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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介绍
被告人章某某,是四川宜宾伊力集团老总、宜宾首富,被告人刘某因经商失败欠下巨额债务后,顿生了绑架他人勒索钱财的动机。2014年下半年,刘某邀约被告人岳某、冯某参与谋划绑架宜宾某集团董事长章某某(另处),岳某邀约被告人陈某参与。经过多次跟踪,2015年4月,刘某等人发现了章某某所住地,并在章某某住所同一单元租住了住房。
2015年11月10日晚上,被告人刘某、岳某、陈某持刀、枪、喷雾剂,将章某某绑架至翠屏区赵场街道租住房。随后,岳某、陈某将被害人甲谷某某骗至该租住房内。刘某、岳某持刀、枪反复威胁章某某,迫使章某某答应于2016年3月前交付贖金1亿元人民币。为确保章某某不报警,按期交付赎金,刘某等人胁迫章某某与他们一起以绳索勒颈的方式,将被害人甲谷某某杀害,刘某对整个杀人过程进行了录像。随后,被告人岳某、陈某、冯某将甲谷某某的尸体抬入灶台中焚化。随后4名犯罪嫌疑人让章某某回家拿赎金。章某某在2015年11月11日清晨4时左右来宜宾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报案,公安部门后将4名犯罪嫌疑人先后捉拿归案。
最终对刘某等人依法判刑。但对于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法学界和外界都有很大争议,我认为不构成犯罪。
二、观点分析
根据《外国刑法》有关知识,可以用“期待可能性”分析本案,支持章某行为不构成犯罪的论点。
(一)期待可能性
1.期待可能性的概念。期待可能性,指按照具体情况,在有可能期待行为人不为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为一定的合乎法律的行为。期待可能性理论的观点是,如若不能期待行为人为其他适法行为,对行为人的行为进行非难就是不正确的从而就没有刑法上的相应责任。
2.期待可能性的法律性质。按照期待可能性理论,在不能够期待行为人进行适法行为的情况下,就要求阻却责任。德国学者的观点是,不具有期待可能性仅仅是刑法规定的阻却责任事由的一般基础,而日本学者则认为,不具备期待可能性是一般的在通常之外的责任阻却事由。
我们通常认为,刑法对防卫过当、避难过当减免刑罚,就在期待可能性理论的基础之上的。某些国家刑法规定在不压制的强制情形下所做的侵害行为不担责,也可表明为缺乏期待可能性。
3.期待可能性的判断标准。所谓期待可能性的评判标尺,就是指以什么为衡量标尺来判断做为人是否具有适法行为的期待可能性。在观点上,有行为人标准说、普通人标准说与法规则标准说。但以上三种观点都受到了批判,有学者指出,这三种说明仅仅是驾驭了问题的某一部分,其对抗并无实质意义。就行为人的身体素质等实力而言,实际行为是作为基础的,而以一般人为基础是错误的。
尽管期待可能性这是理论上的,法条中并没有体现,但《刑法》十六条可以在这里作为引申义来借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六条: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二)结合本案
本案中,章某的行为在他实施杀人行为时自身人身自由受到了限制且同时受到威胁,现在用期待可能性的观点做以下分析:根据章某行为时的具体情况,刘某等被告逼迫章某勒死甲谷某某,否则将杀掉章某,那么我们能够期待在当时的情况下章某为了维护甲谷某某的生命健康权而牺牲自己的生命吗?这里涉及到法律与道德孰轻孰重的争论热点问题,我们之所以制定法律来规定人的权利与义务,就是因为人性的自私自利性,这不可否认,如果人人拥有高尚的道德,法律就没有存在的意义,正是因为不可能人人都有高尚道德,才不能要求一个人处在极端境况中时依然保持高尚的道德、损己利人的至高觉悟。
1.章某某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被告人刘某、岳某等人持刀、枪、喷雾剂,将章某某绑架至租住房后随后又将被害人甲谷某某骗至该租住房内,刘某持刀、枪反复威胁章某某,迫使章某某答应于2016年3月以前交付赎金1亿元人民币,同时刘某等人胁迫章某某与他们一起将被害人甲谷某某杀害,并对整个杀人过程进行了录像。至此,我们可以看出,章某某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无法与外界取得联系,刘某等人众多,智斗不过,勇斗更不能。
2.章某某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在当时处境中,刘某等人的目的很明确,就是钱财,又从甲谷某某被杀可见刘某等人手段残忍且极其凶狠,如果章某某不同意杀害甲谷某某,那么被杀的就是他自己,试问我们自己,如果是我们又会做何种选择?
3.章某某是否有错。首先章某某不是故意杀人,刑法上说故意杀人的故意就是有故意的动机,在意思表示方面须有不法侵害他人生命的意思,既有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确知悉自身行为的危害结果是导致他人死亡,并且想要或者任由这种结果出现。其次章某某属于紧急避险,虽然存在避险过当情节,但是鉴于情况的特殊性,我们应当灵活适用法律,从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出发,于法于情章某某都没有本质过错,不认为章某某的行为构成犯罪。
4.法律是底线,不是高线。我们凭什么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期待章某某为了保全甲谷某某而自己被杀,法律也没有要求人们在关键时刻必须牺牲自己成全他人,期待可能性理论的主张以具体的行为为基准,而不是以一般人,所以要在考虑他人能力的条件下,判断能否认为当时的行为人通过发挥其自身力量而不为违法行为。
三、结语
存在期待可能性的情况下,行为人为了不合乎法律行为,也就是有了相应的责任;如若无期待可能性,即行为人只会进行严重不法行为,不能期待其进行合乎法规行为,这种情况下就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因章某的行为没有期待可能性,所以章某不应负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根据期待可能性理论,期待章某某实施适法行为的情况是不存在的,所以对行为人进行责难是不能够的,以行为人为准则才是正确的,本案中,符合期待可能性理论,应适用,故章某某行为不构成犯罪。(作者单位为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
被告人章某某,是四川宜宾伊力集团老总、宜宾首富,被告人刘某因经商失败欠下巨额债务后,顿生了绑架他人勒索钱财的动机。2014年下半年,刘某邀约被告人岳某、冯某参与谋划绑架宜宾某集团董事长章某某(另处),岳某邀约被告人陈某参与。经过多次跟踪,2015年4月,刘某等人发现了章某某所住地,并在章某某住所同一单元租住了住房。
2015年11月10日晚上,被告人刘某、岳某、陈某持刀、枪、喷雾剂,将章某某绑架至翠屏区赵场街道租住房。随后,岳某、陈某将被害人甲谷某某骗至该租住房内。刘某、岳某持刀、枪反复威胁章某某,迫使章某某答应于2016年3月前交付贖金1亿元人民币。为确保章某某不报警,按期交付赎金,刘某等人胁迫章某某与他们一起以绳索勒颈的方式,将被害人甲谷某某杀害,刘某对整个杀人过程进行了录像。随后,被告人岳某、陈某、冯某将甲谷某某的尸体抬入灶台中焚化。随后4名犯罪嫌疑人让章某某回家拿赎金。章某某在2015年11月11日清晨4时左右来宜宾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报案,公安部门后将4名犯罪嫌疑人先后捉拿归案。
最终对刘某等人依法判刑。但对于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法学界和外界都有很大争议,我认为不构成犯罪。
二、观点分析
根据《外国刑法》有关知识,可以用“期待可能性”分析本案,支持章某行为不构成犯罪的论点。
(一)期待可能性
1.期待可能性的概念。期待可能性,指按照具体情况,在有可能期待行为人不为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为一定的合乎法律的行为。期待可能性理论的观点是,如若不能期待行为人为其他适法行为,对行为人的行为进行非难就是不正确的从而就没有刑法上的相应责任。
2.期待可能性的法律性质。按照期待可能性理论,在不能够期待行为人进行适法行为的情况下,就要求阻却责任。德国学者的观点是,不具有期待可能性仅仅是刑法规定的阻却责任事由的一般基础,而日本学者则认为,不具备期待可能性是一般的在通常之外的责任阻却事由。
我们通常认为,刑法对防卫过当、避难过当减免刑罚,就在期待可能性理论的基础之上的。某些国家刑法规定在不压制的强制情形下所做的侵害行为不担责,也可表明为缺乏期待可能性。
3.期待可能性的判断标准。所谓期待可能性的评判标尺,就是指以什么为衡量标尺来判断做为人是否具有适法行为的期待可能性。在观点上,有行为人标准说、普通人标准说与法规则标准说。但以上三种观点都受到了批判,有学者指出,这三种说明仅仅是驾驭了问题的某一部分,其对抗并无实质意义。就行为人的身体素质等实力而言,实际行为是作为基础的,而以一般人为基础是错误的。
尽管期待可能性这是理论上的,法条中并没有体现,但《刑法》十六条可以在这里作为引申义来借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六条: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二)结合本案
本案中,章某的行为在他实施杀人行为时自身人身自由受到了限制且同时受到威胁,现在用期待可能性的观点做以下分析:根据章某行为时的具体情况,刘某等被告逼迫章某勒死甲谷某某,否则将杀掉章某,那么我们能够期待在当时的情况下章某为了维护甲谷某某的生命健康权而牺牲自己的生命吗?这里涉及到法律与道德孰轻孰重的争论热点问题,我们之所以制定法律来规定人的权利与义务,就是因为人性的自私自利性,这不可否认,如果人人拥有高尚的道德,法律就没有存在的意义,正是因为不可能人人都有高尚道德,才不能要求一个人处在极端境况中时依然保持高尚的道德、损己利人的至高觉悟。
1.章某某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被告人刘某、岳某等人持刀、枪、喷雾剂,将章某某绑架至租住房后随后又将被害人甲谷某某骗至该租住房内,刘某持刀、枪反复威胁章某某,迫使章某某答应于2016年3月以前交付赎金1亿元人民币,同时刘某等人胁迫章某某与他们一起将被害人甲谷某某杀害,并对整个杀人过程进行了录像。至此,我们可以看出,章某某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无法与外界取得联系,刘某等人众多,智斗不过,勇斗更不能。
2.章某某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在当时处境中,刘某等人的目的很明确,就是钱财,又从甲谷某某被杀可见刘某等人手段残忍且极其凶狠,如果章某某不同意杀害甲谷某某,那么被杀的就是他自己,试问我们自己,如果是我们又会做何种选择?
3.章某某是否有错。首先章某某不是故意杀人,刑法上说故意杀人的故意就是有故意的动机,在意思表示方面须有不法侵害他人生命的意思,既有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确知悉自身行为的危害结果是导致他人死亡,并且想要或者任由这种结果出现。其次章某某属于紧急避险,虽然存在避险过当情节,但是鉴于情况的特殊性,我们应当灵活适用法律,从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出发,于法于情章某某都没有本质过错,不认为章某某的行为构成犯罪。
4.法律是底线,不是高线。我们凭什么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期待章某某为了保全甲谷某某而自己被杀,法律也没有要求人们在关键时刻必须牺牲自己成全他人,期待可能性理论的主张以具体的行为为基准,而不是以一般人,所以要在考虑他人能力的条件下,判断能否认为当时的行为人通过发挥其自身力量而不为违法行为。
三、结语
存在期待可能性的情况下,行为人为了不合乎法律行为,也就是有了相应的责任;如若无期待可能性,即行为人只会进行严重不法行为,不能期待其进行合乎法规行为,这种情况下就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因章某的行为没有期待可能性,所以章某不应负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根据期待可能性理论,期待章某某实施适法行为的情况是不存在的,所以对行为人进行责难是不能够的,以行为人为准则才是正确的,本案中,符合期待可能性理论,应适用,故章某某行为不构成犯罪。(作者单位为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