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基于乡村振兴的理论视角,分析乡贤参与对村庄治理的效应及作用机制。研究发现乡贤参与力度对村庄治理有显著性影响,乡贤群体在村庄中参与度越高,则村庄治理越有效,反正则越小;乡贤群体主通过对村民的帮助行为、捐款行为以及对村庄事务的参与行为影响治理水平,其中帮助性行为的影响力最大;在场乡贤相较于不在场乡贤,对村庄治理的效应更大。应重视培育乡贤文化,给予乡贤政治表达并参与的空间,规范乡贤组织。出台系列政策吸引不在场乡贤回乡,巩固在场乡贤长期留村贡献力量。
关键词:乡贤参与;治理有效;异质性分析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一、问题提出与文献回顾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乡村振兴战略的“二十字方针”。其中,“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根本,其程度、水平、质量决定乡村振兴成效(黄祖辉,2018)。乡村实现治理有效既关乎乡村振兴目标,又与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蓝图紧密联系。是否在村民自治的前提下实现有序的村庄治理是乡村振兴的主要表现之一,然而实际治理工作开展中仍存在自治力量不足、治理效率低下等问题(秦中春,2020;杜鹏,2020)。十九大提出要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在三者融合基础上实现“二十字方针”,以达成乡村善治的理想状态,这为基层治理工作提供新思路。新乡贤作为乡村德治的重要主体之一,以非强制性的姿态参与村庄事务的治理,以自生性资源为依托强化村庄内生基础。在内源式发展视角下,补足乡贤力量是当前村庄治理的迫切需要,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路径(白现军,2016;贾晋,2018)。
在已有的乡贤参与村庄治理文章中,较多学者关注乡贤的历史变革,对比新旧乡贤群体,引入乡贤的当代定义、类型与价值。封建社会“皇权不下郡县”的政治体制为乡贤士绅管理地方孕育了土壤,弥补了基层政权的缺位;近代至新中国成立以来革命的浪潮席卷全国,乡贤群体逐渐退至政治舞台边缘;改革开放后,权力不断下放为基层自治提供了一定空间。这阶段一批有经济实力、政治敏感度、道德文化修养高的能人登上政治文化舞台,在乡村治理中发挥作用(罗家德,2013;肖正德,2020;陈虹宇,2021)。现代社会的“乡贤”,更多指的是在村庄中德能兼备、具有一定号召力,且有浓浓乡情,愿意为村庄的发展进步奉献个人力量的乡村精英群体,也有学者将其称为“新乡贤”。在类型上,地域特征被看作是乡贤的基本要素。学界较多以是否长居于村域范围,将乡贤划分为在场乡贤与不在场乡贤,在场乡贤以本土乡村为居住地,在村莊具有一定影响力;不在场乡贤则指不居住在本土乡村,去往别地工作,积攒一定资源反哺家乡的人
多数研究从乡贤群体融入村庄治理的效应角度进行阐述,乡贤不仅作为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推进乡村治理的特殊力量。往回看乡贤治村是我国村治的历史传统,立足眼下乡贤治村符合乡村社会的存续需要,能弥补当前治理的不足、实现善治,向前看乡贤治村助于乡村道德体系的重构。以当前乡村治理面临的问题为导向,借鉴我国传统乡村治理的有益经验,切实发挥现代乡贤在乡村治理中的功能和作用。
二、影响分析与结论
乡贤群体凭借自身技能、资源、人脉,通过捐款行为、帮助行为、对村庄事物的参与,强化了村庄治理的内生基础,从而促进村庄治理朝着有序有效的方向发展。乡贤参与村治不仅充分发挥自身影响力,也契合了村民自治的要求,乡贤群体作为村民的重要组成部分,参与村庄治理具内生性优势。高效落实村庄事务,共谋村庄集体利益。乡贤参与行为划分为三个主要行为,经济行为主要指乡贤群体以捐款形式对村庄输入资源,助力村庄建设;帮助性行为则指乡贤群体对村民日常需求的帮助,以及对村庄发展的协助;参与性行为则主指乡贤对村庄公共事务的参与,进一步验证乡贤影响村庄治理有效的机制。
随着城镇化的发展,乡村大量劳动力外流,村庄传统的社会秩序受到冲击,内生性资源薄弱,人力资本作为其中最活跃的要素,重要性日益凸显。乡贤群体是村庄内生性资源的重要组成,为村庄治理注入新力量。乡贤群体凭借自身才能、学识等优势,相较于村民掌握更多资源。据村庄价值生产理论,村民在村外获取经济收入,提高自身及其家庭的生活水平,满足其在物质领域的基本需求。而在精神领域村民往往期望从乡土故地获得价值,村庄作为价值生产场域,吸引在场和不在场乡贤反哺村庄。
研究探究了乡贤效应力度对村庄治理的影响,乡贤对村庄治理有效有着显著的正向作用,且在场乡贤比不在场乡贤对村庄治理的作用力大。本文研究结论具有重要的政策启示。首先,乡贤群体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着不容忽视的力量,应重视培育乡贤文化,充分发挥乡贤在村庄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各地应积极宣扬优秀乡贤事迹,结合本土实际凝聚乡贤文化并发扬;其次,在村庄治理中搭建舞台,给予乡贤政治表达并参与的空间,例如浙江龙游县成立的第一个以乡贤文化为宗旨的村级乡贤会、广东省云浮市成立的乡贤理事会等;规范乡贤组织,建立相关的制度规定,使得乡贤群体的帮助性行为落在实处;与此同时,各地应出台系列政策,一方面吸引不在场乡贤回乡,另一方面巩固在场乡贤长期留村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杜鹏.一线治理: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机制调整与实践基础[J].政治学研究,2020(04):106-118+128.
[2]贾晋,李雪峰,申云.乡村振兴战略的指标体系构建与实证分析[J].财经科学,2018(11):70-82.
[3]陈虹宇,周倬君.乡村政治精英家庭金融资产配置行为研究[J].农业技术经济,2021(03):105-120.
[4]肖正德.论乡村振兴战略中乡村教师的新乡贤角色[J].教育研究,2020,41(11):135-144.
基金项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202111242);2021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项目硕士生实践创新课题:村干部胜任力对村庄人居环境的影响(项目编号: 202111242)。
关键词:乡贤参与;治理有效;异质性分析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一、问题提出与文献回顾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乡村振兴战略的“二十字方针”。其中,“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根本,其程度、水平、质量决定乡村振兴成效(黄祖辉,2018)。乡村实现治理有效既关乎乡村振兴目标,又与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蓝图紧密联系。是否在村民自治的前提下实现有序的村庄治理是乡村振兴的主要表现之一,然而实际治理工作开展中仍存在自治力量不足、治理效率低下等问题(秦中春,2020;杜鹏,2020)。十九大提出要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在三者融合基础上实现“二十字方针”,以达成乡村善治的理想状态,这为基层治理工作提供新思路。新乡贤作为乡村德治的重要主体之一,以非强制性的姿态参与村庄事务的治理,以自生性资源为依托强化村庄内生基础。在内源式发展视角下,补足乡贤力量是当前村庄治理的迫切需要,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路径(白现军,2016;贾晋,2018)。
在已有的乡贤参与村庄治理文章中,较多学者关注乡贤的历史变革,对比新旧乡贤群体,引入乡贤的当代定义、类型与价值。封建社会“皇权不下郡县”的政治体制为乡贤士绅管理地方孕育了土壤,弥补了基层政权的缺位;近代至新中国成立以来革命的浪潮席卷全国,乡贤群体逐渐退至政治舞台边缘;改革开放后,权力不断下放为基层自治提供了一定空间。这阶段一批有经济实力、政治敏感度、道德文化修养高的能人登上政治文化舞台,在乡村治理中发挥作用(罗家德,2013;肖正德,2020;陈虹宇,2021)。现代社会的“乡贤”,更多指的是在村庄中德能兼备、具有一定号召力,且有浓浓乡情,愿意为村庄的发展进步奉献个人力量的乡村精英群体,也有学者将其称为“新乡贤”。在类型上,地域特征被看作是乡贤的基本要素。学界较多以是否长居于村域范围,将乡贤划分为在场乡贤与不在场乡贤,在场乡贤以本土乡村为居住地,在村莊具有一定影响力;不在场乡贤则指不居住在本土乡村,去往别地工作,积攒一定资源反哺家乡的人
多数研究从乡贤群体融入村庄治理的效应角度进行阐述,乡贤不仅作为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推进乡村治理的特殊力量。往回看乡贤治村是我国村治的历史传统,立足眼下乡贤治村符合乡村社会的存续需要,能弥补当前治理的不足、实现善治,向前看乡贤治村助于乡村道德体系的重构。以当前乡村治理面临的问题为导向,借鉴我国传统乡村治理的有益经验,切实发挥现代乡贤在乡村治理中的功能和作用。
二、影响分析与结论
乡贤群体凭借自身技能、资源、人脉,通过捐款行为、帮助行为、对村庄事物的参与,强化了村庄治理的内生基础,从而促进村庄治理朝着有序有效的方向发展。乡贤参与村治不仅充分发挥自身影响力,也契合了村民自治的要求,乡贤群体作为村民的重要组成部分,参与村庄治理具内生性优势。高效落实村庄事务,共谋村庄集体利益。乡贤参与行为划分为三个主要行为,经济行为主要指乡贤群体以捐款形式对村庄输入资源,助力村庄建设;帮助性行为则指乡贤群体对村民日常需求的帮助,以及对村庄发展的协助;参与性行为则主指乡贤对村庄公共事务的参与,进一步验证乡贤影响村庄治理有效的机制。
随着城镇化的发展,乡村大量劳动力外流,村庄传统的社会秩序受到冲击,内生性资源薄弱,人力资本作为其中最活跃的要素,重要性日益凸显。乡贤群体是村庄内生性资源的重要组成,为村庄治理注入新力量。乡贤群体凭借自身才能、学识等优势,相较于村民掌握更多资源。据村庄价值生产理论,村民在村外获取经济收入,提高自身及其家庭的生活水平,满足其在物质领域的基本需求。而在精神领域村民往往期望从乡土故地获得价值,村庄作为价值生产场域,吸引在场和不在场乡贤反哺村庄。
研究探究了乡贤效应力度对村庄治理的影响,乡贤对村庄治理有效有着显著的正向作用,且在场乡贤比不在场乡贤对村庄治理的作用力大。本文研究结论具有重要的政策启示。首先,乡贤群体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着不容忽视的力量,应重视培育乡贤文化,充分发挥乡贤在村庄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各地应积极宣扬优秀乡贤事迹,结合本土实际凝聚乡贤文化并发扬;其次,在村庄治理中搭建舞台,给予乡贤政治表达并参与的空间,例如浙江龙游县成立的第一个以乡贤文化为宗旨的村级乡贤会、广东省云浮市成立的乡贤理事会等;规范乡贤组织,建立相关的制度规定,使得乡贤群体的帮助性行为落在实处;与此同时,各地应出台系列政策,一方面吸引不在场乡贤回乡,另一方面巩固在场乡贤长期留村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杜鹏.一线治理: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机制调整与实践基础[J].政治学研究,2020(04):106-118+128.
[2]贾晋,李雪峰,申云.乡村振兴战略的指标体系构建与实证分析[J].财经科学,2018(11):70-82.
[3]陈虹宇,周倬君.乡村政治精英家庭金融资产配置行为研究[J].农业技术经济,2021(03):105-120.
[4]肖正德.论乡村振兴战略中乡村教师的新乡贤角色[J].教育研究,2020,41(11):135-144.
基金项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202111242);2021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项目硕士生实践创新课题:村干部胜任力对村庄人居环境的影响(项目编号: 20211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