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文章利用2006年北京市1‰流动人口调查数据考查了在京流动人口社会保障(主要为社会保险)状况.并从流动人口的个人特征、职业特征、家庭特征、政府规范程度等四个维度对流动人口的社保需求进行了实证分析。主要结论如下:个人特征中.户口属性会影响各种保险的入险率;受教育程度总体上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入险率呈正向关系,但不是线性的;工作变量中,处于雇员身份的流动人口具有较雇主、自营劳动者更高的医疗保险、失业保险需求;工人的工资及培训水平与各类保险的购买具有稳健的正向关联;描述政府规范程度的各个变量对流动人口的入保倾向并未产生显著的影响.而社会保障作为一项公共物品供给,政府应该有更多的作为。
[关键词]流动人口;社会保障;北京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689(2010)02—0053—09
一、引言
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一方面,大量的流动人口涌人大中城市,构成一个庞大的群体。如我国的流动劳动力已经达到2.24亿左右,其中从农村涌向城市的农民工数量有1.40亿人(国家统计局,2009)。以北京为例,2008年北京市流动人口有465.1万,比2007年增加45.4万人,占常住人口的27.4%。(北京市统计局,2009)。而且,随着工业化与城市化的继续深入,农业劳动力还将进一步地释放。另一方面,这个人群在社会保障上是弱势、被边缘化的,而一些实证研究表明,这个人群通常更需要社会保障。从下面的分析可以看出,笔者的数据也支持这一结论。
学者们围绕流动人口(大多数文献采用“农民工”这一称谓)社会保障的缺失展开了多个维度的讨论:如社会保障缺失的原因;建立流动人口社保的必要性及紧迫性;对现有三种流动人口社保提供方式优劣的讨论;流动人口社会保障制度框架的设计,等。尽管对流动人口社保提供方式的讨论还远没有达成共识,即是将流动人口纳入城市社保,还是将流动人口拉回农村社保,或者是为流动人口定制最终向城镇社保收敛的过渡性社保制度。但大家在一点达成了共识,即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不能搞一刀切,应该充分考虑流动人口的异质性,分类分层地为流动人口提供社保。由于各种原因,城市流动人口在收入、工作的流动性、市民化的意向等方面发生了变化,并在社会保险中的各个子项,如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的需求及支付能力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因而,需要对不同的流动人群提供不同的社保菜单。在深圳、上海出现的大量的退保事件也表明社保提供应该符合流动人口需求。由此,对流动人口的社保需求进行细致的研究极为重要。国内有关这方面的实证并不多见,一些分析只止步于统计关系的阐释,王冉、盛来运讨论了城市农民工社会保障影响因素,但流动人口异质性在他们的实证中并没有得到重视,如他们并没有将流动人口进行分类(尽管他们在解释是否参加保险时选择的一些变量,如工作单位的所有制属性、外出年限等都是异质性的一种度量),也没有对回归结果作相关的流动人口异质性对比。与以上研究不同,我们旨在讨论流动人口异质性对社会保障(主要为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人寿保险)需求的影响。我们把流动人口分为雇主、自营劳动者、雇员、家庭帮工四种类型,考察一些关键变量,如职业特征、留京意愿、流动家庭状况、政府的规范等因素对流动人口社保需求的影响。
文章结构如下:第二部分介绍我们的数据并对在京流动人口的社保状况做一个统计描述。第三部分讨论影响流动人口社保需求的因素,为第四部分的计量建模提供理论基础;第四部分给出计量模型,并对结果进行解读;第五部分是简短的结论。
二、在京流动人口社会保障状况的基本分析
我们的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于2006年9~10月组织的“北京市1%o流动人口调查”。调查中抽取了42个街道,访问员对居住在其中的流动人口和房屋出租者进行了面访式填答问卷调查。调查对象中的流动人口特指15周岁以上、户口不在北京、在北京居住一个月以上的人员;这次调查共收集了流动人口家庭有效问卷4087份,约占北京市流动人口总数的1‰,获取了在京流动人口流动状况、就业状况、居住状况、收入、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培训、子女教育、面临的困难、未来安排等方面的信息。
我们对流动人口依就业性质分为雇主、雇员、自营劳动者、家庭帮工四类。根据问卷的定义,雇主为自负盈亏或与合伙人共负盈亏、具有企业经营决策权、其报酬直接取决于所生产或经营的利润的人员,一其基本特征是雇用他人为自己工作并向被雇者支付工资;雇员是指为某一单位或雇主工作并领取劳动报酬的人;自营劳动者则指自负盈亏或与合伙人共负盈亏、具有经营决策权的人员,他们既不被雇也不雇用他人,如果有亲属帮忙但不支付工资,经营者本人仍属自营劳动者。以上口径与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一致。
我们发现这四类流动人口在各方面,如平均工资收入、工作稳定性、留京意愿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从平均工资来看,工资最高的为雇主类型、从工作的“主观”稳定性来看,各个工作类型的受访者均表现出对现在工作的执着,一方面反映了非正规劳动力市场存在激烈的竞争,另一方面也表现出受访者对目前工作还具有一定的满意度。各个工作类型的受访者并未表现出很高的留京热情,但留京热情最高的是雇主类型(31.47%),其次分别为自营劳动者(26.92%)、雇员(23.83%)、家庭帮工(25.81%)。
从表2可知,各个工作类型的受访者的参保率都很低,雇主、自营劳动者、雇员与家庭帮工类型的受访者的参保率分别为13.06%、9.26%、19.72%、8.7%。这点比较好理解,处于雇主或自营劳动者地位的被调查者可以避开一些强制性的保险规定,而雇员可能面临着单位里一些强制性的人保规定,入险率相对高一点。但总体上,流动人口的入保率不容乐观。这一点细分的保险品种入险率可以看出来。以失业保险为例,雇主、自营劳动者、雇员与家庭帮工类型的受访者的参保率分别为0.41%、0.9%、3.04%和O,其他保险的参保率也均较低。而在非正规就业部门,流动人口通常从事“苦、脏、累、差、重、险”且不稳定的工作,如此低的参保率令人担忧。
三、流动人口社会保险的影响因素
我们需要解释的变量为: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人寿保险。均为0-1的二元变量。并对流动人口进行分类讨论,分类的标准就是上一部分讨论的就业身份的不同,分别对雇主、雇员、自营劳动者、家庭帮工的社保需求进行讨论。
从以往的研究来看,影响流动人口的社保需要的因素主要有个人因素,如年龄、受教育程度;职业特征,如工作的稳定性,工资收入;地域特征,如户籍性质、户籍所在地的入保情况;政府因素,如政府有关流 动人口社保的相关政策;等等。
结合我们的数据,我们把解释变量分为以下几类:
个人基本信息,包括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民族等特征,其中,从理论上说,年龄这个变量对养老保险的影响较大,从受访者的年龄分布来看,在40岁(含)以下的占到总人数的84.30%。由于流动人口以青壮年为主,加上已有的农村社保意识,他们对养老保险的需求并不大;另一方面,我们的样本中年龄范围为16岁到70岁,其中跨越了好几个时代,如果把年龄在40岁以上的称为第一代农民工,把年龄在30-40岁之间的流动人口称为第二代流动人口,把年龄在30岁以下的称为第三代流动人口,可以推测,他们的行为方式及保险需求可能存在很大的差异。所以,年龄段是我们比较关心的一个变量。与年龄相对应的另一个时间变量是流动人口在京停留的时间。一般认为,流动人口在北京呆的时间越长,越熟悉这里的生活、制度环境,就越能争取与保护自己的权益,从而参保率越高。
同时,我们考虑流动人口地域特征对保险需求的影响,包括户籍所在地、户籍性质(农业非农业)两个变量。户籍所在地反映了流入地社保传统对流动人口社保需求的影响,为了便于分析,我们把迁入地分为东部、中部、西部三个地区①。户籍性质(农业非农业)则反映了城乡社保传统对流动人口社保需求的影响。
职业特征,包括在京职业(雇主、自营劳动者、雇员、家庭帮工)、是否打算换工作、工资收入、获得工作的途径、是否有培训、住房性质(租住或单位提供)、工作地点。流动人口工作的一个最重要的特点是具有高度的流动性,尽管我们的数据表明大多数受访者希望目前的工作能够比较稳定。而目前的流动人口社保模式,如深圳模式、上海模式、成都模式,均不能很好地解决流动人口因工作地点变换(尤其是跨省流动)导致的社保不能随之转移的技术(或者是制度上的)难题。而深圳模式中大量的流动人口退保也很大程度上由此产生。因而,工作的稳定性对流动人口的社保需求(尤其是养老保险)从理论上应该存在较大的影响。在这里,我们用是否打算换工作、是否打算留北京来刻画工作的稳定性,并以在京停留的时间、流动情况(曾经工作学习过的城市)作为辅助指标;另外,工资收入与保险需求从理论上应该存在较大的关联,体现了可实现的购买力,而目前一些流动人口社保模式由于费基、费率过高而将部分潜在社保需求拒之门外。由于工作的正规程度与保险需求一般成正比,我们用获得工作的途径、是否有培训、住房性质(租住或单位提供)、工作地点等变量来刻画工作的正规程度。
流动家庭状况,包括婚姻状况,是否为家庭流动、配偶的工作性质;小孩是否来京情况(留守儿童)、小孩是否处于学习阶段、是否给家里寄过钱以及寄多少,等等。与既有的实证研究一致,流动人口的进城初衷是获得较务农更多的经济收益。当问及“您为什么从老家出来”时,回答最多的是挣更多的钱,占38.83%。与此类似的回答还有“老家太穷”与“挣口饭吃”,占32%,两者之和达到了60%,这说明经济因素是形成劳动力流动的主要因素,同时也验证了解释(经济型)流动人口的推拉理论。为了家庭过上相对宽裕的生活是流动人口的最高价值。而家庭流动与单身流动对保险需求应该存在一定差异,另外,对比流动人口子女上保险率,其总体上险比率为69.01%,上的险种主要有意外伤害险,上险率为17%,其次为教育险,上险率为6.97%,可以发现,流动人口子女的上险率要高于他们自身的上险率,子女的上险情况会对他们对社保的认识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也构成他们的一笔支出。同样,子女是否正处于上学阶段、是否给家里寄钱,也会形成对社保缴费形成经济约束。
政府对流动人口社保的规范程度。社会保障作为一种收入再分配的形式,政府在其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流动人口为城市化、工业化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在社会保障体系中仍处于外围。政府在为流动人口提供社会保障上责无旁贷。一些发达国家(如美国、日本、英国、德国)在为流动人口提供社会保障时,政府在立法、执法、资金支持方面起了中流砥柱的作用。而我国政府对流动人口的社保做了一些努力,但还远远不够。在这里,我们用在京办理的外来人口必需证件(是否办理)、与各个部门(如公检法部门、劳动部门、工商部门、教育部门等)接触的次数来近似地表示影响流动人口社保需求的政府因素。
综上,我们的解释变量主要有,个人基本信息变量: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民族、户籍所在地、户籍性质(农业、非农业)等特征;职业特征变量:在京职业(雇主、自营劳动者、雇员、家庭帮工)、是否打算换工作、工资收入、获得工作的途径、是否有培训、住房性质(租住或单位提供)、工作地点;流动家庭变量:婚姻状况,是否为家庭流动、配偶的工作性质、小孩是否来京情况(留守儿童)、小孩是否处于学习阶段、是否给家里寄过钱以及寄多少;政府规范程度变量:在京办理的外来人口必需证件(是否办理)、与各个部门(如公检法部门、劳动部门、工商部门、教育部门、卫生部门、城管部门、税务部门、街道办事处等部门)接触的次数。下面,我们介绍变量的构造方法与统计特征。为了简洁起见,我们在这里并不比较各个工伤类型在各个变量上的差异,只介绍总体特征。
个人基本信息变量:在4077位受访者中,男性占61.42%,高于女性比例。年龄段中,以20~30(含)最多,占到42.26%,其次是30-40(含)区间,占32.65%,40岁以上占15.73%,20(含)岁以下占9.36%。在京停留以短期为主,受访者中最多的是来京一年,占22.05%,其次是两年(13.50%),来京时间在5年以下的占总样本的61.67%,10年以下的占86.72%。从户籍性质来看,农业户口占82.72%,远远大于非农户口比例。在京流动人口主要来自中部与东部地区,分别占到49.8%、33.2%,西部地区占16.99%。受访者的受教育程度以初中程度为最多,占49.71%,其次是高中程度、小学程度、大专及以上、中专、未上学,分别占样本的18.4%、15.4%、7.8%、5.8%、2.9%。受访者中绝大多数是汉族,占96.15%,其余3.85%为满族、回族、蒙古族等少数民族。
职业特征变量:有关在京职业(雇主、自营劳动者、雇员、家庭帮工)、是否打算换工作、工资收入的相关信息在上一部分有所说明。在这里略去。我们主要考察获得工作的途径、是否有培训、住房性质(租住或单位提供)、工作地点等几个变量的统计特征:3780名受访者的工作地点主要集中在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大兴区、通州区,分别占24.55%、23.52%、10.9%、6.67%、6.01%。住房的性质以租住为主,占81.35%,其次为单位提供,占15.48%。有关找工作的途径,3998名受访者中有44.8%的人通过别人介绍找 到工作,27.19%人通过自己直接上门找,21.84%的人通过自己做买卖谋求职业,通过职业介绍所、用工单位上门招工、互联网等方式找工作的人数较少,分别占2.08%、1.48%、1.03%。培训方面,没有参加培训的人占总人数(4,078)的70.33%,参加过一次培训、两次以上培训的受访者分别占20.4%、9.27%。
流动家庭变量:4078名受访者中,在婚的占到总人数的68.39%,其次为未婚(29.55%)、同居(1.3%)、离婚(0.44%)、丧偶(0.32%)。流动家庭的比例达到59.44%~,高于个人流动(40.56%),家庭小孩中53.51%的受访者没有填写小孩信息,25.28%的受访者至少一个小孩在城市,21.21%的受访者至少一个小孩在农村。另外,受访者中给家里寄过钱的比例不高,占43.67%。一方面可能因为流动家庭的比例上升,另一方面,有些受访者可能没有多少结余。
政府规范程度变量:流动人口在赴京前或在京办理的外来人口必需证件(是否办理)的比例分别为70.48%、86.85%。说明北京地区的规范程度略高于流动人口流出地。同时,我们发现,流动人口与政府部门打过交道的比例并不多,比较多的是公检法部门(30.4%)、街道办事处(19.03%)、卫生部门(14.73%)、工商部门(7.12%)、计生部门(1.93%),与劳动部门、税务部门、城管部门、教育部门打交道并不多,打过交道的仅占1.71%、1.26%、1.14%、0.47%。
四、计量方法及结果解读
由于我们的因变量是二元变量,可以考虑采用probit及logit模型。这两个模型的差异在于两者假定影响潜在变量的随机项(记为)分布不一致。前者假定其服从正态分布,后者假定随机项服从逻辑分布。我们的模型设定。
其中,y为我们的二元因变量,即各类保险的参保情况,x为解释变量向量,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变量、职业特征变量、流动家庭变量、政府规范程度变量等。y*为潜在的不可观测的变量(1atent variable)。式给出了它与我们可以观察到的因变量(即是否购买保险)的关联。通常的probit及logit回归给出的b回归值表达的是解释变量对潜在变量的影响,而我们更加关注的是解释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又称为偏效应),即:
probit模型与logit模型发展了相应的估算偏效应的模型。虽然probit模型与logit模型在参数估计中的系数存在较大的差异,但两种方法估算出来的对应的系数具有较为稳定的代数关系,即logit模型估算的系数大约为probit模型估算出来的对应系数的1.6倍。进一步,两者在估算偏效应时,是非常接近的,我们的计量结果也与这个结论相符。这样,我们就使用dprobit模型。
同时,我们考虑了模型的内生性问题。可能引起内生性的变量为受访者的工作类型,一些不可量化的变量,如受访者的能力,会影响他们就业身份,同时也会影响相应的社保需求。但我们力图控制住可以找到的相关变量,来捕捉到可能的遗漏变量的影响。以缓解以至消除内生性问题。为了减少随机项可能存在的异方差与自相关性对估算的影响,我们在回归中采用修正了误差项的稳健回归。我们使用的软件是stata10。
个人特征变量中显著影响养老保险需求的有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及户口性质等变量。具体而言,男性的养老保险需求大于女性;和我们的预料一致,年龄变量与养老保险需求呈正向变化,且参数明显不为零;以未上学为参照组,随着受教育层次提高,流动人口的保险需求增加,但我们发现各级教育对保险的边际需求是非线性的,小学教育程度的流动人口相对于参照组对养老保险的需求有一个跨越,其边际影响(0.972)要大于初中教育程度的边际影响(0.677),随着教育层次的上升,对养老保险的需求强度在经历初中层次下降后逐步提升,且高度显著。可能的解释是,一方面,受教育程度越高,对养老保险的相关信息越了解,从而需求增加,另一方面,高的教育层次可以找到相对稳定的工作,收入水平也相对较高,进而增加对保险的需求。另外,户口性质显著地影响着流动人口对养老保险的需求,非农业户口的流动人口具有更高的参加养老保险的倾向。其它变量,如在京时间、流动人口来源地对养老保险入险率的影响并不明显,尽管东部、中部地区的流动人口的入保率要高于来自西部地区的流动人口。工作特征变量中,工作身份并没有对养老保险入险造成明显的影响,自营劳动的入险倾向要略低于雇主身份的流动者;但表示不打算换工作比例的变量显示的为负值,但不显著。有点出乎我们的意料,大家普遍的看法是,流动人口由于其工作的不稳定性,且现行的社保制度还不能使养老保险以较低成本进行地区转移⑤,是引起人保率较低的一个重要原因。可能的解释是,因为这里的刻画工作流动性的数据更多地体现为受访者的一种主观意愿,表明受访者大多数属于风险规避类型。另一方面,该变量在这里并不显著。其它反映工作情况的变量如培训、工资收入均与入保需求呈正向变化,说明入保与工作的正规性及收入直接相关。家庭因素中,只有流动家庭因素对养老保险有显著影响,相对于单身流动的受访者,流动家庭会促使受访者更多地考虑入险。可能的解释是,流动家庭相比于单独流动家庭更具有稳定性与经济承受能力。有小孩因素会(包括有小孩的两种情形)会降低入保需求,但效果并不明显。政府规范方面各个变量都不显著。可能的解释是,在流动人口与政府部门接触的过程中大多情况并不涉及到养老保险问题,即使涉及到,也影响有限。
医疗保险的入险率影响的个人特征变量主要有有性别、户口性质等变量。其中男性的入险倾向要高于女性,非农户口的受访者具有更高的入险动机。与养老保险不同,更高层次的受教育程度对人险倾向的影响尽管方向为正,但并不显著,只有达到大专以上水平才能对入险率形成明显的影响;流动人口来源地对流动人口在京的医疗保险需求影响也不明显。工作特征变量方面,就业身份为雇员的受访者具有更高的参加医疗保险的动机,且高度显著。这点很好理解,雇员中大多数从事“苦、脏、累、差、重、险”类型的工作,对于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有更迫切的需求。同时,在这里,工作稳定性有利于医疗保险的需求,相对于未培训的情形,受培训者具有更高的入险倾向,工资收入显著地正向影响医疗保险需求。家庭变量方面,至少有一个小孩在农村对医疗保险需求有显著的负的影响,表明家庭负担会使流动人口降低自身的保险需求,而第二部分的数据也表明流动人口子女的人险率要略高于他们自身。在政府规范方面,来京办理了齐全的证件对医疗保险需求存在明显的正向影响,这可能源于一些强制性的入保政策,如工伤保险,有利于推动医疗保险的推广。其它变量的影响并不显著。
失业保险方面,个人特征变量中显著影响入险率 的有受教育程度、非农业户口属性。与养老保险人险率类似,从整体上看,受教育程度与失业保险人险率呈正向变化,但在小学教育程度上发生了一次跳跃,随后,入保倾向随着教育层次的提升而单调上升。非农业户口的受访者具有更高的入险倾向。工作特征变量中,处于雇员身份的流动人口具有更高的购买失业保险倾向。因此,可能的解释为:因为一部分雇员在正规的中小企事业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而这些和合同一般都包含三险一金的内容。同样,工资水平、培训水平与入险率高度正相关,表明经济可承受力、工伤的正规程度对于增加失业保险人险率至关重要。家庭变量中,除了至少有一个小孩在农村的情形对入险率有明显的负的影响外(这种解释与医疗保险的情形类似),其它的变量并不显著。政府规范的各个变量都不显著,除了与政府部门打交道次数变量系数为负外,其它几项为正,方向符合经济事实。
由于人寿保险并不是社会保险的必要内容,流动人口对它的需求及其影响因素预期与前三种保险形式不同。影响人寿保险需求的个人变量主要有性别变量、在京时间变量等。男性参加人寿保险的倾向要高于女性;留京时间越长,加入人寿保险的可能性会增加,在这里,受教育程度对入保需求的影响不显著,但非农户口依然对入险需求有显著的正的影响。工作变量方面,工资收入与受培训水平与人保倾向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就业身份对入保倾向影响不显著。另外,家庭特征变量、政府规范变量对人寿保险的人险率影响均不明显。
五、结语
本文利用2006年北京市1‰流动人口调查数据集中考查了在京流动人口社会保障(主要为社会保险)状况。并从流动人口的个人特征、职业特征、家庭特征、政府规范程度等四个维度对流动人口的社保需求进行了实证。我们得到的主要结论如下:
1.个人特征中,流动人口的性别特征与各种保险的入险倾向存在稳健的关系,即存在一定程度上的性别歧视;户口属性会影响各种保险的人险率,非农业人口具有更高的入险倾向;受教育程度总体上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呈正向关系,但不是线性的;流动人口的来源地对各类保险的入险率影响并不明显。
2.工作变量中,处于雇员身份的流动人口具有较雇主、自营劳动者更高的医疗保险、失业保险需求;而处于雇主、自营劳动者身份的受访者对种类保险的需求强度无明显的差异;工人的工资及培训水平与各类保险的购买具有稳健的正向关联,这表明提高工人工资与职业技能会有力地促进流动人口的入险倾向,另一方面也表明让更多的流动人口进入正规就业部门能缓解目前低入保率的尴尬境地。
3.描述家庭特征的大多数变量对入保率的影响并不大,但“至少有一个小孩在农村”的情形会显著地减少流动人口对于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入险倾向;另外,描述政府规范程度的各个变量对流动人口的入保倾向并未产生显著的影响,而社会保障作为一项公共物品的供给,政府在这里应该有更多的作为,尤其是在当前大量流动人口处于社会保障边缘的情境之下。
[参考文献]
[1]王冉,盛来运.中国城市农民工社会保障影响因素实证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08,(9)。
[2]李爱芹.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实证调查与政策建议——以徐州市农民工为例[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
[3]宗成峰.城市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实证分析一以对 北京市部分城区农民工的调查为例[J]城市问题,2008,(3)。
[4]黄润龙.苏南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实证研究[J]市场与人口分析,2008,(6)。
[5]杨桂宏,胡建国.农民工城市生活社会保障的实证研究——以北京市x区423名农民工为例[J]调研世界,2006,(8)。
[6]任丽新.农民工社会保障:现状、困境与影响因素分析[J]社会科学,2009,(7)。
[7]章旭莉.农民工社会保障政策的路径再选择一与杨立雄先生商榷[J].学术界,2006,(1)。
[8]杨立雄.“进城”,还是“回乡”?——农民工社会保障政策的路径选择[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4,(2)。
[9]郑功成等.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变迁与评估[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10]桂世勋.我国城镇外来从业人员养老保险模式研究[J]市场与人口分析.2004.(4)。
责任编辑:高俊山 谷 风
[关键词]流动人口;社会保障;北京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689(2010)02—0053—09
一、引言
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一方面,大量的流动人口涌人大中城市,构成一个庞大的群体。如我国的流动劳动力已经达到2.24亿左右,其中从农村涌向城市的农民工数量有1.40亿人(国家统计局,2009)。以北京为例,2008年北京市流动人口有465.1万,比2007年增加45.4万人,占常住人口的27.4%。(北京市统计局,2009)。而且,随着工业化与城市化的继续深入,农业劳动力还将进一步地释放。另一方面,这个人群在社会保障上是弱势、被边缘化的,而一些实证研究表明,这个人群通常更需要社会保障。从下面的分析可以看出,笔者的数据也支持这一结论。
学者们围绕流动人口(大多数文献采用“农民工”这一称谓)社会保障的缺失展开了多个维度的讨论:如社会保障缺失的原因;建立流动人口社保的必要性及紧迫性;对现有三种流动人口社保提供方式优劣的讨论;流动人口社会保障制度框架的设计,等。尽管对流动人口社保提供方式的讨论还远没有达成共识,即是将流动人口纳入城市社保,还是将流动人口拉回农村社保,或者是为流动人口定制最终向城镇社保收敛的过渡性社保制度。但大家在一点达成了共识,即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不能搞一刀切,应该充分考虑流动人口的异质性,分类分层地为流动人口提供社保。由于各种原因,城市流动人口在收入、工作的流动性、市民化的意向等方面发生了变化,并在社会保险中的各个子项,如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的需求及支付能力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因而,需要对不同的流动人群提供不同的社保菜单。在深圳、上海出现的大量的退保事件也表明社保提供应该符合流动人口需求。由此,对流动人口的社保需求进行细致的研究极为重要。国内有关这方面的实证并不多见,一些分析只止步于统计关系的阐释,王冉、盛来运讨论了城市农民工社会保障影响因素,但流动人口异质性在他们的实证中并没有得到重视,如他们并没有将流动人口进行分类(尽管他们在解释是否参加保险时选择的一些变量,如工作单位的所有制属性、外出年限等都是异质性的一种度量),也没有对回归结果作相关的流动人口异质性对比。与以上研究不同,我们旨在讨论流动人口异质性对社会保障(主要为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人寿保险)需求的影响。我们把流动人口分为雇主、自营劳动者、雇员、家庭帮工四种类型,考察一些关键变量,如职业特征、留京意愿、流动家庭状况、政府的规范等因素对流动人口社保需求的影响。
文章结构如下:第二部分介绍我们的数据并对在京流动人口的社保状况做一个统计描述。第三部分讨论影响流动人口社保需求的因素,为第四部分的计量建模提供理论基础;第四部分给出计量模型,并对结果进行解读;第五部分是简短的结论。
二、在京流动人口社会保障状况的基本分析
我们的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于2006年9~10月组织的“北京市1%o流动人口调查”。调查中抽取了42个街道,访问员对居住在其中的流动人口和房屋出租者进行了面访式填答问卷调查。调查对象中的流动人口特指15周岁以上、户口不在北京、在北京居住一个月以上的人员;这次调查共收集了流动人口家庭有效问卷4087份,约占北京市流动人口总数的1‰,获取了在京流动人口流动状况、就业状况、居住状况、收入、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培训、子女教育、面临的困难、未来安排等方面的信息。
我们对流动人口依就业性质分为雇主、雇员、自营劳动者、家庭帮工四类。根据问卷的定义,雇主为自负盈亏或与合伙人共负盈亏、具有企业经营决策权、其报酬直接取决于所生产或经营的利润的人员,一其基本特征是雇用他人为自己工作并向被雇者支付工资;雇员是指为某一单位或雇主工作并领取劳动报酬的人;自营劳动者则指自负盈亏或与合伙人共负盈亏、具有经营决策权的人员,他们既不被雇也不雇用他人,如果有亲属帮忙但不支付工资,经营者本人仍属自营劳动者。以上口径与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一致。
我们发现这四类流动人口在各方面,如平均工资收入、工作稳定性、留京意愿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从平均工资来看,工资最高的为雇主类型、从工作的“主观”稳定性来看,各个工作类型的受访者均表现出对现在工作的执着,一方面反映了非正规劳动力市场存在激烈的竞争,另一方面也表现出受访者对目前工作还具有一定的满意度。各个工作类型的受访者并未表现出很高的留京热情,但留京热情最高的是雇主类型(31.47%),其次分别为自营劳动者(26.92%)、雇员(23.83%)、家庭帮工(25.81%)。
从表2可知,各个工作类型的受访者的参保率都很低,雇主、自营劳动者、雇员与家庭帮工类型的受访者的参保率分别为13.06%、9.26%、19.72%、8.7%。这点比较好理解,处于雇主或自营劳动者地位的被调查者可以避开一些强制性的保险规定,而雇员可能面临着单位里一些强制性的人保规定,入险率相对高一点。但总体上,流动人口的入保率不容乐观。这一点细分的保险品种入险率可以看出来。以失业保险为例,雇主、自营劳动者、雇员与家庭帮工类型的受访者的参保率分别为0.41%、0.9%、3.04%和O,其他保险的参保率也均较低。而在非正规就业部门,流动人口通常从事“苦、脏、累、差、重、险”且不稳定的工作,如此低的参保率令人担忧。
三、流动人口社会保险的影响因素
我们需要解释的变量为: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人寿保险。均为0-1的二元变量。并对流动人口进行分类讨论,分类的标准就是上一部分讨论的就业身份的不同,分别对雇主、雇员、自营劳动者、家庭帮工的社保需求进行讨论。
从以往的研究来看,影响流动人口的社保需要的因素主要有个人因素,如年龄、受教育程度;职业特征,如工作的稳定性,工资收入;地域特征,如户籍性质、户籍所在地的入保情况;政府因素,如政府有关流 动人口社保的相关政策;等等。
结合我们的数据,我们把解释变量分为以下几类:
个人基本信息,包括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民族等特征,其中,从理论上说,年龄这个变量对养老保险的影响较大,从受访者的年龄分布来看,在40岁(含)以下的占到总人数的84.30%。由于流动人口以青壮年为主,加上已有的农村社保意识,他们对养老保险的需求并不大;另一方面,我们的样本中年龄范围为16岁到70岁,其中跨越了好几个时代,如果把年龄在40岁以上的称为第一代农民工,把年龄在30-40岁之间的流动人口称为第二代流动人口,把年龄在30岁以下的称为第三代流动人口,可以推测,他们的行为方式及保险需求可能存在很大的差异。所以,年龄段是我们比较关心的一个变量。与年龄相对应的另一个时间变量是流动人口在京停留的时间。一般认为,流动人口在北京呆的时间越长,越熟悉这里的生活、制度环境,就越能争取与保护自己的权益,从而参保率越高。
同时,我们考虑流动人口地域特征对保险需求的影响,包括户籍所在地、户籍性质(农业非农业)两个变量。户籍所在地反映了流入地社保传统对流动人口社保需求的影响,为了便于分析,我们把迁入地分为东部、中部、西部三个地区①。户籍性质(农业非农业)则反映了城乡社保传统对流动人口社保需求的影响。
职业特征,包括在京职业(雇主、自营劳动者、雇员、家庭帮工)、是否打算换工作、工资收入、获得工作的途径、是否有培训、住房性质(租住或单位提供)、工作地点。流动人口工作的一个最重要的特点是具有高度的流动性,尽管我们的数据表明大多数受访者希望目前的工作能够比较稳定。而目前的流动人口社保模式,如深圳模式、上海模式、成都模式,均不能很好地解决流动人口因工作地点变换(尤其是跨省流动)导致的社保不能随之转移的技术(或者是制度上的)难题。而深圳模式中大量的流动人口退保也很大程度上由此产生。因而,工作的稳定性对流动人口的社保需求(尤其是养老保险)从理论上应该存在较大的影响。在这里,我们用是否打算换工作、是否打算留北京来刻画工作的稳定性,并以在京停留的时间、流动情况(曾经工作学习过的城市)作为辅助指标;另外,工资收入与保险需求从理论上应该存在较大的关联,体现了可实现的购买力,而目前一些流动人口社保模式由于费基、费率过高而将部分潜在社保需求拒之门外。由于工作的正规程度与保险需求一般成正比,我们用获得工作的途径、是否有培训、住房性质(租住或单位提供)、工作地点等变量来刻画工作的正规程度。
流动家庭状况,包括婚姻状况,是否为家庭流动、配偶的工作性质;小孩是否来京情况(留守儿童)、小孩是否处于学习阶段、是否给家里寄过钱以及寄多少,等等。与既有的实证研究一致,流动人口的进城初衷是获得较务农更多的经济收益。当问及“您为什么从老家出来”时,回答最多的是挣更多的钱,占38.83%。与此类似的回答还有“老家太穷”与“挣口饭吃”,占32%,两者之和达到了60%,这说明经济因素是形成劳动力流动的主要因素,同时也验证了解释(经济型)流动人口的推拉理论。为了家庭过上相对宽裕的生活是流动人口的最高价值。而家庭流动与单身流动对保险需求应该存在一定差异,另外,对比流动人口子女上保险率,其总体上险比率为69.01%,上的险种主要有意外伤害险,上险率为17%,其次为教育险,上险率为6.97%,可以发现,流动人口子女的上险率要高于他们自身的上险率,子女的上险情况会对他们对社保的认识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也构成他们的一笔支出。同样,子女是否正处于上学阶段、是否给家里寄钱,也会形成对社保缴费形成经济约束。
政府对流动人口社保的规范程度。社会保障作为一种收入再分配的形式,政府在其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流动人口为城市化、工业化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在社会保障体系中仍处于外围。政府在为流动人口提供社会保障上责无旁贷。一些发达国家(如美国、日本、英国、德国)在为流动人口提供社会保障时,政府在立法、执法、资金支持方面起了中流砥柱的作用。而我国政府对流动人口的社保做了一些努力,但还远远不够。在这里,我们用在京办理的外来人口必需证件(是否办理)、与各个部门(如公检法部门、劳动部门、工商部门、教育部门等)接触的次数来近似地表示影响流动人口社保需求的政府因素。
综上,我们的解释变量主要有,个人基本信息变量: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民族、户籍所在地、户籍性质(农业、非农业)等特征;职业特征变量:在京职业(雇主、自营劳动者、雇员、家庭帮工)、是否打算换工作、工资收入、获得工作的途径、是否有培训、住房性质(租住或单位提供)、工作地点;流动家庭变量:婚姻状况,是否为家庭流动、配偶的工作性质、小孩是否来京情况(留守儿童)、小孩是否处于学习阶段、是否给家里寄过钱以及寄多少;政府规范程度变量:在京办理的外来人口必需证件(是否办理)、与各个部门(如公检法部门、劳动部门、工商部门、教育部门、卫生部门、城管部门、税务部门、街道办事处等部门)接触的次数。下面,我们介绍变量的构造方法与统计特征。为了简洁起见,我们在这里并不比较各个工伤类型在各个变量上的差异,只介绍总体特征。
个人基本信息变量:在4077位受访者中,男性占61.42%,高于女性比例。年龄段中,以20~30(含)最多,占到42.26%,其次是30-40(含)区间,占32.65%,40岁以上占15.73%,20(含)岁以下占9.36%。在京停留以短期为主,受访者中最多的是来京一年,占22.05%,其次是两年(13.50%),来京时间在5年以下的占总样本的61.67%,10年以下的占86.72%。从户籍性质来看,农业户口占82.72%,远远大于非农户口比例。在京流动人口主要来自中部与东部地区,分别占到49.8%、33.2%,西部地区占16.99%。受访者的受教育程度以初中程度为最多,占49.71%,其次是高中程度、小学程度、大专及以上、中专、未上学,分别占样本的18.4%、15.4%、7.8%、5.8%、2.9%。受访者中绝大多数是汉族,占96.15%,其余3.85%为满族、回族、蒙古族等少数民族。
职业特征变量:有关在京职业(雇主、自营劳动者、雇员、家庭帮工)、是否打算换工作、工资收入的相关信息在上一部分有所说明。在这里略去。我们主要考察获得工作的途径、是否有培训、住房性质(租住或单位提供)、工作地点等几个变量的统计特征:3780名受访者的工作地点主要集中在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大兴区、通州区,分别占24.55%、23.52%、10.9%、6.67%、6.01%。住房的性质以租住为主,占81.35%,其次为单位提供,占15.48%。有关找工作的途径,3998名受访者中有44.8%的人通过别人介绍找 到工作,27.19%人通过自己直接上门找,21.84%的人通过自己做买卖谋求职业,通过职业介绍所、用工单位上门招工、互联网等方式找工作的人数较少,分别占2.08%、1.48%、1.03%。培训方面,没有参加培训的人占总人数(4,078)的70.33%,参加过一次培训、两次以上培训的受访者分别占20.4%、9.27%。
流动家庭变量:4078名受访者中,在婚的占到总人数的68.39%,其次为未婚(29.55%)、同居(1.3%)、离婚(0.44%)、丧偶(0.32%)。流动家庭的比例达到59.44%~,高于个人流动(40.56%),家庭小孩中53.51%的受访者没有填写小孩信息,25.28%的受访者至少一个小孩在城市,21.21%的受访者至少一个小孩在农村。另外,受访者中给家里寄过钱的比例不高,占43.67%。一方面可能因为流动家庭的比例上升,另一方面,有些受访者可能没有多少结余。
政府规范程度变量:流动人口在赴京前或在京办理的外来人口必需证件(是否办理)的比例分别为70.48%、86.85%。说明北京地区的规范程度略高于流动人口流出地。同时,我们发现,流动人口与政府部门打过交道的比例并不多,比较多的是公检法部门(30.4%)、街道办事处(19.03%)、卫生部门(14.73%)、工商部门(7.12%)、计生部门(1.93%),与劳动部门、税务部门、城管部门、教育部门打交道并不多,打过交道的仅占1.71%、1.26%、1.14%、0.47%。
四、计量方法及结果解读
由于我们的因变量是二元变量,可以考虑采用probit及logit模型。这两个模型的差异在于两者假定影响潜在变量的随机项(记为)分布不一致。前者假定其服从正态分布,后者假定随机项服从逻辑分布。我们的模型设定。
其中,y为我们的二元因变量,即各类保险的参保情况,x为解释变量向量,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变量、职业特征变量、流动家庭变量、政府规范程度变量等。y*为潜在的不可观测的变量(1atent variable)。式给出了它与我们可以观察到的因变量(即是否购买保险)的关联。通常的probit及logit回归给出的b回归值表达的是解释变量对潜在变量的影响,而我们更加关注的是解释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又称为偏效应),即:
probit模型与logit模型发展了相应的估算偏效应的模型。虽然probit模型与logit模型在参数估计中的系数存在较大的差异,但两种方法估算出来的对应的系数具有较为稳定的代数关系,即logit模型估算的系数大约为probit模型估算出来的对应系数的1.6倍。进一步,两者在估算偏效应时,是非常接近的,我们的计量结果也与这个结论相符。这样,我们就使用dprobit模型。
同时,我们考虑了模型的内生性问题。可能引起内生性的变量为受访者的工作类型,一些不可量化的变量,如受访者的能力,会影响他们就业身份,同时也会影响相应的社保需求。但我们力图控制住可以找到的相关变量,来捕捉到可能的遗漏变量的影响。以缓解以至消除内生性问题。为了减少随机项可能存在的异方差与自相关性对估算的影响,我们在回归中采用修正了误差项的稳健回归。我们使用的软件是stata10。
个人特征变量中显著影响养老保险需求的有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及户口性质等变量。具体而言,男性的养老保险需求大于女性;和我们的预料一致,年龄变量与养老保险需求呈正向变化,且参数明显不为零;以未上学为参照组,随着受教育层次提高,流动人口的保险需求增加,但我们发现各级教育对保险的边际需求是非线性的,小学教育程度的流动人口相对于参照组对养老保险的需求有一个跨越,其边际影响(0.972)要大于初中教育程度的边际影响(0.677),随着教育层次的上升,对养老保险的需求强度在经历初中层次下降后逐步提升,且高度显著。可能的解释是,一方面,受教育程度越高,对养老保险的相关信息越了解,从而需求增加,另一方面,高的教育层次可以找到相对稳定的工作,收入水平也相对较高,进而增加对保险的需求。另外,户口性质显著地影响着流动人口对养老保险的需求,非农业户口的流动人口具有更高的参加养老保险的倾向。其它变量,如在京时间、流动人口来源地对养老保险入险率的影响并不明显,尽管东部、中部地区的流动人口的入保率要高于来自西部地区的流动人口。工作特征变量中,工作身份并没有对养老保险入险造成明显的影响,自营劳动的入险倾向要略低于雇主身份的流动者;但表示不打算换工作比例的变量显示的为负值,但不显著。有点出乎我们的意料,大家普遍的看法是,流动人口由于其工作的不稳定性,且现行的社保制度还不能使养老保险以较低成本进行地区转移⑤,是引起人保率较低的一个重要原因。可能的解释是,因为这里的刻画工作流动性的数据更多地体现为受访者的一种主观意愿,表明受访者大多数属于风险规避类型。另一方面,该变量在这里并不显著。其它反映工作情况的变量如培训、工资收入均与入保需求呈正向变化,说明入保与工作的正规性及收入直接相关。家庭因素中,只有流动家庭因素对养老保险有显著影响,相对于单身流动的受访者,流动家庭会促使受访者更多地考虑入险。可能的解释是,流动家庭相比于单独流动家庭更具有稳定性与经济承受能力。有小孩因素会(包括有小孩的两种情形)会降低入保需求,但效果并不明显。政府规范方面各个变量都不显著。可能的解释是,在流动人口与政府部门接触的过程中大多情况并不涉及到养老保险问题,即使涉及到,也影响有限。
医疗保险的入险率影响的个人特征变量主要有有性别、户口性质等变量。其中男性的入险倾向要高于女性,非农户口的受访者具有更高的入险动机。与养老保险不同,更高层次的受教育程度对人险倾向的影响尽管方向为正,但并不显著,只有达到大专以上水平才能对入险率形成明显的影响;流动人口来源地对流动人口在京的医疗保险需求影响也不明显。工作特征变量方面,就业身份为雇员的受访者具有更高的参加医疗保险的动机,且高度显著。这点很好理解,雇员中大多数从事“苦、脏、累、差、重、险”类型的工作,对于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有更迫切的需求。同时,在这里,工作稳定性有利于医疗保险的需求,相对于未培训的情形,受培训者具有更高的入险倾向,工资收入显著地正向影响医疗保险需求。家庭变量方面,至少有一个小孩在农村对医疗保险需求有显著的负的影响,表明家庭负担会使流动人口降低自身的保险需求,而第二部分的数据也表明流动人口子女的人险率要略高于他们自身。在政府规范方面,来京办理了齐全的证件对医疗保险需求存在明显的正向影响,这可能源于一些强制性的入保政策,如工伤保险,有利于推动医疗保险的推广。其它变量的影响并不显著。
失业保险方面,个人特征变量中显著影响入险率 的有受教育程度、非农业户口属性。与养老保险人险率类似,从整体上看,受教育程度与失业保险人险率呈正向变化,但在小学教育程度上发生了一次跳跃,随后,入保倾向随着教育层次的提升而单调上升。非农业户口的受访者具有更高的入险倾向。工作特征变量中,处于雇员身份的流动人口具有更高的购买失业保险倾向。因此,可能的解释为:因为一部分雇员在正规的中小企事业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而这些和合同一般都包含三险一金的内容。同样,工资水平、培训水平与入险率高度正相关,表明经济可承受力、工伤的正规程度对于增加失业保险人险率至关重要。家庭变量中,除了至少有一个小孩在农村的情形对入险率有明显的负的影响外(这种解释与医疗保险的情形类似),其它的变量并不显著。政府规范的各个变量都不显著,除了与政府部门打交道次数变量系数为负外,其它几项为正,方向符合经济事实。
由于人寿保险并不是社会保险的必要内容,流动人口对它的需求及其影响因素预期与前三种保险形式不同。影响人寿保险需求的个人变量主要有性别变量、在京时间变量等。男性参加人寿保险的倾向要高于女性;留京时间越长,加入人寿保险的可能性会增加,在这里,受教育程度对入保需求的影响不显著,但非农户口依然对入险需求有显著的正的影响。工作变量方面,工资收入与受培训水平与人保倾向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就业身份对入保倾向影响不显著。另外,家庭特征变量、政府规范变量对人寿保险的人险率影响均不明显。
五、结语
本文利用2006年北京市1‰流动人口调查数据集中考查了在京流动人口社会保障(主要为社会保险)状况。并从流动人口的个人特征、职业特征、家庭特征、政府规范程度等四个维度对流动人口的社保需求进行了实证。我们得到的主要结论如下:
1.个人特征中,流动人口的性别特征与各种保险的入险倾向存在稳健的关系,即存在一定程度上的性别歧视;户口属性会影响各种保险的人险率,非农业人口具有更高的入险倾向;受教育程度总体上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呈正向关系,但不是线性的;流动人口的来源地对各类保险的入险率影响并不明显。
2.工作变量中,处于雇员身份的流动人口具有较雇主、自营劳动者更高的医疗保险、失业保险需求;而处于雇主、自营劳动者身份的受访者对种类保险的需求强度无明显的差异;工人的工资及培训水平与各类保险的购买具有稳健的正向关联,这表明提高工人工资与职业技能会有力地促进流动人口的入险倾向,另一方面也表明让更多的流动人口进入正规就业部门能缓解目前低入保率的尴尬境地。
3.描述家庭特征的大多数变量对入保率的影响并不大,但“至少有一个小孩在农村”的情形会显著地减少流动人口对于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入险倾向;另外,描述政府规范程度的各个变量对流动人口的入保倾向并未产生显著的影响,而社会保障作为一项公共物品的供给,政府在这里应该有更多的作为,尤其是在当前大量流动人口处于社会保障边缘的情境之下。
[参考文献]
[1]王冉,盛来运.中国城市农民工社会保障影响因素实证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08,(9)。
[2]李爱芹.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实证调查与政策建议——以徐州市农民工为例[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
[3]宗成峰.城市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实证分析一以对 北京市部分城区农民工的调查为例[J]城市问题,2008,(3)。
[4]黄润龙.苏南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实证研究[J]市场与人口分析,2008,(6)。
[5]杨桂宏,胡建国.农民工城市生活社会保障的实证研究——以北京市x区423名农民工为例[J]调研世界,2006,(8)。
[6]任丽新.农民工社会保障:现状、困境与影响因素分析[J]社会科学,2009,(7)。
[7]章旭莉.农民工社会保障政策的路径再选择一与杨立雄先生商榷[J].学术界,2006,(1)。
[8]杨立雄.“进城”,还是“回乡”?——农民工社会保障政策的路径选择[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4,(2)。
[9]郑功成等.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变迁与评估[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10]桂世勋.我国城镇外来从业人员养老保险模式研究[J]市场与人口分析.2004.(4)。
责任编辑:高俊山 谷 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