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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我国推行税务代理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加强税收征收管理的客观要求。但是,由于中国处于经济转型期,制度环境不稳定,税务代理制度运行中存在着很多制约因素,因此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我国税务代理制度显得尤为紧迫和重要。
【关键词】税务代理 制度 制约因素
税务代理制度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委托税务代理人,在一定的代理权限内,依照税法规定,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自己的名义,代为办理各项税务事宜的制度。我国税务代理制度的起步较晚,基本上始于80年代后期。从实践来看,取得了明显成绩,如实现了与国际惯例接轨,降低了体制改革成本,提高了征管效率和质量。但是,法制的不完善、转轨时期的经济体制变化、权力责任不清等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其合理健康发展,因此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我国税务代理制度显得尤为紧迫和重要。
一、我国税务代理制度的制约因素
1、对税务代理制度的认识有偏差。对税务代理认识上的偏差,在一定程度上给税务代理工作的运行造成障碍。这些认识上的偏差表现为:一是认为我国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国家、企业、个人不存在根本利益冲突。因此,没有必要搞税务代理;二是认为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搞税务代理制度尚不具备条件;三是认为搞税务代理加重了企业经济负担,因而如果要聘请税务代理人代理纳税事宜,则这部分代理费用应由税务机关支付。
2、税务代理市场不完善。税务代理市场是指在税收的征纳过程中以税务代理为纽带所形成的税收服务活动市场。目前,我国税务代理市场的培育严重滞后,存在税务代理的供给市场和需求市场都不足的局面。
(1)税务代理供给市场不足。目前,我国还缺乏一大批现代新型税务征管体制需要的专业技术过硬的代理人员。税务代理队伍无论从数量、素质、年龄上来看,与普遍推广税务代理的要求不相适应,税务代理供给市场严重贫乏。
(2)税务代理需求市场不足。一是税收法规执行不严,纳税人纳税意识差,税务代理需求市场也就难以发展。二是税务代理工作效率低。代理成本高,对纳税人收取的费用也相应偏高,不易为纳税人接受。
3、税务代理法制不健全。我国现行《税务代理试行办法》虽然填补了目前税务代理无法可依的状况,但因其仅仅是“试行办法”,法律级次太低。为使税务代理在推广之初就作为一项严格的法律制度来推行,应适当提高税务代理的法律级次。
4、权力责任划分不清。长期以来我国税务机关、税务代理人和纳税人之间关系不明、职责不清,税务机关常常利用行政权力为挂钩的税务代理机构谋取业务来源从中获利。税务机关的过分介入导致了税务代理业的畸形发展,这是我国税务代理业发展中最具抑制性的因素,严重违背了原有税务代理设置的宗旨。
二、我国税务代理制度发展的解决对策
我国的税务代理制度方兴未艾,利益的驱动使得众多社会税务代理机构匆匆上马,税务代理发展过程中暴露出很多的问题。就我国目前发展状况而言,要想让税务代理健康、稳步、快速发展,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虑:
1、要加强税务代理的宣传工作,取得社会各界的共识。通过各种渠道及多种形式宣传税务代理的性质、地位和作用,通过税务代理的实例来说明委托代理的好处。大力开展税务代理制度社会宣传的同时,从严治税,加强执法力度,加强税务检查,提高人们对税务代理的认识。
2、积极培育税务代理市场。税务代理市场的建立是完善市场体系的客观需要。要积极培育税务代理市场,首先,必须要规范和健全我国税务代理机构。税务代理机构要与税务机关彻底脱钩,成为独立执业的法人主体,从组织机构上保证其独立性,确保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税务代理市场。最后,必须有完善的税制结构。一个国家税制体系的完善程度及结构的复杂程度,对于税务代理制的产生和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3、完善立法,确立税务代理制度的法律地位。这是开展我国税务代理业务的前提,也是纳税人对税务代理的需求能否转化为行动的重要因素。我国已经对税务代理的性质、地位做了明确的规定,出台了《税务代理试行办法》,但是它对推动税务代理事业的发展力度还不够,仍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以规范纳税人、代理人及税务机关的权利和义务,保障税务代理业务的正常运作。
4、健全税务代理制度,加强管理。为了保证税务代理制度化、规范化发展:第一,要建立健全税务代理制度。现阶段,应在继续执行原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加紧制定和完善有关税务代理业务开展的具体规章制度。第二,要加强税务代理从业队伍的素质建设。从长远看,加强税务代理从业人员的素质建设,创新人力资源的使用机制,是完善我国税务代理制度的重要因素。
【参考文献】
[1] 郝如玉:中国税务代理制度研究.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2.3
[2] 唐慧斌:税务代理制度研究.北京:中国财经经济出版社,2002.4
[3] 崔晓如:抓住机遇,适度发展我国的税务代理制度.企业经济.2004(5)究》,2006.1
【关键词】税务代理 制度 制约因素
税务代理制度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委托税务代理人,在一定的代理权限内,依照税法规定,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自己的名义,代为办理各项税务事宜的制度。我国税务代理制度的起步较晚,基本上始于80年代后期。从实践来看,取得了明显成绩,如实现了与国际惯例接轨,降低了体制改革成本,提高了征管效率和质量。但是,法制的不完善、转轨时期的经济体制变化、权力责任不清等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其合理健康发展,因此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我国税务代理制度显得尤为紧迫和重要。
一、我国税务代理制度的制约因素
1、对税务代理制度的认识有偏差。对税务代理认识上的偏差,在一定程度上给税务代理工作的运行造成障碍。这些认识上的偏差表现为:一是认为我国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国家、企业、个人不存在根本利益冲突。因此,没有必要搞税务代理;二是认为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搞税务代理制度尚不具备条件;三是认为搞税务代理加重了企业经济负担,因而如果要聘请税务代理人代理纳税事宜,则这部分代理费用应由税务机关支付。
2、税务代理市场不完善。税务代理市场是指在税收的征纳过程中以税务代理为纽带所形成的税收服务活动市场。目前,我国税务代理市场的培育严重滞后,存在税务代理的供给市场和需求市场都不足的局面。
(1)税务代理供给市场不足。目前,我国还缺乏一大批现代新型税务征管体制需要的专业技术过硬的代理人员。税务代理队伍无论从数量、素质、年龄上来看,与普遍推广税务代理的要求不相适应,税务代理供给市场严重贫乏。
(2)税务代理需求市场不足。一是税收法规执行不严,纳税人纳税意识差,税务代理需求市场也就难以发展。二是税务代理工作效率低。代理成本高,对纳税人收取的费用也相应偏高,不易为纳税人接受。
3、税务代理法制不健全。我国现行《税务代理试行办法》虽然填补了目前税务代理无法可依的状况,但因其仅仅是“试行办法”,法律级次太低。为使税务代理在推广之初就作为一项严格的法律制度来推行,应适当提高税务代理的法律级次。
4、权力责任划分不清。长期以来我国税务机关、税务代理人和纳税人之间关系不明、职责不清,税务机关常常利用行政权力为挂钩的税务代理机构谋取业务来源从中获利。税务机关的过分介入导致了税务代理业的畸形发展,这是我国税务代理业发展中最具抑制性的因素,严重违背了原有税务代理设置的宗旨。
二、我国税务代理制度发展的解决对策
我国的税务代理制度方兴未艾,利益的驱动使得众多社会税务代理机构匆匆上马,税务代理发展过程中暴露出很多的问题。就我国目前发展状况而言,要想让税务代理健康、稳步、快速发展,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虑:
1、要加强税务代理的宣传工作,取得社会各界的共识。通过各种渠道及多种形式宣传税务代理的性质、地位和作用,通过税务代理的实例来说明委托代理的好处。大力开展税务代理制度社会宣传的同时,从严治税,加强执法力度,加强税务检查,提高人们对税务代理的认识。
2、积极培育税务代理市场。税务代理市场的建立是完善市场体系的客观需要。要积极培育税务代理市场,首先,必须要规范和健全我国税务代理机构。税务代理机构要与税务机关彻底脱钩,成为独立执业的法人主体,从组织机构上保证其独立性,确保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税务代理市场。最后,必须有完善的税制结构。一个国家税制体系的完善程度及结构的复杂程度,对于税务代理制的产生和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3、完善立法,确立税务代理制度的法律地位。这是开展我国税务代理业务的前提,也是纳税人对税务代理的需求能否转化为行动的重要因素。我国已经对税务代理的性质、地位做了明确的规定,出台了《税务代理试行办法》,但是它对推动税务代理事业的发展力度还不够,仍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以规范纳税人、代理人及税务机关的权利和义务,保障税务代理业务的正常运作。
4、健全税务代理制度,加强管理。为了保证税务代理制度化、规范化发展:第一,要建立健全税务代理制度。现阶段,应在继续执行原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加紧制定和完善有关税务代理业务开展的具体规章制度。第二,要加强税务代理从业队伍的素质建设。从长远看,加强税务代理从业人员的素质建设,创新人力资源的使用机制,是完善我国税务代理制度的重要因素。
【参考文献】
[1] 郝如玉:中国税务代理制度研究.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2.3
[2] 唐慧斌:税务代理制度研究.北京:中国财经经济出版社,2002.4
[3] 崔晓如:抓住机遇,适度发展我国的税务代理制度.企业经济.2004(5)究》,2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