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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风格的可译与不可译,历来是翻译界争论的焦点之一。本文以董乐山的译本为研究主体,将其与刘绍铭的译本进行对比,由浅入深,从词汇、句法、文化三方面研究译者的翻译手段,分析其翻译风格,探究风格的可译性。
【关键词】翻译 风格 归化
风格是词典中最难以定义的词之一。不同的人对风格的解释也各不相同。这里我们引用布封(1753)的一句名言:“风格即人。”译者在进行翻译工作时,对于所译出作品的风格也要有一个明确的定位。“风格是否可译?翻译作品中所体现的语言风格,是作者的风格还是译者的风格?译者要不要有自己的风格?下面我们以《1984》为例,进行讨论。
“新话”和翻译风格
单字的翻译是一切翻译事业的起手功夫。单字翻译作为翻译的起点,是每个译者都应关注的重点。词的翻译也是一名译者翻译风格的重要体现。
乔治.奥威尔在《1984》中创造了大量的词汇,并引入新话(Newspeak)这一概念。新话在《1984》中随处可见,尤其能体现出奥威尔在用词上的习惯特点。
作家的用词习惯是译者采用译法的关键参考因素,所以在翻译《1984》前必须读透这部分内容。新话语法的特点之一在于它的规律性。两位译者的译文都具有一定的规律性,体现出了新话中词的简单堆砌。但两者进行比较后,可以看出:董乐山用词更为直接,也更简洁。奥威尔的文字清晰、准确、简洁,这与他在BBC的工作经历有关,他自己也曾说“好文章就像一块窗玻璃(《我为什么要写作》)”。在新话的翻译上,董乐山较好地还原了原作的风格;刘绍铭的译文更为典雅,但稍显繁复。
单字翻译,是翻译的起点,也是一切翻译的精髓。在语法能力允许的范围内采用直译,能最大程度的还原原文的表达效果,即还原原文的风格。
句法与翻译风格
句作为翻译的另一个出发点,在句法上,由于中西方存在的思维差异,译者往往要进行一定程度上的调整,在调整中也就造成了风格的差异。
It was a bright cold day in April, and the clocks were striking thirteen. Winston Smith, his chin nuzzled into his breast in an effort to escape the vile wind, slipped quickly through the glass doors of Victory Mansions, though not quickly enough to prevent a swirl of gritty dust from entering along with him.
四月间,天气寒冷晴朗,钟敲了十三下。温斯顿.史密斯为了要躲寒风,紧缩着脖子,很快地溜进了胜利大厦的玻璃门,不过动作不够迅速,没有能够防止一阵沙土跟着他刮进了门。(董乐山 译)
四月中明朗寒冷的一天。钟楼报时十三响。风势猛烈,温斯顿.史密斯低着头,下巴贴到胸前,不想冷风扑面。他以最快的速度闪进胜利大楼的玻璃门,可是狂风卷起的尘沙还是跟着他刮进来了。(刘绍铭 译)
这段文字是《1984》开篇第一段,由这里我们就可以瞥见奥威尔的写作风格。董乐山在符合中文习惯的基础上尽量保留了原文的格式,更贴近原文。刘绍铭语言生动,很有个人风格。两位译者在开篇的翻译上各有特点,都在符合中文的同时较好地保留了原文的句式。
归化中翻译风格的体现
在涉及中英文化存在差异的内容时,为了方便读者理解,译者将原文内容归化。但在不同的译者面对相同的文化差异的内容时,有的会选择异化,还有时在同样采用归化时,都会产生较大的差异。
It was only an ’opeless fancy.
It passed like an Ipril dye,
But a look an’ a word an’ the dreams they stirred!
They ’ave stolen my ’eart awye!
这只不过是没有希望的痴想
消失起来像春天一样快
可是一句话,一个眼色
却教我胡思乱想,失魂落魄!(董乐山 译)
本来不存希望,
心事化作春泥。
谁人巧言令色,
使我意马难收? (刘绍铭 译)
董乐山尽量保持原文意义的同时,将原文翻译为现代诗。而刘绍铭则译成了一首古诗。“译诗除了传达原诗内容之外,还要尽可能传达原诗的形式和音韵。(许渊冲)”原文的每句的单词词数皆为6个,刘绍铭的译文每句也是六个字。刘绍铭在此处“舍意而取形”,将原文转为具有中国特色的诗是在风格方面做的一次勇敢的尝试。在原文中,这段诗是一种叫做写诗器的机器编写出来的,机器撰写的文字一般更注重形式,而不是内容。刘绍铭的这种尝试反而显得更忠于原文,又具有一定的观赏性。
结语
在翻译过程中,影响译作风格的因素主要有:译者的翻译观、译者对原文的理解、译者的语言。董乐山本着从每一词落实翻译,力求忠信原文,他还对原著作者乔治.奥威尔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同时又将自身在经历融于与之相似的《1984》。在种种因素的交错融合之下,这部译作达成了较为理想的“自然对等”,最终广为中国读者接受。刘绍铭创作以散文为主,兼事翻译。所以他的更多地添加了自己的风格,更像是一次再创作,他的译文文字优美,非常具有观赏性。
风格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可译的。还原风格的方式也并非只有模仿句式以求“形似”的翻译法,通过归化达成的“自然对等”也是一种还原风格的方式。对于风格的还原,译者应当“量力而行”。翻译前还应当深入研究原文。若无力还原原作风格,翻译出自己的风格也未尝不可。一部好的译作自然有好的风格,好的风格是建立在译者自身扎实的语言功底,对原文的深厚理解以及合适的翻译手法上的。
参考文献:
[1]George Orwell.Nineteen Eighty-four[M].Signet Classics,1950.
[2]董乐山.一九八四[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9.
[3]刘绍铭.一九八四[M].北京: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13.
【关键词】翻译 风格 归化
风格是词典中最难以定义的词之一。不同的人对风格的解释也各不相同。这里我们引用布封(1753)的一句名言:“风格即人。”译者在进行翻译工作时,对于所译出作品的风格也要有一个明确的定位。“风格是否可译?翻译作品中所体现的语言风格,是作者的风格还是译者的风格?译者要不要有自己的风格?下面我们以《1984》为例,进行讨论。
“新话”和翻译风格
单字的翻译是一切翻译事业的起手功夫。单字翻译作为翻译的起点,是每个译者都应关注的重点。词的翻译也是一名译者翻译风格的重要体现。
乔治.奥威尔在《1984》中创造了大量的词汇,并引入新话(Newspeak)这一概念。新话在《1984》中随处可见,尤其能体现出奥威尔在用词上的习惯特点。
作家的用词习惯是译者采用译法的关键参考因素,所以在翻译《1984》前必须读透这部分内容。新话语法的特点之一在于它的规律性。两位译者的译文都具有一定的规律性,体现出了新话中词的简单堆砌。但两者进行比较后,可以看出:董乐山用词更为直接,也更简洁。奥威尔的文字清晰、准确、简洁,这与他在BBC的工作经历有关,他自己也曾说“好文章就像一块窗玻璃(《我为什么要写作》)”。在新话的翻译上,董乐山较好地还原了原作的风格;刘绍铭的译文更为典雅,但稍显繁复。
单字翻译,是翻译的起点,也是一切翻译的精髓。在语法能力允许的范围内采用直译,能最大程度的还原原文的表达效果,即还原原文的风格。
句法与翻译风格
句作为翻译的另一个出发点,在句法上,由于中西方存在的思维差异,译者往往要进行一定程度上的调整,在调整中也就造成了风格的差异。
It was a bright cold day in April, and the clocks were striking thirteen. Winston Smith, his chin nuzzled into his breast in an effort to escape the vile wind, slipped quickly through the glass doors of Victory Mansions, though not quickly enough to prevent a swirl of gritty dust from entering along with him.
四月间,天气寒冷晴朗,钟敲了十三下。温斯顿.史密斯为了要躲寒风,紧缩着脖子,很快地溜进了胜利大厦的玻璃门,不过动作不够迅速,没有能够防止一阵沙土跟着他刮进了门。(董乐山 译)
四月中明朗寒冷的一天。钟楼报时十三响。风势猛烈,温斯顿.史密斯低着头,下巴贴到胸前,不想冷风扑面。他以最快的速度闪进胜利大楼的玻璃门,可是狂风卷起的尘沙还是跟着他刮进来了。(刘绍铭 译)
这段文字是《1984》开篇第一段,由这里我们就可以瞥见奥威尔的写作风格。董乐山在符合中文习惯的基础上尽量保留了原文的格式,更贴近原文。刘绍铭语言生动,很有个人风格。两位译者在开篇的翻译上各有特点,都在符合中文的同时较好地保留了原文的句式。
归化中翻译风格的体现
在涉及中英文化存在差异的内容时,为了方便读者理解,译者将原文内容归化。但在不同的译者面对相同的文化差异的内容时,有的会选择异化,还有时在同样采用归化时,都会产生较大的差异。
It was only an ’opeless fancy.
It passed like an Ipril dye,
But a look an’ a word an’ the dreams they stirred!
They ’ave stolen my ’eart awye!
这只不过是没有希望的痴想
消失起来像春天一样快
可是一句话,一个眼色
却教我胡思乱想,失魂落魄!(董乐山 译)
本来不存希望,
心事化作春泥。
谁人巧言令色,
使我意马难收? (刘绍铭 译)
董乐山尽量保持原文意义的同时,将原文翻译为现代诗。而刘绍铭则译成了一首古诗。“译诗除了传达原诗内容之外,还要尽可能传达原诗的形式和音韵。(许渊冲)”原文的每句的单词词数皆为6个,刘绍铭的译文每句也是六个字。刘绍铭在此处“舍意而取形”,将原文转为具有中国特色的诗是在风格方面做的一次勇敢的尝试。在原文中,这段诗是一种叫做写诗器的机器编写出来的,机器撰写的文字一般更注重形式,而不是内容。刘绍铭的这种尝试反而显得更忠于原文,又具有一定的观赏性。
结语
在翻译过程中,影响译作风格的因素主要有:译者的翻译观、译者对原文的理解、译者的语言。董乐山本着从每一词落实翻译,力求忠信原文,他还对原著作者乔治.奥威尔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同时又将自身在经历融于与之相似的《1984》。在种种因素的交错融合之下,这部译作达成了较为理想的“自然对等”,最终广为中国读者接受。刘绍铭创作以散文为主,兼事翻译。所以他的更多地添加了自己的风格,更像是一次再创作,他的译文文字优美,非常具有观赏性。
风格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可译的。还原风格的方式也并非只有模仿句式以求“形似”的翻译法,通过归化达成的“自然对等”也是一种还原风格的方式。对于风格的还原,译者应当“量力而行”。翻译前还应当深入研究原文。若无力还原原作风格,翻译出自己的风格也未尝不可。一部好的译作自然有好的风格,好的风格是建立在译者自身扎实的语言功底,对原文的深厚理解以及合适的翻译手法上的。
参考文献:
[1]George Orwell.Nineteen Eighty-four[M].Signet Classics,1950.
[2]董乐山.一九八四[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9.
[3]刘绍铭.一九八四[M].北京: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