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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我国开始实行伟大的改革开放,而改革开放首先是从农村突破的。其时,我在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工作,并分工联系郊区农村。我深切感受到,上海市委历届领导都十分重视农村的改革开放和农村工作。这里,我记录在改革开放初期,根据市委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开展农村调查的三个片断,从中可以强烈感受到农村改革大潮涌来时的气息。
胡桥公社经济协作会开到北京
1978年9月《解放日报》的一期内部参考资料登载了一篇文章,反映奉贤县胡桥公社工业公司在北京召开三省一市经济协作会,会上,该公司不仅招待与会人员吃喝,还赠送了一些土特产品。文章批评了这种做法,指出此风不可长。这份材料引起了时任上海市委书记彭冲的注意。因为一个乡的工业公司竟然在首都召开会议,并招待和发送礼品,这与当时清明的社会风气有点格格不入。彭冲批示要对此事进行调查,摸清情况后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此后,在市委分管秘书长的主持下,由市委办公厅、市农委组成了一个联合调查组,前往胡桥公社进行调查了解。我参与了这次调查,是调研报告的执笔者。
到达胡桥公社后,我们调查组同志分别找了公社党委书记、社长、分管工业的副社长和工业公司领导及有关人员进行座谈了解,并实地参观有关企业,基本摸清了情况。
1978年上海郊区乡镇工业尚处于发展初期,大都是在原公社农机厂、农具厂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在安排农村多余劳动力、提高农民收入和增加国家税收等方面,开始发挥出独特的作用。市和县等领导部门也开始重视社队工业的发展了。奉贤的社队工业与郊区其他县的情况有所不同,各县大都依附市区大工业,由大工业下放产品,公社进行加工,计划经济的成分较多,而奉贤县的社队工业,市场调节的比重比较高,其他各县计划部分和市场调节部分的比例在七三开,而奉贤县是三七开,这意味着奉贤要找“米”下锅,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自己寻找原材料,自主生产,自主销售。因此,他们承受的压力要比其他各县大,这反过来又促使奉贤县要把压力变动力,主动地到市场上去闯去搏。当时,胡桥公社主要生产轻工、食品机械,在市郊和江浙一带颇有知名度。为进一步拓展销售业务,时任公社工业公司经理的崔菊弟就萌生了打开北方销售市场的想法,这就发生了《解放日报》内参报道的情况。
调查组在经过详细调查、摸清情况和进行认真分析后,提出了几点看法:
一是公社工业公司的做法,出发点是好的,应当给予肯定。胡桥公社社队工业是找米下锅的,即是自主生产、自主销售的。为巩固和拓展市场,他们到北方举办经济协作会,这在当时无疑是一项大的动作,这种为发展社队工业敢闯敢干的精神,是值得肯定的。而且,事实上第二年这个公社的轻工、食品机械就打开了北方几个省的市场,赢得了较好的声誉。
二是经济协作会的支出不多。会议只开了一天,招待和礼品的标准也不高。但要指出,70年代后期,老百姓的生活尚未摆脱贫困,社队工业还处于发展初期,一些负责人就开始搞吃吃喝喝,请客送禮,这种做法无疑要引起重视和警惕。
三是对公社工业公司经理和几个主要负责人,既要肯定他们的开拓精神,注意保护他们的积极性;同时,又要严肃指出,今后他们为搞活社队工业,所要采取的一些做法,一定要符合和遵守国家的有关政策、法令,决不能做违反法规和纪律的事情,这是今后郊区社队工业健康发展的保证。
我们的调查报告送给领导后,市委秘书长同意我们的看法。我记得张世珠副秘书长还和我一起,对调查报告进行逐段逐句斟酌,力求报告反映客观、全面、正确。以后,彭冲同志也接受了我们的观点,对此事再没有进行追究。我们在奉贤的调查,曾引起奉贤县和郊区乡镇干部的关注。实事求是地、稳妥地调查和处理这件事,对保护农村基层干部积极性,对促进郊区社队工业的顺利发展起到了很好作用。在后来的日子里,由于党的改革开放政策的引导,上海郊区乡镇工业迎来了蓬勃发展的黄金时期,而胡桥工业公司的崔经理以后调到县乡镇工业局担任副局长,为奉贤乡镇工业发展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嘉定县率先在市郊实行联产到劳责任制
1980年秋收季节,嘉定县有四个生产队,在县委领导的支持下,冲破当时市里设置的“三不”(即本市郊区不准包产到户、不搞分田单干、不分口粮田)政策规定,率先试行联产到劳计酬责任制,即把全部作物和耕地分到劳动力,实行包产、包干、包本,分户结算,超产奖励,减产罚赔。对粮食作物搞全奖全赔,有的还规定粮食超产归己,减产少分口粮。试行这种责任制,比较好地克服了“大呼隆”劳动和吃“大锅饭”的现象,调动了社员群众自觉钻研技术、提高农活质量、实行精耕细作的积极性,促进了农业和粮食增产。
1981年5月,嘉定县广播站连续报道封浜公社朱家生产队和曹王公社张北生产队联产到劳的做法,全县很快有20多个生产队扩大试行全部作物联产到劳责任制,这在全县城乡引起了震动。社员中议论纷纷,有赞成、有反对。家里劳力多、技术好的赞成的多,说“死田活人种,大家弄弄开,靠真本事,硬碰硬”。思想不通的则说:“土地统统分到户上,吃粥的吃粥,吃饭的吃饭,这是走老路,是倒退”。一些年老体弱和家里没有男劳动力的农户,担心今后挑担、开沟、罱泥怎么办?一些不懂种田经的青年社员,担心粮田分到户后不知怎么种?一些纯农户担心无人相帮,做得苦煞。有些机关干部、教师也叫得厉害,说“这样搞法,是否符合中央政策?”教师“白天教书,晚上浇水,怎么弄得好?”
嘉定县的这个做法,引起了市领导的关注,市委秘书长肖卡同志亲自主持会议,决定组织一个调查组,前往嘉定县进行调查。调查组由市委办公厅、市农业委员会、市社科院和《解放日报》抽调人员组成。我参加了这次调查,是调查报告的主要执笔者之一。调查组到嘉定后,先到最早试点的封浜公社朱家和曹王公社张北两个生产队作重点调查,同时跑了一些面上单位,时间10天左右。其间调查组讨论了几次,肖卡同志还听过汇报。总的来说,试行生产队的效果是不错的。一方面调动了社员积极性,增强了生产责任心,提高了劳动工效和农活质量。推动了科学种田,还减少了浪费,降低了农本。既挖掘了生产潜力,做到了寸土不荒。同时,社员自由安排的时间多了,促进了家庭副业的发展;另一方面,生产队联产到劳以后,一购三留能摆平,承包指标并不低。集体化没有垮掉,机械化没有丢掉。当然,在试行过程中,也反映出了不少矛盾和问题。诸如联产到劳后,劳力不配套的农户有些实际困难;务工农户耕种土地负担轻,帮手多,两头占便宜;土地包劳分种后,由于管理不统一,成熟期不一致,对一片地的抢季节带来困难;场地和机械的使用不易统筹安排等等。 调查组经过讨论认为,实行联产到劳责任制,是一个正在探索的重要课题,嘉定县委依靠群众,认真试点,敢于实践的精神是好的。当然,在试行过程中,有些公社、生产队的做法过于简单,以致引起农村干部、社员和社会各阶层的反映和议论是很自然的。这里既有思想认识问题,也有切身利益问题和联产到劳责任制要研究解决的实际问题。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就是要尊重群众,尊重实践,把选择责任制形式的权力真正交给群众。调查组的具体意见是:
一,嘉定县封浜公社朱家生产队、曹王公社张北生产队等试行全部作物联产到劳是责任制的一种形式,实践效果较好,应当允许存在。
二,对已经试行联产到劳责任制的生产队,應积极帮助搞好。目前,即使是搞得最早的朱家和张北两个生产队,也只有半年多时间,才经历了夏熟作物这一熟的考验,还没有经过全年各熟、特别是没有经历自然灾害的严峻考验,要把可能遇到的问题设想得更充分一点。同时对暴露出来的一些矛盾和问题,要区别情况,认真对待,凡能够解决的,都要群策群力,找出解决的办法。
三,实行联产到劳责任制,一定要慎重稳妥,要尊重群众意愿,群众愿意选择的可以不予干涉,群众不接受的也不能强迫命令。特别要注意接受合作化高潮中那种大轰大嗡、一阵风、一刀切的教训。要允许进行各种形式责任制的试点。封浜公社太平大队八个生产队,就有四种形式的责任制,公社党委坚持一视同仁,分类指导,这种工作方法是值得提倡的。
这份调查报告提出的意见得到了市委领导的赞同和支持。为此,嘉定县的干部受到了鼓舞,推行联产到劳责任制的决心更坚定了。这时,大包干责任制已在全国农村逐步推开,郊区广大干部、群众,再也不顾原先的“三不”禁令,1982年底,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终于在市郊大地落地生根,显示出勃勃生机和活力。
赵巷公社农民负担过重
1978年7月,中共中央下发了减轻农民负担的37号文件。那时,“文化大革命”结束不久,农村经济发展缓慢,不少农村十分贫穷,而农民的负担却相当沉重。中央下发这个文件,是一项决心让农民得以休养生息,更好地发展农村生产力的有力举措。
时任上海市委书记的彭冲同志,很快作出批示,要市委办公厅组织一个调查组,选择一两个公社进行一次深入调查,摸清情况,采取对策,尽快恢复发展郊区农业和农村经济。为此,在市委秘书长的主持下,从市委办公厅和市农业局抽调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并选择青浦县赵巷公社进行调查,我也参加了这次调查,是调研报告的主要执笔者。记得那时正是炎夏,我们住在赵巷公社一家靠河边的小旅馆里,用餐在公社食堂,傍晚就在河里洗澡,而白天进行紧张的调查了解。
在赵巷公社我们主要了解三个方面的情况,一是非生产性开支问题,二是支农产品价格问题,三是农田基本建设中的问题。调查组深入社队,找基层干部座谈了解,还走到一些农户家中,和农民面对面交谈。同时,翻看账本,了解实情。经过近半个月的调查,基本掌握了赵巷公社农民负担的情况。
非生产性开支过多。赵巷公社非生产人员多、非生产性误工补贴多、非生产性开支多的情况比较突出。1978年公社有脱产干部57人,比1965年的25人增加1倍多。各种机构“五脏俱全”,有农业、副业、组织、政宣、工、青、妇等部门17个。各条线活动多,非生产性误工补贴也多。据不完全统计,1977年公社各条线召开的会议,举办的各种训练班,开展的各种活动,包括民兵训练、篮球选拔赛等,共误工27720个劳动日,占全社总用工372万多个劳动日的0.74%。这些误工都由生产队记工分配,按去年每工0.58元计算,全社18200名分配人口,平均每人负担1.5工,合0.87元。另外,公社举办的群众福利事业,如治疗血吸虫病、做计划生育手术等,也由生产队负担,去年共补贴52628工,平均每人负担2.8工,1.62元。上述两项合计,每人负担2.49元。从赵巷和沈家桥两个大队调查情况看,非生产性开支名目更多,平均每个社员一年负担3-4元。赵巷大队去年各种非生产性误工补贴共15112工,占全大队生产总用工的4.7%。其中:大队支书、正副大队长、总会计和粮管员5人,补贴2054工,平均每人411工;大队副职、条线干部14人,补贴3100工。这两笔共补贴5154工,按去年每工0.6元计算,平均每人负担2.9工、1.74元。社员对此意见很多,有的边插秧边嘀咕:第一棵是给国家插的,第二棵是给集体插的,第三棵是给非生产性人员插的,第四棵是给铺张浪费插的,第五棵是给贪污盗窃插的,第六棵才是给自己插的。
支农产品价格高、质量差。赵巷公社现有各种农业机械24种,2544台。这些农机多数是好的,社员是欢迎的。但有部分机械质量不好,有的技术还没有过关,常坏常修,甚至根本不能使用,加重了农民的负担。沈家桥大队第二生产队,有开沟机、盖麦机等五台“死机”,价值2200元,平均每人14元。社员反映:“农机不好,真把我们害苦了”,“看见死机,心里真气”。比较突出的问题有三个:一是有些试制性的农机卖给生产队,不能使用,成了废铁。二是有的农机性能不稳,质量不好,难以使用。三是零配件供应不足,影响使用。突出的是小拖拉机钢头、曲轴、钢体、变速箱等“四大件”,长期以来供应紧张;对化肥、农药的价格和质量,意见也比较多。青浦化肥厂生产的碳氨,规定50斤一包,但缺斤少两较多。南崧大队反映每包经常少一两斤,全大队按每亩用两包化肥计算,一年多开支1000元。
农田基本建设中农民负担重。赵巷公社去冬今春县办水利工程有43万土方,社办工程25万土方,两者合计68万土方。这是历史上没有过的。这些工程建设,对于整治水系,引排灌溉,水路运输,特别是降低低洼地区的地下水位,将发挥显著效益。但农民反映负担义务工过多。从我们重点调查的几个大队看,在开挖县、社河道所在的社队,负担更要重一些。如南崧大队去冬今春仅开挖河道一项按全大队1150人计算,平均每人负担13元。有些社员反映说:“现在,工人加工资,农民加负担,还是农民最穷。”
通过解剖赵巷公社农民负担这个“麻雀”,我们了解到了改革初期郊区农民负担的真实情况,深切感受到党中央下发37号文件是非常及时的。为此,我们提出了几点意见:
一是市有关部门和郊区各县、各公社都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37号文件,把减轻农民负担放到国民经济发展全局和发展农村生产力的高度来认识,决心要大,措施要坚决,这是调动广大农民生产积极性的重要措施。
二是建议郊区各县和各人民公社组织力量,进行一次认真的调查摸底,看看农民的负担到底有多重,从而在农村基层干部中增强减轻农民负担的紧迫感,在推进农村各项工作中,务必不能再增加农民的不合理负担。
三是市、县有关部门都要从减轻农民负担这个大局出发,研究落实本部门的改进措施,只有全党、全社会形成合力,农民的减负问题才会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这是党中央在农村改革开放初期,关注“三农”、关注民生而最早下发的减轻农民负担的一个文件。从1982年开始党中央连续下发推进农村改革和农村工作的5个“一号文件”,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此,在全国范围内迎来了农村改革和农村工作全面发展的蓬蓬勃勃的大好局面。
胡桥公社经济协作会开到北京
1978年9月《解放日报》的一期内部参考资料登载了一篇文章,反映奉贤县胡桥公社工业公司在北京召开三省一市经济协作会,会上,该公司不仅招待与会人员吃喝,还赠送了一些土特产品。文章批评了这种做法,指出此风不可长。这份材料引起了时任上海市委书记彭冲的注意。因为一个乡的工业公司竟然在首都召开会议,并招待和发送礼品,这与当时清明的社会风气有点格格不入。彭冲批示要对此事进行调查,摸清情况后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此后,在市委分管秘书长的主持下,由市委办公厅、市农委组成了一个联合调查组,前往胡桥公社进行调查了解。我参与了这次调查,是调研报告的执笔者。
到达胡桥公社后,我们调查组同志分别找了公社党委书记、社长、分管工业的副社长和工业公司领导及有关人员进行座谈了解,并实地参观有关企业,基本摸清了情况。
1978年上海郊区乡镇工业尚处于发展初期,大都是在原公社农机厂、农具厂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在安排农村多余劳动力、提高农民收入和增加国家税收等方面,开始发挥出独特的作用。市和县等领导部门也开始重视社队工业的发展了。奉贤的社队工业与郊区其他县的情况有所不同,各县大都依附市区大工业,由大工业下放产品,公社进行加工,计划经济的成分较多,而奉贤县的社队工业,市场调节的比重比较高,其他各县计划部分和市场调节部分的比例在七三开,而奉贤县是三七开,这意味着奉贤要找“米”下锅,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自己寻找原材料,自主生产,自主销售。因此,他们承受的压力要比其他各县大,这反过来又促使奉贤县要把压力变动力,主动地到市场上去闯去搏。当时,胡桥公社主要生产轻工、食品机械,在市郊和江浙一带颇有知名度。为进一步拓展销售业务,时任公社工业公司经理的崔菊弟就萌生了打开北方销售市场的想法,这就发生了《解放日报》内参报道的情况。
调查组在经过详细调查、摸清情况和进行认真分析后,提出了几点看法:
一是公社工业公司的做法,出发点是好的,应当给予肯定。胡桥公社社队工业是找米下锅的,即是自主生产、自主销售的。为巩固和拓展市场,他们到北方举办经济协作会,这在当时无疑是一项大的动作,这种为发展社队工业敢闯敢干的精神,是值得肯定的。而且,事实上第二年这个公社的轻工、食品机械就打开了北方几个省的市场,赢得了较好的声誉。
二是经济协作会的支出不多。会议只开了一天,招待和礼品的标准也不高。但要指出,70年代后期,老百姓的生活尚未摆脱贫困,社队工业还处于发展初期,一些负责人就开始搞吃吃喝喝,请客送禮,这种做法无疑要引起重视和警惕。
三是对公社工业公司经理和几个主要负责人,既要肯定他们的开拓精神,注意保护他们的积极性;同时,又要严肃指出,今后他们为搞活社队工业,所要采取的一些做法,一定要符合和遵守国家的有关政策、法令,决不能做违反法规和纪律的事情,这是今后郊区社队工业健康发展的保证。
我们的调查报告送给领导后,市委秘书长同意我们的看法。我记得张世珠副秘书长还和我一起,对调查报告进行逐段逐句斟酌,力求报告反映客观、全面、正确。以后,彭冲同志也接受了我们的观点,对此事再没有进行追究。我们在奉贤的调查,曾引起奉贤县和郊区乡镇干部的关注。实事求是地、稳妥地调查和处理这件事,对保护农村基层干部积极性,对促进郊区社队工业的顺利发展起到了很好作用。在后来的日子里,由于党的改革开放政策的引导,上海郊区乡镇工业迎来了蓬勃发展的黄金时期,而胡桥工业公司的崔经理以后调到县乡镇工业局担任副局长,为奉贤乡镇工业发展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嘉定县率先在市郊实行联产到劳责任制
1980年秋收季节,嘉定县有四个生产队,在县委领导的支持下,冲破当时市里设置的“三不”(即本市郊区不准包产到户、不搞分田单干、不分口粮田)政策规定,率先试行联产到劳计酬责任制,即把全部作物和耕地分到劳动力,实行包产、包干、包本,分户结算,超产奖励,减产罚赔。对粮食作物搞全奖全赔,有的还规定粮食超产归己,减产少分口粮。试行这种责任制,比较好地克服了“大呼隆”劳动和吃“大锅饭”的现象,调动了社员群众自觉钻研技术、提高农活质量、实行精耕细作的积极性,促进了农业和粮食增产。
1981年5月,嘉定县广播站连续报道封浜公社朱家生产队和曹王公社张北生产队联产到劳的做法,全县很快有20多个生产队扩大试行全部作物联产到劳责任制,这在全县城乡引起了震动。社员中议论纷纷,有赞成、有反对。家里劳力多、技术好的赞成的多,说“死田活人种,大家弄弄开,靠真本事,硬碰硬”。思想不通的则说:“土地统统分到户上,吃粥的吃粥,吃饭的吃饭,这是走老路,是倒退”。一些年老体弱和家里没有男劳动力的农户,担心今后挑担、开沟、罱泥怎么办?一些不懂种田经的青年社员,担心粮田分到户后不知怎么种?一些纯农户担心无人相帮,做得苦煞。有些机关干部、教师也叫得厉害,说“这样搞法,是否符合中央政策?”教师“白天教书,晚上浇水,怎么弄得好?”
嘉定县的这个做法,引起了市领导的关注,市委秘书长肖卡同志亲自主持会议,决定组织一个调查组,前往嘉定县进行调查。调查组由市委办公厅、市农业委员会、市社科院和《解放日报》抽调人员组成。我参加了这次调查,是调查报告的主要执笔者之一。调查组到嘉定后,先到最早试点的封浜公社朱家和曹王公社张北两个生产队作重点调查,同时跑了一些面上单位,时间10天左右。其间调查组讨论了几次,肖卡同志还听过汇报。总的来说,试行生产队的效果是不错的。一方面调动了社员积极性,增强了生产责任心,提高了劳动工效和农活质量。推动了科学种田,还减少了浪费,降低了农本。既挖掘了生产潜力,做到了寸土不荒。同时,社员自由安排的时间多了,促进了家庭副业的发展;另一方面,生产队联产到劳以后,一购三留能摆平,承包指标并不低。集体化没有垮掉,机械化没有丢掉。当然,在试行过程中,也反映出了不少矛盾和问题。诸如联产到劳后,劳力不配套的农户有些实际困难;务工农户耕种土地负担轻,帮手多,两头占便宜;土地包劳分种后,由于管理不统一,成熟期不一致,对一片地的抢季节带来困难;场地和机械的使用不易统筹安排等等。 调查组经过讨论认为,实行联产到劳责任制,是一个正在探索的重要课题,嘉定县委依靠群众,认真试点,敢于实践的精神是好的。当然,在试行过程中,有些公社、生产队的做法过于简单,以致引起农村干部、社员和社会各阶层的反映和议论是很自然的。这里既有思想认识问题,也有切身利益问题和联产到劳责任制要研究解决的实际问题。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就是要尊重群众,尊重实践,把选择责任制形式的权力真正交给群众。调查组的具体意见是:
一,嘉定县封浜公社朱家生产队、曹王公社张北生产队等试行全部作物联产到劳是责任制的一种形式,实践效果较好,应当允许存在。
二,对已经试行联产到劳责任制的生产队,應积极帮助搞好。目前,即使是搞得最早的朱家和张北两个生产队,也只有半年多时间,才经历了夏熟作物这一熟的考验,还没有经过全年各熟、特别是没有经历自然灾害的严峻考验,要把可能遇到的问题设想得更充分一点。同时对暴露出来的一些矛盾和问题,要区别情况,认真对待,凡能够解决的,都要群策群力,找出解决的办法。
三,实行联产到劳责任制,一定要慎重稳妥,要尊重群众意愿,群众愿意选择的可以不予干涉,群众不接受的也不能强迫命令。特别要注意接受合作化高潮中那种大轰大嗡、一阵风、一刀切的教训。要允许进行各种形式责任制的试点。封浜公社太平大队八个生产队,就有四种形式的责任制,公社党委坚持一视同仁,分类指导,这种工作方法是值得提倡的。
这份调查报告提出的意见得到了市委领导的赞同和支持。为此,嘉定县的干部受到了鼓舞,推行联产到劳责任制的决心更坚定了。这时,大包干责任制已在全国农村逐步推开,郊区广大干部、群众,再也不顾原先的“三不”禁令,1982年底,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终于在市郊大地落地生根,显示出勃勃生机和活力。
赵巷公社农民负担过重
1978年7月,中共中央下发了减轻农民负担的37号文件。那时,“文化大革命”结束不久,农村经济发展缓慢,不少农村十分贫穷,而农民的负担却相当沉重。中央下发这个文件,是一项决心让农民得以休养生息,更好地发展农村生产力的有力举措。
时任上海市委书记的彭冲同志,很快作出批示,要市委办公厅组织一个调查组,选择一两个公社进行一次深入调查,摸清情况,采取对策,尽快恢复发展郊区农业和农村经济。为此,在市委秘书长的主持下,从市委办公厅和市农业局抽调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并选择青浦县赵巷公社进行调查,我也参加了这次调查,是调研报告的主要执笔者。记得那时正是炎夏,我们住在赵巷公社一家靠河边的小旅馆里,用餐在公社食堂,傍晚就在河里洗澡,而白天进行紧张的调查了解。
在赵巷公社我们主要了解三个方面的情况,一是非生产性开支问题,二是支农产品价格问题,三是农田基本建设中的问题。调查组深入社队,找基层干部座谈了解,还走到一些农户家中,和农民面对面交谈。同时,翻看账本,了解实情。经过近半个月的调查,基本掌握了赵巷公社农民负担的情况。
非生产性开支过多。赵巷公社非生产人员多、非生产性误工补贴多、非生产性开支多的情况比较突出。1978年公社有脱产干部57人,比1965年的25人增加1倍多。各种机构“五脏俱全”,有农业、副业、组织、政宣、工、青、妇等部门17个。各条线活动多,非生产性误工补贴也多。据不完全统计,1977年公社各条线召开的会议,举办的各种训练班,开展的各种活动,包括民兵训练、篮球选拔赛等,共误工27720个劳动日,占全社总用工372万多个劳动日的0.74%。这些误工都由生产队记工分配,按去年每工0.58元计算,全社18200名分配人口,平均每人负担1.5工,合0.87元。另外,公社举办的群众福利事业,如治疗血吸虫病、做计划生育手术等,也由生产队负担,去年共补贴52628工,平均每人负担2.8工,1.62元。上述两项合计,每人负担2.49元。从赵巷和沈家桥两个大队调查情况看,非生产性开支名目更多,平均每个社员一年负担3-4元。赵巷大队去年各种非生产性误工补贴共15112工,占全大队生产总用工的4.7%。其中:大队支书、正副大队长、总会计和粮管员5人,补贴2054工,平均每人411工;大队副职、条线干部14人,补贴3100工。这两笔共补贴5154工,按去年每工0.6元计算,平均每人负担2.9工、1.74元。社员对此意见很多,有的边插秧边嘀咕:第一棵是给国家插的,第二棵是给集体插的,第三棵是给非生产性人员插的,第四棵是给铺张浪费插的,第五棵是给贪污盗窃插的,第六棵才是给自己插的。
支农产品价格高、质量差。赵巷公社现有各种农业机械24种,2544台。这些农机多数是好的,社员是欢迎的。但有部分机械质量不好,有的技术还没有过关,常坏常修,甚至根本不能使用,加重了农民的负担。沈家桥大队第二生产队,有开沟机、盖麦机等五台“死机”,价值2200元,平均每人14元。社员反映:“农机不好,真把我们害苦了”,“看见死机,心里真气”。比较突出的问题有三个:一是有些试制性的农机卖给生产队,不能使用,成了废铁。二是有的农机性能不稳,质量不好,难以使用。三是零配件供应不足,影响使用。突出的是小拖拉机钢头、曲轴、钢体、变速箱等“四大件”,长期以来供应紧张;对化肥、农药的价格和质量,意见也比较多。青浦化肥厂生产的碳氨,规定50斤一包,但缺斤少两较多。南崧大队反映每包经常少一两斤,全大队按每亩用两包化肥计算,一年多开支1000元。
农田基本建设中农民负担重。赵巷公社去冬今春县办水利工程有43万土方,社办工程25万土方,两者合计68万土方。这是历史上没有过的。这些工程建设,对于整治水系,引排灌溉,水路运输,特别是降低低洼地区的地下水位,将发挥显著效益。但农民反映负担义务工过多。从我们重点调查的几个大队看,在开挖县、社河道所在的社队,负担更要重一些。如南崧大队去冬今春仅开挖河道一项按全大队1150人计算,平均每人负担13元。有些社员反映说:“现在,工人加工资,农民加负担,还是农民最穷。”
通过解剖赵巷公社农民负担这个“麻雀”,我们了解到了改革初期郊区农民负担的真实情况,深切感受到党中央下发37号文件是非常及时的。为此,我们提出了几点意见:
一是市有关部门和郊区各县、各公社都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37号文件,把减轻农民负担放到国民经济发展全局和发展农村生产力的高度来认识,决心要大,措施要坚决,这是调动广大农民生产积极性的重要措施。
二是建议郊区各县和各人民公社组织力量,进行一次认真的调查摸底,看看农民的负担到底有多重,从而在农村基层干部中增强减轻农民负担的紧迫感,在推进农村各项工作中,务必不能再增加农民的不合理负担。
三是市、县有关部门都要从减轻农民负担这个大局出发,研究落实本部门的改进措施,只有全党、全社会形成合力,农民的减负问题才会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这是党中央在农村改革开放初期,关注“三农”、关注民生而最早下发的减轻农民负担的一个文件。从1982年开始党中央连续下发推进农村改革和农村工作的5个“一号文件”,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此,在全国范围内迎来了农村改革和农村工作全面发展的蓬蓬勃勃的大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