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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随着修水县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排水基础设施已不能满足排水方面的需求。为了加快修水县城进一步的开发建设,提高城市的综合竞争力,本文针对修水县排水工程现状,对排水基础设施进行了规划设计,规划采用截流式雨污合流制,寻求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实现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排水工程 污水工程规划 雨水工程规划
1供水工程现状
现状供水水厂一座,即县第二水厂,位于国家粮库的西南侧,1993年6月竣工投产,规模为1.0万立方米/日,于1998年扩建,规模达3.0万吨/日,占地面积0.85公顷,水源为安溪河上游水。
县城用水人数共计10.61万人,自来水普及率99%,根据近5-10年的用水量数据统计,生活用水比例所占比例较大,约为67.4%,工业用水比例为4.6%,办公用水比例为13.35%,经营、基建用水比例为10.57%,宾馆、饭店用水比例为1.87%,特行用水比例为0.48%,综合用水比例为1.73%。
从上表可以看出:近10年修水县城用水量一直处于增长状态,年均增长率约为10%。修水县城用水量远未饱和,上升空间巨大,在未来的若干年内,其用水量还会持续增长,只是年均增长率会有所下降。
1.1现状存在的问题
(1)现有排水设施由于种种原因不太完善且未成系统,一些盖板涵设置尺寸不够,堵塞严重,卫生条件差,不能发挥城市排水应有的功能,对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和市民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
(2)排水系统采用合流制排水体制,虽然已经沿岸边设置了截污干管,由于支管系统收集污水的效率较低,导致截污干管的作用难以全部发挥。
(3)山体洪水排除系统与地面雨水收集系统未能完全分离,导致雨季溢流口难以顺畅排除雨水,产生内涝现象。
(4)现状部分河道淤积,行洪断面不够,水体污染严重,影响了城市的生活环境和质量。
(5)暴雨时个别低洼地区排水不畅或积水无法重力流排除,产生内涝现象。
(6)城市管理力度不够,有些单位没有重视配套排水设施建设,少数居民环境意识淡薄,任意倾倒污水、垃圾,堵塞雨水口或管道。
(7)现状截污系统未能全盘统筹考虑,难以满足未来城市发展的需求。
2污水工程规划
2.1污水设施规划
2.1.1污水处理厂规划
污水处理厂规划采用《修水县城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规划成果,本次规划将污水处理厂规模进行调整,适当增加用地规模,为深度处理预留用地。规划区共规划两座污水处理厂,详见表2-1。
2.1.2污水泵站规划
根据《修水县城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各个片区控规以及规划区污水量计算结果,至规划期末,规划区共有污水提升泵站4座,其中新建泵站2座,现状保留2座。具体规划情况见表2-2。
2.1.3污水管网系统规划
规划结合县城竖向和用地布局进行污水干管的布置定线,污水管道的布置应充分利用地形,使管道走向符合地形趋势,尽可能顺坡排水,减少埋深,避免设置泵站,达到经济合理的目的,以污水处理厂收集范围划分为两大收集片区,县城污水处理厂片区和工业污水处理厂片区。规划截污干管主要沿修河两侧布置,沿宁红大道、工业大道等主要道路布置污水干管,并沿城区道路分别在各个排水分区内布置若干污水支管,形成完善的污水系统。各分区系统详述如下:
2.1.4修河以北老城区污水系统
现状排水系统错综复杂,排水制度为截流式雨污合流制,仅有一套排水管网,现状道路较窄,缺少管位,难以改造为完全分流制排水体制,故规划维持现状不变,仅在排水不畅处进行局部改造。
2.4.2修河以南新中心区污水系统
现状排水制度为截流式雨污合流制,仅有一套排水管网,不过由于为新建设区域,现状道路路幅较宽,现状排水管道较少,可以逐步改造为完全分流制排水体制,现状排水管网保留作为污水管道,另行敷设雨水管道。主要改造管道为:六经路上敷设的d800~d1200排水管道保留作为污水管道;三经路、五经路上西侧敷设的d800~d1000排水管道保留作为污水管道;滨江西路(秀水大道)、宁红大道上也敷设有现状排水管道需要进行废除,按照分流制排水体制进行改造。
现状d500~d700的截污管道由于需要接纳良塘片区污水,管径偏小,将来不能满足排水需要,需要改造为d800的污水管道,以较小的坡度接入现状d800截污管道。
2.2污水管道敷设
规划污水管道沿城市道路敷设,与道路中心线平行,尽可能布置在人行道、绿化带或慢车道下,污水管道在市政道路下的埋设位置应符合《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
2.3污水排放标准
实施污水资源化,应将城市污水处理的战略目标由传统意义上的“污水处理达标排放”转变为以提高水的综合利用率为核心的“水的循环再利用”。规划期内仍应逐步建立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达到削减水污染负荷,提高水体水质功能的目标。修水县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最终受纳水体为修河,排出口处水质属III级水域标准,城区内污水集中收集到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厂出厂水需达到一级B排放标准方可排入修河。
3雨水工程规划
3.1雨水管网系统规划
3.1.修河以北老城区雨水管网系统
本片区排水制度为截流式雨污水合流制,仅有一套排水管网,位于凤凰山与修河之间,由于是老城区,街道狭窄、排水系统凌乱,管网改造难度较大,沿河已经建成了截污干管,故规划维持现状截流式的雨污水合流体制,梳理现状排水管渠,在充分利用现状管渠的基础上,局部改造,重点解决局部的排水问题,沿鹦鵡街的现状B×H=1.5米×1.2米渠道需要就进接入修河,凤凰山路北侧穿越地块的B×H=1.5米×1.2米渠道需要废除,沿道路敷设的接入现状B×H=1.5米×1.2米渠道。重新沿道路敷设的管道尽量采用暗管,以减少混合污水对环境的影响。
3.1.2修河以南新中心区雨水管网系统
本片区排水制度为截流式雨污水合流制,仅有一套排水管网,南临修河,北靠山体,由于本片区大部分为建成区,道路相对较宽,具有雨污水分流的条件,现状排水管网保留作为污水管道,新建一套雨水管网,雨水管道呈现“五纵三横的布置形式,五纵为:兴桥南路上敷设有d600~d1350雨水管道;三经路上敷设有d1000雨水管道;四经路敷设有d600~d1350雨水管道;五经路上敷设有d800~d1000雨水管道;六经路上敷设有d800~d1200雨水管道。三横为:宁红大道上敷设有d600~d1200雨水管道;康顺路上敷设有d600~d1200雨水管道;沿江路上敷设有d600~d1350雨水管道;雨水就近接入黄土坑河等小河道,最终排入修河。
4建设和运行管理措施
(1)在城市道路设计中做好配套的管网建设。道路新建或扩建时,应按照雨、污水规划同步埋设雨、污水管。
(2)在新区建设和小区开发中做好配套管网建设。通过规划控制,建设雨、污水管道系统,形成雨、污水收集网络。
(3)在实行雨水、污水分流制的地区,雨水和污水管道不得混接,应上报市政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接入市政排水管网。
(4)严禁有毒有害工业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道系统中。工业废水排入市政管道,应预先处理并达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的要求后方可排入。工业废水需经环保部门、市政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排入市政管网,并根据规定向市政部门缴纳相应的污水处理费用。
(5)工程竣工后,由市政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维护管理,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有关政府省、市、县的管理规定,以保证管网系统的正常运行。
关键词:排水工程 污水工程规划 雨水工程规划
1供水工程现状
现状供水水厂一座,即县第二水厂,位于国家粮库的西南侧,1993年6月竣工投产,规模为1.0万立方米/日,于1998年扩建,规模达3.0万吨/日,占地面积0.85公顷,水源为安溪河上游水。
县城用水人数共计10.61万人,自来水普及率99%,根据近5-10年的用水量数据统计,生活用水比例所占比例较大,约为67.4%,工业用水比例为4.6%,办公用水比例为13.35%,经营、基建用水比例为10.57%,宾馆、饭店用水比例为1.87%,特行用水比例为0.48%,综合用水比例为1.73%。
从上表可以看出:近10年修水县城用水量一直处于增长状态,年均增长率约为10%。修水县城用水量远未饱和,上升空间巨大,在未来的若干年内,其用水量还会持续增长,只是年均增长率会有所下降。
1.1现状存在的问题
(1)现有排水设施由于种种原因不太完善且未成系统,一些盖板涵设置尺寸不够,堵塞严重,卫生条件差,不能发挥城市排水应有的功能,对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和市民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
(2)排水系统采用合流制排水体制,虽然已经沿岸边设置了截污干管,由于支管系统收集污水的效率较低,导致截污干管的作用难以全部发挥。
(3)山体洪水排除系统与地面雨水收集系统未能完全分离,导致雨季溢流口难以顺畅排除雨水,产生内涝现象。
(4)现状部分河道淤积,行洪断面不够,水体污染严重,影响了城市的生活环境和质量。
(5)暴雨时个别低洼地区排水不畅或积水无法重力流排除,产生内涝现象。
(6)城市管理力度不够,有些单位没有重视配套排水设施建设,少数居民环境意识淡薄,任意倾倒污水、垃圾,堵塞雨水口或管道。
(7)现状截污系统未能全盘统筹考虑,难以满足未来城市发展的需求。
2污水工程规划
2.1污水设施规划
2.1.1污水处理厂规划
污水处理厂规划采用《修水县城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规划成果,本次规划将污水处理厂规模进行调整,适当增加用地规模,为深度处理预留用地。规划区共规划两座污水处理厂,详见表2-1。
2.1.2污水泵站规划
根据《修水县城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各个片区控规以及规划区污水量计算结果,至规划期末,规划区共有污水提升泵站4座,其中新建泵站2座,现状保留2座。具体规划情况见表2-2。
2.1.3污水管网系统规划
规划结合县城竖向和用地布局进行污水干管的布置定线,污水管道的布置应充分利用地形,使管道走向符合地形趋势,尽可能顺坡排水,减少埋深,避免设置泵站,达到经济合理的目的,以污水处理厂收集范围划分为两大收集片区,县城污水处理厂片区和工业污水处理厂片区。规划截污干管主要沿修河两侧布置,沿宁红大道、工业大道等主要道路布置污水干管,并沿城区道路分别在各个排水分区内布置若干污水支管,形成完善的污水系统。各分区系统详述如下:
2.1.4修河以北老城区污水系统
现状排水系统错综复杂,排水制度为截流式雨污合流制,仅有一套排水管网,现状道路较窄,缺少管位,难以改造为完全分流制排水体制,故规划维持现状不变,仅在排水不畅处进行局部改造。
2.4.2修河以南新中心区污水系统
现状排水制度为截流式雨污合流制,仅有一套排水管网,不过由于为新建设区域,现状道路路幅较宽,现状排水管道较少,可以逐步改造为完全分流制排水体制,现状排水管网保留作为污水管道,另行敷设雨水管道。主要改造管道为:六经路上敷设的d800~d1200排水管道保留作为污水管道;三经路、五经路上西侧敷设的d800~d1000排水管道保留作为污水管道;滨江西路(秀水大道)、宁红大道上也敷设有现状排水管道需要进行废除,按照分流制排水体制进行改造。
现状d500~d700的截污管道由于需要接纳良塘片区污水,管径偏小,将来不能满足排水需要,需要改造为d800的污水管道,以较小的坡度接入现状d800截污管道。
2.2污水管道敷设
规划污水管道沿城市道路敷设,与道路中心线平行,尽可能布置在人行道、绿化带或慢车道下,污水管道在市政道路下的埋设位置应符合《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
2.3污水排放标准
实施污水资源化,应将城市污水处理的战略目标由传统意义上的“污水处理达标排放”转变为以提高水的综合利用率为核心的“水的循环再利用”。规划期内仍应逐步建立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达到削减水污染负荷,提高水体水质功能的目标。修水县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最终受纳水体为修河,排出口处水质属III级水域标准,城区内污水集中收集到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厂出厂水需达到一级B排放标准方可排入修河。
3雨水工程规划
3.1雨水管网系统规划
3.1.修河以北老城区雨水管网系统
本片区排水制度为截流式雨污水合流制,仅有一套排水管网,位于凤凰山与修河之间,由于是老城区,街道狭窄、排水系统凌乱,管网改造难度较大,沿河已经建成了截污干管,故规划维持现状截流式的雨污水合流体制,梳理现状排水管渠,在充分利用现状管渠的基础上,局部改造,重点解决局部的排水问题,沿鹦鵡街的现状B×H=1.5米×1.2米渠道需要就进接入修河,凤凰山路北侧穿越地块的B×H=1.5米×1.2米渠道需要废除,沿道路敷设的接入现状B×H=1.5米×1.2米渠道。重新沿道路敷设的管道尽量采用暗管,以减少混合污水对环境的影响。
3.1.2修河以南新中心区雨水管网系统
本片区排水制度为截流式雨污水合流制,仅有一套排水管网,南临修河,北靠山体,由于本片区大部分为建成区,道路相对较宽,具有雨污水分流的条件,现状排水管网保留作为污水管道,新建一套雨水管网,雨水管道呈现“五纵三横的布置形式,五纵为:兴桥南路上敷设有d600~d1350雨水管道;三经路上敷设有d1000雨水管道;四经路敷设有d600~d1350雨水管道;五经路上敷设有d800~d1000雨水管道;六经路上敷设有d800~d1200雨水管道。三横为:宁红大道上敷设有d600~d1200雨水管道;康顺路上敷设有d600~d1200雨水管道;沿江路上敷设有d600~d1350雨水管道;雨水就近接入黄土坑河等小河道,最终排入修河。
4建设和运行管理措施
(1)在城市道路设计中做好配套的管网建设。道路新建或扩建时,应按照雨、污水规划同步埋设雨、污水管。
(2)在新区建设和小区开发中做好配套管网建设。通过规划控制,建设雨、污水管道系统,形成雨、污水收集网络。
(3)在实行雨水、污水分流制的地区,雨水和污水管道不得混接,应上报市政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接入市政排水管网。
(4)严禁有毒有害工业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道系统中。工业废水排入市政管道,应预先处理并达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的要求后方可排入。工业废水需经环保部门、市政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排入市政管网,并根据规定向市政部门缴纳相应的污水处理费用。
(5)工程竣工后,由市政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维护管理,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有关政府省、市、县的管理规定,以保证管网系统的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