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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楚雄州、大理州、丽江市、怒江州、迪庆州教育局:
目前,全省中小学远程教育“班班通”建设试点项目将进入设备安装调试阶段,按照工作安排,设备验收、师资培训、技术指导和服务、设备管理和应用等项工作即将展开,为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管理,落实责任
州(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班班通”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将其作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的重大任务,强化领导,完善管理,落实责任。要加强对项目学校的督促和检查。要总结经验,为推广和应用发挥良好的示范作用。要结合当地教育总体发展目标和中小学课程改革的要求,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为提高中小学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服务,为农服务和为基层党员培训服务的能力。
项目学校要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积累的经验,建立校长负责制度,建立健全“班班通”建设和应用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设备和资源登记、使用、存储和共享制度,从制度上把教师应用信息技术的能力作为教师在考核、评优、聘任、职务职称的晋升等方面的重要内容,完备教师管理和激励机制,形成良好的管理和应用氛围。
二、加强指导。整合力量,建立完备的支持服务体系
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领导和指导,教育行政、电教、教研等部门要明确分工,整合资源和力量,形成合力。要培养和建立集技术、培训、管理和应用研究为一体的队伍,形成技术支持、远程教育资源提供和信息交流服务的专业化技术服务支持体系。各地要结合实际,将设备的维护、升级、资源补充、正常运转等纳人学校公用经费使用范围,建立能保证项目长期、持续、稳定发展的运行机制,确保设备完好运转,发挥效益。项目学校必须安排专门的教师或技术人员负责设备的保管、维护和使用管理工作。
三、明确职责。全力做好设备验收、技术服务和指导工作
各级教育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班班通”建设试点项目各项工作的落实。要配合设备集成商做好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做好州(市)、县(市、区)设备验收(验收管理办法详见附件2)、技术指导和服务、指导项目学校如何做好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如何提高教学效益等方面的工作。“班班通”建设试点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项目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并与项目州(市)教育局签订技术服务和指导协议,对能按协议要求履行工作职责的州(市)和县(市、区)教育局给予一定工作经费支持,对未按协议要求完成相关工作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随着全省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工作和“校安工程”工作的大力推进,项目学校数、班级数等发生了变化。项目县(市、区)要按照当地布局结构调整规划和“校安工程”建设情况,对辖区内的项目学校撤并情况以及安装设备的教室数变动情况进行认真核实,以县(市、区)政府名义于2010年3月10日前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以便验收,同时抄报州、市教育局。
四、强化培训,突出应用。提高人员素质
为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和水平,提高技术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提高教师的应用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项目效益,省教育厅将分期分批组织开展项目学校校长、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教研人员、科任教师培训(培训方案见附件1)。各地要结合管理和应用的需要,建立稳定、长效的培训机制,将校本培训纳入学校常规管理,把培训融入日常教学活动之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选派优秀教师到基层和农村学校,强化针对学校和教师特点的校本培训。通过培训,建立一支既懂教学又懂技术的优秀教师队伍,使“班班通”建设的设备能够管理好,使用好,充分发挥效益。
各项目学校要进一步明确要求,必须将“班班通”设备的使用列入总课表。项目教室要制定分课表,安排课时并排足排满,要对各学科教师提出具体要求,并作为考核教师教学的内容。
五、积极探索。努力创新,加大资源建设工作力度
项目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注重探索和创新。组织一批优秀教师,集中优势力量,开展现代远程教育条件下教育与学习方法的研究和探索,尽快形成适合当地实际的应用模式。要在用好国家和省免费提供的资源的基础上,加快开发和制作符合课程改革精神,适应不同地区、不同要求的教育教学资源和课程资源。要围绕课程、管理、教学、教材、科研开发资源,建立和完善教学资源服务体系,促进资源交流共享。要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整合各类信息资源,为教学服务,为“三农”服务,为基层党员培训服务。
六、认真总结。加强检查。确保项目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
各地要建立科学、长效的“班班通”建设和应用工作评估和督导机制,建立和完善应用情况的监测机制,把“班班通”建设、设备的使用率和使用效益作为考核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的一项重要指标,学校要将“班班通”建设和应用纳入日常教育教学工作考核范畴。要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点要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省教育厅将组织联合工作组对“班班通”建设试点工作进行全过程指导和检查。适时召开现场会,总结“班班通”建设、管理和应用工作经验,及时推广符合云南实际、行之有效的建设、管理和教学模式,全面提高“班班通”设备管理和应用工作质量,为进一步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奠定坚实的基础。
附件:1 云南省中小学远程教育“班班通”建设试点项目人员培训工作方案
2 云南省中小学远程教育“班班通”试点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目前,全省中小学远程教育“班班通”建设试点项目将进入设备安装调试阶段,按照工作安排,设备验收、师资培训、技术指导和服务、设备管理和应用等项工作即将展开,为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管理,落实责任
州(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班班通”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将其作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的重大任务,强化领导,完善管理,落实责任。要加强对项目学校的督促和检查。要总结经验,为推广和应用发挥良好的示范作用。要结合当地教育总体发展目标和中小学课程改革的要求,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为提高中小学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服务,为农服务和为基层党员培训服务的能力。
项目学校要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积累的经验,建立校长负责制度,建立健全“班班通”建设和应用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设备和资源登记、使用、存储和共享制度,从制度上把教师应用信息技术的能力作为教师在考核、评优、聘任、职务职称的晋升等方面的重要内容,完备教师管理和激励机制,形成良好的管理和应用氛围。
二、加强指导。整合力量,建立完备的支持服务体系
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领导和指导,教育行政、电教、教研等部门要明确分工,整合资源和力量,形成合力。要培养和建立集技术、培训、管理和应用研究为一体的队伍,形成技术支持、远程教育资源提供和信息交流服务的专业化技术服务支持体系。各地要结合实际,将设备的维护、升级、资源补充、正常运转等纳人学校公用经费使用范围,建立能保证项目长期、持续、稳定发展的运行机制,确保设备完好运转,发挥效益。项目学校必须安排专门的教师或技术人员负责设备的保管、维护和使用管理工作。
三、明确职责。全力做好设备验收、技术服务和指导工作
各级教育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班班通”建设试点项目各项工作的落实。要配合设备集成商做好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做好州(市)、县(市、区)设备验收(验收管理办法详见附件2)、技术指导和服务、指导项目学校如何做好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如何提高教学效益等方面的工作。“班班通”建设试点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项目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并与项目州(市)教育局签订技术服务和指导协议,对能按协议要求履行工作职责的州(市)和县(市、区)教育局给予一定工作经费支持,对未按协议要求完成相关工作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随着全省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工作和“校安工程”工作的大力推进,项目学校数、班级数等发生了变化。项目县(市、区)要按照当地布局结构调整规划和“校安工程”建设情况,对辖区内的项目学校撤并情况以及安装设备的教室数变动情况进行认真核实,以县(市、区)政府名义于2010年3月10日前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以便验收,同时抄报州、市教育局。
四、强化培训,突出应用。提高人员素质
为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和水平,提高技术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提高教师的应用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项目效益,省教育厅将分期分批组织开展项目学校校长、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教研人员、科任教师培训(培训方案见附件1)。各地要结合管理和应用的需要,建立稳定、长效的培训机制,将校本培训纳入学校常规管理,把培训融入日常教学活动之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选派优秀教师到基层和农村学校,强化针对学校和教师特点的校本培训。通过培训,建立一支既懂教学又懂技术的优秀教师队伍,使“班班通”建设的设备能够管理好,使用好,充分发挥效益。
各项目学校要进一步明确要求,必须将“班班通”设备的使用列入总课表。项目教室要制定分课表,安排课时并排足排满,要对各学科教师提出具体要求,并作为考核教师教学的内容。
五、积极探索。努力创新,加大资源建设工作力度
项目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注重探索和创新。组织一批优秀教师,集中优势力量,开展现代远程教育条件下教育与学习方法的研究和探索,尽快形成适合当地实际的应用模式。要在用好国家和省免费提供的资源的基础上,加快开发和制作符合课程改革精神,适应不同地区、不同要求的教育教学资源和课程资源。要围绕课程、管理、教学、教材、科研开发资源,建立和完善教学资源服务体系,促进资源交流共享。要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整合各类信息资源,为教学服务,为“三农”服务,为基层党员培训服务。
六、认真总结。加强检查。确保项目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
各地要建立科学、长效的“班班通”建设和应用工作评估和督导机制,建立和完善应用情况的监测机制,把“班班通”建设、设备的使用率和使用效益作为考核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的一项重要指标,学校要将“班班通”建设和应用纳入日常教育教学工作考核范畴。要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点要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省教育厅将组织联合工作组对“班班通”建设试点工作进行全过程指导和检查。适时召开现场会,总结“班班通”建设、管理和应用工作经验,及时推广符合云南实际、行之有效的建设、管理和教学模式,全面提高“班班通”设备管理和应用工作质量,为进一步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奠定坚实的基础。
附件:1 云南省中小学远程教育“班班通”建设试点项目人员培训工作方案
2 云南省中小学远程教育“班班通”试点项目验收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