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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由于机制体制的问题,国有煤炭企业在管理上还存在一些漏洞,导致民主管理不到位,民主监督乏力,职工生产积极性不高,企业效益不佳,突出表现在(厂)队务公开制度不健全,运作不规范,效果不突出。效能监察是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重要手段,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监督体系的必然要求。开展效能监察,是国有煤炭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服务于企业改革发展的有效切入点,是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只有深入开展效能监察,才能够发现管理中的突出矛盾和薄弱环节,健全制度,完善管理,堵塞漏洞。笔者就如何在国有煤炭企业发挥效能监察作用推动厂队公开规范运作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一、目前基层单位(厂)队务公开工作的现状
推行(厂)队务公开,是维护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发挥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有效途径。(厂)队务公开要求公开本单位的重大问题、管理方面的重要问题、涉及职工切身权益方面的问题、与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密切相关的问题等。公开的重点就是生产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中的难点、职工群众关注的热点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关键点。(厂)队务公开这一“阳光工程”在矿区推行以来,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公开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是个别基层区队监督机制不健全。虽然矿上颁布了《矿务公开实施手册》和《区队(车间)队务公开作业指导书》,但在个别区队队务公开栏形同虚设,公开内容更换不及时,工资奖金分配方案、工资表、队留资金使用情况公开不及时,当矿上检查时,才东拼西凑,补充公开事项,陈列虚假数字,应付检查。
二是有的单位甚至没有将职工群众关心的焦点、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点作为重点问题予以公开,公开的事项无关痛痒,该公开的不公开。有的单位事后公开,致使公开工作流于形式。
三是有的单位名义上公开,实际上不公开、半公开或假公开,公开形式随意、内容单一,操作不透明。
二、(厂)队务公开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单位领导把(厂)队务公开当作一种约束,在推行队务公开过程中,不是自觉的去公开,而是为应付上级检查,被动搞公开;有的单位领导不愿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担心实行(厂)队务公开会泄露单位的秘密,影响生产经营;还有的单位忙于事务,假若工会或纪委不去催促,就不主动公开;有的单位怕“分寸”掌握不好,公开得多了,怕职工群众有意见,所以不能积极主动地去公开。
二是制度不健全,操作不规范。有的单位(厂)队务公开制度不健全,随意性很大。例如有的单位党政领导一肩挑,同时兼监督小组长,致使(厂)队务公开失去有效的监督制约,流于形式。有的单位虽然召开了职代会,但在实际操作上不从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形势的发展变化去考虑,安于现状,不对内容、形式、程序、制度等进行不断的修改完善,致使内容和形式不切实际和需要,程序上简单草率,制度上无章可循或有章不循。
三是监督约束机制乏力。(厂)队务公开的监督约束较多的是借助单位内部的监督和职工群众的监督,监督检查部门安排工作多,监督督促少,特别是对搞不公开、半公开、假公开的,缺乏严厉的惩处措施。
四是职工失去知情权,民主监督意识淡薄。一些单位缺乏民主管理意识,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奖金分配、职工福利等热点、焦点问题,不予彻底公开,仅是图形式,走过场;有的个人说了算,搞暗箱操作,甚至采取“以罚代管”的简单做法,压制民主,挫伤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职工失去了知情权,无法实施有效的监督,致使监督流于形式。有的职工对实行群众监督存在种种疑虑,认为依靠职工办企业只是句口号,使民主监督处于疲软状态,民主管理的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
三、建议及对策
(一)发挥效能监察的宣传教育作用,增强(厂)队务公开的责任心。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厂)队务公开的思想认识,加快建立工会和基层车间工会自觉抓民主管理的动力机制,切实把(厂)队务公开作为实施“以人为本”的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使之不断走上正规化、法制化、科学化的轨道。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广泛宣传(厂)队务公开和加强民主管理等方面的新知识,要对基层管理干部加强民主管理知识培训,增强民主意识,克服思想顾虑,树立良好风范,摆正与职工的关系,并虚心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同时,纪检监察部门要进一步认清形势,增强责任意识,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利用有利条件,紧紧围绕安全生产经营工作,转变干部作风,主动深入基层,切实履行职能,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发挥效能监察的规范管理作用,加强(厂)队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厂)队务公开内容涉及到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生产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单靠哪一个部门是不行的。因此,要建立党委领导,党政工和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领导制度。共同组成(厂)队务公开领导小组,纪检、工会和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搞好(厂)队务公开工作。为使(厂)队务公开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需要建立相应的实施细则和规章制度,并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要对(厂)队务公开的内容、公开的程序、公开的形式等作出规定,做到内容全,职责明,措施细,手段硬,使(厂)队务公开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真正通过严谨规范的制度来落实(厂)队务公开工作。
(三)发挥效能监察的规范化运作作用,健全(厂)队务公开制度。职工代表大会是国有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要充分发挥效能监察的规范化运作作用,必须把(厂)队务公开制度与职代会制度融为一体,纳入企业规范治理范围,才能做到组织网络化,行使职权规范化,各项工作制度化,开展活动经常化,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活动贯穿于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合法权益才能得到保障。此外,坚持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进一步规范民主评议的程序和形式,并把评议结果、后备干部推荐、先进模范评选等内容进行公开,实行阳光操作,使职工参与煤矿生产经营管理的积极性得到提高,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权利得以落实。 (四)发挥效能监察的检查落实作用,促进(厂)队务公开规范运作。队务公开的内容,要始终围绕着职工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要深化队务公开,建立健全逐级检查,多级抽查制度,以及整改建议书、举报查处,警示教育、档案管理等配套制度,切实解决“不公开”、“半公开”、“假公开”等问题。在公开栏旁设立意见箱,由纪检监察部门专人定期开启,及时整理反馈,不定期采取职工座谈会、问卷调查、民意测验等形式,收集职工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和掌握职工的知情度和满意度;对通过公开暴露出来的问题,及时、彻底地给予解决,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五)发挥效能监察的监督考核作用,严格(厂)队务公开制度考核。要强化单位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变软监督为硬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真正负起责任;变浅层次监督为全过程、全方位、多层次监督,尤其要强化群众监督。即对重大决策、重点工程项目、重要人事任免、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上的监督,形成互相制衡、相互约束,以防止重大决策失误,权力失控,利益失衡。要对(厂)队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公开时间的及时性,公开程序的合法性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同时,要制订严格的(厂)队务公开评价考核标准,把职工群众的满意度作为重要内容之一,采取民主测评的方式,对本单位队务公开进行民主评议,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法纪,对那些搞“不公开”、“半公开”、“假公开”,损害集体利益和职工个人利益的人员要坚决查处。
(六)提高职工自身素质,增强主人翁责任感。要教育职工转变思想观念,积极参与和支持企业改革改制,作为煤矿企业的主人,确实把自己摆在主人翁的位置上,不断增强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能力,由“要我管理”的被动参与变为“我要管理”的主动参与。并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厂)队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职工关注、支持、监督(厂)队务公开工作,从而增强职工群众的主人翁责任感,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做到知队情,参队政,监队事,对不公开、半公开、假公开现象敢于批评,勇于监督。
总之,效能监察工作是企业管理的再管理,(厂)队务公开是民主管理的重要载体,我们要把效能监察作为推动(厂)队务公开工作的动力,使(厂)队务公开与效能监察工作同步发展,使职工群众的民主监督权利得到落实,从而有效地激发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矿区持续、稳步、健康、和谐发展。
一、目前基层单位(厂)队务公开工作的现状
推行(厂)队务公开,是维护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发挥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有效途径。(厂)队务公开要求公开本单位的重大问题、管理方面的重要问题、涉及职工切身权益方面的问题、与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密切相关的问题等。公开的重点就是生产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中的难点、职工群众关注的热点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关键点。(厂)队务公开这一“阳光工程”在矿区推行以来,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公开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是个别基层区队监督机制不健全。虽然矿上颁布了《矿务公开实施手册》和《区队(车间)队务公开作业指导书》,但在个别区队队务公开栏形同虚设,公开内容更换不及时,工资奖金分配方案、工资表、队留资金使用情况公开不及时,当矿上检查时,才东拼西凑,补充公开事项,陈列虚假数字,应付检查。
二是有的单位甚至没有将职工群众关心的焦点、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点作为重点问题予以公开,公开的事项无关痛痒,该公开的不公开。有的单位事后公开,致使公开工作流于形式。
三是有的单位名义上公开,实际上不公开、半公开或假公开,公开形式随意、内容单一,操作不透明。
二、(厂)队务公开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单位领导把(厂)队务公开当作一种约束,在推行队务公开过程中,不是自觉的去公开,而是为应付上级检查,被动搞公开;有的单位领导不愿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担心实行(厂)队务公开会泄露单位的秘密,影响生产经营;还有的单位忙于事务,假若工会或纪委不去催促,就不主动公开;有的单位怕“分寸”掌握不好,公开得多了,怕职工群众有意见,所以不能积极主动地去公开。
二是制度不健全,操作不规范。有的单位(厂)队务公开制度不健全,随意性很大。例如有的单位党政领导一肩挑,同时兼监督小组长,致使(厂)队务公开失去有效的监督制约,流于形式。有的单位虽然召开了职代会,但在实际操作上不从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形势的发展变化去考虑,安于现状,不对内容、形式、程序、制度等进行不断的修改完善,致使内容和形式不切实际和需要,程序上简单草率,制度上无章可循或有章不循。
三是监督约束机制乏力。(厂)队务公开的监督约束较多的是借助单位内部的监督和职工群众的监督,监督检查部门安排工作多,监督督促少,特别是对搞不公开、半公开、假公开的,缺乏严厉的惩处措施。
四是职工失去知情权,民主监督意识淡薄。一些单位缺乏民主管理意识,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奖金分配、职工福利等热点、焦点问题,不予彻底公开,仅是图形式,走过场;有的个人说了算,搞暗箱操作,甚至采取“以罚代管”的简单做法,压制民主,挫伤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职工失去了知情权,无法实施有效的监督,致使监督流于形式。有的职工对实行群众监督存在种种疑虑,认为依靠职工办企业只是句口号,使民主监督处于疲软状态,民主管理的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
三、建议及对策
(一)发挥效能监察的宣传教育作用,增强(厂)队务公开的责任心。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厂)队务公开的思想认识,加快建立工会和基层车间工会自觉抓民主管理的动力机制,切实把(厂)队务公开作为实施“以人为本”的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使之不断走上正规化、法制化、科学化的轨道。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广泛宣传(厂)队务公开和加强民主管理等方面的新知识,要对基层管理干部加强民主管理知识培训,增强民主意识,克服思想顾虑,树立良好风范,摆正与职工的关系,并虚心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同时,纪检监察部门要进一步认清形势,增强责任意识,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利用有利条件,紧紧围绕安全生产经营工作,转变干部作风,主动深入基层,切实履行职能,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发挥效能监察的规范管理作用,加强(厂)队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厂)队务公开内容涉及到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生产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单靠哪一个部门是不行的。因此,要建立党委领导,党政工和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领导制度。共同组成(厂)队务公开领导小组,纪检、工会和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搞好(厂)队务公开工作。为使(厂)队务公开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需要建立相应的实施细则和规章制度,并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要对(厂)队务公开的内容、公开的程序、公开的形式等作出规定,做到内容全,职责明,措施细,手段硬,使(厂)队务公开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真正通过严谨规范的制度来落实(厂)队务公开工作。
(三)发挥效能监察的规范化运作作用,健全(厂)队务公开制度。职工代表大会是国有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要充分发挥效能监察的规范化运作作用,必须把(厂)队务公开制度与职代会制度融为一体,纳入企业规范治理范围,才能做到组织网络化,行使职权规范化,各项工作制度化,开展活动经常化,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活动贯穿于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合法权益才能得到保障。此外,坚持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进一步规范民主评议的程序和形式,并把评议结果、后备干部推荐、先进模范评选等内容进行公开,实行阳光操作,使职工参与煤矿生产经营管理的积极性得到提高,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权利得以落实。 (四)发挥效能监察的检查落实作用,促进(厂)队务公开规范运作。队务公开的内容,要始终围绕着职工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要深化队务公开,建立健全逐级检查,多级抽查制度,以及整改建议书、举报查处,警示教育、档案管理等配套制度,切实解决“不公开”、“半公开”、“假公开”等问题。在公开栏旁设立意见箱,由纪检监察部门专人定期开启,及时整理反馈,不定期采取职工座谈会、问卷调查、民意测验等形式,收集职工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和掌握职工的知情度和满意度;对通过公开暴露出来的问题,及时、彻底地给予解决,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五)发挥效能监察的监督考核作用,严格(厂)队务公开制度考核。要强化单位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变软监督为硬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真正负起责任;变浅层次监督为全过程、全方位、多层次监督,尤其要强化群众监督。即对重大决策、重点工程项目、重要人事任免、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上的监督,形成互相制衡、相互约束,以防止重大决策失误,权力失控,利益失衡。要对(厂)队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公开时间的及时性,公开程序的合法性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同时,要制订严格的(厂)队务公开评价考核标准,把职工群众的满意度作为重要内容之一,采取民主测评的方式,对本单位队务公开进行民主评议,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法纪,对那些搞“不公开”、“半公开”、“假公开”,损害集体利益和职工个人利益的人员要坚决查处。
(六)提高职工自身素质,增强主人翁责任感。要教育职工转变思想观念,积极参与和支持企业改革改制,作为煤矿企业的主人,确实把自己摆在主人翁的位置上,不断增强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能力,由“要我管理”的被动参与变为“我要管理”的主动参与。并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厂)队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职工关注、支持、监督(厂)队务公开工作,从而增强职工群众的主人翁责任感,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做到知队情,参队政,监队事,对不公开、半公开、假公开现象敢于批评,勇于监督。
总之,效能监察工作是企业管理的再管理,(厂)队务公开是民主管理的重要载体,我们要把效能监察作为推动(厂)队务公开工作的动力,使(厂)队务公开与效能监察工作同步发展,使职工群众的民主监督权利得到落实,从而有效地激发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矿区持续、稳步、健康、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