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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北洋政府统治前期,由于执政者的横征暴敛,激起全国性广大人民群众的反抗,形成众多民变事件。本文从当时一些报纸上的报道入手,还原当时民变事件的过程,探求当时民变事件的特点和当时报刊对民变事件报道特点,及报刊报道对民变事件有何影响进行探析。
关键词 :北洋时期;民变事件;报刊报道
民变,辞海中的解释为:“旧指人民聚众反抗”[1]在一般观点认为“民变”是乡民进行各种形式的聚众反抗斗争,包括农民起义、暴动、毁学、闹县署等,是无组织的大众集合行为向有组织的集团斗争发展,但毁坏公共设施杀人抢劫少数民族以分裂祖国为目的斗争不能视为民变。北洋政府前期,由于当局的残暴统治和疯狂的搜刮,致使民变风起云涌,连绵不绝。当时的主要报纸如《申报》《时报》《民国日报》等对其进行了相关报道,谴责了政府的暴行,声援了民众斗争,有利于政治民主的进步。本文对这个时期各地民变事件,作一些简介和研究。
一、民变的种类
北洋政府前期民变斗争的起因,都是因为当时政府的苛捐杂税造成的。大致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反验契斗争
1914年1月11日,袁世凯政府以时政困难为幌子,公布了一个“验契条例”,规定该条例“公布前者为旧契,公布后者为新契”,“呈验旧契时,无论卖契、典契,每张均应交纳查验费一元,注册费一角”。[2]此项条例的施行不但袁世凯可以聚欲一大笔钱财,官僚地主也通过此项条例,可以任意伪造契据,霸占农民的土地;而一般农民,尤其是自耕农和半自耕农,不但受到验契的盘剥,还受到土地被掠夺的威胁。因此全国各地接二连三的爆发了反验契斗争。
1914年1月,“验契条例”公布后,较大规模的反验契斗争,便首先在山东乐安爆发了。《申报》做了“鲁省乐安验契风潮之结果”[3]的标题报道:1914年2月23日,乐安县知事王文碱亲往碑寺口催验,半夜住宿当地刘乡绅家中,被反对验契民众打死并焚尸。当地政府将要犯张景山正法为结束。
继乐安暴动之后,山西、直隶、河南、甘肃也爆发了反验契斗争。
1914年6月18日,直隶永年县发生抗验契斗争,《时报》做了“直隶永年县验契风潮”[4]的报道:永年县地瘠民穷,现知事光熙下车伊始,对验契一事甚为注意,其小户贫民,对验契一事,多持反对。阴历五月五日从乡间来一般愚民 ,蜂拥至县公署前,见光知事与之理论,势甚汹汹。知事匿不敢出。某绅调停,县知事发安民告示并盖章。民散。
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也发生了抗验契斗争,《申报》曾做“贵州台拱县验契风潮”[5]的报道:在贵州台拱县,花苗头目植奢,党羽极多,力煽抗拒。县长诱捕植奢,党羽所知,讲植奢抢回,并杀害官兵数人。
(二)反“清丈地亩”斗争。
1914年12月14日,袁世凯政府颁布实行“清丈地亩”的殃民政策,“官督绅办,雷厉风行”。地主可以通过贿胳,以多丈少,而一般农民却遭受着以少丈多的一切勒逼。这项清丈地亩的苛政引起了广大农民的反抗。
1915年10月24日,吉林榆县人民开展了反清丈的斗争,《时报》做了“吉林榆树县反抗清丈风潮”[6]的报道:榆县村民阻挠清丈,并到县署聚会恳免清丈,李县长一面打报告暂缓清丈,一面让乡绅出面调解,村民散去。
奉天地区也是反清丈的斗争的高发区,1916年《盛京时报》在一个多月内连续两次进行报道:“奉天盖平县乡民要求缓期清丈”,[7]连年荒歉,人民糊口维艰,乡民纷纷来城 联名恳请暂缓清丈,已达数十起。及“”,[8]清丈局设立,各级勒索,乡民聚数千人,进城请求缓丈,监督因民气膨胀,恐酿大患,亲冒雨开导,并调回起员,暂时停丈。
有的地区在农民受灾时也不忘清丈土地,如《盛京时报》曾做这样报道:“吉林灾民暴动汇志”。[9]阿城抵抗清丈,该县灾民食用缺乏,聚众六百人,向大户借用粮米,要求撤销清丈,区长一面派警弹压,一面亲往开导。
(三)抗捐风潮
由于当时北洋政府时期,军阀割据,为了扩充军队,不断加捐加税,苛捐杂税乱入牛毛。因此,抗捐风潮是当时报纸上报道最多的。
《申报》较早的报道了抗捐风潮:“奉天怀德奉化乡民抗捐”[10]乡民聚众抗捐,系因预警总长赵喜生勒捐虐民所致,将赵喜生革除,照章纳税。风波遂息。有时抗捐斗争会酿成大的暴动造成多人伤亡,如“山东肥城县焚署风潮详情”:财政厅清赋招商包办,奸商包捐包税包赋!肥城县民首先发难,聚集全县人民鼓噪于县公署前,该县警队不问由情开枪,当场打死民众二名,枪伤四名,民众愤怒,将县公署焚烧。
抗捐斗争最多的地方也是奉天,《盛京时报》在不到一周内进行了两次报道:“奉天凤城乡民聚众抗捐”。[11]乡民聚众抗捐,要攻城,县知事请素孚众望乡绅来调和。乡民承认缓期,暂行解散。及“奉天义县抗捐风潮[12]”义县乡民抗捐,县知事劝导解散。又有十余村聚众抗捐,各村士绅来省求免,该县知事派警弹压。
二、近代报刊对民变事件的特点
(一)对民变运动连续报道
中国近代报刊多为商业性报刊,为了获得更加广大的市场占有率,许多报刊非常关注劳苦大众的民生问题,对各省不断发生的民变事件会及时报道,甚至连续跟踪报道。如《盛京时报》在1916年不到一周内进行了两次报道奉天省的抗捐风潮,在一个多月内两次报道了反“清丈地亩”斗争。
(二)同情民众、谴责政府
当时北洋政府时期的报纸在对民变报道时多采取谴责政府,同情百姓。如《盛京时报》在对奉天东丰县清丈风潮报道时指出:“自局长科长往各起推荐司书绳夫到段,任意需索,毫无顾忌”,《时报》在报道“江苏崇明闹盐风潮”时指出:“崇明盐公堂,此次因 整顿不善,致激动公愤。”[13]从这些报道上可以看出为广大农民鸣冤叫屈,同情百姓之意跃然于纸上。
(三)用词有些不当
报纸在报道民变事件时,经常以“乱民”、“愚民”“匪”之类词来形容[14]。如《时报》在报道“直隶永年县验契风潮”时就称民众为“愚民”。虽然民变过程中,民众因情绪激动出现一些不理智行为,但大多数是被逼无奈之举,这样称呼,有失公允。
三、民变事件的特点
(一)妥协性强
在这些民变运动中,好多次都是以著名乡绅出面调解而结束。反映出当时民变运动中民众的妥协性很强,没有坚定的持续斗争信念。有好几次知县也主动妥协,在一定侧面上反映出了民主共和思想在当时深入人心。
(二)无组织性
在多次民变运动中,民众都是被官府的收刮逼反的,都是民众为了维护自己利益自发性聚集而起,很少有主动提前组织的。虽然有时斗争取得一定胜利,但是胜利持续时间不长,往往因为无组织性而走向妥协,斗争不坚定。
(三)受关注性强
在这多次的民变运动中,由于报纸的报道使民变受到全国的关注!报纸和人民连续的关注及对政府的施压,在侧面上有时会对民变中人民的胜利产生一定影响,在一定程度上也算支援了民变运动。
注释:
[1]辞海编辑委员会.辞海[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
[2]张宏儒.二十世纪中国大事全书[M].北京:北京出版社,1993.
[3]《申报》1914年4月4日
[4]《时报》1914年6月18日
[5]《申报》1914年7月23日
[6]《时报》1915年10月24日
[7]《盛京时报》1916年4月22日
[8]《盛京时报》1916年5月26日
[9]《盛京时报》1916年4月16日
[10]《申报》1914年7月23日
[11]《盛京时报》1916年4月7日
[12]《盛京时报》1916年4月13日
[13]《时报》1918年8月7日
[14]杨湘容.晚清民变研究[M].湘潭:湘潭大学出版社,2010.
关键词 :北洋时期;民变事件;报刊报道
民变,辞海中的解释为:“旧指人民聚众反抗”[1]在一般观点认为“民变”是乡民进行各种形式的聚众反抗斗争,包括农民起义、暴动、毁学、闹县署等,是无组织的大众集合行为向有组织的集团斗争发展,但毁坏公共设施杀人抢劫少数民族以分裂祖国为目的斗争不能视为民变。北洋政府前期,由于当局的残暴统治和疯狂的搜刮,致使民变风起云涌,连绵不绝。当时的主要报纸如《申报》《时报》《民国日报》等对其进行了相关报道,谴责了政府的暴行,声援了民众斗争,有利于政治民主的进步。本文对这个时期各地民变事件,作一些简介和研究。
一、民变的种类
北洋政府前期民变斗争的起因,都是因为当时政府的苛捐杂税造成的。大致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反验契斗争
1914年1月11日,袁世凯政府以时政困难为幌子,公布了一个“验契条例”,规定该条例“公布前者为旧契,公布后者为新契”,“呈验旧契时,无论卖契、典契,每张均应交纳查验费一元,注册费一角”。[2]此项条例的施行不但袁世凯可以聚欲一大笔钱财,官僚地主也通过此项条例,可以任意伪造契据,霸占农民的土地;而一般农民,尤其是自耕农和半自耕农,不但受到验契的盘剥,还受到土地被掠夺的威胁。因此全国各地接二连三的爆发了反验契斗争。
1914年1月,“验契条例”公布后,较大规模的反验契斗争,便首先在山东乐安爆发了。《申报》做了“鲁省乐安验契风潮之结果”[3]的标题报道:1914年2月23日,乐安县知事王文碱亲往碑寺口催验,半夜住宿当地刘乡绅家中,被反对验契民众打死并焚尸。当地政府将要犯张景山正法为结束。
继乐安暴动之后,山西、直隶、河南、甘肃也爆发了反验契斗争。
1914年6月18日,直隶永年县发生抗验契斗争,《时报》做了“直隶永年县验契风潮”[4]的报道:永年县地瘠民穷,现知事光熙下车伊始,对验契一事甚为注意,其小户贫民,对验契一事,多持反对。阴历五月五日从乡间来一般愚民 ,蜂拥至县公署前,见光知事与之理论,势甚汹汹。知事匿不敢出。某绅调停,县知事发安民告示并盖章。民散。
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也发生了抗验契斗争,《申报》曾做“贵州台拱县验契风潮”[5]的报道:在贵州台拱县,花苗头目植奢,党羽极多,力煽抗拒。县长诱捕植奢,党羽所知,讲植奢抢回,并杀害官兵数人。
(二)反“清丈地亩”斗争。
1914年12月14日,袁世凯政府颁布实行“清丈地亩”的殃民政策,“官督绅办,雷厉风行”。地主可以通过贿胳,以多丈少,而一般农民却遭受着以少丈多的一切勒逼。这项清丈地亩的苛政引起了广大农民的反抗。
1915年10月24日,吉林榆县人民开展了反清丈的斗争,《时报》做了“吉林榆树县反抗清丈风潮”[6]的报道:榆县村民阻挠清丈,并到县署聚会恳免清丈,李县长一面打报告暂缓清丈,一面让乡绅出面调解,村民散去。
奉天地区也是反清丈的斗争的高发区,1916年《盛京时报》在一个多月内连续两次进行报道:“奉天盖平县乡民要求缓期清丈”,[7]连年荒歉,人民糊口维艰,乡民纷纷来城 联名恳请暂缓清丈,已达数十起。及“”,[8]清丈局设立,各级勒索,乡民聚数千人,进城请求缓丈,监督因民气膨胀,恐酿大患,亲冒雨开导,并调回起员,暂时停丈。
有的地区在农民受灾时也不忘清丈土地,如《盛京时报》曾做这样报道:“吉林灾民暴动汇志”。[9]阿城抵抗清丈,该县灾民食用缺乏,聚众六百人,向大户借用粮米,要求撤销清丈,区长一面派警弹压,一面亲往开导。
(三)抗捐风潮
由于当时北洋政府时期,军阀割据,为了扩充军队,不断加捐加税,苛捐杂税乱入牛毛。因此,抗捐风潮是当时报纸上报道最多的。
《申报》较早的报道了抗捐风潮:“奉天怀德奉化乡民抗捐”[10]乡民聚众抗捐,系因预警总长赵喜生勒捐虐民所致,将赵喜生革除,照章纳税。风波遂息。有时抗捐斗争会酿成大的暴动造成多人伤亡,如“山东肥城县焚署风潮详情”:财政厅清赋招商包办,奸商包捐包税包赋!肥城县民首先发难,聚集全县人民鼓噪于县公署前,该县警队不问由情开枪,当场打死民众二名,枪伤四名,民众愤怒,将县公署焚烧。
抗捐斗争最多的地方也是奉天,《盛京时报》在不到一周内进行了两次报道:“奉天凤城乡民聚众抗捐”。[11]乡民聚众抗捐,要攻城,县知事请素孚众望乡绅来调和。乡民承认缓期,暂行解散。及“奉天义县抗捐风潮[12]”义县乡民抗捐,县知事劝导解散。又有十余村聚众抗捐,各村士绅来省求免,该县知事派警弹压。
二、近代报刊对民变事件的特点
(一)对民变运动连续报道
中国近代报刊多为商业性报刊,为了获得更加广大的市场占有率,许多报刊非常关注劳苦大众的民生问题,对各省不断发生的民变事件会及时报道,甚至连续跟踪报道。如《盛京时报》在1916年不到一周内进行了两次报道奉天省的抗捐风潮,在一个多月内两次报道了反“清丈地亩”斗争。
(二)同情民众、谴责政府
当时北洋政府时期的报纸在对民变报道时多采取谴责政府,同情百姓。如《盛京时报》在对奉天东丰县清丈风潮报道时指出:“自局长科长往各起推荐司书绳夫到段,任意需索,毫无顾忌”,《时报》在报道“江苏崇明闹盐风潮”时指出:“崇明盐公堂,此次因 整顿不善,致激动公愤。”[13]从这些报道上可以看出为广大农民鸣冤叫屈,同情百姓之意跃然于纸上。
(三)用词有些不当
报纸在报道民变事件时,经常以“乱民”、“愚民”“匪”之类词来形容[14]。如《时报》在报道“直隶永年县验契风潮”时就称民众为“愚民”。虽然民变过程中,民众因情绪激动出现一些不理智行为,但大多数是被逼无奈之举,这样称呼,有失公允。
三、民变事件的特点
(一)妥协性强
在这些民变运动中,好多次都是以著名乡绅出面调解而结束。反映出当时民变运动中民众的妥协性很强,没有坚定的持续斗争信念。有好几次知县也主动妥协,在一定侧面上反映出了民主共和思想在当时深入人心。
(二)无组织性
在多次民变运动中,民众都是被官府的收刮逼反的,都是民众为了维护自己利益自发性聚集而起,很少有主动提前组织的。虽然有时斗争取得一定胜利,但是胜利持续时间不长,往往因为无组织性而走向妥协,斗争不坚定。
(三)受关注性强
在这多次的民变运动中,由于报纸的报道使民变受到全国的关注!报纸和人民连续的关注及对政府的施压,在侧面上有时会对民变中人民的胜利产生一定影响,在一定程度上也算支援了民变运动。
注释:
[1]辞海编辑委员会.辞海[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
[2]张宏儒.二十世纪中国大事全书[M].北京:北京出版社,1993.
[3]《申报》1914年4月4日
[4]《时报》1914年6月18日
[5]《申报》1914年7月23日
[6]《时报》1915年10月24日
[7]《盛京时报》1916年4月22日
[8]《盛京时报》1916年5月26日
[9]《盛京时报》1916年4月16日
[10]《申报》1914年7月23日
[11]《盛京时报》1916年4月7日
[12]《盛京时报》1916年4月13日
[13]《时报》1918年8月7日
[14]杨湘容.晚清民变研究[M].湘潭:湘潭大学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