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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北平》是老舍的一篇意味深长的散文(文见苏教版高中语文必修一)。在这篇散文里,老舍以他特有的质朴平实的语言,抒发了对北平深沉的感情,那是一片浓得化不开的挚爱和眷念。老舍对北平的感情凝聚成两种情结——乡土情结和市民情结。
先来说说文中所凝聚的乡土情结。
老舍在他生命的67年中,有42年生活在北平,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北平滋养了老舍,老舍也以自己的笔墨来回报北平的养育之恩,以一生的创作讴歌北平,以自己一生的心血描画北平的风土人情,以此种方式来表达对北平的爱。看看他一生中创作的小说戏剧就可以明白这一点:长篇小说《老张的哲学》《赵子曰》《二马》《猫城记》《离婚》《牛天赐传》《文博士》《骆驼样子》《火葬》《四世同堂》《鼓书艺人》《正红旗下》(未完),中篇小说《月牙儿》《我这一辈子》,剧本《龙须沟》《茶馆》等,都是表现老北平的人和事,展现了丰富多彩的北平社会风情,语言上也都散发着浓浓的“京味”。
在《想北平》这篇散文中,老舍是这样表达自己对北平的深情的。
可是,我真爱北平。这个爱几乎是想说而说不出的。我爱我的母亲,怎样爱?我说不出。在我想做一件事讨她老人家喜欢的时候,我独自微微地笑着;在我想到她的健康而不放心的时候,我欲落泪。言语是不够表现我的心情的,只有独自微笑或落泪才足以把内心表达出来。我爱北平也近乎这个。
这是老舍一段如痴如醉的内心独白。所谓“大音希声”,对于最深的感情,人们往往显得拙于言辞,似乎无论用怎样的语言都无法完整地传达心中的情感。真正深沉的情感,往往不是靠“说”出来的,而是在不经意的一举手一投足间自然地流露出来的。
同样,老舍也遇到了这个难题,他“要说而说不出”,于是只能用一个不知被人们用了多少遍的比喻——“母亲”,将北平比作“母亲”。这个比喻打动人心的力量不在于“新”“奇”,而在于“真”。的确,这个比喻早就为世人所惯用,比如“母语”“母校”“祖国啊母亲”等,但老舍用这个比喻却有着非同寻常的力量,为什么这么说呢?我们应该读读他的另一篇散文《我的母亲》,才能感受到老舍对自己的母亲是怎样的一种深情:
为我们的衣食,母亲要给人家洗衣服、缝补或裁缝衣裳。在我的记忆中,她的手终年是鲜红微肿的。白天,她洗衣服,洗一两大绿瓦盆。她做事永远丝毫也不敷衍,就是屠户们送来的黑如铁的布袜,她也给洗得雪白。晚间,她与三姐抱着一盏油灯,还要缝补衣服,一直到半夜。她终年没有休息,可是在忙碌中她还把院子屋中收拾得清清爽爽……
(八国联军入了北平城后)皇上跑了,丈夫死了,鬼子来了,满城是血光火焰,可是母亲不怕,她要在刺刀下,饥荒中,保护着儿女。北平有多少变乱啊,有时候兵变了,街市整条的烧起,火团落在我们院中。有时候内战了,城门紧闭,铺店关门,昼夜响着枪炮。这惊恐,这紧张,再加上一家饮食的筹划,儿女安全的顾虑,岂是一个软弱的老寡妇所能受得起的?可是,在这种时候,母亲的心横起来,她不慌不哭,要从无办法中想出办法来。她的泪会往心中落……
母亲怎样想念我,我可以想象得到,可是我不能回去。每逢接到家信,我总不敢马上拆看,我怕,怕,怕,怕有那不祥的消息。人,即使活到八九十岁,有母亲便可以多少还有点孩子气。失了慈母便像花插在瓶子里,虽然还有色有香,却失去了根。有母亲的人,心里是安定的。我怕,怕,怕家信中带来不好的消息,告诉我已是失了根的花草……
生命是母亲给我的。我之能长大成人,是母亲的血汗灌养的。我之能成为一个不十分坏的人,是母亲感化的。我的性格、习惯,是母亲传给的。她一世未曾享过一天福,临死还吃的是粗粮。唉!还说什么呢?心痛!心痛!
老舍一岁半时丧父,有三个哥哥四个姐姐,被养活长大的有三女二男,老舍是其中最小的一个。我们可以想象在缺衣少食的年代里,在兵荒马乱的岁月中,一个妇女要将这一大帮儿女拉扯大,是多么艰难的事情。因此,老舍将北平比作“母亲”,所表现出的对故土的爱是多么深沉:那是一种无以言说的,只能用心体味的深情,是一种溶于血脉又自然流淌出来的挚爱,是一种渗透肺腑的真情,是蕴于灵魂深处的苦涩而又甜蜜的滋味。
老舍将北平比作母亲,不仅表现了一种血脉深情,也有对“母亲”——北平——历经沧桑风雨磨难的心痛之情,甚至还有只能看着“母亲”受苦而自己无力施以援手的无奈,以及无以回报的遗憾和歉疚。
这篇散文写于1936年,作者当时不在北平,在青岛,而此时的北平正处在风雨飘摇之中。日本帝国主义已经加紧了对中国的侵略,丧权辱国的“何梅协定”的签订,适应日本侵略需要的“冀察政务委员会”的成立,都说明华北危急,北平危急。这使得老舍更加忧心如焚,思念家乡之情自然更为强烈。
在散文的结尾,老舍写道:“好,不再说了吧,要落泪了。真想念北平呀!”这句简单的话里,蕴藏了丰富的心理密码,远远超出其字面的含义,耐人寻味。“要落泪了”,这是一句极朴素平静的叙述,然而字面下涌动着的是沉甸甸的情感,借用诗人艾青的诗句,就是:“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老舍怎能不为自己的故乡担惊受怕忧心如焚?那份牵肠挂肚的苦涩的思念又怎能不深深地打动读者?
同时,老舍在散文中,处处流露出自己对北平那种“家”的依恋感以及自己与北平水乳交融血脉相连的关系。请看文中的这些语句(着重号为笔者所加):
(我所爱的北平)是整个儿与我的心灵相黏合的一段历史,一大块地方。
每一细小的事件中有个我,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只是说不出而已。
真愿成为诗人,把一切好听好看的字都浸在自己的心血里,像杜鹃似的啼出北平的俊伟。
它在我的血里,我的性格与脾气里有许多地方是这古城所赐给的。
我心中有个北平。可是我说不出来!
我的北平。
假使让我“家住巴黎”,我一定会和没有家一样地感到寂苦。 心中完全安适,无所求也无可怕,像小儿安睡在摇篮里。
在这些语句中,老舍多次使用了“家”“摇篮”“心”“血”“我的”“我心中”等词语。这些用语虽然看似平淡朴素,却字字句句浸润着老舍对北平那种溶于血脉铭心刻骨的深情。只有在北平,他才能感受到家的温馨、温暖、平和、满足,才能有安全感和皈依感。“心中完全安适,无所求也无可怕,像小儿安睡在摇篮里。”从这句话中,读者仿佛能看到老舍就像久别的游子匍匐在慈母膝下一般的温暖、恬适、平和与满足。只有北平,才是老舍可以寄托灵魂的地方。
这种乡土情结使得老舍对北平的爱显得近乎偏执。他在散文中写道:
我不能爱上海与天津,因为我心中有个北平。
伦敦、巴黎、罗马与堪司坦丁堡,曾被称为欧洲的四大“历史的都城”。我知道一些伦敦的情形,巴黎与罗马只是到过而已,堪司坦丁堡根本没有去过。就伦敦、巴黎、罗马来说,巴黎更近似北平,不过,假使让我“家住巴黎”,我一定会和没有家一样地感到寂苦。巴黎,据我看,还太热闹。虽然那里也有空旷静寂的地方,可是又未免太旷,不像北平那样既复杂而又有个边际。
虽说巴黎的布置比伦敦、罗马匀调得多,可是比起北平来还差点儿。
美国包着纸的橘子遇到北平带霜儿的玉李,还不愧杀!
所谓“月是故乡明”,艺术家笔下的世界是不客观的,一切只为表达感情的需要服务。伦敦、巴黎、罗马与堪司坦丁堡未必就不如北平,上海和天津也各有自己的特色。但在老舍的眼中,它们都无法和北平相提并论,自己也无法爱上它们。这简直是带着孩子气的执拗。“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对于这些城市来说,老舍只是一个观光客,老舍也无法将自己融进这些城市,这些城市同样也无法融进他的心灵世界。“我心中有个北平”,只有北平,滋养了老舍生命的北平,陶冶了老舍性情的北平,才能与老舍水乳交融血脉相连心灵相通。老舍对故乡北平情有独钟。
老舍曾经不止一次地坦言自己对北平的爱。
一九四九年年尾,我回到故乡北京。我已经十四年没回来过了。虽然别离了这么久,我可是没有一天不想念着她。不管我在哪里,我还是拿北京作我的小说的背景,因为我闭上眼想起的北京是要比睁着眼看见的地方更亲切,更真实,更有感情的。这是真话。(老舍《我热爱新北京》)
我的老家是北平。我可是已有廿年没在北平过年过节了。这廿年来,每逢佳节,特别是新年,我就分外地思念北平。北平的年节是多么花哨有趣呀!一闭眼,我就走回记忆中的世界,那里有百果的腊八粥、什锦糖、红白蜜饯、走马灯、带琴的风筝,和多少多少别处见不到的东西。越想北平,越觉得苦闷,倒好像只有北平会过新年似的!(老舍《新禧!新禧!》)
再来说说散文中所凝聚的市民情结。
在散文中,老舍一直是以一个平民的身份在叙述自己对北平的感情的,因此,老舍的乡土情结中又自然地表现出鲜明的“平民化”特色,老舍的“乡土情结”集中外化为一些朴素的平民化生活细节。《想北平》是一篇散文,在一篇短短的散文作品中,如何表现北平,老舍觉得很为难:“北平的地方那么大,事情那么多。”写什么?他又不愿只“捡着我知道的写,而躲开我不知道的”,更怕挂一漏万,埋没了北京的种种好处。如果只是机械地罗列,平铺直叙,写成一篇北京地方风光的指南就更没味道了。老舍决定写出“我的北平”——一个平民眼中心底的北平。
我们来看看散文中所出现的老北平景象:
住的,是小胡同、平房四合院、小房子、小院子。
城市景观,是那长着红酸枣的老城墙,面向着积水潭,背后是城墙;梦里的玉泉山的塔影;北山和西山。
赏玩的,是坐在石上看水中的小蝌蚪或苇叶上的嫩蜻蜓;花不多的钱而种的一院子的花;便宜的草花儿,墙上的牵牛,墙根的靠山竹与草茉莉,省钱省事且足以招来蝴蝶;雨后什刹海的蜻蜓。
吃的,是直接由城外担来而送到家门口的青菜、白菜、扁豆、毛豆角、黄瓜、菠菜和叶上还往往带着雨时溅起的泥点的韭菜;爱进了城还带着一层霜儿的西山的沙果、海棠,北山的黑枣、柿子;新鲜的蔬菜;带霜儿的玉李;青菜摊子上的红红绿绿几乎有诗一般的美丽。
老舍坦率地说:“像我这样的一个贫寒的人,或许只有在北平才能享受一点清福吧。”这句话也许带着些许自嘲的意味,但更多的是一份赞许和满足。这些裹挟着最真挚的市民情感的田园都市物象,蕴含着老舍心目中的北平城的文化魅力,让他直想得要落下眼泪。字里行间流露出的那份赞美,那份满足,令人感动。平静温和敦厚的叙述中充溢着动情的微笑和泪光。正是上述这些看似极端平常、普通、微末的物象,为我们展现出了一个的“市井化了”的老北平所独有的整体风貌和气氛。
这就是老舍眼中的北平城,是一个平民眼中的北平城,是平民的生活世界里最真切的北平城,是实实在在平民化的生活细节,是北平市民的社会风情画。一枝一叶总关情,正是这样的叙述与描写表明了作者与北京的亲密关系,它们真正融进了老舍的生活,渗入到了老舍的血肉肌肤之中直至灵魂的最深处。如果老舍是北京的一个观光客,即使对北京再喜欢,也不可能有如此细致入微的体验,当然更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字。难怪他在述说北京的种种好处时不禁“要落泪”,禁不住深情地呼唤:“真想念北平呀!”
北平是天子脚下皇城京畿,多的是豪宅名园宝物美食。但在老舍的《想北平》中,故宫、长城、庄重巍峨的宫殿楼阁、秀丽多姿的皇家园林、颐和园、满汉全席、全聚德的烤鸭……这些全不见了,或许是因为这些是贵人生活世界里的北平城,或是观光客眼中的北平城,不是“我的北平”吧。
然而,最打动读者的,恰恰是老舍笔下那些平民化了的物象,因为这些物象浸润了老舍的深情,是真实的力量在感动读者。
老舍逝世后,舒乙给他写的墓志铭是这样的:他是北京人;他是一个满族人;他是穷人出身的一个人;他差不多有十年的时间生活在国外;他生于十九世纪的最后一年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中。的确,这是对老舍的人品与文品的最合适的概括。 其实,在乡土面前,谁不是一个“平民”?富贵、权势、名誉、地位等人生的附着物都悄悄淡退,人还原为“本我”,表现出一种“赤裸裸”的最真实的赤子情怀。恰如贺知章在《回乡偶书》中写的:“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洗尽铅华,还我本真,当褪去华丽庄严的权势的外衣,最后剩下的只有一句亲切的乡音最令人感动。“君自故乡来,应知故乡事。来日绮窗前,寒梅著花未?”最让诗人王维牵挂的是老屋窗前的那株老梅树,因为这是在少年时候关于故乡最深刻的记忆,陪伴着诗人的一生。“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正是“遍插茱萸”这一寻常生活情景凝聚了诗人最深厚的思乡之情。“因思杜陵梦,凫雁满回塘。”温庭筠这个异乡游子对故乡的回塘凫雁情有独钟、念念不忘。至于晋朝的张翰,在洛阳做官做得好好的,突然秋风起来了,想起了家乡的鲈鱼莼菜,口水就流了下来,连官也不做,回家吃鲈鱼莼菜羹去了,真是率真可爱之极。
站在故乡的面前,你切不可显摆自己这一生有过多少的财富或多高的地位,也不必羞愧自己碌碌无为所获不多,你只是一个“赤子”,这就足够了。文学家们都深谙此理:唯有真情,才有永恒的魅力。因此,在表达乡土之思的文学作品中,他们都自觉地将自己还原成“真我”。唯有如此,才能引起他人的共鸣,因为在物质化的世界中,人与人有着太多的差异,唯有这个“真我”才具有一种共性,最容易引起所有人的心灵共振。
故乡对于我,它不仅是出生地,还是一个人的生存和精神居所。
(刘亮程《村庄的事情》)
我们汉民族没有宗教,死亡成了每个人单独面对的一件事情。这时候,故乡便是全部唯一的宗教。从古到今,回乡一直是中国人心灵史上的一大风景。
(刘亮程《对一个村庄的认识》)
人在旅途,精神与心灵的归宿却永远指向生养自己的那片故土。在人类情感世界的锦囊里,有一颗由甜蜜、温馨和苦涩凝结成的珍宝,那就是乡情。一条曲曲弯弯的小路,一株遍身疤痕的老树,一声熟悉的乡音,一缕袅袅的炊烟,都是引发游子乡情的催化剂。老舍的《想北平》,也许算得上是对乡情最真诚的诠释之一。老舍有一首七律《乡思》,同样让人感动:
茫茫何处话桑麻?破碎山河破碎家。
一代文章千古事,余年心愿半庭花。
西风碧海珊瑚冷,北岳霜天羚角斜。
无限乡思秋日晚,夕阳白发待归鸦。
先来说说文中所凝聚的乡土情结。
老舍在他生命的67年中,有42年生活在北平,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北平滋养了老舍,老舍也以自己的笔墨来回报北平的养育之恩,以一生的创作讴歌北平,以自己一生的心血描画北平的风土人情,以此种方式来表达对北平的爱。看看他一生中创作的小说戏剧就可以明白这一点:长篇小说《老张的哲学》《赵子曰》《二马》《猫城记》《离婚》《牛天赐传》《文博士》《骆驼样子》《火葬》《四世同堂》《鼓书艺人》《正红旗下》(未完),中篇小说《月牙儿》《我这一辈子》,剧本《龙须沟》《茶馆》等,都是表现老北平的人和事,展现了丰富多彩的北平社会风情,语言上也都散发着浓浓的“京味”。
在《想北平》这篇散文中,老舍是这样表达自己对北平的深情的。
可是,我真爱北平。这个爱几乎是想说而说不出的。我爱我的母亲,怎样爱?我说不出。在我想做一件事讨她老人家喜欢的时候,我独自微微地笑着;在我想到她的健康而不放心的时候,我欲落泪。言语是不够表现我的心情的,只有独自微笑或落泪才足以把内心表达出来。我爱北平也近乎这个。
这是老舍一段如痴如醉的内心独白。所谓“大音希声”,对于最深的感情,人们往往显得拙于言辞,似乎无论用怎样的语言都无法完整地传达心中的情感。真正深沉的情感,往往不是靠“说”出来的,而是在不经意的一举手一投足间自然地流露出来的。
同样,老舍也遇到了这个难题,他“要说而说不出”,于是只能用一个不知被人们用了多少遍的比喻——“母亲”,将北平比作“母亲”。这个比喻打动人心的力量不在于“新”“奇”,而在于“真”。的确,这个比喻早就为世人所惯用,比如“母语”“母校”“祖国啊母亲”等,但老舍用这个比喻却有着非同寻常的力量,为什么这么说呢?我们应该读读他的另一篇散文《我的母亲》,才能感受到老舍对自己的母亲是怎样的一种深情:
为我们的衣食,母亲要给人家洗衣服、缝补或裁缝衣裳。在我的记忆中,她的手终年是鲜红微肿的。白天,她洗衣服,洗一两大绿瓦盆。她做事永远丝毫也不敷衍,就是屠户们送来的黑如铁的布袜,她也给洗得雪白。晚间,她与三姐抱着一盏油灯,还要缝补衣服,一直到半夜。她终年没有休息,可是在忙碌中她还把院子屋中收拾得清清爽爽……
(八国联军入了北平城后)皇上跑了,丈夫死了,鬼子来了,满城是血光火焰,可是母亲不怕,她要在刺刀下,饥荒中,保护着儿女。北平有多少变乱啊,有时候兵变了,街市整条的烧起,火团落在我们院中。有时候内战了,城门紧闭,铺店关门,昼夜响着枪炮。这惊恐,这紧张,再加上一家饮食的筹划,儿女安全的顾虑,岂是一个软弱的老寡妇所能受得起的?可是,在这种时候,母亲的心横起来,她不慌不哭,要从无办法中想出办法来。她的泪会往心中落……
母亲怎样想念我,我可以想象得到,可是我不能回去。每逢接到家信,我总不敢马上拆看,我怕,怕,怕,怕有那不祥的消息。人,即使活到八九十岁,有母亲便可以多少还有点孩子气。失了慈母便像花插在瓶子里,虽然还有色有香,却失去了根。有母亲的人,心里是安定的。我怕,怕,怕家信中带来不好的消息,告诉我已是失了根的花草……
生命是母亲给我的。我之能长大成人,是母亲的血汗灌养的。我之能成为一个不十分坏的人,是母亲感化的。我的性格、习惯,是母亲传给的。她一世未曾享过一天福,临死还吃的是粗粮。唉!还说什么呢?心痛!心痛!
老舍一岁半时丧父,有三个哥哥四个姐姐,被养活长大的有三女二男,老舍是其中最小的一个。我们可以想象在缺衣少食的年代里,在兵荒马乱的岁月中,一个妇女要将这一大帮儿女拉扯大,是多么艰难的事情。因此,老舍将北平比作“母亲”,所表现出的对故土的爱是多么深沉:那是一种无以言说的,只能用心体味的深情,是一种溶于血脉又自然流淌出来的挚爱,是一种渗透肺腑的真情,是蕴于灵魂深处的苦涩而又甜蜜的滋味。
老舍将北平比作母亲,不仅表现了一种血脉深情,也有对“母亲”——北平——历经沧桑风雨磨难的心痛之情,甚至还有只能看着“母亲”受苦而自己无力施以援手的无奈,以及无以回报的遗憾和歉疚。
这篇散文写于1936年,作者当时不在北平,在青岛,而此时的北平正处在风雨飘摇之中。日本帝国主义已经加紧了对中国的侵略,丧权辱国的“何梅协定”的签订,适应日本侵略需要的“冀察政务委员会”的成立,都说明华北危急,北平危急。这使得老舍更加忧心如焚,思念家乡之情自然更为强烈。
在散文的结尾,老舍写道:“好,不再说了吧,要落泪了。真想念北平呀!”这句简单的话里,蕴藏了丰富的心理密码,远远超出其字面的含义,耐人寻味。“要落泪了”,这是一句极朴素平静的叙述,然而字面下涌动着的是沉甸甸的情感,借用诗人艾青的诗句,就是:“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老舍怎能不为自己的故乡担惊受怕忧心如焚?那份牵肠挂肚的苦涩的思念又怎能不深深地打动读者?
同时,老舍在散文中,处处流露出自己对北平那种“家”的依恋感以及自己与北平水乳交融血脉相连的关系。请看文中的这些语句(着重号为笔者所加):
(我所爱的北平)是整个儿与我的心灵相黏合的一段历史,一大块地方。
每一细小的事件中有个我,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只是说不出而已。
真愿成为诗人,把一切好听好看的字都浸在自己的心血里,像杜鹃似的啼出北平的俊伟。
它在我的血里,我的性格与脾气里有许多地方是这古城所赐给的。
我心中有个北平。可是我说不出来!
我的北平。
假使让我“家住巴黎”,我一定会和没有家一样地感到寂苦。 心中完全安适,无所求也无可怕,像小儿安睡在摇篮里。
在这些语句中,老舍多次使用了“家”“摇篮”“心”“血”“我的”“我心中”等词语。这些用语虽然看似平淡朴素,却字字句句浸润着老舍对北平那种溶于血脉铭心刻骨的深情。只有在北平,他才能感受到家的温馨、温暖、平和、满足,才能有安全感和皈依感。“心中完全安适,无所求也无可怕,像小儿安睡在摇篮里。”从这句话中,读者仿佛能看到老舍就像久别的游子匍匐在慈母膝下一般的温暖、恬适、平和与满足。只有北平,才是老舍可以寄托灵魂的地方。
这种乡土情结使得老舍对北平的爱显得近乎偏执。他在散文中写道:
我不能爱上海与天津,因为我心中有个北平。
伦敦、巴黎、罗马与堪司坦丁堡,曾被称为欧洲的四大“历史的都城”。我知道一些伦敦的情形,巴黎与罗马只是到过而已,堪司坦丁堡根本没有去过。就伦敦、巴黎、罗马来说,巴黎更近似北平,不过,假使让我“家住巴黎”,我一定会和没有家一样地感到寂苦。巴黎,据我看,还太热闹。虽然那里也有空旷静寂的地方,可是又未免太旷,不像北平那样既复杂而又有个边际。
虽说巴黎的布置比伦敦、罗马匀调得多,可是比起北平来还差点儿。
美国包着纸的橘子遇到北平带霜儿的玉李,还不愧杀!
所谓“月是故乡明”,艺术家笔下的世界是不客观的,一切只为表达感情的需要服务。伦敦、巴黎、罗马与堪司坦丁堡未必就不如北平,上海和天津也各有自己的特色。但在老舍的眼中,它们都无法和北平相提并论,自己也无法爱上它们。这简直是带着孩子气的执拗。“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对于这些城市来说,老舍只是一个观光客,老舍也无法将自己融进这些城市,这些城市同样也无法融进他的心灵世界。“我心中有个北平”,只有北平,滋养了老舍生命的北平,陶冶了老舍性情的北平,才能与老舍水乳交融血脉相连心灵相通。老舍对故乡北平情有独钟。
老舍曾经不止一次地坦言自己对北平的爱。
一九四九年年尾,我回到故乡北京。我已经十四年没回来过了。虽然别离了这么久,我可是没有一天不想念着她。不管我在哪里,我还是拿北京作我的小说的背景,因为我闭上眼想起的北京是要比睁着眼看见的地方更亲切,更真实,更有感情的。这是真话。(老舍《我热爱新北京》)
我的老家是北平。我可是已有廿年没在北平过年过节了。这廿年来,每逢佳节,特别是新年,我就分外地思念北平。北平的年节是多么花哨有趣呀!一闭眼,我就走回记忆中的世界,那里有百果的腊八粥、什锦糖、红白蜜饯、走马灯、带琴的风筝,和多少多少别处见不到的东西。越想北平,越觉得苦闷,倒好像只有北平会过新年似的!(老舍《新禧!新禧!》)
再来说说散文中所凝聚的市民情结。
在散文中,老舍一直是以一个平民的身份在叙述自己对北平的感情的,因此,老舍的乡土情结中又自然地表现出鲜明的“平民化”特色,老舍的“乡土情结”集中外化为一些朴素的平民化生活细节。《想北平》是一篇散文,在一篇短短的散文作品中,如何表现北平,老舍觉得很为难:“北平的地方那么大,事情那么多。”写什么?他又不愿只“捡着我知道的写,而躲开我不知道的”,更怕挂一漏万,埋没了北京的种种好处。如果只是机械地罗列,平铺直叙,写成一篇北京地方风光的指南就更没味道了。老舍决定写出“我的北平”——一个平民眼中心底的北平。
我们来看看散文中所出现的老北平景象:
住的,是小胡同、平房四合院、小房子、小院子。
城市景观,是那长着红酸枣的老城墙,面向着积水潭,背后是城墙;梦里的玉泉山的塔影;北山和西山。
赏玩的,是坐在石上看水中的小蝌蚪或苇叶上的嫩蜻蜓;花不多的钱而种的一院子的花;便宜的草花儿,墙上的牵牛,墙根的靠山竹与草茉莉,省钱省事且足以招来蝴蝶;雨后什刹海的蜻蜓。
吃的,是直接由城外担来而送到家门口的青菜、白菜、扁豆、毛豆角、黄瓜、菠菜和叶上还往往带着雨时溅起的泥点的韭菜;爱进了城还带着一层霜儿的西山的沙果、海棠,北山的黑枣、柿子;新鲜的蔬菜;带霜儿的玉李;青菜摊子上的红红绿绿几乎有诗一般的美丽。
老舍坦率地说:“像我这样的一个贫寒的人,或许只有在北平才能享受一点清福吧。”这句话也许带着些许自嘲的意味,但更多的是一份赞许和满足。这些裹挟着最真挚的市民情感的田园都市物象,蕴含着老舍心目中的北平城的文化魅力,让他直想得要落下眼泪。字里行间流露出的那份赞美,那份满足,令人感动。平静温和敦厚的叙述中充溢着动情的微笑和泪光。正是上述这些看似极端平常、普通、微末的物象,为我们展现出了一个的“市井化了”的老北平所独有的整体风貌和气氛。
这就是老舍眼中的北平城,是一个平民眼中的北平城,是平民的生活世界里最真切的北平城,是实实在在平民化的生活细节,是北平市民的社会风情画。一枝一叶总关情,正是这样的叙述与描写表明了作者与北京的亲密关系,它们真正融进了老舍的生活,渗入到了老舍的血肉肌肤之中直至灵魂的最深处。如果老舍是北京的一个观光客,即使对北京再喜欢,也不可能有如此细致入微的体验,当然更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字。难怪他在述说北京的种种好处时不禁“要落泪”,禁不住深情地呼唤:“真想念北平呀!”
北平是天子脚下皇城京畿,多的是豪宅名园宝物美食。但在老舍的《想北平》中,故宫、长城、庄重巍峨的宫殿楼阁、秀丽多姿的皇家园林、颐和园、满汉全席、全聚德的烤鸭……这些全不见了,或许是因为这些是贵人生活世界里的北平城,或是观光客眼中的北平城,不是“我的北平”吧。
然而,最打动读者的,恰恰是老舍笔下那些平民化了的物象,因为这些物象浸润了老舍的深情,是真实的力量在感动读者。
老舍逝世后,舒乙给他写的墓志铭是这样的:他是北京人;他是一个满族人;他是穷人出身的一个人;他差不多有十年的时间生活在国外;他生于十九世纪的最后一年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中。的确,这是对老舍的人品与文品的最合适的概括。 其实,在乡土面前,谁不是一个“平民”?富贵、权势、名誉、地位等人生的附着物都悄悄淡退,人还原为“本我”,表现出一种“赤裸裸”的最真实的赤子情怀。恰如贺知章在《回乡偶书》中写的:“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洗尽铅华,还我本真,当褪去华丽庄严的权势的外衣,最后剩下的只有一句亲切的乡音最令人感动。“君自故乡来,应知故乡事。来日绮窗前,寒梅著花未?”最让诗人王维牵挂的是老屋窗前的那株老梅树,因为这是在少年时候关于故乡最深刻的记忆,陪伴着诗人的一生。“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正是“遍插茱萸”这一寻常生活情景凝聚了诗人最深厚的思乡之情。“因思杜陵梦,凫雁满回塘。”温庭筠这个异乡游子对故乡的回塘凫雁情有独钟、念念不忘。至于晋朝的张翰,在洛阳做官做得好好的,突然秋风起来了,想起了家乡的鲈鱼莼菜,口水就流了下来,连官也不做,回家吃鲈鱼莼菜羹去了,真是率真可爱之极。
站在故乡的面前,你切不可显摆自己这一生有过多少的财富或多高的地位,也不必羞愧自己碌碌无为所获不多,你只是一个“赤子”,这就足够了。文学家们都深谙此理:唯有真情,才有永恒的魅力。因此,在表达乡土之思的文学作品中,他们都自觉地将自己还原成“真我”。唯有如此,才能引起他人的共鸣,因为在物质化的世界中,人与人有着太多的差异,唯有这个“真我”才具有一种共性,最容易引起所有人的心灵共振。
故乡对于我,它不仅是出生地,还是一个人的生存和精神居所。
(刘亮程《村庄的事情》)
我们汉民族没有宗教,死亡成了每个人单独面对的一件事情。这时候,故乡便是全部唯一的宗教。从古到今,回乡一直是中国人心灵史上的一大风景。
(刘亮程《对一个村庄的认识》)
人在旅途,精神与心灵的归宿却永远指向生养自己的那片故土。在人类情感世界的锦囊里,有一颗由甜蜜、温馨和苦涩凝结成的珍宝,那就是乡情。一条曲曲弯弯的小路,一株遍身疤痕的老树,一声熟悉的乡音,一缕袅袅的炊烟,都是引发游子乡情的催化剂。老舍的《想北平》,也许算得上是对乡情最真诚的诠释之一。老舍有一首七律《乡思》,同样让人感动:
茫茫何处话桑麻?破碎山河破碎家。
一代文章千古事,余年心愿半庭花。
西风碧海珊瑚冷,北岳霜天羚角斜。
无限乡思秋日晚,夕阳白发待归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