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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方法是教师据以进行工作,指导学生掌握知识和技能的方发,在一定程度上,它影响和决定着教学质量的高低。教学法可分为两大流派,一种以语法翻译法为代表,称为传统派;一种以直接法为代表,称为改革派。这两大流派,各有其优缺点。用传统派方法培养的学生,善于阅读和书面翻译,语言文字基础较好,独立学习能力较强;缺点是花费时间多,见效慢,口语能力和快速阅读能力较差。而用改革派培养的学生听说能力强,起点高,见效快,快速阅读能力较强,但“后劲不足”,阅读能力和语言文字基础较差。事实上,语法理论和实际训练两者是密不可分的,片面地强调其中的一方面而忽视另一方面的做法是不可取的,不利于教学质量的提高和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
因此,中学外语教学应采用综合性的教学方法,即综合应用听说法语法翻译法等不同的教学方法,在教学思想上以综合学习论为基础的学派综合派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自觉实践法
自觉实践法是自觉理解引导直觉操练并最终达到直觉运用而学外语的目的的教学法流派。它是50年代末期前苏联外语教学法改革的产物,典型的综合性教学法学派。它主张的“自觉”可以从认知学习论中找到根据。但两者并非简单拼凑,而是有机的结合。它认为,多次重复的行为,只有从一开始就是有意识的自觉的,才能收到巩固的效果,故学习外语应始于自觉活动。但学习外语的最终目的是随心所欲的运用。别利亚耶夫的外语教学心理学认为,只有直觉掌握外语,才是真正的掌握,才能用外语进行思维。但后天性的直觉是熟练技巧的升华,熟练技巧是操练出来的,是条件反射的结果。故在训练熟练技巧方面,必须求助于联结派学说。
自觉实践主张的自觉和直觉有着内在的辨证联系,从学习过程看,自觉为知觉开道;从学习结果看,直觉又是自觉的内化,自觉的目的在于取消自觉。但是直觉掌握外语的目的又体现于实践运用。故自觉实践法要求操练与交际活动的结合。在这方面,它采取了两个措施。第一,根据功能、情景、结构三结合的原则选取教材。即先根据需要选取功能,在所选功能范围内,找出典型情景,再采用典型情景中的典型词句。同时安排多种语体,以适应不同交际场合的需要。第二,在一定情景下的综合操练。所谓综合操练有两方面,一方面是语音、词法、词汇、修辞和社会文化、习惯的综合;另一方面是听说读写的综合,综合操练要借助广泛的直观手段在模拟的情景下进行,以保证其交际性、实用性,从而使外语教学循着“理解——操练——自动化”的脉络前进。
二、折中法
折中法是吸引了许多盲从者而本身尚不完善的体系和学派。它的内涵有多种理解。较早提出具体办法的是美国学者鲍斯通(C.B.Paullston), 他主张其功能法之长在教材选用最常用的功能项目所需的句型;由近到远,由具体到抽象,组成真实的情景;再以句型为主,循序渐进地进行机械操练、意义操练和交际操练。另外,还有三种理解。一种认为,以理性主义哲学为基础的学派与以经验主义哲学为基础的学派之综合乃是折中,比如,翻译法与直接法相结合的综合法,就是折中法。一种认为,自听说法陷入混乱后,产生了一些不依据语言学和心理学新理论建立起来的教学法。比如,沉默法、全身反应法,按其性质说是直接法,但却不走直接法的机械练习以培养语言习惯的途径,而是依靠学生的主动性和情感作用,这是折中法。还有一种认为,折中法的要点是不走极端,而取各家之长,据具体情形来灵活采用各种方式方法,以培养听说读写四种技能。但是折中法不是外语教学法的发展趋势,它可能只是教师对待外语教学所持的一种态度。
三、分阶段教学法
这是美国学者黎天睦(Timothy Light)近年来提出的。他主张不按学习时间的长短而按语言水平把学习分作初级、中级、高级三个阶段,各阶段分别采取不同的教学法体系。比如,初级阶段的学生主要依靠教师和课本进行教学,其重点是结构,且无真正的语言环境和交际,故宜采用听说法,辅以翻译法。中级阶段的学生已可以说一些外语、能参与社会活动,阅读速度提高,能自学和互学,宜采用功能法而不用听说法。到了高级阶段,学生占有的材料多了,自学能力强了,兴趣集中于教材内容而非结构,对外国文化的反映日趋正确,能够根据不同的情景,选用确切的词语。因此,宜采用认知法或翻译法,辅以听说法,通过纠正重点错误,教授新词语、句型、写作能力,在语言运用的流利与得体诸方面,提高学生的语言水平。
但同时,各个阶段虽以一种教学法为主,仍可以适当交叉,比如, 中、高级阶段不用听说法,但学习新单词、句型,仍宜使用听说法。因此,外语教学法的各个流派不是孤立的,而是互相联系的 ,在外语教学的具体过程中可以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对象、不同水平,采取一种最适合的主要的教学法,同时辅以相应的次要的有效的教学法。
教必有法,教无定法,教各有法。因此,在整个外语教学过程中,并没有某种确定的教学方法,而只能在实践中视具体情况而定,采取不同的乃至综合性的教学方法,以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的综合能力。
因此,中学外语教学应采用综合性的教学方法,即综合应用听说法语法翻译法等不同的教学方法,在教学思想上以综合学习论为基础的学派综合派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自觉实践法
自觉实践法是自觉理解引导直觉操练并最终达到直觉运用而学外语的目的的教学法流派。它是50年代末期前苏联外语教学法改革的产物,典型的综合性教学法学派。它主张的“自觉”可以从认知学习论中找到根据。但两者并非简单拼凑,而是有机的结合。它认为,多次重复的行为,只有从一开始就是有意识的自觉的,才能收到巩固的效果,故学习外语应始于自觉活动。但学习外语的最终目的是随心所欲的运用。别利亚耶夫的外语教学心理学认为,只有直觉掌握外语,才是真正的掌握,才能用外语进行思维。但后天性的直觉是熟练技巧的升华,熟练技巧是操练出来的,是条件反射的结果。故在训练熟练技巧方面,必须求助于联结派学说。
自觉实践主张的自觉和直觉有着内在的辨证联系,从学习过程看,自觉为知觉开道;从学习结果看,直觉又是自觉的内化,自觉的目的在于取消自觉。但是直觉掌握外语的目的又体现于实践运用。故自觉实践法要求操练与交际活动的结合。在这方面,它采取了两个措施。第一,根据功能、情景、结构三结合的原则选取教材。即先根据需要选取功能,在所选功能范围内,找出典型情景,再采用典型情景中的典型词句。同时安排多种语体,以适应不同交际场合的需要。第二,在一定情景下的综合操练。所谓综合操练有两方面,一方面是语音、词法、词汇、修辞和社会文化、习惯的综合;另一方面是听说读写的综合,综合操练要借助广泛的直观手段在模拟的情景下进行,以保证其交际性、实用性,从而使外语教学循着“理解——操练——自动化”的脉络前进。
二、折中法
折中法是吸引了许多盲从者而本身尚不完善的体系和学派。它的内涵有多种理解。较早提出具体办法的是美国学者鲍斯通(C.B.Paullston), 他主张其功能法之长在教材选用最常用的功能项目所需的句型;由近到远,由具体到抽象,组成真实的情景;再以句型为主,循序渐进地进行机械操练、意义操练和交际操练。另外,还有三种理解。一种认为,以理性主义哲学为基础的学派与以经验主义哲学为基础的学派之综合乃是折中,比如,翻译法与直接法相结合的综合法,就是折中法。一种认为,自听说法陷入混乱后,产生了一些不依据语言学和心理学新理论建立起来的教学法。比如,沉默法、全身反应法,按其性质说是直接法,但却不走直接法的机械练习以培养语言习惯的途径,而是依靠学生的主动性和情感作用,这是折中法。还有一种认为,折中法的要点是不走极端,而取各家之长,据具体情形来灵活采用各种方式方法,以培养听说读写四种技能。但是折中法不是外语教学法的发展趋势,它可能只是教师对待外语教学所持的一种态度。
三、分阶段教学法
这是美国学者黎天睦(Timothy Light)近年来提出的。他主张不按学习时间的长短而按语言水平把学习分作初级、中级、高级三个阶段,各阶段分别采取不同的教学法体系。比如,初级阶段的学生主要依靠教师和课本进行教学,其重点是结构,且无真正的语言环境和交际,故宜采用听说法,辅以翻译法。中级阶段的学生已可以说一些外语、能参与社会活动,阅读速度提高,能自学和互学,宜采用功能法而不用听说法。到了高级阶段,学生占有的材料多了,自学能力强了,兴趣集中于教材内容而非结构,对外国文化的反映日趋正确,能够根据不同的情景,选用确切的词语。因此,宜采用认知法或翻译法,辅以听说法,通过纠正重点错误,教授新词语、句型、写作能力,在语言运用的流利与得体诸方面,提高学生的语言水平。
但同时,各个阶段虽以一种教学法为主,仍可以适当交叉,比如, 中、高级阶段不用听说法,但学习新单词、句型,仍宜使用听说法。因此,外语教学法的各个流派不是孤立的,而是互相联系的 ,在外语教学的具体过程中可以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对象、不同水平,采取一种最适合的主要的教学法,同时辅以相应的次要的有效的教学法。
教必有法,教无定法,教各有法。因此,在整个外语教学过程中,并没有某种确定的教学方法,而只能在实践中视具体情况而定,采取不同的乃至综合性的教学方法,以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的综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