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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人看来,房产中介公司只是个二手房买卖的平台,为卖家发布信息,为买家办理手续,从中赚点手续费,做不出什么大事。广西广屋房产置换有限公司(下称广屋)总经理岑庆及法定代表人黄庆红。就在这一行做成了大“事业”,他们诈骗房屋卖主买主散户的房款高达1300多万元,诈骗房产买卖单位2000多万元,用这些巨款红红火火地做起自己的房产生意。
2008年1月10日,这起广西最大的房屋中介诈骗案在南宁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广屋公司及其总经理岑庆等5人犯有合同诈骗、贷款诈骗、抽逃出资、包庇、窝藏等罪,公诉人用以指控的案卷多达87卷。
买房者卖房者都被套牢
在南宁一所大学任教的黄女士,想给父母买套二手房安度晚年。2006年5月,她从广屋公司了解到教育路有一套二手房,地段、面积、房价都较合她的意。经广屋公司联系,她与房屋卖方李晓佳联系上了,两人很快达成交易。
按照李晓佳的要求,黄女士一次性将29万元购房款交给了广屋公司,委托广屋公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不久。黄女士看到国家出台新政策,规定2006年6月1日起购房未满5年即出售的要交纳5.5%营业税。第二天,她向广屋公司要求立即办理过户手续。但广屋公司与李晓佳都拒绝了。随后几天,黄女士多次试图联系李晓佳签协议,而广屋公司总说李晓佳没空,见不到人。
黄女士决定自己寻找这个李晓佳,通过小区的物业公司,她发现李晓佳买的也是二手房。卖房给李晓佳的原房主是古某。她找到古某,古某称2005年4月将该房以29.5万元卖给李晓佳,李晓佳2005年5月即办好过户手续,并领取房屋证。黄女士又与银行联系。惊讶地获知,至2006年5月,李晓佳已欠交按揭4个月了,银行正向法院起诉,要拍卖李晓佳的房子。而这也正是黄女士买下的这套房子!
黄女士决定无论如何也要找到李晓佳。可李晓佳究竟住在哪里呢?黄女士到房产局查档,发现李晓佳名下有三套房子,全部是2005年5月左右按揭购买的,除了卖给她的教育路的房子外,另外两套房子一套在衡阳路,另一套在新竹路。
然而李晓佳并不在这两个地方住。经多方联系,黄女士找到了李晓佳在新竹路房子的原房主、也是一位教师的王女士。说起房子,王老师肚子里的气不比黄女士少,因为她房子卖了一年多,却一直拿不到全音B房款!
2004年2月,王老师欲将这套房子卖掉,她在广屋公司发布售房信息后,很快一名业务员与她联系。告诉她有一名叫李晓佳的女子愿意购买她的房子。4月22日,王老师与广屋公司签定了委托售房合同,约定成交价为31.8万元。首付20%,余额两个月内付完。当天广屋公司代买主支付给王老师63600元首付金后。王老师将房产证原件交给了广屋公司。
但直到年底,广屋只向王老师的账户存入3000元。王老师提出,如果没有钱给她,就把房产证还给她,广屋公司声称房产证已经过户了。无奈之下,王老师与广屋公司签了一份“补充协议”,广屋公司同意2005年1月20日前把剩余的25.44万元房款付清给她,但之后她只得到1.25万元。王老师再一次让步。她与广屋公司签订了第二份“补充协议”,同意广屋公司以每月分付3.5万的方式。在7月份以前将所欠的20万元房款付清,但广屋公司在第一个月还了2万元后再没有下文了。
更让王老师吃惊的是,房子过户后。李晓佳以此房做抵押。从银行贷了26万元,但她有6个月没有还按揭了。银行向法院起诉要拍卖这套房子!如今法院判决李晓佳败诉,房子被银行拍卖已成定局。
李晓佳已从银行贷款,银行已将贷款直接付至广屋公司的账上,为什么广屋公司却不给她钱?王老师怎么也想不明白。
公司员工既是买房人又当卖房人
一天,黄女士又去广屋公司追房产证,在等答复时,无意中瞥见办公室墙上有一份广屋公司员工小灵通话费表,她惊奇地发现李晓佳的电话竟然也在其中。李晓佳是广屋公司的员工?黄女士琢磨此事,越想越不对劲,这里面是不是有诈?她决定不做这笔买卖了,要求广屋把余款284200元拿回来,但广屋公司一员工推说找不到李晓佳,而且声称黄女士所交的房款,目前还在广屋公司的账户上,很安全。黄女士质问他,李晓佳是否是广屋公司的员工,这名员工一口咬定李晓佳不是广屋公司的员工。
6月9日,黄女士再去广屋公司讨说法。在广屋公司的财务室她发现一摞员工考勤卡,上面密密麻麻盖着李晓佳的印章,原来,李晓佳竟然是广屋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黄女士清醒意识到掉进广屋公司设置的骗局了。
黄女士通过广屋公司买房,没想到买到的是广屋员工的房子,而通过广屋公司卖房的傅先生,也没想到他把房子卖给了广屋公司的员工。
2005年9月初,傅先生委托广屋公司出售他位于滨湖路的一套房子。不久,广屋公司的业务员告诉他,有一个名叫林思聪的人愿出29万元购买他的房子。9月15日。傅先生与广屋公司签订了委托售房合同后,将房产证交给了广屋公司。11月初,广屋公司付给傅先生3.3万元首付款,将房子办理过户手续,买方林思聪通过广屋公司向银行贷款22万元,广屋公司向傅先生承诺银行放贷10天内即付清房款。
10天后,傅先生按约定向广屋公司要房款,但广屋公司一拖再拖,每次傅先生去广屋公司追钱,广屋公司有时给几百,有时给个一、二千打发他了事。至今还欠他15万元房款。傅先生想直接跟林思聪打交道,便追问广屋公司业务员,林思聪在什么单位上班。要求直接见他,但业务员说不知道他电话,也不知道他在什么单位上班。到广屋公司追钱时,每次傅先生都听到广屋公司业务员议论某某事情要请示林总,他不由有些好奇,终于有一天他忍不住问广屋公司业务员,林总叫什么名字?业务员顺口回答叫林思聪,原来林是广屋公司南宁分公司老总!
通过广屋公司买房的陆先生也遇上了怪事。陆先生在南宁做生意多年,家产数百万。2006年初,他打算买套好房子享受一下。于是委托广屋公司购买青秀山庄一套145平方米的房子及21平方米的车库,卖房者名叫陈燕。双方约定成交价为45万元。当天陆先生一次性将45万元转入广屋公司户头。之后陆先生投入10万元豪华装修。3万元购买高档电器。一天,陆先生发现车库的房产证上产权人名字竟是广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黄庆红,对此陈燕解释说黄庆红已将车库卖给她,只是没有办理过户手续。
不会这么巧吧?陆先生决定查一查此事。一查吓一跳,陈燕竟是广屋公司明秀分店的经理。不仅如此,陈燕因欠交银行按揭,即将被银行告上法庭。房子要被拍卖。陆先生听后如五雷轰顶,因为这意味着他的45万元买房款、10万元装修费都将丢进水里了。
86人向警方报案
从2006年初开始,到广屋公司追讨房款或房产证的人越来越多,有时会客室坐满了一屋人。大家在等 待答复的过程中,免不了相互交流,渐渐地,他们发现,他们的遭遇几乎都是一模一样的。这不能不让人感到掉进了一个骗局陷阱。
2006年6月8日,7名当事人终于鼓起勇气,到南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警方立即立案调查。一石激起千层浪,得知警方调查此事后,一个个受害人站出来了,一时间,经侦支队办公室源源不断地涌进报案人,先后有86人报案,称被广屋公司诈骗!
看到警方介入,广屋公司总经理岑庆及其老婆、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庆红一夜之间人间蒸发。随后几天,南宁市20多家广屋分店全部关门停业。
岑庆潜逃后,先后逃至广州、长沙、武汉等地。然而在逃亡中,岑庆仍不忘潇洒。7月29日,逃到上海的岑庆叫他在广州的情人乘飞机到上海与他约会。当晚,正当岑庆到机场接情人时,跟踪而至的南宁警察将他抓获。
警方查明,岑庆,1968年出生,大学本科文化。2000年7月29日,岑庆与黄庆红一起注册成立了一家商务代理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300多万,但不久工商部门发现其注册资金注水,为此南宁市公安局以岑庆涉嫌虚报注册资本对其刑事拘留,后予以保释。2003年6月,岑庆将公司变更为广屋置换公司,主要业务是代理客户二手房产中介买卖、代办银行按揭贷款。南宁的房介业谁也没想到,广屋公司发展迅速,短短几年内在广西各地拥有17家分公司、一家房产交易超市、一家房产交易中心、3家子公司,一跃成为广西较大的民营房介公司。
然而迅速发展的背后却是黑幕重重。警方查明,从2004年起,岑庆利用广屋置换公司吸引市民来公司签订、履行房屋买卖合同,代收购(售)房款、代办银行按揭贷款。在收取客户购房保证金、购房款及银行按揭贷款后,只向客户支付小部分房款或拒不支付,涉嫌诈骗1300多万元。
警方进一步调查还发现,岑庆、杨仲平、陆春松等广屋公司高层人员在签订、履行南宁市衡阳西路百万庄的房产买卖合同过程中,诈骗一家铁路集团公司1500多万元;利用南宁市星湖路二栋房地产买卖。分别诈骗广西一家研究所180万元、广西一家进出口公司购房款69万元、广西一家技术咨询公司购房款69万元、一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房款50万元:利用代销一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兴大厦房产,诈骗该公司资金74.71万元。
非法资产大量转移
广屋公司迟迟不向客户交付房款。当买方或卖方坚持讨要房款时,奇怪的是,岑庆竟鼓动他们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广屋公司败诉后,却无法执行,因为广屋公司并无可执行财产。案发后,南宁警方对广屋公司调查时发现,广屋公司的账户上只有100元!
广屋公司的宣传资料中,称其是一家资财雄厚的连锁经营控股式企业,属下拥有17家分公司、一家房产交易超市、一家房产交易中心和三家子公司,业务一直红红火火,而且买下了大量房产,还保存客户数千万元房款,这些钱哪去了?
警方深入调查得知,岑庆夫妇将购置的房产都挂在员工名下,将公司的资金大部份已转移至其另设的三家投资公司和房地产开发公司。他们分别购买了防城港市港口区一处地产200多套烂尾楼,金额1220万;购买了南宁市衡阳路一处地产94套烂尾楼,金额2000万;购买桂林蓝希商厦(已交定金100万元)等等。此外,岑庆、黄庆红夫妇还在南宁市大自然花园购买了一套豪华别墅,价值300万,已付200多万。另外,岑庆还购买了4辆高级轿车。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许多受害的房屋买方、卖方因此陷入生活困难、压力巨大的困境。对于普通市民来说,房子往往是他们一辈子仅有的财产,购房款也是他们大半辈子的积蓄。一名女子因丈夫患上癌症,她决定卖房救夫。委托广屋公司售房后,买方已交完房款给广屋公司,但广屋公司不付款给她。她只好带着病危的丈夫租房居住,现在不仅没有钱给丈夫治病,连生活费也没有了。
林先生夫妇原是一家大型国有企业职工,企业为已满30年工龄的职工购买房屋一套作为福利房。考虑到退休后的养老问题,年近六十的林先生决定卖掉福利房,另购一套便宜的小房居住。卖房余款留作今后养老。当林先生与广屋公司签订委托售房合同后,广屋公司至今仅给林先生7万多元。尚欠30.2万元房款。林先生夫妇为此天天以泪洗面,导致血压升高。心律失常,精神几乎崩溃。如今夫妇二人租了一套没有卫生间的20平方米房屋勉强栖身。
公司空手套白狼
从受害人的报案材料可以发现,广屋公司诈骗的手段和方法主要有:
打造响亮的“名头”。广屋公司总部办公室达1100平方米,装修豪华,极为气派。同时广屋公司大肆宣传其自身的实力,声称公司拥有17家分公司、一家房产交易超市、一家房产交易中心、三家子公司。许多人就是看到广屋公司的宣传册,看到它宽大的办公室。认为它实力雄厚,上规模,不是皮包公司,才选择它进行交易。另外,它还在房产局交易大厅设有摊点,摊点上还挂着工商部门颁发的诚信经营的牌子。让人不由得不信任它。
员工冒充购房者骗卖房人。广屋公司平时到处收集房源,当有人想卖房时,广屋公司即令员工扮演买房人,支付小额定金给卖方,骗取卖方房产证,并迅速为买方(即广屋公司员工)办理过户手续,然后持假房东的房产证到银行抵押贷款,广屋公司收到银行的贷款后。声称找不到买房人、办不了贷款。不将款支付给卖方。此时卖方房子已过户,钱又得不到,两头落空。
员工假冒房主骗买房人。广屋公司事先买下二手房后,假冒房主发布信息。一般说来,房子买卖双方交易时,买方购房款或房贷款都是先汇入房屋中介公司账户内,在办理过户后,房屋中介公司再把钱汇入卖房方账户内。但在广屋公司,卖房方是广屋公司的员工,是假房主;假房主当初买房后就办按揭贷款(由广屋公司交纳)。广屋公司收了购房者房款后,既不到银行为卖方解押,将房子过户给买方,假房主又不向银行交纳按揭,导致房子被拍卖。当购房者要追究卖房者时,广屋公司就推托找不到卖方,使购房者的房款成为烂账。
死皮赖脸拖死买卖房者。当卖方是真正的房主时,在买房人将购房款交给广屋公司后,广屋公司既不把购房款交给卖方,也不为买房人办理过户手续,以目前办不了过户,或手续不全敷衍买房者,以公司资金紧张等理由,明目张胆拖欠卖房者;对过户、对付款,都先是表示暂拖一、两个月,此后遥遥无期。不怕你去告,反正公司账上没钱。
有多少黑洞需要堵塞
据了解,自2003年8月起,就有市民投诉广屋公司诈骗房款,但未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上文提及的黄女士告诉记者,她先后向南宁市房产局、南宁市工商部门、南宁市政府反映受骗情况,但广屋公司都未受到查处。房产局产权科答复她说,广屋公司一直是在违规经营,但房产局没有执法权,只能教育广屋公司,不能处罚广屋公司,也无权吊销广屋公司的执照。既然广屋公司违规经营,为什么广屋代理大量的二手房买卖过户能在房产局办证窗口办理?对此没人给她答案。
黄女士到南宁相关工商所投诉时,该所负责人答复称。“你们是双方同意签订的合同,我们查阅了所有条款,都找不到你们双方所签的合同有违规之处,因此没法受理。”黄女士反映次数多了,该所负责人又表示,只能协调纠纷处理,不能为投诉人追回房款。此后不了了之。“如果工商部门一开始接到投诉,就进行查处,吊销广屋公司的执照,我就能躲过被广屋公司诈骗了。”黄女士痛心地说。一些受害人怀疑岑庆与一些部门管理人员有黑色交易。
为什么广屋公司能诈骗客户如此巨额房款呢?银行机构在放贷过程中的违规操作,也是广屋公司能够进行诈骗的一个因素。广屋公司买房后,以假房主办理房贷时,资料十分不全,甚至造假,但都办理下来了。据了解,此案发生后,警方查出一家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中心副主任郑某,在向广屋房产置换有限公司办理贷款过程中,接受岑庆13万元贿款后违规放贷,目前郑某已被检察机关查办。
房产中介业内人士认为,广屋公司利用了二手房中介的两点软肋进行诈骗:一是买卖双方互不认识,信息不通,难以互相信任。为防被骗,双方只能找中介代理,通过中介交付房款、办房产证,确保安全成交。二是房产解押、贷款、产权过户需要一定的时间,这一时间差就有了诈骗的机会。一些操作不太规范的中介公司,往往会打这些资金的主意,由此产生诈骗或挪用的行为。
业内人士认为,为避免中介公司打客户房款的主意,解决的办法就是不让中介公司直接接触房款。因此推行银行托管服务机制十分必要。银行为房屋置换推出资金托管服务。买方的资金或贷款直接划入银行内部账户,银行待双方完成手续交割后才能进行款项划拨,通过这种方式。银行可以为二手房交易上一道保险。
但是,银行在开展这项服务时要收取一定的费用,让交易双方增加了交易成本,这也是一个需要进一步研究的课题。
(责编:韩妮)
2008年1月10日,这起广西最大的房屋中介诈骗案在南宁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广屋公司及其总经理岑庆等5人犯有合同诈骗、贷款诈骗、抽逃出资、包庇、窝藏等罪,公诉人用以指控的案卷多达87卷。
买房者卖房者都被套牢
在南宁一所大学任教的黄女士,想给父母买套二手房安度晚年。2006年5月,她从广屋公司了解到教育路有一套二手房,地段、面积、房价都较合她的意。经广屋公司联系,她与房屋卖方李晓佳联系上了,两人很快达成交易。
按照李晓佳的要求,黄女士一次性将29万元购房款交给了广屋公司,委托广屋公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不久。黄女士看到国家出台新政策,规定2006年6月1日起购房未满5年即出售的要交纳5.5%营业税。第二天,她向广屋公司要求立即办理过户手续。但广屋公司与李晓佳都拒绝了。随后几天,黄女士多次试图联系李晓佳签协议,而广屋公司总说李晓佳没空,见不到人。
黄女士决定自己寻找这个李晓佳,通过小区的物业公司,她发现李晓佳买的也是二手房。卖房给李晓佳的原房主是古某。她找到古某,古某称2005年4月将该房以29.5万元卖给李晓佳,李晓佳2005年5月即办好过户手续,并领取房屋证。黄女士又与银行联系。惊讶地获知,至2006年5月,李晓佳已欠交按揭4个月了,银行正向法院起诉,要拍卖李晓佳的房子。而这也正是黄女士买下的这套房子!
黄女士决定无论如何也要找到李晓佳。可李晓佳究竟住在哪里呢?黄女士到房产局查档,发现李晓佳名下有三套房子,全部是2005年5月左右按揭购买的,除了卖给她的教育路的房子外,另外两套房子一套在衡阳路,另一套在新竹路。
然而李晓佳并不在这两个地方住。经多方联系,黄女士找到了李晓佳在新竹路房子的原房主、也是一位教师的王女士。说起房子,王老师肚子里的气不比黄女士少,因为她房子卖了一年多,却一直拿不到全音B房款!
2004年2月,王老师欲将这套房子卖掉,她在广屋公司发布售房信息后,很快一名业务员与她联系。告诉她有一名叫李晓佳的女子愿意购买她的房子。4月22日,王老师与广屋公司签定了委托售房合同,约定成交价为31.8万元。首付20%,余额两个月内付完。当天广屋公司代买主支付给王老师63600元首付金后。王老师将房产证原件交给了广屋公司。
但直到年底,广屋只向王老师的账户存入3000元。王老师提出,如果没有钱给她,就把房产证还给她,广屋公司声称房产证已经过户了。无奈之下,王老师与广屋公司签了一份“补充协议”,广屋公司同意2005年1月20日前把剩余的25.44万元房款付清给她,但之后她只得到1.25万元。王老师再一次让步。她与广屋公司签订了第二份“补充协议”,同意广屋公司以每月分付3.5万的方式。在7月份以前将所欠的20万元房款付清,但广屋公司在第一个月还了2万元后再没有下文了。
更让王老师吃惊的是,房子过户后。李晓佳以此房做抵押。从银行贷了26万元,但她有6个月没有还按揭了。银行向法院起诉要拍卖这套房子!如今法院判决李晓佳败诉,房子被银行拍卖已成定局。
李晓佳已从银行贷款,银行已将贷款直接付至广屋公司的账上,为什么广屋公司却不给她钱?王老师怎么也想不明白。
公司员工既是买房人又当卖房人
一天,黄女士又去广屋公司追房产证,在等答复时,无意中瞥见办公室墙上有一份广屋公司员工小灵通话费表,她惊奇地发现李晓佳的电话竟然也在其中。李晓佳是广屋公司的员工?黄女士琢磨此事,越想越不对劲,这里面是不是有诈?她决定不做这笔买卖了,要求广屋把余款284200元拿回来,但广屋公司一员工推说找不到李晓佳,而且声称黄女士所交的房款,目前还在广屋公司的账户上,很安全。黄女士质问他,李晓佳是否是广屋公司的员工,这名员工一口咬定李晓佳不是广屋公司的员工。
6月9日,黄女士再去广屋公司讨说法。在广屋公司的财务室她发现一摞员工考勤卡,上面密密麻麻盖着李晓佳的印章,原来,李晓佳竟然是广屋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黄女士清醒意识到掉进广屋公司设置的骗局了。
黄女士通过广屋公司买房,没想到买到的是广屋员工的房子,而通过广屋公司卖房的傅先生,也没想到他把房子卖给了广屋公司的员工。
2005年9月初,傅先生委托广屋公司出售他位于滨湖路的一套房子。不久,广屋公司的业务员告诉他,有一个名叫林思聪的人愿出29万元购买他的房子。9月15日。傅先生与广屋公司签订了委托售房合同后,将房产证交给了广屋公司。11月初,广屋公司付给傅先生3.3万元首付款,将房子办理过户手续,买方林思聪通过广屋公司向银行贷款22万元,广屋公司向傅先生承诺银行放贷10天内即付清房款。
10天后,傅先生按约定向广屋公司要房款,但广屋公司一拖再拖,每次傅先生去广屋公司追钱,广屋公司有时给几百,有时给个一、二千打发他了事。至今还欠他15万元房款。傅先生想直接跟林思聪打交道,便追问广屋公司业务员,林思聪在什么单位上班。要求直接见他,但业务员说不知道他电话,也不知道他在什么单位上班。到广屋公司追钱时,每次傅先生都听到广屋公司业务员议论某某事情要请示林总,他不由有些好奇,终于有一天他忍不住问广屋公司业务员,林总叫什么名字?业务员顺口回答叫林思聪,原来林是广屋公司南宁分公司老总!
通过广屋公司买房的陆先生也遇上了怪事。陆先生在南宁做生意多年,家产数百万。2006年初,他打算买套好房子享受一下。于是委托广屋公司购买青秀山庄一套145平方米的房子及21平方米的车库,卖房者名叫陈燕。双方约定成交价为45万元。当天陆先生一次性将45万元转入广屋公司户头。之后陆先生投入10万元豪华装修。3万元购买高档电器。一天,陆先生发现车库的房产证上产权人名字竟是广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黄庆红,对此陈燕解释说黄庆红已将车库卖给她,只是没有办理过户手续。
不会这么巧吧?陆先生决定查一查此事。一查吓一跳,陈燕竟是广屋公司明秀分店的经理。不仅如此,陈燕因欠交银行按揭,即将被银行告上法庭。房子要被拍卖。陆先生听后如五雷轰顶,因为这意味着他的45万元买房款、10万元装修费都将丢进水里了。
86人向警方报案
从2006年初开始,到广屋公司追讨房款或房产证的人越来越多,有时会客室坐满了一屋人。大家在等 待答复的过程中,免不了相互交流,渐渐地,他们发现,他们的遭遇几乎都是一模一样的。这不能不让人感到掉进了一个骗局陷阱。
2006年6月8日,7名当事人终于鼓起勇气,到南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警方立即立案调查。一石激起千层浪,得知警方调查此事后,一个个受害人站出来了,一时间,经侦支队办公室源源不断地涌进报案人,先后有86人报案,称被广屋公司诈骗!
看到警方介入,广屋公司总经理岑庆及其老婆、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庆红一夜之间人间蒸发。随后几天,南宁市20多家广屋分店全部关门停业。
岑庆潜逃后,先后逃至广州、长沙、武汉等地。然而在逃亡中,岑庆仍不忘潇洒。7月29日,逃到上海的岑庆叫他在广州的情人乘飞机到上海与他约会。当晚,正当岑庆到机场接情人时,跟踪而至的南宁警察将他抓获。
警方查明,岑庆,1968年出生,大学本科文化。2000年7月29日,岑庆与黄庆红一起注册成立了一家商务代理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300多万,但不久工商部门发现其注册资金注水,为此南宁市公安局以岑庆涉嫌虚报注册资本对其刑事拘留,后予以保释。2003年6月,岑庆将公司变更为广屋置换公司,主要业务是代理客户二手房产中介买卖、代办银行按揭贷款。南宁的房介业谁也没想到,广屋公司发展迅速,短短几年内在广西各地拥有17家分公司、一家房产交易超市、一家房产交易中心、3家子公司,一跃成为广西较大的民营房介公司。
然而迅速发展的背后却是黑幕重重。警方查明,从2004年起,岑庆利用广屋置换公司吸引市民来公司签订、履行房屋买卖合同,代收购(售)房款、代办银行按揭贷款。在收取客户购房保证金、购房款及银行按揭贷款后,只向客户支付小部分房款或拒不支付,涉嫌诈骗1300多万元。
警方进一步调查还发现,岑庆、杨仲平、陆春松等广屋公司高层人员在签订、履行南宁市衡阳西路百万庄的房产买卖合同过程中,诈骗一家铁路集团公司1500多万元;利用南宁市星湖路二栋房地产买卖。分别诈骗广西一家研究所180万元、广西一家进出口公司购房款69万元、广西一家技术咨询公司购房款69万元、一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房款50万元:利用代销一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兴大厦房产,诈骗该公司资金74.71万元。
非法资产大量转移
广屋公司迟迟不向客户交付房款。当买方或卖方坚持讨要房款时,奇怪的是,岑庆竟鼓动他们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广屋公司败诉后,却无法执行,因为广屋公司并无可执行财产。案发后,南宁警方对广屋公司调查时发现,广屋公司的账户上只有100元!
广屋公司的宣传资料中,称其是一家资财雄厚的连锁经营控股式企业,属下拥有17家分公司、一家房产交易超市、一家房产交易中心和三家子公司,业务一直红红火火,而且买下了大量房产,还保存客户数千万元房款,这些钱哪去了?
警方深入调查得知,岑庆夫妇将购置的房产都挂在员工名下,将公司的资金大部份已转移至其另设的三家投资公司和房地产开发公司。他们分别购买了防城港市港口区一处地产200多套烂尾楼,金额1220万;购买了南宁市衡阳路一处地产94套烂尾楼,金额2000万;购买桂林蓝希商厦(已交定金100万元)等等。此外,岑庆、黄庆红夫妇还在南宁市大自然花园购买了一套豪华别墅,价值300万,已付200多万。另外,岑庆还购买了4辆高级轿车。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许多受害的房屋买方、卖方因此陷入生活困难、压力巨大的困境。对于普通市民来说,房子往往是他们一辈子仅有的财产,购房款也是他们大半辈子的积蓄。一名女子因丈夫患上癌症,她决定卖房救夫。委托广屋公司售房后,买方已交完房款给广屋公司,但广屋公司不付款给她。她只好带着病危的丈夫租房居住,现在不仅没有钱给丈夫治病,连生活费也没有了。
林先生夫妇原是一家大型国有企业职工,企业为已满30年工龄的职工购买房屋一套作为福利房。考虑到退休后的养老问题,年近六十的林先生决定卖掉福利房,另购一套便宜的小房居住。卖房余款留作今后养老。当林先生与广屋公司签订委托售房合同后,广屋公司至今仅给林先生7万多元。尚欠30.2万元房款。林先生夫妇为此天天以泪洗面,导致血压升高。心律失常,精神几乎崩溃。如今夫妇二人租了一套没有卫生间的20平方米房屋勉强栖身。
公司空手套白狼
从受害人的报案材料可以发现,广屋公司诈骗的手段和方法主要有:
打造响亮的“名头”。广屋公司总部办公室达1100平方米,装修豪华,极为气派。同时广屋公司大肆宣传其自身的实力,声称公司拥有17家分公司、一家房产交易超市、一家房产交易中心、三家子公司。许多人就是看到广屋公司的宣传册,看到它宽大的办公室。认为它实力雄厚,上规模,不是皮包公司,才选择它进行交易。另外,它还在房产局交易大厅设有摊点,摊点上还挂着工商部门颁发的诚信经营的牌子。让人不由得不信任它。
员工冒充购房者骗卖房人。广屋公司平时到处收集房源,当有人想卖房时,广屋公司即令员工扮演买房人,支付小额定金给卖方,骗取卖方房产证,并迅速为买方(即广屋公司员工)办理过户手续,然后持假房东的房产证到银行抵押贷款,广屋公司收到银行的贷款后。声称找不到买房人、办不了贷款。不将款支付给卖方。此时卖方房子已过户,钱又得不到,两头落空。
员工假冒房主骗买房人。广屋公司事先买下二手房后,假冒房主发布信息。一般说来,房子买卖双方交易时,买方购房款或房贷款都是先汇入房屋中介公司账户内,在办理过户后,房屋中介公司再把钱汇入卖房方账户内。但在广屋公司,卖房方是广屋公司的员工,是假房主;假房主当初买房后就办按揭贷款(由广屋公司交纳)。广屋公司收了购房者房款后,既不到银行为卖方解押,将房子过户给买方,假房主又不向银行交纳按揭,导致房子被拍卖。当购房者要追究卖房者时,广屋公司就推托找不到卖方,使购房者的房款成为烂账。
死皮赖脸拖死买卖房者。当卖方是真正的房主时,在买房人将购房款交给广屋公司后,广屋公司既不把购房款交给卖方,也不为买房人办理过户手续,以目前办不了过户,或手续不全敷衍买房者,以公司资金紧张等理由,明目张胆拖欠卖房者;对过户、对付款,都先是表示暂拖一、两个月,此后遥遥无期。不怕你去告,反正公司账上没钱。
有多少黑洞需要堵塞
据了解,自2003年8月起,就有市民投诉广屋公司诈骗房款,但未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上文提及的黄女士告诉记者,她先后向南宁市房产局、南宁市工商部门、南宁市政府反映受骗情况,但广屋公司都未受到查处。房产局产权科答复她说,广屋公司一直是在违规经营,但房产局没有执法权,只能教育广屋公司,不能处罚广屋公司,也无权吊销广屋公司的执照。既然广屋公司违规经营,为什么广屋代理大量的二手房买卖过户能在房产局办证窗口办理?对此没人给她答案。
黄女士到南宁相关工商所投诉时,该所负责人答复称。“你们是双方同意签订的合同,我们查阅了所有条款,都找不到你们双方所签的合同有违规之处,因此没法受理。”黄女士反映次数多了,该所负责人又表示,只能协调纠纷处理,不能为投诉人追回房款。此后不了了之。“如果工商部门一开始接到投诉,就进行查处,吊销广屋公司的执照,我就能躲过被广屋公司诈骗了。”黄女士痛心地说。一些受害人怀疑岑庆与一些部门管理人员有黑色交易。
为什么广屋公司能诈骗客户如此巨额房款呢?银行机构在放贷过程中的违规操作,也是广屋公司能够进行诈骗的一个因素。广屋公司买房后,以假房主办理房贷时,资料十分不全,甚至造假,但都办理下来了。据了解,此案发生后,警方查出一家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中心副主任郑某,在向广屋房产置换有限公司办理贷款过程中,接受岑庆13万元贿款后违规放贷,目前郑某已被检察机关查办。
房产中介业内人士认为,广屋公司利用了二手房中介的两点软肋进行诈骗:一是买卖双方互不认识,信息不通,难以互相信任。为防被骗,双方只能找中介代理,通过中介交付房款、办房产证,确保安全成交。二是房产解押、贷款、产权过户需要一定的时间,这一时间差就有了诈骗的机会。一些操作不太规范的中介公司,往往会打这些资金的主意,由此产生诈骗或挪用的行为。
业内人士认为,为避免中介公司打客户房款的主意,解决的办法就是不让中介公司直接接触房款。因此推行银行托管服务机制十分必要。银行为房屋置换推出资金托管服务。买方的资金或贷款直接划入银行内部账户,银行待双方完成手续交割后才能进行款项划拨,通过这种方式。银行可以为二手房交易上一道保险。
但是,银行在开展这项服务时要收取一定的费用,让交易双方增加了交易成本,这也是一个需要进一步研究的课题。
(责编:韩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