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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12月的一个寒冷冬夜,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18户农民,在生产队长严宏昌的主持下,在社员严立华家的破屋里开会,决定在保证交够国家公粮和集体提留的前提下,实行分田到户。如果队干部因此坐牢,全体社员要共同负责把他家的农活儿全包下来,并且把他的孩子养到18岁。
接着大家发誓,保证严守秘密,并写成契约,一一在上面按了手印。这颇具悲壮意味的一幕,被认为是一次大转折的起点,它催生了中国农村大变革,孕育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但在当时的情境下,这是不可想像的。当时连“包产到户”四个字都是大忌,一提“包”字,都会令人为之色变,更别提彻底分家的“大包干”了。“包产到户”仅仅意味着农户各自生产粮食,最后全部交生产队分配,这在上世纪50年代合作化高潮时就出现过,被定性为“离开社会主义道路的原则性路线错误”。而“大包干”则让农民取得了对农产品的实际支配权,这在当时简直是冒天下之大不韪。
1979年3月,国家农委召开了七省农委领导干部座谈会,主要话题是探讨农业生产责任制问题。会上,华国锋和时任国家农委主任王任重都不主张“包产到户”。
形势的发展远远跑在了前头。安徽、广东、四川等省份,“不经领导同意”搞“包产到户”的农户已经不少,且得到了一些地方领导的支持,如安徽省委书记万里,就多次为小岗村的改革当挡箭牌,并且呼吁“孩子已经生下来了,给他报个户口吧,承认它也是责任制的一种形式”。
但当时阻力仍然很大。方向真正明确起来,还是在邓小平1980年5月发表了著名的《关于农村政策问题》的谈话之后。
在这个谈话中,邓小平旗帜鲜明地支持“包产到户”和“大包干”。他认为:“总的说来,现在农村工作中的主要问题还是思想不够解放……从当地具体条件和群众意愿出发,这一点很重要。”
这个谈话为农村的改革拨开了迷雾,指明了方向。此后,农村的改革形势迅速发展起来,并且逐渐形成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并在“六五”计划期间,随着中央5个“一号文件”的颁布,逐步在全国农村普遍推行。到1983年年底,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生产队已达当时生产队总数的99.5%,其中实行包干到户的占到生产队总数的97.8%。
接着大家发誓,保证严守秘密,并写成契约,一一在上面按了手印。这颇具悲壮意味的一幕,被认为是一次大转折的起点,它催生了中国农村大变革,孕育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但在当时的情境下,这是不可想像的。当时连“包产到户”四个字都是大忌,一提“包”字,都会令人为之色变,更别提彻底分家的“大包干”了。“包产到户”仅仅意味着农户各自生产粮食,最后全部交生产队分配,这在上世纪50年代合作化高潮时就出现过,被定性为“离开社会主义道路的原则性路线错误”。而“大包干”则让农民取得了对农产品的实际支配权,这在当时简直是冒天下之大不韪。
1979年3月,国家农委召开了七省农委领导干部座谈会,主要话题是探讨农业生产责任制问题。会上,华国锋和时任国家农委主任王任重都不主张“包产到户”。
形势的发展远远跑在了前头。安徽、广东、四川等省份,“不经领导同意”搞“包产到户”的农户已经不少,且得到了一些地方领导的支持,如安徽省委书记万里,就多次为小岗村的改革当挡箭牌,并且呼吁“孩子已经生下来了,给他报个户口吧,承认它也是责任制的一种形式”。
但当时阻力仍然很大。方向真正明确起来,还是在邓小平1980年5月发表了著名的《关于农村政策问题》的谈话之后。
在这个谈话中,邓小平旗帜鲜明地支持“包产到户”和“大包干”。他认为:“总的说来,现在农村工作中的主要问题还是思想不够解放……从当地具体条件和群众意愿出发,这一点很重要。”
这个谈话为农村的改革拨开了迷雾,指明了方向。此后,农村的改革形势迅速发展起来,并且逐渐形成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并在“六五”计划期间,随着中央5个“一号文件”的颁布,逐步在全国农村普遍推行。到1983年年底,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生产队已达当时生产队总数的99.5%,其中实行包干到户的占到生产队总数的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