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因质量问题导致承租人利益受损中出租方与建造方的责任分配

来源 :现代工商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yumeng88888888888888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出租人根据建造人的授权将建某地厂房(未取得产证)出租,该建筑物遇强降雪倒塌,致使承租人的机器设备受损。法院于庭审中查明当时降雪的积雪厚度,并查明符合质量标准的建筑可以承受该厚度积雪,进而证明该建筑物质量不达标。据此出租人及建造人以强降雪系不可抗力的抗辩理由不成立。
  一、经典案例
  上诉人(原审原告)A公司;上诉人(原审被告)B公司;上诉人(原审被告)C公司。
  2004年8月,A公司与C公司签订厂房租赁协议,约定C公司将其建造的位于某地的建筑面积1700平方米的厂房出租给A公司开设工厂,年租金17万元,合同还就其他事项作了约定。次月,因C公司将该厂房交B公司管理,A公司又与B公司就同一厂房租赁事项签订租赁协议,约定原C公司与A公司协议作废,以重新签订的协议为准。两份协议其余内容一致。涉案厂房在建造过程中未取得规划许可证照,房屋建成后亦未取得产权证。A公司承租时,当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曾出具房屋产权证正在办理中的书面材料,A公司依据上述材料办理手续后取得营业执照。2008年,该地区出现强降雪和积雪天气,致涉案厂房倒塌,A公司机器设备被压。A公司在公证处对现场情况进行公证后从涉案厂房撤离,另觅场地生产。其间A公司发出解除租赁协议通知,B公司与A公司就退房事宜结算完毕。
  因各方就A公司损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A公司遂诉至该地法院,要求B公司赔偿其机器设备损失、经营损失等共计100万元,同时要求C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B公司和C公司则表示,涉案厂房并非质量不合格建筑,房屋倒塌系自然灾害所致,属不可抗力,不同意A公司的诉讼请求。
  二、本案的审判
  一审查明,A公司财产损失为机器设备损失40万元, A公司2007年核定利润为40万元。因房屋倒塌现场已不在,一审法院遂向气象部门调查,得知厂房倒塌当日该地积雪深度为6厘米。
  一审法院认为,厂房倒塌原因非积雪所致。损失范围以公证情况及评估报告为准,因现场由B公司、C公司清理,A公司的财物残值亦应视为损失。A公司在房屋倒塌后需另寻场地搬迁后再生产,其主张两个月经营损失符合常理,参照税务部门的调查结论计算。关于责任承担,B公司就出租质量不合格的房屋应承担80%的赔偿责任,A公司对房屋质量负有审查义务、注意义务及采取合理措施减损的义务,应承担20%的责任。C公司并非租赁协议当事人,无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审判决:B公司赔偿A公司财产损失32万元、经营损失5.2万元。
  一审法院判决后,A公司、C公司、B公司均不服原判,提起上诉。
  A公司上诉认为:C公司作为涉案厂房的建造方,系厂房的所有权人(虽然厂房无产权证),应就房屋倒塌与B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租赁房屋时土地管理部门出具证明表示产权证在办理中,故己方已尽注意义务,并在房屋倒塌后积极采取措施减少损失,故不应承担20%的责任。请求改判C公司与B公司连带赔偿其全额损失。
  B公司、C公司上诉认为:强降雪天气应视为不可抗力。A公司对气象部门发布的强降雪警报未予注意,亦未及时清除屋顶积雪,导致房屋倒塌,应承担主要责任。请求改判对A公司的原审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二审经审理,各方当事人对于房屋倒塌系房屋质量问题均表示无异议。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各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B公司分两次支付A公司35万元;A公司将其在涉案场地的其余受损机器设备搬离。该调解协议不久履行完毕。
  三、综合分析
  1、强降雪天气能否视为不可抗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自然灾害是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中认同的典型的不可抗力现象,是指独立于人们意志以外发生的事件,在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本案中各方责任的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85条规定,建筑物等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责任在归责原则上采取过错推定,即只要损害由房屋本身设计、建造缺陷所造成,首先推定所有人有过错,如所有人认为其无过错,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仍需承担法律责任。
  本案中,B公司作为出租人应向承租人承担涉案厂房的瑕疵担保责任。而关于C公司的责任认定,第一,A公司虽就涉案厂房先后与C公司及B公司签订租赁协议,但A公司与B公司的协议中已明确C公司与A公司的原协议作废,结合A公司此后向B公司付租、解约后B公司向A公司清退款项等行为,应认定租赁关系的出租人一方由C公司变更为B公司。因B公司将质量不合格的房屋出租给A公司,其应就上述违约行为对A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第二,C公司虽与A公司已不存在租赁关系,但作为房屋建造方,C公司建造了质量不合格的违法建筑,导致该建筑物的实际使用人A公司受损,其亦应向A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该责任是一种特殊侵权责任。所以,B公司应向A公司承担主要的侵权及违约责任,而C公司应承担特殊的侵权责任。
  至于A公司是否应分担部分损失,根据查明的事实,A公司承租涉案厂房时,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材料表明房屋产权证尚在办理中,A公司基于对上述材料的信赖承租房屋开展经营,应认定已尽到善意承租人的审查义务。房屋倒塌与不可抗力无关,若仍强调A公司对强降雪天气负有注意义务,系不合理地加重其责任。房屋倒塌后,A公司及时保存证据,另觅场地生产,努力减少损失,现其主张的损失范围并不包含因未采取适当措施导致的扩大损失。鉴于此,原审认定A公司对损失负有20%的责任有所不妥。
  四、有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16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33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上海浦瑞律师事务所吕涛、高超群供稿)
其他文献
云南“一元团”风波成了今年“五一”小长假的舆论热点。先是一段导游辱骂游客的视频在网上热传,网友群情激奋声讨“无良导游”;接着爆出游客是明打着“白玩”的心思,清楚自己参加的是购物团又不肯花钱购物,事后还要求旅行社赔偿,于是又有人声讨游客“不要脸”。  对于这件事,围观者其实都心知肚明。无非就是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者,遇到了知假买假打假者。你可以去质疑打假者的动机和人品,但从法理上,普通消费者的打假行为是
期刊
2015年4月30日上午,在闸北区庆“五·一”劳模事迹报告会现场,龙盛集团控股(上海)有限公司总裁阮兴祥以义利兼顾惠民生等多项事迹被评为2010-2014年上海市劳动模范并受到表彰。  六年间,在上海这片热土上,“企业家”品牌被建立,一个健康优秀的企业家形象随之成型,向人们传递着各种商业文明价值的正能量。从上虞到上海,从“员工”到“企业家”,这一切的改变无不体现着阮兴祥对待事业的专注力。如今,这种
期刊
今年3月底,央行与财政部等部委联合行动,分别从金融和财税角度提出了支持房地产的“新政”。央行、住建部与银监会政策是,重点支持改善性住房贷款需求,对于商业贷款的二套房,首付比例降至40%;对于公积金贷款的二套房,首付比例降到30%。  同时,财政部的政策是,购买2年及以上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卖房收入减去购房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2年及以上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两个政策的同时推
期刊
随着“南高中繁北产业”发展战略的深入推进,闸北区经济社会呈现出高速发展的良好态势。作为一个非公经济大区,截止到2014年底,全区非公企业达19072户,注册资本累计达到727.75亿元,缴纳总税105.69亿元,占全区税收的55.09%;吸纳就业125969人,占全区区属企业职工总数的78.73%。一连串漂亮的数字反映了非公企业已成为打造“活力闸北、圆梦福地”的重要力量,同时也是对闸北区工商联去年
期刊
上证指数自2014年7月1日由2000点启动,到2015年4月底,已有四天到达4500点,其中最高在4月28日达到4572点,涨幅为129%。这波牛市很明显是资金推动的,如果把股市比喻为大水池,主要是中央有关部门决定大量放水,水涨船高。放水的方法有:1)鼓励居民开户,最多可开20个账户,造成A股账户总数首次突破2亿大关。2)2015年2月5日和4月20日两次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和1
期刊
近年来,浦东新区工商联航头镇商会(以下简称“航头镇商会”)主动顺应发展趋势,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官方微信等新兴媒体在“互联网+时代”的作用,积极宣传推介商会及会员企业,加强企业品牌的打造与推广,在商会信息传播形式和渠道上作了有效创新,切实提高了为企业服务实效,使商会会员企业获得了更大的进步和发展。  运用政府网站 拓展商会功能  2014年,航头镇商会为了进一步开拓网络服务功能,在镇人民政
期刊
近日,区工商联邀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审理监督庭庭长兼仲裁二庭庭长花磊为会员开展劳动争议实务操作培训,150多名企业老总和人事管理人员参加了培训。在培训中,花磊庭长根据《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法律法规实施以来,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中出现的特点,对劳动报酬、二倍工资、合同解除、合同变更等四种较为常见的劳动争议,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帮助企业准确理解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并就企业在劳动合同管理
期刊
在历史长河中,50年转眼一瞬间。在社会发展的舞台上,50年造就一代人。而这代人里又有一群人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历练成长,他们在传统体制下抉择过,在市场竞争的惊涛骇浪下磨砺过,最终他们虽经挫折而不馁,历尽艰辛而再搏。  时势造英杰。孙效读,上海健尔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就是那群人之一。他带领着有着51年历史的企业,经历了传统体制的转换,经受了18年市场洗礼。如今,用“健尔斯人”双手创造出来的优秀工
期刊
曾经有句经典的电影台词:“21世纪什么最重要?人才。”这句话不仅精准道出了人才的重要性,也揭示了企业的生存之道。“人才”两字,区区五笔,却是一个国家、一座城市强盛的动力源。  那么如何在最短时间内为企业选择最对的人才?这正是上海力德人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德”)总经理朱德权多年来一直在专注的事情。作为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提供商,力德以先进的理念和强烈的社会责任心,5年来为企业源源不断地输送着人
期刊
本文想叙述的是:公司管理中常见的内容“资产管理”,如何定义“资产管理”,怎样管好公司的资产,这是公司管理层、股东们最关心的问题之一。正确地理解资产管理,将资产管理纳入企业内部控制的范畴是我们今天讨论问题的基点。我们讨论的不是某个资产管理公司如何去投资,也不是某个资产管理公司如何打包处置不良资产,而是将“资产管理”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实物流”的管理控制。  资产作为企业重要的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