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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仁寿县的一次晚宴上,一盘炸得金黄、喷香扑鼻的佳肴上桌,东道主告称那叫油炸竹公。并作介绍:“竹公”就是竹象,俗称笋子虫,虫及成虫均以竹及笋为食,造成大量退笋、断头竹和畸形竹,是危害竹业的罪魁。那松快的表情,仿佛在说“大城市来的客人”恐怕连听说此物的机会也没有。
倘若一个人一生都生活在大城市,不曾到过乡间,那么东道主的表情也算是恰如其分。
关于竹象的记忆碎片
有一句妇孺皆知的成语叫做“雨后春笋”,说的是春天下雨后,竹笋一下子就长出来很多。等到了每年六、七月间,竹笋长到一两尺高的时候,学名叫做“竹象”的笋子虫也会在一夜之间密布整个竹林。如果不能及时防范,笋子虫就会泛滥成灾,严重时可能将大片大片的竹林损毁殆尽。其强大的危害性,又让它们有了“竹蝗虫”的“雅号”。
听父辈讲,文革时代,虽然笋子虫并不属于“四害”范畴,但是公社领导给它定论为“窃取劳动人民果实”,并扣上“走资派”的大帽子,那也就自然非消灭不可了。生产队队长亲自带头,一天之内一人解决了600只,堪称社会主义革命事业的劳动模范,并因此得到了上级的褒奖。后来此君再接再厉,消灭蚊子、苍蝇无数,顺利被提拔成为一位镇干部。光荣传说至今仍然鲜活在乡民口碑里。
我们70年代末80年代初这一代人对笋子虫的记忆却完全不一样。
在我们童年,初夏季节,三五个小孩常常一大早捧着竹筒,去到嫩笋遍地的竹林。只要注意离笋尖大约10厘米左右的地方,就很容易找到笋子虫的踪迹。当然,如果竹林并不宽阔,则石板小径之类的地方也有很多。捕捉的时候,一般不能直接伸手去抓,笋子虫的前爪非常锋利,稍有不慎就会被其割伤。我们的办法很简单,小刷子在左,竹筒在右,如同打扫垃圾一般,迅速将笋子虫扫进竹筒,“啪”的一声盖上筒盖,便算大功告成。如果手脚麻利,加上运气够好,一早上捉30来只,装得满满一竹筒不成问题。
笋子虫也分公母,且颜色不同,一般来说,背部愈黄一些的母虫相较背部愈黑一些的公虫更容易被发现。所以捉住的笋子虫母虫大约占到百分之七十。对于小孩子而言,是公是母没有丝毫区别,只须将它的前足折断一节,插入一根竹签,摇一摇,笋子虫就会不停的飞。它们的翅膀能扇出不小的风来,倘若多得几只同时飞舞,还真能代替风扇。有物理学得不错的,就用玉米杆和竹筒做出一个笋子虫风车,只要虫一飞,风车就会飞快转动起来。虽然没什么实际作用,也足以让所有人欢笑一阵了。
唯一例外的大概就是终身待在乡下,茹素向佛的外婆。外婆固然知道笋子虫会啃食竹笋,即便如此,她依然不忍见人对它“施虐”。每次见我们捉回虫来,总要不顾我们的反对,将它们全部放走。放走之前还必哼哼一段古老相传的儿歌:“笋子虫呀笋子虫,你又没有煮茶饭,为何带个炊火筒?”哼的时候嘴角会挂起一丝神秘的笑。对我们而言,那是属于外婆80多年生命历程的神秘,没人敢问她缘由。但大家知道,她的笑在西方净土有眼睛能够清楚看见。外婆去世,在我们送灵柩去火葬场的时候,一只笋子虫突然飞到灵柩上,并就此不动。我们不敢将它取下,虔诚地让它与外婆一起化作了袅袅青烟。
因为外婆的缘故,仁寿县的晚宴是我人生第一次吃到笋子虫。东道主介绍说,他是将虫去壳后,用沸水淖一下,然后油炸而成。此外还可以油煸、干煸或用鸡汤烹烧。东道主一说起来就没完没了:“笋子虫烧鸡、笋子虫烧肉,大多是红味的,营养丰富。吃了笋子虫晚上不尿床,还能止肚子痛和拉痢疾,更有补虚的功能……”
听着听着,我不觉放下了筷箸。
与故乡一起消失
笋子虫勾起的记忆是一块一块充满温馨的碎片,属于乡村,属于童年,或者应该这样说:属于乡村的童年。
我们这代人是时代的幸运儿,生于文革之后,长于改革开放初,正是农村往城市迅速转型的开始。许多处于此纽带边缘的家庭,父辈须进城打拼,无力顾及子女,只好将其交予祖辈看养。基本的吃喝穿用不再是问题,学校教育负担亦不重,我们便拥有了一个较为完整的童年。更重要的是,家乡的农村拥有广袤的原野、清澈的河流、连绵的小山以及葱郁的树林和竹林。每一个地方都能留给我们一片美好的记忆。而笋子虫,便是那一片现在已经消失了(被城市建设所占用)的竹林赐予我们永恒的礼物。这份礼物则因具备强烈的不可复制性而显得弥足珍贵。
如今的一代与十多年前的一代,生活环境有所改变,导致了两代人生活方式上的巨大差异。蓝天白云青山碧水被钢筋丛林取代;外婆烹制的野味早已不复见踪影,麦当劳和必胜客成为了流行的主题;夜晚的繁星眨成了落地窗外朦胧的霓虹灯;小溪旁清脆的竹笛声飘成了每周若干次的钢琴训练;夏日的游乐场由白练般的河流变成了充满消毒水味道的游泳池……而笋子虫这样充满欢趣的昆虫,也在游戏机或者变形金刚之类的玩具面前消失得无影无踪。这一切的一切都不由让我想起了罗大佑的歌《鹿港小镇》,那个在80年代穿风衣戴墨镜的黑衣教父怒吼出的那句“人们得到他们想要的却又失去他们拥有的”,至今仍从人们耳边战栗到灵魂深处。
记得茅盾文学奖得主麦家先生曾问我,究竟什么样的地方才能称之为故乡。我想了很久,回答了我从小长大的那个村庄。麦家点了点头,沉默了半天,又说,他想把儿子从成都最好的小学转出,送回家乡的小镇上去。他的理由是,一座大城市不可能成其为孩子的家乡,而心中没有对故土的依恋,对人生而言是种无法弥补的缺失。“你说你的故乡是成都,成都那么大,大到已非个人大脑容积所能装载。当别人问你成都的什么什么,你却不能回答。一个人竟然不清楚家乡的细节,这原本就是一个笑话”。更重要的是,友睦的四邻是温暖的家乡标示,大城市里,哪怕是对面住着的邻居,彼此互相认识的可能性似乎还难以大过中国男足赢下一场球。或许可以如诗人般这么说:笋子虫是一根针,它深深插在时代的肋骨里。
画布和影像的记录
当然,笋子虫也没有在大城市中完全绝迹。
记得06年,在成都一所中学的画展上,就赫然发现了若干幅以笋子虫作为主题的油画,作者都是十三四岁的初二少年,他们被对笋子虫有深刻眷恋的美术老师带到邛崃竹林里,用了两三天的时间,画出了那一整套《竹象写生》。
单从画作的题目,我就深深体会到一种难以言表的悲凉。竹象,这带着科学沉淀的称谓,居然取代了那令人见之忘忧的“笋子虫”。这些略显生涩的油画,与科普馆里的冰冷标本有什么实质上的区别?当然,这也责怪不到孩子们头上,笋子虫原本就不属于他们的生活,对他们而言,竹象与其他任何一种可以写生的昆虫没有任何区别,俗话说画龙画虎难画骨,没有和龙虎朝夕相处过,让它们真正走入自己的世界的人,自然描不出骨来。
倒是国家地理网上一位胡姓摄影师的笋子虫摄影作品,让人依稀看到了那栖息在竹林里的精灵的影子。但即便再多一些鲜活的作品又有什么用呢?顶多给人为了忘却的纪念罢了。
笋子虫,连同属于它和我们的时代,本就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倘若一个人一生都生活在大城市,不曾到过乡间,那么东道主的表情也算是恰如其分。
关于竹象的记忆碎片
有一句妇孺皆知的成语叫做“雨后春笋”,说的是春天下雨后,竹笋一下子就长出来很多。等到了每年六、七月间,竹笋长到一两尺高的时候,学名叫做“竹象”的笋子虫也会在一夜之间密布整个竹林。如果不能及时防范,笋子虫就会泛滥成灾,严重时可能将大片大片的竹林损毁殆尽。其强大的危害性,又让它们有了“竹蝗虫”的“雅号”。
听父辈讲,文革时代,虽然笋子虫并不属于“四害”范畴,但是公社领导给它定论为“窃取劳动人民果实”,并扣上“走资派”的大帽子,那也就自然非消灭不可了。生产队队长亲自带头,一天之内一人解决了600只,堪称社会主义革命事业的劳动模范,并因此得到了上级的褒奖。后来此君再接再厉,消灭蚊子、苍蝇无数,顺利被提拔成为一位镇干部。光荣传说至今仍然鲜活在乡民口碑里。
我们70年代末80年代初这一代人对笋子虫的记忆却完全不一样。
在我们童年,初夏季节,三五个小孩常常一大早捧着竹筒,去到嫩笋遍地的竹林。只要注意离笋尖大约10厘米左右的地方,就很容易找到笋子虫的踪迹。当然,如果竹林并不宽阔,则石板小径之类的地方也有很多。捕捉的时候,一般不能直接伸手去抓,笋子虫的前爪非常锋利,稍有不慎就会被其割伤。我们的办法很简单,小刷子在左,竹筒在右,如同打扫垃圾一般,迅速将笋子虫扫进竹筒,“啪”的一声盖上筒盖,便算大功告成。如果手脚麻利,加上运气够好,一早上捉30来只,装得满满一竹筒不成问题。
笋子虫也分公母,且颜色不同,一般来说,背部愈黄一些的母虫相较背部愈黑一些的公虫更容易被发现。所以捉住的笋子虫母虫大约占到百分之七十。对于小孩子而言,是公是母没有丝毫区别,只须将它的前足折断一节,插入一根竹签,摇一摇,笋子虫就会不停的飞。它们的翅膀能扇出不小的风来,倘若多得几只同时飞舞,还真能代替风扇。有物理学得不错的,就用玉米杆和竹筒做出一个笋子虫风车,只要虫一飞,风车就会飞快转动起来。虽然没什么实际作用,也足以让所有人欢笑一阵了。
唯一例外的大概就是终身待在乡下,茹素向佛的外婆。外婆固然知道笋子虫会啃食竹笋,即便如此,她依然不忍见人对它“施虐”。每次见我们捉回虫来,总要不顾我们的反对,将它们全部放走。放走之前还必哼哼一段古老相传的儿歌:“笋子虫呀笋子虫,你又没有煮茶饭,为何带个炊火筒?”哼的时候嘴角会挂起一丝神秘的笑。对我们而言,那是属于外婆80多年生命历程的神秘,没人敢问她缘由。但大家知道,她的笑在西方净土有眼睛能够清楚看见。外婆去世,在我们送灵柩去火葬场的时候,一只笋子虫突然飞到灵柩上,并就此不动。我们不敢将它取下,虔诚地让它与外婆一起化作了袅袅青烟。
因为外婆的缘故,仁寿县的晚宴是我人生第一次吃到笋子虫。东道主介绍说,他是将虫去壳后,用沸水淖一下,然后油炸而成。此外还可以油煸、干煸或用鸡汤烹烧。东道主一说起来就没完没了:“笋子虫烧鸡、笋子虫烧肉,大多是红味的,营养丰富。吃了笋子虫晚上不尿床,还能止肚子痛和拉痢疾,更有补虚的功能……”
听着听着,我不觉放下了筷箸。
与故乡一起消失
笋子虫勾起的记忆是一块一块充满温馨的碎片,属于乡村,属于童年,或者应该这样说:属于乡村的童年。
我们这代人是时代的幸运儿,生于文革之后,长于改革开放初,正是农村往城市迅速转型的开始。许多处于此纽带边缘的家庭,父辈须进城打拼,无力顾及子女,只好将其交予祖辈看养。基本的吃喝穿用不再是问题,学校教育负担亦不重,我们便拥有了一个较为完整的童年。更重要的是,家乡的农村拥有广袤的原野、清澈的河流、连绵的小山以及葱郁的树林和竹林。每一个地方都能留给我们一片美好的记忆。而笋子虫,便是那一片现在已经消失了(被城市建设所占用)的竹林赐予我们永恒的礼物。这份礼物则因具备强烈的不可复制性而显得弥足珍贵。
如今的一代与十多年前的一代,生活环境有所改变,导致了两代人生活方式上的巨大差异。蓝天白云青山碧水被钢筋丛林取代;外婆烹制的野味早已不复见踪影,麦当劳和必胜客成为了流行的主题;夜晚的繁星眨成了落地窗外朦胧的霓虹灯;小溪旁清脆的竹笛声飘成了每周若干次的钢琴训练;夏日的游乐场由白练般的河流变成了充满消毒水味道的游泳池……而笋子虫这样充满欢趣的昆虫,也在游戏机或者变形金刚之类的玩具面前消失得无影无踪。这一切的一切都不由让我想起了罗大佑的歌《鹿港小镇》,那个在80年代穿风衣戴墨镜的黑衣教父怒吼出的那句“人们得到他们想要的却又失去他们拥有的”,至今仍从人们耳边战栗到灵魂深处。
记得茅盾文学奖得主麦家先生曾问我,究竟什么样的地方才能称之为故乡。我想了很久,回答了我从小长大的那个村庄。麦家点了点头,沉默了半天,又说,他想把儿子从成都最好的小学转出,送回家乡的小镇上去。他的理由是,一座大城市不可能成其为孩子的家乡,而心中没有对故土的依恋,对人生而言是种无法弥补的缺失。“你说你的故乡是成都,成都那么大,大到已非个人大脑容积所能装载。当别人问你成都的什么什么,你却不能回答。一个人竟然不清楚家乡的细节,这原本就是一个笑话”。更重要的是,友睦的四邻是温暖的家乡标示,大城市里,哪怕是对面住着的邻居,彼此互相认识的可能性似乎还难以大过中国男足赢下一场球。或许可以如诗人般这么说:笋子虫是一根针,它深深插在时代的肋骨里。
画布和影像的记录
当然,笋子虫也没有在大城市中完全绝迹。
记得06年,在成都一所中学的画展上,就赫然发现了若干幅以笋子虫作为主题的油画,作者都是十三四岁的初二少年,他们被对笋子虫有深刻眷恋的美术老师带到邛崃竹林里,用了两三天的时间,画出了那一整套《竹象写生》。
单从画作的题目,我就深深体会到一种难以言表的悲凉。竹象,这带着科学沉淀的称谓,居然取代了那令人见之忘忧的“笋子虫”。这些略显生涩的油画,与科普馆里的冰冷标本有什么实质上的区别?当然,这也责怪不到孩子们头上,笋子虫原本就不属于他们的生活,对他们而言,竹象与其他任何一种可以写生的昆虫没有任何区别,俗话说画龙画虎难画骨,没有和龙虎朝夕相处过,让它们真正走入自己的世界的人,自然描不出骨来。
倒是国家地理网上一位胡姓摄影师的笋子虫摄影作品,让人依稀看到了那栖息在竹林里的精灵的影子。但即便再多一些鲜活的作品又有什么用呢?顶多给人为了忘却的纪念罢了。
笋子虫,连同属于它和我们的时代,本就已经一去不复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