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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前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工业化加速发展时期,对建设用地的需求日益增加。合理、有序引导农村宅基地农户的退出,盘活农村用地,对解决工业化和城镇化过程中土地供求矛盾,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使得地方政府与宅基地农户之间发生利益冲突。本文借助博弈论分析了二者之间的利益冲突的动态过程,提出合理措施。
【关键词】地方政府;宅基地农户;博弈论
Analysis of rural homestead compensation mechanism based on Game Theory
Tu Xiwei ,Li Jin
School of economics, Anhui Finance and Economics University, Anhui, China, 233000
Abstract: At present our country is in the period of industrialization to accelerate the development of urbanization, the demand for construction land is increasing. Reasonable guide house-site in the countryside farmer’s exit, orderly, and revitalize the rural land, to solve the contradiction between land supply and demand in the process of industrialization and urbanization, it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But in the actual operation process, because of the improper operation makes the local government and land conflicts between farmers. With the help of game theory, this paper analysed the dynamic process of conflict of interest between the reasonable measures are put forward.
Key words: local government the homestead farmers game theory
一、研究背景
隨着我国经济社会中高速发展城镇化进程不断推进,农业人口非农化过称呈现递增趋势,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逐渐向城镇转移,出现了农村居民点用地增加和农村人口空心化的悖论。因此必须建立合理的宅基地退出机制,引导农户合理、有序的退出宅基地的使用,从而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的利用效率,缓解土地供需矛盾,破解耕地占补平衡难题,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助推我国经济发展。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由于缺乏完善的宅基地退出机制,农户在宅基地退出过程中与地方政府发生利益冲突,出现了“隐性市场”等乱象。本文旨在通过博弈论相关理论,对地方政府与农户动态博弈作出分析,进而提出相关建议,完善退出机制。
二、退出补偿机制下的博弈模型
博弈论基本模型G={U S M I}。U代表相关利益者的效用,U1表示地方政府的效用,U2为宅基地农户的效用。M(i=1,2)M1表示地方政府,M2表示拥有宅基地的农户,I表示博弈的信息。宅基地农户与地方政府形成的策略集合为:
Sit=(i=1,2 t=1,2)Sit表示第i个相关利益的第t种策略。S11表示政府合理补偿,S12表示政府不合理补偿;S21表示宅基地农户愿意在政府推动下退出宅基地,S22表示宅基地农户不愿意在政府推动下退出宅基地,选择“隐性市场”退出。
2.1基本假设:(1)宅基地农户与政府都是理性的,在宅基地退出过程中都会谋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2)政府与农户是非合作博弈,参与方事先是不了解对方选择的策略。(3)在博弈过程中双方信息是不对称的。(4)假设宅基地农户对宅基地处置方式只有两种:遵守政府引导,自愿退出;不遵守政府引导,“隐性市场”退出。(5)政府发现农户“隐性市场”退出的概率为θ,处罚力度为δ。
2.2支付函数:政府的支付函数为:
合理补偿时:U1(S11)=R1-C1
不合理补偿时:U1(S12)=R1-C2-Va
宅基地农户的支付函数:
接受政府引导自愿退出时U2(S21)=C1+βe-C3
“隐性”市场退出时:U2(S22)=R2-θδ-C3。其中R1表示政府因为农户宅基地退出所获得的收益,C1表示政府在合理补偿时所支付给农户的成本;C2表示政府在不合理补偿时所支付给农户的成本,Va为政府在做出不合理补偿决策时,面临农户不合法的宅基地退出时查处时所要支付的成本。βe表示农户退宅后在城镇工作的平均收入以及其他的一些福利;C3表示农户拥有宅基地带来的收益;θδ表示农户“隐性市场”退出时面临政府的惩罚,可能支付的成本,R2表示农户通过私下交易所获得的收益。其中R2>C1>C2>0,C1>C2+Va。
表1 地方政府与宅基地农户博弈矩阵
宅基地农户(M2)
合法退出 S21 隐性退出S22
地方政府(M1) ) 合理补偿S11
不合理补偿S12
2.3博弈均衡分析:通过以上分析。可得出如下的支付矩阵,其中C4代表政府在推动农民宅基地中所支付的成本。σ 表示政府不合理补偿造成农户不满,有可能引发纠纷所带来的损失。 I(R1-C1,C1+βe-C3) II(-Va-C4,R2-θδ-C3+βe)
III(R1-C2-Va,C2+βe-C3)IV(-Va-C4-σ,,R2-θδ-C3+βe)
对于政府而言选择合理补偿时,宅基地农户选择自愿退出时博弈结果为(R1-C1,C1+βe-C3),即策略I(合理补偿,合法退出)。当政府合理补偿,农户却选择隐性退出时博弈结果为(-Va-C4,R2-θδ-C3 +βe),即策略II(合理补偿,隐性退出)。当政府选择不合理补偿,农户选择自愿退出时博弈结果为(R1-C2-Va,C2+βe-C3)即策略III(不合理赔偿,合法退出),农户选择隐性退出时博弈结果为IV (-Va-C4-σ,R2-θδ-C3 +βe),即策略IV(不合理补偿,隐性退出)。
三、纯战略分析
(1)地方政府M1分析。如果宅基地农户选择遵守政府规章制度,选择合法退出,由于政府是理性的,会比较R1-C1 和R1-C2-Va的大小,若R1-C1 >R1-C2-Va,政府选择合理补偿;R1-C1 (2)宅基地农户M2分析。如果政府选择合理补偿时,作为理性人的农户会比较C1+βe-C3和R2-θδ-C3大小,来做出合理决策。①C1+βe-C3>R2-θδ-C3 +βe说明如果政府合理补偿时给农户带来的收益大于农户自身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收益与成本之差,那么作为理性人农户将会选择合法退出;②C1+βe-C3 R2-θδ-C3 +βe当政府的不合理补偿大于农户自身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收益与成本之差,那么农户就会选择合法退出;反之则隐性退出。
综上,对于宅基地农户而言没有纯战略选择。
四、混合战略分析
从以上分析,不论是政府还是农户都没有纯战略选择,因此双方会通过比较衡量混合战略中对自己最优的战略,从而做出决策。 (1)地方政府优势策略分析
假设政府选择合理补偿的概率为γ,不合理补偿的概率为(1-γ),则政府选择合理补偿的预期效用为:
E[U1 (S11)]= γ*(R1-C1)+(1-γ)*(-Va-C4)
政府选择不合理补偿的预期效用为:
E[U1 (S12)]= (1-γ)*(R1-C2-Va)+γ*(-Va-C4-σ)
根据效用最大化得原则:政府如果选择合理补偿那么必须服从E[U(S11)]>E[U(S12)的条件:γ*(R1-C1)+(1-γ)*(-Va-C4)>(1-γ)*(R1-C2-Va)+γ*(-Va-C4-σ)整理得:γ >(R1-C2+C4)/((R1-C2)+(R1-C1)+2C4+Va+σ)近似等于1/(2+(Va+σ)/((R1-C2+C4)))
假设γ =1/(2+(Va+σ)/((R1-C2+C4)))是政府选择合理补偿与不合理补偿的依据,其含义是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如果政府提高对农户查处力度,增加了支付成本Va,那么政府选择合理补偿的几率就会减少;政府对农户不合理的补偿与收益之间的收益差会影响最后的决策,当收益差扩大时政府会倾向于合理补偿。
(2)宅基地农户优势策略分析
假设农户选择在政府不合理补偿下合法退出的概率为γ1,在合理补偿下隐性退出的概率为(1-γ1),则宅基地农户选择合法退出的期望效用为:
E[U2 (S21)]= γ1*( C2+βe-C3)+(1-γ1)* (C1+βe-C3)
隐性市场退出时的期望效用为:
E[U2(S22)]= γ1*(R2-θδ-C3 +βe)+(1-γ1)* (R2-θδ-C3 +βe)
根据效用最大化原则:宅基地农户如果选择合法退出,那么必须满足
γ1*( C2+βe-C3)+(1-γ1)* (C1+βe-C3)> γ1*(R2-θδ-C3 +βe)+(1-γ1)* (R2-θδ-C3 +βe)
整理得:γ1<(θδ+C_1-R2)/(C1-C2)
假设 γ1=(θδ+C1-R2)/(C1-C2 ),当政府合理补偿与不合理补偿之间的差距即(C1-C2)缩小时,能够提高农户选择合法退出市场的概率;政府加大查处力度会促使农户规避风险,选择合法退出;政府提高对农户的补偿(C1增大),农户出于成本与效率的考量,增加了选择合法退出的几率。
五、总结与建议
关于宅基地退出机制的研究中我们可以发现,对于政府而言合理补偿与否主要取决于收益差、政府查处农户非法退出的成本以及不合理补偿时可能引起农户的不满造成社会不稳定所支付的成本;对于农户而言合法退出或者“隐性市场”退出,主要取决于政府合理补偿与不合理补偿之间的差值大小、农户合法退出取得的收益以及非法退出面临被处罚的危险。现针对以上情况,提出以下建议。
1.建立和完善退出机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对宅基地制度的改革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还不完善,地方政府还处于摸索阶段。这是导致地方政府与农户发生“利益博弈”的一个重要“诱因”。制度的变革需要法律的支撑,因此建立完善的宅基地退出机制,是实现农村宅基地合法、稳定、有效转变的一个必要手段。
2.制定多样化的补偿形式,确定科学合理的补偿标准
宅基地农户选择合法退出的策略,很大程度上是取决于政府对农户的补偿是否合理。因此政府必须在尊重民意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原有宅基地的价值,与城市對等确立农村地价基准,并建立宅基地价值评估机制与利益分配机制,将宅基地增值收益融入到退出补偿价格中去,做到让利于民,返利于民。
3.加强监管力度,规范宅基地退出流程
在博弈分析中我们知道。政府监管力度加大,处罚措施加强也会正向促进农户宅基地合法退出;因此政府在合理补偿的基础上,加强监管力度,解决“一户多占”、只注重审批不注重监管等问题,确保农户合理、规范、有序的退出宅基地的使用。
参考文献:
[1] 王作安中国城市远郊失地农民生存问题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
[2]陈佳,李红叶.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价值思考.[J].经济论坛,2006(18):13-16
作者简介:
屠西伟年,1995年,男,汉族,安徽六安人,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2014级本科生,经济学专业。
李锦,1995年,女 ,汉族,安徽桐城人,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2014级本科生,研究方向:经济学
【关键词】地方政府;宅基地农户;博弈论
Analysis of rural homestead compensation mechanism based on Game Theory
Tu Xiwei ,Li Jin
School of economics, Anhui Finance and Economics University, Anhui, China, 233000
Abstract: At present our country is in the period of industrialization to accelerate the development of urbanization, the demand for construction land is increasing. Reasonable guide house-site in the countryside farmer’s exit, orderly, and revitalize the rural land, to solve the contradiction between land supply and demand in the process of industrialization and urbanization, it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But in the actual operation process, because of the improper operation makes the local government and land conflicts between farmers. With the help of game theory, this paper analysed the dynamic process of conflict of interest between the reasonable measures are put forward.
Key words: local government the homestead farmers game theory
一、研究背景
隨着我国经济社会中高速发展城镇化进程不断推进,农业人口非农化过称呈现递增趋势,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逐渐向城镇转移,出现了农村居民点用地增加和农村人口空心化的悖论。因此必须建立合理的宅基地退出机制,引导农户合理、有序的退出宅基地的使用,从而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的利用效率,缓解土地供需矛盾,破解耕地占补平衡难题,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助推我国经济发展。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由于缺乏完善的宅基地退出机制,农户在宅基地退出过程中与地方政府发生利益冲突,出现了“隐性市场”等乱象。本文旨在通过博弈论相关理论,对地方政府与农户动态博弈作出分析,进而提出相关建议,完善退出机制。
二、退出补偿机制下的博弈模型
博弈论基本模型G={U S M I}。U代表相关利益者的效用,U1表示地方政府的效用,U2为宅基地农户的效用。M(i=1,2)M1表示地方政府,M2表示拥有宅基地的农户,I表示博弈的信息。宅基地农户与地方政府形成的策略集合为:
Sit=(i=1,2 t=1,2)Sit表示第i个相关利益的第t种策略。S11表示政府合理补偿,S12表示政府不合理补偿;S21表示宅基地农户愿意在政府推动下退出宅基地,S22表示宅基地农户不愿意在政府推动下退出宅基地,选择“隐性市场”退出。
2.1基本假设:(1)宅基地农户与政府都是理性的,在宅基地退出过程中都会谋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2)政府与农户是非合作博弈,参与方事先是不了解对方选择的策略。(3)在博弈过程中双方信息是不对称的。(4)假设宅基地农户对宅基地处置方式只有两种:遵守政府引导,自愿退出;不遵守政府引导,“隐性市场”退出。(5)政府发现农户“隐性市场”退出的概率为θ,处罚力度为δ。
2.2支付函数:政府的支付函数为:
合理补偿时:U1(S11)=R1-C1
不合理补偿时:U1(S12)=R1-C2-Va
宅基地农户的支付函数:
接受政府引导自愿退出时U2(S21)=C1+βe-C3
“隐性”市场退出时:U2(S22)=R2-θδ-C3。其中R1表示政府因为农户宅基地退出所获得的收益,C1表示政府在合理补偿时所支付给农户的成本;C2表示政府在不合理补偿时所支付给农户的成本,Va为政府在做出不合理补偿决策时,面临农户不合法的宅基地退出时查处时所要支付的成本。βe表示农户退宅后在城镇工作的平均收入以及其他的一些福利;C3表示农户拥有宅基地带来的收益;θδ表示农户“隐性市场”退出时面临政府的惩罚,可能支付的成本,R2表示农户通过私下交易所获得的收益。其中R2>C1>C2>0,C1>C2+Va。
表1 地方政府与宅基地农户博弈矩阵
宅基地农户(M2)
合法退出 S21 隐性退出S22
地方政府(M1) ) 合理补偿S11
不合理补偿S12
2.3博弈均衡分析:通过以上分析。可得出如下的支付矩阵,其中C4代表政府在推动农民宅基地中所支付的成本。σ 表示政府不合理补偿造成农户不满,有可能引发纠纷所带来的损失。 I(R1-C1,C1+βe-C3) II(-Va-C4,R2-θδ-C3+βe)
III(R1-C2-Va,C2+βe-C3)IV(-Va-C4-σ,,R2-θδ-C3+βe)
对于政府而言选择合理补偿时,宅基地农户选择自愿退出时博弈结果为(R1-C1,C1+βe-C3),即策略I(合理补偿,合法退出)。当政府合理补偿,农户却选择隐性退出时博弈结果为(-Va-C4,R2-θδ-C3 +βe),即策略II(合理补偿,隐性退出)。当政府选择不合理补偿,农户选择自愿退出时博弈结果为(R1-C2-Va,C2+βe-C3)即策略III(不合理赔偿,合法退出),农户选择隐性退出时博弈结果为IV (-Va-C4-σ,R2-θδ-C3 +βe),即策略IV(不合理补偿,隐性退出)。
三、纯战略分析
(1)地方政府M1分析。如果宅基地农户选择遵守政府规章制度,选择合法退出,由于政府是理性的,会比较R1-C1 和R1-C2-Va的大小,若R1-C1 >R1-C2-Va,政府选择合理补偿;R1-C1
综上,对于宅基地农户而言没有纯战略选择。
四、混合战略分析
从以上分析,不论是政府还是农户都没有纯战略选择,因此双方会通过比较衡量混合战略中对自己最优的战略,从而做出决策。 (1)地方政府优势策略分析
假设政府选择合理补偿的概率为γ,不合理补偿的概率为(1-γ),则政府选择合理补偿的预期效用为:
E[U1 (S11)]= γ*(R1-C1)+(1-γ)*(-Va-C4)
政府选择不合理补偿的预期效用为:
E[U1 (S12)]= (1-γ)*(R1-C2-Va)+γ*(-Va-C4-σ)
根据效用最大化得原则:政府如果选择合理补偿那么必须服从E[U(S11)]>E[U(S12)的条件:γ*(R1-C1)+(1-γ)*(-Va-C4)>(1-γ)*(R1-C2-Va)+γ*(-Va-C4-σ)整理得:γ >(R1-C2+C4)/((R1-C2)+(R1-C1)+2C4+Va+σ)近似等于1/(2+(Va+σ)/((R1-C2+C4)))
假设γ =1/(2+(Va+σ)/((R1-C2+C4)))是政府选择合理补偿与不合理补偿的依据,其含义是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如果政府提高对农户查处力度,增加了支付成本Va,那么政府选择合理补偿的几率就会减少;政府对农户不合理的补偿与收益之间的收益差会影响最后的决策,当收益差扩大时政府会倾向于合理补偿。
(2)宅基地农户优势策略分析
假设农户选择在政府不合理补偿下合法退出的概率为γ1,在合理补偿下隐性退出的概率为(1-γ1),则宅基地农户选择合法退出的期望效用为:
E[U2 (S21)]= γ1*( C2+βe-C3)+(1-γ1)* (C1+βe-C3)
隐性市场退出时的期望效用为:
E[U2(S22)]= γ1*(R2-θδ-C3 +βe)+(1-γ1)* (R2-θδ-C3 +βe)
根据效用最大化原则:宅基地农户如果选择合法退出,那么必须满足
γ1*( C2+βe-C3)+(1-γ1)* (C1+βe-C3)> γ1*(R2-θδ-C3 +βe)+(1-γ1)* (R2-θδ-C3 +βe)
整理得:γ1<(θδ+C_1-R2)/(C1-C2)
假设 γ1=(θδ+C1-R2)/(C1-C2 ),当政府合理补偿与不合理补偿之间的差距即(C1-C2)缩小时,能够提高农户选择合法退出市场的概率;政府加大查处力度会促使农户规避风险,选择合法退出;政府提高对农户的补偿(C1增大),农户出于成本与效率的考量,增加了选择合法退出的几率。
五、总结与建议
关于宅基地退出机制的研究中我们可以发现,对于政府而言合理补偿与否主要取决于收益差、政府查处农户非法退出的成本以及不合理补偿时可能引起农户的不满造成社会不稳定所支付的成本;对于农户而言合法退出或者“隐性市场”退出,主要取决于政府合理补偿与不合理补偿之间的差值大小、农户合法退出取得的收益以及非法退出面临被处罚的危险。现针对以上情况,提出以下建议。
1.建立和完善退出机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对宅基地制度的改革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还不完善,地方政府还处于摸索阶段。这是导致地方政府与农户发生“利益博弈”的一个重要“诱因”。制度的变革需要法律的支撑,因此建立完善的宅基地退出机制,是实现农村宅基地合法、稳定、有效转变的一个必要手段。
2.制定多样化的补偿形式,确定科学合理的补偿标准
宅基地农户选择合法退出的策略,很大程度上是取决于政府对农户的补偿是否合理。因此政府必须在尊重民意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原有宅基地的价值,与城市對等确立农村地价基准,并建立宅基地价值评估机制与利益分配机制,将宅基地增值收益融入到退出补偿价格中去,做到让利于民,返利于民。
3.加强监管力度,规范宅基地退出流程
在博弈分析中我们知道。政府监管力度加大,处罚措施加强也会正向促进农户宅基地合法退出;因此政府在合理补偿的基础上,加强监管力度,解决“一户多占”、只注重审批不注重监管等问题,确保农户合理、规范、有序的退出宅基地的使用。
参考文献:
[1] 王作安中国城市远郊失地农民生存问题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
[2]陈佳,李红叶.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价值思考.[J].经济论坛,2006(18):13-16
作者简介:
屠西伟年,1995年,男,汉族,安徽六安人,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2014级本科生,经济学专业。
李锦,1995年,女 ,汉族,安徽桐城人,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2014级本科生,研究方向: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