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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所形成的档案资料,是科学有序地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的基础,是提高农村基层政权和村民自治组织管理水平,发展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维护农民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繁荣农村文化等方面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的思想,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增强档案服务中心意识,切实抓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档案工作,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顺利推进。
一、乡镇档案工作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环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乡镇档案工作试行办法》要求,各地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的档案工作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内容,应当纳入总体规划安排布置,同新农村建设同步进行,归入乡镇政府对行政村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体系,认真履行乡镇对村档案工作的管理领导职能。
搞好村级建档,推进乡镇、村级档案规范化建设。逐步实现由局限于乡镇村两级档案工作拓展到整个农村经济社会档案工作;由从无到有的建档工作转变为从有到优的档案规范化建设,从而提高乡镇、行政村档案室科学管理水平;由传统手工管理手段转变为以计算机管理为主的现代化管理模式,加快农村档案信息化建设步伐;由主要面向乡镇村干部的利用服务转变为主要面向广大农民群众服务方式,增强“三农”档案工作的公共服务能力。通过不懈努力,使新农村档案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力度得到进一步增强。
二、建立和完善新农村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运行机制
第一,各乡镇应加强对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领导,落实考核目标和岗位职责。要建立综合档案室,配备业务能力强、适应工作、相对稳定的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新农村建设中档案工作。乡镇要指派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帮助示范村建设标准档案室,建立和健全村级档案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文件、材料收集、清理、归档工作。要整合乡镇档案资源,以乡镇档案工作为平台,逐步完善村级档案管理机制,使乡镇政府切实担负起对村级档案工作进行指导、培训和帮扶的各种职责,使村级档案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
第二,完善协作机制。乡镇办公室、民政、农业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分工协作的联系机制,切实抓好国家《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合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稳步发展。民政部门在指导村民自治和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中,要把档案工作作为重要基础工作纳入各项建设之中,积极引导村级组织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制度和工作体系,规范档案收集与管理。
三、推进乡镇,村规范化建档工作
一是切实抓好新农村建设相关档案资料收集工作。各乡镇要指导相关的部门和村做好各自在新农村建设实践活动中产生的各类档案资料,大力加强民生档案建设。要着眼于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拓展档案服务领域,丰富档案内容,切实做好与农民相关的档案管理。要围绕农村综合改革和农业发展以及村务公开等工作,着力做好农业生产经营、农村土地山林水面承包流转、社会保障、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村务公开、村民自治等方面档案的建立和利用。
二是进一步提高农业农村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要切实加强档案日常管理,增强档案安全意识,配备符合档案科学管理和安全保管必要的设施设备。要深化行政村建档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在全面达到“五有”(有较完整的档案、有档案室、有档案柜、有兼职档案员、有档案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加强村级档案的收集和规范化管理,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推进我县村级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加大农业和农村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有条件的乡镇、行政村,可以在保证档案安全的前提下,设立档案信息服务窗口,开展利用服务工作,满足农民的信息需求,使档案工作实实在在地惠及农民。
四、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管理内容
1、村级组织建设:基层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共青团、妇联、民兵等组织在换届选举、组织建设、工作会议、组织活动、工作请示和报告等各项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及组织名册、人员登记表等。
2、村民自治: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文件材料;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3、村级事务管理:村级计划统计、农民家庭情况调查、计划生育、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社会保障、人口户籍管理、优抚救济、综合治理、民事调解、治安保卫、防疫检疫、抗灾救灾、老龄、助残、宗教事务、退耕还林还草、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农民工权益保障等村级事务工作形成的材料。
4、村级资产债务管理:村级财务会计文件材料;村集体土地征用、租赁合同文件;土地、草原、山林、池塘、滩涂、渔港码头等集体资源分配承包合同、方案、台帐、表册等资料;村集体资产、债务、权益分配等文件材料;乡村债务清理化解、农村合作基金等文件材料。
5、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村级农业生产规划、实施、统计;农产品生产、销售活动;林牧渔种养殖业产业经营;动植物疫病防治;现代农业、特色农业、农业科技等文件材料。
6、基础设施建设:村级道路、水电、通信、能源、环保、水库、池塘、渔码头、开发区等公用设施和大型工程建设文件材料;农业生产发展重点工程项目文件材料;村镇集体规划和村级学校、医院等村级集体房屋建设文件材料;村民集体住宅、宅基地文件材料;建筑设施拆除、村容整治文件材料等。
7、村办企业事业单位管理:村办集体企业、村集体参股的股份制企业产权权属文件材料、企业利润上缴分配等文件材料;招商引资文件材料;村级幼儿园、学校、医院、养老院等机构管理文件材料。
8、村级文化建设:村级文化活动设施设备;村级图书、资料、信息、网络等文化资源建设;文明村组、文明家庭建设;村级文艺团体、民间艺术、民俗民乐、地方戏曲或曲艺资料;村规民约;家谱族谱;村级重大文化活动;农村历史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记录、保护与开发文件材料等。
9、村级历史沿革:村行政区别调整、名称变更、村组撤并文件材料;村级历史沿革、大事记、村史文件材料;村级历史名人、文化名人、历任领导文件材料;村级重要史实、重大事件记录文件材料。
10、上级机关文件:上级机关对本村制发的文件材料;需要本村执行的普发性文件材料。
11、其他:村级工作中形成的照片、声像资料、实物以及其他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管理,是一项新生事物,各级党委政府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好,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既赋有物质成就,又有文化成果。
一、乡镇档案工作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环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乡镇档案工作试行办法》要求,各地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的档案工作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内容,应当纳入总体规划安排布置,同新农村建设同步进行,归入乡镇政府对行政村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体系,认真履行乡镇对村档案工作的管理领导职能。
搞好村级建档,推进乡镇、村级档案规范化建设。逐步实现由局限于乡镇村两级档案工作拓展到整个农村经济社会档案工作;由从无到有的建档工作转变为从有到优的档案规范化建设,从而提高乡镇、行政村档案室科学管理水平;由传统手工管理手段转变为以计算机管理为主的现代化管理模式,加快农村档案信息化建设步伐;由主要面向乡镇村干部的利用服务转变为主要面向广大农民群众服务方式,增强“三农”档案工作的公共服务能力。通过不懈努力,使新农村档案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力度得到进一步增强。
二、建立和完善新农村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运行机制
第一,各乡镇应加强对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领导,落实考核目标和岗位职责。要建立综合档案室,配备业务能力强、适应工作、相对稳定的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新农村建设中档案工作。乡镇要指派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帮助示范村建设标准档案室,建立和健全村级档案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文件、材料收集、清理、归档工作。要整合乡镇档案资源,以乡镇档案工作为平台,逐步完善村级档案管理机制,使乡镇政府切实担负起对村级档案工作进行指导、培训和帮扶的各种职责,使村级档案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
第二,完善协作机制。乡镇办公室、民政、农业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分工协作的联系机制,切实抓好国家《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合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稳步发展。民政部门在指导村民自治和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中,要把档案工作作为重要基础工作纳入各项建设之中,积极引导村级组织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制度和工作体系,规范档案收集与管理。
三、推进乡镇,村规范化建档工作
一是切实抓好新农村建设相关档案资料收集工作。各乡镇要指导相关的部门和村做好各自在新农村建设实践活动中产生的各类档案资料,大力加强民生档案建设。要着眼于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拓展档案服务领域,丰富档案内容,切实做好与农民相关的档案管理。要围绕农村综合改革和农业发展以及村务公开等工作,着力做好农业生产经营、农村土地山林水面承包流转、社会保障、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村务公开、村民自治等方面档案的建立和利用。
二是进一步提高农业农村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要切实加强档案日常管理,增强档案安全意识,配备符合档案科学管理和安全保管必要的设施设备。要深化行政村建档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在全面达到“五有”(有较完整的档案、有档案室、有档案柜、有兼职档案员、有档案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加强村级档案的收集和规范化管理,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推进我县村级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加大农业和农村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有条件的乡镇、行政村,可以在保证档案安全的前提下,设立档案信息服务窗口,开展利用服务工作,满足农民的信息需求,使档案工作实实在在地惠及农民。
四、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管理内容
1、村级组织建设:基层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共青团、妇联、民兵等组织在换届选举、组织建设、工作会议、组织活动、工作请示和报告等各项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及组织名册、人员登记表等。
2、村民自治: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文件材料;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3、村级事务管理:村级计划统计、农民家庭情况调查、计划生育、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社会保障、人口户籍管理、优抚救济、综合治理、民事调解、治安保卫、防疫检疫、抗灾救灾、老龄、助残、宗教事务、退耕还林还草、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农民工权益保障等村级事务工作形成的材料。
4、村级资产债务管理:村级财务会计文件材料;村集体土地征用、租赁合同文件;土地、草原、山林、池塘、滩涂、渔港码头等集体资源分配承包合同、方案、台帐、表册等资料;村集体资产、债务、权益分配等文件材料;乡村债务清理化解、农村合作基金等文件材料。
5、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村级农业生产规划、实施、统计;农产品生产、销售活动;林牧渔种养殖业产业经营;动植物疫病防治;现代农业、特色农业、农业科技等文件材料。
6、基础设施建设:村级道路、水电、通信、能源、环保、水库、池塘、渔码头、开发区等公用设施和大型工程建设文件材料;农业生产发展重点工程项目文件材料;村镇集体规划和村级学校、医院等村级集体房屋建设文件材料;村民集体住宅、宅基地文件材料;建筑设施拆除、村容整治文件材料等。
7、村办企业事业单位管理:村办集体企业、村集体参股的股份制企业产权权属文件材料、企业利润上缴分配等文件材料;招商引资文件材料;村级幼儿园、学校、医院、养老院等机构管理文件材料。
8、村级文化建设:村级文化活动设施设备;村级图书、资料、信息、网络等文化资源建设;文明村组、文明家庭建设;村级文艺团体、民间艺术、民俗民乐、地方戏曲或曲艺资料;村规民约;家谱族谱;村级重大文化活动;农村历史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记录、保护与开发文件材料等。
9、村级历史沿革:村行政区别调整、名称变更、村组撤并文件材料;村级历史沿革、大事记、村史文件材料;村级历史名人、文化名人、历任领导文件材料;村级重要史实、重大事件记录文件材料。
10、上级机关文件:上级机关对本村制发的文件材料;需要本村执行的普发性文件材料。
11、其他:村级工作中形成的照片、声像资料、实物以及其他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管理,是一项新生事物,各级党委政府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好,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既赋有物质成就,又有文化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