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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概况
江西省莲花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起步于上世纪90年代未,起初基本上是农民自发的行动或者带有官办的色彩,发展较慢,过程一直比较艰难。近年来,随着农业结构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步伐加快,县、乡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越来越关注、重视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数量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涉及的行业日益宽泛,农民参与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呈现蓬勃发展的势头。到2010年底,全县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89个,在工商局注册登记的有51个,加入合作经济组织成员达5860户,带动农产23210户。
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主要特点
l、法人代表身份多样性。全县89个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法人代表为农民的57个,占64%;为农业技术人员的9个,占10%,为机关工作人员的6人,占6.7%,为回乡创业青年17人,占19%。
2、合作范围和内容多样化。从合作的范围来看,有一个村的农民合作,如闪石乡洞背村西瓜协会,也有跨村、跨乡的农民合作,如莲花县利民农机专业合作社,有四个乡农民参与合作。从合作的内容来看,有专业性的,也有综合性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成员往往由生产、经营同类产品的农民和有关组织组成,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名称中也往往带有从事的产品或产业名称,如莲花县益民兔业专业合作社,南岭油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富民鸭业专业合作社,这类组织是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的主体,占总数95%以上。
3、涉及行业和服务领域多样化。按行业分有种植业类38个,占43%;有养殖业类34个,占39%;有综合性16个,占18%;按服务性质分有涉及产加销全方位服务的57个,占65%;有技术信息服务的18个,占21%;有运输服务的2个,占2.2%;有加工仓储服务1个,占1.1%,其他服务7个,占8.5%。
4、组织形式多样化。我县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合作制、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有以销售产品找市场为主要目标的合作组织,如华翔花卉苗木专业合作社、路口庙背西瓜协会、桐莲蚕桑专业合作社、德超土蜂生态专业合作社,这类组织是目前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主体;也有以提供技术指导与服务为主要目标的合作组织,如流芳油茶专业合作社,富农莲籽种植专业合作社等;有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也有称专业协会的。
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兴起和发展,对促进我县农业产业化发展、现代农业建设和农民增收等具有十分重要作用。
(一)促进了农业产业化发展。以江西盛世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为例,属下组建了五个专业合作社,即万盛果业金银花专业合作社、万盛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万盛果业葡萄专业合作社、万盛果业蔬菜专业合作社、万盛果业水果专业合作社。通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极大地推进了当地农业产业化进程。主要表现为:1、进一步完善了产业化链条。通过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在基地建设方面的工作量大大减少,合作组织成为企业联结千家万户的主体,并履行基地建设、技术服务、产品销售等方面的职能,企业不再是基地农户的代言人,农民利益得到充分保证。农户积极性大大提高,产业化链条日趋完善和成熟2、建立了科学的利益分配和激励机制。企业和合作社签订农业订单,合作社再与农民签订产品订单,三者之间凭订单和提供的产品数量进行结算。农民获得第一次利润分配。在年终,企业还根据自身获得的利润,按一定比例提取,付给农民二次分配金。3、规范了企业和农民的行为。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企业和农民之间搭起了一座相互沟通和合作的桥,两者行为都得到有效规范,形成了利益一致的经济合作体,双方荣辱与共,共谋发展。4、保障了农民利益。通过专业合作社的代言人,可以就本身利益问题进行产品市场选择和商务谈判,绝大多数农民利益得到了有效保护。
(二)推进了现代农业建设。1、整合了资金。如莲花县华翔农林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加大投入对项目区水利、交通、病虫草害防治、环境保护等设施进行改善,而属下专业合作社,协助农户向政府申请落实扶持资金,向银行申请“联保贷款”,加大对生产投入。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齐努力,增强了现代农业发展后劲。2、完善了技术服务。如莲花县南岭秦忆蔬菜专业合作社从山东寿光聘请高级技术人才长年指导,设立专门的技术队伍,担负技术推广和服务的职责,对产品产前、产中、产后提供全程跟踪服务;并与县职业学校开展校社(协会)合作,定期对社员进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种植科技水平。3、促进了规模化、专业化发展。如莲花县华翔农林专业合作社,发动农户种植桂花树10万株,组织农民在基地套种花生、生姜、西瓜等作物2000亩,饲养土鸡l万羽;江西盛世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属下五个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农户种植金银花8000余亩,种植葡萄6000亩,种植蔬菜l万亩,种植其他水果1万亩,直接带动发展种植农户2万余户,全县经济作物种植收入占农户总收入的比例从20%提高到58%,县域逐步形成了果业、蔬菜、油茶、莲籽等专业种植村。
(三)增加了农民收入。据统计,莲花县已注册的51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依托现有企业,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规模和专业种养,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加。如南岭秦忆蔬菜专业合作社,与周边500多农户签订种养合同,饲养肉牛108头、商品猪500头、放养鱼3000多尾,建成蔬菜大棚108个,年产蔬菜2000吨,户均年增收8000元。
四、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还处在初始阶段,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不少。
1、政策措施不健全不到位。从中央到地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政策不多,措施不具体。还找不到一个真正全面指导、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专项文件。
2、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大多集中在种养业,涉及加工、储藏、运输、保鲜等环节不多,产业链短。
3、数量少,入会(社)农民比例低。全县在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才51个,平均三个村才有一个,难以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加入合作经济组织的农户只占农村居户的9%,影响辐射性不强。
4、组织内部制度不健全,运转不正常。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没有章程,很多组织没有独立财务;有些组织虽成立了理事会,监事会,但日常运作还是个别人说了算,事务不够公开,还未开展盈余返还。
五、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对策建议
1、统一思想认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业现代化、市场化进程的迫切需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直接受益者是农民,我们应积极探索政府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不断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其快速健康发展。
2、努力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为农民进入市场服务。由于单户农民弱小、分散,难以与龙头企业对接,因此一定要解决好农业组织与非农组织的问题。一要靠市场机制下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在政府的引导下和农民对接,使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提高。二要通过市场交换的办法,特别是通过优化产业的办法使农民组织起来,通过优势产业的发展,让农民参与产业组织并从中得到好处。三要加强引导,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产业服务、行业自律等方面的作用,通过多种形式积极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真正成为连接农户与龙头企业、农民与市场的桥梁和纽带,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3、完善产业化扶贫经营体制和运行机制;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完善·产业化扶贫经营体制和运行机制,鼓励“龙头企业+农户”、“公司+基地+农户”、“专业市场+农户”等多种形式的产业化经营组织的发展。鼓励和提倡龙头企业通过建立风险基金,最低收购保护价,按农户出售产品数量来返还利润等方式与农户建立更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鼓励和提倡农民利用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使用权以及产品、技术和资金等要素人股,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作制等多种形式,与龙头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积极探索和支持以龙头企业为主体,建立各种行业协会、商会等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其在市场准入、信息咨询、规范经营行为、价格协调、调解利益纠纷、行业损害调查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切实维护和保障行业内农户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4、制订优惠政策。应允许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一个项目单位,申报实施扶贫开发和农业结合开发等项目,只要符合自身发展需要和开发政策的应优先立项。在扶持过程中,要坚持民办性质,要推动而不强迫,要扶持而不干预,成熟一个,扶持一个,发展一个,不搞强迫命令,不能一哄而起,保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上官涛
江西省莲花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起步于上世纪90年代未,起初基本上是农民自发的行动或者带有官办的色彩,发展较慢,过程一直比较艰难。近年来,随着农业结构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步伐加快,县、乡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越来越关注、重视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数量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涉及的行业日益宽泛,农民参与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呈现蓬勃发展的势头。到2010年底,全县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89个,在工商局注册登记的有51个,加入合作经济组织成员达5860户,带动农产23210户。
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主要特点
l、法人代表身份多样性。全县89个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法人代表为农民的57个,占64%;为农业技术人员的9个,占10%,为机关工作人员的6人,占6.7%,为回乡创业青年17人,占19%。
2、合作范围和内容多样化。从合作的范围来看,有一个村的农民合作,如闪石乡洞背村西瓜协会,也有跨村、跨乡的农民合作,如莲花县利民农机专业合作社,有四个乡农民参与合作。从合作的内容来看,有专业性的,也有综合性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成员往往由生产、经营同类产品的农民和有关组织组成,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名称中也往往带有从事的产品或产业名称,如莲花县益民兔业专业合作社,南岭油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富民鸭业专业合作社,这类组织是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的主体,占总数95%以上。
3、涉及行业和服务领域多样化。按行业分有种植业类38个,占43%;有养殖业类34个,占39%;有综合性16个,占18%;按服务性质分有涉及产加销全方位服务的57个,占65%;有技术信息服务的18个,占21%;有运输服务的2个,占2.2%;有加工仓储服务1个,占1.1%,其他服务7个,占8.5%。
4、组织形式多样化。我县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合作制、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有以销售产品找市场为主要目标的合作组织,如华翔花卉苗木专业合作社、路口庙背西瓜协会、桐莲蚕桑专业合作社、德超土蜂生态专业合作社,这类组织是目前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主体;也有以提供技术指导与服务为主要目标的合作组织,如流芳油茶专业合作社,富农莲籽种植专业合作社等;有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也有称专业协会的。
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兴起和发展,对促进我县农业产业化发展、现代农业建设和农民增收等具有十分重要作用。
(一)促进了农业产业化发展。以江西盛世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为例,属下组建了五个专业合作社,即万盛果业金银花专业合作社、万盛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万盛果业葡萄专业合作社、万盛果业蔬菜专业合作社、万盛果业水果专业合作社。通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极大地推进了当地农业产业化进程。主要表现为:1、进一步完善了产业化链条。通过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在基地建设方面的工作量大大减少,合作组织成为企业联结千家万户的主体,并履行基地建设、技术服务、产品销售等方面的职能,企业不再是基地农户的代言人,农民利益得到充分保证。农户积极性大大提高,产业化链条日趋完善和成熟2、建立了科学的利益分配和激励机制。企业和合作社签订农业订单,合作社再与农民签订产品订单,三者之间凭订单和提供的产品数量进行结算。农民获得第一次利润分配。在年终,企业还根据自身获得的利润,按一定比例提取,付给农民二次分配金。3、规范了企业和农民的行为。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企业和农民之间搭起了一座相互沟通和合作的桥,两者行为都得到有效规范,形成了利益一致的经济合作体,双方荣辱与共,共谋发展。4、保障了农民利益。通过专业合作社的代言人,可以就本身利益问题进行产品市场选择和商务谈判,绝大多数农民利益得到了有效保护。
(二)推进了现代农业建设。1、整合了资金。如莲花县华翔农林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加大投入对项目区水利、交通、病虫草害防治、环境保护等设施进行改善,而属下专业合作社,协助农户向政府申请落实扶持资金,向银行申请“联保贷款”,加大对生产投入。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齐努力,增强了现代农业发展后劲。2、完善了技术服务。如莲花县南岭秦忆蔬菜专业合作社从山东寿光聘请高级技术人才长年指导,设立专门的技术队伍,担负技术推广和服务的职责,对产品产前、产中、产后提供全程跟踪服务;并与县职业学校开展校社(协会)合作,定期对社员进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种植科技水平。3、促进了规模化、专业化发展。如莲花县华翔农林专业合作社,发动农户种植桂花树10万株,组织农民在基地套种花生、生姜、西瓜等作物2000亩,饲养土鸡l万羽;江西盛世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属下五个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农户种植金银花8000余亩,种植葡萄6000亩,种植蔬菜l万亩,种植其他水果1万亩,直接带动发展种植农户2万余户,全县经济作物种植收入占农户总收入的比例从20%提高到58%,县域逐步形成了果业、蔬菜、油茶、莲籽等专业种植村。
(三)增加了农民收入。据统计,莲花县已注册的51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依托现有企业,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规模和专业种养,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加。如南岭秦忆蔬菜专业合作社,与周边500多农户签订种养合同,饲养肉牛108头、商品猪500头、放养鱼3000多尾,建成蔬菜大棚108个,年产蔬菜2000吨,户均年增收8000元。
四、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还处在初始阶段,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不少。
1、政策措施不健全不到位。从中央到地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政策不多,措施不具体。还找不到一个真正全面指导、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专项文件。
2、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大多集中在种养业,涉及加工、储藏、运输、保鲜等环节不多,产业链短。
3、数量少,入会(社)农民比例低。全县在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才51个,平均三个村才有一个,难以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加入合作经济组织的农户只占农村居户的9%,影响辐射性不强。
4、组织内部制度不健全,运转不正常。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没有章程,很多组织没有独立财务;有些组织虽成立了理事会,监事会,但日常运作还是个别人说了算,事务不够公开,还未开展盈余返还。
五、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对策建议
1、统一思想认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业现代化、市场化进程的迫切需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直接受益者是农民,我们应积极探索政府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不断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其快速健康发展。
2、努力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为农民进入市场服务。由于单户农民弱小、分散,难以与龙头企业对接,因此一定要解决好农业组织与非农组织的问题。一要靠市场机制下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在政府的引导下和农民对接,使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提高。二要通过市场交换的办法,特别是通过优化产业的办法使农民组织起来,通过优势产业的发展,让农民参与产业组织并从中得到好处。三要加强引导,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产业服务、行业自律等方面的作用,通过多种形式积极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真正成为连接农户与龙头企业、农民与市场的桥梁和纽带,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3、完善产业化扶贫经营体制和运行机制;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完善·产业化扶贫经营体制和运行机制,鼓励“龙头企业+农户”、“公司+基地+农户”、“专业市场+农户”等多种形式的产业化经营组织的发展。鼓励和提倡龙头企业通过建立风险基金,最低收购保护价,按农户出售产品数量来返还利润等方式与农户建立更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鼓励和提倡农民利用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使用权以及产品、技术和资金等要素人股,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作制等多种形式,与龙头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积极探索和支持以龙头企业为主体,建立各种行业协会、商会等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其在市场准入、信息咨询、规范经营行为、价格协调、调解利益纠纷、行业损害调查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切实维护和保障行业内农户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4、制订优惠政策。应允许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一个项目单位,申报实施扶贫开发和农业结合开发等项目,只要符合自身发展需要和开发政策的应优先立项。在扶持过程中,要坚持民办性质,要推动而不强迫,要扶持而不干预,成熟一个,扶持一个,发展一个,不搞强迫命令,不能一哄而起,保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上官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