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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骑士制度是中世纪西欧的一种特殊现象。它的存在对近代欧洲人的精神和价值取向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是西方文明的一个插曲。本文将从骑士制度产生的根源入手,了解骑士教育和骑士精神,着重分析骑士制度,特别是骑士精神对欧美文学的影响。
关键词:骑士制度;骑士精神;欧美文学
一、骑士制度的起源
骑士制度并非中世纪所特有,它在西方最早产生于古罗马时代。罗马王政时期,塔克文王朝第二个统治者塞尔维乌斯推行改革,规定第一等级中最富有者入选18个骑兵队,“骑士”由此成为罗马军队的一个正规兵种。
骑士制度是中世纪封建制度的柱石和组成部分,具有社会的、政治的、军事的、宗教的和文化的意义。严格地说,“骑士属于封建贵族的末流即小贵族,是为国王和大贵族服务的职业军人,而不属于真正的贵族”。[1](p111) 西欧的骑士制度根源于日尔曼人入伍习俗。据说,当一个日尔曼青年到了使用兵器的年龄时,按照古老的习惯,整个部落的人聚集到一起,为他举行庄严的仪式,由部落首领或他的父亲或亲属授予他一面盾牌和一杆长矛,使他装备起来,加入战士的行列。随着战争的需要,能自备马匹的战士备受重视,因而骑士的作用日益得到加强。
中世纪欧洲是个封建等级社会,作为这个社会政治制度的重要部分,骑士制度决定了骑士身份地位的封闭性。骑士是指出身于拥有爵位和土地之家、经过一定仪式被授予骑士称号者而言的。由于欧洲实行长子继承制,除了皇族之外,贵胄之家只有长子才有继承爵位成为骑士的资格。骑士的长子才有继承爵位、成为骑士的资格。骑士的长子从7-8岁起就被送到某个有势力的贵族城堡中,开始接受教育和训练,成为“学习骑士”;经过五六年的锻炼,大约到13-14岁,便结束初级阶段的学习生活,而作为女主人的“侍从”,开始新的学习内容,称为“预备骑士”;到21-23岁左右,再经过神圣的宣誓仪式,方可被授予骑士称号。
由于中世纪早期西欧各国陷入严重的分裂状态,封建战争连绵不断,骑士适应形势的需要,是混乱状态下的活跃因素。为了使骑士们成为封建统治秩序稳定的重要因素,封建统治者和教会必须对其精神上的价值取向和行动精力上的指向有所规范和引领。这主要有三个方面:
其一是经常进行骑士比武大会。骑士比武大会流行于西欧,举办时机往往是庆祝骑士晋授典礼或皇族贵族间的婚典、一个国王或大贵族的来访以及种种喜庆、宗教节日等。一场比武大会有时要举行一周,比武场是城中广场或野外空地,周围有装饰漂亮的看台包厢供绅士民众观看,并有乐队演奏。骑士先进行马上枪战,两骑士对冲以矛攻击对方,一方被击落地后,双方可在地上继续打斗直到一方求饶或主持人叫停。这种枪战有时骑士往往是为他们心仪的小姐之荣耀而战。胜利者将获裁判官或一贵妇颁发的奖品。因此在这种比武大会上,自豪、荣譽、爱情和艺术都为竞赛提供了传统的动机,骑士的忠勇和英雄精神得到彰扬。骑士比武竞技决斗的精神一直是欧洲中世纪英雄精神的源泉和典范,以致许多王公贵族以决斗的方式来解决彼此间的矛盾。决斗的场面也出现在许多欧洲著名文学作品中,像《基督山伯爵》里小弗南为了他养父的名誉向邓蒂斯提出决斗,《环游地球八十天》里斐利亚?福克与普洛克托上校在火车车厢中决斗,等等。由此可见,骑士比武精神对社会影响之一斑。
其二是教会出面限制私战。教会将那些在战争中乱杀无辜者开除教籍,并在各中心地区组织和平会议以说服贵族停止私战。教会倡导"神命休战"是试图用宗教来调适与整合混乱的封建秩序,缓解或消解骑士的"傲慢与偏见"带来私战的社会破坏性。
其三是通过十字军远征这一“神圣的战争”。1096年教皇乌尔班二世号召第一次十字军东征时就演讲呼吁道:“让那些从前经常凶狠地和有信仰的人因私事而斗争的人,现在去和那些不信上帝的人战斗吧!”[2](p47) “那些从前作强盗的人,现在去作基督的战士吧!那些从前与自己的兄弟和亲朋争斗不休的人,现在去向蛮族进行正义的战争吧!”[2](p48)十字军是中世纪历史上最为高潮的一幕。在这长达200年的战争中,中世纪的一切发展:宗教信仰的虔诚和狂热、武士精神的勇猛和野蛮、封建势力、基督教及商业的扩张等等,都日臻高峰。一方面十字军东征作为一次全欧性的事件,在各个国家内它就成了全国性事件,欧洲几乎所有的阶级都为这同一行动疯狂;另一方面在教皇为取得更多世俗权力欲望的煽动下,本以好勇斗狠、好战成性作为生命价值的骑士贵族们立即热烈响应。骑士作为十字军远征的主体和主力,于1097年占领了耶路撒冷以后,就建立了由骑士统治的4个拉丁国家。为了巩固这几个骑士国家,教皇又扶持或组织了几个军事修会,如“圣殿骑士团”,“医院骑士团”或称“圣约翰骑士团”,“条顿骑士团”等。这些骑士团是宗教性的军事组织,团长直接隶属教皇,团员必须严格信守安贫、守贞和听命三大戒律,主要任务是保护十字军骑士领地。13世纪时,圣殿骑士团和医院骑士团在欧洲拥有极大的田产,包括僧院、村庄和城市。这些上帝的骑士团的活动直接影响了欧洲历史发展的进程。十四、五世纪欧洲建立起大量骑士团,其誓约均用以强调和维持那种崇高的道德追求,骑士的规则往往也是当时社会乃至国家间的一些通行规则。
十字军东征为欧洲骑士、尤其是因长子世袭制而不能继承财产的骑士们提供了一个尽情发挥其力量与作用的历史舞台。欧洲中世纪的十字军运动最终以失败告终,但它给世界历史发展进程带来巨大影响,这已是众所周知的了。然而从历史时代的思想精神层面对其认真分析,虽然骑士在中世纪社会、尤其是十字军东征时有其野蛮残暴的一面,但正是在中世纪“黑暗时代”,人们的思想感情需要一种精神引导,社会秩序需要一种精神去统一。故在这种思想状况下,由基督教理想和虔诚的宗教信仰所驾驭和整合的骑士精神,正是教会在精神上把欧洲统一起来的一块基石。
二、骑士教育与骑士精神
骑士骑在马上,头戴战盔,身着铠甲,手执长枪,应该是一名面孔威严冷峻的武士。但他们也有神秘浪漫的一面,这点常为人们所津津乐道。在中世纪欧洲,骑士实质上是一种神圣的荣誉称号。他们被当作上帝的虔诚仆人、女性的温顺护从和正义的豪侠之士,因而保护荣誉、教会、妇女与穷人就成为他们的基本职责和神圣义务。
中世纪,“骑士制度是封建主义的社会的和道德的准则。它体现了封建主义的最高理想和它的一切美德。……骑士制度规定一个理想的骑士,不但需要勇敢、忠诚,而且需要慷慨、诚实、彬彬有礼、仁慈地对待穷人和无依无靠的人们和鄙视一切不义之财。一个无懈可击的骑士可能首先必须是一个无懈可击的情人。骑士的理想把对妇女的崇高的爱情变成一种带有种种礼节的真正的偶像崇拜。……骑士制度还要求骑士担负为了保卫崇高的事业作战的义务;特别是作为教会的战士,用剑和矛为促进教会的利益而战斗的义务。”[2](p14-15) 骑士制度主要包括宗教、道德、礼节、和“武士七义”(骑马、游泳、投枪、击剑、行猎、下棋、吟诗)等内容。在培训学习阶段,作为侍童的孩子,要在贵族家庭中学习礼貌、侍奉与效忠,熟悉各种武器装备,练习搏斗、跳跃、奔跑,训练和管理鹰和猎犬,帮助主人更衣、梳头、整理床铺、切肉、斟酒、削面包。每当主人外出时,要负责看管甲胄、武器和战马,有时还要跟随主人外出打仗。
中世纪中后期,贵族阶段逐渐由武士化向绅士化发展,于是出现了以骑士爱情、骑士风度、骑士精神为主要内容的贵族文化。年轻的骑士不仅要宣誓保护女性,而且要选择一位贵妇、淑女作为自己的崇拜偶像,并对她产生一种特殊的感情,即所谓“骑士爱情”(amour courtois/courtly love)。骑士要戴上象征性标记,立誓信仰和终身捍卫他的意中人,由此风尚产生出所谓的“骑士风度”。这是一种贵族的理想生活方式。骑士制度发展与贵族生活方式分不开。骑士不仅要武功卓越,善于习武打仗,还应温文尔雅,谈吐不俗,具备一定的文学修养,懂得繁复的宫廷礼节,养成上层社会的气质、风度、秉性。所以“骑士精神”(knighthood)的内涵是极为丰富的,正义、忠诚、荣誉、谦恭、豪侠、崇尚妇女和为真理而献身,都被看作骑士精神的灵魂。
“骑士”是封建主阶级内部的各级贵族,他们的称号来自领主的加封。11-14世纪骑士制度盛行之际,由于实行长子继承制,那些贫穷的小贵族没有生活保证,只好闯荡江湖去冒险,想把自己造就成一个“骑士”。单靠武艺好还不够,他们还必须证明其行动符合忠君、护教、行侠、崇拜妇女的骑士精神,然后才能获得正式的“骑士”称号。中世纪差不多天天有打仗,通常是几十人到几百人的小规模战斗,像十字军东征那样大规模的战争并不多见。由于骑士是具有军事性和封建隶属性的职业军人,他们在封建战争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不仅整个中世纪,就是近代军事战场上,骑兵部队仍是一支令敌生畏的作战力量。各国军队中的皇家骑兵、近卫骑兵、龙骑兵、骠骑兵皆是军队中的光荣。故历史上著名骑士的英勇事迹必然是军队崇拜的榜样。但随着火药和火器的使用和推广,骑士在战争中的作用才日益降低,盛行一时的骑士制度也逐渐走向瓦解。但是,作为骑士精神核心内容的忠诚、谦恭、豪侠和崇尚女性的骑士风范,在现代欧洲的教育、文艺、社交诸领域中仍然发生着影响。像伊顿、哈罗、温切斯特等学校,结合骑士精神与文教,在教学上创出最有效的心智、意志、品德训练。骑士在贵族或国王的宫廷中习得礼貌与豪勇,便把其中一部分传给社会阶级较低下的人民;现代的礼节就是由中世纪骑士精神稀释而来的。然而,骑士精神对近现代文明社会的最深刻最广泛的影响体现在文学上。
三、骑士精神与文学
中世纪,宗教在社会占据的主导地位使得中世纪的文学以教会文学为主体成为自然。但除了宗教文学以外,中世纪文学还包含一系列其他样式的文学。英雄史诗是其中之一,在文学史上有着重要地位。而像法国的《罗兰之歌》、西班牙的《熙德之歌》、德国的《尼伯龙根之歌》这些以本国语言写就的各国开山鼻祖,都在很大程度上受了骑士精神的影响。具体说来,《罗兰之歌》讴歌的主题是忠君爱国,《熙德之歌》讲述了骑士视名誉为生命的问题,《尼伯龙根之歌》的主人翁身上闪耀的是勇敢、豪爽、急功好义的骑士精神。
除了英雄史诗,中世纪民间世俗文学也呈现出一定的繁荣局面,其中的杰出代表是反映骑士生活和思想的“骑士文学”。骑士文学分为骑士抒情诗和骑士传奇。骑士抒情诗,又叫游吟诗,在法德两国比较盛行。行吟诗人的诗歌歌颂对贵妇人的爱慕和崇拜,比如被称为“破晓歌”的法国诗歌就是描述骑士与贵妇人幽会后在破晓时分离的情景,德国的《菩提树下》和《爱纳伊特》则是浪漫爱情与民族感情结合的抒情诗歌。游吟诗的特点是歌颂骑士之爱。它一反过去所宣扬的女子对男子的献身和屈从的爱情传统,突出男子对女子的献身和屈从。在骑士文学中,男子只能博取爱情,而女子才具有爱情的决定权。诗歌的浪漫主义浓厚。骑士传奇事中世纪骑士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英、法、德三国都有传世名篇。它主要通过虚构手法描写骑士的冒险生活和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的故事。骑士传奇可按题材分为不同的系统。如古代系统一般驶模仿古希腊文学作品,像《亚历山大传奇》、《特洛伊传奇》、《埃涅阿斯传奇》等。它们虽是古希腊罗马故事,但故事中的英雄却具有中世纪骑士的爱情观和荣誉观。又如不列颠系统,它是围绕古凯尔特王亚瑟的传说发展起来的,主要写亚瑟王和他的圆桌骑士们。这个系列中的名篇有法国的《朗斯洛》(讲述了亚瑟王的圆桌骑士朗斯洛与王后桂纳维尔的恋爱),德国的《帕齐伐尔》(记录了寻找圣杯的故事。它歌颂了对崇高目标的不懈追求,指出了人在追求永恒的过程中会不时犯错误,在改正后达到“至善”),和英国骑士文学的代表作《亚瑟王之死》。托马斯?马洛里爵士的《亚瑟王之死》集亚瑟王故事之大成,特别是其中关于亚瑟王之死的部分至今仍无人超越。该作品中重要的观点主要着眼于骑士的美德、爱情以及宗教之间的相互关系,作品重塑了一个逝去的黄金时代,在那个遥远、神奇的过度里,尚武的骑士们创立了赫赫战功。除了前面提及的古代系统和不列颠系统,拜占庭系统也是骑士文学的一大组成部分。拜占庭系统是用拜占庭流传的古希腊晚期故事写成的作品,代表作《奥迦生和歌尼雷特》讲主人翁为了爱情忘了保卫国家、抵抗外敌的骑士责任。可见从罗兰到奥迦生的二、三百年中,骑士精神的内容发生了变化。这些系统中,尤以亚瑟王和他的圆桌骑士传奇在西欧最为流行。骑士文学以其浪漫主义基调成为欧洲文艺复兴前的一种主要世俗文学样式。“骑士文学出了故事引人入胜以外,还开始注意人物的内心活动,可以说是西方长篇小说的雏形”。[3](p142)
今天,亚瑟王的故事已被视为世界文学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以亚瑟王及其骑士为题材而写出的各种形式的文学作品,可谓不計其数。亚瑟王的故事曾是中世纪欧洲封建时代精神和原则的光辉体现,直到今天依然继续打动着人们的心弦,引起读者的共鸣。英美历代作家都感觉到它的魅力,便是很自然的事了。比如维多利亚时代的桂冠诗人丁尼生,可谓“古为今用”的典范。在《国王歌集》中,“他对原有情节作了很多改动,以圆桌的兴衰沉浮为线索,把传奇故事纳入他的颇富象征和寓言性质的计划中,依照维多利亚时代的思想需要,借题发挥,达到自己进行抒情和说教的目的”。[4](p79)艾略特的《荒原》援引亚瑟王传奇远非一两个故事。“作者在诗的原注中说,他这首诗不仅题目,甚至它的规划和有时采用的象征手法都深受魏士登女士(Jessie L. Weston)的关于圣杯传说一书的启发。”[4](p87)此外,海明威的《太阳照样升起》、罗伯特?弗罗斯特的《指路》、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等作品中都有不同程度的对亚瑟王系列故事的援引或暗指。
由此可见,骑士传奇的各个侧面和细节都为欧美作家用作创作题材。其间经过无数妙手的穿凿和雕琢,情节愈益完满,包孕也愈益丰富。这些传奇故事也已成为西方人思维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知识手段。同近现代欧洲教育、社交等诸领域一样,欧美文学成了中世纪骑士制度、骑士精神的受益者,它们一起构成了现代西方文明的有机组成部分,成为文化基因代代相传。
参考文献:
[1]姜守明,洪霞.西方文化史.科学出版社,2004.
[2]爱德华·麦克诺尔·伯恩斯,菲利普·李·拉尔夫.世界文明史(第二卷).罗经国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
[3]徐新.西方文化史,从文明初始至启蒙运动.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4]常耀信.漫话英美文学.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4.
关键词:骑士制度;骑士精神;欧美文学
一、骑士制度的起源
骑士制度并非中世纪所特有,它在西方最早产生于古罗马时代。罗马王政时期,塔克文王朝第二个统治者塞尔维乌斯推行改革,规定第一等级中最富有者入选18个骑兵队,“骑士”由此成为罗马军队的一个正规兵种。
骑士制度是中世纪封建制度的柱石和组成部分,具有社会的、政治的、军事的、宗教的和文化的意义。严格地说,“骑士属于封建贵族的末流即小贵族,是为国王和大贵族服务的职业军人,而不属于真正的贵族”。[1](p111) 西欧的骑士制度根源于日尔曼人入伍习俗。据说,当一个日尔曼青年到了使用兵器的年龄时,按照古老的习惯,整个部落的人聚集到一起,为他举行庄严的仪式,由部落首领或他的父亲或亲属授予他一面盾牌和一杆长矛,使他装备起来,加入战士的行列。随着战争的需要,能自备马匹的战士备受重视,因而骑士的作用日益得到加强。
中世纪欧洲是个封建等级社会,作为这个社会政治制度的重要部分,骑士制度决定了骑士身份地位的封闭性。骑士是指出身于拥有爵位和土地之家、经过一定仪式被授予骑士称号者而言的。由于欧洲实行长子继承制,除了皇族之外,贵胄之家只有长子才有继承爵位成为骑士的资格。骑士的长子才有继承爵位、成为骑士的资格。骑士的长子从7-8岁起就被送到某个有势力的贵族城堡中,开始接受教育和训练,成为“学习骑士”;经过五六年的锻炼,大约到13-14岁,便结束初级阶段的学习生活,而作为女主人的“侍从”,开始新的学习内容,称为“预备骑士”;到21-23岁左右,再经过神圣的宣誓仪式,方可被授予骑士称号。
由于中世纪早期西欧各国陷入严重的分裂状态,封建战争连绵不断,骑士适应形势的需要,是混乱状态下的活跃因素。为了使骑士们成为封建统治秩序稳定的重要因素,封建统治者和教会必须对其精神上的价值取向和行动精力上的指向有所规范和引领。这主要有三个方面:
其一是经常进行骑士比武大会。骑士比武大会流行于西欧,举办时机往往是庆祝骑士晋授典礼或皇族贵族间的婚典、一个国王或大贵族的来访以及种种喜庆、宗教节日等。一场比武大会有时要举行一周,比武场是城中广场或野外空地,周围有装饰漂亮的看台包厢供绅士民众观看,并有乐队演奏。骑士先进行马上枪战,两骑士对冲以矛攻击对方,一方被击落地后,双方可在地上继续打斗直到一方求饶或主持人叫停。这种枪战有时骑士往往是为他们心仪的小姐之荣耀而战。胜利者将获裁判官或一贵妇颁发的奖品。因此在这种比武大会上,自豪、荣譽、爱情和艺术都为竞赛提供了传统的动机,骑士的忠勇和英雄精神得到彰扬。骑士比武竞技决斗的精神一直是欧洲中世纪英雄精神的源泉和典范,以致许多王公贵族以决斗的方式来解决彼此间的矛盾。决斗的场面也出现在许多欧洲著名文学作品中,像《基督山伯爵》里小弗南为了他养父的名誉向邓蒂斯提出决斗,《环游地球八十天》里斐利亚?福克与普洛克托上校在火车车厢中决斗,等等。由此可见,骑士比武精神对社会影响之一斑。
其二是教会出面限制私战。教会将那些在战争中乱杀无辜者开除教籍,并在各中心地区组织和平会议以说服贵族停止私战。教会倡导"神命休战"是试图用宗教来调适与整合混乱的封建秩序,缓解或消解骑士的"傲慢与偏见"带来私战的社会破坏性。
其三是通过十字军远征这一“神圣的战争”。1096年教皇乌尔班二世号召第一次十字军东征时就演讲呼吁道:“让那些从前经常凶狠地和有信仰的人因私事而斗争的人,现在去和那些不信上帝的人战斗吧!”[2](p47) “那些从前作强盗的人,现在去作基督的战士吧!那些从前与自己的兄弟和亲朋争斗不休的人,现在去向蛮族进行正义的战争吧!”[2](p48)十字军是中世纪历史上最为高潮的一幕。在这长达200年的战争中,中世纪的一切发展:宗教信仰的虔诚和狂热、武士精神的勇猛和野蛮、封建势力、基督教及商业的扩张等等,都日臻高峰。一方面十字军东征作为一次全欧性的事件,在各个国家内它就成了全国性事件,欧洲几乎所有的阶级都为这同一行动疯狂;另一方面在教皇为取得更多世俗权力欲望的煽动下,本以好勇斗狠、好战成性作为生命价值的骑士贵族们立即热烈响应。骑士作为十字军远征的主体和主力,于1097年占领了耶路撒冷以后,就建立了由骑士统治的4个拉丁国家。为了巩固这几个骑士国家,教皇又扶持或组织了几个军事修会,如“圣殿骑士团”,“医院骑士团”或称“圣约翰骑士团”,“条顿骑士团”等。这些骑士团是宗教性的军事组织,团长直接隶属教皇,团员必须严格信守安贫、守贞和听命三大戒律,主要任务是保护十字军骑士领地。13世纪时,圣殿骑士团和医院骑士团在欧洲拥有极大的田产,包括僧院、村庄和城市。这些上帝的骑士团的活动直接影响了欧洲历史发展的进程。十四、五世纪欧洲建立起大量骑士团,其誓约均用以强调和维持那种崇高的道德追求,骑士的规则往往也是当时社会乃至国家间的一些通行规则。
十字军东征为欧洲骑士、尤其是因长子世袭制而不能继承财产的骑士们提供了一个尽情发挥其力量与作用的历史舞台。欧洲中世纪的十字军运动最终以失败告终,但它给世界历史发展进程带来巨大影响,这已是众所周知的了。然而从历史时代的思想精神层面对其认真分析,虽然骑士在中世纪社会、尤其是十字军东征时有其野蛮残暴的一面,但正是在中世纪“黑暗时代”,人们的思想感情需要一种精神引导,社会秩序需要一种精神去统一。故在这种思想状况下,由基督教理想和虔诚的宗教信仰所驾驭和整合的骑士精神,正是教会在精神上把欧洲统一起来的一块基石。
二、骑士教育与骑士精神
骑士骑在马上,头戴战盔,身着铠甲,手执长枪,应该是一名面孔威严冷峻的武士。但他们也有神秘浪漫的一面,这点常为人们所津津乐道。在中世纪欧洲,骑士实质上是一种神圣的荣誉称号。他们被当作上帝的虔诚仆人、女性的温顺护从和正义的豪侠之士,因而保护荣誉、教会、妇女与穷人就成为他们的基本职责和神圣义务。
中世纪,“骑士制度是封建主义的社会的和道德的准则。它体现了封建主义的最高理想和它的一切美德。……骑士制度规定一个理想的骑士,不但需要勇敢、忠诚,而且需要慷慨、诚实、彬彬有礼、仁慈地对待穷人和无依无靠的人们和鄙视一切不义之财。一个无懈可击的骑士可能首先必须是一个无懈可击的情人。骑士的理想把对妇女的崇高的爱情变成一种带有种种礼节的真正的偶像崇拜。……骑士制度还要求骑士担负为了保卫崇高的事业作战的义务;特别是作为教会的战士,用剑和矛为促进教会的利益而战斗的义务。”[2](p14-15) 骑士制度主要包括宗教、道德、礼节、和“武士七义”(骑马、游泳、投枪、击剑、行猎、下棋、吟诗)等内容。在培训学习阶段,作为侍童的孩子,要在贵族家庭中学习礼貌、侍奉与效忠,熟悉各种武器装备,练习搏斗、跳跃、奔跑,训练和管理鹰和猎犬,帮助主人更衣、梳头、整理床铺、切肉、斟酒、削面包。每当主人外出时,要负责看管甲胄、武器和战马,有时还要跟随主人外出打仗。
中世纪中后期,贵族阶段逐渐由武士化向绅士化发展,于是出现了以骑士爱情、骑士风度、骑士精神为主要内容的贵族文化。年轻的骑士不仅要宣誓保护女性,而且要选择一位贵妇、淑女作为自己的崇拜偶像,并对她产生一种特殊的感情,即所谓“骑士爱情”(amour courtois/courtly love)。骑士要戴上象征性标记,立誓信仰和终身捍卫他的意中人,由此风尚产生出所谓的“骑士风度”。这是一种贵族的理想生活方式。骑士制度发展与贵族生活方式分不开。骑士不仅要武功卓越,善于习武打仗,还应温文尔雅,谈吐不俗,具备一定的文学修养,懂得繁复的宫廷礼节,养成上层社会的气质、风度、秉性。所以“骑士精神”(knighthood)的内涵是极为丰富的,正义、忠诚、荣誉、谦恭、豪侠、崇尚妇女和为真理而献身,都被看作骑士精神的灵魂。
“骑士”是封建主阶级内部的各级贵族,他们的称号来自领主的加封。11-14世纪骑士制度盛行之际,由于实行长子继承制,那些贫穷的小贵族没有生活保证,只好闯荡江湖去冒险,想把自己造就成一个“骑士”。单靠武艺好还不够,他们还必须证明其行动符合忠君、护教、行侠、崇拜妇女的骑士精神,然后才能获得正式的“骑士”称号。中世纪差不多天天有打仗,通常是几十人到几百人的小规模战斗,像十字军东征那样大规模的战争并不多见。由于骑士是具有军事性和封建隶属性的职业军人,他们在封建战争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不仅整个中世纪,就是近代军事战场上,骑兵部队仍是一支令敌生畏的作战力量。各国军队中的皇家骑兵、近卫骑兵、龙骑兵、骠骑兵皆是军队中的光荣。故历史上著名骑士的英勇事迹必然是军队崇拜的榜样。但随着火药和火器的使用和推广,骑士在战争中的作用才日益降低,盛行一时的骑士制度也逐渐走向瓦解。但是,作为骑士精神核心内容的忠诚、谦恭、豪侠和崇尚女性的骑士风范,在现代欧洲的教育、文艺、社交诸领域中仍然发生着影响。像伊顿、哈罗、温切斯特等学校,结合骑士精神与文教,在教学上创出最有效的心智、意志、品德训练。骑士在贵族或国王的宫廷中习得礼貌与豪勇,便把其中一部分传给社会阶级较低下的人民;现代的礼节就是由中世纪骑士精神稀释而来的。然而,骑士精神对近现代文明社会的最深刻最广泛的影响体现在文学上。
三、骑士精神与文学
中世纪,宗教在社会占据的主导地位使得中世纪的文学以教会文学为主体成为自然。但除了宗教文学以外,中世纪文学还包含一系列其他样式的文学。英雄史诗是其中之一,在文学史上有着重要地位。而像法国的《罗兰之歌》、西班牙的《熙德之歌》、德国的《尼伯龙根之歌》这些以本国语言写就的各国开山鼻祖,都在很大程度上受了骑士精神的影响。具体说来,《罗兰之歌》讴歌的主题是忠君爱国,《熙德之歌》讲述了骑士视名誉为生命的问题,《尼伯龙根之歌》的主人翁身上闪耀的是勇敢、豪爽、急功好义的骑士精神。
除了英雄史诗,中世纪民间世俗文学也呈现出一定的繁荣局面,其中的杰出代表是反映骑士生活和思想的“骑士文学”。骑士文学分为骑士抒情诗和骑士传奇。骑士抒情诗,又叫游吟诗,在法德两国比较盛行。行吟诗人的诗歌歌颂对贵妇人的爱慕和崇拜,比如被称为“破晓歌”的法国诗歌就是描述骑士与贵妇人幽会后在破晓时分离的情景,德国的《菩提树下》和《爱纳伊特》则是浪漫爱情与民族感情结合的抒情诗歌。游吟诗的特点是歌颂骑士之爱。它一反过去所宣扬的女子对男子的献身和屈从的爱情传统,突出男子对女子的献身和屈从。在骑士文学中,男子只能博取爱情,而女子才具有爱情的决定权。诗歌的浪漫主义浓厚。骑士传奇事中世纪骑士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英、法、德三国都有传世名篇。它主要通过虚构手法描写骑士的冒险生活和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的故事。骑士传奇可按题材分为不同的系统。如古代系统一般驶模仿古希腊文学作品,像《亚历山大传奇》、《特洛伊传奇》、《埃涅阿斯传奇》等。它们虽是古希腊罗马故事,但故事中的英雄却具有中世纪骑士的爱情观和荣誉观。又如不列颠系统,它是围绕古凯尔特王亚瑟的传说发展起来的,主要写亚瑟王和他的圆桌骑士们。这个系列中的名篇有法国的《朗斯洛》(讲述了亚瑟王的圆桌骑士朗斯洛与王后桂纳维尔的恋爱),德国的《帕齐伐尔》(记录了寻找圣杯的故事。它歌颂了对崇高目标的不懈追求,指出了人在追求永恒的过程中会不时犯错误,在改正后达到“至善”),和英国骑士文学的代表作《亚瑟王之死》。托马斯?马洛里爵士的《亚瑟王之死》集亚瑟王故事之大成,特别是其中关于亚瑟王之死的部分至今仍无人超越。该作品中重要的观点主要着眼于骑士的美德、爱情以及宗教之间的相互关系,作品重塑了一个逝去的黄金时代,在那个遥远、神奇的过度里,尚武的骑士们创立了赫赫战功。除了前面提及的古代系统和不列颠系统,拜占庭系统也是骑士文学的一大组成部分。拜占庭系统是用拜占庭流传的古希腊晚期故事写成的作品,代表作《奥迦生和歌尼雷特》讲主人翁为了爱情忘了保卫国家、抵抗外敌的骑士责任。可见从罗兰到奥迦生的二、三百年中,骑士精神的内容发生了变化。这些系统中,尤以亚瑟王和他的圆桌骑士传奇在西欧最为流行。骑士文学以其浪漫主义基调成为欧洲文艺复兴前的一种主要世俗文学样式。“骑士文学出了故事引人入胜以外,还开始注意人物的内心活动,可以说是西方长篇小说的雏形”。[3](p142)
今天,亚瑟王的故事已被视为世界文学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以亚瑟王及其骑士为题材而写出的各种形式的文学作品,可谓不計其数。亚瑟王的故事曾是中世纪欧洲封建时代精神和原则的光辉体现,直到今天依然继续打动着人们的心弦,引起读者的共鸣。英美历代作家都感觉到它的魅力,便是很自然的事了。比如维多利亚时代的桂冠诗人丁尼生,可谓“古为今用”的典范。在《国王歌集》中,“他对原有情节作了很多改动,以圆桌的兴衰沉浮为线索,把传奇故事纳入他的颇富象征和寓言性质的计划中,依照维多利亚时代的思想需要,借题发挥,达到自己进行抒情和说教的目的”。[4](p79)艾略特的《荒原》援引亚瑟王传奇远非一两个故事。“作者在诗的原注中说,他这首诗不仅题目,甚至它的规划和有时采用的象征手法都深受魏士登女士(Jessie L. Weston)的关于圣杯传说一书的启发。”[4](p87)此外,海明威的《太阳照样升起》、罗伯特?弗罗斯特的《指路》、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等作品中都有不同程度的对亚瑟王系列故事的援引或暗指。
由此可见,骑士传奇的各个侧面和细节都为欧美作家用作创作题材。其间经过无数妙手的穿凿和雕琢,情节愈益完满,包孕也愈益丰富。这些传奇故事也已成为西方人思维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知识手段。同近现代欧洲教育、社交等诸领域一样,欧美文学成了中世纪骑士制度、骑士精神的受益者,它们一起构成了现代西方文明的有机组成部分,成为文化基因代代相传。
参考文献:
[1]姜守明,洪霞.西方文化史.科学出版社,2004.
[2]爱德华·麦克诺尔·伯恩斯,菲利普·李·拉尔夫.世界文明史(第二卷).罗经国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
[3]徐新.西方文化史,从文明初始至启蒙运动.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4]常耀信.漫话英美文学.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