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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基于消费需求相关理论,针对虾产品消费需求设计相应的调查问卷,收集2015年上海和广州两市城镇居民消费需求的调查数据。首先,对两市居民家庭虾产品消费量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其次,分别构建两市虾产品消费需求计量模型,找查影响居民家庭虾产品消费需求因素。实证结果表明: 家庭收入和消费者偏好均对虾产品消费需求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而虾价格波动、猪肉肉价格波动、家庭60岁以上老人和18岁以下孩子人数对两市家庭虾产品消费量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最后从政府、生产者和消费者等多个不同层面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虾;居民收入;消费者偏好;产品质量安全
中图分类号:F326.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2697(2016)06-0030-06
一、问题的提出
上海和广州是目前中国“北、上、广”中的两大城市,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据统计,2015年上海市地区生产总值(GDP)为24964.99亿元,全市常住人口总数为2415.27万人,其中,户籍常住人口1433.62万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2962元,人均消费支出36946元[1];与此同时,2015年广州市地区生产总值(GDP)为18100亿元,年末常住人口1350.11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为85.53%,全年城市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6734.60元,人均消费支出35752.50元[2]。伴随着城镇居民收入持续增长,必将有力地促进国内消费市场转型升级。
由于上海和广州两市在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消费偏好、家庭成员结构等诸多方面存在着或多或少的差异性,这些差异性是否影响到居民家庭虾产品消费需求的变化?为此,基于消费需求的相关理论,设计针对居民家庭虾类产品消费需求的调查问卷,并针对上海和广州两市城镇居民虾产品消费需求现状开展调查,结合调查数据,分别构建两市居民家庭虾产品消费需求差异性的计量模型,旨在更全面地掌握居民家庭虾产品消费结构的变化,分析两市居民家庭虾产品消费行为选择及其变化因素,从而更好地规范和约束虾养殖企业和农户的生产行为,促进虾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以及不断满足城乡居民物质生活的需要。
二、上海、广州两市样本城镇居民家庭描述性统计分析
为了更好地了解当前转型时期国内虾产品消费市场变化情况,课题组基于消费者需求的视角度设计了相应的调查问卷,问卷共涉及20个问题,主要包括:消费者年龄、家庭总人口、家庭每周购买消费品金额、最近一周购买虾产品金额、家庭成员对水产品喜好程度、购买水产品种类、每次购虾产品重量、购虾地点、购虾的原因、猪肉价格涨幅变动程度、虾价涨幅变动程度、家庭全年总收入,等等。
研究小组分别组织成员在上海和广州两市开展实地调查,参与调查的学生主要为上海师范大学和仲恺农业工程学院部分在校就读的大学生,每个调查小组由2名同学组成,事先接受相应的市场调查的主题内容和调查技能的培训,调查地点主要选择分布在城市中大小不一的菜市场,调查时间为2015年8-10月。
(一)两市城镇居民家庭调查的样本情况
本次在上海和广州两市分别获得221户和358户,而且全部为有效样本。统计结果表明,两市接受调查人员平均年龄分别为41.06岁和41.16岁,年龄差异性不大;从接受调查者的性别看,上海市女性占61.54%,广州市女性占50.28%;上海和广州两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口平均数分别为3.421人和4.379人,相对而言,广州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口数量普遍高于上海的同期水平;广州市城镇居民家庭户均60以上老人和18岁以下小孩数量分别为0.883人和1.115人,而同期上海平均水平分别为1.057人和0.308人,这两组数据在两个不同城市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尤其是广州市城镇居民家庭户均18岁以下小孩数量远高于上海市的同期水平(见表1)。
(二)两市城镇居民家庭每周人均生活费支出比较
从调查获得的统计数据可知,上海市城镇居民家庭每周用于生活费平均支出为696元,较同期广州市城镇居民家庭平均值675元高出21元,仅高3.11%,这一统计结果充分反映出生活在两座城市的镇居民家庭每周人均生活费支出差异性不大。
(三)两市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周购虾产品数量比较
统计结果表明,上海市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周购虾产品量基本保持在512克左右,而广州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周购虾量大致在494克,略比上海同期少。
(四)两市城镇居民家庭对虾类产品的偏爱程度比较
统计结果发现,上海市城镇居民家庭对虾类产品表现出“比较喜欢”,而广州市城镇居民却表现出“一般”的状态。不过,广州市城镇居民家庭每次购虾量平均在936克,而同期上海市城镇居民家庭平均虾量大致为869克,广州市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次购虾数量要略高于同期的上海,或许与家庭平均人口数量有直接的联系。
(五)兩市城镇居民家庭购买虾产品地点比较
调查发现,广州市城镇居民家庭一般选择在流动商贩处购虾的次数较多,而上海居民家庭一般选择在大型农贸市场或超市购买虾类产品,呈现出较大的差异性。主要由于上海人口众多,上海市的市场行政管理部门对流动商贩的管理严格程度要高于广州,因此,流动商贩相对较少。
(六)两市城镇居民家庭购买虾类产品时选择倾向情况比较
调查发现,两市城镇居民家庭在购买虾类产品均考虑到鲜活产品,不过广州市居民选择的鲜活比例略高于同期上海的平均水平。因为广州地处我国东南沿海,靠近我国对虾生产基地,而上海市工业化水平较高,可供养殖对虾产品的水域面积较少,其居民消费的对虾产品主要由国内其他省份贩运而来,诸如广东、浙江和江苏等省,由于长途运输的缘故,因此,上海市居民家庭购买到对虾产品的鲜活程度不及广州。
(七)两市城镇居民家庭选择吃对虾地点比较 统计结果表明,上海市居民家庭选择“在餐馆吃虾”的比重略高于广州市居民家庭,但是更多情况下,两市居民家庭基本选择“购虾回家做好吃”,这或许与中国普通居民家庭年收入总量相关。据实地调查,餐馆里销售的制成品对虾价格通常是市场上生鲜对虾产品的3倍之多。
(八)两市城镇居民家庭购买虾类产品理由比较
统计结果表明,上海和广州两市居民家庭购买虾类产品的理由存在较大的差异性,针对本次问卷调查设计的购买虾类产品理由排名前三位的情况作出对比分析,其中,在上海市居民家庭选择排前三名的分别是:“为家中孩子和老人补充营养所需”(113户,占51.13%)、“质量安全可靠”(48户,占21.72%)和“比较实惠”(19户,占8.60%);而同期广州市居民家庭选择购买虾类产品理由排前三名的分别是“为了家中孩子和老人”(132户,占比36.87%)、“其它”(77户,占比21.51%)和“质量安全可靠”(50户,占比13.97%)。因此,相对而言,上海市城镇居民家庭选择购买虾类产品时考虑“家中小孩和老人”的因素要高于广州的同期水平,同时考虑“质量安全”的因素比例也高于广州的同期水平,表明上海市城镇居民家庭消费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要高于同期广州市居民家庭。
(九)兩市虾类产品销售价格差异性比较
调查统计结果表明,广州市虾类产品平均销售价格水平为3.307,而同期上海市的虾类产品平均价格水平为3.584,上海市虾类产品平均售价高于广州市同期0.277个等级,较同期广州市的价格高于8.38%。由于广州地处中国对虾生产量最大的省份,而上海年产对虾产量最低,其市场上销售的虾类产品几乎来自全国或世界各地,因而,其销售价格高于广州也在情理之中。
(十)两市虾类产品销售价格涨幅差异性比较
调查统计结果表明,广州市虾类产品价格涨幅波动平均值为2.291,处于相对偏低的区间,同期上海虾类产品价格涨幅波动平均值为2.602,虽然价格涨幅波动程度要高于同期的广州,但仍然处于波动幅度相对偏低的区间。上海市虾类产品价格涨幅波动程度高于广州同期价格波动的13.57%,因此,上海市的虾类产品价格涨幅波动幅度高于同期广州的波动幅度。
(十一)两市猪肉价格涨幅程度差异性比较
调查统计结果表明,近两年来,上海和广州两市的猪肉价格均呈现出较大水平的上涨幅度,两市猪肉价格上涨幅度平均值分值为3.484和3.274,两市猪肉价格上涨幅度均处在偏高的区间,且上海市同期猪肉平均价格上涨幅度高于广州平均价格的6.41%。
(十二)两市城镇居民家庭收入差异性比较
调查统计结果表明,2014年上海和广州两市城镇居民家庭收入平均值分别2.037和1.919,其对应的家庭平均值大致分别为20.37万元和19.19万元,因此,上海市城镇居民家庭收入平均值较同期广州的平均值高1.18万元,高6.15%,这一结果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上海和广州两市人均GDP绝对数据是相对应的。
三、两市城镇居民家庭虾类产品消费需求模型构建
为了更详细地分析影响两市城镇居民家庭虾产品消费需求因素及其差异性。为此,必须建立相应的计量模型,并通过实证分析方法查找具有一定解释力的影响因素。根据经济学基本原理,可以初步建立居民家庭虾产品消费需求计量模型:
其中,代表样本家庭每周虾产品消费量,分别表示影响居民家庭虾产品消费量的因素,结合本项研究的主题及其特点,一般而言,影响居民家庭虾消费量的因素通常涉及到居民家庭收入、虾产品自身价格涨幅变化、以猪肉等替代品的价格涨幅变化、居民消费习惯或偏好、家庭60人以上老人数量和18岁以上的小孩数量,等等,因而,居民家庭虾产品最终消费量的计量模型可设定为:
在模型(2)中,代表样本居民家庭虾产品每周的消费量,Y代表居民家庭年收入,P代表虾产品自身价格涨幅波动程度,代表以猪肉等替代品价格涨幅波动程度,S代表居民对虾产品的消费偏好程度,ZO和ZY分别代表居民家庭60岁以上老人数量和18岁以下小孩数量,各变量的详细定义(见表2)。
结合对上海和广州两市城镇居民家庭2015年虾产品消费需求调查数据,可以分别构建上海市(221个样本)和广州市(358个样本)2市城镇居民家庭虾产品消费量计量模型,按照逐步回归并剔除不显著影响因素,最终得到2个不同的计量模型,各变量前的系数详细情况(见表3)。
四、上海、广州两市城镇居民家庭虾类产品消费差异性分析
(一)上海市居民家庭虾产品消费量计量模型
从模型1的结果看,P(虾价格上涨幅度)和ZY(家中18岁以下孩子人数)这2个变量没有通过相应水平的统计假设检验,而居民家庭年收入、猪肉价格涨幅、消费者偏好和家中60岁以上老人数4个变量均对居民家庭虾产品消费量产生显著的影响。其中,家庭收入前的系数值为0.272,表明在猪肉价格上涨幅度、消费者偏好和家中60岁以上老人数3个变量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当家庭年收入每增加1个等级,家庭每周虾类产品消费量平均相应增加0.272个等级;同理,在其他条件保持不变的前提下,猪肉价格每上涨1个等级,家庭每周虾类产品消费量平均相应增加0.166个等级;当消费者偏好每提升1个等级,家庭每周虾类产品消费量平均相应增加0.415个等级;当家中60岁以上老人每增加1人,家庭每周虾类产品消费量平均相应增加0.102个等级。其中,在4个影响因素中,消费者偏好对上海市居民家庭虾类产品每周平均消费量变化的影响程度最大。
(二)广州市居民家庭虾产品消费量计量模型
从模型2结果看,(猪肉价格上涨幅度)和ZO(家中60岁以上老人人数)这2个变量没有通过相应水平的统计假设检验,而居民家庭年收入、虾价格上涨幅度、消费者偏好和家中18岁以下孩子人数4个解释变量均对居民家庭虾产品消费量有显著的影响。其中,家庭年收入水平前系数为0.571,表明当其他变量保持不变时,当居民家庭年收入每增长1个等级,家庭每周虾类产品消费量平均相应增加0.564个等级;同理,在其他条件保持不变的前提下,若虾价格上涨幅度每增加1个等级,家庭每周虾类产品消费量平均相应下降0.086个等级;当消费者偏好每提高1个等级时,家庭每周虾类产品消费量平均相应增加0.136个等级;当家中18岁以下孩子数量每增加1人,家庭每周虾类产品消费量平均相应增加0.171个等级。其中,在4个影响因素中,家庭年收入情况对广州市居民家庭虾类产品每周平均消费量变化影响程度最大。 (三)上海与广州两市居民家庭虾产品消费需求差异性影响因素分析
模型1和模型2的计量结果表明,居民家庭年收入和消费者偏好这两个解释变量均对两市居民家庭虾产品消费量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其余解释变量对居民家庭虾类产品消费量的影响差异性较大。其中,上海市居民家庭成员因偏好程度引起虾产品消费需求增长幅度高于同期广州市平均水平0.279个等级,即上海市城镇居民家庭购买虾产品的偏爱程度远高于同期广州市城镇居民家庭;而广州市居民家庭收入增长变化引起虾产品消费需求增长幅度高于同期上海市平均水平0.292个等级,即广州市城镇居民家庭虾产品收入消费需求弹性系数高于同期的上海市平均水平;换言之,广州市城镇居民家庭收入增长对虾产品消费需求变化的敏感程度较大。此外,还有一些因素对两市城镇居民家庭虾产品消费需求影响程度较大。
1.虾价格涨幅因素
对广州市城镇居民家庭而言,虾价格涨幅变动对其家庭虾产品消费需求有显著的影响,而同期在上海市居民家庭却没有受到影响,表明虾价格涨幅变动对上海市城镇居民家庭虾产品消费需求影响程度较低;而同期的广州市居民家庭消费需求影响程度较大,即虾价格变化会立即影响到广州市居民家庭虾产品消费需求量。其主要原因是上海市居民家庭收入普遍高于同期的广州,高收入有利于居民家庭烫平因虾价格上涨所带来的不利影响。
2.猪肉价格涨幅因素
对上海市居民家庭而言,猪肉价格涨幅变动对其家庭虾产品消费需求有显著的影响,而同期在广州市居民家庭却没有受到影响。相对于上海市而言,由于广州市猪肉价格相对便宜,猪肉价格涨幅不大,而上海的猪肉价格涨幅较大,一旦猪肉价格上涨幅度过大,必然会引起消费者选择虾产品这类替代品的消费需求,因而出现这种结果。
3.家中60岁以上老人数量
计量结果表明,上海市居民家庭60岁以上老人人数每增加1人,则家庭虾产品消费需求量相应增加0.102个等級,而同期广州市居民家庭却没有出现这种现象。由于上海市老年化程度高于同期的广州,因此,上海市居民家庭更加注重从老人需求的角度购买虾产品消费,以最大限度地满足老人身体健康的需求。
4.家中18岁以下孩子数量
计量结果表明,广州市居民家庭18岁以下孩子人数每增加1人,则家庭虾产品消费需求相应增加0.171个等级,而同期上海市居民家庭却没有出现这种现象。由于广州市居民家庭18岁以下孩子平均数量远高于同期的上海,因此,广州市居民家庭更加注重从孩子需求的角度购买对虾产品消费,以最大限度的满足孩子成长的需要。
五、对策建议
促进虾产业健康稳定发展,不仅可以为广大消费者提供物美价廉的虾产品,而且能够更好地满足广大城乡居民生活需要,改善居民副食品消费结构,同时,为生产企业或养殖农户创造更多的利润,为此,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努力提高居民家庭收入,提升居民家庭虾产品的购买力
因为居民家庭收入水平决定着消费需求及其变化,因此,各级政府要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努力拓宽城镇居民就业渠道,不断提高居民家庭收入,为城镇居民家庭扩大消费支出(包括对虾消费)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二)加强虾类产品的宣传力度,巩固消费者对虾类产品消费需求的偏好
要充分利用各种营销渠道,加强对虾类产品在其营养价值、质量安全以及有利于促进人体健康等相关专业知识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挖掘虾产品的各项功能,提高消费者对各类虾产品的认知度,巩固和提升消费者对虾类产品消费需求的偏好,力争吸纳更多的消费者关注对虾产品,努力扩大消费者虾类产品的需求。
(三)加强对虾类产品生产者的管理,确保虾产品质量安全
要严格落实虾产品生产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制,严禁在虾类产品的生产过程中投喂各种类型的抗生素,探索虾产品生态养殖模式,逐步建立虾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确保虾类产品生产的全过程质量安全,努力提升虾类产品在消费者心目中的质量安全地位。
(四)大力支持生鲜冷链物流建设力度,降低虾类产品的运输成本
在逐步搭建能够连接生产者、经销商和消费者等不同利益主体等多方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电商平台的前提下,政府应大力鼓励和支持生鲜冷链物流建设力度,努力降低生鲜水产品的运输成本,以最大限度地刺激消费者对虾类产品的消费需求。
参与文献:
[1]上海市统计局.2015年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EB/OL].(2016-2-29).http://district.ce.cn/newarea/roll/201602/29/t20160229_9173984.shtml.
[2]广州市统计局.2015年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EB/OL].(2016-3-26).http://news.sina.com.cn/o/2016-03-26/doc-ifxqssxu8229514.shtml.
(责任编辑:陈爱军)
关键词:虾;居民收入;消费者偏好;产品质量安全
中图分类号:F326.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2697(2016)06-0030-06
一、问题的提出
上海和广州是目前中国“北、上、广”中的两大城市,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据统计,2015年上海市地区生产总值(GDP)为24964.99亿元,全市常住人口总数为2415.27万人,其中,户籍常住人口1433.62万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2962元,人均消费支出36946元[1];与此同时,2015年广州市地区生产总值(GDP)为18100亿元,年末常住人口1350.11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为85.53%,全年城市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6734.60元,人均消费支出35752.50元[2]。伴随着城镇居民收入持续增长,必将有力地促进国内消费市场转型升级。
由于上海和广州两市在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消费偏好、家庭成员结构等诸多方面存在着或多或少的差异性,这些差异性是否影响到居民家庭虾产品消费需求的变化?为此,基于消费需求的相关理论,设计针对居民家庭虾类产品消费需求的调查问卷,并针对上海和广州两市城镇居民虾产品消费需求现状开展调查,结合调查数据,分别构建两市居民家庭虾产品消费需求差异性的计量模型,旨在更全面地掌握居民家庭虾产品消费结构的变化,分析两市居民家庭虾产品消费行为选择及其变化因素,从而更好地规范和约束虾养殖企业和农户的生产行为,促进虾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以及不断满足城乡居民物质生活的需要。
二、上海、广州两市样本城镇居民家庭描述性统计分析
为了更好地了解当前转型时期国内虾产品消费市场变化情况,课题组基于消费者需求的视角度设计了相应的调查问卷,问卷共涉及20个问题,主要包括:消费者年龄、家庭总人口、家庭每周购买消费品金额、最近一周购买虾产品金额、家庭成员对水产品喜好程度、购买水产品种类、每次购虾产品重量、购虾地点、购虾的原因、猪肉价格涨幅变动程度、虾价涨幅变动程度、家庭全年总收入,等等。
研究小组分别组织成员在上海和广州两市开展实地调查,参与调查的学生主要为上海师范大学和仲恺农业工程学院部分在校就读的大学生,每个调查小组由2名同学组成,事先接受相应的市场调查的主题内容和调查技能的培训,调查地点主要选择分布在城市中大小不一的菜市场,调查时间为2015年8-10月。
(一)两市城镇居民家庭调查的样本情况
本次在上海和广州两市分别获得221户和358户,而且全部为有效样本。统计结果表明,两市接受调查人员平均年龄分别为41.06岁和41.16岁,年龄差异性不大;从接受调查者的性别看,上海市女性占61.54%,广州市女性占50.28%;上海和广州两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口平均数分别为3.421人和4.379人,相对而言,广州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口数量普遍高于上海的同期水平;广州市城镇居民家庭户均60以上老人和18岁以下小孩数量分别为0.883人和1.115人,而同期上海平均水平分别为1.057人和0.308人,这两组数据在两个不同城市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尤其是广州市城镇居民家庭户均18岁以下小孩数量远高于上海市的同期水平(见表1)。
(二)两市城镇居民家庭每周人均生活费支出比较
从调查获得的统计数据可知,上海市城镇居民家庭每周用于生活费平均支出为696元,较同期广州市城镇居民家庭平均值675元高出21元,仅高3.11%,这一统计结果充分反映出生活在两座城市的镇居民家庭每周人均生活费支出差异性不大。
(三)两市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周购虾产品数量比较
统计结果表明,上海市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周购虾产品量基本保持在512克左右,而广州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周购虾量大致在494克,略比上海同期少。
(四)两市城镇居民家庭对虾类产品的偏爱程度比较
统计结果发现,上海市城镇居民家庭对虾类产品表现出“比较喜欢”,而广州市城镇居民却表现出“一般”的状态。不过,广州市城镇居民家庭每次购虾量平均在936克,而同期上海市城镇居民家庭平均虾量大致为869克,广州市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次购虾数量要略高于同期的上海,或许与家庭平均人口数量有直接的联系。
(五)兩市城镇居民家庭购买虾产品地点比较
调查发现,广州市城镇居民家庭一般选择在流动商贩处购虾的次数较多,而上海居民家庭一般选择在大型农贸市场或超市购买虾类产品,呈现出较大的差异性。主要由于上海人口众多,上海市的市场行政管理部门对流动商贩的管理严格程度要高于广州,因此,流动商贩相对较少。
(六)两市城镇居民家庭购买虾类产品时选择倾向情况比较
调查发现,两市城镇居民家庭在购买虾类产品均考虑到鲜活产品,不过广州市居民选择的鲜活比例略高于同期上海的平均水平。因为广州地处我国东南沿海,靠近我国对虾生产基地,而上海市工业化水平较高,可供养殖对虾产品的水域面积较少,其居民消费的对虾产品主要由国内其他省份贩运而来,诸如广东、浙江和江苏等省,由于长途运输的缘故,因此,上海市居民家庭购买到对虾产品的鲜活程度不及广州。
(七)两市城镇居民家庭选择吃对虾地点比较 统计结果表明,上海市居民家庭选择“在餐馆吃虾”的比重略高于广州市居民家庭,但是更多情况下,两市居民家庭基本选择“购虾回家做好吃”,这或许与中国普通居民家庭年收入总量相关。据实地调查,餐馆里销售的制成品对虾价格通常是市场上生鲜对虾产品的3倍之多。
(八)两市城镇居民家庭购买虾类产品理由比较
统计结果表明,上海和广州两市居民家庭购买虾类产品的理由存在较大的差异性,针对本次问卷调查设计的购买虾类产品理由排名前三位的情况作出对比分析,其中,在上海市居民家庭选择排前三名的分别是:“为家中孩子和老人补充营养所需”(113户,占51.13%)、“质量安全可靠”(48户,占21.72%)和“比较实惠”(19户,占8.60%);而同期广州市居民家庭选择购买虾类产品理由排前三名的分别是“为了家中孩子和老人”(132户,占比36.87%)、“其它”(77户,占比21.51%)和“质量安全可靠”(50户,占比13.97%)。因此,相对而言,上海市城镇居民家庭选择购买虾类产品时考虑“家中小孩和老人”的因素要高于广州的同期水平,同时考虑“质量安全”的因素比例也高于广州的同期水平,表明上海市城镇居民家庭消费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要高于同期广州市居民家庭。
(九)兩市虾类产品销售价格差异性比较
调查统计结果表明,广州市虾类产品平均销售价格水平为3.307,而同期上海市的虾类产品平均价格水平为3.584,上海市虾类产品平均售价高于广州市同期0.277个等级,较同期广州市的价格高于8.38%。由于广州地处中国对虾生产量最大的省份,而上海年产对虾产量最低,其市场上销售的虾类产品几乎来自全国或世界各地,因而,其销售价格高于广州也在情理之中。
(十)两市虾类产品销售价格涨幅差异性比较
调查统计结果表明,广州市虾类产品价格涨幅波动平均值为2.291,处于相对偏低的区间,同期上海虾类产品价格涨幅波动平均值为2.602,虽然价格涨幅波动程度要高于同期的广州,但仍然处于波动幅度相对偏低的区间。上海市虾类产品价格涨幅波动程度高于广州同期价格波动的13.57%,因此,上海市的虾类产品价格涨幅波动幅度高于同期广州的波动幅度。
(十一)两市猪肉价格涨幅程度差异性比较
调查统计结果表明,近两年来,上海和广州两市的猪肉价格均呈现出较大水平的上涨幅度,两市猪肉价格上涨幅度平均值分值为3.484和3.274,两市猪肉价格上涨幅度均处在偏高的区间,且上海市同期猪肉平均价格上涨幅度高于广州平均价格的6.41%。
(十二)两市城镇居民家庭收入差异性比较
调查统计结果表明,2014年上海和广州两市城镇居民家庭收入平均值分别2.037和1.919,其对应的家庭平均值大致分别为20.37万元和19.19万元,因此,上海市城镇居民家庭收入平均值较同期广州的平均值高1.18万元,高6.15%,这一结果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上海和广州两市人均GDP绝对数据是相对应的。
三、两市城镇居民家庭虾类产品消费需求模型构建
为了更详细地分析影响两市城镇居民家庭虾产品消费需求因素及其差异性。为此,必须建立相应的计量模型,并通过实证分析方法查找具有一定解释力的影响因素。根据经济学基本原理,可以初步建立居民家庭虾产品消费需求计量模型:
其中,代表样本家庭每周虾产品消费量,分别表示影响居民家庭虾产品消费量的因素,结合本项研究的主题及其特点,一般而言,影响居民家庭虾消费量的因素通常涉及到居民家庭收入、虾产品自身价格涨幅变化、以猪肉等替代品的价格涨幅变化、居民消费习惯或偏好、家庭60人以上老人数量和18岁以上的小孩数量,等等,因而,居民家庭虾产品最终消费量的计量模型可设定为:
在模型(2)中,代表样本居民家庭虾产品每周的消费量,Y代表居民家庭年收入,P代表虾产品自身价格涨幅波动程度,代表以猪肉等替代品价格涨幅波动程度,S代表居民对虾产品的消费偏好程度,ZO和ZY分别代表居民家庭60岁以上老人数量和18岁以下小孩数量,各变量的详细定义(见表2)。
结合对上海和广州两市城镇居民家庭2015年虾产品消费需求调查数据,可以分别构建上海市(221个样本)和广州市(358个样本)2市城镇居民家庭虾产品消费量计量模型,按照逐步回归并剔除不显著影响因素,最终得到2个不同的计量模型,各变量前的系数详细情况(见表3)。
四、上海、广州两市城镇居民家庭虾类产品消费差异性分析
(一)上海市居民家庭虾产品消费量计量模型
从模型1的结果看,P(虾价格上涨幅度)和ZY(家中18岁以下孩子人数)这2个变量没有通过相应水平的统计假设检验,而居民家庭年收入、猪肉价格涨幅、消费者偏好和家中60岁以上老人数4个变量均对居民家庭虾产品消费量产生显著的影响。其中,家庭收入前的系数值为0.272,表明在猪肉价格上涨幅度、消费者偏好和家中60岁以上老人数3个变量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当家庭年收入每增加1个等级,家庭每周虾类产品消费量平均相应增加0.272个等级;同理,在其他条件保持不变的前提下,猪肉价格每上涨1个等级,家庭每周虾类产品消费量平均相应增加0.166个等级;当消费者偏好每提升1个等级,家庭每周虾类产品消费量平均相应增加0.415个等级;当家中60岁以上老人每增加1人,家庭每周虾类产品消费量平均相应增加0.102个等级。其中,在4个影响因素中,消费者偏好对上海市居民家庭虾类产品每周平均消费量变化的影响程度最大。
(二)广州市居民家庭虾产品消费量计量模型
从模型2结果看,(猪肉价格上涨幅度)和ZO(家中60岁以上老人人数)这2个变量没有通过相应水平的统计假设检验,而居民家庭年收入、虾价格上涨幅度、消费者偏好和家中18岁以下孩子人数4个解释变量均对居民家庭虾产品消费量有显著的影响。其中,家庭年收入水平前系数为0.571,表明当其他变量保持不变时,当居民家庭年收入每增长1个等级,家庭每周虾类产品消费量平均相应增加0.564个等级;同理,在其他条件保持不变的前提下,若虾价格上涨幅度每增加1个等级,家庭每周虾类产品消费量平均相应下降0.086个等级;当消费者偏好每提高1个等级时,家庭每周虾类产品消费量平均相应增加0.136个等级;当家中18岁以下孩子数量每增加1人,家庭每周虾类产品消费量平均相应增加0.171个等级。其中,在4个影响因素中,家庭年收入情况对广州市居民家庭虾类产品每周平均消费量变化影响程度最大。 (三)上海与广州两市居民家庭虾产品消费需求差异性影响因素分析
模型1和模型2的计量结果表明,居民家庭年收入和消费者偏好这两个解释变量均对两市居民家庭虾产品消费量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其余解释变量对居民家庭虾类产品消费量的影响差异性较大。其中,上海市居民家庭成员因偏好程度引起虾产品消费需求增长幅度高于同期广州市平均水平0.279个等级,即上海市城镇居民家庭购买虾产品的偏爱程度远高于同期广州市城镇居民家庭;而广州市居民家庭收入增长变化引起虾产品消费需求增长幅度高于同期上海市平均水平0.292个等级,即广州市城镇居民家庭虾产品收入消费需求弹性系数高于同期的上海市平均水平;换言之,广州市城镇居民家庭收入增长对虾产品消费需求变化的敏感程度较大。此外,还有一些因素对两市城镇居民家庭虾产品消费需求影响程度较大。
1.虾价格涨幅因素
对广州市城镇居民家庭而言,虾价格涨幅变动对其家庭虾产品消费需求有显著的影响,而同期在上海市居民家庭却没有受到影响,表明虾价格涨幅变动对上海市城镇居民家庭虾产品消费需求影响程度较低;而同期的广州市居民家庭消费需求影响程度较大,即虾价格变化会立即影响到广州市居民家庭虾产品消费需求量。其主要原因是上海市居民家庭收入普遍高于同期的广州,高收入有利于居民家庭烫平因虾价格上涨所带来的不利影响。
2.猪肉价格涨幅因素
对上海市居民家庭而言,猪肉价格涨幅变动对其家庭虾产品消费需求有显著的影响,而同期在广州市居民家庭却没有受到影响。相对于上海市而言,由于广州市猪肉价格相对便宜,猪肉价格涨幅不大,而上海的猪肉价格涨幅较大,一旦猪肉价格上涨幅度过大,必然会引起消费者选择虾产品这类替代品的消费需求,因而出现这种结果。
3.家中60岁以上老人数量
计量结果表明,上海市居民家庭60岁以上老人人数每增加1人,则家庭虾产品消费需求量相应增加0.102个等級,而同期广州市居民家庭却没有出现这种现象。由于上海市老年化程度高于同期的广州,因此,上海市居民家庭更加注重从老人需求的角度购买虾产品消费,以最大限度地满足老人身体健康的需求。
4.家中18岁以下孩子数量
计量结果表明,广州市居民家庭18岁以下孩子人数每增加1人,则家庭虾产品消费需求相应增加0.171个等级,而同期上海市居民家庭却没有出现这种现象。由于广州市居民家庭18岁以下孩子平均数量远高于同期的上海,因此,广州市居民家庭更加注重从孩子需求的角度购买对虾产品消费,以最大限度的满足孩子成长的需要。
五、对策建议
促进虾产业健康稳定发展,不仅可以为广大消费者提供物美价廉的虾产品,而且能够更好地满足广大城乡居民生活需要,改善居民副食品消费结构,同时,为生产企业或养殖农户创造更多的利润,为此,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努力提高居民家庭收入,提升居民家庭虾产品的购买力
因为居民家庭收入水平决定着消费需求及其变化,因此,各级政府要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努力拓宽城镇居民就业渠道,不断提高居民家庭收入,为城镇居民家庭扩大消费支出(包括对虾消费)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二)加强虾类产品的宣传力度,巩固消费者对虾类产品消费需求的偏好
要充分利用各种营销渠道,加强对虾类产品在其营养价值、质量安全以及有利于促进人体健康等相关专业知识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挖掘虾产品的各项功能,提高消费者对各类虾产品的认知度,巩固和提升消费者对虾类产品消费需求的偏好,力争吸纳更多的消费者关注对虾产品,努力扩大消费者虾类产品的需求。
(三)加强对虾类产品生产者的管理,确保虾产品质量安全
要严格落实虾产品生产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制,严禁在虾类产品的生产过程中投喂各种类型的抗生素,探索虾产品生态养殖模式,逐步建立虾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确保虾类产品生产的全过程质量安全,努力提升虾类产品在消费者心目中的质量安全地位。
(四)大力支持生鲜冷链物流建设力度,降低虾类产品的运输成本
在逐步搭建能够连接生产者、经销商和消费者等不同利益主体等多方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电商平台的前提下,政府应大力鼓励和支持生鲜冷链物流建设力度,努力降低生鲜水产品的运输成本,以最大限度地刺激消费者对虾类产品的消费需求。
参与文献:
[1]上海市统计局.2015年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EB/OL].(2016-2-29).http://district.ce.cn/newarea/roll/201602/29/t20160229_9173984.shtml.
[2]广州市统计局.2015年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EB/OL].(2016-3-26).http://news.sina.com.cn/o/2016-03-26/doc-ifxqssxu8229514.shtml.
(责任编辑:陈爱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