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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1978年我国全面实施改革开放战略,在党的领导下全国人民风雨兼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事业取得空前发展成就,其中包括学前教育在内的各级各类教育获得蓬勃发展。对于我国的学前教育而言,政策是规范学前教育开展各项工作的前提。政策是指国家所制定和颁发的,有关于学前教育的方针、法律、纲要、决定、通知、规划、规定、意见、办法、条例、规程、细则、纪要等各种文件的总称。因此,对改革开放以来学前教育政策进行总结分析,有助于今后我国在开展学前教育各项工作中扬长避短,促进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健康、稳定地发展。
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学前教育政策的主要特征
笔者通过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幼儿教育重要文献汇编》、《中国教育改革 30年学前教育卷》等文献资料,并在教育部网站、人大网、国务院网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文件库等多个网站进行查阅搜寻。据不完全统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颁布的重要各类学前教育政策多达65项。
(一)借鉴国外先进学前教育政策理念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许多国外先进的学前教育理念的传入,我国在制定政策和重大发展项目时对国外先进理念有所借鉴。纵观国际社会,各国均通过强化政府的领导责任,并积极落实政府职责推进各项计划的实施。”而我国《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等一系列重大政策法规的颁布,不仅全面落实从中央、省、地、县城市街道办事处、乡级政府到村民委员应承担的具体职责和任务,而且对农村尤其是贫困地区的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尤为注重。由此可见,国外先进政策理念可为我国学前教育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注入新鲜的血液,为我国政策的发展提供优秀的借鉴。
(二)学前教育政策行为的控制力不足
“纵览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所颁布的学前教育政策,基本采用由政府“自上而下”的制定方式。这种“自上而下”的学前教育政策制定方式使政策的制定者与政策的实施者分离,政策所倡导的观念和行为很容易受到政策执行者自觉或非自觉地抵制。”因而,在这种“自上而下”的政策制定实施的情况下,容易导致政策的理念与实施存在偏差,从而造成政策实施效果不佳、政策理念貫彻不到位以及政策落实不彻底等问题。政策实效的弱化并不仅仅在于由政府主导的方式,更为重要的是政府在实施政策过程中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由此可见,政府要积极推进政策的制定、组织、宣传和监督工作,健全民主监督制度以及拓宽政策民主渠道,使政策能够“入耳”“入脑”“入心”“入行”,从而提升政策的执行效果。
(三)学前教育政策制定走上法制化道路
改革开放以来,依法治教是现今建立中国特色的现代化学前教育的重要特征。1989年9月11日由国家教委颁布的《幼儿园管理条例》是国家为了加强对幼儿园的管理和指导,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第一个行政法规,促使我国的学前教育事业逐步走上依法治教的道路,推动学前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此后,我国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与幼儿教师、幼儿、家庭关系等涉及学前教育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在一定程度上促使我国学前教育各方面的工作做到更为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标志着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在法制化的道路上不断前进。
三、我国学前教育政策完善的建议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的各项事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在国家宏观政策的带领下取得较快的发展。然而学前教育在整个教育体系中尚且处于较为薄弱的一环,我国学前教育政策的制定还存在着政策控制力不足、出台的政策层次较低等问题。因而,完善学前教育政策,提高学前教育政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和执行力对我国今后学前教育的事业的稳步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一)健全学前教育政策体系,加强学前教育的立法保障
“依法治教就是根据法律管理和发展教育,这是依法治国方略在教育领域的体现,也是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必然要求。”就我国当前所出台的相关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而言,还没有一部真正意义上的学前教育法,有的只是教育部、财务部等部门所针对某些社会问题出台的相关条例,这些条例与专门的学前教育法在涉及范围、法律效力、法律规范等方面存在一定差距。因而,专门法的缺失使得我国的学前教育在开展各项工作时面临诸多问题,严重制约了我国学前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由此可见,加快学前教育立法,形成完整的学前教育法律法规体系,这是学前教育事业以及政策发展的关键。
(二)建立学前教育政策的督导机构,关注政策的实施和效果
由于受到组织结构、运行机制、信息技术水平以及传统文化等因素的影响,政府机关在教育政策执行过程中常常因为缺乏充分的协调与合作,而出现教育政策执行碎片化为问题。”为了促进各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幼儿托幼机构以及家长等政策的相关利益主体切实履行发展学前教育的职责,学前教育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不仅要依靠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政策条例,还要积极发展政府专门的政策督导机构,积极听取群众的意见,把监督政策的制定及执行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将民主监督贯穿各方面。此外,政策督导机构的建立要以提高教育政策实施效果为出发点,做好政策审查、督导工作,才能有效促进政策的执行和效果。
(三)加强与高校科研队伍的良性互动,提高政策的科学性与准确性
从近年发展情况来看,我国学前教育虽处于发展加速期,但依然是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全国政协常务委员兼副秘书长、民进中央副主席朱永新认为:“目前,我国学前教育发展还相对落后,发展规模和速度明显落后于其他教育阶段。”然而,这和我国在学前教育缺乏高素质的学前教育科研人才以及优秀的科研团队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此外,高校科研队伍长期接触最前沿、科学的教育信息,其各项教育科研工作的展开能为教育政策的制定提供准确科学的依据。因此,在制定学前教育政策时保持与科研队伍的联系,既能促进各项科研工作质量的提高,又能从中得到强有力的政策制定依据和政策信息,是提高政策科学性与准确性的重要保障。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青年项目“中国教育学者群体的日常生活与学术研究(课题批准号:COA16016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1978年我国全面实施改革开放战略,在党的领导下全国人民风雨兼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事业取得空前发展成就,其中包括学前教育在内的各级各类教育获得蓬勃发展。对于我国的学前教育而言,政策是规范学前教育开展各项工作的前提。政策是指国家所制定和颁发的,有关于学前教育的方针、法律、纲要、决定、通知、规划、规定、意见、办法、条例、规程、细则、纪要等各种文件的总称。因此,对改革开放以来学前教育政策进行总结分析,有助于今后我国在开展学前教育各项工作中扬长避短,促进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健康、稳定地发展。
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学前教育政策的主要特征
笔者通过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幼儿教育重要文献汇编》、《中国教育改革 30年学前教育卷》等文献资料,并在教育部网站、人大网、国务院网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文件库等多个网站进行查阅搜寻。据不完全统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颁布的重要各类学前教育政策多达65项。
(一)借鉴国外先进学前教育政策理念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许多国外先进的学前教育理念的传入,我国在制定政策和重大发展项目时对国外先进理念有所借鉴。纵观国际社会,各国均通过强化政府的领导责任,并积极落实政府职责推进各项计划的实施。”而我国《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等一系列重大政策法规的颁布,不仅全面落实从中央、省、地、县城市街道办事处、乡级政府到村民委员应承担的具体职责和任务,而且对农村尤其是贫困地区的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尤为注重。由此可见,国外先进政策理念可为我国学前教育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注入新鲜的血液,为我国政策的发展提供优秀的借鉴。
(二)学前教育政策行为的控制力不足
“纵览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所颁布的学前教育政策,基本采用由政府“自上而下”的制定方式。这种“自上而下”的学前教育政策制定方式使政策的制定者与政策的实施者分离,政策所倡导的观念和行为很容易受到政策执行者自觉或非自觉地抵制。”因而,在这种“自上而下”的政策制定实施的情况下,容易导致政策的理念与实施存在偏差,从而造成政策实施效果不佳、政策理念貫彻不到位以及政策落实不彻底等问题。政策实效的弱化并不仅仅在于由政府主导的方式,更为重要的是政府在实施政策过程中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由此可见,政府要积极推进政策的制定、组织、宣传和监督工作,健全民主监督制度以及拓宽政策民主渠道,使政策能够“入耳”“入脑”“入心”“入行”,从而提升政策的执行效果。
(三)学前教育政策制定走上法制化道路
改革开放以来,依法治教是现今建立中国特色的现代化学前教育的重要特征。1989年9月11日由国家教委颁布的《幼儿园管理条例》是国家为了加强对幼儿园的管理和指导,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第一个行政法规,促使我国的学前教育事业逐步走上依法治教的道路,推动学前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此后,我国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与幼儿教师、幼儿、家庭关系等涉及学前教育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在一定程度上促使我国学前教育各方面的工作做到更为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标志着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在法制化的道路上不断前进。
三、我国学前教育政策完善的建议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的各项事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在国家宏观政策的带领下取得较快的发展。然而学前教育在整个教育体系中尚且处于较为薄弱的一环,我国学前教育政策的制定还存在着政策控制力不足、出台的政策层次较低等问题。因而,完善学前教育政策,提高学前教育政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和执行力对我国今后学前教育的事业的稳步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一)健全学前教育政策体系,加强学前教育的立法保障
“依法治教就是根据法律管理和发展教育,这是依法治国方略在教育领域的体现,也是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必然要求。”就我国当前所出台的相关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而言,还没有一部真正意义上的学前教育法,有的只是教育部、财务部等部门所针对某些社会问题出台的相关条例,这些条例与专门的学前教育法在涉及范围、法律效力、法律规范等方面存在一定差距。因而,专门法的缺失使得我国的学前教育在开展各项工作时面临诸多问题,严重制约了我国学前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由此可见,加快学前教育立法,形成完整的学前教育法律法规体系,这是学前教育事业以及政策发展的关键。
(二)建立学前教育政策的督导机构,关注政策的实施和效果
由于受到组织结构、运行机制、信息技术水平以及传统文化等因素的影响,政府机关在教育政策执行过程中常常因为缺乏充分的协调与合作,而出现教育政策执行碎片化为问题。”为了促进各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幼儿托幼机构以及家长等政策的相关利益主体切实履行发展学前教育的职责,学前教育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不仅要依靠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政策条例,还要积极发展政府专门的政策督导机构,积极听取群众的意见,把监督政策的制定及执行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将民主监督贯穿各方面。此外,政策督导机构的建立要以提高教育政策实施效果为出发点,做好政策审查、督导工作,才能有效促进政策的执行和效果。
(三)加强与高校科研队伍的良性互动,提高政策的科学性与准确性
从近年发展情况来看,我国学前教育虽处于发展加速期,但依然是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全国政协常务委员兼副秘书长、民进中央副主席朱永新认为:“目前,我国学前教育发展还相对落后,发展规模和速度明显落后于其他教育阶段。”然而,这和我国在学前教育缺乏高素质的学前教育科研人才以及优秀的科研团队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此外,高校科研队伍长期接触最前沿、科学的教育信息,其各项教育科研工作的展开能为教育政策的制定提供准确科学的依据。因此,在制定学前教育政策时保持与科研队伍的联系,既能促进各项科研工作质量的提高,又能从中得到强有力的政策制定依据和政策信息,是提高政策科学性与准确性的重要保障。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青年项目“中国教育学者群体的日常生活与学术研究(课题批准号:COA16016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