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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要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这也是在中央文件中首次提出这一概念。目前,人口老龄化带来的长期护理成本主要还是由家庭来负担的,对于解决老年人长期护理的负担问题,社会上呼声越来越高。本文主要通过借鉴山东、青岛等地方的经验,为昆明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的建设提供借鉴。
关键词:老年人;長期护理保险;问题;对策
一、研究背景
老年人的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其核心问题有以下三个:一是老年人晚年的收入保障问题,二是老年人晚年的医疗保障问题,三是老年人晚年的护理问题。前两个问题的本质都是经济问题,而第三个却不是经济问题,而是老年人的福利与保障问题。因为对于一个独居的甚至是长期卧床不起的老人来说,不管他多有钱,如果没有他人的护理,也无法安度晚年。在任何国家,居家养老都是主流,包括所有的发达国家,大部分人都在家养老,去养老院的毕竟是少数。在中国,由于传统文化和经济条件等原因,居家养老在相当长时期内都将是中国老年人的主要养老模式。所以,我们应当关注、引导、扶持居家养老,为居家养老创造条件,提供社会化服务,尤其对那些失能老人,那么,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很有必要的。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国內对护理保险方面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没有系统的理论研究,相关的书籍很少。荆涛在其题为《长期护理保险——中国未来极富竞争力的险种》(2006)综合分析了我国开展长期护理保险的需求供给因素,提出了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需要分三步走:即第一步,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第二步,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和社会基本长期护理保险相结合;第三步,强制性全民长期护理保险。夏秀梅在《我国开展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研究》(2006)对我国营造商业长期护理保险的环境提出建议。夏秀梅认为发展商业性的长期护理保险国家应当完善法律,给予保险公司一定的优惠条件,同时加强护理人员的培训。
国外发达国家对护理保险的研究已有很多年,因此已经形成相对比较完备的护理保险体系。美国健康保险学会(Health Insurance Association of American,HIAA)把长期护理保险定义为为消费者利用长期护理服务时产生的巨额护理费用进行保障(HIAA 1997)。关于长期护理保险的费用补偿和功能:Rivlin和Wiener(1988)在其论文《Who Should Pay for Long-Term Care for the Elderly?》讨论了采用什么方式为伤残老人的长期护理费用进行补偿。Gordon(2001)将长期护理保险扩展到了雇主和雇员方面,认为长期护理保险是雇主留住员工的一个主要手段;Schnepper(2001)讨论了长期护理保险的功能。关于长期护理保险的风险问题:Sloan和Norton(1997)论证了由于“逆选择”的存在可能对长期护理保险有“挤出效应”。作为世界上最早制定社会保障法的国家,德国在20世纪初就建立了当时比较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二战”后,随着联邦德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保障制度也更加完善,联邦德国成为世界上福利制度最完备的国家之一,社会保障制度覆盖了社会的各个层面,其中就包括护理保险制度。日本社会保障立法虽然起步比较晚,但发展很快,“二战”后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在20世纪60年代日本实现了“全民皆保险”的目标,但在70年代也出现了经济低迷和财政困难的问题。特别是2000年《护理保险法》的实施,使日本成为世界上继德国之后第二个拥有五种社会保险的国家。
三、研究的理论及实践意义
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将需求按层次从低到高分为五类:生理需求、安全需求、情感归属需求、尊重需求以及自我实现需求。生理需求是推动人类行动的主要动力,是人类维持生存的基本要求。马斯洛认为,只有最基本的生理需求得到满足,其它层次的需求才会成为新的推动因素。安全需求是对人们自身安全、健康保障、财产资源安全、工作职位以及家庭安全的需求。情感需求是指对亲情、友情和爱情等感情方面的需求。尊重需求是指自我尊重、尊重他人以及被他人尊重。自我实现需求是最高层次的需求,是指实现个人的理想、抱负,个人能力发挥到最大程度,独立完成与自己能力相匹配的一切事情,以表现个人实力的需求。
从需求理论中我们可以看出,越低层次的需求越容易得到满足,而越高层次的需求反而不容易满足。社会保障对满足社会成员的生存需求和安全需求上起到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安全需求。在安全需求中人们实际上是需要一种安全感,包括老年养老、医疗保障、避免工伤等。要满足社会成员的安全需求,解除人们的后顾之忧,就需要建立相应的完善的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制度。
确定老年人的需求对建立老年护理保险意义重大,老年人的需求主要包括物质需求、日常照料需求、健康保健需求及精神文化需求四个方面。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可以满足老人物质生活的需求,而老年护理保险可以满足老人日常生活照料、健康保健与精神文化的需求。
参考文献:
[1]赵立新.德国日本社会保障法研究[M].东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
[2]赵曼,韩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选择:一个研究综述[J].中国人口科学,2015(01).
[3]林宝.对中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模式的初步思考[J].老龄科学研究,2015(05).
作者简介:
刘学斌(1993—),男,汉族,河北省张家口人,云南民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社会保障理论与实务。
常莎莎(1993—),女,汉族,山西省晋城人,云南民族大学管理学院会计专硕专业。
闵旋(1992—),男,汉族,湖北省洪湖人,云南民族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社会保障理论与实务。
张朋(1992—),男,汉族,山东省青岛人,云南民族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015级研究生,研究方向:当代政府治理。
余碧莹(1991—),女,汉族,广东省清远人,云南民族大学文学与传媒学院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汉语言文字学。
关键词:老年人;長期护理保险;问题;对策
一、研究背景
老年人的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其核心问题有以下三个:一是老年人晚年的收入保障问题,二是老年人晚年的医疗保障问题,三是老年人晚年的护理问题。前两个问题的本质都是经济问题,而第三个却不是经济问题,而是老年人的福利与保障问题。因为对于一个独居的甚至是长期卧床不起的老人来说,不管他多有钱,如果没有他人的护理,也无法安度晚年。在任何国家,居家养老都是主流,包括所有的发达国家,大部分人都在家养老,去养老院的毕竟是少数。在中国,由于传统文化和经济条件等原因,居家养老在相当长时期内都将是中国老年人的主要养老模式。所以,我们应当关注、引导、扶持居家养老,为居家养老创造条件,提供社会化服务,尤其对那些失能老人,那么,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很有必要的。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国內对护理保险方面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没有系统的理论研究,相关的书籍很少。荆涛在其题为《长期护理保险——中国未来极富竞争力的险种》(2006)综合分析了我国开展长期护理保险的需求供给因素,提出了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需要分三步走:即第一步,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第二步,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和社会基本长期护理保险相结合;第三步,强制性全民长期护理保险。夏秀梅在《我国开展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研究》(2006)对我国营造商业长期护理保险的环境提出建议。夏秀梅认为发展商业性的长期护理保险国家应当完善法律,给予保险公司一定的优惠条件,同时加强护理人员的培训。
国外发达国家对护理保险的研究已有很多年,因此已经形成相对比较完备的护理保险体系。美国健康保险学会(Health Insurance Association of American,HIAA)把长期护理保险定义为为消费者利用长期护理服务时产生的巨额护理费用进行保障(HIAA 1997)。关于长期护理保险的费用补偿和功能:Rivlin和Wiener(1988)在其论文《Who Should Pay for Long-Term Care for the Elderly?》讨论了采用什么方式为伤残老人的长期护理费用进行补偿。Gordon(2001)将长期护理保险扩展到了雇主和雇员方面,认为长期护理保险是雇主留住员工的一个主要手段;Schnepper(2001)讨论了长期护理保险的功能。关于长期护理保险的风险问题:Sloan和Norton(1997)论证了由于“逆选择”的存在可能对长期护理保险有“挤出效应”。作为世界上最早制定社会保障法的国家,德国在20世纪初就建立了当时比较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二战”后,随着联邦德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保障制度也更加完善,联邦德国成为世界上福利制度最完备的国家之一,社会保障制度覆盖了社会的各个层面,其中就包括护理保险制度。日本社会保障立法虽然起步比较晚,但发展很快,“二战”后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在20世纪60年代日本实现了“全民皆保险”的目标,但在70年代也出现了经济低迷和财政困难的问题。特别是2000年《护理保险法》的实施,使日本成为世界上继德国之后第二个拥有五种社会保险的国家。
三、研究的理论及实践意义
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将需求按层次从低到高分为五类:生理需求、安全需求、情感归属需求、尊重需求以及自我实现需求。生理需求是推动人类行动的主要动力,是人类维持生存的基本要求。马斯洛认为,只有最基本的生理需求得到满足,其它层次的需求才会成为新的推动因素。安全需求是对人们自身安全、健康保障、财产资源安全、工作职位以及家庭安全的需求。情感需求是指对亲情、友情和爱情等感情方面的需求。尊重需求是指自我尊重、尊重他人以及被他人尊重。自我实现需求是最高层次的需求,是指实现个人的理想、抱负,个人能力发挥到最大程度,独立完成与自己能力相匹配的一切事情,以表现个人实力的需求。
从需求理论中我们可以看出,越低层次的需求越容易得到满足,而越高层次的需求反而不容易满足。社会保障对满足社会成员的生存需求和安全需求上起到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安全需求。在安全需求中人们实际上是需要一种安全感,包括老年养老、医疗保障、避免工伤等。要满足社会成员的安全需求,解除人们的后顾之忧,就需要建立相应的完善的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制度。
确定老年人的需求对建立老年护理保险意义重大,老年人的需求主要包括物质需求、日常照料需求、健康保健需求及精神文化需求四个方面。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可以满足老人物质生活的需求,而老年护理保险可以满足老人日常生活照料、健康保健与精神文化的需求。
参考文献:
[1]赵立新.德国日本社会保障法研究[M].东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
[2]赵曼,韩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选择:一个研究综述[J].中国人口科学,2015(01).
[3]林宝.对中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模式的初步思考[J].老龄科学研究,2015(05).
作者简介:
刘学斌(1993—),男,汉族,河北省张家口人,云南民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社会保障理论与实务。
常莎莎(1993—),女,汉族,山西省晋城人,云南民族大学管理学院会计专硕专业。
闵旋(1992—),男,汉族,湖北省洪湖人,云南民族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社会保障理论与实务。
张朋(1992—),男,汉族,山东省青岛人,云南民族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015级研究生,研究方向:当代政府治理。
余碧莹(1991—),女,汉族,广东省清远人,云南民族大学文学与传媒学院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汉语言文字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