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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江苏省沛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及上级院会议精神,深入查找检察工作中存在的与三项重点工作要求不相符的问题,找准症结,寻求措施,坚定信心,狠抓落实,围绕“三项重点工作”, 不断提高检察机关保障民生、服务群众工作能力和质效,努力为沛县加快推进经济建设,实现大跨越、大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强化服务大局意识,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一是完善服务机制。针对沛县今年启动大规模升级改造老城区等项目建设的实际,对涉及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的案件建立案件专项管理机制,实行案件信息及时报告制度、风险评估预警制度、重大复杂案件报批报备、指导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选派3名具有丰富反贪侦查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经验的干警组成“服务小组”,开展重点工程法律服务工作,确保拆迁等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创新服务方式。把企业和重大建设项目作为服务重点,建立法律服务“绿色通道”,采取召开联席会议、开展项目共建活动、开设法律咨询热线、组织专家咨询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等形式,针对项目建设、企业经营中易发生法律问题的环节,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咨询服务。
三是提高服务成效。处理涉及项目建设及企业发展的案件,坚持做到“简、快、优”。“简”,即简化工作程序,减少不必要的中间环节,形成联动式、一站式工作机制。“快”,即依法快审、快捕、快诉,提高工作效率,决不让案件办理在检察环节出现梗阻。“优”,即讲究方式方法,慎重初查和立案,慎重选择办案时机,慎重采取强制措施,慎重扣押、收缴涉案财物和企业财务资料,把握好依法独立办案与加强请示报告、沟通协调的关系,切实做到执法考虑发展,办案想到稳定,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全面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
一是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以及骗税、制售伪劣商品等经济犯罪特别是涉众型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群众切身利益。推进刑事和解、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案机制,落实宽严相济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创新完善维稳工作机制。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结合执法办案,建立健全检察环节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检调对接等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机制,积极采取开门接访、联合接访、预约接访、带案下访、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多种措施,依法妥善解决涉检信访问题。
三是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从根本上化解社会矛盾。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和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提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水平,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争创无职务犯罪单位活动” 和“争创预防职务犯罪示范单位活动”,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现市内领先、省内一流的目标。
四是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经常性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切实加强对司法不公不廉的监督。重点纠正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量刑畸轻畸重以及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超期羁押、虐待被监管人员等问题。积极探索适应社区矫正特点的检察方式,加强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的法律监督。
五是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管理水平提高。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妥善安置、矫正融入社会;积极参与对重点地区的综合治理,延伸检察工作触角,深入开展“千名干警进百企、入百村、访千户服务”活动。选派15名年轻业务骨干担任“法制村长”,成立“沛县检察院青年干警预防职务犯罪普法讲师团”, 开展“青年干警普法讲师团乡村行”活动。提高广大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律意识,自觉加强抵制职务犯罪的能力。针对新农村建设中法律维权、留守妇女儿童安置、群众渴求法律咨询、缺乏反映渠道等问题,落实多种便民、利民措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三、完善监督机制,不断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一是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制定实施加强检务公开的意见和细则,逐步实现除法律规定保密的情况外,执法办案的依据、程序、理由、结果一律公开,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健全应对涉检舆情和重大突发事件的机制,成立舆情应对小组,加强涉检舆情的监控和研判,有针对性地做好预案,不断提高在公开、透明和信息化条件下规范文明执法的水平。
二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制约。增强接受人大监督意识,主动报告工作,定期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邀请人大代表听庭评议出庭公诉案件,扎实开展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研究接受社会各届监督的途径和形式。
三是围绕提高执法质量加强监督制约。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案件质量考核评价体系,完善案件质量定期分析、质量问题案件剖析评查等制度,充分发挥执法质量考核评价结果在检察干警绩效考评中的主导作用,形成视质量为生命的执法导向。
四是围绕强化流程控制加强监督制约。认真解决案件管理中运行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不断强化对执法办案活动的全程控制、跟踪预警、动态管理和实时监督。进一步规范同步录音录像、扣押冻结款物管理、案件初查、侦捕诉衔接等工作,促使各业务部门之间、业务部门和服务保障部门之间既密切配合又相互制约。
五是围绕落实执法责任加强监督制约。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部门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严格执行检务督察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和执法过错,该通报的通报,该纠正的纠正,该问责的问责,该处理的处理,进一步严肃办案纪律,增强监督刚性。
一、强化服务大局意识,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一是完善服务机制。针对沛县今年启动大规模升级改造老城区等项目建设的实际,对涉及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的案件建立案件专项管理机制,实行案件信息及时报告制度、风险评估预警制度、重大复杂案件报批报备、指导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选派3名具有丰富反贪侦查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经验的干警组成“服务小组”,开展重点工程法律服务工作,确保拆迁等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创新服务方式。把企业和重大建设项目作为服务重点,建立法律服务“绿色通道”,采取召开联席会议、开展项目共建活动、开设法律咨询热线、组织专家咨询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等形式,针对项目建设、企业经营中易发生法律问题的环节,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咨询服务。
三是提高服务成效。处理涉及项目建设及企业发展的案件,坚持做到“简、快、优”。“简”,即简化工作程序,减少不必要的中间环节,形成联动式、一站式工作机制。“快”,即依法快审、快捕、快诉,提高工作效率,决不让案件办理在检察环节出现梗阻。“优”,即讲究方式方法,慎重初查和立案,慎重选择办案时机,慎重采取强制措施,慎重扣押、收缴涉案财物和企业财务资料,把握好依法独立办案与加强请示报告、沟通协调的关系,切实做到执法考虑发展,办案想到稳定,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全面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
一是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以及骗税、制售伪劣商品等经济犯罪特别是涉众型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群众切身利益。推进刑事和解、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案机制,落实宽严相济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创新完善维稳工作机制。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结合执法办案,建立健全检察环节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检调对接等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机制,积极采取开门接访、联合接访、预约接访、带案下访、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多种措施,依法妥善解决涉检信访问题。
三是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从根本上化解社会矛盾。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和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提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水平,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争创无职务犯罪单位活动” 和“争创预防职务犯罪示范单位活动”,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现市内领先、省内一流的目标。
四是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经常性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切实加强对司法不公不廉的监督。重点纠正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量刑畸轻畸重以及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超期羁押、虐待被监管人员等问题。积极探索适应社区矫正特点的检察方式,加强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的法律监督。
五是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管理水平提高。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妥善安置、矫正融入社会;积极参与对重点地区的综合治理,延伸检察工作触角,深入开展“千名干警进百企、入百村、访千户服务”活动。选派15名年轻业务骨干担任“法制村长”,成立“沛县检察院青年干警预防职务犯罪普法讲师团”, 开展“青年干警普法讲师团乡村行”活动。提高广大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律意识,自觉加强抵制职务犯罪的能力。针对新农村建设中法律维权、留守妇女儿童安置、群众渴求法律咨询、缺乏反映渠道等问题,落实多种便民、利民措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三、完善监督机制,不断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一是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制定实施加强检务公开的意见和细则,逐步实现除法律规定保密的情况外,执法办案的依据、程序、理由、结果一律公开,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健全应对涉检舆情和重大突发事件的机制,成立舆情应对小组,加强涉检舆情的监控和研判,有针对性地做好预案,不断提高在公开、透明和信息化条件下规范文明执法的水平。
二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制约。增强接受人大监督意识,主动报告工作,定期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邀请人大代表听庭评议出庭公诉案件,扎实开展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研究接受社会各届监督的途径和形式。
三是围绕提高执法质量加强监督制约。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案件质量考核评价体系,完善案件质量定期分析、质量问题案件剖析评查等制度,充分发挥执法质量考核评价结果在检察干警绩效考评中的主导作用,形成视质量为生命的执法导向。
四是围绕强化流程控制加强监督制约。认真解决案件管理中运行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不断强化对执法办案活动的全程控制、跟踪预警、动态管理和实时监督。进一步规范同步录音录像、扣押冻结款物管理、案件初查、侦捕诉衔接等工作,促使各业务部门之间、业务部门和服务保障部门之间既密切配合又相互制约。
五是围绕落实执法责任加强监督制约。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部门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严格执行检务督察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和执法过错,该通报的通报,该纠正的纠正,该问责的问责,该处理的处理,进一步严肃办案纪律,增强监督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