到多国胜利。而这种落后国家所建立的社会主义形态与马克思所设想的由资本主义发展来的社会主义不同,与“跨越”思想中所设想的落后国家建立的社会主义也不同,应该说当代社会主义的发展已经超出了马克思当年的预想。那么我们也不可能再从他那里找到直接的理论依据。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的历史课题,这就需要我们有一种勇于开拓创新的精神,如果我们在社会主义建设中不能开拓、探索,那么也就无法继续发展。所以,在新时代,新环境下,我们应该抓住时代的机遇,在学习外国优秀成果的同时,积极的去开拓、创新,探索一条适合自己发展的社会主义道路。
3、拒绝教条主义、本本主义,走适合本国发展的道路
马克思关于农村公社的这一设想,归根结底是想说明:经济落后的国家不一定非要走和西欧国家一样的道路,每个国家的国情不同,所选择的道路也应不同。
1956年,在中国学习苏联建设经验热潮时,毛泽东敏锐的察觉到了苏联模式存在的问题,试图探索出一条新的不同于苏联的建设道路,《论十大关系》、《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就是其光辉成就,但由于其当时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有很多设想还不够成熟,没有在实践中始终如一的坚持下去,后来又发动的大跃进和长达十年的文化大革命,照抄马克思主义的个别论断,照抄苏联模式,严重脱离了中国的实际,给我们造成了惨痛的损失。
为了更好的建设社会主义,我们必须找到一条适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30年来,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给我们的国家带来的重大的转折。在现阶段,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深刻认识社会主义事业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由于我国走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前列,所以说我国的建设是没有任何模式可以照搬的,所以我们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断探索适合本国发展的社会主义道路。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375.
[2](俄)谢•尤•维特.俄国末代沙皇尼古拉二世 [M].北京:新华出版社,1983:392.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