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对高职高专院校的分类研究,国内外学者已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对国际上具有代表性的关于高职高专院校的分类研究分国别进行概述,以总结其研究的特色。对国内学者们关于高职高专院校的分类研究则按照分类的目的、方法和结果的逻辑顺序进行综述。
关键词:高职教育;高职高专;高职分类;分类研究
高职高专院校作为我国高等教育院校结构的招生的一半,在培育高素质人才,缓解社会就业压力,推动我国社会的发展等方面,产生不容小觑的影响。
一、核心概念
(一)高职高专院校
1986年国务院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中将普通高等学校界定为以通过国家规定的专门入学考试的高级中学毕业学生为主要培养对象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
(二)高等院校的分类
高等院校的分类,又称高校分类、大学分类、院校分类。学者们认为高等院校的分类是指依据一定的标准将不同的高等学校分为不同类别的过程,具有代表性的有:
从分类过程的视角,学术界将高等学校的分类界定为在国家教育行政部门主持下,组织高等教育研究机构或专家、学者根据一定的标准,将高等学校划分为不同类别或能级的过程[1]。从分类目的的视角,学术界认为高等院校的分类反映的是高等教育系统内部各结构水平横向的分化程度[2],是对高等院校发展质的界定。
二、国外研究
学术界关于国外与我国政策语境和实践中同类型同档次的高等职业院校的分类研究有以下几类。
(一)国际教育标准分类(ISCED)
在阐述国外高职类院校的分类研究时,对于国际上关于高职教育的界定也值得我们探讨,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订的《国际教育标准分类》(ISCED)中的界定。2011年新修订的《国际教育标准分类》(ISCED)[3],其中5A教学计划属于高等教育,在很大程度上是理论性的,目的是使学生进人高级研究计划和从事高技术所要求的专业;5B的教学计划则是面向实际的或适应具体职业的,主要目的是让学生获得从事某个职业或行业,或某类职业或行业所需的实际技能和知识。完成5B学业的学生一般具备进入劳务市场所需的能力与资格。《国际教育标准分类(ISCED)中5B的教学计划与我国目前所要积极发展的“高职教育”课程特征一致。
(二)美国社区学院的分类研究
美国卡内基高校分类是美国政府用于高校资源分配、学者从事教育研究以及高校经费获得的重要参考依据[4],在其基本分类(Basic Classification)[5]中,與我国职业类高校对照分析,从层次设置方面看,包括学士学位/专科院校(Baccalaureate/Associate's Colleges)和专科院校(Associate's Colleges);从学制方面看,包括由两年制机构和四年制机构构成的特别关注机构(Special Focus Institutions)。根据美国教育部国家教育统计中心的统计资料,美国能够参与并提供高等职业教育的高等教育机构包括约半数的“四年制本科教育机构”、绝大多数的“两年制高等教育机构”以及几乎全部的“少于两年的高等教育机构”,三类机构均进一步区分为公立机构、私立非营利性机构和营利性私立机构。[6]其中公立社区学院依据学校注册学生数量的不同,分为小型社区学院、中型社区学院和大型社区学院。
(三)日本高等职业教育机构的分类研究
日本的高等职业教育即短期高等教育由短期大学、高等专科学校和专修学校三类教育机构共同实施。伴随日本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与经济增长需要,三类机构内部也逐渐出现不同程度的分化。以短期大学为例,从短期大学设置的学科类别看,可以分为教学类、专门职业类和其他综合类三类;从毕业生从事的职业看,可以分为事务职、专门职和其他职业三种;从院校可授予的学位层次看,短期大学分别于1992年和2005年创设准学士学位和学士学位。[7]
(四)德国职业类高校的分类研究
德国的职业类高校“描述性分类”较少,多为“规定性分类”。“描述性分类”是分类主体在分析不同类型高校特点的基础上进行划分;“规定性分类”则是通过某种手段对高校特点给予规定并要求院校按其使命进行发展。[8]潘黎等学者在对德国高校层次结构进行分析时,将处于第三个层次的高等应用专业学院层划分为不授予博士学位的高等应用专业学院、行政学院。[9]
(五)英国职业类高校的分类研究
英国是一个精英教育价值取向的国家,传统的高等教育并不包括高等职业教育,也没有高等职业教育这一名词。英国的高等职业教育作为一种教育类型存在与英国的继续教育机构和高等教育体系中。从二战后英国教育的承担机构来看,主要有三类:1)继续教育机构;2)多科性技术学院;3)综合大学。20世纪90年代后多科技术学院升格为大学,英国的高等职业教育主要由继续教育机构来承担。[10]英国继续教育体系中实施职业教育的机构分为四类:一是地方学院(Local colleges),相当于地方专科学校;二是区域学院(Area colleges ),相当于地区专科学校;三是地区学院(Regional colleges);四是高级技术学院。在继续教育的四类学院中,地区学院和高级技术学院应归属高等职业教育范畴。
三、国内研究
关于学者对国内高职高专院校分类研究的梳理,我们从分类的目的、分类的方法和分类的结果三方面进行探讨:
(一)分类的目的
分类的目的即学者们对职业类高校为什么要分类这一问题所进行探讨。研究发现,具有以下两方面为目的。
1.基于高校分类发展的分类目的
就促进高校自身分类发展方面而言,分类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点:1)有利于提高社会公众对职业类高校的认识。2)有利于促进职业类高校特色、协调、可持续发展,有关学者认为分类有利于解决职业类高校发展中存在的办学趋同、定位不明等问题,促进高校特色发展,3)有利于职业类高校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对职业类院校进行分类有助于技能型高级专门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从而进一步促进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2.基于政府分类管理的分类目的
就政府分类管理方面来说,分类是确保政府对不同类型高职院校实施有效管理的必要手段,学者们认为,政府对高职院校进行分类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点:1)有利于政府配置物质资源,高职院校是培养应用型技能人才的场所,是政府进行投资、资源配置的对象,必然受到资源优化配置规律的影响,分类则有助于这一问题的解决。2)有利于政府分配生源,分类有助于建立高考分类平等竞争的招生制度,保障各类高校有均等的生源质量。
(二)分类的方法
面对上千所形色不同的职业类高校,学者们进行研究时应从哪些维度和采用哪些指标加以区分和归类,是学者们选择分类方法的依据。
学术界对职业类高校分类时所采用的标准可以分为院校的外部属性和内部职能两个方面。1)以院校的外部属性作为分类的维度,如职业类高校所处的区域位置;国际交流;社会服务;高校资产;院校的举办时间;院校是否纳入政府重点建设计划等方面。2)有些学者依据职业类高校的内部职能作为分类的维度进行研究,主要有以下几点:如刘伟民,王沛民等以院校的类型归属来分,院校的类型归属指高校所培养的人才类型,如高等职业院校培养的主要是技术级或技能级人才;刘伟民,王沛民还依据院校的功能区间即知识生产的功能区间划分,根据美国当代高等教育专家博耶的观点,研究至少有4类,分别对应知识的发现、集成、应用、教学,高等职业院校侧重于应用、教学的研究;有些学者依据院校的专业覆盖面即专业的设置情况划分;有些学者依据人才培养的层次进行分类,包括人才培养的水平、是否授予学位以及学位授予的高低等方面。3)其他的分类方法,比如有些学者依据教学概况;科学研究;学生概况;学科概况;接受非学历教育在校生占在校学生总数的比例;“双师型”教师占比为依据进行分类。
(三)分类结果
学术界对于职业院校的分类可以从思辨性和实证类两方面进行归纳总结:
1.思辨性的分类结果
学术界对于职业院校的分类结果的探讨大多集中在思辨性层面,其中包括以下几种:1)依据学位授予层次或者说最高学历教育层次来划分时,李海贵将我国职业类高校区分为“专科级”、“本科级”和“研究生级”三层;2)依据人才培养的类型进行划分时,史秋衡和康敏在探索我国高等学校的分类体系设计时,确立国家层面高校分为研究型、应用型、职业技能型三种类型的共识[11]。有关学者对此表示赞同,认为职业类高校是一种职业技术型的院校,如邹晓平在探讨高等院校的分类框架时首先认为职业类高校是一种大众型的高等教育类机构,属于职业技术型学院,可分成学士和副学士[12]两种类型。
2.量化型的分类结果
学者们选取某些职业类院校进行案例研究,得出以下分类结果:1)按照人才培养专业领域的学科倾向划分,学者刘伟民和王沛民将职业类院校分为师范专科类、高职综合类、高职文科类、高职理科类等四大类型。2)按照专业覆盖的数量为依据划分,将我国职业类高校划分为“专业聚焦型”、“专业广布型”和“专业分散型”三类。“专业聚焦型”进一步划分为“专业聚焦I型”和“专业聚焦II”型。3) 按照高校面向产业的不同划分,学者李德方等人以某省为案例依据特定分类标准把我国职业类高校划分为四类: 高职I型、高职II型、高职III型和、高职Ⅳ型 (通用型)。另外,学者李海贵则依据同一标准对我国职业类高校进行划分。
3.其他的分类结果
有关学者依据专业设置的数量将职业类高校分为综合性院校或专门类院校;以主办单位划分,分为地级职业类院校和省级职业类院校,或者直接分为公办和民办、企业、独立设置型。李海贵以接受非学历教育在校生占在校学生总数的比例50%为界划分,把我国职业类高校划分为“传统型”与“培训型”高校。其他的分类如以是否纳入政府重点建设计划为依据划分划分为“国家重点建设高职”、“省级重点建设高职”和“一般高职”,其中“国家重点建设高职”入选院校进一步被区分为“国家示范性高职”和“国家骨干高职”;以“双师型”教师在专业教师总数中的比例作为层次划分的标准,将我国职业类高校划分为“师资精良性”与“双师匾乏型”,并分别区分为“比较”和“一般”两种。此外,薛宏在探讨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分层分类的发展研究中将河南省高职高专院校分为高职高专院校I型和高职高专院校II型。[13]
另外一些学者在研究职业类高校分类之外的某类问题时对其进行了分类。例如,柴福洪的《高职院校院系设置研究》(2007)[14],王国庆的《高职院校专业竞争力的分类评价》(2013)[15]。部分学者在研究高校分类过程中对职业类高校作了简单划分。例如,邹晓平的《高等院校分类的三维视角》(2005)[16],刘娜的《科学分类 合理定位——关于我国高等学校分类的思考》(2005)[17],潘懋元、陈厚丰的《高等教育分类的方法论问题》(2006)[18]。
参考文献:
[1]陈厚丰.中国高等学校分类问题研究[D].湖南:湖南大学,2004.
[2]薛宏.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分层分类发展研究[D].河南:郑州大学,2016.
[3]UNESDOS. International Standard Classification of Education,2011[EB/OL].http://unesdoc.unesdoc.org//images/0021/002191/219109e.pdf.(2011-09-05).
[4]李晓婷. 美国卡内基高等教育分类研究[D].湖南:湖南师范大学,2017.
[5]http://carnegieclassifications.iu.edu/classification_descriptions/basic.php
[6]孙翠香,林静.美国高等职业教育:现状、特点与启示[J].职业技术教育,2015,36(16):73-78.
[7]卢宁.战后日本短期高等教育体系研究[D].上海:華东师范大学,2008.
[8]赵婷婷,汪乐乐.高等学校为什么要分类以及怎样分类?——加州高等教育规划分类体系与卡内基高等教育机构分类的比较[J].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08(04):166-178.
[9]潘黎,刘元芳,霍尔斯特·赫磊.德国高校层次结构分析[J].高等教育研究,2008(10):99-103.
[10]戴少娟.二战后英国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D].福建:福建师范大学,2016.
[11]史秋衡,康敏.探索我国高等学校分类体系设计[J].中国高等教育,2017(02):40-44.
[12]邹晓平.再论高等院校分类框架[J].高等教育研究,2012,33(05):36-44.
[13]薛宏.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分层分类发展研究[D].河南:郑州大学,2016.
[14]柴福洪.高职院校院、系设置研究[J].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02):6-9.
[15]王国庆.高职院校专业竞争力的分类评价[J].职业技术教育,2013,34(22):26-29.
[16]邹晓平.高等院校分类的三维视角[J].教育发展研究,2005(23):57-60.
[17]刘娜.科学分类 合理定位——关于我国高等学校分类的思考[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06(05):87-90.
[18]潘懋元,陈厚丰.高等教育分类的方法论问题[J].高等教育研究,2006(03):8-13.
作者简介:王小艳(1992-),女,河南周口人,武汉工程大学在读研究生,从事教育经济与管理研究。
关键词:高职教育;高职高专;高职分类;分类研究
高职高专院校作为我国高等教育院校结构的招生的一半,在培育高素质人才,缓解社会就业压力,推动我国社会的发展等方面,产生不容小觑的影响。
一、核心概念
(一)高职高专院校
1986年国务院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中将普通高等学校界定为以通过国家规定的专门入学考试的高级中学毕业学生为主要培养对象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
(二)高等院校的分类
高等院校的分类,又称高校分类、大学分类、院校分类。学者们认为高等院校的分类是指依据一定的标准将不同的高等学校分为不同类别的过程,具有代表性的有:
从分类过程的视角,学术界将高等学校的分类界定为在国家教育行政部门主持下,组织高等教育研究机构或专家、学者根据一定的标准,将高等学校划分为不同类别或能级的过程[1]。从分类目的的视角,学术界认为高等院校的分类反映的是高等教育系统内部各结构水平横向的分化程度[2],是对高等院校发展质的界定。
二、国外研究
学术界关于国外与我国政策语境和实践中同类型同档次的高等职业院校的分类研究有以下几类。
(一)国际教育标准分类(ISCED)
在阐述国外高职类院校的分类研究时,对于国际上关于高职教育的界定也值得我们探讨,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订的《国际教育标准分类》(ISCED)中的界定。2011年新修订的《国际教育标准分类》(ISCED)[3],其中5A教学计划属于高等教育,在很大程度上是理论性的,目的是使学生进人高级研究计划和从事高技术所要求的专业;5B的教学计划则是面向实际的或适应具体职业的,主要目的是让学生获得从事某个职业或行业,或某类职业或行业所需的实际技能和知识。完成5B学业的学生一般具备进入劳务市场所需的能力与资格。《国际教育标准分类(ISCED)中5B的教学计划与我国目前所要积极发展的“高职教育”课程特征一致。
(二)美国社区学院的分类研究
美国卡内基高校分类是美国政府用于高校资源分配、学者从事教育研究以及高校经费获得的重要参考依据[4],在其基本分类(Basic Classification)[5]中,與我国职业类高校对照分析,从层次设置方面看,包括学士学位/专科院校(Baccalaureate/Associate's Colleges)和专科院校(Associate's Colleges);从学制方面看,包括由两年制机构和四年制机构构成的特别关注机构(Special Focus Institutions)。根据美国教育部国家教育统计中心的统计资料,美国能够参与并提供高等职业教育的高等教育机构包括约半数的“四年制本科教育机构”、绝大多数的“两年制高等教育机构”以及几乎全部的“少于两年的高等教育机构”,三类机构均进一步区分为公立机构、私立非营利性机构和营利性私立机构。[6]其中公立社区学院依据学校注册学生数量的不同,分为小型社区学院、中型社区学院和大型社区学院。
(三)日本高等职业教育机构的分类研究
日本的高等职业教育即短期高等教育由短期大学、高等专科学校和专修学校三类教育机构共同实施。伴随日本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与经济增长需要,三类机构内部也逐渐出现不同程度的分化。以短期大学为例,从短期大学设置的学科类别看,可以分为教学类、专门职业类和其他综合类三类;从毕业生从事的职业看,可以分为事务职、专门职和其他职业三种;从院校可授予的学位层次看,短期大学分别于1992年和2005年创设准学士学位和学士学位。[7]
(四)德国职业类高校的分类研究
德国的职业类高校“描述性分类”较少,多为“规定性分类”。“描述性分类”是分类主体在分析不同类型高校特点的基础上进行划分;“规定性分类”则是通过某种手段对高校特点给予规定并要求院校按其使命进行发展。[8]潘黎等学者在对德国高校层次结构进行分析时,将处于第三个层次的高等应用专业学院层划分为不授予博士学位的高等应用专业学院、行政学院。[9]
(五)英国职业类高校的分类研究
英国是一个精英教育价值取向的国家,传统的高等教育并不包括高等职业教育,也没有高等职业教育这一名词。英国的高等职业教育作为一种教育类型存在与英国的继续教育机构和高等教育体系中。从二战后英国教育的承担机构来看,主要有三类:1)继续教育机构;2)多科性技术学院;3)综合大学。20世纪90年代后多科技术学院升格为大学,英国的高等职业教育主要由继续教育机构来承担。[10]英国继续教育体系中实施职业教育的机构分为四类:一是地方学院(Local colleges),相当于地方专科学校;二是区域学院(Area colleges ),相当于地区专科学校;三是地区学院(Regional colleges);四是高级技术学院。在继续教育的四类学院中,地区学院和高级技术学院应归属高等职业教育范畴。
三、国内研究
关于学者对国内高职高专院校分类研究的梳理,我们从分类的目的、分类的方法和分类的结果三方面进行探讨:
(一)分类的目的
分类的目的即学者们对职业类高校为什么要分类这一问题所进行探讨。研究发现,具有以下两方面为目的。
1.基于高校分类发展的分类目的
就促进高校自身分类发展方面而言,分类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点:1)有利于提高社会公众对职业类高校的认识。2)有利于促进职业类高校特色、协调、可持续发展,有关学者认为分类有利于解决职业类高校发展中存在的办学趋同、定位不明等问题,促进高校特色发展,3)有利于职业类高校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对职业类院校进行分类有助于技能型高级专门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从而进一步促进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2.基于政府分类管理的分类目的
就政府分类管理方面来说,分类是确保政府对不同类型高职院校实施有效管理的必要手段,学者们认为,政府对高职院校进行分类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点:1)有利于政府配置物质资源,高职院校是培养应用型技能人才的场所,是政府进行投资、资源配置的对象,必然受到资源优化配置规律的影响,分类则有助于这一问题的解决。2)有利于政府分配生源,分类有助于建立高考分类平等竞争的招生制度,保障各类高校有均等的生源质量。
(二)分类的方法
面对上千所形色不同的职业类高校,学者们进行研究时应从哪些维度和采用哪些指标加以区分和归类,是学者们选择分类方法的依据。
学术界对职业类高校分类时所采用的标准可以分为院校的外部属性和内部职能两个方面。1)以院校的外部属性作为分类的维度,如职业类高校所处的区域位置;国际交流;社会服务;高校资产;院校的举办时间;院校是否纳入政府重点建设计划等方面。2)有些学者依据职业类高校的内部职能作为分类的维度进行研究,主要有以下几点:如刘伟民,王沛民等以院校的类型归属来分,院校的类型归属指高校所培养的人才类型,如高等职业院校培养的主要是技术级或技能级人才;刘伟民,王沛民还依据院校的功能区间即知识生产的功能区间划分,根据美国当代高等教育专家博耶的观点,研究至少有4类,分别对应知识的发现、集成、应用、教学,高等职业院校侧重于应用、教学的研究;有些学者依据院校的专业覆盖面即专业的设置情况划分;有些学者依据人才培养的层次进行分类,包括人才培养的水平、是否授予学位以及学位授予的高低等方面。3)其他的分类方法,比如有些学者依据教学概况;科学研究;学生概况;学科概况;接受非学历教育在校生占在校学生总数的比例;“双师型”教师占比为依据进行分类。
(三)分类结果
学术界对于职业院校的分类可以从思辨性和实证类两方面进行归纳总结:
1.思辨性的分类结果
学术界对于职业院校的分类结果的探讨大多集中在思辨性层面,其中包括以下几种:1)依据学位授予层次或者说最高学历教育层次来划分时,李海贵将我国职业类高校区分为“专科级”、“本科级”和“研究生级”三层;2)依据人才培养的类型进行划分时,史秋衡和康敏在探索我国高等学校的分类体系设计时,确立国家层面高校分为研究型、应用型、职业技能型三种类型的共识[11]。有关学者对此表示赞同,认为职业类高校是一种职业技术型的院校,如邹晓平在探讨高等院校的分类框架时首先认为职业类高校是一种大众型的高等教育类机构,属于职业技术型学院,可分成学士和副学士[12]两种类型。
2.量化型的分类结果
学者们选取某些职业类院校进行案例研究,得出以下分类结果:1)按照人才培养专业领域的学科倾向划分,学者刘伟民和王沛民将职业类院校分为师范专科类、高职综合类、高职文科类、高职理科类等四大类型。2)按照专业覆盖的数量为依据划分,将我国职业类高校划分为“专业聚焦型”、“专业广布型”和“专业分散型”三类。“专业聚焦型”进一步划分为“专业聚焦I型”和“专业聚焦II”型。3) 按照高校面向产业的不同划分,学者李德方等人以某省为案例依据特定分类标准把我国职业类高校划分为四类: 高职I型、高职II型、高职III型和、高职Ⅳ型 (通用型)。另外,学者李海贵则依据同一标准对我国职业类高校进行划分。
3.其他的分类结果
有关学者依据专业设置的数量将职业类高校分为综合性院校或专门类院校;以主办单位划分,分为地级职业类院校和省级职业类院校,或者直接分为公办和民办、企业、独立设置型。李海贵以接受非学历教育在校生占在校学生总数的比例50%为界划分,把我国职业类高校划分为“传统型”与“培训型”高校。其他的分类如以是否纳入政府重点建设计划为依据划分划分为“国家重点建设高职”、“省级重点建设高职”和“一般高职”,其中“国家重点建设高职”入选院校进一步被区分为“国家示范性高职”和“国家骨干高职”;以“双师型”教师在专业教师总数中的比例作为层次划分的标准,将我国职业类高校划分为“师资精良性”与“双师匾乏型”,并分别区分为“比较”和“一般”两种。此外,薛宏在探讨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分层分类的发展研究中将河南省高职高专院校分为高职高专院校I型和高职高专院校II型。[13]
另外一些学者在研究职业类高校分类之外的某类问题时对其进行了分类。例如,柴福洪的《高职院校院系设置研究》(2007)[14],王国庆的《高职院校专业竞争力的分类评价》(2013)[15]。部分学者在研究高校分类过程中对职业类高校作了简单划分。例如,邹晓平的《高等院校分类的三维视角》(2005)[16],刘娜的《科学分类 合理定位——关于我国高等学校分类的思考》(2005)[17],潘懋元、陈厚丰的《高等教育分类的方法论问题》(2006)[18]。
参考文献:
[1]陈厚丰.中国高等学校分类问题研究[D].湖南:湖南大学,2004.
[2]薛宏.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分层分类发展研究[D].河南:郑州大学,2016.
[3]UNESDOS. International Standard Classification of Education,2011[EB/OL].http://unesdoc.unesdoc.org//images/0021/002191/219109e.pdf.(2011-09-05).
[4]李晓婷. 美国卡内基高等教育分类研究[D].湖南:湖南师范大学,2017.
[5]http://carnegieclassifications.iu.edu/classification_descriptions/basic.php
[6]孙翠香,林静.美国高等职业教育:现状、特点与启示[J].职业技术教育,2015,36(16):73-78.
[7]卢宁.战后日本短期高等教育体系研究[D].上海:華东师范大学,2008.
[8]赵婷婷,汪乐乐.高等学校为什么要分类以及怎样分类?——加州高等教育规划分类体系与卡内基高等教育机构分类的比较[J].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08(04):166-178.
[9]潘黎,刘元芳,霍尔斯特·赫磊.德国高校层次结构分析[J].高等教育研究,2008(10):99-103.
[10]戴少娟.二战后英国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D].福建:福建师范大学,2016.
[11]史秋衡,康敏.探索我国高等学校分类体系设计[J].中国高等教育,2017(02):40-44.
[12]邹晓平.再论高等院校分类框架[J].高等教育研究,2012,33(05):36-44.
[13]薛宏.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分层分类发展研究[D].河南:郑州大学,2016.
[14]柴福洪.高职院校院、系设置研究[J].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02):6-9.
[15]王国庆.高职院校专业竞争力的分类评价[J].职业技术教育,2013,34(22):26-29.
[16]邹晓平.高等院校分类的三维视角[J].教育发展研究,2005(23):57-60.
[17]刘娜.科学分类 合理定位——关于我国高等学校分类的思考[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06(05):87-90.
[18]潘懋元,陈厚丰.高等教育分类的方法论问题[J].高等教育研究,2006(03):8-13.
作者简介:王小艳(1992-),女,河南周口人,武汉工程大学在读研究生,从事教育经济与管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