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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讲述了规范企业为获取职工提供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的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职工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职工福利费、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未参加社会统筹的退休人员退休金和医疗费用以及辞退福利、带薪休假等其他与薪酬相关的支出。文章分析职工薪酬核算范围与构成,分析了新旧制度下职工薪酬核算的主要差异。
【关键词】 职工薪酬 核算 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制度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在内的新的一整套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新准则的颁布标志着我国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这对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经济运行质量,规范资本市场发展和市场经济秩序,推动对外经济交流都具有重大意义。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简称《职工薪酬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从广义的角度规范了职工薪酬核算的范围,规定了职工薪酬的确认、计量和披露。在新准则发布前,有关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主要通过《企业会计制度》及有关规定进行规范。本文将具体探讨新准则与原会计制度的一些核算差异。
1. 职工薪酬核算的范围及构成
1.1 纳入职工薪酬核算的职工范围
《职工薪酬准则》所指的职工范围比较宽泛,主要包括三类人员:一是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人员、兼职人员和临时工。二是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如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等。三是在企业的计划和控制下,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为其提供与职工类似服务的人员。
1.2 职工薪酬涵盖的内容
(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是指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规定构成工资总额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劳动报酬。(2)职工福利费。主要是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工或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企业,内设医务室、职工浴室、理发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机构人员的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以及按照国家规定开支的其他职工福利支出。(3)社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务院、各地方政府或企业年金计划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企业以购买商业保险的形式提供给职工的各种保险待遇属于企业提供的职工薪酬,应当按职工薪酬的原则进行确认、计量和披露。(4)住房公转金。是企业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交存的住房公积金。(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了改善职工文化生活、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和业务素质,用于开展工会活动及职业技能培训等相关支出。(6)非货币性福利。是指企业以自己的产品或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无偿使用自己拥有的资产或租赁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7)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是指由于分离办社会职能、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实施重组、改组计划、职工不能胜任等原因,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的补偿建议计划中给予职工的经济补偿,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所指的辞退福利。(8)其他。是指除上述薪酬以外的其他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的薪酬,如企业提供给职工以权益形式结算的认股权、以现金形式结算但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的现金股票增值权。
2. 新旧制度下职工薪酬核算的主要差异
新会计准则关于职工薪酬核算的主要变化有:一是完善了企业人工成本的范围;二是明确了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原则;二是福利费按实际情况计提;四是辞退福利按权责发生制处理;五是完善应付职工薪酬的信息披露。
2.1 完善了企业人工成本的范圍
《企业会计制度》缺少完整统一的职工薪酬概念,对企业人工成本的核算不完整、不准确,较分散。新准则从薪酬本质出发,规定凡是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所给予或付出的所有代价,均构成职工薪酬,从多方位、多角度规范了职工薪酬的内容。如将货币性福利列入职工薪酬。原制度对企业向职工提供的许多非货币性福利没有纳入职工薪酬核算,新准则将这些非货币性福利都纳入职工薪酬,并规定了相应的会计处理方法。
2.2 明确了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原则
新准则规定,在职工为企业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企业应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将应确认的职工薪酬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为负债。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并按照以上规定处理。
2.3 福利费按实际情况计提
新准则规定:“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从中可以看出,这里没有包括应付福利费的计提所以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福利费确认为负债,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成本费用。应付福利费属于没有明确计提标准的货币性薪酬。我们认为,对于国家及各级政府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企业应当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自身实际情况,合理预计应付职工薪酬,计算确定应付福利费金额和应计入成本费用的薪酬金额。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大于预计金额的,应当补提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的,应当冲回多提的应付职工薪酬。
2.4 辞退福利按权责发生制处理
新准则规定,为保障职工权益,企业与其职工提前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当给予的经济补偿属于企业法定义务。这使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惯例趋于一致。辞退福利和职工退休时给予的养老金都是对职工的补偿,但二者补偿的缘由、确认的对象和时点都不同。辞退福利是在职工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前,企业根据法律与职工签订协议,或者基于商业惯例,承诺当其提前终止对职工的雇佣关系时支付的补偿,引发补偿的事项是辞退,因此,企业应当在辞退时进行确认和计量。由于被辞退的职工不再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因此,对于所有辞退福利,均应当于辞退计划满足职工薪酬准则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当期计入费用。
2.5 完善了职工薪酬的信息披露
新准则统一了关于职工薪酬的披露原则,首次明确规范了披露的范围和内容。新准则统一了关于职工薪酬的披露原则,首次明确规范了披露的范围和内容。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在报表附注中披露与职工薪酬有关的信息,主要包括:(1)应当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2)应当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3)应当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等。
参考文献:
[1] 陆明.对职工薪酬准则会计核算的几点认识[J].商业会,2007(2):10-11.
[2] 孙瑜.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解析[J].财会月刊,2006(6):31-32.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七台河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关键词】 职工薪酬 核算 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制度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在内的新的一整套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新准则的颁布标志着我国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这对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经济运行质量,规范资本市场发展和市场经济秩序,推动对外经济交流都具有重大意义。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简称《职工薪酬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从广义的角度规范了职工薪酬核算的范围,规定了职工薪酬的确认、计量和披露。在新准则发布前,有关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主要通过《企业会计制度》及有关规定进行规范。本文将具体探讨新准则与原会计制度的一些核算差异。
1. 职工薪酬核算的范围及构成
1.1 纳入职工薪酬核算的职工范围
《职工薪酬准则》所指的职工范围比较宽泛,主要包括三类人员:一是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人员、兼职人员和临时工。二是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如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等。三是在企业的计划和控制下,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为其提供与职工类似服务的人员。
1.2 职工薪酬涵盖的内容
(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是指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规定构成工资总额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劳动报酬。(2)职工福利费。主要是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工或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企业,内设医务室、职工浴室、理发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机构人员的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以及按照国家规定开支的其他职工福利支出。(3)社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务院、各地方政府或企业年金计划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企业以购买商业保险的形式提供给职工的各种保险待遇属于企业提供的职工薪酬,应当按职工薪酬的原则进行确认、计量和披露。(4)住房公转金。是企业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交存的住房公积金。(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了改善职工文化生活、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和业务素质,用于开展工会活动及职业技能培训等相关支出。(6)非货币性福利。是指企业以自己的产品或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无偿使用自己拥有的资产或租赁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7)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是指由于分离办社会职能、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实施重组、改组计划、职工不能胜任等原因,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的补偿建议计划中给予职工的经济补偿,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所指的辞退福利。(8)其他。是指除上述薪酬以外的其他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的薪酬,如企业提供给职工以权益形式结算的认股权、以现金形式结算但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的现金股票增值权。
2. 新旧制度下职工薪酬核算的主要差异
新会计准则关于职工薪酬核算的主要变化有:一是完善了企业人工成本的范围;二是明确了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原则;二是福利费按实际情况计提;四是辞退福利按权责发生制处理;五是完善应付职工薪酬的信息披露。
2.1 完善了企业人工成本的范圍
《企业会计制度》缺少完整统一的职工薪酬概念,对企业人工成本的核算不完整、不准确,较分散。新准则从薪酬本质出发,规定凡是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所给予或付出的所有代价,均构成职工薪酬,从多方位、多角度规范了职工薪酬的内容。如将货币性福利列入职工薪酬。原制度对企业向职工提供的许多非货币性福利没有纳入职工薪酬核算,新准则将这些非货币性福利都纳入职工薪酬,并规定了相应的会计处理方法。
2.2 明确了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原则
新准则规定,在职工为企业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企业应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将应确认的职工薪酬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为负债。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并按照以上规定处理。
2.3 福利费按实际情况计提
新准则规定:“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从中可以看出,这里没有包括应付福利费的计提所以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福利费确认为负债,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成本费用。应付福利费属于没有明确计提标准的货币性薪酬。我们认为,对于国家及各级政府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企业应当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自身实际情况,合理预计应付职工薪酬,计算确定应付福利费金额和应计入成本费用的薪酬金额。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大于预计金额的,应当补提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的,应当冲回多提的应付职工薪酬。
2.4 辞退福利按权责发生制处理
新准则规定,为保障职工权益,企业与其职工提前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当给予的经济补偿属于企业法定义务。这使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惯例趋于一致。辞退福利和职工退休时给予的养老金都是对职工的补偿,但二者补偿的缘由、确认的对象和时点都不同。辞退福利是在职工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前,企业根据法律与职工签订协议,或者基于商业惯例,承诺当其提前终止对职工的雇佣关系时支付的补偿,引发补偿的事项是辞退,因此,企业应当在辞退时进行确认和计量。由于被辞退的职工不再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因此,对于所有辞退福利,均应当于辞退计划满足职工薪酬准则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当期计入费用。
2.5 完善了职工薪酬的信息披露
新准则统一了关于职工薪酬的披露原则,首次明确规范了披露的范围和内容。新准则统一了关于职工薪酬的披露原则,首次明确规范了披露的范围和内容。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在报表附注中披露与职工薪酬有关的信息,主要包括:(1)应当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2)应当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3)应当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等。
参考文献:
[1] 陆明.对职工薪酬准则会计核算的几点认识[J].商业会,2007(2):10-11.
[2] 孙瑜.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解析[J].财会月刊,2006(6):31-32.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七台河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