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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情况,向社会公开。自2007年1月1日监督法施行以来,各地人大常委会在这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但人民群众反映,对人大的监督情况还是知之甚少。
四川省营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何金书蒋松柏 监督公开是人大的法定职责
公开人大的监督工作,是各级人大常委会的法定职责,也是监督工作的法定程序。各级人大常委会必须克服目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的重监督、轻公开的现象,以实现监督法规定的各项任务。
一要始终坚持公开工作的原则性。监督公开一定要坚持依法公开的原则、及时公开的原则、全面公开的原则。要在有效时间内将人大监督工作信息公布于社会,让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了解人大监督的计划、监督的过程和监督的结果,知悉人大监督工作的程序,保证公布的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要切实规范公开操作的程序性。建立健全公开工作制度,要将公开的内容、公开的时效、公开的程序、公开的方式等进行科学合理的设计,规范向社会公开工作,同时明确负责此项工作的机构和人员,保证人大监督公开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三要科学把握公开方式的灵活性。公布不同的内容要采取不同的载体。如人事任免、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和撤职案的决定适合在媒体上公布,而一般的审议意见则适合在期刊和网站上公布。针对特定人群或事件所提出的处理意见,涉及局部保密的材料等,可以采取一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如公民或者组织可以持有效证件到人大机关查阅相关资料文件或申请旁听人大常委会有关会议。
桐乡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孙羔民丰富公开内容 扩大公开范围
要改变目前人民群众对人大的监督情况还是知之甚少的状况,我以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加强向社会公开监督情况。
一是丰富公开的内容,让群众知道更多的监督工作。向社会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公报应尽量涵盖更多内容,包括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办事机构普通发布性质的非秘密文件和资料,市人代会、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的有关材料,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和执法检查计划,市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和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的报告等。
二是扩大公开的范围,让更多的人知道监督工作。公报的发送范围除了各级人大代表,机关单位,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农村村委会等外,应积极创造条件,在公共场所让人民群众免费取阅。
三是增加公开的载体,通过更多的平台发布监督信息。电视台、电台和报刊等传统媒体除了发布监督工作的信息、通讯以外,还可以设立专栏专题节目,每月定时刊登和播出,以增加监督报道的连续性。各级人大常委会可以设立自己的门户网站,即时公布监督信息,在首页可以建立市民信箱等栏目,方便群众反馈意见,同时与本地的门户网站互建链接,以提高访问率。
宁波市江东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高露露建立公开监督工作的责任机制
在充分利用各种现代化传播媒体,积极拓宽监督信息公开的渠道的同时,为使监督公开程序化、规范化,我认为人大常委会还应做好两项工作。
一是建立规范公开监督信息的机构。人大常委会可以建立公开监督信息工作委员会,对人大各种监督信息进行梳理、分类,在规定期限内,及时通过各种有效途径,把公众所需要、感兴趣的监督信息,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公众公开,或进行解释说明,能够被公众所理解。
二是建立公开监督信息的责任机制和质量评估体系。要对承担监督公开的部门和提供的信息进行评估,对违反法律、信息不实等不良行为进行惩诫,追究责任。公开监督信息后,人大机关负责公开工作的部门要及时对公开监督工作情况,主要包括人大主动公开监督信息、公众申请公开监督信息、人大机关对公开后公众提出相关意见建议落实等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和改进方案,进行统计、评估。而且评估报告也要及时公开,便于公众监督。长此以往,持之以恒,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向社会公开定能走上正常化的轨道。
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人大刘建新要消除公众对人大监督工作的误解
社会公众之所以对人大的监督情况知之甚少,我认为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公布范围过于狭窄。如人大公报基本上局限于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同时,人大机关的其他宣传媒体也少得可怜,因此,社会公众对人大的监督情况知之甚少也就不足为奇了。二是内容缺乏创新。不仅文字表达格式化,而且人大监督的具体内容几乎可以说是“一笔带过”,而有些视察、检查给人的感觉又是“唱赞歌”,因此,公众对人大监督自然就没有多少兴趣。三是部分内容不向社会公布。如质询案、撤职案的审议,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议,审计报告的审议等往往当成秘密,公众根本无法知道。
笔者认为,要使公众更好地了解人大监督情况,首要的是切实提高人大在公众中的地位。目前,在社会公众看来,人大除了立法之外,就是开开会,举举手通过一些事先拟定好的报告,平时就是组织代表进行一下视察而已,并不真正明白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地位,了解人大监督的内容和方式。因此,应加强监督法的宣传,不仅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要深刻领会该法内容,还应通过适当途径让公众了解监督法的内容。与此同时,切实加强人大自身建设,尤其在一些事关社会稳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上积极发挥权力机关的作用,公众自然会对人大监督的内容产生兴趣。加上新闻媒体对人大监督工作的深入报道,特别是人大监督过程中一些重要细节和结果的报道,在吸引公众关注人大监督工作的同时,也消除了公众对人大监督工作的误解。
舟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冯国海发挥媒体作用 建立相关制度
为什么会出现人民群众对人大的监督情况知之甚少这种情况呢?我想主要是由于人民群众了解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信息渠道还不够通畅、便捷,或者不少群众还是不知道该从哪里获知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情况。是不是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做些努力呢?
一是充分发挥好媒体的作用。最简便易行的办法是在当地报刊、电视、电台等这些大众媒体上开辟人大专栏,这一做法已在不少地方取得了不错的效果。这些专栏所反映的内容应该包括公开监督内容和公开监督结果,不能只是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情况的一般动态性的报道,避免民众由此获得的信息不对称、不完整。
二是充分发挥好人大自办网站或刊物的作用。人大网站或人大刊物是人大对外宣传的主要窗口,要增强网站和刊物的趣味性和可读性,吸引更多的网民和读者参与进来。要想使自己的网站或刊物有生命力,关键是不要让网民和读者成为一个被动的看客,而是要让他们感觉到自己是这里的主人,有一种宾至如归的感觉,找到说说心里话,听听心里话的地方。
三是要充分发挥好人大代表的作用。人大代表既要做好联系选民工作,也要将自己所了解的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情况及时向选民通报。
四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如邀请公民列席常委会、旁听人代会和常委会会议、参加听证会等,让公民直接参与进来,直接了解情况。还可以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吸引媒体眼球的同时,部分群众也就获得了知情权。
奉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原 杰“三管齐下”公开行使监督权
鉴于基层人大没有自己公开发行的媒体,要确保监督工作公开化要求的落实,我认为重点应做好“三管齐下”。
一是向社会公共新闻媒体“挖潜”。作为重要会议,现在各地人大常委会会议召开时,当地的报纸、电台、电视等媒体要作采访宣传,一些决定、决议也要进行报道、刊登。因此,我们可以在此基础上,通过刊登会议旁听公告和进一步深化报道的内容等方式,来提高公开化的程度。
二是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现在各级政府都已建立新闻发布会制度,人大常委会也应该建立起新闻发布会制度,使之成为人大监督公开化的有效途径。这样,我们在审议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事项时,就可以及时向社会公开,让人民群众了解,并便于社会各界的参与、监督。
三是建立人大自己的网站。地方人大建立自己的工作网站,做好公开化文章,群众随时可以进行浏览,十分方便。
下期话题:乡镇人大每年召开两次人代会可行吗?
依照地方组织法规定,乡镇人大没有常设机构。在人代会闭会期间,仅由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负责联系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而作为一级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乡镇人大存在一个相当长的“空当期”。有的地方人大常委会将乡镇人大每年一次的人代会改为“每年至少两次”,以加大对政府的监督力度。然而,有人认为,这样做人力、财力上却存在问题。
四川省营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何金书蒋松柏 监督公开是人大的法定职责
公开人大的监督工作,是各级人大常委会的法定职责,也是监督工作的法定程序。各级人大常委会必须克服目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的重监督、轻公开的现象,以实现监督法规定的各项任务。
一要始终坚持公开工作的原则性。监督公开一定要坚持依法公开的原则、及时公开的原则、全面公开的原则。要在有效时间内将人大监督工作信息公布于社会,让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了解人大监督的计划、监督的过程和监督的结果,知悉人大监督工作的程序,保证公布的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要切实规范公开操作的程序性。建立健全公开工作制度,要将公开的内容、公开的时效、公开的程序、公开的方式等进行科学合理的设计,规范向社会公开工作,同时明确负责此项工作的机构和人员,保证人大监督公开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三要科学把握公开方式的灵活性。公布不同的内容要采取不同的载体。如人事任免、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和撤职案的决定适合在媒体上公布,而一般的审议意见则适合在期刊和网站上公布。针对特定人群或事件所提出的处理意见,涉及局部保密的材料等,可以采取一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如公民或者组织可以持有效证件到人大机关查阅相关资料文件或申请旁听人大常委会有关会议。
桐乡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孙羔民丰富公开内容 扩大公开范围
要改变目前人民群众对人大的监督情况还是知之甚少的状况,我以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加强向社会公开监督情况。
一是丰富公开的内容,让群众知道更多的监督工作。向社会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公报应尽量涵盖更多内容,包括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办事机构普通发布性质的非秘密文件和资料,市人代会、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的有关材料,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和执法检查计划,市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和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的报告等。
二是扩大公开的范围,让更多的人知道监督工作。公报的发送范围除了各级人大代表,机关单位,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农村村委会等外,应积极创造条件,在公共场所让人民群众免费取阅。
三是增加公开的载体,通过更多的平台发布监督信息。电视台、电台和报刊等传统媒体除了发布监督工作的信息、通讯以外,还可以设立专栏专题节目,每月定时刊登和播出,以增加监督报道的连续性。各级人大常委会可以设立自己的门户网站,即时公布监督信息,在首页可以建立市民信箱等栏目,方便群众反馈意见,同时与本地的门户网站互建链接,以提高访问率。
宁波市江东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高露露建立公开监督工作的责任机制
在充分利用各种现代化传播媒体,积极拓宽监督信息公开的渠道的同时,为使监督公开程序化、规范化,我认为人大常委会还应做好两项工作。
一是建立规范公开监督信息的机构。人大常委会可以建立公开监督信息工作委员会,对人大各种监督信息进行梳理、分类,在规定期限内,及时通过各种有效途径,把公众所需要、感兴趣的监督信息,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公众公开,或进行解释说明,能够被公众所理解。
二是建立公开监督信息的责任机制和质量评估体系。要对承担监督公开的部门和提供的信息进行评估,对违反法律、信息不实等不良行为进行惩诫,追究责任。公开监督信息后,人大机关负责公开工作的部门要及时对公开监督工作情况,主要包括人大主动公开监督信息、公众申请公开监督信息、人大机关对公开后公众提出相关意见建议落实等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和改进方案,进行统计、评估。而且评估报告也要及时公开,便于公众监督。长此以往,持之以恒,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向社会公开定能走上正常化的轨道。
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人大刘建新要消除公众对人大监督工作的误解
社会公众之所以对人大的监督情况知之甚少,我认为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公布范围过于狭窄。如人大公报基本上局限于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同时,人大机关的其他宣传媒体也少得可怜,因此,社会公众对人大的监督情况知之甚少也就不足为奇了。二是内容缺乏创新。不仅文字表达格式化,而且人大监督的具体内容几乎可以说是“一笔带过”,而有些视察、检查给人的感觉又是“唱赞歌”,因此,公众对人大监督自然就没有多少兴趣。三是部分内容不向社会公布。如质询案、撤职案的审议,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议,审计报告的审议等往往当成秘密,公众根本无法知道。
笔者认为,要使公众更好地了解人大监督情况,首要的是切实提高人大在公众中的地位。目前,在社会公众看来,人大除了立法之外,就是开开会,举举手通过一些事先拟定好的报告,平时就是组织代表进行一下视察而已,并不真正明白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地位,了解人大监督的内容和方式。因此,应加强监督法的宣传,不仅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要深刻领会该法内容,还应通过适当途径让公众了解监督法的内容。与此同时,切实加强人大自身建设,尤其在一些事关社会稳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上积极发挥权力机关的作用,公众自然会对人大监督的内容产生兴趣。加上新闻媒体对人大监督工作的深入报道,特别是人大监督过程中一些重要细节和结果的报道,在吸引公众关注人大监督工作的同时,也消除了公众对人大监督工作的误解。
舟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冯国海发挥媒体作用 建立相关制度
为什么会出现人民群众对人大的监督情况知之甚少这种情况呢?我想主要是由于人民群众了解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信息渠道还不够通畅、便捷,或者不少群众还是不知道该从哪里获知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情况。是不是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做些努力呢?
一是充分发挥好媒体的作用。最简便易行的办法是在当地报刊、电视、电台等这些大众媒体上开辟人大专栏,这一做法已在不少地方取得了不错的效果。这些专栏所反映的内容应该包括公开监督内容和公开监督结果,不能只是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情况的一般动态性的报道,避免民众由此获得的信息不对称、不完整。
二是充分发挥好人大自办网站或刊物的作用。人大网站或人大刊物是人大对外宣传的主要窗口,要增强网站和刊物的趣味性和可读性,吸引更多的网民和读者参与进来。要想使自己的网站或刊物有生命力,关键是不要让网民和读者成为一个被动的看客,而是要让他们感觉到自己是这里的主人,有一种宾至如归的感觉,找到说说心里话,听听心里话的地方。
三是要充分发挥好人大代表的作用。人大代表既要做好联系选民工作,也要将自己所了解的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情况及时向选民通报。
四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如邀请公民列席常委会、旁听人代会和常委会会议、参加听证会等,让公民直接参与进来,直接了解情况。还可以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吸引媒体眼球的同时,部分群众也就获得了知情权。
奉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原 杰“三管齐下”公开行使监督权
鉴于基层人大没有自己公开发行的媒体,要确保监督工作公开化要求的落实,我认为重点应做好“三管齐下”。
一是向社会公共新闻媒体“挖潜”。作为重要会议,现在各地人大常委会会议召开时,当地的报纸、电台、电视等媒体要作采访宣传,一些决定、决议也要进行报道、刊登。因此,我们可以在此基础上,通过刊登会议旁听公告和进一步深化报道的内容等方式,来提高公开化的程度。
二是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现在各级政府都已建立新闻发布会制度,人大常委会也应该建立起新闻发布会制度,使之成为人大监督公开化的有效途径。这样,我们在审议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事项时,就可以及时向社会公开,让人民群众了解,并便于社会各界的参与、监督。
三是建立人大自己的网站。地方人大建立自己的工作网站,做好公开化文章,群众随时可以进行浏览,十分方便。
下期话题:乡镇人大每年召开两次人代会可行吗?
依照地方组织法规定,乡镇人大没有常设机构。在人代会闭会期间,仅由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负责联系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而作为一级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乡镇人大存在一个相当长的“空当期”。有的地方人大常委会将乡镇人大每年一次的人代会改为“每年至少两次”,以加大对政府的监督力度。然而,有人认为,这样做人力、财力上却存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