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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间,我国将继续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形成东中西互动、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这标志着我国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布局已全面形成。对于电子信息产业而言,如何通过自身的产业有序转移带动区域结构调整,推动区域创新体系产业集群形成,提升电子信息产业国际竞争力,是需要重点研究的课题。
1 区域协调发展的内涵与必要性
所谓协调发展,是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的,通过区域内的人口、社会、经济、科技、环境、资源等系统及各系统内部各元素间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相互促进而形成社会发展的良性循环态势。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内涵,是指在市场机制的基础上,政府通过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进行宏观调控,充分发挥区域优势,使区域间形成相互依赖、合理分工、共同发展的经济统一体,也就是指各区域间协和共生、自成一体,形成高效和高度有序化的整合,实现各区域的“一体化”运作和共同发展。
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区域协调发展的内涵是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落实五个统筹(即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在市场机制的基础上,中央政府通过建立和完善区域协调互动机制,形成合理分工、相互促进和共同发展的电子信息产业区域发展格局,即坚持从区域实际出发,努力发挥比较优势,着力培育竞争优势,使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形成空间区域聚集优势,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最终达到不断提高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国际竞争力,以适应国际国内发展形势的要求。
(1)世界电子信息产业区域演进及趋势。当前,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产业分工专业化的加强,产业区域聚集态势更加明显,产业集群对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越来越大的带动作用。美国、日本、印度等信息产业发达国家纷纷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电子信息产业基地,促进了产业系统协调运行,有利于健全完善国家区域创新体系和延伸产业链条,大大提升了区域竞争力。这种形势,有助于从根本上促进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区域协调发展和形成聚集优势,提升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国际竞争力。
(2)电子信息产业自身发展的迫切需要。电子信息产业全球化日趋深入要求区域专业化带动分工专业化。社会分工与地理结构密切相关。C·J·施蒂格勒指出:“区域化是提高产业经济规模从而获得专业化利益的一种方式。那些关系密切的辅助性、补充性产业如果距离中心产业很远,是不可能有效地工作的……在一个市场区域里,地理分散是一种‘奢侈品’。”从我国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建设电子信息产业基地也是保持产业快速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证明,以产业聚集区为载体,继续发挥这些地区和企业的聚集效用,是做大做强电子信息产业的重要途径。
(3)区域协调发展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实现五个统筹发展目标的需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既是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之一,也是“五个统筹”的重要内容,通过区域协调发展,实现各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达到经济、社会、人与自然、区域之间全面协调发展,才能体现以人为本的要求,才能缩小各地区电子信息产业和信息化的“数字鸿沟”,才能促进全国经济可持续发展。
2电子信息产业区域发展的历程
新中国成立至今,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区域发展先后经历了均衡发展阶段、非均衡发展阶段和协调发展阶段。
(1)20世纪50年代——初步实现由“点”到“线”的布局。我国电子工业近似于白手起家,是在接收国民党官僚资本的12个电信器材生产小企业,并把它们与解放区的电信修配厂合并的基础上诞生了电子工业的雏形。“一五”期间,我国电子企业数目达到369个,产值4.48亿元。除上海、南京、天津等沿海基地外,又建成了北京、四川、陕西等新基地,形成“天南海北”。“一五”时期,西部地区建设了一批电子元器件厂和为军工配套的整机厂。“一五”末期(1957年),全国电子工业总产值达到10694亿元,天津、上海和江苏的总产值都在2000万元以上,北京、四川和湖北也都超过了500万元,陕西、辽宁电子工业基地逐步建立起来。
(2)“二五”(1958—1962)及三年恢复时期——受挫与调整。20世纪50年代末期,由于受到当时“左”倾错误的影响,加上3年自然灾害和前苏联政府单方面撕毁合同、撤走专家,致使当时电子工业陷入了极其困难的境地。从1961年开始,我国电子工业进入艰难发展时期,各地区电子工业总产值都出现了大幅度下降,电子工业区域布局也因此进行了大调整。1962年开始,电子工业系统进行了有重点的整顿,从1963年开始在产量、产值、劳动生产率等方面大都回升,到1965年,已接近或恢复到了1960年的水平。在电子工业艰难发展的几年间,各地区电子工业差距不断缩小,沿海内地趋于均衡,上海、天津、江苏和四川几个电子工业基地占全国的比例几乎差不多。
(3)1966年至70年代末——“三线”建设。从1966年开始,中国进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三个五年计划时期。然而在“文化大革命”期间,面对中苏关系急剧恶化,电子工业结构发生急剧变化,民品生产急剧萎缩,部属企业基本上单一生产军品;在企业布局方面,电子工业开始进行“三线”建设,推行“山、散、洞”的军事防御布局。
(4)20世纪80年代至今——以沿海及中心城市为核心的布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电子工业的整体发展和区域布局都走向了一个大转折时期。我国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并开始了改革开放的新阶段,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重点投向了改革开放最深入的沿海地区,开始了以沿海及中心城市为发展重点的布局。1986年1月全国电子工业作出了发展规模经济、进行基地建设的决策。同年7月,确定“七五”期间选择北京、上海、江苏、广东和川、陕、贵、甘地区,建立和发展各具特色的电子工业基地。到1990年,北京、上海、江苏、广东的产值和出口额分别占全国电子工业总产值和出口额的48.68%和37.8%,初步显示出基地的作用。
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以及此后党的十五大召开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开始步入寻求自身优势发展适合本地的特色产业时期,产业布局向沿海过分倾斜的状况开始得到改善,原先落后的中西部地区也开始形成了相关优势产业的集聚区,而沿海地区形成了几个规模 比较大的电子信息产业集群。
——珠江三角洲。实行对外开放以后,广东省电子行业通过“三来一补”活动,从国外引进了一大批生产线、设备和仪器,装备了自己,提高了技术素质,大大加快电子行业发展的步伐。1980—2000年,广东电子工业销售收入从3.48亿元增长到1350.7亿元,年平均增长速度达到34.7%,20年间翻了8番多,每两年半就翻一番。
——长江三角洲。20世纪80年代,长江三角洲的经济开始振兴,电子信息产业也开始快速发展。到1985年底,江苏省电子工业已有列入计划的厂点409个,其中乡镇企业122个。从苏南到苏北,从城市到乡镇,沪宁线沿途,星罗棋布。江苏电子工业系统共有职工20.14万人,固定资产原值16.22亿元。国内著名电子工业企业有:江南无线电器材厂、南京无线电厂、华东电子管厂、南京电子管厂等。因此,在1985—1990年间,江苏电子信息产业规模居全国第一位。从发展趋势看,1980—1995年,长江三角洲电子信息产业销售收入从31.59亿元增长到1995年的480.5亿元,年均增长19.9%,占全国比重从40.66%下降到26.9%。1995年以后,长三角加快承接国际产业转移,产业规模突飞猛进,1995—2004年,销售收入年平均增速达到40%,在全国电子信息产业中的比重上升到37.34%。
——环渤海地区。从地理范围上看,环渤海地区包括了辽宁、河北、北京、天津以及山东半岛地区,横跨5省市。环渤海地区内不同省市之间的经济条件差异较大,因而该地区的电子信息产业相对松散和孤立,虽然有天津的摩托罗拉和北京的联想、北大方正以及青岛的海尔、海信等大型电子信息企业,但尚未形成产业,综合配套能力弱于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地区。不过,该区域内部各省市都根据自身的优势,发展出了各具特色的电子信息产业集群。
3 区域布局现状与特征
(1)沿海地区仍是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骨干力量。改革开放以来,沿海地区一直是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主力军。从1991年起,广东一直是全国电子信息产业的排头兵,2005年完成电子信息产业销售收入935l亿元,占全国总量近30%;江苏省电子信息产业销售收入达到6820亿元,排名第二:上海市的电子信息产业总量增长大幅度提高,2005年完成电子信息产业销售收入4561亿元,稳居第三位。其他电子信息产业销售收入排名前4至9名也都位于沿海地区,分别是山东、北京、浙江、天津、福建和辽宁,前10名中只有四川省不属于沿海地区。
目前,全国电子信息产业基本形成了4个梯队。其中,广东电子信息产业销售收入接近10000亿元为第一梯队:江苏、上海电子信息产业销售收入4000亿~7000亿元为第二梯队;山东、浙江、福建、北京、天津销售收入在1000亿~5000亿元之间为第三梯队:1000亿元以下为第四梯队。
(2)各区域优势互补的产业集群和区域布局逐步形成。20世纪90年代初期以来,我国以市场为导向的发展战略给各地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提供了巨大空间。电子信息产业区域发展开始从倚重沿海逐步过渡到各地区百花齐放的竞争格局。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以及中西部地区都已根据自身优势发展特色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加入WTO后,为承接新一轮国际IT产业转移,更好地支持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国家先后批准了北京、天津、上海、深圳等9个国家级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和国家(北京)通信产业园等34个电子信息产业园区;2005年,9个国家级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占全国电子信息产业销售收入的80%,产品出口的90%,产业基地的聚集效应和带动效应愈益显现(如表1)。
(3)各地区发展电子信息产业积极性很高,积极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近年来,国际产业转移进一步加快,除了东部沿海电子信息产业基地继续加强外,广大中西部也十分重视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以此来实践新型工业化,带动本地区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例如,在2001年,四川省委、省政府作出了“把发展电子信息产业作为全省实施西部大开发,实现追赶型、跨越式发展目标的‘一号工程”’的重大决策,建设“‘西部硅谷”’;福建省电子信息产业将重点实施“3618'’工程:广东以“数字家庭行动计划”引领电子信息产业发展,重点打造七大基地。
(4)区域经济合作力度增强,区域一体化逐步加速。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我国在参与区域经济合作方面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如,2003年广东率先提出建立泛珠三角经济区,2004年签署《区域框架合作协议》,拉开了区域合作序目,截止到2005年底,泛珠三角信息产业厅局长联席会已经召开了四届。此后,长三角、环渤海区域经济合作先后实质性开展起来,在物流信息一体化、综合交通规划、产权统一市场等多领域的制度衔接问题上酝酿着新的突破。
4 区域协调发展的主要思路
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区域协调发展的总体构想是:发挥市场导向配置生产要素的基本功能,以企业的垂直整合和横向整合为牵引,建设多层次、立体的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和园区,形成以主导产业为支撑,优势产业和其他新兴产业相配套,优势互补、分工协作,具有较强区域特色和国际竞争力的外向型现代电子信息产业集群。
4.1国家统筹兼顾。通过区域规划实施全国“一盘棋”式发展
从国家宏观层次总体安排来看,必须要统筹布局,把全国看成是一个大的“棋盘”,根据发展的不同阶段和不同层次进行安排。各地区在宏观上必须接受国家总体规划的指导,在微观上可以有自主决策权。这样才能从最高层次上把握我国区域发展的总体格局,避免各地区的重复投资和建设,减少资源的浪费,从而提高总体效率。
在电子信息产业区域发展规划问题上,要做到全国统一协调与充分调动地方发展积极性。全国区域发展规划对于实现国家战略目标、弥补市场失灵、有效配置公共资源、促进共同富裕等,意义重大,不可取代。因此,中央政府应在电子信息产业战略规划、因地制宜、整体协调的原则下,根据不同地方政府的资源状况、发展潜力、地区优势实行有区别的区域发展政策,逐步完善中央和地方的分级管理体制。
4.2把握两个大局,按照功能区的定位,统筹东中西部优势互补、协调发展
国家从总体上统筹,把握好两个大局,即发达地区要继续加快对外开放,使这个地带走上自主创新的道路,从而带动内地更好地发展,内地要顾全这个大局。同时,发达地区应拿出一定财力来帮助内 地发展,发达地区也要服从这个大局。按照功能区定位要求促进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区域协调发展的思路是:
——按主体功能构建区域发展格局,打破长期以来把做大电子信息产业总量作为出发点和惟一目标来缩小区域差距的传统观念。把协调发展的实质定位于“人”,而不是地区生产总值,是“一切为了人”的思想和要求的具体落实。因此,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既要支持欠发达地区发展经济,也要树立人口流动的理念,逐步促使一些生态环境脆弱、发展经济条件不够好的区域的人口逐步转移。
——以区域经济带动实现区域间协调发展,突破行政区谋发展的理念。
4.3按功能区定位、聚集效应,做好产业的转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1)根据各地区发展实际需要,作好产业有序转移。国际产业向我国东部沿海地区转移的速度日渐加快,进而促进东部沿海地区的产业融合,促进这些地区诞生许多新型产业,实现大规模的产业升级换代。从长期来看,减少成本,或者为了扩大市场容量,应继续引导跨地区的电子信息产业梯度转移,并通过产前和产后等方面的传导路径,实现与当地原有产业之间的产业融合,或催生新的产业,带动当地整体经济的发展。
(2)承接电子信息产业区域转移应统筹分析、综合考虑。在积极承接电子信息产业转移过程中,各地区必须坚持“5个务必”:一是务必坚持承接电子信息产业转移应形成内外互动型集群发展。二是务必坚持要素成本优势与市场优势双轮驱动。三是务必强化地域分工,不能过于追求地方产业体系的自我完善。四是务必立足要素禀赋,有所为,有所不为,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五是务必坚持产业对接最终是企业行为,政府要为企业建立起一个通道。政府应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的统一要求,明确最需要什么产业,什么产业最适合输出,并消除转移的制约因素。
4.4健全市场机制、合作机制、互助机制和扶持机制
推进全国的统一大市场建设,地方政府要从体制上取消阻碍要素合理流动的区域壁垒,加大区域的开放程度。淡化行政色彩,打破部门、地域界限,推动城市间、地区间的规划联动、产业联动、市场联动、基础设施联动和政策法规联动,建立区域内统一的大市场,并实现和全国大市场之间的有效衔接。通过组建区域性金融中心和资金市场,发展区域劳动力市场和技术市场来支持地区产业结构的调整。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应加强引导地区间的协作与联合,发展区域市场,并进一步形成全国统一大市场。建立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地区之间共赢合作。建立新型的“利益分享机制”和“利益补偿机制”,将有利于协调地区利益矛盾,实现区域之间的协调发展。
此外,还需要进一步理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政府应更多地把注意点转移到如何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上来。不同地区根据本地的要素、需求以及相关联产业的实际情况,发挥自己的特色优势,形成电子信息产业社会化分工、专业化协作、基地化生产、区域化布局的总体格局。
5 对策措施
(1)健全统筹国家区域协调发展的法律体系。一是可以考虑在宪法中加入“统筹和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调控区域差距”的条款。二是创立中央与地方关系法,明确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各自的事权和财权关系的划分,及其在区域发展中各自责任的分担。三是制定国家区域开发方面的法律,如西部开发法、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法、中部崛起振兴法等,通过法律的力量确保政策的畅通和持久运行。学习欧盟区域政策工具多管齐下的经验,设计出精细、政策瞄准对象强的经济政策,通过规范的行政管理来监督和控制资源的使用效率。
(2)成立国家区域发展统筹协调发展相关机构。整合现有的相关区域发展机构,设置专门的区域协调机构。建议在人大设立区域协调发展统筹委员会、政协设立区域委员会、国务院设立国家区域协调发展办公室等区域发展的权威机构。国家区域协调发展办公室设在国务院之下,可以由中央综合部门和各地区代表组成,以充分反映发展条件和水平不同地区的呼声和要求,体现区域之间的平等和公正性。国家区域协调发展办公室职能主要是按照中央“统筹区域发展”的战略方针,制定全国的空间布局规划、区域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各大区、各省区之间的利益关系,化解区际矛盾和冲突,消除地区行政、市场和体制壁垒,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有序流动。在商务部门设立专门负责区域经济合作的机构,这样更加有利于区域经济合作的开展。设立“国家区域发展基金”,由国家区域协调发展办公室负责具体运作。该基金是专门用于解决区域问题的资金渠道,可由中央财政承担主要部分,其余按各省区经济和财力状况确定分摊比例,类似欧盟的区域发展基金或结构基金。
(3)根据主体功能区定位差异,设置不同的评价导向、机制和政策。在区域发展方面,我国“十一五”规划对国土空间的主体功能进行了重新分区,分为“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等4种不同的区域。应该说,这种根据空间的主体功能进行的区域分类是一大进步,但比照欧盟的区域分类框架,还应由国家统一对四类功能区的二级乃至三级区域作更精细的划分。而且,对四大主体功能区必须实行分类管理的区域政策,在财政、投资、产业、土地、人口管理政策等方面实行区别对待。与之对应的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体系也应有不同的具体要求:对优化开发区域,要强化经济结构、资源消耗、自主创新等评价,弱化经济增长的评价;对重点开发区域,要综合评价经济增长、质量效益、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等;对限制发展开发区域,要突出生态环境保护等评价,弱化经济增长、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的评价;对禁止开发区域,主要评价生态环境保护。
(4)坚持区域发展政策与产业政策相结合,完善产业集群。区域经济发展政策与产业政策相结合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坚持使产业政策区域化,制定国家产业集群战略与政策。为促进和引导产业集群的发展,中央有关部门应制定并实施全国性的产业集群发展战略规划,设计产业集群的识别及分类指标体系,不同功能区实施不同政策,确定今后国家重点支持的电子信息产业重大专项领域(如集成电路、软件等)和重点区域,并在财税、金融信贷、土地等方面给予相应支持。组织有关方面的力量,制定有关产业集群的识别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在此基础上,建议由有关部门开展对我国产业集聚发展状况调查,以摸清全国产业集群的发展状况及其存在问题,鉴别和挑选那些已处于萌芽状态但很有发展潜力的产业集群。
——坚持区域经济发展政策产业化。各地区在制定地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战略时候,应从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优势出发,确定各地区主体功能区定位和重点发展的产业,实现地区产业结构优化与全国产业结构优化之间的相互协调。区域内地方政府通过财政、金融等政策手段,引导要素流入主导产业中。通过培育主导产业的成长,进而带动相关产业的成长,吸引更多生产要素流入,使区域经济实现良性发展。
——坚持改区域资金和政策输血型优惠扶持为产业扶持。即中央政府对部分地区经济发展的扶持,如对东部沿海地区的政策优惠、对西部地区的直接拨款,应改变过去那种简单的地区倾斜,而采取产业倾斜的方法,有针对性地根据被扶持地区的具体情况,重点扶持区域战略产业的发展。
(5)积极务实推进区域信息产业交流与合作,形成优势互补的协调发展格局。当前我国区域经济合作已经进入务实阶段。可以根据本地区情况和实际需求,进行合理的“讨价还价”,着力解决涉及区域物流信息化、综合交通规划、科学仪器共享平台、产权统一市场等多领域的制度衔接问题,处理好彼此之间的“索取”与“给予”的问题。今后,要切实推进区域间新一轮务实合作专题的实施,包括区域内的各大港口和内河集装箱综合运输网络的合作发展、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以及异地人才服务、高层次人才智力共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互认等“长期受到区域各地关注”的合作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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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区域协调发展的内涵与必要性
所谓协调发展,是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的,通过区域内的人口、社会、经济、科技、环境、资源等系统及各系统内部各元素间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相互促进而形成社会发展的良性循环态势。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内涵,是指在市场机制的基础上,政府通过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进行宏观调控,充分发挥区域优势,使区域间形成相互依赖、合理分工、共同发展的经济统一体,也就是指各区域间协和共生、自成一体,形成高效和高度有序化的整合,实现各区域的“一体化”运作和共同发展。
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区域协调发展的内涵是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落实五个统筹(即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在市场机制的基础上,中央政府通过建立和完善区域协调互动机制,形成合理分工、相互促进和共同发展的电子信息产业区域发展格局,即坚持从区域实际出发,努力发挥比较优势,着力培育竞争优势,使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形成空间区域聚集优势,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最终达到不断提高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国际竞争力,以适应国际国内发展形势的要求。
(1)世界电子信息产业区域演进及趋势。当前,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产业分工专业化的加强,产业区域聚集态势更加明显,产业集群对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越来越大的带动作用。美国、日本、印度等信息产业发达国家纷纷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电子信息产业基地,促进了产业系统协调运行,有利于健全完善国家区域创新体系和延伸产业链条,大大提升了区域竞争力。这种形势,有助于从根本上促进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区域协调发展和形成聚集优势,提升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国际竞争力。
(2)电子信息产业自身发展的迫切需要。电子信息产业全球化日趋深入要求区域专业化带动分工专业化。社会分工与地理结构密切相关。C·J·施蒂格勒指出:“区域化是提高产业经济规模从而获得专业化利益的一种方式。那些关系密切的辅助性、补充性产业如果距离中心产业很远,是不可能有效地工作的……在一个市场区域里,地理分散是一种‘奢侈品’。”从我国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建设电子信息产业基地也是保持产业快速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证明,以产业聚集区为载体,继续发挥这些地区和企业的聚集效用,是做大做强电子信息产业的重要途径。
(3)区域协调发展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实现五个统筹发展目标的需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既是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之一,也是“五个统筹”的重要内容,通过区域协调发展,实现各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达到经济、社会、人与自然、区域之间全面协调发展,才能体现以人为本的要求,才能缩小各地区电子信息产业和信息化的“数字鸿沟”,才能促进全国经济可持续发展。
2电子信息产业区域发展的历程
新中国成立至今,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区域发展先后经历了均衡发展阶段、非均衡发展阶段和协调发展阶段。
(1)20世纪50年代——初步实现由“点”到“线”的布局。我国电子工业近似于白手起家,是在接收国民党官僚资本的12个电信器材生产小企业,并把它们与解放区的电信修配厂合并的基础上诞生了电子工业的雏形。“一五”期间,我国电子企业数目达到369个,产值4.48亿元。除上海、南京、天津等沿海基地外,又建成了北京、四川、陕西等新基地,形成“天南海北”。“一五”时期,西部地区建设了一批电子元器件厂和为军工配套的整机厂。“一五”末期(1957年),全国电子工业总产值达到10694亿元,天津、上海和江苏的总产值都在2000万元以上,北京、四川和湖北也都超过了500万元,陕西、辽宁电子工业基地逐步建立起来。
(2)“二五”(1958—1962)及三年恢复时期——受挫与调整。20世纪50年代末期,由于受到当时“左”倾错误的影响,加上3年自然灾害和前苏联政府单方面撕毁合同、撤走专家,致使当时电子工业陷入了极其困难的境地。从1961年开始,我国电子工业进入艰难发展时期,各地区电子工业总产值都出现了大幅度下降,电子工业区域布局也因此进行了大调整。1962年开始,电子工业系统进行了有重点的整顿,从1963年开始在产量、产值、劳动生产率等方面大都回升,到1965年,已接近或恢复到了1960年的水平。在电子工业艰难发展的几年间,各地区电子工业差距不断缩小,沿海内地趋于均衡,上海、天津、江苏和四川几个电子工业基地占全国的比例几乎差不多。
(3)1966年至70年代末——“三线”建设。从1966年开始,中国进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三个五年计划时期。然而在“文化大革命”期间,面对中苏关系急剧恶化,电子工业结构发生急剧变化,民品生产急剧萎缩,部属企业基本上单一生产军品;在企业布局方面,电子工业开始进行“三线”建设,推行“山、散、洞”的军事防御布局。
(4)20世纪80年代至今——以沿海及中心城市为核心的布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电子工业的整体发展和区域布局都走向了一个大转折时期。我国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并开始了改革开放的新阶段,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重点投向了改革开放最深入的沿海地区,开始了以沿海及中心城市为发展重点的布局。1986年1月全国电子工业作出了发展规模经济、进行基地建设的决策。同年7月,确定“七五”期间选择北京、上海、江苏、广东和川、陕、贵、甘地区,建立和发展各具特色的电子工业基地。到1990年,北京、上海、江苏、广东的产值和出口额分别占全国电子工业总产值和出口额的48.68%和37.8%,初步显示出基地的作用。
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以及此后党的十五大召开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开始步入寻求自身优势发展适合本地的特色产业时期,产业布局向沿海过分倾斜的状况开始得到改善,原先落后的中西部地区也开始形成了相关优势产业的集聚区,而沿海地区形成了几个规模 比较大的电子信息产业集群。
——珠江三角洲。实行对外开放以后,广东省电子行业通过“三来一补”活动,从国外引进了一大批生产线、设备和仪器,装备了自己,提高了技术素质,大大加快电子行业发展的步伐。1980—2000年,广东电子工业销售收入从3.48亿元增长到1350.7亿元,年平均增长速度达到34.7%,20年间翻了8番多,每两年半就翻一番。
——长江三角洲。20世纪80年代,长江三角洲的经济开始振兴,电子信息产业也开始快速发展。到1985年底,江苏省电子工业已有列入计划的厂点409个,其中乡镇企业122个。从苏南到苏北,从城市到乡镇,沪宁线沿途,星罗棋布。江苏电子工业系统共有职工20.14万人,固定资产原值16.22亿元。国内著名电子工业企业有:江南无线电器材厂、南京无线电厂、华东电子管厂、南京电子管厂等。因此,在1985—1990年间,江苏电子信息产业规模居全国第一位。从发展趋势看,1980—1995年,长江三角洲电子信息产业销售收入从31.59亿元增长到1995年的480.5亿元,年均增长19.9%,占全国比重从40.66%下降到26.9%。1995年以后,长三角加快承接国际产业转移,产业规模突飞猛进,1995—2004年,销售收入年平均增速达到40%,在全国电子信息产业中的比重上升到37.34%。
——环渤海地区。从地理范围上看,环渤海地区包括了辽宁、河北、北京、天津以及山东半岛地区,横跨5省市。环渤海地区内不同省市之间的经济条件差异较大,因而该地区的电子信息产业相对松散和孤立,虽然有天津的摩托罗拉和北京的联想、北大方正以及青岛的海尔、海信等大型电子信息企业,但尚未形成产业,综合配套能力弱于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地区。不过,该区域内部各省市都根据自身的优势,发展出了各具特色的电子信息产业集群。
3 区域布局现状与特征
(1)沿海地区仍是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骨干力量。改革开放以来,沿海地区一直是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主力军。从1991年起,广东一直是全国电子信息产业的排头兵,2005年完成电子信息产业销售收入935l亿元,占全国总量近30%;江苏省电子信息产业销售收入达到6820亿元,排名第二:上海市的电子信息产业总量增长大幅度提高,2005年完成电子信息产业销售收入4561亿元,稳居第三位。其他电子信息产业销售收入排名前4至9名也都位于沿海地区,分别是山东、北京、浙江、天津、福建和辽宁,前10名中只有四川省不属于沿海地区。
目前,全国电子信息产业基本形成了4个梯队。其中,广东电子信息产业销售收入接近10000亿元为第一梯队:江苏、上海电子信息产业销售收入4000亿~7000亿元为第二梯队;山东、浙江、福建、北京、天津销售收入在1000亿~5000亿元之间为第三梯队:1000亿元以下为第四梯队。
(2)各区域优势互补的产业集群和区域布局逐步形成。20世纪90年代初期以来,我国以市场为导向的发展战略给各地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提供了巨大空间。电子信息产业区域发展开始从倚重沿海逐步过渡到各地区百花齐放的竞争格局。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以及中西部地区都已根据自身优势发展特色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加入WTO后,为承接新一轮国际IT产业转移,更好地支持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国家先后批准了北京、天津、上海、深圳等9个国家级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和国家(北京)通信产业园等34个电子信息产业园区;2005年,9个国家级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占全国电子信息产业销售收入的80%,产品出口的90%,产业基地的聚集效应和带动效应愈益显现(如表1)。
(3)各地区发展电子信息产业积极性很高,积极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近年来,国际产业转移进一步加快,除了东部沿海电子信息产业基地继续加强外,广大中西部也十分重视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以此来实践新型工业化,带动本地区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例如,在2001年,四川省委、省政府作出了“把发展电子信息产业作为全省实施西部大开发,实现追赶型、跨越式发展目标的‘一号工程”’的重大决策,建设“‘西部硅谷”’;福建省电子信息产业将重点实施“3618'’工程:广东以“数字家庭行动计划”引领电子信息产业发展,重点打造七大基地。
(4)区域经济合作力度增强,区域一体化逐步加速。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我国在参与区域经济合作方面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如,2003年广东率先提出建立泛珠三角经济区,2004年签署《区域框架合作协议》,拉开了区域合作序目,截止到2005年底,泛珠三角信息产业厅局长联席会已经召开了四届。此后,长三角、环渤海区域经济合作先后实质性开展起来,在物流信息一体化、综合交通规划、产权统一市场等多领域的制度衔接问题上酝酿着新的突破。
4 区域协调发展的主要思路
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区域协调发展的总体构想是:发挥市场导向配置生产要素的基本功能,以企业的垂直整合和横向整合为牵引,建设多层次、立体的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和园区,形成以主导产业为支撑,优势产业和其他新兴产业相配套,优势互补、分工协作,具有较强区域特色和国际竞争力的外向型现代电子信息产业集群。
4.1国家统筹兼顾。通过区域规划实施全国“一盘棋”式发展
从国家宏观层次总体安排来看,必须要统筹布局,把全国看成是一个大的“棋盘”,根据发展的不同阶段和不同层次进行安排。各地区在宏观上必须接受国家总体规划的指导,在微观上可以有自主决策权。这样才能从最高层次上把握我国区域发展的总体格局,避免各地区的重复投资和建设,减少资源的浪费,从而提高总体效率。
在电子信息产业区域发展规划问题上,要做到全国统一协调与充分调动地方发展积极性。全国区域发展规划对于实现国家战略目标、弥补市场失灵、有效配置公共资源、促进共同富裕等,意义重大,不可取代。因此,中央政府应在电子信息产业战略规划、因地制宜、整体协调的原则下,根据不同地方政府的资源状况、发展潜力、地区优势实行有区别的区域发展政策,逐步完善中央和地方的分级管理体制。
4.2把握两个大局,按照功能区的定位,统筹东中西部优势互补、协调发展
国家从总体上统筹,把握好两个大局,即发达地区要继续加快对外开放,使这个地带走上自主创新的道路,从而带动内地更好地发展,内地要顾全这个大局。同时,发达地区应拿出一定财力来帮助内 地发展,发达地区也要服从这个大局。按照功能区定位要求促进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区域协调发展的思路是:
——按主体功能构建区域发展格局,打破长期以来把做大电子信息产业总量作为出发点和惟一目标来缩小区域差距的传统观念。把协调发展的实质定位于“人”,而不是地区生产总值,是“一切为了人”的思想和要求的具体落实。因此,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既要支持欠发达地区发展经济,也要树立人口流动的理念,逐步促使一些生态环境脆弱、发展经济条件不够好的区域的人口逐步转移。
——以区域经济带动实现区域间协调发展,突破行政区谋发展的理念。
4.3按功能区定位、聚集效应,做好产业的转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1)根据各地区发展实际需要,作好产业有序转移。国际产业向我国东部沿海地区转移的速度日渐加快,进而促进东部沿海地区的产业融合,促进这些地区诞生许多新型产业,实现大规模的产业升级换代。从长期来看,减少成本,或者为了扩大市场容量,应继续引导跨地区的电子信息产业梯度转移,并通过产前和产后等方面的传导路径,实现与当地原有产业之间的产业融合,或催生新的产业,带动当地整体经济的发展。
(2)承接电子信息产业区域转移应统筹分析、综合考虑。在积极承接电子信息产业转移过程中,各地区必须坚持“5个务必”:一是务必坚持承接电子信息产业转移应形成内外互动型集群发展。二是务必坚持要素成本优势与市场优势双轮驱动。三是务必强化地域分工,不能过于追求地方产业体系的自我完善。四是务必立足要素禀赋,有所为,有所不为,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五是务必坚持产业对接最终是企业行为,政府要为企业建立起一个通道。政府应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的统一要求,明确最需要什么产业,什么产业最适合输出,并消除转移的制约因素。
4.4健全市场机制、合作机制、互助机制和扶持机制
推进全国的统一大市场建设,地方政府要从体制上取消阻碍要素合理流动的区域壁垒,加大区域的开放程度。淡化行政色彩,打破部门、地域界限,推动城市间、地区间的规划联动、产业联动、市场联动、基础设施联动和政策法规联动,建立区域内统一的大市场,并实现和全国大市场之间的有效衔接。通过组建区域性金融中心和资金市场,发展区域劳动力市场和技术市场来支持地区产业结构的调整。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应加强引导地区间的协作与联合,发展区域市场,并进一步形成全国统一大市场。建立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地区之间共赢合作。建立新型的“利益分享机制”和“利益补偿机制”,将有利于协调地区利益矛盾,实现区域之间的协调发展。
此外,还需要进一步理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政府应更多地把注意点转移到如何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上来。不同地区根据本地的要素、需求以及相关联产业的实际情况,发挥自己的特色优势,形成电子信息产业社会化分工、专业化协作、基地化生产、区域化布局的总体格局。
5 对策措施
(1)健全统筹国家区域协调发展的法律体系。一是可以考虑在宪法中加入“统筹和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调控区域差距”的条款。二是创立中央与地方关系法,明确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各自的事权和财权关系的划分,及其在区域发展中各自责任的分担。三是制定国家区域开发方面的法律,如西部开发法、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法、中部崛起振兴法等,通过法律的力量确保政策的畅通和持久运行。学习欧盟区域政策工具多管齐下的经验,设计出精细、政策瞄准对象强的经济政策,通过规范的行政管理来监督和控制资源的使用效率。
(2)成立国家区域发展统筹协调发展相关机构。整合现有的相关区域发展机构,设置专门的区域协调机构。建议在人大设立区域协调发展统筹委员会、政协设立区域委员会、国务院设立国家区域协调发展办公室等区域发展的权威机构。国家区域协调发展办公室设在国务院之下,可以由中央综合部门和各地区代表组成,以充分反映发展条件和水平不同地区的呼声和要求,体现区域之间的平等和公正性。国家区域协调发展办公室职能主要是按照中央“统筹区域发展”的战略方针,制定全国的空间布局规划、区域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各大区、各省区之间的利益关系,化解区际矛盾和冲突,消除地区行政、市场和体制壁垒,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有序流动。在商务部门设立专门负责区域经济合作的机构,这样更加有利于区域经济合作的开展。设立“国家区域发展基金”,由国家区域协调发展办公室负责具体运作。该基金是专门用于解决区域问题的资金渠道,可由中央财政承担主要部分,其余按各省区经济和财力状况确定分摊比例,类似欧盟的区域发展基金或结构基金。
(3)根据主体功能区定位差异,设置不同的评价导向、机制和政策。在区域发展方面,我国“十一五”规划对国土空间的主体功能进行了重新分区,分为“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等4种不同的区域。应该说,这种根据空间的主体功能进行的区域分类是一大进步,但比照欧盟的区域分类框架,还应由国家统一对四类功能区的二级乃至三级区域作更精细的划分。而且,对四大主体功能区必须实行分类管理的区域政策,在财政、投资、产业、土地、人口管理政策等方面实行区别对待。与之对应的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体系也应有不同的具体要求:对优化开发区域,要强化经济结构、资源消耗、自主创新等评价,弱化经济增长的评价;对重点开发区域,要综合评价经济增长、质量效益、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等;对限制发展开发区域,要突出生态环境保护等评价,弱化经济增长、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的评价;对禁止开发区域,主要评价生态环境保护。
(4)坚持区域发展政策与产业政策相结合,完善产业集群。区域经济发展政策与产业政策相结合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坚持使产业政策区域化,制定国家产业集群战略与政策。为促进和引导产业集群的发展,中央有关部门应制定并实施全国性的产业集群发展战略规划,设计产业集群的识别及分类指标体系,不同功能区实施不同政策,确定今后国家重点支持的电子信息产业重大专项领域(如集成电路、软件等)和重点区域,并在财税、金融信贷、土地等方面给予相应支持。组织有关方面的力量,制定有关产业集群的识别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在此基础上,建议由有关部门开展对我国产业集聚发展状况调查,以摸清全国产业集群的发展状况及其存在问题,鉴别和挑选那些已处于萌芽状态但很有发展潜力的产业集群。
——坚持区域经济发展政策产业化。各地区在制定地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战略时候,应从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优势出发,确定各地区主体功能区定位和重点发展的产业,实现地区产业结构优化与全国产业结构优化之间的相互协调。区域内地方政府通过财政、金融等政策手段,引导要素流入主导产业中。通过培育主导产业的成长,进而带动相关产业的成长,吸引更多生产要素流入,使区域经济实现良性发展。
——坚持改区域资金和政策输血型优惠扶持为产业扶持。即中央政府对部分地区经济发展的扶持,如对东部沿海地区的政策优惠、对西部地区的直接拨款,应改变过去那种简单的地区倾斜,而采取产业倾斜的方法,有针对性地根据被扶持地区的具体情况,重点扶持区域战略产业的发展。
(5)积极务实推进区域信息产业交流与合作,形成优势互补的协调发展格局。当前我国区域经济合作已经进入务实阶段。可以根据本地区情况和实际需求,进行合理的“讨价还价”,着力解决涉及区域物流信息化、综合交通规划、科学仪器共享平台、产权统一市场等多领域的制度衔接问题,处理好彼此之间的“索取”与“给予”的问题。今后,要切实推进区域间新一轮务实合作专题的实施,包括区域内的各大港口和内河集装箱综合运输网络的合作发展、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以及异地人才服务、高层次人才智力共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互认等“长期受到区域各地关注”的合作命题。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