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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相比创业板存在着上市交易场所、股票代码、审核制度、发行定价机制、上市门槛、上市企业主营业务要求、券商跟投、交易机制、涨跌幅限制、每手股数、减持制度、退市机制、投资门槛等方面的差别。
关键词:科创板;创业板;比较
2019年7月22日首批25家科创企业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但科创板和创业板存在着一定的区别,下面对二者进行对比分析。
一、上市交易场所不同
科创板股票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而创业板股票则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股票代码不同
科创板股票代码为688xxx,即以688开头,外加另外三位数,而创业板则是300xxx,即以300开头,外加另外三位数。
三、审核制度不同
科创板试行注册制,由上海证券交易所负责发行上市审核,证监会作出准予注册的决定,而创业板实行核准制,由证监会发审委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四、发行定价机制不同
科创板全面采用市场化询价的定价方式。在新股发行上,除了保留与创业板的网上+网下配售机制之外,网下配售对象从原来6类增至7类,引入私募参与网下询价配售。而创业板目前的定价机制,都是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原则上以静态市盈率23倍为发行价。
五、上市门槛不同
发行人申请在科创板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2)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发行人申请在创业板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2)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3)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4)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六、上市企业主营业务要求不同
科创板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以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板上市要求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发展主营业务。
七、券商跟投不同
科创板试行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制度。发行人的保荐机构通过依法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或者实际控制该保荐机构的证券公司依法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参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并对获配股份设定限售期。
八、交易机制不同
科创板采取T+1的交易模式,引入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每个交易日的15:05至15:30,投资者通过盘后固定价格交易买卖科创板股票的,应当向证券公司提交收盘定价委托指令。收盘定价委托指令应当包括:证券账户号码、证券代码、买卖方向、限价、委托数量等内容。盘后固定价格交易阶段,上交所以收盘价为成交价、按照时间优先原则对收盘定价申报进行逐笔连续撮合。
九、涨跌幅限制不同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也就是新股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从第六个交易日开始,竞价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20%。而创业板上市首日集合竞价设20%上限,开盘后设20%上限,最大涨幅为发行价的44%。从第二个交易日开始实行涨跌幅10%的限制。
十、每手股数不同
通过限价申报买卖科创板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且不超过10万股,但通过市价申报买卖科创板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且不超过5万股。而创业板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100股,且不超过100万股。
十一、减持制度不同
科创板减持规定:(1)保持控制权和技术团队稳定。控股股东在解除限售后减持股份,应当保持控制权稳定和明确;(2)对尚未盈利公司股东减持作出限制。对于上市时尚未盈利的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公司实现盈利前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但公司上市届满5年的,不再受此限制;(3)优化股份减持方式。
十二、退市机制不同
科创板退市条件分为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交易类强制退市、财务类强制退市、规范类强制退市等方面。在财务方面,近一年扣非净利润为负、且近一年营收低于1亿元,或者近一年净资产为负时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而创业板的退市条件为连续3年亏损、追溯调整导致连续3年亏损、净资产为负或追溯调整导致净资产为负、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未改正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重大差错或虚假记载等。
十三、投资门槛不同
科创板个人投资者应當符合的条件包括:一是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二是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而创业板个人投资者则需两年以上(含两年)股票交易经验。
参考文献:
[1]《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2]《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
关键词:科创板;创业板;比较
2019年7月22日首批25家科创企业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但科创板和创业板存在着一定的区别,下面对二者进行对比分析。
一、上市交易场所不同
科创板股票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而创业板股票则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股票代码不同
科创板股票代码为688xxx,即以688开头,外加另外三位数,而创业板则是300xxx,即以300开头,外加另外三位数。
三、审核制度不同
科创板试行注册制,由上海证券交易所负责发行上市审核,证监会作出准予注册的决定,而创业板实行核准制,由证监会发审委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四、发行定价机制不同
科创板全面采用市场化询价的定价方式。在新股发行上,除了保留与创业板的网上+网下配售机制之外,网下配售对象从原来6类增至7类,引入私募参与网下询价配售。而创业板目前的定价机制,都是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原则上以静态市盈率23倍为发行价。
五、上市门槛不同
发行人申请在科创板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2)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发行人申请在创业板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2)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3)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4)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六、上市企业主营业务要求不同
科创板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以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板上市要求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发展主营业务。
七、券商跟投不同
科创板试行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制度。发行人的保荐机构通过依法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或者实际控制该保荐机构的证券公司依法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参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并对获配股份设定限售期。
八、交易机制不同
科创板采取T+1的交易模式,引入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每个交易日的15:05至15:30,投资者通过盘后固定价格交易买卖科创板股票的,应当向证券公司提交收盘定价委托指令。收盘定价委托指令应当包括:证券账户号码、证券代码、买卖方向、限价、委托数量等内容。盘后固定价格交易阶段,上交所以收盘价为成交价、按照时间优先原则对收盘定价申报进行逐笔连续撮合。
九、涨跌幅限制不同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也就是新股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从第六个交易日开始,竞价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20%。而创业板上市首日集合竞价设20%上限,开盘后设20%上限,最大涨幅为发行价的44%。从第二个交易日开始实行涨跌幅10%的限制。
十、每手股数不同
通过限价申报买卖科创板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且不超过10万股,但通过市价申报买卖科创板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且不超过5万股。而创业板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100股,且不超过100万股。
十一、减持制度不同
科创板减持规定:(1)保持控制权和技术团队稳定。控股股东在解除限售后减持股份,应当保持控制权稳定和明确;(2)对尚未盈利公司股东减持作出限制。对于上市时尚未盈利的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公司实现盈利前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但公司上市届满5年的,不再受此限制;(3)优化股份减持方式。
十二、退市机制不同
科创板退市条件分为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交易类强制退市、财务类强制退市、规范类强制退市等方面。在财务方面,近一年扣非净利润为负、且近一年营收低于1亿元,或者近一年净资产为负时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而创业板的退市条件为连续3年亏损、追溯调整导致连续3年亏损、净资产为负或追溯调整导致净资产为负、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未改正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重大差错或虚假记载等。
十三、投资门槛不同
科创板个人投资者应當符合的条件包括:一是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二是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而创业板个人投资者则需两年以上(含两年)股票交易经验。
参考文献:
[1]《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2]《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