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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为研究城市农民工生活满意度的状况和影响生活满意度的因素,本文采用调查问卷的方法对武汉市农民工的各项满意度进行了测量。进行多元回归分析结果表明,城市农民工的性别、年龄、婚姻状况、与配偶见面次数、受教育程度、打工年限等不是影响城市农民工生活满意度的因素,而养育子女的多少、家庭收入的多少、城市社会制度、工资拖欠问题等对城市农民工的生活满意度有着重要影响。
关键词:城市农民工;生活满意度;武汉市
一、引言
城市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以后城市流动人口中的新型特殊群体,一直以来受到学界的关注。生活满意度是指自己对生活质量的主观体验,它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人们生活质量或者说福利的重要指标。笔者梳理文献发现,很少有学者将城市农民工作为研究对象,将其生活满意度作为研究内容进行调查研究。而我国城市农民工众多, 他(她)们分布在城市的各行各业,他(她)们的城市生活满意度直接影响着他(她)们的行为方式,对城市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稳定有着重要的影响。
基于以上分析,笔者以武汉市的农民工(本文所指的城市农民工,大部分时间在城市工作和生活,但尚未取得城市户口,属于暂时性定居)作为调查对象,采用问卷调查法,用SPSS软件对武汉市农民工生活满意度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希望能够为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建议,以改善武汉市农民工的生活满意度。
二、研究方法
2013年6月,中南民族大学“农民工社会流动意识研究调查组”在武汉市的7个主城区采用简单随机抽样的方式抽出3个区,之后在每个区采用偶遇方式发放问卷。所有问卷都采用调查员集中发放、无记名填答、集中回收的方式进行。
本文所采用的调查问卷,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内容:基本情况、工作情况、社会流动意识、其他。
三、调查结果
1.调查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的城市农民工中,男性农民工略多,男性农民工有260人,占总人数的52%;女性农民工有240人, 占48%。青年农民工占主要部分,18岁以下的有22人,占4.4%;18岁到30岁的有327人,占65.4%;30岁到45岁的有99人,占19.8%;45岁到60岁的有25人,占5%。他(她)们中汉族有407人,占总人数的81.4%;少数民族有99人,占17.8%。他(她)们中有土地的人数比没有土地的人数略多,其中有土地的有245人,占49%;没有土地的有231人,占46.2%。通过对问卷的分析得知,城市农民工中未婚者占多数,有286人,占总数的57.2%,已婚者有193人,占38.6%;受教育程度以初中为主,有151人,占30.2%,高中教育程度127人,占25.4%;他(她)们中大部分没有子女, 有294人,占58.8%;他(她)们很少有自己的住房,主要是租住和单位免费提供住房,分别有282人和135人,分别占56.4%和27%。
2.农民工生活满意度的总体情况
通过将问卷的数据进行SPSS分析得知,总的来说,城市农民工对现在的生活满意度总体水平不是很高,非常满意的仅仅只有21人,满意的有134人,分别占总数的4.2%和27.1%;而一般满意的超过总数的一半,有257人,占51.4%。从中可以看出城市农民工的生活满意度普遍不高。
基于上述的数据研究分析,下面对影响城市农民工的生活满意度的因素进行分析。
3.农民工生活满意度的影响因素
影响城市农民工生活满意度的因素有很多,我们对此进行了详细分析。首先假设与城市农民工生活满意度相关的因素。在基本情况中我们假设性别、年龄、民族、婚姻状况、教育程度、家庭人口数、月平均工资、是否有资格证书、是否有子女、居住状况、经济状况、家庭总收入与城市农民工生活满意度相关。由于做多元线性回归自变量必须是定距变量,所以要对非定距变量进行虚拟。
G5婚姻状况虚拟为新G5,G11教育程度虚拟为新G11,G13虚拟为新G13,G18居住条件虚拟为新G18,G19家里的经济状况虚拟为新G19。
虚拟之后开始线性回归了,回归的结果如下表1。
表1用农民工生活满意度对他们的性别、年龄、民族、婚姻状况、教育程度、家庭人口数、月平均工资、是否有资格证书、是否有子女、居住状况、经济状况、家庭总收入的回归。
从表2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城市农民工的性别、年龄、民族、婚姻状况、受教育程度、平均每月工资,是否有资格证书、是否有子女、家庭收入没有通过假设检验,显著度水平比较低。说明这些自变量与城市农民工的生活满意度没有太大关系。性别因素,由于我国现阶段的政策和法律没有特别针对女性农民工的, 因此性别在城市背景下与农村没有区别, 不影响农民工的生活满意度[1]。年龄因素,在本调查中年龄不是影响农民工生活是否满意的因素。受教育程度,通常来说受教育年限越高,生活的满意度越高,而本调查中的农民工受教育层次影响大部分是初中和高中水平,初中有151人,占30.2%,高中有127人,占25.4%,因而不影响本调查对象的生活满意度。而本次调查中通过了假设检验的有家庭人口数、居住条件和家里的经济状况。通过表2可以看出,人口数和家里的经济状况的显著度水平比较高,充分说明这两个自变量对城市农民工的生活满意度水平影响比较大。当家里经济水平一定时,人口越多,自然生活水平越低,生活水平低,很明显就会影响到城市农民工的生活满意度。家里的经济状况越好,收入水平越高,自然越能满足现代农民工的生活需求,当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比较丰富时,城市农民工也就对生活满意度越高。所以说家里的经济状况对农民工的生活满意度影响比较大。通过表2我们可以看出,他(她)们很少有自己的住房(新G18),主要是租住和单位免费提供住房,分别有282人和135人,分别占56.4%和27%。说明住房条件对城市农民工的生活满意度影响很大,住有所居,越是拥有属于农民工自己的房子,其生活满意度越高。 从以上分析可知,在城市农民工的基本情况中,家里人口数、住房条件和家里的经济状况与城市农民工生活满意度息息相关。
下面我们将在工作情况、社会流动意识和其他因素里面选择性找出可能对生活满意度造成影响的因素。
同样的,我们先假设在城市打工的年数、更换工作次数、拖欠工资情况、经济制度、城市社会制度、社会关系、主观感受、客观感受、歧视感受和户籍制度与城市农民工的生活满意度有关联。由于经济制度、城市社会制度、社会关系、主观感受、客观感受、歧视感受、户籍制度不是定距变量,我们将它们进行转换,分别转换为新A4、新A5、新A8、新A9、新C4、新C5和新C9,然后再进行线性回归。回归结果如下表3。
在表3中,我们来看显著度水平,通过假设检验的有拖欠工资情况、经济制度、社会关系和主观感受,其他变量都没有通过假设检验。这说明在城市打工的年数、更换工作次数、城市社会制度、客观感受、歧视感受和户籍制度对城市农民工的生活满意度影响不大。城市农民工在单位工作是其大部分的收入来源,如果拖欠工资,收入来源受到影响,会降低经济生活水平,直接对生活满意度产生影响。而经济制度主要指的是劳动力市场的工作情况,包括合同、工作时间、工作待遇、文凭和职业资格证书等。社会关系主要指的是国家、亲戚、朋友、同学、老乡等在城市农民工遇到困难时是否提供帮助。说明农民工很在乎自己在遇到困难时别人所提供的帮助。城市的主观感受主要是农民工对城市、城市居民、城市生活环境的主观印象。城市农民工对城市、城市居民、城市生活环境的主观印象越好,其生活满意度就越高。
四、结果和相关的建议
综合以上的全部分析,我们得出一个结论:城市农民工的生活满意度与家里人口数、住房条件、家里的经济状况、拖欠工资情况、经济制度、社会关系、主观感受密切相关。下面笔者就上面提到的与城市农民工生活满意度的因素提出几点建议。
积极进行城市农民工进城安居扶持。城市农民工的住房问题是亟须解决的基本生活问题。调查显示,大多数城市农民工租房或居住在单位宿舍或工棚中,居住条件比较差。要改善他们居住状况,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首先,要积极建设单位宿舍,改善单位居住条 件;其次,大力推进廉租房建设,使城市农民工享受到这方面的优惠政策;最后, 把符合一定条件、收入稳定的城市农民工纳入到经济适用房的目标范围内[2]。
农民工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政府要完善和创新相关制度,创造有利于农民工通过平等竞争实现财富增长和能力提升的平台,打破农民工与市民的身份屏障和权益保障的差别,为农民工提供通过辛勤劳动获得向上流动的空间。 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完善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制度。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扩充吸纳农民工就业的实力。同时,完善与农民工就业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企业用工制度,提供有益于农民工自我发展的制度环境,确保其权益的保障和就业能力的提升。具体而言,企业应努力做到以下几个方面:改善农民工的就业环境,保障其合法权益。第一,要建立全方位的农民工权益保障机制,包括完善各种劳动合同制度,依法签订规范的劳动合 同;建立完善职工工资增长机制,给予农民工在城市生存的基本保障。第二,要认真履行代扣代缴农民工社会保险金的义务,并积极配合政府和社会建立低水平、全方位、多层次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 度[3]。从而避免拖欠工资的情况出现。
生活满意虽然依赖于一定的外部生活条件, 但外部生活条件怎样引起主观满意与不满意的感受则与人的情感等个性特质有很大关系。这提示当农民工基本生活保障达到一定的满意程度之后,积极乐观的情绪和良好的心理调节能力在保持较高生活满意度中具有重要作用。所以要帮助农民工保持乐观、积极向上的情绪。
由于本研究的样本相对较小,并且仅限于武汉市的某几个区的农民工,所以是否具有普遍性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参考文献:
[1]李国珍.武汉市农民工生活满意度调查[J].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1):47-58.
[2]唐 踔.对我国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问题的几点思考[J].江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2): 16.
[3]陈晖涛.论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民工就业能力的提升[J].福建农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18(1):7-11.
关键词:城市农民工;生活满意度;武汉市
一、引言
城市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以后城市流动人口中的新型特殊群体,一直以来受到学界的关注。生活满意度是指自己对生活质量的主观体验,它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人们生活质量或者说福利的重要指标。笔者梳理文献发现,很少有学者将城市农民工作为研究对象,将其生活满意度作为研究内容进行调查研究。而我国城市农民工众多, 他(她)们分布在城市的各行各业,他(她)们的城市生活满意度直接影响着他(她)们的行为方式,对城市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稳定有着重要的影响。
基于以上分析,笔者以武汉市的农民工(本文所指的城市农民工,大部分时间在城市工作和生活,但尚未取得城市户口,属于暂时性定居)作为调查对象,采用问卷调查法,用SPSS软件对武汉市农民工生活满意度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希望能够为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建议,以改善武汉市农民工的生活满意度。
二、研究方法
2013年6月,中南民族大学“农民工社会流动意识研究调查组”在武汉市的7个主城区采用简单随机抽样的方式抽出3个区,之后在每个区采用偶遇方式发放问卷。所有问卷都采用调查员集中发放、无记名填答、集中回收的方式进行。
本文所采用的调查问卷,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内容:基本情况、工作情况、社会流动意识、其他。
三、调查结果
1.调查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的城市农民工中,男性农民工略多,男性农民工有260人,占总人数的52%;女性农民工有240人, 占48%。青年农民工占主要部分,18岁以下的有22人,占4.4%;18岁到30岁的有327人,占65.4%;30岁到45岁的有99人,占19.8%;45岁到60岁的有25人,占5%。他(她)们中汉族有407人,占总人数的81.4%;少数民族有99人,占17.8%。他(她)们中有土地的人数比没有土地的人数略多,其中有土地的有245人,占49%;没有土地的有231人,占46.2%。通过对问卷的分析得知,城市农民工中未婚者占多数,有286人,占总数的57.2%,已婚者有193人,占38.6%;受教育程度以初中为主,有151人,占30.2%,高中教育程度127人,占25.4%;他(她)们中大部分没有子女, 有294人,占58.8%;他(她)们很少有自己的住房,主要是租住和单位免费提供住房,分别有282人和135人,分别占56.4%和27%。
2.农民工生活满意度的总体情况
通过将问卷的数据进行SPSS分析得知,总的来说,城市农民工对现在的生活满意度总体水平不是很高,非常满意的仅仅只有21人,满意的有134人,分别占总数的4.2%和27.1%;而一般满意的超过总数的一半,有257人,占51.4%。从中可以看出城市农民工的生活满意度普遍不高。
基于上述的数据研究分析,下面对影响城市农民工的生活满意度的因素进行分析。
3.农民工生活满意度的影响因素
影响城市农民工生活满意度的因素有很多,我们对此进行了详细分析。首先假设与城市农民工生活满意度相关的因素。在基本情况中我们假设性别、年龄、民族、婚姻状况、教育程度、家庭人口数、月平均工资、是否有资格证书、是否有子女、居住状况、经济状况、家庭总收入与城市农民工生活满意度相关。由于做多元线性回归自变量必须是定距变量,所以要对非定距变量进行虚拟。
G5婚姻状况虚拟为新G5,G11教育程度虚拟为新G11,G13虚拟为新G13,G18居住条件虚拟为新G18,G19家里的经济状况虚拟为新G19。
虚拟之后开始线性回归了,回归的结果如下表1。
表1用农民工生活满意度对他们的性别、年龄、民族、婚姻状况、教育程度、家庭人口数、月平均工资、是否有资格证书、是否有子女、居住状况、经济状况、家庭总收入的回归。
从表2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城市农民工的性别、年龄、民族、婚姻状况、受教育程度、平均每月工资,是否有资格证书、是否有子女、家庭收入没有通过假设检验,显著度水平比较低。说明这些自变量与城市农民工的生活满意度没有太大关系。性别因素,由于我国现阶段的政策和法律没有特别针对女性农民工的, 因此性别在城市背景下与农村没有区别, 不影响农民工的生活满意度[1]。年龄因素,在本调查中年龄不是影响农民工生活是否满意的因素。受教育程度,通常来说受教育年限越高,生活的满意度越高,而本调查中的农民工受教育层次影响大部分是初中和高中水平,初中有151人,占30.2%,高中有127人,占25.4%,因而不影响本调查对象的生活满意度。而本次调查中通过了假设检验的有家庭人口数、居住条件和家里的经济状况。通过表2可以看出,人口数和家里的经济状况的显著度水平比较高,充分说明这两个自变量对城市农民工的生活满意度水平影响比较大。当家里经济水平一定时,人口越多,自然生活水平越低,生活水平低,很明显就会影响到城市农民工的生活满意度。家里的经济状况越好,收入水平越高,自然越能满足现代农民工的生活需求,当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比较丰富时,城市农民工也就对生活满意度越高。所以说家里的经济状况对农民工的生活满意度影响比较大。通过表2我们可以看出,他(她)们很少有自己的住房(新G18),主要是租住和单位免费提供住房,分别有282人和135人,分别占56.4%和27%。说明住房条件对城市农民工的生活满意度影响很大,住有所居,越是拥有属于农民工自己的房子,其生活满意度越高。 从以上分析可知,在城市农民工的基本情况中,家里人口数、住房条件和家里的经济状况与城市农民工生活满意度息息相关。
下面我们将在工作情况、社会流动意识和其他因素里面选择性找出可能对生活满意度造成影响的因素。
同样的,我们先假设在城市打工的年数、更换工作次数、拖欠工资情况、经济制度、城市社会制度、社会关系、主观感受、客观感受、歧视感受和户籍制度与城市农民工的生活满意度有关联。由于经济制度、城市社会制度、社会关系、主观感受、客观感受、歧视感受、户籍制度不是定距变量,我们将它们进行转换,分别转换为新A4、新A5、新A8、新A9、新C4、新C5和新C9,然后再进行线性回归。回归结果如下表3。
在表3中,我们来看显著度水平,通过假设检验的有拖欠工资情况、经济制度、社会关系和主观感受,其他变量都没有通过假设检验。这说明在城市打工的年数、更换工作次数、城市社会制度、客观感受、歧视感受和户籍制度对城市农民工的生活满意度影响不大。城市农民工在单位工作是其大部分的收入来源,如果拖欠工资,收入来源受到影响,会降低经济生活水平,直接对生活满意度产生影响。而经济制度主要指的是劳动力市场的工作情况,包括合同、工作时间、工作待遇、文凭和职业资格证书等。社会关系主要指的是国家、亲戚、朋友、同学、老乡等在城市农民工遇到困难时是否提供帮助。说明农民工很在乎自己在遇到困难时别人所提供的帮助。城市的主观感受主要是农民工对城市、城市居民、城市生活环境的主观印象。城市农民工对城市、城市居民、城市生活环境的主观印象越好,其生活满意度就越高。
四、结果和相关的建议
综合以上的全部分析,我们得出一个结论:城市农民工的生活满意度与家里人口数、住房条件、家里的经济状况、拖欠工资情况、经济制度、社会关系、主观感受密切相关。下面笔者就上面提到的与城市农民工生活满意度的因素提出几点建议。
积极进行城市农民工进城安居扶持。城市农民工的住房问题是亟须解决的基本生活问题。调查显示,大多数城市农民工租房或居住在单位宿舍或工棚中,居住条件比较差。要改善他们居住状况,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首先,要积极建设单位宿舍,改善单位居住条 件;其次,大力推进廉租房建设,使城市农民工享受到这方面的优惠政策;最后, 把符合一定条件、收入稳定的城市农民工纳入到经济适用房的目标范围内[2]。
农民工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政府要完善和创新相关制度,创造有利于农民工通过平等竞争实现财富增长和能力提升的平台,打破农民工与市民的身份屏障和权益保障的差别,为农民工提供通过辛勤劳动获得向上流动的空间。 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完善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制度。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扩充吸纳农民工就业的实力。同时,完善与农民工就业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企业用工制度,提供有益于农民工自我发展的制度环境,确保其权益的保障和就业能力的提升。具体而言,企业应努力做到以下几个方面:改善农民工的就业环境,保障其合法权益。第一,要建立全方位的农民工权益保障机制,包括完善各种劳动合同制度,依法签订规范的劳动合 同;建立完善职工工资增长机制,给予农民工在城市生存的基本保障。第二,要认真履行代扣代缴农民工社会保险金的义务,并积极配合政府和社会建立低水平、全方位、多层次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 度[3]。从而避免拖欠工资的情况出现。
生活满意虽然依赖于一定的外部生活条件, 但外部生活条件怎样引起主观满意与不满意的感受则与人的情感等个性特质有很大关系。这提示当农民工基本生活保障达到一定的满意程度之后,积极乐观的情绪和良好的心理调节能力在保持较高生活满意度中具有重要作用。所以要帮助农民工保持乐观、积极向上的情绪。
由于本研究的样本相对较小,并且仅限于武汉市的某几个区的农民工,所以是否具有普遍性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参考文献:
[1]李国珍.武汉市农民工生活满意度调查[J].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1):47-58.
[2]唐 踔.对我国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问题的几点思考[J].江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2): 16.
[3]陈晖涛.论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民工就业能力的提升[J].福建农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18(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