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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淮南子·览冥训》记载,“积芦灰以止淫水”乃是“往古之时”女娲所建立的又一件伟大功绩之一。在后来的一些古代典籍里,把这件事省略记载为“湮灰止水”或“积灰止水”;更有时司在后的《补史记·三皇本纪》把它记载为“聚芦灰以止滔水”。
一、“积灰止水”易成误解
从表面看来,以上几种记载似乎没有什么大的区别,但是在认真研究、分析后就会发现:后面的三种记载,轻视和忽略了对于“芦灰”和“淫水”等关键词汇的准确把握,障碍和误导了人们对女娲功绩的认识和理解,降低了人们对女娲发明价值的判断和评估。
为什么这样说呢?
先说“湮灰止水”:据《广雅·释诂三》:“湮,土山也。”《左传·襄公六年》:“湮之环城,传于牒。”注曰:“湮,土山也。”意思是:城周为土山及女墙。又:“湮,塞也。”《山海经·北山经》:“常衔北山之木石,以湮于东海。”《汉书·司马相如传》:“乃湮洪源。”引申为用堆土的方法进行填埋、阻塞。
又“积灰止水”:《说文解字》:“积,聚也。”《增韵》:“积,堆垒也,”又据《说文解字》:“灰,死火余灰也。”《释名释天》:“火死为灰”,“积灰,积聚之灰烬也。”
关于“滔水”,据《十文大辞典》:“滔水,漫漫大水也:”《诗经·小雅·四月》:“滔滔江英”,《传》:“滔滔,大水貌。”
根据以上对“湮”、“积”、“灰”、“滔水”等字、词意义的解释和理解,“湮灰止水”、“积灰止水”以及“积芦灰以止滔水”的含义就是:远古时期,人们主要栖息、居住于山谷间的黄土“窑洞”或丘陵坡地的“地穴”之中,这些“窑洞”有的高出地而,有的则是从地面向下挖掘而成的“地穴”。在夏天、秋天等雨水季节,雨水经常淹灌入人类居住的窑洞或地穴,造成人民流离失所、无处栖身的不幸灾祸,女娲出于防范滔滔洪水保护人类儿女生命安全的需要,发明了在“窑洞”或“地穴”周围堆积泥土或灰烬之土,垒积成小型“土堰”,防止了天降雨水和洪水对人类居住窑洞、地穴的淹灌、威胁,即“湮灰止水”、“积灰止水”的治水方法。由此看来,这一事迹似乎应该是一项有关“水利”工程的科学技术发明。
但是,经过深入考证和研究发现:以上看法只是对“湮灰止水”的一个“望文生义”、“似是而非”的解释:“积芦灰以止淫水”之“芦灰”特指“燃烧芦苇之灰土”即“草木灰”,而“淫水”也不是指“滔滔洪水”,而是指“地下浸淫渗出之水”。这一记载实际上反映了女娲在“改良土壤”和“播种作物”方面的科学发明。
二、“穴居野处”和“食草木实”
女娲“积芦灰以止淫水”记载的关键,在于对“芦灰”与“淫水”两个名词的准确理解。因为这个问题不仅关系到远古时期人类的饮食情况和食物来源,而且关系到中国古代“农耕文明”的产牛和起源问题。
据《古史考》记载:“太古之时,人吮露精,食草木实,穴居野处。”又据《尸子》记载:“燧人上观星辰,下察五木,以为火;燧人之世,天下多水,故教人以渔……宓牺氏之世,天下多兽,故教民以猎。”“火”的使用不仅帮助人类从黑暗走向光明,而且使远古人类的食物加工从“生食”进入到“熟食”时期,从而对人体营养的吸收,力量的补充,健康的保证,寿命的延长等等,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所以恩格斯说:“火的使用第一次使人支配了一种自然力,从而最终把人同动物分开。”
其实,无论是“教民以渔”还是“教民以猎”,那些数量有限的“水中渔虾”或是狩猎难捕的“地上动物”都不过是远古人类的食品来源之一,从燧人、女蜗、伏羲直至神农时期,远古部族子民的日常食物来源应该是以“食草木实”为主。
何谓“食草木实”?就是以禾本植物和树木的果实,作为维持生命的基本食品。其中包括“果品”:桃、杏、李、柿、梨、果、枣、核桃、栗子、木瓜、沙棘等;“野菜”:苦苣、玉谷(即反枝苋、西风谷)、苜蓿、茼蒿、甜菜(即“君达”)。地肤(即“扫帚苗”、榆钱、槐花等);野生薯类:土豆、红薯、萝卜和“五谷”:麻、黍、稷、麦、豆等在内。
这些在今天人们看来完全属于“瓜菜代”的简单食品,都是中华民族的伟大母亲——女娲在远古荒芜的艰难条件下,出于对人类儿女的生命关怀,用自己的智慧和爱心,发现和发明的生命自然食物资源。
据记录,考古工作者在山西地区发现过多处“新石器前期”“女娲时期”的食物加工工具:1984年,考古工作者在山西太行山区的武乡县石门乡牛鼻子湾村,征集到一件“新石器早期”的“石磨盘”和“石磨棒”,二者都是用红褐色粗砂岩制成。“磨盘”为圆角长方形,由于长期使用,表面已经严重磨损,中部明显下凹;1991年,考古工作者在山西晋南翼城县城东北10公里的枣园村,又发现了一座与“女娲时期”相近的“新石器早期”遗址。发掘出包括壶、罐、钵、盆、釜、三足盂等陶器30余件;以及石纺轮、陶错、石刀、石磨棒等工具。以上考古发现的迹象表明:早在“新石器时代”的“女娲时期”,人们已经从燧人氏时期的“石上燔肉”(烧、烤),发展到运用“石磨”研磨植物果实;然后再用“石烹饪”(烙、烤)或“水烹饪”(煮、熬、炖、烩)的方法制作食品,其中流传至今的代表食品有:“疤饼”、烙饼、烧饼、煎饼;米粥、面粥、和子饭;沾片子、而糊糊、面片、面条等等。可以说:母亲为厂寻找到食物来源,不使儿孙子女们陷于饥饿,真是绞尽脑汁、费尽苦心。
据上画所述可知:早在“女娲时期”,为了解决部族儿女的食物供应问题,到盆地、平原地带的繁茂植物丛中人采集可以食用的果实,并把它们研磨、加工成为面粉,制作㈩花样繁多的可口食品,已经成为“女娲部族”的重要谋生手段之一。因此,为了求得对于某些谷类植物果实的长期食用,女娲可能在小面积土地上进行了“播种作物”的尝试实验。并由此引发出“积芦灰以止滛水”即改良土壤结构成分的科学技术发明。
三、“积灰止水”改良土壤
据有关的植物学和土壤学典籍介绍:“芦”即“芦苇”, 又名“葭”,是一种多年生禾本植物,一般生长在平原地区的湿地或水甸当中,苇茎中空,高数尺或丈许。秋天时,芦苇顶部抽大穗,开圆椎花序;所结果实有白毛,可以随风飘飞散布。“未秀曰‘芦’,已秀曰‘苇’。”芦苇可以用来苫盖屋顶或制作苇帘。而“芦灰”即“草木灰”,是燃烧芦苇或其他植物以后产生的灰色残留物,含钾量较高,具有速效水溶性,呈碱性,主要成分为碳酸钾,一般含有3%~10%的氧化钾和钙、镁、磷等多种微量元素,可以改善土壤的结构成分。
又据《说文解字》:“淫,浸淫随理也。”《系传》:“随其脉理而浸渍 也:”可见“淫水”是指沿随土地脉理浸渍而川的地下水:“平地出水,是为淫水。”可见凡是有“淫水”浸渍而出的地方,就是指平原草木茂盛、芦苇丛生,但地势低洼、地下水位偏高的“湿地”。又据《中文大辞典》:“淫水”义指“性交时,男子射出之精液及女子前庭腺之分泌液。”可知“湮灰止水”明显与此无关。
据考:远古时期“女娲部族”生存、活动于山西霍山南麓“临汾盆地”一带,远古时期曾经有“汾渭湖泊”存在,这一古代湖泊的周边地区虽然草木繁茂,而且其中还有不少可供人类食用的作物,但这里的土地都是地下水位偏高的“湿地”。土壤中还含有盐碱成分,容易“板结”。不利于农作物生长。女娲在进行“放火烧荒”、“刀耕火种”的尝试实验时,意外地发现:这些荒地甲的芦苇或草木植物在被烈火燃烧以后,所产生的“草木灰”不仅能有效地“吸附”地下水分,让人们不失时机地播种可以食用的作物种子,而且可以增加土壤十的等营养成分,连续数年地得到丰收,有效地解决人类食物来源的重要问题,于是在此基础上发明了“积芦灰以止淫水”,即“放火烧荒”,“改良土壤”,以利耕作的科学方法。
长期以来,人们普遍认为“炎帝神农氏”是中国古代“农耕文明”的伟大祖先,据《淮南子》记载:“古者,民茹草饮水,采树木之实,食赢陇之肉,时多疾病毒伤之害。于是神农乃始教民播种五谷……尝百草之滋味,水泉之甘苦,令民知所避就。”并“制末耜,教民劳作”。又据《白虎通》记载:“古之人民,皆食禽兽肉,至于神农,人民众多,禽兽不足,于是神农闲天之时,分地之利,制耒耜,教民耕作。”根据本文的考证可以看:“神农炎帝”的发明创造有其根源:“神农炎帝”所在的山西“太行山”是女娲的主要活动区域,所以自古就有“女娲山”和“皇母山”的别名;“母亲是孩子的天然教师。”“母亲是第一个影响她子女职业兴趣的人。”又据《楚辞·大问》毛奇龄注:女娲“亦名安登,炎帝之母也。”义向来罗泌《路史》:“女登生子二人……一为黄帝……一为炎帝。”可见“神农炎帝”的“辨百草,种五谷”等行为,都是效法母亲女娲关爱人类生命的光荣行为而来;“神农炎帝”的功绩,不过是引导古代人类从盲目地采食柿物果实的阶段,进入到“有意识”地进行食品资源“十产开发”时期而已。
据《中文大辞典》介绍“火耕”方法:田中野草,以火烧之,藉以肥田,谓之火耕。《后汉书·村笃传》:“火耕流种,功浅得深。”《陆云·答车茂安书》:“火耕水种,不烦人力。”自女娲发明“积芦灰以止淫水”的“耕作技术”以来,这种方法成为中国古代农业的重要技术手段之一。从这一点看来,女娲乃是中国古代“农耕文明”的伟大先行者。
孟繁仁,山西太原人,1942年出生。1965年山西大学中文系毕业。山西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中国管理科学院终身研究员,山西省古典文学学会副会长,中国《三国演义》学会理事,中国《水浒》学会理事,中国谱牒学研究会会员,《中华罗氏通谱》编委会顾问,“女娲(皇)陵修复委员会”总顾问,“后土文化研究会”特邀顾问。
孟文庆:山西太原人,1988年山西大学中文系毕业,现任教于北京化工大学。
一、“积灰止水”易成误解
从表面看来,以上几种记载似乎没有什么大的区别,但是在认真研究、分析后就会发现:后面的三种记载,轻视和忽略了对于“芦灰”和“淫水”等关键词汇的准确把握,障碍和误导了人们对女娲功绩的认识和理解,降低了人们对女娲发明价值的判断和评估。
为什么这样说呢?
先说“湮灰止水”:据《广雅·释诂三》:“湮,土山也。”《左传·襄公六年》:“湮之环城,传于牒。”注曰:“湮,土山也。”意思是:城周为土山及女墙。又:“湮,塞也。”《山海经·北山经》:“常衔北山之木石,以湮于东海。”《汉书·司马相如传》:“乃湮洪源。”引申为用堆土的方法进行填埋、阻塞。
又“积灰止水”:《说文解字》:“积,聚也。”《增韵》:“积,堆垒也,”又据《说文解字》:“灰,死火余灰也。”《释名释天》:“火死为灰”,“积灰,积聚之灰烬也。”
关于“滔水”,据《十文大辞典》:“滔水,漫漫大水也:”《诗经·小雅·四月》:“滔滔江英”,《传》:“滔滔,大水貌。”
根据以上对“湮”、“积”、“灰”、“滔水”等字、词意义的解释和理解,“湮灰止水”、“积灰止水”以及“积芦灰以止滔水”的含义就是:远古时期,人们主要栖息、居住于山谷间的黄土“窑洞”或丘陵坡地的“地穴”之中,这些“窑洞”有的高出地而,有的则是从地面向下挖掘而成的“地穴”。在夏天、秋天等雨水季节,雨水经常淹灌入人类居住的窑洞或地穴,造成人民流离失所、无处栖身的不幸灾祸,女娲出于防范滔滔洪水保护人类儿女生命安全的需要,发明了在“窑洞”或“地穴”周围堆积泥土或灰烬之土,垒积成小型“土堰”,防止了天降雨水和洪水对人类居住窑洞、地穴的淹灌、威胁,即“湮灰止水”、“积灰止水”的治水方法。由此看来,这一事迹似乎应该是一项有关“水利”工程的科学技术发明。
但是,经过深入考证和研究发现:以上看法只是对“湮灰止水”的一个“望文生义”、“似是而非”的解释:“积芦灰以止淫水”之“芦灰”特指“燃烧芦苇之灰土”即“草木灰”,而“淫水”也不是指“滔滔洪水”,而是指“地下浸淫渗出之水”。这一记载实际上反映了女娲在“改良土壤”和“播种作物”方面的科学发明。
二、“穴居野处”和“食草木实”
女娲“积芦灰以止淫水”记载的关键,在于对“芦灰”与“淫水”两个名词的准确理解。因为这个问题不仅关系到远古时期人类的饮食情况和食物来源,而且关系到中国古代“农耕文明”的产牛和起源问题。
据《古史考》记载:“太古之时,人吮露精,食草木实,穴居野处。”又据《尸子》记载:“燧人上观星辰,下察五木,以为火;燧人之世,天下多水,故教人以渔……宓牺氏之世,天下多兽,故教民以猎。”“火”的使用不仅帮助人类从黑暗走向光明,而且使远古人类的食物加工从“生食”进入到“熟食”时期,从而对人体营养的吸收,力量的补充,健康的保证,寿命的延长等等,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所以恩格斯说:“火的使用第一次使人支配了一种自然力,从而最终把人同动物分开。”
其实,无论是“教民以渔”还是“教民以猎”,那些数量有限的“水中渔虾”或是狩猎难捕的“地上动物”都不过是远古人类的食品来源之一,从燧人、女蜗、伏羲直至神农时期,远古部族子民的日常食物来源应该是以“食草木实”为主。
何谓“食草木实”?就是以禾本植物和树木的果实,作为维持生命的基本食品。其中包括“果品”:桃、杏、李、柿、梨、果、枣、核桃、栗子、木瓜、沙棘等;“野菜”:苦苣、玉谷(即反枝苋、西风谷)、苜蓿、茼蒿、甜菜(即“君达”)。地肤(即“扫帚苗”、榆钱、槐花等);野生薯类:土豆、红薯、萝卜和“五谷”:麻、黍、稷、麦、豆等在内。
这些在今天人们看来完全属于“瓜菜代”的简单食品,都是中华民族的伟大母亲——女娲在远古荒芜的艰难条件下,出于对人类儿女的生命关怀,用自己的智慧和爱心,发现和发明的生命自然食物资源。
据记录,考古工作者在山西地区发现过多处“新石器前期”“女娲时期”的食物加工工具:1984年,考古工作者在山西太行山区的武乡县石门乡牛鼻子湾村,征集到一件“新石器早期”的“石磨盘”和“石磨棒”,二者都是用红褐色粗砂岩制成。“磨盘”为圆角长方形,由于长期使用,表面已经严重磨损,中部明显下凹;1991年,考古工作者在山西晋南翼城县城东北10公里的枣园村,又发现了一座与“女娲时期”相近的“新石器早期”遗址。发掘出包括壶、罐、钵、盆、釜、三足盂等陶器30余件;以及石纺轮、陶错、石刀、石磨棒等工具。以上考古发现的迹象表明:早在“新石器时代”的“女娲时期”,人们已经从燧人氏时期的“石上燔肉”(烧、烤),发展到运用“石磨”研磨植物果实;然后再用“石烹饪”(烙、烤)或“水烹饪”(煮、熬、炖、烩)的方法制作食品,其中流传至今的代表食品有:“疤饼”、烙饼、烧饼、煎饼;米粥、面粥、和子饭;沾片子、而糊糊、面片、面条等等。可以说:母亲为厂寻找到食物来源,不使儿孙子女们陷于饥饿,真是绞尽脑汁、费尽苦心。
据上画所述可知:早在“女娲时期”,为了解决部族儿女的食物供应问题,到盆地、平原地带的繁茂植物丛中人采集可以食用的果实,并把它们研磨、加工成为面粉,制作㈩花样繁多的可口食品,已经成为“女娲部族”的重要谋生手段之一。因此,为了求得对于某些谷类植物果实的长期食用,女娲可能在小面积土地上进行了“播种作物”的尝试实验。并由此引发出“积芦灰以止滛水”即改良土壤结构成分的科学技术发明。
三、“积灰止水”改良土壤
据有关的植物学和土壤学典籍介绍:“芦”即“芦苇”, 又名“葭”,是一种多年生禾本植物,一般生长在平原地区的湿地或水甸当中,苇茎中空,高数尺或丈许。秋天时,芦苇顶部抽大穗,开圆椎花序;所结果实有白毛,可以随风飘飞散布。“未秀曰‘芦’,已秀曰‘苇’。”芦苇可以用来苫盖屋顶或制作苇帘。而“芦灰”即“草木灰”,是燃烧芦苇或其他植物以后产生的灰色残留物,含钾量较高,具有速效水溶性,呈碱性,主要成分为碳酸钾,一般含有3%~10%的氧化钾和钙、镁、磷等多种微量元素,可以改善土壤的结构成分。
又据《说文解字》:“淫,浸淫随理也。”《系传》:“随其脉理而浸渍 也:”可见“淫水”是指沿随土地脉理浸渍而川的地下水:“平地出水,是为淫水。”可见凡是有“淫水”浸渍而出的地方,就是指平原草木茂盛、芦苇丛生,但地势低洼、地下水位偏高的“湿地”。又据《中文大辞典》:“淫水”义指“性交时,男子射出之精液及女子前庭腺之分泌液。”可知“湮灰止水”明显与此无关。
据考:远古时期“女娲部族”生存、活动于山西霍山南麓“临汾盆地”一带,远古时期曾经有“汾渭湖泊”存在,这一古代湖泊的周边地区虽然草木繁茂,而且其中还有不少可供人类食用的作物,但这里的土地都是地下水位偏高的“湿地”。土壤中还含有盐碱成分,容易“板结”。不利于农作物生长。女娲在进行“放火烧荒”、“刀耕火种”的尝试实验时,意外地发现:这些荒地甲的芦苇或草木植物在被烈火燃烧以后,所产生的“草木灰”不仅能有效地“吸附”地下水分,让人们不失时机地播种可以食用的作物种子,而且可以增加土壤十的等营养成分,连续数年地得到丰收,有效地解决人类食物来源的重要问题,于是在此基础上发明了“积芦灰以止淫水”,即“放火烧荒”,“改良土壤”,以利耕作的科学方法。
长期以来,人们普遍认为“炎帝神农氏”是中国古代“农耕文明”的伟大祖先,据《淮南子》记载:“古者,民茹草饮水,采树木之实,食赢陇之肉,时多疾病毒伤之害。于是神农乃始教民播种五谷……尝百草之滋味,水泉之甘苦,令民知所避就。”并“制末耜,教民劳作”。又据《白虎通》记载:“古之人民,皆食禽兽肉,至于神农,人民众多,禽兽不足,于是神农闲天之时,分地之利,制耒耜,教民耕作。”根据本文的考证可以看:“神农炎帝”的发明创造有其根源:“神农炎帝”所在的山西“太行山”是女娲的主要活动区域,所以自古就有“女娲山”和“皇母山”的别名;“母亲是孩子的天然教师。”“母亲是第一个影响她子女职业兴趣的人。”又据《楚辞·大问》毛奇龄注:女娲“亦名安登,炎帝之母也。”义向来罗泌《路史》:“女登生子二人……一为黄帝……一为炎帝。”可见“神农炎帝”的“辨百草,种五谷”等行为,都是效法母亲女娲关爱人类生命的光荣行为而来;“神农炎帝”的功绩,不过是引导古代人类从盲目地采食柿物果实的阶段,进入到“有意识”地进行食品资源“十产开发”时期而已。
据《中文大辞典》介绍“火耕”方法:田中野草,以火烧之,藉以肥田,谓之火耕。《后汉书·村笃传》:“火耕流种,功浅得深。”《陆云·答车茂安书》:“火耕水种,不烦人力。”自女娲发明“积芦灰以止淫水”的“耕作技术”以来,这种方法成为中国古代农业的重要技术手段之一。从这一点看来,女娲乃是中国古代“农耕文明”的伟大先行者。
孟繁仁,山西太原人,1942年出生。1965年山西大学中文系毕业。山西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中国管理科学院终身研究员,山西省古典文学学会副会长,中国《三国演义》学会理事,中国《水浒》学会理事,中国谱牒学研究会会员,《中华罗氏通谱》编委会顾问,“女娲(皇)陵修复委员会”总顾问,“后土文化研究会”特邀顾问。
孟文庆:山西太原人,1988年山西大学中文系毕业,现任教于北京化工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