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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科学发展观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结合学习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分析了当前基层央行反腐倡廉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更新理念,加强引导,健全制度,形成合力,完善机制,加强监督,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为基层人民银行正确履行职能提供有力保障。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反腐倡廉;央行职能;对策建议。
近年来,基层央行按照党中央和上级行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各项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提高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意识,有效地推进了反腐倡廉建设的开展。但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来看,基层央行反腐倡廉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面临新形势、新任务,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更新理念,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为基层人民银行正确履行职能提供有力保障。
一、从科学发展观基本内涵出发
全面把握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要求
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明确了“科学发展观,第一要务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为深入理解和把握科学发展观的丰富内涵提供了全面的指导。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基层央行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反腐倡廉建设也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一思想,更新观念,切实树立“三种理念”,做到“三个必须”,充分发挥“四个作用”。
“三种理念”,即树立正确的反腐倡廉政绩观,坚持查清问题是成绩,澄清是非也是成绩;惩治腐败是成绩,预防腐败更是成绩;树立反腐倡廉重在预防的理念,坚持预防在先、关口前移、着眼防范;把反腐倡廉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综合运用多种形式,做到事前把住、事中盯住、事后管住;树立“无功就是有过”、“有作为才有地位”的理念,研究探索反腐倡廉建设的规律,提高工作效率,努力打造“亮点工程”,把反腐倡廉工作搞得既扎扎实实,又有声有色。
“三个必须”,即必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从科学发展的角度把握职责定位,明确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任务、措施和目标;必须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和统领反腐倡廉发展全局,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必须用科学发展的办法来抓好推进落实,使反腐倡廉建设做到与时俱进,及时应对解决科学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
“四个作用”,即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到基层央行的思想政治建设、业务工作、文化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发挥科学发展观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指导作用、统领作用、推动作用和保证作用,为正确履行基层央行职能提供坚强保证。
二、当前基层央行反腐倡廉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认识有待提高。随着人民银行职能的调整和考核压力的加大,重业务发展、轻思想教育的倾向明显。各业务部门忙于应对上级行的考核,反腐倡廉教育不到位,个别干部职工对抓反腐倡廉与抓业务工作的关系存在模糊认识,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缺乏紧迫感和责任感。有些干部不能正确履行“一岗双责”,认为廉政教育是“虚工作”,致使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存在部署多、落实少,总结报告多、实际效果少等现象,反腐倡廉建设仅仅停留在不出问题的低层面。部分干部职工在思想认识上存在“反腐倡廉与己无关”的误区,认为自己手中无权无位,没有条件去腐败,因而对反腐倡廉建设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影响了反腐倡廉建设的效果。
(二)合力有待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是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基层央行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制定了相应的实施办法,对有关任务、职责和要求等进行了分解,但由于认识不到位,许多人认为开展反腐倡廉建设是纪检监察部门下的任务,总是被动接受或以其他原因为由进行推诿,把应由纪检部门组织协调变成了负责承担,日常工作只是纪检部门在单打独斗,造成反腐倡廉建设主体错位,使党风廉政建设无法与领导班子建设、日常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未充分发挥作用。
(三)制度有待健全。虽然基层央行制定了很多反腐倡廉建设的制度办法,但从实践情况来看,制度尚不尽完善。有的制度原则规定多、具体操作性不强,应急措施多、长效配套不足,在执行过程中存在较大的空间和弹性。另外,随着人民银行职能的调整和金融业务的发展变化,原有的业务不断整合,反洗钱、征信、金融稳定等新职能、新业务不断出现,现有的反腐倡廉制度和管理措施已经不能完全适应人民银行业务快速发展以及岗位整合对风险防范的要求,给制度反腐造成了一定困难,需要制定新的制度规定,以规范新业务、新领域的部门及员工的行政行为。
(四)机制有待完善。“大宣教”整体合力未得到有效的发挥,把反腐倡廉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割裂开来,有关部门的宣教口径不一致、要求不一样,从而影响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整体效果。党风廉政建设更多的侧重于宣传教育层面,制度建设显得相对滞后,对制度、体制上的设计和安排缺乏系统性,尚未形成浓厚的廉政建设的内部环境。监督考核机制不健全,没有很好地将工作责任、目标、业绩紧密地结合起来,削弱了考核的实际效果。由于体制上和认识上的原因,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职能不能得到充分发挥,往往浮在表面,流于形式。
三、加强基层央行反腐倡廉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一)强化领导,形成合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加强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分管部门的反腐倡廉工作,要把反腐倡廉建设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各级党委要统揽全局,带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全面承担起反腐倡廉建设的重任,经常研究和分析廉政建设工作的新形势,对消极腐败现象敢抓敢管。班子成员要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做好协调配合工作,抓好责任分解,严格责任考核和追究,确保反腐倡廉建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一般党员干部明确自己的职责,增强责任意识,真正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中层干部一岗两责、各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全员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
(二)深化教育,提高认识,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自觉性。要根据基层央行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思想教育为支撑点,充分发挥“大宣教”的提示预警作用,立足教育,围绕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把思想道德教育和纪律法制教育贯穿于业务工作的全过程,坚持用学习宣传教育人,用制度纪律约束人,用案例分析警示人,用言行举止提醒人,夯实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对领导干部要加强权力观、政绩观教育和优良传统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政绩观,改进工作作风,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建立健全先进性教育的长效机制,对党员干部进行理想信念教育,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力求通过廉政建设推动职能转换,树立央行良好形象。坚持开展正反典型教育,大力宣传廉洁勤政、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弘扬正气,激励后进,同时开展警示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的提高。借助“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创先争优”等活动载体,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激发干事创业的责任感,在工作岗位上遵纪守法,严格要求,履行职责。
(三)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效果。一是完善制度建设,把反腐倡廉要求融入到内部管理制度中去,及时修订制度,加强制度建设的前瞻性、科学性、系统性,着力消除内控制度的空白点,把每一项业务、每一个要害岗位、每一个操作环节均置于内控制度的规范和约束下,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循、违章必究,规范权力运行,从制度上预防腐败。二是健全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内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通过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等党内监督制度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三是充分发挥监督部门的职能作用,强化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正确行使监督权利,主动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构筑案件事故风险预警控制机制,参与重大事项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监督,规范决策的正确实施。四是自觉接受上级行检查监督和执法监察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
(四)发挥表率,加强引导,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领导干部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要以身作则,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来影响和带动职工。同时加强引导,推进全行反腐倡廉建设的开展。一是在反腐倡廉理论上抓好引导。充分利用“三会一课”、组织培训、上党课等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系统的理论教育,引导他们关心国家、党和金融的大事,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先进理论武装头脑,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牢记党的宗旨,树立廉洁和无私奉献的思想观念,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二是在工作实践中做好领导。对反腐倡廉建设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分析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弘扬正面典型,通报批评倾向性问题和反面典型。定期检查督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督促纪检监察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的检查、监督、指导中发挥作用。
(五)加强考核,严肃责任追究,促进反腐倡廉建设。要结合实际,完善考核评价办法,建立科学的责任考核指标体系,努力使考核结果准确地反映被考核的工作情况,并将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的奖惩挂起钩来。纪检监察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对在反腐倡廉建设中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影响极坏的责任人,都要严格依法追究,决不姑息迁就。
参考文献:
[1]《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要》,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8.
[2]《新时期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程》,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7.11.
[3]井冈山大学纪委监察室,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推进反腐倡廉工作,2008.6.
[4]韩成龙:用十七大精神统领反腐倡廉建设,江苏兴化市政府网,2007.11.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反腐倡廉;央行职能;对策建议。
近年来,基层央行按照党中央和上级行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各项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提高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意识,有效地推进了反腐倡廉建设的开展。但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来看,基层央行反腐倡廉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面临新形势、新任务,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更新理念,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为基层人民银行正确履行职能提供有力保障。
一、从科学发展观基本内涵出发
全面把握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要求
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明确了“科学发展观,第一要务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为深入理解和把握科学发展观的丰富内涵提供了全面的指导。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基层央行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反腐倡廉建设也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一思想,更新观念,切实树立“三种理念”,做到“三个必须”,充分发挥“四个作用”。
“三种理念”,即树立正确的反腐倡廉政绩观,坚持查清问题是成绩,澄清是非也是成绩;惩治腐败是成绩,预防腐败更是成绩;树立反腐倡廉重在预防的理念,坚持预防在先、关口前移、着眼防范;把反腐倡廉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综合运用多种形式,做到事前把住、事中盯住、事后管住;树立“无功就是有过”、“有作为才有地位”的理念,研究探索反腐倡廉建设的规律,提高工作效率,努力打造“亮点工程”,把反腐倡廉工作搞得既扎扎实实,又有声有色。
“三个必须”,即必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从科学发展的角度把握职责定位,明确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任务、措施和目标;必须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和统领反腐倡廉发展全局,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必须用科学发展的办法来抓好推进落实,使反腐倡廉建设做到与时俱进,及时应对解决科学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
“四个作用”,即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到基层央行的思想政治建设、业务工作、文化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发挥科学发展观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指导作用、统领作用、推动作用和保证作用,为正确履行基层央行职能提供坚强保证。
二、当前基层央行反腐倡廉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认识有待提高。随着人民银行职能的调整和考核压力的加大,重业务发展、轻思想教育的倾向明显。各业务部门忙于应对上级行的考核,反腐倡廉教育不到位,个别干部职工对抓反腐倡廉与抓业务工作的关系存在模糊认识,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缺乏紧迫感和责任感。有些干部不能正确履行“一岗双责”,认为廉政教育是“虚工作”,致使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存在部署多、落实少,总结报告多、实际效果少等现象,反腐倡廉建设仅仅停留在不出问题的低层面。部分干部职工在思想认识上存在“反腐倡廉与己无关”的误区,认为自己手中无权无位,没有条件去腐败,因而对反腐倡廉建设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影响了反腐倡廉建设的效果。
(二)合力有待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是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基层央行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制定了相应的实施办法,对有关任务、职责和要求等进行了分解,但由于认识不到位,许多人认为开展反腐倡廉建设是纪检监察部门下的任务,总是被动接受或以其他原因为由进行推诿,把应由纪检部门组织协调变成了负责承担,日常工作只是纪检部门在单打独斗,造成反腐倡廉建设主体错位,使党风廉政建设无法与领导班子建设、日常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未充分发挥作用。
(三)制度有待健全。虽然基层央行制定了很多反腐倡廉建设的制度办法,但从实践情况来看,制度尚不尽完善。有的制度原则规定多、具体操作性不强,应急措施多、长效配套不足,在执行过程中存在较大的空间和弹性。另外,随着人民银行职能的调整和金融业务的发展变化,原有的业务不断整合,反洗钱、征信、金融稳定等新职能、新业务不断出现,现有的反腐倡廉制度和管理措施已经不能完全适应人民银行业务快速发展以及岗位整合对风险防范的要求,给制度反腐造成了一定困难,需要制定新的制度规定,以规范新业务、新领域的部门及员工的行政行为。
(四)机制有待完善。“大宣教”整体合力未得到有效的发挥,把反腐倡廉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割裂开来,有关部门的宣教口径不一致、要求不一样,从而影响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整体效果。党风廉政建设更多的侧重于宣传教育层面,制度建设显得相对滞后,对制度、体制上的设计和安排缺乏系统性,尚未形成浓厚的廉政建设的内部环境。监督考核机制不健全,没有很好地将工作责任、目标、业绩紧密地结合起来,削弱了考核的实际效果。由于体制上和认识上的原因,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职能不能得到充分发挥,往往浮在表面,流于形式。
三、加强基层央行反腐倡廉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一)强化领导,形成合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加强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分管部门的反腐倡廉工作,要把反腐倡廉建设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各级党委要统揽全局,带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全面承担起反腐倡廉建设的重任,经常研究和分析廉政建设工作的新形势,对消极腐败现象敢抓敢管。班子成员要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做好协调配合工作,抓好责任分解,严格责任考核和追究,确保反腐倡廉建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一般党员干部明确自己的职责,增强责任意识,真正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中层干部一岗两责、各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全员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
(二)深化教育,提高认识,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自觉性。要根据基层央行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思想教育为支撑点,充分发挥“大宣教”的提示预警作用,立足教育,围绕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把思想道德教育和纪律法制教育贯穿于业务工作的全过程,坚持用学习宣传教育人,用制度纪律约束人,用案例分析警示人,用言行举止提醒人,夯实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对领导干部要加强权力观、政绩观教育和优良传统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政绩观,改进工作作风,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建立健全先进性教育的长效机制,对党员干部进行理想信念教育,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力求通过廉政建设推动职能转换,树立央行良好形象。坚持开展正反典型教育,大力宣传廉洁勤政、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弘扬正气,激励后进,同时开展警示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的提高。借助“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创先争优”等活动载体,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激发干事创业的责任感,在工作岗位上遵纪守法,严格要求,履行职责。
(三)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效果。一是完善制度建设,把反腐倡廉要求融入到内部管理制度中去,及时修订制度,加强制度建设的前瞻性、科学性、系统性,着力消除内控制度的空白点,把每一项业务、每一个要害岗位、每一个操作环节均置于内控制度的规范和约束下,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循、违章必究,规范权力运行,从制度上预防腐败。二是健全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内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通过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等党内监督制度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三是充分发挥监督部门的职能作用,强化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正确行使监督权利,主动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构筑案件事故风险预警控制机制,参与重大事项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监督,规范决策的正确实施。四是自觉接受上级行检查监督和执法监察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
(四)发挥表率,加强引导,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领导干部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要以身作则,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来影响和带动职工。同时加强引导,推进全行反腐倡廉建设的开展。一是在反腐倡廉理论上抓好引导。充分利用“三会一课”、组织培训、上党课等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系统的理论教育,引导他们关心国家、党和金融的大事,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先进理论武装头脑,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牢记党的宗旨,树立廉洁和无私奉献的思想观念,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二是在工作实践中做好领导。对反腐倡廉建设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分析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弘扬正面典型,通报批评倾向性问题和反面典型。定期检查督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督促纪检监察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的检查、监督、指导中发挥作用。
(五)加强考核,严肃责任追究,促进反腐倡廉建设。要结合实际,完善考核评价办法,建立科学的责任考核指标体系,努力使考核结果准确地反映被考核的工作情况,并将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的奖惩挂起钩来。纪检监察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对在反腐倡廉建设中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影响极坏的责任人,都要严格依法追究,决不姑息迁就。
参考文献:
[1]《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要》,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8.
[2]《新时期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程》,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7.11.
[3]井冈山大学纪委监察室,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推进反腐倡廉工作,2008.6.
[4]韩成龙:用十七大精神统领反腐倡廉建设,江苏兴化市政府网,20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