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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中外交流的日益频繁,各地公共场所的双语标识越来越多,尤其是旅游景点的中英标识语更是随处可见。英语标识语的翻译是否合情合理,是否遵循了翻译最基本的规则,是否反应了中文标识语的文化内涵,都是值得探讨的问题。本文以翻译目的论为理论基础,对黄冈市遗爱湖景区的标识语的英文翻译现状进行分析,进而提出相应的翻译准则。
关键词:目的论;标识语;遗爱湖
引言
随着中国与各国经济和文化交流日益增多,各个行业对英语的需求也日益增长,在城市公共场所、旅游景点中,中英双语标识语的使用也越来越广泛。但是随着城市双语标识语的增多,各种标识语的翻译五花八门,所遵循的翻译的原则也不尽相同。本文拟从目的论的角度,以湖北黄冈遗爱湖景区为例,来分析探讨景区标识语在翻译中所应遵循的方法。
一、目的论的概念和发展
翻译目的论通常译为“Skopos theory”,“Skopos”是希腊语,意为 “目的”。翻译目的论是将“Skopos”概念运用于翻译的理论,即翻译过程的最主要因素是整体翻译行为的目的。
自上世纪70年代起,凯瑟琳娜·莱斯首先把功能范畴引入翻译批评,将语言功能,语篇类型和翻译策略相联系,提出了功能翻译理论的雏形。随后,汉斯·威米尔(Vermeer)在他所研究的翻译理论中提出了目的论,将翻译研究从原文中心论的束缚中摆脱出来。他认为翻译是以原文为基础的有目的和有结果的行为,翻译必须遵循一系列法则,其中目的法则居于首位,即译文取决于翻译的目的。威米尔还提出翻译者应根据不同的目的采用相应的翻译策略,而且有权根据翻译目的决定原文的哪些内容可以保留,哪些需要调整或修改。
威米尔认为,翻译中的最高法则应该是“目的法则”:翻译的目的不同,翻译时所采取的策略、方法也不同。换言之,翻译的目的决定了翻译的策略和方法。由于功能翻译理论就是以“目的原则”为最高准则,而任何翻译活动都是有目的的行为,如电影名称的翻译的最终目标和主要功能是帮助人们了解影片的主要内容,并激发观众的观看欲望;而景区翻译则是帮助外国友人更好的了解景区特点和其历史内涵。每一种翻译都指向一定的受众,因此翻译是在目的语情景中为某种目的及目标受众而生产的语篇。
二、标识语翻译简述
标识语,又名公示语,社会标志语,是一种独特的应用文体,是社会用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属于社会管理用语范畴,是应用于社会公共场合的一种特殊语言现象,涵盖范围很广,凡在公共场合出现旨在为一般公众或特殊群体提供宣传和服务的语言标牌或标语都可归于标识语范畴。街头的交通警示语,地名,路牌,商店的招牌,以及旅游景区的简介等等都是公共标识语。随着中国与其他国家的国际交往日益增多,城市公共场所、旅游景点的中英双语标识语越来越广泛的被使用,它们在对外宣传中发挥着不容忽视的作用。公共场合的中文标识语的翻译是否标准和规范,能否提供准确和实用的信息,是否反映出其文化内涵,都是值得大家研究的问题。
三、目的论的三大原则在翻译中的体现
1.目的原则(skopos rule)
目的论认为,所有翻译活动遵循的首要原则是“目的原则”,即翻译应在译入语情境和文化中,按译入语接受者期待的方式发生作用。如在遗爱湖景区的水边,就会有“湖内游泳危险,谨记生命珍贵”的标识语,其英文翻译便是“Swinging in lake is dangerous. Life is precious.”;还有“水边危险,请勿戏水”,翻译成“Waterside is dangerous. Do not play in the water.”在这些翻译当中,译文的目的性都非常明确,外国游客很容易理解标识语的目的。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整个翻译行为的过程,即结果决定方法。通常情况下,“目的”指的是译文的交际目的,即“译文在译入语社会文化语境中对译入语读者产生的交际功能”(Venuti:1998)。如在一些木制栏杆和柱子上,会看到“诸君到此一游,何须‘入木三分’”的标识语,它的翻译非常简洁易懂“Please don’t carve during your visit.”,翻译直捣内容中心,而不是盲目地把文言文的句式直译过来。因此,译者应在给定的翻译语境中明确其特定目的,并根据这一目的来决定采用何种翻译方法――直译、意译或介于两者之间。
2.连贯性原则(coherence rule)
连贯性指译文必须符合语内连贯(intra—textual coherence)的标准,即译文具有可读性和可接受性,能够使接受者理解并在译入语文化及使用译文的交际语境中有意义。如在遗爱湖的湖心小岛上就有标识语“儿童在此玩耍,需有大人陪同”,虽然中文的标识语非常对仗,但英文的翻译主要遵循其语内连贯的标准,译为“Children should be accompanied by the adults while playing here.”。还有景区内随处可见的环保标识语,如:“人生百年,环保千秋”,就被译成外国人在其文化语境中所容易理解的句式“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s as long as your lifespan.”,从而体现了语内连贯原则。
3.忠实性原则(fidelity rule)
忠实性原则指原文与译文之间应该存在语际连贯一致(inter—textual coherence)。这相当于其他翻译理论所谓的忠实于原文,但与原文忠实的程度和形式取决于译文的目的和译者对原文的理解。例如在遗爱湖景区的石头山周围就有很多这样的标识语,“攀爬危险,请勿‘登高望远’”,就被译为“Danger, don’t climb up”。译文简洁,虽然形式上并未完全忠实于原文,但忠实于其译文的目的。还有景区的绿化带上也随处可见这样的标识语,如“一草一木显温情,一举一动见文明”,其英文标识语为“Plants need your care.”。在这个标识语的翻译当中,其译文的忠实程度主要取决于译者对原文的理解,并且能够更直观地让外国游客了解标识语所要表达的目的。 结语
以上的三大原则构成了翻译目的论的基本原则,但是连贯性原则和忠实性原则必须服从于目的原则,这是目的论的首要原则。目的论用充分性(adequacy)而非等值(equivalence)作为评价译文的标准。从以上对遗爱湖景区标识语翻译的分析中我们了解到,连贯性原则和忠实性原则并不是普遍适用的,在翻译过程中我们应以目的原则为指导,以合适性作为评价译文的标准。目的论注重的不是译文与原文是否对等,而是强调译者在翻译过程中以译文的预期目的为出发点,根据各种语境因素,选择最合理的翻译方法。也就是说,译者的翻译策略必须由译文的预期目的或功能决定,这就是目的原则的精髓。在注重译文功能的同时,目的论也会注重译文在译语环境中的可读性,即“连贯法则”,以及译文与原文之间的语际连贯,即“忠实原则”,但后两者都必须服从于目的原则。
参考文献:
[1] Nord,Christiane. Translating as a Purposeful Activity: Functionalist Approaches Explained. 2001
[2] Vermeer, Hans J.Skopos and Commission in Translational Action. Readings in Translation Theory. 1989
[3] Venuti,Lawrence. The Scandals of Translation: Towards an Ethics of Difference. 1998
[4] 丁小凤.翻译目的论视域中的旅游翻译[J]. 池州学院学报. 2008(01)
[5] 卢德明.目的论在旅游资料翻译中的应用[J]. 科教文汇(中旬刊). 2008(09)
[6] 孙卫斌.目的论指导下的汉语标识语翻译[J]. 网络财富. 2010(17)
[7] 王雪琴,斐正方.从功能翻译的角度看公示语的翻译[J]. 科教文汇(下半月). 2006(10)
[8] 肖群.从翻译目的论看红色旅游景介的英译策略[J].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05)
[9] 袁翠.目的论与翻译失误研究——珠海市旅游景点译例分析[J]. 韶关学院学报. 2008(04)
[10] 赵伟飞.公示语的汉英翻译原则及翻译策略——以南宁市公示语英译为例[J]. 东南亚纵横. 2010(05)
作者简介
於银梅(1979— ) 黄冈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教师 硕士 研究方向:翻译及教学法。籍贯:湖北黄冈。
注:此文为黄冈师范学院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编号:2012019703
关键词:目的论;标识语;遗爱湖
引言
随着中国与各国经济和文化交流日益增多,各个行业对英语的需求也日益增长,在城市公共场所、旅游景点中,中英双语标识语的使用也越来越广泛。但是随着城市双语标识语的增多,各种标识语的翻译五花八门,所遵循的翻译的原则也不尽相同。本文拟从目的论的角度,以湖北黄冈遗爱湖景区为例,来分析探讨景区标识语在翻译中所应遵循的方法。
一、目的论的概念和发展
翻译目的论通常译为“Skopos theory”,“Skopos”是希腊语,意为 “目的”。翻译目的论是将“Skopos”概念运用于翻译的理论,即翻译过程的最主要因素是整体翻译行为的目的。
自上世纪70年代起,凯瑟琳娜·莱斯首先把功能范畴引入翻译批评,将语言功能,语篇类型和翻译策略相联系,提出了功能翻译理论的雏形。随后,汉斯·威米尔(Vermeer)在他所研究的翻译理论中提出了目的论,将翻译研究从原文中心论的束缚中摆脱出来。他认为翻译是以原文为基础的有目的和有结果的行为,翻译必须遵循一系列法则,其中目的法则居于首位,即译文取决于翻译的目的。威米尔还提出翻译者应根据不同的目的采用相应的翻译策略,而且有权根据翻译目的决定原文的哪些内容可以保留,哪些需要调整或修改。
威米尔认为,翻译中的最高法则应该是“目的法则”:翻译的目的不同,翻译时所采取的策略、方法也不同。换言之,翻译的目的决定了翻译的策略和方法。由于功能翻译理论就是以“目的原则”为最高准则,而任何翻译活动都是有目的的行为,如电影名称的翻译的最终目标和主要功能是帮助人们了解影片的主要内容,并激发观众的观看欲望;而景区翻译则是帮助外国友人更好的了解景区特点和其历史内涵。每一种翻译都指向一定的受众,因此翻译是在目的语情景中为某种目的及目标受众而生产的语篇。
二、标识语翻译简述
标识语,又名公示语,社会标志语,是一种独特的应用文体,是社会用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属于社会管理用语范畴,是应用于社会公共场合的一种特殊语言现象,涵盖范围很广,凡在公共场合出现旨在为一般公众或特殊群体提供宣传和服务的语言标牌或标语都可归于标识语范畴。街头的交通警示语,地名,路牌,商店的招牌,以及旅游景区的简介等等都是公共标识语。随着中国与其他国家的国际交往日益增多,城市公共场所、旅游景点的中英双语标识语越来越广泛的被使用,它们在对外宣传中发挥着不容忽视的作用。公共场合的中文标识语的翻译是否标准和规范,能否提供准确和实用的信息,是否反映出其文化内涵,都是值得大家研究的问题。
三、目的论的三大原则在翻译中的体现
1.目的原则(skopos rule)
目的论认为,所有翻译活动遵循的首要原则是“目的原则”,即翻译应在译入语情境和文化中,按译入语接受者期待的方式发生作用。如在遗爱湖景区的水边,就会有“湖内游泳危险,谨记生命珍贵”的标识语,其英文翻译便是“Swinging in lake is dangerous. Life is precious.”;还有“水边危险,请勿戏水”,翻译成“Waterside is dangerous. Do not play in the water.”在这些翻译当中,译文的目的性都非常明确,外国游客很容易理解标识语的目的。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整个翻译行为的过程,即结果决定方法。通常情况下,“目的”指的是译文的交际目的,即“译文在译入语社会文化语境中对译入语读者产生的交际功能”(Venuti:1998)。如在一些木制栏杆和柱子上,会看到“诸君到此一游,何须‘入木三分’”的标识语,它的翻译非常简洁易懂“Please don’t carve during your visit.”,翻译直捣内容中心,而不是盲目地把文言文的句式直译过来。因此,译者应在给定的翻译语境中明确其特定目的,并根据这一目的来决定采用何种翻译方法――直译、意译或介于两者之间。
2.连贯性原则(coherence rule)
连贯性指译文必须符合语内连贯(intra—textual coherence)的标准,即译文具有可读性和可接受性,能够使接受者理解并在译入语文化及使用译文的交际语境中有意义。如在遗爱湖的湖心小岛上就有标识语“儿童在此玩耍,需有大人陪同”,虽然中文的标识语非常对仗,但英文的翻译主要遵循其语内连贯的标准,译为“Children should be accompanied by the adults while playing here.”。还有景区内随处可见的环保标识语,如:“人生百年,环保千秋”,就被译成外国人在其文化语境中所容易理解的句式“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s as long as your lifespan.”,从而体现了语内连贯原则。
3.忠实性原则(fidelity rule)
忠实性原则指原文与译文之间应该存在语际连贯一致(inter—textual coherence)。这相当于其他翻译理论所谓的忠实于原文,但与原文忠实的程度和形式取决于译文的目的和译者对原文的理解。例如在遗爱湖景区的石头山周围就有很多这样的标识语,“攀爬危险,请勿‘登高望远’”,就被译为“Danger, don’t climb up”。译文简洁,虽然形式上并未完全忠实于原文,但忠实于其译文的目的。还有景区的绿化带上也随处可见这样的标识语,如“一草一木显温情,一举一动见文明”,其英文标识语为“Plants need your care.”。在这个标识语的翻译当中,其译文的忠实程度主要取决于译者对原文的理解,并且能够更直观地让外国游客了解标识语所要表达的目的。 结语
以上的三大原则构成了翻译目的论的基本原则,但是连贯性原则和忠实性原则必须服从于目的原则,这是目的论的首要原则。目的论用充分性(adequacy)而非等值(equivalence)作为评价译文的标准。从以上对遗爱湖景区标识语翻译的分析中我们了解到,连贯性原则和忠实性原则并不是普遍适用的,在翻译过程中我们应以目的原则为指导,以合适性作为评价译文的标准。目的论注重的不是译文与原文是否对等,而是强调译者在翻译过程中以译文的预期目的为出发点,根据各种语境因素,选择最合理的翻译方法。也就是说,译者的翻译策略必须由译文的预期目的或功能决定,这就是目的原则的精髓。在注重译文功能的同时,目的论也会注重译文在译语环境中的可读性,即“连贯法则”,以及译文与原文之间的语际连贯,即“忠实原则”,但后两者都必须服从于目的原则。
参考文献:
[1] Nord,Christiane. Translating as a Purposeful Activity: Functionalist Approaches Explained. 2001
[2] Vermeer, Hans J.Skopos and Commission in Translational Action. Readings in Translation Theory. 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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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卢德明.目的论在旅游资料翻译中的应用[J]. 科教文汇(中旬刊). 2008(09)
[6] 孙卫斌.目的论指导下的汉语标识语翻译[J]. 网络财富. 2010(17)
[7] 王雪琴,斐正方.从功能翻译的角度看公示语的翻译[J]. 科教文汇(下半月). 2006(10)
[8] 肖群.从翻译目的论看红色旅游景介的英译策略[J].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05)
[9] 袁翠.目的论与翻译失误研究——珠海市旅游景点译例分析[J]. 韶关学院学报. 2008(04)
[10] 赵伟飞.公示语的汉英翻译原则及翻译策略——以南宁市公示语英译为例[J]. 东南亚纵横. 2010(05)
作者简介
於银梅(1979— ) 黄冈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教师 硕士 研究方向:翻译及教学法。籍贯:湖北黄冈。
注:此文为黄冈师范学院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编号:2012019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