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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是美丽的
古希腊教育家亚里士多德在《修辞学》中指出“美是一种善”,从而把“美”和“善”,把“德育”和“美育”统一在一起。普洛丁认为“善在美后面,是美的本源”,中国伟大的教育家孔子很早就提出了“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也都是说通过审美教育陶冶情操,并把“美育”和“德育”结合起来的教育原则。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善”与“美”具有天然的联系。学校教育是一种培养人的事业,德育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目标,应该以“美”为起点,以“德”为培养重点,以“行”为终极目标。当前,学校教育的核心在于“育人”,德育应该是学校教育中“最美丽的风景”。
在现实的学校德育中,广泛存在着德育课程化、德育知识化、德育应试化等倾向,这种德育的倾向使得日常生活中的德育显得非常乏味,缺乏生机活力,缺少人性温情,忽视了德育“美”的一面。其实,德育可以是美丽的,这种美丽就存在于我们日常的德育情境之中。当我们对日常的司空见惯的德育方式和内容加以审美化改造的时候,当我们带着情感用心去挖掘,用眼睛去发掘的时候,当我们深入其中,身体力行地去体验、去感受的时候,我们才会发现原来德育也可以如此美丽。
德育审美化,就是把美学原理贯穿于德育之中,把审美贯穿于德育活动的各要素,使学生的道德认知与审美体验有机统一起来,以分辨生活中的美与丑,并自觉地去表现美、欣赏美和创造美,以提高德育的实效性。德育审美化要求教育工作者要以“美”的法则来优化和规范自身的教育实践,给学生展示“美”,并使之体验、感受和理解审美对象的“美感”,“以美育情,以情动人,以情育德”,使学生置身于轻松的、愉悦的、自由的、创造的道德生活中,造就完善的人格和丰满的个性。
德育主体的审美化
学校德育的主体是教师和学生,学校德育主体的审美化主要包括教师的审美化和学生审美化。教师的审美化不仅仅局限于教师的外在形象,更重要的是教师的内在气质。同时,教师本身也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教学资源,作为老师,不仅仅要“学高为师”,更重要的是“身正为范”,教师要努力使自身成为“美的化身”,给予学生潜在的、正面的、积极的道德影响,在学生心中播撒“美”的种子,让学生在“美”的熏陶下濡染德性。学生的审美化主要是指学校教育要培养学生成为仪表美、语言美、人格美、智慧美和心灵美的“道德人”,把学生培养成一位追求美、欣赏美和创造美的现代公民。
德育内容的审美化
道德教育的内容是可以经过审美化的改造的,即从美学的视角,把抽象的、理性的道德规则和知识体系,融入学校教育的各个方面,实现感性和理性、具体和抽象、知识与价值、智慧与良知、精神和物质、理论与实践有机融合的真正的教育,让学生过上一种美丽的道德生活。北京师范大学公民与道德中心主任檀传宝教授在《提高生命质量的一项探索——“欣赏型德育模式”的理论与实践》中指出:“如果把道德教育的内容改为‘一幅美丽的画’‘一首动听的歌’,那么与这幅画、这首歌相遇的人,就会在‘欣赏’中自由地接受了这首歌、这幅画的内涵,这样的过程就是德育内容的审美化改造,道德教育的‘价值引领’和道德主体的‘自主建构’这两个相互对立的方面就可以在自由的欣赏的过程中得到统一。” “一幅美丽的画”“一首动听的歌”其实是一种比喻的说明,即把抽象的道德教育转化改造为具体的可以感受到的道德教育内容,这个过程就是德育内容的审美化改造。
德育过程的审美化
德育过程的审美化是一个充满形象性、情感性、自由性、愉悦性和内隐性的教育过程。整个德育过程的审美化,重在培养学生对生活、对社会、对人生的美好体验和审美欣赏,就是让学生在美好的事物中,在愉悦、自由的环境体验中得到美的享受,陶冶情感,形成从“审美的阶段”到“道德的阶段”的完美过渡,从“艺术的创造”走向“人生美的阶段”,这个过程正是德育过程的审美化改造的意义。
德育方法的审美化
对德育方法的审美化改造主要表现在重视对学生个体生命的体验、感受和理解,这有别于传统的讲授式和发现式教学,师生双方改变了传统的接受和被接受之间的关系,改变了教育者和被教育者之间的关系,转变为一种新型的师生关系,这种师生关系是一种相互欣赏、相互赞美的师生关系,更多强调师生之间的关系是一种伙伴关系。在这一关系中,教师的角色在于创设真实的情境,给予学生一定的引导,重视学生的精神需求,学生则是学习和价值判断的主体,教师的主要作用在于给予学生一定的刺激,启发学生和带领学生在欣赏、发现和创造美丽的德育的过程中获得成长。
德育环境的审美化
德育环境的审美化,主要在于学校环境的创设,体现在学校的校园文化,是否给予学生一种美感。要充分利用好学校的每一个空间、每一处角落、每一棵草和每一朵花,用激情去点缀他们、用诗意去装饰他们、用童心去布置他们,发挥其应有的教育作用。苏霍姆林斯基说过,“隐性课程乃是一种真正的道德教育课程,是一种比其它任何正式课程更有影响的课程”,“要让学校的每一堵墙壁都会说话”。为此,学校要站在审美的视角使得每一个角落都富有教育意义,发挥校园环境对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的潜移默化和润物无声的作用。德育环境的审美化,在学校教育中,更多体现在学校教学环境的审美化,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创设各种教学情境,营造出一种美的教学空间,强调环境对学生的有效刺激,让学生个体在这种环境中去体验、去感受、去理解道德真理与道德生命。
有利于克服传统的“功利化德育”
德育审美化的第一大意义就在于对传统的“功利化德育”的一种强有力的抵制。对德育进行审美化改造,把人还原为人,把学生还原为学生,在学校教育的过程中创设一种和谐的、生动的、充满美感的德育环境,让学生去体验,去感受。一个真正热爱美,追求美的人,不会做出有违道德的事情。康德说过,“美是道德的象征”,“美善相乐”,“美”和“善”具有内在的一致性,价值上的统一性,两者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是不可分割的。通过德育的审美化改造,把“美”和“善”真正地结合起来,在轻松友善的氛围中,濡染学生的德性,让学生在追求“真”“善”“美”的过程中,养成道德品性。通过这种方式获得的教育是一个人一生也无法忘却的,通过这种教育获得的品性在一个人一生中也不会轻易改变。
让学生在“美的欣赏”中体验德育
德育其实是一所学校中“最美丽的风景”,但是,传统的学校德育,忘却了德育美丽的外表和柔情似水的内在文化性格,赋予了德育枯燥、乏味的个性特征。为此,让学生重新去发现和欣赏“德育的美丽”,就必须进行审美化改造。德育的审美化改造,内在本质上重视对美的欣赏,对美的发现,对美的创造。审美化的过程,重视学生的体验,特别是情感体验。道德教育的真谛在于情感体验的过程,只有当学生真正地,全身心地,身体力行地去体验,去感受,才能真正地激发学生内心的情感世界,这样的德育才能真正触及学生的心灵深处,才能显示德育的真正实效。
德育的最终目的在于让学生习得良好的品行,做一个有道德的社会人;德育的审美化的根本目的就在于让学生更容易,更轻松,更愉悦地在一种和谐的氛围中感悟道德。我们知道“以美育德,美善相谐”,德育的审美化改造,就是把德育和美育完美地结合起来,以美育改造德育,这样,德育才会显得更丰富、更生动、更充实。德育审美化的最终目的是让人的情感得到陶冶,心灵得到净化,品质得到完善,从而使得人的身心得到和谐,精神得到升华,自身得到美化,促进学生的道德品性的生成。
古希腊教育家亚里士多德在《修辞学》中指出“美是一种善”,从而把“美”和“善”,把“德育”和“美育”统一在一起。普洛丁认为“善在美后面,是美的本源”,中国伟大的教育家孔子很早就提出了“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也都是说通过审美教育陶冶情操,并把“美育”和“德育”结合起来的教育原则。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善”与“美”具有天然的联系。学校教育是一种培养人的事业,德育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目标,应该以“美”为起点,以“德”为培养重点,以“行”为终极目标。当前,学校教育的核心在于“育人”,德育应该是学校教育中“最美丽的风景”。
在现实的学校德育中,广泛存在着德育课程化、德育知识化、德育应试化等倾向,这种德育的倾向使得日常生活中的德育显得非常乏味,缺乏生机活力,缺少人性温情,忽视了德育“美”的一面。其实,德育可以是美丽的,这种美丽就存在于我们日常的德育情境之中。当我们对日常的司空见惯的德育方式和内容加以审美化改造的时候,当我们带着情感用心去挖掘,用眼睛去发掘的时候,当我们深入其中,身体力行地去体验、去感受的时候,我们才会发现原来德育也可以如此美丽。
德育审美化,就是把美学原理贯穿于德育之中,把审美贯穿于德育活动的各要素,使学生的道德认知与审美体验有机统一起来,以分辨生活中的美与丑,并自觉地去表现美、欣赏美和创造美,以提高德育的实效性。德育审美化要求教育工作者要以“美”的法则来优化和规范自身的教育实践,给学生展示“美”,并使之体验、感受和理解审美对象的“美感”,“以美育情,以情动人,以情育德”,使学生置身于轻松的、愉悦的、自由的、创造的道德生活中,造就完善的人格和丰满的个性。
德育主体的审美化
学校德育的主体是教师和学生,学校德育主体的审美化主要包括教师的审美化和学生审美化。教师的审美化不仅仅局限于教师的外在形象,更重要的是教师的内在气质。同时,教师本身也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教学资源,作为老师,不仅仅要“学高为师”,更重要的是“身正为范”,教师要努力使自身成为“美的化身”,给予学生潜在的、正面的、积极的道德影响,在学生心中播撒“美”的种子,让学生在“美”的熏陶下濡染德性。学生的审美化主要是指学校教育要培养学生成为仪表美、语言美、人格美、智慧美和心灵美的“道德人”,把学生培养成一位追求美、欣赏美和创造美的现代公民。
德育内容的审美化
道德教育的内容是可以经过审美化的改造的,即从美学的视角,把抽象的、理性的道德规则和知识体系,融入学校教育的各个方面,实现感性和理性、具体和抽象、知识与价值、智慧与良知、精神和物质、理论与实践有机融合的真正的教育,让学生过上一种美丽的道德生活。北京师范大学公民与道德中心主任檀传宝教授在《提高生命质量的一项探索——“欣赏型德育模式”的理论与实践》中指出:“如果把道德教育的内容改为‘一幅美丽的画’‘一首动听的歌’,那么与这幅画、这首歌相遇的人,就会在‘欣赏’中自由地接受了这首歌、这幅画的内涵,这样的过程就是德育内容的审美化改造,道德教育的‘价值引领’和道德主体的‘自主建构’这两个相互对立的方面就可以在自由的欣赏的过程中得到统一。” “一幅美丽的画”“一首动听的歌”其实是一种比喻的说明,即把抽象的道德教育转化改造为具体的可以感受到的道德教育内容,这个过程就是德育内容的审美化改造。
德育过程的审美化
德育过程的审美化是一个充满形象性、情感性、自由性、愉悦性和内隐性的教育过程。整个德育过程的审美化,重在培养学生对生活、对社会、对人生的美好体验和审美欣赏,就是让学生在美好的事物中,在愉悦、自由的环境体验中得到美的享受,陶冶情感,形成从“审美的阶段”到“道德的阶段”的完美过渡,从“艺术的创造”走向“人生美的阶段”,这个过程正是德育过程的审美化改造的意义。
德育方法的审美化
对德育方法的审美化改造主要表现在重视对学生个体生命的体验、感受和理解,这有别于传统的讲授式和发现式教学,师生双方改变了传统的接受和被接受之间的关系,改变了教育者和被教育者之间的关系,转变为一种新型的师生关系,这种师生关系是一种相互欣赏、相互赞美的师生关系,更多强调师生之间的关系是一种伙伴关系。在这一关系中,教师的角色在于创设真实的情境,给予学生一定的引导,重视学生的精神需求,学生则是学习和价值判断的主体,教师的主要作用在于给予学生一定的刺激,启发学生和带领学生在欣赏、发现和创造美丽的德育的过程中获得成长。
德育环境的审美化
德育环境的审美化,主要在于学校环境的创设,体现在学校的校园文化,是否给予学生一种美感。要充分利用好学校的每一个空间、每一处角落、每一棵草和每一朵花,用激情去点缀他们、用诗意去装饰他们、用童心去布置他们,发挥其应有的教育作用。苏霍姆林斯基说过,“隐性课程乃是一种真正的道德教育课程,是一种比其它任何正式课程更有影响的课程”,“要让学校的每一堵墙壁都会说话”。为此,学校要站在审美的视角使得每一个角落都富有教育意义,发挥校园环境对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的潜移默化和润物无声的作用。德育环境的审美化,在学校教育中,更多体现在学校教学环境的审美化,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创设各种教学情境,营造出一种美的教学空间,强调环境对学生的有效刺激,让学生个体在这种环境中去体验、去感受、去理解道德真理与道德生命。
有利于克服传统的“功利化德育”
德育审美化的第一大意义就在于对传统的“功利化德育”的一种强有力的抵制。对德育进行审美化改造,把人还原为人,把学生还原为学生,在学校教育的过程中创设一种和谐的、生动的、充满美感的德育环境,让学生去体验,去感受。一个真正热爱美,追求美的人,不会做出有违道德的事情。康德说过,“美是道德的象征”,“美善相乐”,“美”和“善”具有内在的一致性,价值上的统一性,两者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是不可分割的。通过德育的审美化改造,把“美”和“善”真正地结合起来,在轻松友善的氛围中,濡染学生的德性,让学生在追求“真”“善”“美”的过程中,养成道德品性。通过这种方式获得的教育是一个人一生也无法忘却的,通过这种教育获得的品性在一个人一生中也不会轻易改变。
让学生在“美的欣赏”中体验德育
德育其实是一所学校中“最美丽的风景”,但是,传统的学校德育,忘却了德育美丽的外表和柔情似水的内在文化性格,赋予了德育枯燥、乏味的个性特征。为此,让学生重新去发现和欣赏“德育的美丽”,就必须进行审美化改造。德育的审美化改造,内在本质上重视对美的欣赏,对美的发现,对美的创造。审美化的过程,重视学生的体验,特别是情感体验。道德教育的真谛在于情感体验的过程,只有当学生真正地,全身心地,身体力行地去体验,去感受,才能真正地激发学生内心的情感世界,这样的德育才能真正触及学生的心灵深处,才能显示德育的真正实效。
德育的最终目的在于让学生习得良好的品行,做一个有道德的社会人;德育的审美化的根本目的就在于让学生更容易,更轻松,更愉悦地在一种和谐的氛围中感悟道德。我们知道“以美育德,美善相谐”,德育的审美化改造,就是把德育和美育完美地结合起来,以美育改造德育,这样,德育才会显得更丰富、更生动、更充实。德育审美化的最终目的是让人的情感得到陶冶,心灵得到净化,品质得到完善,从而使得人的身心得到和谐,精神得到升华,自身得到美化,促进学生的道德品性的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