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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能源专业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因此能源法的教学应该更加强调实践性而非理论性,目前国内尚无符合该要求的教材,能源法教材的编写将是能源法课程改革的重点。本文从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视角对上海电机学院能源法课程教学改革进行研究。
关键词:能源经济专业;能源法;教学改革
一、上海电机学院能源经济专业能源法课程的性质分析
能源法课程属于上海电机学院能源经济专业,因此对于能源法课程教学改革的研究离不开对其专业性质的分析。一方面,能源法作为能源经济专业的组成部分区别于一般法学院的法律学习。从法律渊源的角度看,传统法学院校对于经济法或能源法的教学多集中于法律制度层面,对于具体的行政规则、政策则弱化处理,而能源经济专业对于能源法的教学刚好相反,在强调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背景下,对于能源法的教学更加注重,使学生更广泛地了解能源政策。
另一方面,能源法作为能源经济法专业的组成部分区别于商学院其他法律课程的学习。一般而言,商学院会根据专业设置开设不同的法律课程,例如,国际贸易专业会开设国际商法课程,金融专业会开设证券法课程。相比于上述专业的教学,能源专业从培养目标上确立了对能源法的要求,因此如果学生将来要从事能源经济工作,就离不开对具体政策的熟悉。
二、上海电机学院能源法教学的现状与问题
首先,能源法是一个十分庞杂的法律体系,如何合理地选择课程内容具有一定的難度。从横向上看,我国的主要能源包括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由于对上述资源的开发、管理具有较大的差异,因此每一种能源都会有其专属的法律规范,而这些法律规范又包含很多的政策、行政命令等。目前,国内收录能源法较全面的主要是国家能源总局的网站,但是仍有部分法律法规缺失,而具体到各省的情况则更为复杂。其次,能源法在整个经济法体系中属于新兴学科,课程内容必须紧紧把握政策导向。从纵向上来看,在中央层面,我国的能源法还处在立法草案阶段;而在地方层面,各种与能源相关的立法工作正不断发展。以上海市为例,上海近年来成立了能源期货交易所,同时还在开展排放权交易活动,相应的规则层出不穷,因此是否能紧跟政策步伐,是能源法教学是否完善的一个重要方面。最后,能源法是经济法的一个小分支,从现有教材的角度看,国内有关的教材不全面,难以涵盖大部分能源领域的规则。其主要原因还是目前国内开展能源法教学的院校较少,从这一点讲,电机学院走在了全国高校的前列。
三、能源法课程的完善对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促进作用
1. 能源法教材需要根据能源经济专业的实际需要进行编写
对于能源法教材,一方面应该尽量全面包含国内目前主要的能源法规,不仅应该包括传统的煤炭、电力与油气法规,还应该包括比较新的节能减排政策以及具有上海地方特色的节能减排政策与能源交易政策;另一方面,能源法教材的编写应该尽量以法律或规则本身为主。从学生学习的角度看,能源经济的学生本身并非法律专业,无须过于深入了解能源法背后的深层次原理。
2. 能源法的授課讲义应该做到简洁、通俗易懂
从现有的国内能源法体系看,能源法教学的一大难度是能源规则较多,很难判断具体会用到哪些法律规范。在这种情况下,较为合理的选择应该是让学生对于国家整个能源法政策有一个概括性的了解,为他们将来接触具体的能源法律法规打下基础,而如果全部进行详细的教授,不仅时间上有困难,学生亦无法深入了解。教师教学的主要目的应该是帮助学生了解国家现行的能源法律规范,越是通俗易懂的语言越能够让学生形成较深刻的印象,特别是能源法本身具有很强的行政法色彩,如果不能做到尽量简洁,很容易使学生产生厌烦情绪。
能源法的教学工作尚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通过不断删减一些重复的能源法律规则,适当加入能源法案例,能源法课程的教学必然会不断完善。
参考文献:
[1]顾耕耘.经济法教程[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
[2]唐波.新编金融法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
基金项目:上海市教委产学研项目、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
作者简介:宋怡欣(1983— ),男,上海人,上海电机学院讲师,研究方向:经济法。
关键词:能源经济专业;能源法;教学改革
一、上海电机学院能源经济专业能源法课程的性质分析
能源法课程属于上海电机学院能源经济专业,因此对于能源法课程教学改革的研究离不开对其专业性质的分析。一方面,能源法作为能源经济专业的组成部分区别于一般法学院的法律学习。从法律渊源的角度看,传统法学院校对于经济法或能源法的教学多集中于法律制度层面,对于具体的行政规则、政策则弱化处理,而能源经济专业对于能源法的教学刚好相反,在强调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背景下,对于能源法的教学更加注重,使学生更广泛地了解能源政策。
另一方面,能源法作为能源经济法专业的组成部分区别于商学院其他法律课程的学习。一般而言,商学院会根据专业设置开设不同的法律课程,例如,国际贸易专业会开设国际商法课程,金融专业会开设证券法课程。相比于上述专业的教学,能源专业从培养目标上确立了对能源法的要求,因此如果学生将来要从事能源经济工作,就离不开对具体政策的熟悉。
二、上海电机学院能源法教学的现状与问题
首先,能源法是一个十分庞杂的法律体系,如何合理地选择课程内容具有一定的難度。从横向上看,我国的主要能源包括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由于对上述资源的开发、管理具有较大的差异,因此每一种能源都会有其专属的法律规范,而这些法律规范又包含很多的政策、行政命令等。目前,国内收录能源法较全面的主要是国家能源总局的网站,但是仍有部分法律法规缺失,而具体到各省的情况则更为复杂。其次,能源法在整个经济法体系中属于新兴学科,课程内容必须紧紧把握政策导向。从纵向上来看,在中央层面,我国的能源法还处在立法草案阶段;而在地方层面,各种与能源相关的立法工作正不断发展。以上海市为例,上海近年来成立了能源期货交易所,同时还在开展排放权交易活动,相应的规则层出不穷,因此是否能紧跟政策步伐,是能源法教学是否完善的一个重要方面。最后,能源法是经济法的一个小分支,从现有教材的角度看,国内有关的教材不全面,难以涵盖大部分能源领域的规则。其主要原因还是目前国内开展能源法教学的院校较少,从这一点讲,电机学院走在了全国高校的前列。
三、能源法课程的完善对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促进作用
1. 能源法教材需要根据能源经济专业的实际需要进行编写
对于能源法教材,一方面应该尽量全面包含国内目前主要的能源法规,不仅应该包括传统的煤炭、电力与油气法规,还应该包括比较新的节能减排政策以及具有上海地方特色的节能减排政策与能源交易政策;另一方面,能源法教材的编写应该尽量以法律或规则本身为主。从学生学习的角度看,能源经济的学生本身并非法律专业,无须过于深入了解能源法背后的深层次原理。
2. 能源法的授課讲义应该做到简洁、通俗易懂
从现有的国内能源法体系看,能源法教学的一大难度是能源规则较多,很难判断具体会用到哪些法律规范。在这种情况下,较为合理的选择应该是让学生对于国家整个能源法政策有一个概括性的了解,为他们将来接触具体的能源法律法规打下基础,而如果全部进行详细的教授,不仅时间上有困难,学生亦无法深入了解。教师教学的主要目的应该是帮助学生了解国家现行的能源法律规范,越是通俗易懂的语言越能够让学生形成较深刻的印象,特别是能源法本身具有很强的行政法色彩,如果不能做到尽量简洁,很容易使学生产生厌烦情绪。
能源法的教学工作尚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通过不断删减一些重复的能源法律规则,适当加入能源法案例,能源法课程的教学必然会不断完善。
参考文献:
[1]顾耕耘.经济法教程[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
[2]唐波.新编金融法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
基金项目:上海市教委产学研项目、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
作者简介:宋怡欣(1983— ),男,上海人,上海电机学院讲师,研究方向:经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