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巩固\发展东方社会农村社会主义因素的思想

来源 :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uwang123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在《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中,马克思虽然没有直接回答巩固、发展东方社会农村社会主义因素的问题,但是在论述俄国村社的二重性特点和相应的发展趋势中已经提及了相关思想,具体表现为:解放农民,实现人的独立自由性;革命胜利后,立即逐步进行;限制私人财富的逐步增长和积累;实现土地由私有制向公有制的转变;开展大规模机器生产和实行劳动组合关系;国家资金支持;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占有资本主义制度所创造的一切积极的成果。
  [关键词]马克思;东方社会;农村;社会主义
  [中图分类号]A8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689(2010)02-0145—06
  
  为了表达对俄国历史发展的前景,特别是对俄国农村公社命运的看法,1881年3月8日马克思写了《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此信虽然很简短,但是影响深远。经历了一百多年,它仍然是当前中国学术界研究东方社会理论的重要文本。在众多的研究成果中,有关“卡夫丁峡谷”的系列问题是其争论重点,主要集中体现在探讨马克思是提出“跨越”还是“不通过”的概念;“跨越”或者“不通过”的条件;“卡夫丁峡谷”是指资本主义的制度还是制度下的灾难;马克思、恩格斯东方社会理论的差异等等。但是文本中马克思有关如何巩固、发展东方社会农村社会主义因素的思想却一直被忽视,即使提及也往往与俄国村社的二重性特点和相应的发展趋势联系起来,很少作为一个独立的思想提炼出来。在文本中马克思从前提条件、时机步骤、方法途径、内外保障等方面就如何巩固、发展东方社会农村社会主义因素进行了较为总体和系统的思考。尽管有些是针对当时当地的考虑,但思想内核对于当下中国农村社会主义因素的巩固、发展仍然具有重要的理论参考和实践指导价值。
  
  一、解放农民,实现人的独立自由性——巩固、发展东方社会农村社会主义因素的前提条件
  
  从人学的角度来看,马克思主义正是通过对人的发展的历史与现实的考察,提出了未来的理想社会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社会。而作为总体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前提条件是“每一个人的自由发展。这里的“每一个人”不是仅仅特指工人阶级,同样也包括农民阶级在内的人民群众的所有个体成员。在《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中,为了防止和避免俄国农村公社被消灭的“历史必然性”,马克思提出了“如果在农民解放的时候,农村公社立即被置于正常的发展条件下……”,“要挽救俄国公社,就必须有俄国革命”等论断。这里的“革命”和“解放”,可以说相互关联,“革命”是“解放”的手段,“解放”是“革命”的目的。
  从此信的文本来进行解读,“解放”的内在意蕴为实现人的独立自由性。人的独立自由性表现为通过“革命”一方面使农民获得政治上的自由,即使俄国农民摆脱中世纪狭隘的联合,能够真正实现自由交往,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获取经济上的人性解放,即摆脱或避免资本主义私有制下所产生的异化现象,而不是所谓使农民获得土地,实行“耕者有其田”这一狭隘的经济功利主义。联系当时俄国村社情况来看,农民已经有了土地等私人财产,可以进行耕作并且享有劳动成果。“在公社内,房屋及其附属物——园地,已经是农民的私有财产”,“虽然耕地仍然是公有财产,但定期在‘农业公社’各个社员之间进行分配,因此,每个农民自力耕种分配给他的田地,并且把产品留为己有”。农民的“不解放”在于政治上个人是依附于共同体的,没有个人的权利,不能够进行自由的交往,从而不能够完全实现自己的价值。“俄国的‘农业公社’有一个特征,这个特征造成它的软弱性以及同各方面的敌对状态。这就是它的孤立性,公社与公社之间的生活缺乏联系,而保持这种与世隔绝的小天地。”在经济上表现为或受国内外反动势力的影响面临被吞没的境地。“现在的剥削人民群众的方式已经过时了。因此,必须有点新东西,而这种新东西,虽然表现为各种不同的形式,但总不外是,消灭公有制,使比较富裕的少数农民形成农村中间阶级,而使绝大多数的农民干脆变为无产者”,“‘农村公社’几乎陷入绝境;另一方面,强有力的阴谋正等待着它,准备给它以最后的打击”。或由于内在私有因素的膨胀而导致自杀。“在公社内部产生利益冲突,这种冲突先是使耕地变为私有财产,最后造成私人占有已经变成私有财产的公社附属物的森林、牧场、荒地等等。”
  
  二、革命胜利后,立即逐步进行公社公有制——巩固、发展东方社会农村社会主义因素的策略原则
  
  “农民是一个特殊的阶级:他们是劳动者,是资本主义剥削的敌人,但同时又是私有者。”作为生产劳动者和旧社会的被剥削和被压迫者,决定了农民阶级是工人阶级的最可依靠和最坚固的同盟者;作为个体所有者,农民阶级也会自发地产生与社会主义不相适应的因素。因此,如何使农民成为社会主义条件下的新型劳动者,使个体所有制转化为集体所有制,这些问题都是社会主义国家尤其是东方的社会主义国家必须要慎重解决的问题。而其中时机步骤的把握十分关键,既不能影响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和巩固,又要考虑农民群众的思想认识水平。
  在《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中,马克思对此问题给出了一个明确的答案,即革命胜利后立即逐步进行。“农村公社立即被置于正常的发展条件下”,“土地公有制使它有可能直接地、逐步地把小地块个体耕作转化为集体耕作”。这里的“立即”和“逐步”,看起来是矛盾的概念,但是通过对文本的解读来看其实是不同的所指。“农村公社立即被置于正常的发展条件下”的“立即”,有“直接”的含义。联系上下文来看,主要是指俄国公社的发展可以不再走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农村由私有制转化为公有制的道路,而是在公社公有制因素基础上直接转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因此,在这方面刚刚获得政权的社会主义国家必须高度重视,不能在思想上有任何的动摇。“在俄国,由于各种情况的独特结合,至今还在全国范围内存在着的农村公社能够逐渐摆脱其原始特征,并直接作为集体生产的因素在全国范围内发展起来。”其中提到的“逐步”有“循序渐进”的含义,指的是在公社的进化上不要犯急躁冒进的情绪,以致不顾农民的物质利益和思想认识水平强行改变所有制性质。“不言而喻,公社的进化将是逐步的,第一步可能是在它目前的基础上为它创造正常的条件。”这样的思想,在1881年3月8日(注《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的写作时间)前后,马克思和恩格斯都给予了一贯、反复的强调。如在1871年《法兰西内战》中马克思指出“以自由的联合的劳动条件去代替劳动接受奴役的经济条件,需要相当一阶段时间才能逐步完成(这是经济改造)”;在1874-1875年《巴枯宁(国家制度和无政府主义)一书摘要》中马克思就要求“这些措施,一开始就应当促进土地私有制向集体所有制的过渡,让农民自己通过经济的道路来实现这种过渡”;在1894年《法德农民问题》一文中恩格斯就强调“法国 纲领的原理是绝对正确的:我们预见到小农必然灭亡,但我们无论如何不要以自己的干预去加速其灭亡”。
  
  三、限制私人财富的逐步增长和积累——巩固、发展东方社会农村社会主义因素的重要途径
  
  社会主义制度确立前,农民经济是以私有制和小商品生产为经济基础的。而小商品农民经济是“站在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之间的十字路口的经济”。具体来说,农村中私人财富的增长和积累,促使了农民有走资本主义的趋势,“个体农民是最后一个资本主义阶段”,“农民当他还是从事小商品生产的个体农民的时候,经常不断地从自己中间分泌出而且不能不分泌出资本家来”;同时也加速了农民自身的阶级分化,产生小资产农民和劳动农民。“农业中的小生产者(不管他是在份地上经营还是在其他什么土地上经营,都是一样)在商品经济发展的条件下,必然是小资产者。”可见,在社会主义制度确立前,这些因素和所产生的危险趋势也成为巩固、发展农村社会主义因素的主要经济障碍。
  对于上述情况,在《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中马克思进行了具体的阐述。如分析俄国“农村公社”所处危险境地的原因时,马克思强调了小商品经济下私人财富增长和积累的危害性:一方面破坏了农村中的经济平等和社会平等;另一方面侵蚀了原有的微弱的公有因素。“撇开敌对环境的一切其他有害要素的影响不说,仅仅是个别家庭手中的动产,例如它们的牲畜、有时甚至是奴隶或农奴这样的财富的逐步增长,这种私人积累,从长远来看足以破坏原始的经济平等和社会平等,并且在公社内部产生利益冲突,这种冲突首先触及公共的耕地财产,最后扩展到森林、牧场和荒地等等这样一些已经变成私有财产的公社附属物的公共财产。”对马克思的这一论述的理解和运用,我们必须联系马克思所指的特定条件,即限制私人财富的增长和积累只有在将农村私有制转变为农村集体所有制的过程中才有重要的意义。如果在社会主义制度确立后尤其在东方社会,教条化地运用这一结论,将会产生急于向共产主义过渡的倾向,以致极大地破坏了农村生产力。因为对普遍是在不发达国情基础上确立社会主义制度的东方社会来说,发展生产力是其主要的任务。在完成农村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后,对限制私人财富的增长和积累必须要有理性的认识:第一,限制是趋势。从长远发展方向看,农村的公有制必须要战胜各种私有制的影响和冲击;第二,限制是逐步的。从农村总体的所有制结构来看,公有制在质上要占主导地位,但量上的成分取决于是否适应生产力的发展;第三,限制是必要的甚至给予没收,这是针对通过不合法手段所获得的私人财富来说的。反之要大力保护。
  
  四、实现土地由私有制向公有制的转变——巩固、发展东方社会农村社会主义因素的主要实质
  
  在经济上,社会主义区别于资本主义的主要标志是实行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是多样的,有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和混合所有制中的公有制成分。对于农村来说,土地是主要的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在农村的确立,相应地表现为土地所有权形式的变化,即由私有制向公有制转变。而在《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中,马克思对此进行了多次反复的强调。
  通过对文本的耕梨,马克思对农村公有制的讨论集中体现在四个方面:第一,公有制是“农业公社”的固有的特征。“它的一个基本特征,即土地公有制,是构成集体生产和集体占有的自然基础。”第二,公有制是俄国在全国范围内把“农业公社”保存到今天的欧洲唯一国家的重要原因之一。“它不像东印度那样,是外国征服者的猎获物。同时,它也不是脱离现代世界孤立生存的。一方面,土地公有制使它有可能直接地、逐步地把小地块个体耕作转化为集体耕作。”第三,公有制是“农业公社”维系生命力的强大保证。“因为,一方面,公有制以及公有制所造成的各种社会联系,使公社基础稳固。”第四,公有制是公社的发展趋势之一。“从理论上说,俄国‘农村公社’可以通过发展它的基础即土地公有制和消灭它也包含着的私有制原则来保存自己”,“‘农业公社’的构成形式只可以有两种选择:或者是它所包含的私有制因素战胜集体因素,或者是后者战胜前者”。四个方面归结一点为实现土地由私有制向公有制的转变是确立、巩固和发展东方社会农村社会主义因素的主要实质。但是对此思想的理解,我们也必须要看到马克思在论及土地公有制时所指的是土地所有权,而不一定包括土地的集体使用权。因为在谈论土地的集体使用权时,马克思对其与土地公有制的联系和实现的条件进行了规定。“土地公有制使它有可能直接地、逐步地把小地块个体耕作转化为集体耕作。”“但是,要使集体劳动在农业本身中能够代替小地块劳动这个私人占有的根源,必须具备两样东西:在经济上有这种改造的需要,在物质上有实现这种改造的条件。”究竟是不是立即采取土地的集体使用形式,对确立社会主义制度的东方社会来说,必须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尤其是生产力发展水平进行具体和灵活的运用。联系到新中国成立后农村实现的合作化,乃至改革开放后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土地公有制这一方面始终是没有改变的,区别的只是因对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进行不同判断所采取的土地的使用形式和劳作形式各异而已。当下要突破我国农村改革的瓶颈,只能着眼于探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实现形式,而不是改变集体土地所有权,否则农村社会主义因素的巩固和发展将会面临被彻底根除的危险。“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龙头企业发展。”
  
  五、开展大规模机器生产和实行劳动组合关系——巩固、发展东方社会农村社会主义因素的重要方法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运动推动了人类社会的发展。在这种矛盾中,生产力是生产中最活跃和最革命的因素,生产力的变化发展决定了人们的经济、政治等关系的变化,生产工具是衡量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主要标志;生产关系依赖于生产力的变化和发展,但又反过来影响(加速或延缓)生产力。尽管在《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中马克思对俄国社会的发展趋势没有给予明确的指明,但是整篇始终贯彻了这一原理。如对大规模机器生产和劳动组合关系重要性的强调就是集中的体现。
  在探讨土地公有制、大规模机器生产和劳动组合关系三者之间的联系时,马克思重点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具体阐述。一方面,土地公有制有助于开展大规模机器生产和劳动组合关系。“土地公有制使它有可能直接地、逐步地把小地块个体耕作转化为集体耕作,并且俄国农民已经在没有进行分配的草地上实行着集体耕作。”同样开展大规模机器生产和劳动组合关系有助于巩固土地公有制,是发展新经济制度的直接出发点。“它能够以应用机器的大农业来逐步代替 小地块耕作,而俄国土地的天然地势又非常适于这种大农业。因此,它能够成为现代社会所趋向的那种经济制度的直接出发点,不必自杀就能开始获得新的生命。相反,作为开端,必须使它处于正常的状态。”这些论述对确立社会主义制度的东方社会来说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即可以把开展大规模机器生产和实行劳动组合关系视作巩固、发展东方社会农村社会主义因素的重要方法。因为它们的开展和实行有助于提高劳动效率,促进社会生产发展。“农业中的大经济一它的力量就在于它有可能采用机器,利用科学成就,使用肥料,提高劳动生产率”,“如果不从个体劳动转移到集体劳动的生产方式的改革,则生产力还不能获得进一步发展”;有助于摆脱贫苦、剥削,实现自由人的联合体。“公社,劳动组合的耕作,农民的协作社,这就是摆脱小农经济的坏处的救星,这就是振兴农业,改进农业,节省人力,同富农、寄生虫和剥削者作斗争的手段”,“让我们换一个方面,设想有一个自由人联合体,他们用公共的生产资料进行劳动,并且自觉地把他们许多个人劳动力当作一个社会劳动力来使用”;有助于巩固工农联盟,促进工农相长。“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的矛盾,用农业集体化和农业机械化的方法去解决”;有助于培养农民集体主义,提高精神觉悟。“以集体主义精神逐渐改造农民,改造他们的心理。改造他们的生产,从而为消灭阶级准备条件”;有助于充分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条件下,在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取得了胜利的条件下,文明的合作社工作者制度就是社会主义制度”。但是我们在运用马克思这一思想时,同样也必须要结合具体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状况。从此信的文本来看,马克思在强调大规模机器生产和劳动组合关系重要性时,也指出了社会习惯、原有公有因素和土地的天然优势等方面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此外,俄国农民习惯于劳动组合关系,这使他们可能易于从小地块劳动过渡到集体劳动,而且,俄国农民在没有进行分配的草地上、在排水工程以及其他公益事业方面,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实行集体劳动了。”“俄国土地的天然地势,适合于利用机器进行大规模组织起来的、实行合作劳动的农业经营。”
  
  六、国家资金支持——巩固、发展东方社会农村社会主义因素的经济保障
  
  “任何社会制度,只有在一定阶级的财政支持下才会产生。”农村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巩固和发展同样也离不开国家的财政支持。在《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中马克思对此进行了具体的阐述。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国家资金支持有助于巩固、发展农村公社的社会主义因素。“如果主要靠农民来偿付的巨额国债,以及通过国家(仍然要靠农民来偿付)向那些转化为资本家的“社会新栋梁”提供的其他巨款,都用于进一步发展农村公社,那么,现在谁也不会再臆测消灭公社的‘历史必然性’了。第二,国家对农村公社的支持与否是判断其社会性质的重要标志。“国家靠牺牲农民培植起来的是西方资本主义制度的这样一些部门,它们丝毫不发展农业生产能力,却特别有助于不从事生产的中间人更容易、更迅速地窃取它的果实。这样,国家就帮助了那些吮吸‘农村公社’本来已经涸竭的血液的新资本主义寄生虫去发财致富。”“总之,那些最能促进和加速剥削农民(俄国的最巨大的生产力)、并最能使‘社会新栋梁’发财致富的一切技术和经济手段,都在国家的促进下过早地发展起来。”第三,国家对农村公社的支持是反哺农业和其获取新发展的的重要表现。“长久以来靠农民维持生存的俄国社会,也有义务给予农民必要的垫款,来实现这一过渡。”“至于最初的创办费用(包括智力上的和物质的),俄国社会有支付的义务,因为它长久以来靠‘农村公社’维持生存并且也必须从‘农村公社’中去寻找它的‘新生的因素’。”
  从以后的苏俄和我国的农业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确立、发展来看,马克思的这一思想得到了较好的实践,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如在苏俄,列宁从为什么以及如何帮助农村合作社的发展进行了明确的指示。在“为什么要帮助”方面,指出了这是由社会主义性质所决定的。“社会主义国家应当帮助农民,国家帮助公社是必要的”,“如果国家不帮助各种集体农业企业,那我们就不是共产主义者,就是不拥护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在“如何帮助”方面,从经济、组织和政策上提出了要求。“国家应该从财政上和组织上广泛帮助农民合作组织,以提高农业生产”,“在政策上要这样对待合作社,就是使它不仅能一般地、经常地享受一定的优待,而且要使这种成为纯粹资财上的优待(如银行利息的高低等等)”。在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中,毛泽东继续坚持他在解放前强调的要从党的政策高度来把握农业问题,把国家帮助视作改造的重要原则方针。尽管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农村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是城乡差距、农村基础薄弱依然存在,离社会主义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还有很大距离。这些仍然需要国家继续加大对农村的资金支持,以提高农村社会主义因素巩固、发展的能力。“增加农业投入,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七、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巩固、发展东方社会农村社会主义因素的政治保障
  
  “一个阶级如果不从政治上正确地处理问题。就不能维持它的统治,因而也就不能解决它的生产任务。”原有专制思想影响比较深厚的东方社会来说,在确立社会主义制度后要巩固、发展农村社会主义因素,农村民主政治的建设也不可忽视。在《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中马克思对此进行了强调。针对俄国的“农业公社”的孤立性所造成的政治集权专制状况,马克思提出了可以通过村民自治的办法给予解决。“俄国的‘农业公社’有一个特征,这个特征造成它的软弱性以及同各方面的敌对状态。这就是它的孤立性……这种与世隔绝的小天地就使一种或多或少集权的专制制度凌驾于公社之上”,“在今天,这个障碍是很容易消除的。也许只要用各公社自己选出的农民代表会议代替乡(注:这个词马克思是用俄文写的。——编者注)这一政府机关就行了,这种会议将成为维护它们利益的经济机关和行政机关”。
  尽管用农民代表会议代替乡政府机关这一构想,我们目前的农村经济、政治和农民的思想文化发展水平还没有达到能够完全支撑其的能力,但是毕竟给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明了一个前进方向。在我国。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不仅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同样对巩固、发展农村社会主义因素也具有重要的政治保障作用。20世纪80年代,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和农村的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也相应地开展,而原有的人民公社体制逐渐被废除。经过近30年的实践,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问题和症结也存在着,其中突出表现为如何处理镇和农村两委、农村两委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有效有序地完全真正实现村民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权 利。正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所明确要求的“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切实维护农民的民主权利。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让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这些问题的解决,实质上就是要从具体操作层面实现马克思在《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中的相关构想。
  
  八、占有资本主义制度所创造的一切积极的成果——巩固、发展东方社会农村社会主义因素的关键条件
  
  通过对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矛盾关系的科学分析,马克思得出了社会主义社会必然代替资本主义社会的科学结论。但是对于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之间的关系,由于过去注重阶级和政治性的考量,往往过多地强调两者的对立性,否认两者之间的联系性,对资本主义采取全面批判的态度。实质上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制度的否定,并不意味着完全否定那些直接显示并促进生产力发展的物质基础及社会能力体系。“资产阶级在它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在马克思的视野中,从资本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转变虽具有革命性,但并非绝对断裂。
  这一思想在《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中也获得了集中体现。马克思认为俄国农村公社之所以能够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其基本条件之一是,它和资本主义处于同一时代,可以享用资本主义制度的一切肯定成果。“从历史观点来看,一个十分有利于通过‘农业公社’的进一步发展来保存这种公社的原因是:‘农业公社’不仅和西方资本主义生产是同时存在的东西,这使它可以不必接受资本主义的活动方式而占有它的各种成果。”“它有可能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占有资本主义制度所创造的一切积极的成果。”可以说,人类社会的发展史首先就是生产发展史,生产力是最主要的变革因素。相对于前资本主义社会,资本主义生产力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把分散的小规模的个体生产变为集中的大规模的社会化生产,实现了生产的社会化。而生产社会化标志着生产力发展的先进水平,是现代化大生产的发展趋势。资本主义的根本弊端在于仍然沿用了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并不是否定这一先进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撇弃的只是这种所有制结构。对于确立社会主义制度的东方社会的一些国家来说,由于历史条件的诸多因素,能够超越资本主义占有制,但是必须对资本主义制度所创造的一切积极的成果要积极占有,甚至不能够回避,否则就会产生历史的悲剧。在巩固、发展农村社会主义因素方面也是如此,要把占有资本主义制度所创造的一切积极的成果视为其关键条件。所谓资本主义制度的一切积极成果,不仅包括资本主义国家先进的科学技术、生产工具和“一整套交换机构”,而且包括资本主义国家的经营管理方式、文化教育等一切文明成果。在农村发展方面,除利用先进的科技外,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建设、涉农金融体系建设、农地与农地流转制度建设、农业科技推广、政府支持和保护农业的政策、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农村社会政治生活的组织与管理体系建设、农村城市化的路径选择等方面所积累的经验教训,都可以为巩固、发展农村社会主义因素提供重要的参考和借鉴价值。“资本主义已经有了几百年历史,各国人民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所发展的科学和技术,所积累的各种有益的知识和经验,都是我们必须继承和学习的。”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中国农村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研究所选编组,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毛泽东关于农业若干问题的部分论述[M]北京:农业出版社,1983。
  [4]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5]斯大林全集:第1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5。
  [6]列宁全集:第2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7]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上[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8]毛泽东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9]列宁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10]程又中、胡宗山,国外农村建设的经验教训[J],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07,(2)。
  [11]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责任编辑:李晓光
其他文献
〔摘要〕 由于中国的税收制度不完善,造成家庭收入与支出的准确信息较难获得。因而,认定高校贫困生的定量化研究成了难点。文章采用了九个非收支变量,即:家中主要经济来源、户口类型、贫困县、单亲、家中成员有患重病者、祖父母收入情况、家中上学人口数、家中欠债情况、家中有重大灾难情况,以此来估计家庭收入与支出状况,并利用这些变量构建了认定高校贫困生的模型。研究结果表明该模型是有效的、可行的,同时为我国高校贫困
期刊
[摘要]非政府组织作为一种不以盈利为目的、独立于政府和市场之外的社会组织,在自然灾害救助及灾后重建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文从四川5·12地震灾区灾后重建的背景出发,通过对活跃在什邡、绵竹的各类非政府组织的调查,分析了非政府组织在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认为其在灾后重建中将承担比抗震救灾时更加艰巨的任务。  [关键词]非政府组织;地震灾区;赈灾重建  [中图分类号]C912.2 [文献标
期刊
[摘要]文章以中国A股市场的数据,基于市场氛围对大小非减持的市场反应程度及影响因素进行了全面的观察与测度。研究发现大股东减持行为的确产生了短期的市场财富效应。大股东减持幅度与短期市场财富效应负相关,在股市上涨的市场环境中表现更为显著。公司投资价值与短期市场财富效应显著相关,但影响方向并不一致,投资者表现出偏好逆转现象,说明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因素是复杂的,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理性有限。  [关键词]大股
期刊
〔摘要〕 研究利用Schmidt & Mishra (2009)和Sahin(2011)所设计的TPACK量表对65位大学英语教师TPACK结构进行了调查。结果发现:TPACK总体水平中等,其中PCK最高,TK最低。男教师的TK和TCK知识水平显著高于女教师。教师的教育经历对CK, PK, PCK水平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教师的职称与教师的CK、PK、TPK、TPACK存在正相关。综合研究结果,研究期
期刊
〔摘要〕 文章以《天津历史风貌建筑》一书中呈现的租界区建筑为研究对象,结合实地调研与现状考察,探析中西文化碰撞下产生的独具天津特色的近代租界建筑,研究其中的文化内涵以及对近代天津建筑形象的影响;透过租界建筑立面材料的运用,探析其中所蕴涵的天津地域文化及地域色彩,以及西洋风格建筑中天津传统元素运用,而承载着一个半世纪时光印记的近代天津租界建筑,是特殊时代下中西文化碰撞与交流的结果。  〔关键词〕 近
期刊
[摘要]大陆法系刑法理论的结果犯是指构成要件中规定了构成要件行为和结果的犯罪,与犯罪停止形态没有直接关联,立法规定结果犯体现了结果无价值的倾向;我国刑法理论的结果犯是指结果发生为犯罪成立标志的犯罪,是犯罪成立意义上的犯罪类型。结果犯的结果,有的根据法规范特征可以得到筒明判断,有的需要进行实质的犯罪论解释。结果犯作为行为犯相对应的犯罪类型,只有犯罪成立与否的闸题,不存在犯罪未完成形态之分。  [关键
期刊
[摘要]文章设计了高等学校教育服务满意度的评价指标体系,编制了高校教育服务满意度的测度量表,对中国某高校2009届本科毕业生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分析了影响教育服务满意度的主要因素,提出改进建议,以期为满意度调查在教育领域的应用提供有益的借鉴。  [关键词]大学生;高等教育;质量;满意度;测评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689(2010)02-0156—06  
期刊
〔摘要〕建国初期,有色金属专业教育蓬勃发展,北洋大学轻金属班成为这一时期冶铝教育的基地之一。文章通过对这段历史的主要见证人——方正知教授的访谈,梳理出北洋大学轻金属班的相关情况:该班创建于1950 年,课程由方正知讲授;授课内容主要是氧化铝的提炼原理与方法以及铝的金相学;该班的毕业生大多成为了新中国铝工业生产和教育方面的杰出人才,为新中国冶铝教育和铝工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关键词〕建国初期
期刊
[摘要]文章从语篇分析的新视角——积极语篇分析入手,以评价理论为框架,试图探寻在导游讲解词中,导游是如何缩短自身以及景点与游客之间的距离,从而达到宣传景点、传播文化的交际目的的。作为一个较新视角的积极语篇分析并没有固定的分析方法和模武,本文融合了语类理论、评价理论和态度韵律理论构建了态度韵律研究的分析模式,并将它运用到导游讲解词的分析中。通过研究本文发现导游讲解词作为一种机构语言确是语类的一种,是
期刊
[摘要]文章利用2006年北京市1‰流动人口调查数据考查了在京流动人口社会保障(主要为社会保险)状况.并从流动人口的个人特征、职业特征、家庭特征、政府规范程度等四个维度对流动人口的社保需求进行了实证分析。主要结论如下:个人特征中.户口属性会影响各种保险的入险率;受教育程度总体上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入险率呈正向关系,但不是线性的;工作变量中,处于雇员身份的流动人口具有较雇主、自营劳动者更高的医疗保险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