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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针对日常合同管理工作特点,依据《合同法》相关描述及要求,简要阐述了合同管理工作中的相关注意事项,以便指导日常合同管理工作的开展。
【关键词】合同法;签订;履行;注意事项
一、合同的概念及特点
《合同法》对合同的定义:“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的特点: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坚持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合同的形式
合同形式有口头合同、书面合同和经公证或审核批准的书面合同等。
1、口头合同
是以口头的(包括电话等)意思表示方式而建立的合同。
2、书面合同
即以文字的意思表示方式(包括书信、电报、契券等)而订立的合同。
3、经公证或审核批准的合同
(1)合同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合同当事人的申请,对合同的真实性及合法性所作的证明。
(2)合同的审核批准,指按照国家法律或主管机关的规定,某类合同或一定金额以上的合同,必须经主管机关或上级机关的审核批准,这类合同非经上述单位审核批准不能生效。
三、合同签订、履行等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
(一)合同的准备及签订
1、对方主体资格的审查
订立合同前,应当对对方单位的主体资格、相关业务资质、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详细调查。
2、对方履约能力的审查
不得与对方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3、采用合同的形式
订立合同,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订立正式的合同书。
4、合同的起草权
对于重大合同,应尽量争取合同起草权,并尽量使用拟定的合同示范文本。
5、签订合同前的批准和授权
按规定须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才能签订的合同,必须经批准授权后才能签订。
6、合同的签订
6.1合同签署前应仔细检查、核对合同各条款,确保所签署版本是最后定稿版本。
6.2在正式签署的合同文本中,应尽量避免过多空白,以避免少数不诚信的单位在合同签署过程中擅自增加合同的内容。
6.3公司与对方单位拟签订的合同,一般应先交由对方单位签名盖章,然后再由公司签名盖章。
本方应要求对方盖章时使用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6.4为避免少数不诚信的单位在合同签署过程中擅自更换合同的内容,合同签署时双方都应盖骑缝章。
6.5除非对方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合同,其他授权代表签署合同必须提供加盖公司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授权书。
6.6为防范经济合同诈骗的风险,对方代表在合同上签名时,应由本方经办人员见证其亲笔签名,签名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应留底备存。
6.7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必须办理鉴证、公证、批准手续的,应及时办理。
(二)合同的条款及内容
合同条款应当尽量按照国家或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和公司编制的指导手册来起草。
合同文本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住所
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与对方营业执照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2、合同标的
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
3、数量
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约定标的物数量。
4、质量
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
5、价款或报酬
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合同履行期限应具有确定性,合同履行地点应力争作对本方有利的约定。
7、承诺与保证条款
对于公司经合理调查仍然未能了解的标的物或目标企业的情况,可以通过承诺与保证条款要求对方兜底,从而减小交易风险。
8、各方的权利义务
各方的具体权利和义务,是合同内容的重心,应尽量予以明确约定。
9、合同的担保
合同中对方要求提供担保或本方要求对方提供担保的,应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担保法》的要求及时办理抵押登记、质押登记等相关手续。
10、违约责
10.1违约责任条款应尽量明确,以使违约救济的方法具备可执行性。
10.2约定赔偿损失的,对于赔偿范围应尽可能穷尽。
10.3约定违约金的,不可过分高于可能造成的损失。
11、合同的解释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应具有排它性的解释。
12、保密条款
对于涉及保密信息的合同,应当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13、通知条款
为保障合同履行过程中通知送达的效力,应明确当事人的信息以及有效送达方式(一般包括派员亲送、快递邮寄、数据电文等方式)。
14、解决争议的方式
解决争议的方式可选择仲裁或起诉。
15、合同结尾处应明确约定合同的成立时间、生效要件及合同的签订时间、地点。
16、合同的附件
合同如存在附件的,应明确约定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效力。
(三)合同的履行
1、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随时督促对方及时履行其义务。 2、有关合同履行中的书面签证、来往信函、文书、通知等文件应及时整理、妥善保管原件,以备在产生争议时作为证据之用。
3、向对方单位交付标的物、款项、资料或发票时,应向对方索取收条。
4、向对方单位发出通知时,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由专人送达或快递邮寄,并由对方在通知(或回执)上盖章或对方授权代表在通知(或回执)上签名,并由本方收回妥为保存。
5、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方的违约情况,本方应及时查明原因,通过取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合理、准确地向对方提出违约及要求补救或索赔的报告。
6、当本方接到对方的违约或索赔报告后应认真研究并及时处理、解释或提出反索赔。
7、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本方经办人员若发现并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中止履行,并及时书面上报领导处理:
7.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7.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7.3丧失商业信誉;
7.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8、在对方发生合并、分立、改制、股权转让或其他重大事项以及对方的合同经办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对帐并确认双方债权债务。
9、履行合同约定的向我方付款义务的实际付款方若不是合同签约对方,必须要求实际付款方向我方出具代付款说明,要求合同签约方向我方出具委托付款说明。
10、本方经办人员与本方终止劳动关系或因其他原因发生变更的,本方应在情况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告知对方单位,以免本方对该人员之后的行为承担责任。
(四)合同的终结
合同当事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完结、解除、消灭。以下情形进入合同终结:
1、合同履行完毕,合同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各自履行自身的权利和义务。
2、因合同所附条件不能成就,致使合同不能生效。
3、因违约、不可抗力等导致合同解除,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
4、合同经法院、仲裁机构确认无效、被撤销或解除。
5、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须经国家行政机关批准后方能生效的合同,未获批准。
合同终结是实现合同全过程闭环管理的最后一个环节。包括合同正常终结和异常终结、合同文本资料归档。
企业只有认真执行合同法,严格遵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和履行合同,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关键词】合同法;签订;履行;注意事项
一、合同的概念及特点
《合同法》对合同的定义:“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的特点: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坚持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合同的形式
合同形式有口头合同、书面合同和经公证或审核批准的书面合同等。
1、口头合同
是以口头的(包括电话等)意思表示方式而建立的合同。
2、书面合同
即以文字的意思表示方式(包括书信、电报、契券等)而订立的合同。
3、经公证或审核批准的合同
(1)合同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合同当事人的申请,对合同的真实性及合法性所作的证明。
(2)合同的审核批准,指按照国家法律或主管机关的规定,某类合同或一定金额以上的合同,必须经主管机关或上级机关的审核批准,这类合同非经上述单位审核批准不能生效。
三、合同签订、履行等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
(一)合同的准备及签订
1、对方主体资格的审查
订立合同前,应当对对方单位的主体资格、相关业务资质、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详细调查。
2、对方履约能力的审查
不得与对方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3、采用合同的形式
订立合同,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订立正式的合同书。
4、合同的起草权
对于重大合同,应尽量争取合同起草权,并尽量使用拟定的合同示范文本。
5、签订合同前的批准和授权
按规定须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才能签订的合同,必须经批准授权后才能签订。
6、合同的签订
6.1合同签署前应仔细检查、核对合同各条款,确保所签署版本是最后定稿版本。
6.2在正式签署的合同文本中,应尽量避免过多空白,以避免少数不诚信的单位在合同签署过程中擅自增加合同的内容。
6.3公司与对方单位拟签订的合同,一般应先交由对方单位签名盖章,然后再由公司签名盖章。
本方应要求对方盖章时使用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6.4为避免少数不诚信的单位在合同签署过程中擅自更换合同的内容,合同签署时双方都应盖骑缝章。
6.5除非对方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合同,其他授权代表签署合同必须提供加盖公司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授权书。
6.6为防范经济合同诈骗的风险,对方代表在合同上签名时,应由本方经办人员见证其亲笔签名,签名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应留底备存。
6.7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必须办理鉴证、公证、批准手续的,应及时办理。
(二)合同的条款及内容
合同条款应当尽量按照国家或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和公司编制的指导手册来起草。
合同文本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住所
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与对方营业执照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2、合同标的
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
3、数量
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约定标的物数量。
4、质量
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
5、价款或报酬
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合同履行期限应具有确定性,合同履行地点应力争作对本方有利的约定。
7、承诺与保证条款
对于公司经合理调查仍然未能了解的标的物或目标企业的情况,可以通过承诺与保证条款要求对方兜底,从而减小交易风险。
8、各方的权利义务
各方的具体权利和义务,是合同内容的重心,应尽量予以明确约定。
9、合同的担保
合同中对方要求提供担保或本方要求对方提供担保的,应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担保法》的要求及时办理抵押登记、质押登记等相关手续。
10、违约责
10.1违约责任条款应尽量明确,以使违约救济的方法具备可执行性。
10.2约定赔偿损失的,对于赔偿范围应尽可能穷尽。
10.3约定违约金的,不可过分高于可能造成的损失。
11、合同的解释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应具有排它性的解释。
12、保密条款
对于涉及保密信息的合同,应当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13、通知条款
为保障合同履行过程中通知送达的效力,应明确当事人的信息以及有效送达方式(一般包括派员亲送、快递邮寄、数据电文等方式)。
14、解决争议的方式
解决争议的方式可选择仲裁或起诉。
15、合同结尾处应明确约定合同的成立时间、生效要件及合同的签订时间、地点。
16、合同的附件
合同如存在附件的,应明确约定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效力。
(三)合同的履行
1、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随时督促对方及时履行其义务。 2、有关合同履行中的书面签证、来往信函、文书、通知等文件应及时整理、妥善保管原件,以备在产生争议时作为证据之用。
3、向对方单位交付标的物、款项、资料或发票时,应向对方索取收条。
4、向对方单位发出通知时,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由专人送达或快递邮寄,并由对方在通知(或回执)上盖章或对方授权代表在通知(或回执)上签名,并由本方收回妥为保存。
5、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方的违约情况,本方应及时查明原因,通过取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合理、准确地向对方提出违约及要求补救或索赔的报告。
6、当本方接到对方的违约或索赔报告后应认真研究并及时处理、解释或提出反索赔。
7、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本方经办人员若发现并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中止履行,并及时书面上报领导处理:
7.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7.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7.3丧失商业信誉;
7.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8、在对方发生合并、分立、改制、股权转让或其他重大事项以及对方的合同经办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对帐并确认双方债权债务。
9、履行合同约定的向我方付款义务的实际付款方若不是合同签约对方,必须要求实际付款方向我方出具代付款说明,要求合同签约方向我方出具委托付款说明。
10、本方经办人员与本方终止劳动关系或因其他原因发生变更的,本方应在情况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告知对方单位,以免本方对该人员之后的行为承担责任。
(四)合同的终结
合同当事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完结、解除、消灭。以下情形进入合同终结:
1、合同履行完毕,合同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各自履行自身的权利和义务。
2、因合同所附条件不能成就,致使合同不能生效。
3、因违约、不可抗力等导致合同解除,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
4、合同经法院、仲裁机构确认无效、被撤销或解除。
5、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须经国家行政机关批准后方能生效的合同,未获批准。
合同终结是实现合同全过程闭环管理的最后一个环节。包括合同正常终结和异常终结、合同文本资料归档。
企业只有认真执行合同法,严格遵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和履行合同,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