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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农业规模化经营有利于实现农业生产的规模经济效益,但是要实现稳定的规模化经营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在城郊地区和偏远农村地区,由于基础条件不同,导致了这两个地区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的稳定性不同。
关键词:规模化经营;土地入股;劳动力转移
中图分类号:F3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117(2011)10-0144-02
一、我国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发展现状
农业规模化经营是指要通过整合土地、资金、劳动力等生产资料,实现农业生产的规模经济效益。通过规模经营可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收益,增加收入,从而提高农民生活水平,调动农业生产经营积极性。
目前,农业规模化经营的模式主要有:①承包人直接向其他农业经营者转让、转包、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②集体反租倒包实现规模化经营,即先由集体租用农户承包地,然后再统一承包给企业或组织进行集中利用。③集体机动地的规模化经营。有些地方集体在进行土地承包时留出一部分机动土地,作为以后土地调整之用,这部分土地可由集体统一承包,进行规模化利用。④承包权股份化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⑤通过土地股份制实现规模化经营,即以土地入股形式成立经济实体,把土地经营权集中到某个经营实体手中,进行统一经营。⑥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规模化经营。专业合作社为农民提供各种生产销售方面的服务,通过集中使用资金进行集体采购、市场开拓等,从而提高生产力,扩大市场份额,有利于发展农业生产力、增加农民收入。⑦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指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对当地农业的支柱产业和主导产品,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把产供销、贸工农、经科教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一条龙的经营体制。”农业产业化的特点是依托“龙头”企业将分散的农户与市场联系起来,其形式主要有三种:公司+农户;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农业专业合作社+农户。上述各种规模化经营的模式,都存在自身的一些缺点。目前,这些模式大多是在城郊地区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因为这些地区与农产品的消费市场距离较近、交通便利、通讯发达、供需信息容易获取。虽然具备了这些条件,但农业规模化经营仍只在一些地区取得了成功,并且效果并不理想,甚至在一些地区却以失败告终。
二、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实现条件
(一)农村家庭收入的增加。当农村人口进城务工收入比完全靠经营农业收入高时,农村人口就会流向非农产业就业。农户进城务工后会把土地“处理”掉,这为实现规模化经营奠定了基础,因为土地以其荒芜,不如租给需要土地的人或组织进行规模化利用。如果从事非农业产业一年所获得的收入,远小于种植农作物所获得的收入,而对于农村家庭来说,所拥有的土地是其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因此,将土地用来进行规模经营,面临风险较大。因为,进行规模化经营的企业不能保证所种植作物的价格是可观的。在这种情况下,农户更愿意根据自己的经验来合理经营土地,实行多样化种植以降低风险,这样比规模化经营更有利于防范农产品价格的波动所造成的损失,但这成为了土地规模化经营的障碍。另外,大量偏远农村地区的劳动力进入城市,一些城郊地区的劳动力被排挤出去,又回到农村从事农业生产活动,所以在这些地区实行规模化经营的基础不稳定。
在离城市较远的偏远农村地区,由于发展较慢,基础设施建设比较缓慢,农民靠种植作物为生,收入很低,不得不选择进城务工,这些地区的人口长期在城市工作。从我国的城乡人口数量来看,农村人口的比重虽然在减少,由2000年的63.78%下降到2009年的53.41%,但是总人口数量仍然超过城镇人口数量,并且在城镇人口数量统计时还包括了进城务工的农村人口。据统计2010年,流动人口总数达到2亿多,而这部分数量中大部分是来自偏远农村地区,这些农村地区的劳动力除了来城市打工外,还有一部分在矿山等其他地方务工。大量年轻的劳动力外出务工,不在从事农业生产活动,这为这些地区土地规模化经营奠定了基础,但是由于基础设施条件的限制,没有企业或组织愿意去规模化经营这些土地,导致大面积土地荒芜,尤其在西部一些农村地区,这种现象较为严重。由此可见,土地规模化经营并不是在城郊这些条件优越的地方才能稳定的发展,相反在一些离城市较远的农村地区更有稳定发展的基础。
(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程度。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而农村人口占了较大比例,很多研究认为在我国农村地区存在大量的剩余劳动力,需要把这些劳动力转移到非农部门,随着我国第二、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了城市,但是城市生活的日常开支较大,超出他们的消费水平,使得他们在城市定居比较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农民不愿把土地租给企业或组织去经营。尤其是在城郊地区的农户,当他们务工收入较少时,或者是当他们看到自己的土地在一些组织的经营下能够获得比自己进城务工所得收入多时,他们会选择违约,自己来经营土地。在城郊地区因为其优越的条件为个体经营而不进行规模化经营也能取得较高收入奠定了基础,因此,这些地区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基础不稳定。相反在离城市较远的农村地区,大部分劳动力已转移出去,这些地区更需要规模化经营的模式去发展,这样可以让进城务工的农户,努力在城市工作,而不必担心土地荒芜和济作物因无人照看而造成损失。这些地区更能稳定的进行规模化生产,以减小劳动力过度转移,对农村发展造成的影响。
由此可见,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程度也是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基础,转移程度越大,规模化经营越稳定。
(三)稳定的就业岗位。进城务工人员所在的企业大多属于劳动密集型,这些企业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随时都可能进行裁员等,使得进城务工者的工作极其不稳定,一旦失业,由于自身的技能有限,找不到合适的工作,不得不回到农村发展。因此,不愿把土地出租给企业或组织去经营,以避免失业带来不可预料的后果。在城郊地区的农户回家成本低,一旦失业,他们更倾向于选择回家发展农业。而在离城市较远地区的农户,由于回家成本大,加之土地丢荒再开垦的成本高,当地的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等因素,使得他们更倾向于继续在城市找工作。
由此可见,农村人口在非农行业稳定的就业是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基础,拥有稳定的工作,才能保障基本生活,才能将土地无后顾之忧的租给个人或企业进行规模化经营。
除了上述的这些基础之外还有其它的一些因素,如物流系统建设、企业资金等,也会对农村经济的发展产生影响。实际上,农业能否实现规模化发展还依赖于第二、三产业的发展,只有当第二、三产业的发展能容纳更多的转移劳动力,城市的发展能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以及城市的发展能让更多的农村人口在城市定居时,农村的发展才会逐渐失去小规模化经营的基础,尤其是偏远的农村地区。
三、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建议
在“十二五规划”中,国家制定了关于“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规划,其中涉及到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等内容,规划中指出:“要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长久不变,在依法自愿有偿和加强服务基础上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加快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业经营组织化程度。”这为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实现创造了良好的宏观环境,但农业要实现长久稳定的规模化经营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要快速发展第二、三产业,尤其是第三产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让更多的农村劳动力能找到稳定的工作,以提高他们的收入。第二,建立完善的市场机制,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同时要充分发挥政府对农业发展的指导作用,对从事土地规模化经营的企业或组织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在税收等方面给以优惠。第三,建立相关法律制度,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以保护投资者或农户的利益。第四,培育出一批勇于创新的农业科技人才,扶持一批企业,在满足条件的地区进行规模化经营试点,取得成功后再逐渐推广。第五,加快城镇化的发展,保证能以合理的价格为有能力在城市生活的农村人口提供住房。第六,不断完善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对当地建立的合作组织,政府应给以指导,并加强同外界的联系,为企业、合作组织和农户搭建一个有效的信息交流平台,保证农产品供产销的顺利进行,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稳定发展的目标。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经济学院
作者简介:曾明经,四川大学经济学院产业经济学专业在读硕士,研究方向:产业经济理论与政策。
参考文献:
[1]陈永正.论农村问题[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6,06.
[2]梁秋燕.新农村建设背景下的中国农业发展——走农业经营化之路[J].中国商界.2010,12.
[3]钟怀宇,周华明.我国农村产权改革调价下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选择[J].财经科学.2011,04.
关键词:规模化经营;土地入股;劳动力转移
中图分类号:F3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117(2011)10-0144-02
一、我国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发展现状
农业规模化经营是指要通过整合土地、资金、劳动力等生产资料,实现农业生产的规模经济效益。通过规模经营可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收益,增加收入,从而提高农民生活水平,调动农业生产经营积极性。
目前,农业规模化经营的模式主要有:①承包人直接向其他农业经营者转让、转包、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②集体反租倒包实现规模化经营,即先由集体租用农户承包地,然后再统一承包给企业或组织进行集中利用。③集体机动地的规模化经营。有些地方集体在进行土地承包时留出一部分机动土地,作为以后土地调整之用,这部分土地可由集体统一承包,进行规模化利用。④承包权股份化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⑤通过土地股份制实现规模化经营,即以土地入股形式成立经济实体,把土地经营权集中到某个经营实体手中,进行统一经营。⑥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规模化经营。专业合作社为农民提供各种生产销售方面的服务,通过集中使用资金进行集体采购、市场开拓等,从而提高生产力,扩大市场份额,有利于发展农业生产力、增加农民收入。⑦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指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对当地农业的支柱产业和主导产品,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把产供销、贸工农、经科教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一条龙的经营体制。”农业产业化的特点是依托“龙头”企业将分散的农户与市场联系起来,其形式主要有三种:公司+农户;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农业专业合作社+农户。上述各种规模化经营的模式,都存在自身的一些缺点。目前,这些模式大多是在城郊地区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因为这些地区与农产品的消费市场距离较近、交通便利、通讯发达、供需信息容易获取。虽然具备了这些条件,但农业规模化经营仍只在一些地区取得了成功,并且效果并不理想,甚至在一些地区却以失败告终。
二、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实现条件
(一)农村家庭收入的增加。当农村人口进城务工收入比完全靠经营农业收入高时,农村人口就会流向非农产业就业。农户进城务工后会把土地“处理”掉,这为实现规模化经营奠定了基础,因为土地以其荒芜,不如租给需要土地的人或组织进行规模化利用。如果从事非农业产业一年所获得的收入,远小于种植农作物所获得的收入,而对于农村家庭来说,所拥有的土地是其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因此,将土地用来进行规模经营,面临风险较大。因为,进行规模化经营的企业不能保证所种植作物的价格是可观的。在这种情况下,农户更愿意根据自己的经验来合理经营土地,实行多样化种植以降低风险,这样比规模化经营更有利于防范农产品价格的波动所造成的损失,但这成为了土地规模化经营的障碍。另外,大量偏远农村地区的劳动力进入城市,一些城郊地区的劳动力被排挤出去,又回到农村从事农业生产活动,所以在这些地区实行规模化经营的基础不稳定。
在离城市较远的偏远农村地区,由于发展较慢,基础设施建设比较缓慢,农民靠种植作物为生,收入很低,不得不选择进城务工,这些地区的人口长期在城市工作。从我国的城乡人口数量来看,农村人口的比重虽然在减少,由2000年的63.78%下降到2009年的53.41%,但是总人口数量仍然超过城镇人口数量,并且在城镇人口数量统计时还包括了进城务工的农村人口。据统计2010年,流动人口总数达到2亿多,而这部分数量中大部分是来自偏远农村地区,这些农村地区的劳动力除了来城市打工外,还有一部分在矿山等其他地方务工。大量年轻的劳动力外出务工,不在从事农业生产活动,这为这些地区土地规模化经营奠定了基础,但是由于基础设施条件的限制,没有企业或组织愿意去规模化经营这些土地,导致大面积土地荒芜,尤其在西部一些农村地区,这种现象较为严重。由此可见,土地规模化经营并不是在城郊这些条件优越的地方才能稳定的发展,相反在一些离城市较远的农村地区更有稳定发展的基础。
(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程度。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而农村人口占了较大比例,很多研究认为在我国农村地区存在大量的剩余劳动力,需要把这些劳动力转移到非农部门,随着我国第二、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了城市,但是城市生活的日常开支较大,超出他们的消费水平,使得他们在城市定居比较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农民不愿把土地租给企业或组织去经营。尤其是在城郊地区的农户,当他们务工收入较少时,或者是当他们看到自己的土地在一些组织的经营下能够获得比自己进城务工所得收入多时,他们会选择违约,自己来经营土地。在城郊地区因为其优越的条件为个体经营而不进行规模化经营也能取得较高收入奠定了基础,因此,这些地区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基础不稳定。相反在离城市较远的农村地区,大部分劳动力已转移出去,这些地区更需要规模化经营的模式去发展,这样可以让进城务工的农户,努力在城市工作,而不必担心土地荒芜和济作物因无人照看而造成损失。这些地区更能稳定的进行规模化生产,以减小劳动力过度转移,对农村发展造成的影响。
由此可见,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程度也是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基础,转移程度越大,规模化经营越稳定。
(三)稳定的就业岗位。进城务工人员所在的企业大多属于劳动密集型,这些企业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随时都可能进行裁员等,使得进城务工者的工作极其不稳定,一旦失业,由于自身的技能有限,找不到合适的工作,不得不回到农村发展。因此,不愿把土地出租给企业或组织去经营,以避免失业带来不可预料的后果。在城郊地区的农户回家成本低,一旦失业,他们更倾向于选择回家发展农业。而在离城市较远地区的农户,由于回家成本大,加之土地丢荒再开垦的成本高,当地的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等因素,使得他们更倾向于继续在城市找工作。
由此可见,农村人口在非农行业稳定的就业是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基础,拥有稳定的工作,才能保障基本生活,才能将土地无后顾之忧的租给个人或企业进行规模化经营。
除了上述的这些基础之外还有其它的一些因素,如物流系统建设、企业资金等,也会对农村经济的发展产生影响。实际上,农业能否实现规模化发展还依赖于第二、三产业的发展,只有当第二、三产业的发展能容纳更多的转移劳动力,城市的发展能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以及城市的发展能让更多的农村人口在城市定居时,农村的发展才会逐渐失去小规模化经营的基础,尤其是偏远的农村地区。
三、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建议
在“十二五规划”中,国家制定了关于“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规划,其中涉及到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等内容,规划中指出:“要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长久不变,在依法自愿有偿和加强服务基础上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加快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业经营组织化程度。”这为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实现创造了良好的宏观环境,但农业要实现长久稳定的规模化经营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要快速发展第二、三产业,尤其是第三产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让更多的农村劳动力能找到稳定的工作,以提高他们的收入。第二,建立完善的市场机制,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同时要充分发挥政府对农业发展的指导作用,对从事土地规模化经营的企业或组织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在税收等方面给以优惠。第三,建立相关法律制度,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以保护投资者或农户的利益。第四,培育出一批勇于创新的农业科技人才,扶持一批企业,在满足条件的地区进行规模化经营试点,取得成功后再逐渐推广。第五,加快城镇化的发展,保证能以合理的价格为有能力在城市生活的农村人口提供住房。第六,不断完善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对当地建立的合作组织,政府应给以指导,并加强同外界的联系,为企业、合作组织和农户搭建一个有效的信息交流平台,保证农产品供产销的顺利进行,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稳定发展的目标。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经济学院
作者简介:曾明经,四川大学经济学院产业经济学专业在读硕士,研究方向:产业经济理论与政策。
参考文献:
[1]陈永正.论农村问题[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6,06.
[2]梁秋燕.新农村建设背景下的中国农业发展——走农业经营化之路[J].中国商界.2010,12.
[3]钟怀宇,周华明.我国农村产权改革调价下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选择[J].财经科学.20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