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自新会计准则颁布实施以来,资产减值成为一大亮点。我国资产减值准备从最初的一项到八大项,期间经历了巨大的变化。本文主要探讨了作为其中之一的坏账准备,自改革开放以来其具体内涵和相关业务处理的历史发展沿革。
关键词:坏账准备 会计准则 历史发展
一、引言
新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对八大资产减值准备进行了详细界定与说明,丰富了资产减值的内涵。坏账准备就是其中一类。自改革开放后,我国会计进行多次改革,坏账准备的具体内容和相关的业务处理方法也发生了巨大改变。
二、我国坏账准备业务处理的历史发展
1.90年代以前。90年代以前,我国实行一手包办企业的经营方式,企业的生产物资都是通过政府统一调度。由于中央政府统一管理物价,我们无法得知企业资产价值变动,外部也并不存在相关资产的活跃市场。我国会计法、会计制度中都没有提到资产减值的问题。在会计处理上,对于应收账款产生的坏账损失只允许采取直接转销法,并不存在计提坏账准备这一说法。
现举例说明如下:
例1:某公司应收账款中,应收A公司款项为10000元。
(1)确认发生坏账,该账款无法收回时,企业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10 000
贷:应收帐款 10 000
(2)如果已冲销的应收帐款以后又收回,应编制如下分录:
借:应收帐款 10 000
贷:管理费用10 000
借:银行存款10 000
贷:应收帐款 10 000
2.1992年。1992年实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政府开始下放权力,逐步将企业推向市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模式增加了市场竞争,商业信用的出现以及普遍化使得市场价格波动混乱,企业资产价值的不确定性对会计提出了新的要求。在1992年两则两制颁布后,坏账准备应运而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1992]第5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应收帐款可以计提坏帐准备金。坏帐准备金在会计报表中作为应收帐款的备抵项目列示。经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已提坏帐准备金的,应当冲销坏帐准备金;未提坏帐准备金的,应当作为坏帐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这一准则明确规定企业对坏账损失既可采用备抵法又可采用直接转销法核算。随后,财政部逐渐颁布了13个行业会计制度,规定了不同行业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
现举例如下:
例2:甲企业采用应收款项余额百分比法计算确定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根据历史经验和债务单位实际财务情况等相关资料,甲企业确定应收账款坏账比率为5%。
(1)2003年甲企业应收账款中,应收A公司款项为10000元。2003年初坏账准备科目余额为0 。
该企业计提坏账准备时,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资产减值损失 500 (10000*5%)
贷:坏账准备 500
(2)2004年企业确认原应收账款200元为坏账无法收回,该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8000元。企业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坏账准备 200
贷:应收账款 200
此时坏账准备科目余额为300元,该年末坏账准备科目余额应为8000*5%=400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 100
贷:坏账准备 100 (400-300)
(3)2005年原确认坏账收回100元,该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12000元。
借:应收账款 100
贷:坏账准备 100
借:银行存款 100
贷:应收账款 100
此时坏账准备科目余额为400+100=500,该年末坏账准备科目余额应为6000*5%=300元。
借:坏账准备 200 (300-500)
贷:资产减值损失 200
3.1998年.随着经济不断发展以及资本市场逐步建立和完善,财务报告的资产泡沫现象愈加严重。利益相关者对财务报告提出了更高的信息质量要求。98年《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试行)》及一系列具体会计准则相继出台,提出四项减值准备,资产减值会计雏形诞生。根据《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规定:企业对于应收账款,应于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按规定提取坏账准备。该准则提出企业可以自行选择坏账准备的提取方法、提取比例等,一经确定,不能随意变更。如需变更,需予以说明。
4.2000年。东南亚金融危机之后,国际会计界陆续制定和修正更加反映真实经济的会计计量制度。1998年 6 月《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正式发布。我国借鉴国际会计改革的经验 ,在2000年《企业会计制度》中进一步完善资产减值相关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第十七条规定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企業应于期末时对应收款项(不包括应收票据,下同)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应当单独核算,在资产负债表中应收款项按照减去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反映。在满足一定条件下,企业可以将预付账款转入其他应收款,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对于未到期应收票据,如有确凿证据证明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应将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计提坏账准备。
5.2006年。在全球经济一体化下,国际商贸活动日益频繁,为促进各国经济交流,国际会计准则趋同成为一种趋势。为了进一步与IFRS协调和趋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诞生。该准则在坏账准备的内容与会计处理等方面的规定与2000年企业会计制度相似,并未作太多改动,但提出要对应收账款作减值测试。
三、结语
根据以上的分析研究,我们可以用下图来简单地表示我国坏账准备业务处理的历史发展变化。
坏账准备具体内容的变化以及业务处理的不断改变,逐步体现了会计谨慎性(稳健性)原则的重要性,增强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财务报表的真实性与可比性,为投资者等利益相关方的决策提供了更加有用的信息。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1992]第5号)[Z].1992.
[2]财政部.<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财会字[1992]33号)[Z].1992.
[3]财政部.<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财会字[1998]7号)[Z].1998.
[4]财政部.<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Z].2000.
[5]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2006]第33号)[Z].2006
[6]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作者简介:廖春燕(1992—),女,汉,江苏省金坛市,四川大学商学院。专业:会计学专业;研究方向为:会计学、财务管理; 唐文珊(1995—),女,汉,四川省达州市,四川大学商学院。专业:会计学专业。
关键词:坏账准备 会计准则 历史发展
一、引言
新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对八大资产减值准备进行了详细界定与说明,丰富了资产减值的内涵。坏账准备就是其中一类。自改革开放后,我国会计进行多次改革,坏账准备的具体内容和相关的业务处理方法也发生了巨大改变。
二、我国坏账准备业务处理的历史发展
1.90年代以前。90年代以前,我国实行一手包办企业的经营方式,企业的生产物资都是通过政府统一调度。由于中央政府统一管理物价,我们无法得知企业资产价值变动,外部也并不存在相关资产的活跃市场。我国会计法、会计制度中都没有提到资产减值的问题。在会计处理上,对于应收账款产生的坏账损失只允许采取直接转销法,并不存在计提坏账准备这一说法。
现举例说明如下:
例1:某公司应收账款中,应收A公司款项为10000元。
(1)确认发生坏账,该账款无法收回时,企业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10 000
贷:应收帐款 10 000
(2)如果已冲销的应收帐款以后又收回,应编制如下分录:
借:应收帐款 10 000
贷:管理费用10 000
借:银行存款10 000
贷:应收帐款 10 000
2.1992年。1992年实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政府开始下放权力,逐步将企业推向市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模式增加了市场竞争,商业信用的出现以及普遍化使得市场价格波动混乱,企业资产价值的不确定性对会计提出了新的要求。在1992年两则两制颁布后,坏账准备应运而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1992]第5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应收帐款可以计提坏帐准备金。坏帐准备金在会计报表中作为应收帐款的备抵项目列示。经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已提坏帐准备金的,应当冲销坏帐准备金;未提坏帐准备金的,应当作为坏帐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这一准则明确规定企业对坏账损失既可采用备抵法又可采用直接转销法核算。随后,财政部逐渐颁布了13个行业会计制度,规定了不同行业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
现举例如下:
例2:甲企业采用应收款项余额百分比法计算确定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根据历史经验和债务单位实际财务情况等相关资料,甲企业确定应收账款坏账比率为5%。
(1)2003年甲企业应收账款中,应收A公司款项为10000元。2003年初坏账准备科目余额为0 。
该企业计提坏账准备时,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资产减值损失 500 (10000*5%)
贷:坏账准备 500
(2)2004年企业确认原应收账款200元为坏账无法收回,该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8000元。企业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坏账准备 200
贷:应收账款 200
此时坏账准备科目余额为300元,该年末坏账准备科目余额应为8000*5%=400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 100
贷:坏账准备 100 (400-300)
(3)2005年原确认坏账收回100元,该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12000元。
借:应收账款 100
贷:坏账准备 100
借:银行存款 100
贷:应收账款 100
此时坏账准备科目余额为400+100=500,该年末坏账准备科目余额应为6000*5%=300元。
借:坏账准备 200 (300-500)
贷:资产减值损失 200
3.1998年.随着经济不断发展以及资本市场逐步建立和完善,财务报告的资产泡沫现象愈加严重。利益相关者对财务报告提出了更高的信息质量要求。98年《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试行)》及一系列具体会计准则相继出台,提出四项减值准备,资产减值会计雏形诞生。根据《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规定:企业对于应收账款,应于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按规定提取坏账准备。该准则提出企业可以自行选择坏账准备的提取方法、提取比例等,一经确定,不能随意变更。如需变更,需予以说明。
4.2000年。东南亚金融危机之后,国际会计界陆续制定和修正更加反映真实经济的会计计量制度。1998年 6 月《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正式发布。我国借鉴国际会计改革的经验 ,在2000年《企业会计制度》中进一步完善资产减值相关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第十七条规定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企業应于期末时对应收款项(不包括应收票据,下同)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应当单独核算,在资产负债表中应收款项按照减去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反映。在满足一定条件下,企业可以将预付账款转入其他应收款,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对于未到期应收票据,如有确凿证据证明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应将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计提坏账准备。
5.2006年。在全球经济一体化下,国际商贸活动日益频繁,为促进各国经济交流,国际会计准则趋同成为一种趋势。为了进一步与IFRS协调和趋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诞生。该准则在坏账准备的内容与会计处理等方面的规定与2000年企业会计制度相似,并未作太多改动,但提出要对应收账款作减值测试。
三、结语
根据以上的分析研究,我们可以用下图来简单地表示我国坏账准备业务处理的历史发展变化。
坏账准备具体内容的变化以及业务处理的不断改变,逐步体现了会计谨慎性(稳健性)原则的重要性,增强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财务报表的真实性与可比性,为投资者等利益相关方的决策提供了更加有用的信息。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1992]第5号)[Z].1992.
[2]财政部.<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财会字[1992]33号)[Z].1992.
[3]财政部.<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财会字[1998]7号)[Z].1998.
[4]财政部.<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Z].2000.
[5]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2006]第33号)[Z].2006
[6]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作者简介:廖春燕(1992—),女,汉,江苏省金坛市,四川大学商学院。专业:会计学专业;研究方向为:会计学、财务管理; 唐文珊(1995—),女,汉,四川省达州市,四川大学商学院。专业:会计学专业。